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目录》的情况简介
药品目录说明书
药品目录说明(红颜色标出的为新增或修改内容)药品目录采用16位编码方式,并按省统一规定进行编码,统一编码以《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电子版的编码分类标准为基础进行编码。
一、药品目录编码的前13位的编码规则第1位到第13位采用《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编码中的英文字母均为小写。
类别码(第1或1、2位)x:西药z:中成药y:饮片e:儿童西药ez:儿童中成药xf:复合西药标识码(第13位)b:非基本药物,指:列入省增补的非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
d:大类药物,指: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中凡例第(八)点,对组成和适应症类似的一类药品的统称。
f:放射类药物a:儿童03补充药物j:医院制剂l:离休人员公费类药品二、药品目录编码最后三位(流水号或预留码)的对应规则药品目录按一一对应的方式进行药品目录匹配:根据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厂家等内容的不同,与16位编码中相应的流水号进行严格一一对应。
不能一一对应的,按下列办法匹配。
(一)“000”预留码:区分两类药品政策解读:按《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丽政发[2010]60号)规定,药品自理比例根据产地属性区分。
(国产、合资:自理10%;进口:自理20%)特殊情况:以下五种药品限国产,其中合资药品,项目等级为自费114。
奥沙利铂吉西他滨紫杉醇奥美拉唑熊去氧胆酸x100101004380006 2 奥沙利铂Oxaliplatin 注射剂进口x100101004380010 2 奥沙利铂Oxaliplatin 注射剂合资x100102004660006 2 吉西他滨Gemcitabine 注射剂进口x100102004660007 2 吉西他滨Gemcitabine 注射剂合资x100102004660008 2 吉西他滨Gemcitabine 注射剂合资x100102004660009 2 吉西他滨Gemcitabine 注射剂进口x100105004930001 2 紫杉醇Paclitaxel 注射剂合资x100105004930002 2 紫杉醇Paclitaxel 注射剂合资x100105004930009 2 紫杉醇Paclitaxel 注射剂进口x100105004930010 2 紫杉醇Paclitaxel 注射剂进口x100105004930013 2 紫杉醇Paclitaxel 注射剂合资x100105004930014 2 紫杉醇Paclitaxel 注射剂合资x150102207280004 1 奥美拉唑Omeprazole 口服常释剂型进口x150102207280021 1 奥美拉唑Omeprazole 口服常释剂型进口x151100007920003 1 熊去氧胆酸Ursodeoxycholic Acid 口服常释剂型进口x151100007920004 1 熊去氧胆酸Ursodeoxycholic Acid 口服常释剂型进口x151100007920006 1 熊去氧胆酸Ursodeoxycholic Acid 口服常释剂型进口x151100007920007 1 熊去氧胆酸Ursodeoxycholic Acid 口服常释剂型进口1.甲类药品采用流水号(末三位)为000的预留编码。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是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提高医疗保险的受益水平,促进药品资源的合理配置。
本文档详细介绍了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相关内容。
一、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包括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等类别。
其中,西药和中成药分为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
甲类药品是指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价格合理的药品;乙类药品是指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价格略高的药品。
中药饮片则分为常用中药饮片和非常用中药饮片。
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包括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等类别。
工伤保险药品主要覆盖工伤事故导致的伤痛治疗和康复需求。
在工伤救治过程中,医疗机构应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情,合理选择工伤保险药品,确保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三、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包括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等类别。
生育保险药品主要用于保障孕产妇的基本医疗需求,包括孕期保健、分娩、产后康复等方面的药品。
在生育保险范围内,医疗机构应根据孕产妇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生育保险药品,确保孕产妇和新生儿的健康。
四、药品目录的管理和更新药品目录的管理和更新工作由我国医疗保障部门负责。
药品目录的制定和调整应当遵循临床必需、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原则,充分考虑药品的价格、疗效、生产供应等因素。
药品目录的制定和调整还应当充分听取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和行业协会等方面的意见,确保药品目录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五、药品目录的使用和实施医疗机构应根据药品目录的规定,为患者提供合理的医疗服务。
医疗保险基金应当按照药品目录的支付范围,对患者使用的药品进行支付。
患者在使用药品时,应当按照医生的处方进行,不得擅自更换药品或自行购买药品。
六、《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是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提高医疗保险的受益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刚刚】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发布!专家带你看懂目录变化!(附完整版目录)
【刚刚】新版《国家基本药物⽬录》发布!专家带你看懂⽬录变化!(附完整版⽬录)10⽉25⽇,《国家基本药物⽬录(2018年版)》由国家卫⽣健康委员会正式发布,并于11⽉1⽇起在全国正式实施。
基本药物品种数量由原来的520种增加到685种,其中西药417种、中成药268种(含民族药)。
新版⽬录对药品品种数量和结构的调整体现了哪些特点?基本药物的临床使⽤将会出现怎样的变化?对此,多位临床药学、药物政策专家进⾏了深⼊解读。
基本药物⽔平层次明显提⾼“此次国家基本药物⽬录的调整,是基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平、医疗保障⽔平、疾病谱变化、基本医疗卫⽣需求等多⽅⾯的基本国情,结合科学技术进步等因素所作出的优化调整。
”北京医院药剂科主任胡欣表⽰,新版基本药物⽬录不仅增加了品种数量,还优化了药品结构,突出常见病、慢性病,负担重、危害⼤的疾病和公共卫⽣等⽅⾯的基本⽤药需求,“⽐如新增的12种肿瘤⽤药和22种临床急需⼉童⽤药,就是从临床实际需求出发的切实体现”。
胡欣表⽰,新版⽬录发布后,基本药物的⽤药⽔平和层次得到了明显提升,“以往将基本药物视为基层药物甚⾄廉价药物的观点再也站不住脚了”。
索磷布韦维帕他韦⽚是⼀款全⼝服、泛基因型、单⼀⽚剂的丙肝治疗新药,今年5⽉刚刚在国内批准上市。
“这是⽬前全球⽤于丙肝治疗最先进的药物,理论上可以使国内约80%的丙肝病毒感染者达到治愈的效果。
”胡欣表⽰,丙肝患者得不到有效治疗的最终结局多为肝硬化或肝癌,甚⾄连接受肝移植的治疗机会都没有,索磷布韦维帕他韦⽚纳⼊基本药物⽬录,具有明确的临床实际需求,⽽且有助于通过多⽅政策联动,加快提升该药品的可及性。
此次⽬录调整新增的肿瘤药物中,不乏⼩分⼦靶向药等创新药物,2017年纳⼊医保的注射⽤曲妥珠单抗就是其中之⼀。
“这种适⽤于HER2 过度表达的转移性乳腺癌治疗的药品,在多个国际指南中正逐步变为⼀线⽤药。
”胡欣表⽰,类似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临床必需性已经得到了充分验证。
急救药品目录
急救药品目录急救药品目录是指用于急救和紧急情况下的药品清单,旨在提供给医务人员和急救人员参考,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迅速采取适当的急救措施。
本文将详细介绍急救药品目录的标准格式,并提供一些常见的急救药品作为示例。
一、引言急救药品目录是为了应对突发状况和紧急情况而编制的,旨在提供紧急救助所需的药品清单。
本目录的目的是为医务人员和急救人员提供一个参考,以便他们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采取适当的急救措施。
二、目录格式急救药品目录按照以下格式编制:1. 药品名称:列出急救药品的通用名称或商品名称。
2. 适应症:描述药品用于治疗的疾病或症状。
3. 用法用量:指导医务人员和急救人员使用药品的方法和剂量。
4. 不良反应:列出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和副作用。
5. 禁忌症:描述使用该药品时应避免的情况或症状。
6. 注意事项:提供使用该药品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和预防措施。
三、示例急救药品1. 药品名称:阿司匹林适应症:用于缓解轻度至中度疼痛,如头痛、牙痛等。
用法用量:成人每次口服325-650毫克,每4-6小时重复一次,不超过24小时内总剂量4克。
不良反应:可能引起胃肠道不适、过敏反应等。
禁忌症: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长期或大剂量使用可能导致胃溃疡或出血。
2. 药品名称:肾上腺素适应症:用于心跳骤停、严重过敏反应等紧急情况。
用法用量:肾上腺素一般通过静脉注射给予,剂量根据患者情况而定。
不良反应:可能引起心悸、血压升高等。
禁忌症:对肾上腺素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使用肾上腺素时需要密切监测患者的心率和血压。
3. 药品名称:甲基苄肼适应症:用于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肺水肿等情况。
用法用量:成人每次口服20-40毫克,每日3-4次。
不良反应:可能引起恶心、呕吐等。
禁忌症:对甲基苄肼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使用甲基苄肼时应注意监测患者的肝功能和肾功能。
四、总结急救药品目录提供了医务人员和急救人员在紧急情况下所需的药品清单。
医保药品目录(2024年版)
医保药品目录(2024年版)医保药品目录(2024年版)随着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优化和医疗技术的进步,医保药品目录也在不断更新和调整。
作为医疗保障的基石之一,医保药品目录的发布对广大群众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为您介绍2024年版医保药品目录的相关内容。
一、医保药品目录简介医保药品目录是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医保局联合发布的,以指导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相关医保机构的药品报销范围。
根据药品的疗效、安全性、经济性以及市场供应等因素,医保药品目录将药品进行分类,确定不同的报销比例或限制条件。
二、2024年版医保药品目录的调整1. 增加药品品种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2024年版医保药品目录将新增一些重要的药品品种。
这些药品可能是新药、进口药或者是国产药的新适应症,具有重要的临床疗效和市场推广价值。
医保药品目录的逐年调整,有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
2. 药品报销比例调整为更加合理地利用医保资源,2024年版医保药品目录对一些常用药品的报销比例进行了调整。
根据药品的疗效、价格和市场供应情况,一些高效经济的药品将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同时,一些价格较高或者效果不明显的药品可能会降低报销比例,以鼓励医院和医生优先使用更经济有效的药品。
3. 药品限制条件调整针对特定药品的适应症条件和用药范围,2024年版医保药品目录进行了调整。
一些疾病新出现的治疗方法或新型药物,可能需要满足更为严格的条件才能纳入医保药品目录。
这样的调整旨在保证医保资金的合理使用,以及患者的合理用药,避免滥用或不合理使用药品。
4. 药品审查与更新机制随着医疗技术和药品研发的不断进步,医保药品目录的更新机制也在不断完善。
2024年版医保药品目录将设立专门的药品审查与更新机构,定期评估和审查已纳入医保目录的药品,同时,对于新药或者新适应症的药物,将开展快速审查和评估,以确保医保药品目录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结语医保药品目录作为医疗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广大群众的医疗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内科急救药品目录
内科急救药品目录一、目录简介内科急救药品目录是针对内科急救情况下常用的药品进行分类整理的目录,旨在提供内科急救工作中所需的药品信息,以便医务人员能够迅速查找和使用相应的药品,提高内科急救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常见疾病及应急药品1. 心脏病急救- 乙酰酸肾上腺素注射液:用于心脏骤停、心律失常等急救情况。
- 硝酸甘油片:用于急性心绞痛、心肌梗死等疾病的缓解和治疗。
- 阿司匹林片:用于心肌梗死早期的抗血小板治疗。
- 硝酸异山梨酯注射液:用于急性心力衰竭的紧急处理。
2. 呼吸系统急救- 氨茶碱片:用于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急性发作时的紧急治疗。
- 氧气:用于急性呼吸衰竭、窒息等病情的急救。
- 心肺复苏药物:包括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等,用于心跳骤停时的心肺复苏。
3. 消化系统急救- 呋塞米片:用于急性肝性脑病、急性胰腺炎等疾病的治疗。
- 益生菌制剂:用于急性胃肠炎、胃肠道感染等疾病的调节肠道菌群。
- 双氯芬酸钠肠溶片:用于消化性溃疡急性发作时的止痛和抑酸。
4. 泌尿系统急救- 丙泊酚注射液:用于急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等疾病的镇静和麻醉。
- 双氢克尿噻片:用于急性尿路感染、肾结石等疾病的治疗。
- 曲马多缓释片:用于急性肾绞痛、肾结石等疾病的缓解疼痛。
5. 神经系统急救- 脑苷脂注射液:用于急性脑缺血、脑梗死等疾病的保护和治疗。
- 丙戊酸钠注射液:用于癫痫持续状态、癫痫发作等急性疾病的控制。
- 阿托品注射液:用于急性胆囊炎、胆道蛔虫病等疾病的解痉和止痛。
6. 血液系统急救- 红细胞悬液:用于急性失血、贫血等疾病的输血治疗。
- 白蛋白注射液:用于血容量不足、低蛋白血症等疾病的补充治疗。
- 氯化钙注射液:用于急性低钙血症、高钾血症等疾病的纠正。
三、使用注意事项1. 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关急救知识和技能,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进行使用。
2. 药品存放应遵循药品管理规范,保证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3. 药品使用过程中应注意药品的剂量和途径,避免用药错误或过量使用。
急救药品目录
急救药品目录急救药品目录是一个对常见的急救药品进行分类和整理的目录,旨在为紧急情况下的医疗救护人员提供参考和指导。
以下是一份标准格式的急救药品目录,包括药品名称、药品分类、适应症、用法用量等详细信息。
1. 药品名称:阿司匹林药品分类:非处方药适应症:用于缓解轻度至中度疼痛,如头痛、牙痛、关节痛等。
还可用于预防心脏病发作和中风。
用法用量:成人每次口服300-600毫克,每4-6小时一次,不超过每天2400毫克。
2. 药品名称:肾上腺素药品分类:处方药适应症:用于急性心肌梗死、心脏骤停、严重过敏反应等紧急情况下的心肺复苏。
用法用量:静脉注射,成人每次0.01-0.1毫克,可根据患者情况调整剂量。
3. 药品名称:甲氧氯普胺药品分类:处方药适应症:用于缓解恶心、呕吐等症状,如晕车、晕船、术后恶心呕吐等。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每次10-20毫克,每日3-4次。
4. 药品名称:硝酸甘油药品分类:非处方药适应症:用于缓解心绞痛发作,如胸痛、胸闷等。
用法用量:舌下含服,成人每次0.3-0.6毫克,每5分钟一次,最多3次。
5. 药品名称:氯化钠注射液药品分类:处方药适应症:用于补充体液和电解质,如脱水、电解质紊乱等情况。
用法用量:静脉注射,成人每次500毫升,根据患者情况可调整剂量和输液速度。
6. 药品名称:肌苷药品分类:处方药适应症:用于急性心肌梗死、心脏骤停等紧急情况下的心肺复苏。
用法用量:静脉注射,成人每次3毫克/千克体重,可根据患者情况调整剂量。
7. 药品名称:糖尿病急救包药品分类:非处方药适应症:用于糖尿病患者发生低血糖危机时的紧急处理。
用法用量:根据医生指导和个体情况,包括葡萄糖注射液、果糖注射液等。
8. 药品名称:氯雷他定药品分类:非处方药适应症:用于缓解过敏症状,如鼻塞、打喷嚏、流鼻涕等。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每次10毫克,每日1次。
以上是急救药品目录的一部分样例,供医疗救护人员参考。
在实际应用中,医护人员应根据患者病情和医生指导,合理选择和使用急救药品,并注意药品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等相关信息。
国家基本药品目录
国家基本药品目录国家基本药品目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制定的、国家基本药物的基本范围及其数量,适用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零售药店和其他有关单位,在临床应用和保障基本药物供应方面实践的基本规范。
目录包括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药品和非医保支付药品两部分。
目前,国家基本药品目录已经历了多次修订和完善。
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国家基本药品目录。
一、基本药品目录的制定和修订国家基本药品目录的制定和修订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等法规和文件制定的。
药品的纳入目录是以药品的临床应用需求、疾病谱、流行病学调查、药物流行病学、医疗保障政策等为依据。
基本药品目录的修订应当经过科学的评价和风险评估。
在修订过程中,参考国际通行的方法和经验,考虑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可获得性、价格、用药方便度、临床需要等方面的因素,保证基本药品目录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最近一次的修订是于2020年8月公布的,目录共分为两个部分,包括682个国家基本药品,其中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和用法用量等已明确。
基本药品目录的制定和修订可以使基本药物的范围和数量得到明确和界定,保证了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零售药店和其他有关单位药品采购、储存、使用及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同时,国家基本药品目录还能有效控制药品的价格,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保支付的效率,减少医疗负担。
此外,基本药品目录的制定和修订还能够引导药品研发和生产的方向和重点,促进药品质量的提高和创新药物的研发。
当前,基本药品目录的完善和优化是一个不断推进的过程。
为了满足广大患者的需求,国家基本药品目录需要根据疾病谱、临床需求和使用情况等因素适度调整、优化,涉及药品的范围、品种、数量、价格等方面。
除了医疗卫生部门外,药品生产企业和零售药店也可以通过提高药品质量、加强管理等手段推动基本药品目录的优化完善,以满足不同患者的需求。
四、基本药品目录派生产品的发展通过开发基本药品目录派生产品,可以有效满足不同患者的需求,提高基本药品的药效和安全性;同时还能够促进新药的研发和创新,提升整个医药产业的竞争力。
《全国基本药品目录》(2023年版)
《全国基本药品目录》(2023年版)全国基本药品目录 (2023年版)
简介
本文档是关于全国基本药品目录的2023年版。
全国基本药品
目录旨在提供全国医疗服务的基本治疗药品清单,以确保人民在医
疗方面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
目录内容
全国基本药品目录包含了一系列在全国医疗服务中必需的药品。
这些药品经过严格的评估和审查,符合国家医疗政策和标准。
全国
基本药品目录的目录内容将在2023年版本中进行更新和调整。
更新和调整
2023年版本的全国基本药品目录将根据最新的医疗科学研究、临床实践和国家政策进行更新和调整。
更新和调整的目的是确保目
录内容与医疗需求和科学进展保持一致,以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和
药物治疗选择。
使用和管理
全国基本药品目录是医疗服务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参考依据。
医疗服务机构和医务人员应根据目录内容提供适当的药物治疗,并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患者可以在医疗服务机构根据需要
获取目录中的药品。
药品监管
全国基本药品目录的药品将受到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
和审批。
监管部门将监督药品的生产、质量和流通,以确保药品的
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性。
结论
全国基本药品目录是保障人民医疗服务需求的重要文件,通过
提供基本治疗药品清单,为人民提供全国范围内的基本医疗服务。
2023年版的目录将根据最新的科学研究和国家政策进行更新和调整,以更好地适应医疗需求和科学进展。
全国医保目录(2009年版)
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 2009年11月30日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一、调整制定2009年版《药品目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文件的重要举措,对于完善医疗、工伤、生二、2009年版《药品目录》在保持参保人员用药政策相对稳定连续的基础上,根据临床医药科技进步与参保人员用药需求变化,适当三、《药品目录》分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3部分。
其中,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用准入法,规定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药品,基本四、《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治疗性药品已全部列入《药品目录》甲类药品。
统筹地区对于甲类药品,要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五、各地要分步做好《药品目录》的组织实施工作。
甲类药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再进行调整,各统筹地区应于今年12月份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乙类药品时,不得要求企业申报,不得以任何名目向企业收取费用。
对国家基本药物和仅限工伤保七、各统筹地区要严格执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并按照有关规定更新定点医疗机八、各地要加强《药品目录》使用情况的监测与分析。
通过统一药品代码,完善分析指标,逐步建立药品使用情况的监测分析体系。
九、各地要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使用《药品目录》的管理。
医师开具西药处方须符合西医疾病诊治原则,开具中成药处方须十、各地要参照卫生等有关部门制定的处方管理办法、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加强对临床用十一、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用药分类支付管理办法。
对于《药品目录》内同一品种剂型规格的药品,可探索设定最高支付限额 十二、做好药品目录管理与医疗服务项目管理和费用结算管理的衔接。
药品目录资料
Compound 复方庆大霉素 Gentamycin 普鲁卡因 Sulfate Ferrous 富马酸亚铁 Fumarate Ferrous 富马酸亚铁 Fumarate Ferrous 葡萄糖酸亚铁 Gluconate Ferrous 葡萄糖酸亚铁 Gluc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e06010509006 a e06010509006 a e06010509006 a e06010509006 a e06010509006 a e06010509006 a e06010509006 a e06010509006 a e06010509006 a e06010509006 a e06010509006 a e06010509006 a e06010509006 a e06010509006 a e06010509006 a e06010509006 a e06010509006 a e06010509006 a e06010509006 a e06010509006 a e06010509006 a e06010509006 a e06010509006 a e06010509006 a e06010509006 a e06010509006 a e06010509006 a e06010509006 a e06010509006 a e06010509006 a e06010509006 a e06010509006 a
滴剂 滴剂 滴剂 滴剂 滴剂 口服液体剂 糖浆剂、口服 溶液剂、颗粒 剂 糖浆剂、口服 溶液剂、颗粒 剂 滴剂 糖浆剂、颗粒 剂 糖浆剂、颗粒 剂 口服液 △ △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中国自2009年9月21日起施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2018年9月,调整后的2018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总品种由原来的520种增至685种,包括西药417种、中成药268种。
在覆盖主要临床主要病种的基础上,重点聚焦癌症、儿童疾病、慢性病等病种,新增品种包括了抗肿瘤用药12种、临床急需儿童用药22种以及世卫组织推荐的全球首个也是国内唯一一个全口服、泛基因型、单一片剂的丙肝治疗新药。
请注意,基本药物目录不仅仅是一个目录,它的使用将引发医疗服务、医保报销的变化。
与上一版目录不同,原则上,各地不能在2018年版国家目录基础上再增补药品。
原因是基本药物制度已经在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实现全覆盖,允许地方增补药品是制度建设初期的过渡性措施。
如需更多关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信息,可以查阅相关政府文件或公告,也可以咨询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或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版)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 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说明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是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药品的依据。
一、目录的构成目录中的药品包括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和中药饮片3部分。
目录后附有索引。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为中文笔画索引、中文拼音索引和英文索引;中成药为中文笔画索引、中文拼音索引。
二、目录的编排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分别按药品品种编号,有“注释”的除外。
不同剂型同一主要化学成分或处方组成的编一个号,重复出现时标注“*”号。
药品编号的先后次序无特别涵义。
“备注”栏内标注“△”号表示药品应在具备相应处方资质的医师或在专科医师指导下使用,并加强使用监测和评价。
目录中的抗菌药物应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三、目录的分类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主要依据临床药理学分类,共417个品种;中成药主要依据功能分类,共268个品种;中药饮片不列具体品种,用文字表述。
药品的使用不受目录分类类别的限制,但应遵照有关规定。
四、品种的名称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称和英文国际非专利药名称− 1 −说明(International Nonproprietary Names,INN)中表达的化学成分的部分,剂型单列,有“注释”的药品除外;未标明酸根或盐基的药品,其主要化学成分相同而酸根或盐基不同的均为目录的药品;酯类衍生物的药品单独标明。
中成药采用药品通用名称。
五、品种的剂型品种的剂型主要依据201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制剂通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归类处理,未归类的剂型以目录中标注的为准。
目录收录口服剂型、注射剂型、外用剂型和其他剂型。
口服剂型包括片剂(即普通片)、分散片、咀嚼片、肠溶片、缓释(含控释)片、口腔崩解片、胶囊(即硬胶囊)、软胶囊、肠溶胶囊、肠溶软胶囊、缓释(含控释)胶囊、颗粒剂、缓释(含控释)颗粒、混悬液、干混悬剂、口服溶液剂、合剂(含口服液)、糖浆剂、散剂、粉剂、滴丸剂、丸剂、酊剂、煎膏剂(含膏滋)、酒剂。
医院药品目录
医院药品目录一、药品目录概述本药品目录是医院药品供应与管理的基础性文件,包含了医院所有药品的详细信息,为临床用药、药品采购、库存管理、药学服务提供依据。
本目录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品批准文号和药品说明书,以及医院实际需求进行编制。
二、药品目录结构药品目录共分为以下几个部分:1. 目录序号:按照药品批准文号顺序编排,方便查找和管理。
目录序号:按照药品批准文号顺序编排,方便查找和管理。
2. 药品名称:包括通用名称和商品名称,以通用名称为主。
药品名称:包括通用名称和商品名称,以通用名称为主。
3. 规格:药品的剂量、包装等信息。
规格:药品的剂量、包装等信息。
4. 批准文号:药品的国家批准文号,证明药品合法性的重要标识。
批准文号:药品的国家批准文号,证明药品合法性的重要标识。
5. 生产厂家:生产该药品的企业名称。
生产厂家:生产该药品的企业名称。
6. 单位:药品的销售单位,如盒、瓶等。
单位:药品的销售单位,如盒、瓶等。
7. 价格:药品的零售价格,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价格:药品的零售价格,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8. 库存数量:药品的实时库存数量,便于库存管理。
库存数量:药品的实时库存数量,便于库存管理。
9. 临床适应症:药品的临床使用范围,指导临床用药。
临床适应症:药品的临床使用范围,指导临床用药。
10. 用法用量:药品的用法和用量,依据药品说明书制定。
用法用量:药品的用法和用量,依据药品说明书制定。
11. 不良反应:药品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便于临床监测。
不良反应:药品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便于临床监测。
12. 禁忌症:药品的禁忌症,避免临床不适宜使用。
禁忌症:药品的禁忌症,避免临床不适宜使用。
13. 注意事项:药品使用过程中的特殊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药品使用过程中的特殊注意事项。
三、药品目录管理1. 目录更新:药品目录应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最新规定和医院实际需求,定期进行更新。
目录更新:药品目录应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最新规定和医院实际需求,定期进行更新。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1. 导言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国推行的一种全民医疗保险制度,为居民提供经济保障,并保障基本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
为了提高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医疗费用的合理支出,国家制定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本文档旨在介绍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相关内容。
2. 药品目录的定义和作用药品目录是指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内的药品清单,包括了医保可报销的药品种类和使用范围。
药品目录的主要作用是规范基本医疗保险资金使用,提高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益,优化药品使用结构,确保医保资金的可持续发展。
药品目录的制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考虑药品的疗效、安全性、经济性等多个因素。
同时,药品目录的制定也需要与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进行广泛的沟通和协商,确保药品目录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 药品目录的分类根据药品的用途和功能,药品目录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分类:3.1. 基本药物目录基本药物目录是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了常用药品和治疗急、慢性疾病的必需药物。
基本药物目录的制定遵循了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的原则,旨在为居民提供基本的药物保障。
3.2. 特殊药品目录特殊药品目录是指部分特殊情况下需要使用的药品清单,主要包括了罕见病治疗药物、临床急需药品等。
特殊药品目录的制定需要考虑特殊疾病的特殊需求,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获得必需的药物支持。
3.3. 非基本药品目录非基本药品目录是指非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药品,这些药品通常是疗效相对较好或价格较高的药品。
非基本药品目录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药品的经济性和疗效,确保医保资金的合理支出。
4. 药品目录的调整和管理药品目录的制定并非一成不变,根据药品的疗效、安全性、经济性等因素的变化,药品目录需要进行定期的调整和管理。
药品目录的调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 新药品的加入:随着医药科技的发展,新的药品不断涌现,一些新药品需要及时纳入药品目录,以满足患者的需求。
国家药品目录(2017年版)
凡例《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 年版)》(简称《药品目录》)是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标准。
临床医师根据病情开具处方、参保人员购买与使用药品不受《药品目录》的限制。
“凡例”是对《药品目录》中药品的分类与编号、名称与剂型、备注等内容的解释和说明,是《药品目录》的组成部分,其内容与目录正文具有同等政策约束力。
一、目录构成(一)《药品目录》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所列药品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药品,共2535 个,包括西药1297 个,中成药1238 个(含民族药88 个)。
其中仅限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5 个;仅限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4 个。
(二)《药品目录》收载的西药甲类药品402 个,中成药甲类药品192 个,其余为乙类药品。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时区分甲、乙类,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药品费用时不分甲、乙类。
二、编排与分类(三)药品分类及分类代码执行《社会保险药品分类与代码》行业标准。
药品分类西药主要依据解剖-治疗-化学分类(ATC),中成药主要依据功能主治分类。
临床具有多种治疗用途的药品,选择其主要治疗用途分类。
临床医师依据病情用药,不受《药品目录》分类的限制。
(四)西药、中成药分别按药品品种编号。
同一品种只编一个号, 重复出现时标注“★” ,并在括号内标注该品种编号。
药品排列顺序及编号的先后次序无特别含义。
三、名称与剂型(五)除在“备注”一栏标有“◇”的药品外,西药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未包括命名中的盐基、酸根部分,剂型单列。
中成药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剂型不单列。
为使编排简洁,在甲乙分类、给药途径、备注相同的情况下,同一通用名称下的不同剂型并列,其先后次序无特别含义。
(六)西药剂型在《中国药典》“制剂通则”的基础上合并归类处理,未归类的剂型以《药品目录》标注的为准合并归类的剂型所包含的具体剂型见下表:中成药剂型中,丸剂包括水丸、蜜丸、水蜜丸、糊丸、浓缩丸和微丸,不含滴丸;胶囊剂是指硬胶囊,不含软胶囊;其他剂型没有归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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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五、因病情需要,各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院为参保人使用自费或部分自费药品时,对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须征得参保人(参保人家属)同意并签名;对于工伤保险参保人,须征得单位或参保人(参保人家属)同意并签名。
六、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新旧《药品目录》使用、管理的衔接工作,,及时调整收费项目代码库,严格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用药管理,确保《药品目录》顺利实施和参保人的待遇不受影响。
(3)西药部分第7.2类下的氨基酸型肠内营养剂(如爱伦多)、短肽型肠内营养剂(如维多粉,百普素)、整蛋白型肠内营养剂(如安素,能全素)和疾病特异型肠内营养剂4类药品,包括符合条件的各个品种。
(4)西药部分第348号的“动物源胰岛素”包括:短效胰岛素(如普通胰岛素)、中效胰岛素(如低精蛋白锌胰岛素)、长效胰岛素(如鱼精蛋白锌胰岛素)及预混胰岛素。
(二)中药饮片 《药品目录》的中药饮片采用“排除法”编写。使用《药品目录》规定为单味或复方不予以支付的中药饮片,所发生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均不予支付; 《药品目录》规定为单味不予以支付的中药饮片,若单味使用所发生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均不予支付,若在复方中使用此类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均予以支付;使用未作自费限定的中药饮片,其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
三、调整了药品目录分类,对部分剂型进行了归并。例如:《药品目录2001版》的青霉素类抗生素药品,而《药品目录》则细分为:窄普青霉素、耐青霉素酶青霉素及酶抑制剂、广普青霉素及复方制剂;《药品目录2001版》的剂型表达为片剂、胶囊,而《药品目录》的剂型归并后表达为口服常释剂型。
四、为实现《药品目录》的实施可操作性,将“备注”栏设置为“符号”栏和“仅限工伤”栏。用符号表示药品的自付比例(详见第7页的“特殊符号的涵义”),便于操作。
序号 药品名称 序号 药品名称 1 氨酚咖黄烷胺片 48 复方桔梗麻黄碱糖浆(Ⅱ) 2 氨酚美伪滴剂 49 复方桔梗远志麻黄碱片Ⅰ 3 氨酚美伪麻片 50 复方桔梗远志麻黄碱片Ⅱ 4 氨酚美伪麻片与苯酚伪麻片 51 复方氯丙那林鱼腥草素钠片 5 氨酚那敏三味浸膏胶囊 52 复方麻黄碱糖浆 6 氨酚烷胺咖敏胶囊 53 复方枇杷氯化铵糖浆 7 氨酚烷胺那敏胶囊 54 复方氢溴酸右美沙芬胶囊 8 氨酚伪麻胶囊 55 复方氢溴酸右美沙芬糖浆 9 氨酚伪麻咀嚼片 56 复方忍冬藤阿司匹林片 10 氨酚伪麻颗粒剂 57 复方锌布颗粒剂 11 氨酚伪麻美那敏片 58 复方盐酸伪麻黄碱缓释胶囊 12 氨酚伪麻那敏胶囊 59 复方银翘氨敏胶囊 13 氨酚伪麻那敏胶囊(夜用) 60 复方愈创木酚磺酸钾口服溶液 14 氨酚伪麻那敏咀嚼片 61 复方愈酚喷托那敏糖浆 15 氨酚伪麻那敏片 62 咖酚伪麻片 16 氨酚伪麻那敏溶液 63 科达琳 17 氨酚伪麻片 64 柳酚咖敏片 18 氨金黄敏颗粒 65 美尔伪麻溶液 19 氨咖黄敏胶囊 66 美酚伪麻片 20 氨咖黄敏片 67 美敏伪麻口服液 21 氨咖麻敏胶囊 68 美扑伪麻口服液 22 氨咖愈敏溶液 69 美扑伪麻片 23 贝敏伪麻片 70 美息伪麻片 24 布洛伪麻分散片 71 美愈伪麻胶囊 25 布洛伪麻胶囊 72 美愈伪麻口服溶液 26 布洛伪麻颗粒剂 73 美愈伪麻口服液 27 布洛伪麻片 74 喷托维林氯化铵片 28 酚咖麻敏胶囊 75 喷托维林氯化铵糖浆 29 酚咖片 76 扑尔伪麻片 30 酚麻美敏胶囊 77 双分伪麻胶囊 31 酚麻美软胶囊 78 双扑口服液 32 酚美愈伪麻口服液 79 双扑伪麻分散片 33 酚明伪麻片 80 双扑伪麻胶囊 34 复方氨酚美沙糖浆 81 双扑伪麻颗粒 35 复方氨酚那敏颗粒 82 双扑伪麻片 36 复方氨酚葡锌片 83 伪麻那敏胶囊 37 复方氨酚烷胺胶囊 84 伪麻那敏片 38 复方氨酚烷胺颗粒 85 锌布片 39 复方氨酚烷胺片 86 右美沙芬愈创甘油醚糖浆 40 复方北豆根氨酚那敏片 87 愈创维林那敏片 41 复方贝母氯化铵片 88 愈酚喷托异丙嗪颗粒 42 复方布洛伪麻缓释片 89 愈酚维林片 43 复方酚咖伪麻胶囊 90 愈酚伪麻颗粒 44 复方甘草氯化铵糖浆 91 愈酚伪麻片 45 复方甘草麻黄碱片 92 愈美胶囊 46 复方甘草浙贝氯化铵片 93 愈美颗粒剂 47 复方桔梗麻黄碱糖浆 94 愈美片 以上药品,若今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非处方药目录中调整删除,则自动从该表中调出。
《药品目录》的情况简介
《药品目录》中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准予支付的西药品种共1133个,中成药品种897个,民族药品种47个。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中药饮片127种及1个类别,其中,单方不予支付的有99种,单复方均不予以支付的有28种和1个类别。与现行药品目录相比,有如下特点:
(二)《药品目录》不含医院制剂。经省药品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治疗性医院制剂,在报市物价部门定价并经市社会保障部门认可后,方可在该医院内作为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使用。
三、药品支付规定
(一)西药和中成药 《药品目录》的西药和中成药采用“准入法”编写。参保人员使用新《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西药和中成药,属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范围;使用新《药品目录》范围以外的西药及中成药所发生的费用,属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范围。
使用属《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西药及中成药所发生的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按有关规定支付。其中,属工伤医疗用药的,不分甲、乙类,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对备注栏标有“仅限工伤”的药品,须按备注栏限定的范围使用,否则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具体审核支付办法另行制定;对备注栏标有特殊符号的药品,按特殊符号的涵义规定执行(详见第7页“特殊符号涵义”)。
《药品目录》的使用说明
名称与剂型
(一)西药部分
1、除在《药品目录》备注栏标有“◇”的药品外,西药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和英文国际非专利药名(INN)中表达化学成分的部分,未包括命名中的盐基(钠盐、钾盐等)、酸根部分(硫酸,盐酸,磷酸,硝酸,苯磺酸等),剂型单列。例如:商品名为欣匹特注射剂,其通用名为阿奇霉素氯化钠,在《药品目录》表达为阿奇霉素。
四、药量管理
各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药品目录》,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遏制浪费的原则,对参保人尽可能使用《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并严格掌握药量。门诊急性病一般不超过三日量,慢性病一般不超过七日量,特定门诊一般不超过一个月量。住院病人的出院带药量一般不超过七日量,超出部分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4、△:《药品目录》备注栏标有“△”的药品,为限定在门诊使用时由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按规定支付的药品。工伤保险不受此限制。
5、●:《药品目录》备注栏标有“●”的药品,为仅限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药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6、◇:《药品目录》备注栏标有“◇”的药品,因其组成和适应症类似而进行分类,所标注名称为一类药品的统称。具体如下:
二、特殊符号的涵义
1、★:《药品目录》中,不同剂型同一品种只编一个号,重复出现时在编号栏标注“★”。
2、*:《药品目录》备注栏标有“ * ”的药品,其费用先由个人自付15%,余额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支付。工伤保险不受此限制。
3、**:《药品目录》备注栏标有“ ** ”的药品,其费用先由个人自付35%,余额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支付。工伤保险不受此限制。
1、中成药名称采用药品标准中的正式品名。为使编排简洁,在甲乙分类、给药途径相同的情况下,对正式品名相同但剂型不同的药品并列。如藿香正气丸、藿香正气颗粒、藿香正气胶囊、藿香正气软胶囊、藿香正气片、藿香正气滴丸、藿香正气口服液7个品种表达为藿香正气丸(颗粒、胶囊、软胶囊、片、滴丸、口服液)。
2、正式品名中剂型前的部分与《药品目录》中名称剂型前的部分一致且剂型相同,而商品名或规格不同的中成药,属于《药品目录》的药品。
对使用商品名的药品,须注明其通用名(西药)或正式品名(中成药)。
七、根据国家有关要求,《药品目录》将随《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调整适时调整。
八、《药品目录》仅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标准,临床医师根据病情开具处方及参保人购买和使用药品不受《药品目录》的限制。
3、西药剂型在《中国药典》(2000年版)“制剂通则”规定的基础上进行归类处理,未归类的剂型以《药品目录》标注的为准。归类后标注的剂型所包含的具体剂型见下表:
标注的剂型 包含的剂型 口服常释剂型 普通片剂(片剂、肠溶片、包衣片、薄膜衣片、糖衣片、浸膏片、分散片、划痕片)、硬胶囊、软胶囊(胶丸)、肠溶胶囊(注:不包含咀嚼片) 缓释控释剂型 缓释片、缓释包衣片、控释片;缓释胶囊、控释胶囊 口服液体剂 口服溶液剂、口服混悬剂、口服乳剂、胶浆剂、口服液、乳液、乳剂、胶体溶液、合剂、酊剂、滴剂、混悬滴剂 丸剂 丸剂、滴丸 颗粒剂 颗粒剂、肠溶颗粒剂 口服散剂 散剂、药粉、粉剂 外用散剂 散剂、粉剂、撒布剂、撒粉 软膏剂 软膏剂、乳膏剂、霜剂、糊剂、油膏剂 贴剂 贴剂、贴膏剂、膜剂、透皮贴剂 外用液体剂 外用溶液剂、洗剂、漱口剂、含漱液、胶浆剂、搽剂、酊剂、油剂 硬膏剂 硬膏剂、亲水硬膏剂 凝胶剂 乳胶剂、凝胶剂 涂剂 涂剂、涂膜剂、涂布剂 栓剂 栓剂、肛门栓、阴道栓 滴眼剂 滴眼剂、滴眼液 滴耳剂 滴耳剂、滴耳液 滴鼻剂 滴鼻剂、滴鼻液 吸入剂 喷剂、气雾剂、喷鼻剂、喷粉剂、喷雾剂、雾化吸入剂、雾化混悬液、雾化溶液剂、雾化吸入液、吸入性粉剂、干粉剂、干粉吸入剂、粉末吸入剂、干粉吸剂、吸入性溶液剂、吸入性混悬液 注射剂 注射剂、注射液、注射用溶液剂、静脉滴注用注射液、注射用混悬液、注射用无菌粉末、静脉注射针剂、水针、注射用乳剂、粉针剂、针剂、无菌粉针、冻干粉针 (二)中成药部分
一、在保持用药水平相对稳定与连续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的品种。中成药、西药品种均大幅增加。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