项目联营合作协议范本(适用于集团内部联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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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联
营
合
作
协
议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鉴于:
1、甲方系一家在合法注册并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为;具备等资质。
2、乙方系一家在合法注册并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为;具备等资质。
3、甲乙双方一致决定以合同联营模式,共同承担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工作。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团结协作、优势互补”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明确双方在联营合作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1.2项目地点:
1.3项目内容:
2、合作内容
2.1合作模式
双方一致同意,按照如下第种模式进行合作:
(1)合同型联营
(2)法人型联营
(3)合伙型联营
2.2专业分工
基于双方各自具备的优势,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联营合作过程中分工如下:(1)甲方:
A.
B.
C.
(2)乙方:
A.
B.
C.
2.3利益分配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照如下第种方式分配项目利益:
(1)共同持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就项目利益共同持有股权,其中甲方股权比例为,乙方股权比例为。项目竣工交验后,甲乙双方应在日内对整个项目的净利润进行最终清算,甲乙双方根据各自所持有股权比例承担经营风险、分配项目利润。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所持股份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或以任何理由在任何阶段退出。
(2)利润分成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该项目净利润分配收益,其中甲方按 %分配、乙方按 %分配。
项目净利润指标由甲方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核算,乙方财务管理部门对该指标有异议时,可以进行核实。每年度结束后,甲乙双方应在次年月日前对上一年度的项目联营收益进行核算,确认双方的利润分配收益额。在相应资金已经到位(部分资金到位的按比例计算)的情况下,甲方应于月日
前在国内以方式将相应的收益支付给乙方。项目竣工交验后,甲乙双方应在日内对整个项目的净利润进行最终清算,确认双方的收益。
(3)一次性咨询/顾问费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方或甲乙双方组成的联营机构向方一次性支付咨询/顾问费共计(大写:),具体的支付时间、进度及方式约定如下:
。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收到全额一次性咨询/顾问费之日起,即免除本合同项下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行完毕后来自任何第三方的追索。
3、组织机构
为明确职责,加强项目集中管理,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组建项目联营体,联营体下设机构如下:
3.1 联营体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
3.1.1管委会负责项目的重大决策、资源配置和后勤保障,管委会是本项目的最高决策机构,所有对项目的各项指令均由此发出。具体职权如下:(1)确定项目部的经营方针、经营指标和重要经济活动;
(2)委任、撤换项目部项目经理;
(3)负责对项目部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4)决定管委会认为需要介入的任何其他重要事项。
3.1.2管委会成员由双方商定派遣,经甲乙双方商定,管委会成员如下:
合作管理各方可根据各自情况更换己方派遣的管委会成员。
3.1.3 原则上,管委会会议每月举行一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有必要,管委会主任有权决定召开临时会议。
3.1.4 提交管委会审批的所有事项,需双方一致通过。但为了兑现合同,在必要的情况下,管委会主任可以对不涉及双方直接经济利益的对外事项直接代表双方做出最终决定。
3.1.5若部分审批事项,在甲乙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应上报集团公司
进行裁决。
3.2 项目部
3.2.1项目部全面负责项目的各项管理工作,项目经理是实施项目日常管
理的第一责任人。
3.2.2根据项目的需要并结合各自的优势,甲乙双方共同派遣满足项目岗位要求的工作人员组成项目部,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
3.2.3双方推荐的拟任项目经理由管委会审查合格后任命,其他项目部成员,由方审查合格后任命。
3.2.4任何一方推荐的项目部成员均应接受项目经理统一指挥,对项目经理负责。
3.2.5项目部对外代表兑现合同承诺,对内向联营体管委会负责。
3.2.6项目部的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2)对项目产品的质量及项目安全负责;
(3)严格执行总包单位、监督管理人、管委会的进度及其他要求;
(4)对企业派往本项目的所有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管理和安全负责;
(5)负责对项目部分包商及雇佣的劳务人员进行管理;
(6)及时就重大事项分层级向项目部监督管理人、管委会汇报或请示;
(7)获得各项资源的权利;
(8)获得相应的工资报酬和兑现奖励的权利;
(9)执行管委会、项目部监督管理人交办的其他事项。
3.3 项目部监督管理人
3.3.1按照项目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管委会全权委托对项目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项目部在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偏差事项,应及时向管委会报告。
3.3.2项目部监督管理人的职权和主要任务:
(1)对项目部的经营方针、经营指标和重要经济活动进行监管并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