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177-2005氢气站设计规范

GB50177-2005氢气站设计规范
GB50177-2005氢气站设计规范

氢气站设计规范GB 50177-2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330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氢气站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氢气站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177-2005,自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3.0.2、 3.0.3、 3.0.4、 4.0.3(1)、 4.0.8、4.0.10、 4.0.11、 4.0.13、 4.0.15、 6.0.2、 6.0.3、 6.0.5、 6.0.10、7.0.3、 7.0.6、 7.0.10、 8. 0.2、 8.0.3、 8.0.5、 8.0.6、 8.0.7(4)、9.0.2、 9.0.4、9. 0.5、 9.0.6、 9.0.7、 11.0.1、 11.0.5、 11.0.7、12. 0.9、12.0.10(2)(5)、12. 0.12(4)(5)、12.0.13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氢氧站设计规范》GB 50177-93及其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

1 总则

1.0.1 为在氢气站、供氢站的设计中正确贯彻国家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确保安全生产,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满足生产要求,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氢气站、供氢站及厂区和车间的氢气管道设计。

1.0.3 氢气站、供氢站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应为“甲”类。

氢气站、供氢站内有爆炸危险房间或区域的爆炸危险等级应划分为1区或2区,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1.0.4 氢气站、供氢站和氢气管道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氢气站 hydrogen station

采用相关的工艺(如水电解,天然气转化气、甲醇转化气、焦炉煤气、水煤气等为原料气的变压吸附等)制取氢气所需的工艺设施、灌充设施、压缩和储存设施、辅助设施及其建筑物、构筑物或场所的统称。

2.0.2 供氢站 hydrogen supply station

不含氢气发生设备,以瓶装或/和管道供应氢气的建筑物、构筑物、氢气罐或场所的统称。

2.0.3 氢气罐 hydrogen gas receiver

用于储存氢气的定压变容积(湿式储气柜)及变压定容积的容器的统称。

2.0.4 明火地点 Open flame site

室内外有外露的火焰或赤热表面的固定地点。

2.0.5 散发火花地点 sparking site

有飞火的烟囱或室外的砂轮、电焊、气焊(割)等固定地点。

2.0.6 氢气灌装站 filling hydrogen gas station

设有灌充氢气用氢气压缩、灌充设施及其必要的辅助设施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场所的统称。

2.0.7 水电解制氢装置 the installation of hydrogen gas produced by

electro1ysising water

以水为原料,由水电解槽、氢(氧)气液分离器、氢(氧)气冷却器、氢(氧)气洗涤器等设备组合的统称。

2.0.8 水电解制氢系统 the system of hydrogen gas produced by electrolysising water

以水电解工艺制取氢气,由水电解制氢装置及氢气加压、储存、纯化、灌充等操作单元组成的工艺系统的统称。

2.0.9 变压吸附提纯氢装置 the installation of hydrogen purification by pressure swing adsorption

以各类含氢气体为原料,经多个吸附塔,采用变压吸附法,从原料气中提取氢气的工艺设备组合的统称。

2.0.10 变压吸附提纯氢系统 hydrogen purification system by pressure swing adsorption

以变压吸附法从各类含氢气体中提纯制取氢气,由变压吸附装置及氢气加压、储存、纯化、灌充等操作单元组成的工艺系统的统称。

2.0.11 甲醇蒸气转化制氢装置 the installation of hydrogen gas produced by the methanol transforming

以甲醇和水为原料,采用催化转化工艺,在一定温度下将甲醇裂解转化制取氢气的生产设备组合的统称。

2.0.12 低压氢气压缩机 the low pressure compressor for the hydrogen gas

输出压力小于1.6 MPa的氢气压缩机。

2.0.13 中压氢气压缩机 the middle pressure compressor for the hydrogen gas 输出压力大于或等于1.6 MPa,小于10.0 MPa的氢气压缩机。

2.0.14 高压氢气压缩机 the high pressure compressor for the hydrogen gas

输出压力大于或等于10.0 MPa的氢气压缩机。

2.0.15 钢瓶集装格 the bundle of hydrogen gas cylinders

由专用框架固定,采用集气管将多只气体钢瓶接口并连组合的气体钢瓶组单元。

2.0.16 氢气汇流排间 the hydrogen gas manifolds room

设有采用氢气钢瓶供应氢气用的汇流排组等设施的房间。

2.0.17 氢气灌装间 the hydrogen gas filling room

设有供灌充氢气钢瓶用的氢气灌充台或钢瓶集装格等设施的房间。

2.0.18 实瓶 solid cylinder

存有气体灌充压力气体的气瓶,一般水容积为40L、设计压力为12.0~20.0 MPa的气体钢瓶。

2.0.19 空瓶 empty cylinder

无内压或留有残余压力的气体钢瓶。

2.0.20 湿氢 wet hydrogen

在所处温度、压力下,水含量达饱和或过饱和状态的氢气。

2.0.21 倒气用氢气压缩机 the hydrogen gas compressor for turning system over 在制氢或供氢系统中,氢气增压、储存或灌充用的氢气压缩机。

3 总平面布置

3.0.1 氢气站、供氢站、氢气罐的布置,应按下列要求经综合比较确定:

1 宜布置在工厂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并应远离有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

2 宜布置为独立建筑物、构筑物;

3 不得布置在人员密集地段和主要交通要道邻近处;

4氢气站、供氢站、氢气罐区,宜设置不燃烧体的实体围墙,其高度不应小于2.5m;

5 宜留有扩建的余地。

3.0.2 氢气站、供氢站、氢气罐与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0.2的规定。

3.0.3 氢气站、供氢站、氢气罐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0.3的规定。

3.0.4 氢气罐或罐区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湿式氢气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罐径较大者,下同)的半径;

2 卧式氢气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直径的2/3;立式罐之间、球形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直径;

3 卧式、立式、球形氢气罐与湿式氢气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其中较大者确定;

4 一组卧式或立式或球形氢气罐的苋莼 挥Τ ?0000m3。组与组的防火间距,卧式氢气罐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长度的一半;立式、球形罐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直径,并不应小于1Om。

3.0.5 氢气站需与其他车间呈L形、П形或Ш形毗连布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站房面积不得超过1000m2;

2 毗连的墙应为无门、窗、洞的防火墙;

3 不得同热处理、锻压、焊接等有明火作业的车间相连;

4 宜布置在厂房的端部,与之相连的建筑物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3.0.6 供氢站内氢气实瓶数不超过60瓶或占地面积不超过500m2时,可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用氢车间或其他非明火作业的丁、戊类车间毗连,其毗连的墙应为无门、窗、洞的防爆防护墙,并宜布置在靠厂房的外墙或端部。

3.0.7 氢气站内的氢气灌瓶间、实瓶间、空瓶间,宜布置在厂房的边缘部分。

4 工艺系统

4.0.1 氢气站制氢系统的类型应按下列因素确定:

1 氢气站的规模;

2 当地氢源状况,制氢用原料及电力的供应状况;

3 用户对氢气纯度及其杂质含量、压力的要求;

4 用户使用氢气的特性,如负荷变化情况、连续性要求等;

5 制氢系统的技术经济参数、特性。

4.0.2 水电解制氢系统应设有下列装置:

1 设置压力调节装置,以维持水电解槽出口氢气与氧气之间一定的压力差值,宜小于0.5kPa;

2 每套水电解制氢装置的氢出气管与氢气总管之间、氧出气管与氧气总管之间,应设放空管、切断阀和取样分析阀;

3 设有原料水制备装置,包括原料水箱、原料水泵等。原料水泵出口压力应与制氢系统工作压力相适应。

4 设有碱液配制、回收装置。水电解槽入口应设碱液过滤器。

4.0.3 水电解制氢系统制取的氧气,可根据需要进行回收或直接排入大气,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回收电解氧气时,必须设置氧中氢自动分析仪和手工分析装置,并设有氧中氢超浓度报警装置;

2 电解氧气回收或直接排入大气时,均应采取措施保持氧气与氢气压力的平衡。

4.0.4 变压吸附提纯氢系统的设置,应根据下列因素确定:

1 拟用的原料气的压力、组成和杂质含量;

2 产品氢气的压力、纯度和杂质含量;

3 氢气使用的连续性、负荷变化状况;

4 技术经济参数。

4.0.5 变压吸附提纯氢系统,应设有下列装置:

1 原料气的预处理设施(视原料气中的杂质含量确定);

2 吸附器组及程序控制阀;

3 氢气的精制(视用户对氢气纯度及杂质含量等要求确定);

4 氢气和解吸气的缓冲设施;

5 解吸气回收利用设施;

6 根据需要设置原料气、产品氢气、解吸气的增压设施。

4.0.6 甲醇转化制氢系统,应设有下列装置:

1 原料甲醇及脱盐水的储存、输送装置;

2 甲醇转化反应器及其辅助装置,如加热炉或加热器、热回收设备等;

3 变压吸附提纯氢装置。

4.0.7 氢气压缩机前应设氢气缓冲罐。数台氢气压缩机可并联从同一氢气管道吸气,但应采取措施确保吸气侧氢气为正压。

输送氢气用压缩机后应设氢气罐,并应在氢气压缩机的进气管与排气管之间设旁通管。

4.0.8 氢气压缩机安全保护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压缩机出口与第1个切断阀之间应设安全阀;

2 压缩机进、出口应设高低压报警和超限停机装置;

3 润滑油系统应设油压过低或油温过高的报警装置;

4 压缩机的冷却水系统应设温度或压力报警和停机装置;

5 压缩机进、出口管路应设有置换吹扫口。

4.O.9 氢气站、供氢站一般采用气态储存氢气,主要有高、中、低压氢气罐,金属氢化物储氢装置等,通常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储氢量应满足制氢或供氢系统的供氢能力与用户用氢压力、流量均衡连续的要求;

2 采用金属氢化物储氢装置时,应设有氢气纯化装置、换热装置及相应的控制阀门等;

3 供氢站采用高压氢气罐储存时,应设有倒气用氢气压缩机。

4.0.10 氢气站、供氢站的氢气罐安全设施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有安全泄压装置,如安全阀等;

2 氢气罐顶部最高点,应设氢气放空管;

3 应设压力测量仪表;

4 应设氮气吹扫置换接口。

4.0.11 各类制氢系统中,设备及其管道内的冷凝水,均应经各自的专用疏水装置或排水水封排至室外。水封上的气体放空管,应分别接至室外安全处。

4.0.12 各类制氢系统中的氢气纯化设备,应根据纯化前后的氢气压力、纯度及杂质含量和纯化用材料的品种、活化与再生方法等确定。

4.0.13 氢气站应按外销氢气量选择氢气灌装方式。氢气灌装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有超压泄放用安全阀;

2 应设有氢气回流阀,氢气回流至氢气压缩机前管路或氢气缓冲罐;

3 应设有分组切断阀、压力显示仪表;

4 应设有吹扫放空阀,放空管应接至室外安全处;

5 应设有气瓶内余气及含氧量测试仪表。

4.0.14 当氢气用气设备对氢气含尘量有要求时,应在送氢管道上设置相应精度的气体过滤器。

4.0.15 各类制氢系统、供氢系统,均应设有含氧量小于0.5%的氮气置换吹扫设施。

5 设备选择

5.0.1 氢气站的设计容量,应根据氢气的用途、使用特点,宜按下列因素确定:

1 各类用氢设备的昼夜平均小时耗量或班平均小时耗量;

2 连续用氢设备的最大小时耗量与其余用氢设备的昼夜平均小时耗量或班平均小时耗

量之和;

3 外销氢气的氢气站,应根据外供氢气量或市场需求状况和商业的经济规模确定。

5.0.2 水电解制氢装置的型号、容量和台数,应根据下列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1 根据氢气耗量、使用特点等合理选用电耗小、电解小室电压低、价格合理、性能可靠的水电解制氢装置;

2 新建氢气站设置2台及以上水电解制氢装置时,其型号宜相同;

3 水电解制氢装置宜设备用,当采取储气等措施确保不中断供气或与用气设备同步检修时,可不设备用。

5.0.3 水电解制氢装置所需的原料水制备、碱液制备等辅助设备,宜按下列要求选用:

1 原料水制取装置的容量,不应小于4h原料水耗量;原料水储水箱容积不应小于8h原料水耗量;原料水泵供水压力,应大于制氢装置工作压力。

2 原料水制取装置、储水箱及其水泵的材质,应采用不污染原料水水质和耐腐蚀的材料制作。

3 碱液箱容积,应大于每套水电解制氢装置及碱液管道的全部体积之和;碱液泵的流量,可按每套水电解制氢装置所需碱液量和灌注时间确定。

5.0.4 变压吸附提纯氢系统的吸附器组的容量和吸附器数量,应根据下列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1 原料气的压力、组成和产品氢气的纯度、杂质含量、压力;

2 产品氢气的耗量和用氢特点;

3 氢气回收率。

5.0.5 甲醇转化制氢系统的容量,应按下列因素确定:

1 产品氢气的耗量和用氢特点;

2 产品氢气的纯度、杂质含量和压力;

3 氢气回收率;

4 甲醇的储存、输送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5 现场工作条件。

5.0.6 氢气储存方式,应根据下列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1 氢气站规模、用氢设备耗量和使用特性;

2 储氢系统输入压力、供氢压力;

3 现场工作条件。

5.0.7 氢气罐的形式,应根据所需储存的氢气容量、压力状况确定。当氢气压力小于6kPa时,应选用湿式储气罐;当氢气压力为中、低压,单罐容量大于或等于5000Nm3时,宜采用球形储罐;当氢气压力为中、低压,单罐容量小于5000Nm3时,宜采用筒形储罐;氢气压力为高压时,宜采用长管钢瓶式储罐等。

5.0.8 氢气压缩机的选型、台数,应根据进气压力、排气压力、氢气纯度和用户最大小时氢气耗量或用户使用特性等确定。氢气压缩机台数不宜少于2台。连续运行的往复式氢气压缩机应设备用。

5.0.9 氢气灌装用压缩机的型号、排气量,应根据充灌台或充装容器的规格、数量,充装时间和进气压力、排气压力等确定。灌装用氢气压缩机,可不设备用。

5.0.10 当纯化后的氢气灌瓶时,应采用膜式压缩机,并宜设置空钢瓶处理系统,包括钢瓶抽真空设备和钢瓶加热装置。

5.0.11 氢气灌装用充灌台应设两组或两组以上,一组灌装、一组倒换钢瓶。每组钢瓶的数量,应以外销氢气量或灌装用氢气压缩机的排气量、氢气充装时间确定。

氢气灌装用钢瓶集装格通常设两组以上,钢瓶集装格的数量和每格的钢瓶数量,应根据外销氢气量和方便运输或吊装等因素确定。

氢气长管钢瓶拖车的钢瓶规格、数量,应按用户的氢气用量、供应周期等确定。

5.0.12 氢气汇流排应设两组或两组以上,一组供气、一组倒换钢瓶。每组钢瓶的数量,应按用户最大小时耗量和供气时间确定。

5.0.13 氢气站、供氢站内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宜设起吊设施:

1 站内设备需要吊装时;

2 氢气的灌装、储运采用钢瓶集装格。

起吊设施的起吊重量,应按吊装件的最大荷重确定。

6 工艺布置

6.0.1 当氢气站内的制氢装置、储氢装置等设备为室外布置时,可将氢气站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室外设备视为一套工艺装置。在装置内部,根据氢气生产工艺需要将其分隔为设备区、建筑物区等。

6.0.2 氢气站工艺装置内的设备、建筑物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6.0.2的规定。

6.0.3 氢气站工艺装置内兼作消防车道的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道路应相互贯通。当装置宽度小于或等于60m,且装置外两侧设有消防车道时,可不设贯通式道路;

2 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4m,路面上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5m。

6.0.4 当同一建筑物内,布置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类别的房间时,其间的隔墙应为防火墙。

同一建筑物内,宜将人员集中的房间布置在火灾危险性较小的一端。

6.0.5 氢气站内应将有爆炸危险的房间集中布置。有爆炸危险房间不应与无爆炸危险房间直接相通。必须相通时,应以走廊相连或设置双门斗。

6.0.6 制氢间、氢气纯化间、氢气压缩机间的电气控制盘、仪表控制盘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布置在相邻的控制室内;

2 控制室应以防火墙与上述房间隔开。

6.0.7 当氢气站内同时灌充氢气和氧气时,灌瓶间等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分别设置氢气灌瓶间、实瓶间、空瓶间及氧气灌瓶间、实瓶间、空瓶间;

2 灌瓶间可通过门洞与空瓶间和实瓶间相通,并均应设独立的出入口。

6.0.8 当氢气实瓶数量不超过60瓶时,实瓶、空瓶和氢气灌充器或氢气汇流排,可布置在同一房间内,但实瓶、空瓶必须分开存放。

6. 0.9 在同一房间内,可设置制氢装置、氢气纯化装置或各种型号的氢气压缩机。

6.0.10 当氢气站内同时设有氢气压缩机和氧气压缩机时,不得将氧气压缩机与氢气压缩机设置在同一房间内。

6.0.11 水电解制氢间内的主要通道不宜小于2.5m;水电解槽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2.Om;水电解槽与墙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1.5m。水电解槽与其辅助设备及辅助设备之间的净距,应按技术功能确定。

常压型水电解制氢装置的平面布置间距,应视规格、尺寸和检修要求确定。

6.0.12 氢气压缩机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1.5m,与墙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1.0m。当规定的净距不能满足零部件抽出时,则净距应比抽出零部件的长度大0.5m。

氢气压缩机与其附属设备之间的净距,可按工艺要求确定。

6.0.13 氢气纯化间主要通道净宽度不宜小于1.5m。纯化设备之间及其与墙之间的净距均不宜小于1.0m。

6.0.14 氢气灌瓶间、实瓶间、空瓶间和汇流排间的通道净宽度,应根据气瓶运输方式确定,但不宜小于1.5m,并应有防止瓶倒的措施。

6.0.15 氢气压缩机和电动机之间联轴器或皮带传动部位,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当采用皮带传动时,应采取导除静电的措施。

6.0.16 氢气罐不应设在厂房内。在寒冷地区,湿式氢气罐和固定容积含湿氢气罐底部,应采取防冻措施。

7 建筑结构

7.0.1 氢气站、供氢站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宜为单层建筑。

7.0.2 有爆炸危险房间,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柱承重的框架或排架结构。当采用钢柱承重时,钢柱应设防火保护,其耐火极限不得低于2.0h。

7.0.3 氢气站、供氢站内有爆炸危险房间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的规定,设置泄压设施。

7.0.4 氢气站、供氢站有爆炸危险房间的泄压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泄压设施宜采用非燃烧体轻质屋盖作为泄压面积,易于泄压的门、窗、轻质墙体也可作为泄压面积;

2 泄压面积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的要求;

3 泄压设施的设置应避开人员密集场所和主要交通道路,并宜靠近有爆炸危险的部位;

4 氢气压缩机间宜采用半敞开或敞开式的建筑物。

7.0.5 有爆炸危险房间的安全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其中1个应直通室外。但面积不超过100m2的房间,可只设1个直通室外出入口。

7.0.6 有爆炸危险房间与无爆炸危险房间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不燃烧体防爆防护墙隔开。当设置双门斗相通时,门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2h。

有爆炸危险房间与无爆炸危险房间之间,当必须穿过管线时,应采用不燃烧体材料填塞空隙。

7.0.7 有爆炸危险房间的门窗均应向外开启,并宜采用撞击时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制作。

7.0.8 氢气灌瓶间、空瓶间、实瓶间和氢气汇流排间,应设置气瓶装卸平台,其宽度不宜小于2m,高度应按气瓶运输工具高度确定,宜高出室外地坪0.6~1.2m,气瓶装卸平台,应设置大于平台宽度的雨篷,雨篷及其支撑材料应为不燃烧体。

7.0.9 氢气灌瓶间内,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m的防护墙。

氢气灌瓶间、氢气汇流排间和实瓶间,应采取防止阳光直射气瓶的措施。

7.0.10 有爆炸危险房间的上部空间,应通风良好。顶棚内表面应平整,避免死角。

7.0.11 制氢间、氢气压缩机间、氢气纯化间、氢气灌瓶间等的厂房跨度大于9.Om时,宜设天窗。天窗、排气孔应设在最高处。

7.0.12 制氢间的屋架下弦的高度,应满足设备安装和排热的要求,并不得低于5.0m。

氢气压缩机间、氢气纯化间屋架下弦的高度,应满足设备安装和维修的要求,并不得低于4.5m。

氢气灌瓶间、氢气汇流排间屋架下弦的高度,不宜低于4.5m。氢气集装瓶间屋架下弦的高度,应按起吊设备确定,并不宜低于6m。

8 电气及仪表控制

8.0.1 氢气站、供氢站的供电,按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

规定的负荷分级,除中断供氢将造成较大损失者外,宜为三级负荷。

8.0.2 有爆炸危险房间或区域内的电气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规定。

8.0.3 有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设施选型,不应低于氢气爆炸混合物的级别、组别

(ⅡCT1)。有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设计和电气设备、线路接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规定执行。

8.0.4 有爆炸危险房间的照明应采用防爆灯具,其光源宜采用荧光灯等高效光源。灯具宜装在较低处,并不得装在氢气释放源的正上方。

氢气站内宜设置应急照明。

8.0.5 在有爆炸危险环境内的电缆及导线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的规定。敷设导线或电缆用的保护钢管,必须在下列各处做隔离密封:

1 导线或电缆引向电气设备接头部件前;

2 相邻的环境之间。

8.0.6 有爆炸危险房间内,应设氢气检漏报警装置,并应与相应的事故排风机联锁。当空气中氢气浓度达到0.4%(体积比)时,事故排风机应能自动开启。

8.0.7 氢气站应根据氢气生产系统的需要设置下列分析仪器:

1 氢气纯度分析仪(连续);

2 纯氢、高纯氢气中杂质含量分析;

3 原料气纯度或组分分析;

4 对水电解制氢装置,应设置氧中氢含量和氢中氧含量在线分析仪;当回收氧气时,应设氧中氢含量超量报警装置。

5 根据需要设制氢过程分段气体浓度分析仪。

8.0.8 氢气站、供氢站应根据需要设置下列计量仪器:

1 原料气体流量计;

2 产品氢气或对外供氢的氢气流量计。

8.0.9 氢气站采用水电解制氢装置时,水电解槽的直流电源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台水电解槽,应采用单独的晶闸管整流器或硅整流器供电。整流器应有调压功能,并宜具备自动稳流功能;

2 整流器应配有专用整流变压器。三相整流变压器绕组的一侧,应按三角形(△)接线;

3 整流装置对电网的谐波干扰,应按国家限制谐波的有关规定执行。

8.0.10 水电解制氢系统的直流电源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压整流变压器和饱和电抗器,应设在单独的变压器室内。变压器室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的规定;

2 整流变压器室远离高压配电室时,高压进线侧宜设负荷开关或隔离开关;

3 整流器或成套低压整流装置,应设在与电解间相邻的电源室内。电源室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的规定;

4 直流线路应采用铜导体,宜敷设在较低处或地沟内。当必须采用裸母线时,应有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

5 电解间应设置直流电源的紧急断电按钮,按钮宜设在便于操作处。

8.0.11 氢气灌瓶间与氢气压缩机间之间,应设联系信号。

8.0.12 氢气站、供氢站,应设下列主要压力检测项目:

1 站房出口氢气压力;

2 氢气罐压力;

3 制氢装置出口压力显示、调节;

4 水电解制氢装置的氢侧、氧侧压力和压差控制、调节;

5 变压吸附提纯氢系统的每个吸附器的压力显示、吸附压力调节;

6 氢气压缩机进气、排气压力。

根据氢气生产工艺要求,尚需设置压力调节装置。

8.0.13 氢气站、供氢站,应设下列主要温度检测项目:

1 制氢装置出口气体温度显示;

2 水电解槽(分离器)温度显示、调节;

3 变压吸附器入口气体温度显示;

4 氢气压缩机出口氢气温度显示。

8.0.14 氢气站、供氢站应设自动控制系统;需要时可按无人值守要求配置。

9 防雷及接地

9.0.1 氢气站、供氢站的防雷,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要求设置防雷、接地设施。

9.0.2 氢气站、供氢站的防雷分类不应低于第二类防雷建筑。其防雷设施应防直击雷、防雷电感应和防雷电波侵入。防直击雷的防雷接闪器,应使被保护的氢气站建筑物、构筑物、通风风帽、氢气放空管等突出屋面的物体均处于保护范围内。

9.0.3 氢气站、供氢站内按用途分有电气设备工作(系统)接地、保护接地、雷电保护接地、防静电接地。不同用途接地共用一个总的接地装置时,其接地电阻应符合其中最小值。

9.0.4 氢气站、供氢站内的设备、管道、构架、电缆金属外皮、钢屋架和突出屋面的放空管、风管等应接到防雷电感应接地装置上。管道法兰、阀门等连接处,应采用金属线跨接。

9.0.5 室外架空敷设氢气管道应与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距建筑100m内管道,每隔25m左右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20Ω。埋地氢气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亦应与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

9.0.6 有爆炸危险环境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物体应采取防静电措施。在进出氢气站和供氢站处、不同爆炸危险环境边界、管道分岔处及长距离无分支管道每隔50~80m处均应设防静电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9.0.7 氢气罐等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容器,当其壁厚大于4mm时可不装设接闪器,但应有可靠接地,接地点不应小于2处:两接地点间距不宜大于30m,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氢气放散管的保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要求。

9.O.8 要求接地的设备、管道等均应设接地端子。接地端子与接地线之间,可采用螺栓紧固连接;对有振动、位移的设备和管道,其连接处应加挠性连接线过渡。

10 给水排水及消防

10.0.1 氢气站、供氢站内的生产用水,除中断供氢将造成较大损失者外,可采用一路供水。

10.0.2 氢气站、供氢站内的冷却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冷却水系统,宜采用闭式循环水;

2 冷却水供水压力宜为0.15~0.35 MPa。水质及排水温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 50029的要求;

3 应装设断水保护装置。

10.0.3 氢气站的冷却水排水,应设水流观察装置或排水漏斗。

10.0.4 氢气站排出的废液,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的规定。

10.0.5 有爆炸危险房间、电器设备间,可根据建筑物大小和具体情况配备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器材。

10.0.6 氢气站、供氢站的室内外消防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的规定。

11 采暖通风

11.0.1 氢气站、供氢站严禁使用明火取暖。当设集中采暖时,应采用易于消除灰尘的散热器。

11.0.2 集中采暖时,室内计算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生产房间不应低于15℃;

2 空瓶、实瓶间不应低于10℃;

3 氢气罐阀门室不应低于5℃;

4 值班室、生活间等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的规定执行。

11.0.3 在计算采暖、通风热量时,应计入制氢装置散发的热量。

11.0.4 氢气灌瓶间、氢气汇流排间和空瓶、实瓶间内的散热器,应采取隔热措施。

11.0.5 有爆炸危险房间的自然通风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得少于3次;事故排风装置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得少于12次,并与氢气检漏装置联锁。

11.0.6 自然通风帽应设有风量调节装置和防止凝结水滴落的措施。

11.0.7 有爆炸危险房间,事故排风机的选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规定,并不应低于氢气爆炸混合物的级别、组别(ⅡCT1)。

12 氢气管道

12.0.1 碳素钢管中氢气最大流速,应符合表12.0.1的规定。

12.0.2 氢气管道的管材应采用无缝钢管。对氢气纯度有严格要求时,其管材、阀门、附件和敷设,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中有关规定执行。

12.0.3 氢气管道阀门的采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氢气管道的阀门,宜采用球阀、截止阀;

2 阀门的材料,应符合表12.0.3的规定。

12.0.4 氢气管道法兰、垫片的选择,宜符合表12.0.4的规定。

12. 0. 5 氢气管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但与设备、阀门的连接,可采用法兰或锥管螺纹连接。螺纹连接处,应采用聚四氟乙烯薄膜作为填料。

12.0.6 氢气管道穿过墙壁或楼板时,应敷设在套管内,套管内的管段不应有焊缝。管道与套管间,应采用不燃材料填塞。

12.0.7 氢气管道与其他管道共架敷设或分层布置时,氢气管道宜布置在外侧并在上层。

12.0.8 输送湿氢或需做水压试验的管道,应有不小于3?的坡度,在管道最低点处应设排水装置。

12.0.9 氢气放空管,应设阻火器。阻火器应设在管口处。放空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引至室外,放空管管口应高出屋脊1m;

2 应有防雨雪侵入和杂物堵塞的措施;

3 压力大于0.1 MPa时,阻火器后的管材,应采用不锈钢管。

12.0.10 氢气站、供氢站和车间内氢气管道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沿墙、柱架空敷设,其高度不应防碍交通并便于检修。与其他管道共架敷设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要求;

2 严禁穿过生活间、办公室,并不得穿过不使用氢气的房间;

3 车间人口处应设切断阀,并宜设流量记录累计仪表;

4 车间内管道末端宜设放空管;

5 接至用氢设备的支管,应设切断阀,有明火的用氢设备还应设阻火器。

12.0.11 厂区内氢气管道架空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的支架上;

2 寒冷地区,湿氢管道应采取防冻设施;

3 与其他架空管线之间的最小净距,宜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执行;与建筑物、构筑物、铁路和道路等之间的最小净距,宜按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执行。

12.0.12 厂区内氢气管道直接埋地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埋地敷设深度,应根据地面荷载、土壤冻结深度等条件确定,管顶距地面不宜小于0.7m。湿氢管道应敷设在冻土层以下;当敷设在冻土层内时,应采取防冻措施;

2 应根据埋设地带的土壤腐蚀性等级,采取相应的防腐蚀措施;

3 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及其他埋地敷设管线之间的最小净距,宜按本规范附录D、附录E的规定执行;

4 不得敷设在露天堆场下面或穿过热力沟。当必须穿过热力沟时,应设套管。套管和套管内的管段不应有焊缝;

5 敷设在铁路或不便开挖的道路下面时,应加设套管。套管的两端伸出铁路路基、道路路肩或延伸至排水沟沟边均为1m。套管内的管段不应有焊缝;套管的端部应设检漏管;

6 回填土前,应从沟底起直至管顶以上300mm范围内,用松散的土填平夯实或用砂填满再回填土。

12.0.13 厂区内氢气管道明沟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支架应采用不燃烧体;

2 在寒冷地区,湿氢管道应采取防冻措施;

3 不应与其他管道共沟敷设。

12.0.14 氢气管道设计对施工及验收的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触氢气的表面,应彻底去除毛刺、焊渣、铁锈和污垢等,管道内壁的除锈应达到出现本色为止;

2 碳钢管的焊接,宜采用氩弧焊作底焊;不锈钢管应采用氩弧焊;

3 管道、阀门、管件等在安装过程中及安装后,应采用严格措施防止焊渣、铁锈及可燃物等进入或遗留在管内;

4 管道的试验介质和试验压力,应符合表12.O.14的规定;

5 泄漏量试验合格后,必须用不含油的空气或氮气,以不小于20m/s的流速进行吹扫,直至出口无铁锈、无尘土及其他脏物为合格。

附录A 氢气站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范围划分

A.0.1 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定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规定。

A.0.2 氢气站厂房内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图A.0.2):

氢气管道设计规定

一、设计依据 二、设计范围 XXXXX项目之4500Nm3/h输配送项目管道施工图设计。 三、项目统一规定 (1)生产装置主项编号为:XX,分项编号为XX,工艺编号XXX。 (2)本次设计中,管道规格选用HG20553-93标准中的Ⅱ系列管道,法兰选用PN系列(HG20592~20635-2009)。 (3)装置的标高均为相对标高。 四、设计采用标准 (1)《化工装置工艺系统工程设计规定》HG/T20557~20559-93 (2)《化工工艺设计施工图内容和深度统一规定》HG/T20519-92 (3)《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95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5)《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6)《化工配管用无缝及焊接钢管尺寸选用系列》HG20553-93 Ⅱ系列 (7)《流体输送用无缝钢管》GB/T8163-2008 (8)《石油裂化用无缝钢管》GB9948-2006

(9)《钢制对焊无缝管件》GB12459-2005 (10)《钢制管法兰、垫片、紧固件》HG20592~20635-2009 (11)《管架标准图》(1~5册)HG/T21629-1999 (12)《化工装置管道布置设计规定》HG/T 20549-1998 (13)《化工装置设备布置设计规定》HG/T20546-92 (14)《石油化工管道设计器材选用通则》SH3059-2001 (15)《化工设备、管道外防腐设计规定》HG/T20679-1990 (16)《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50264-97 (17)《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 (18)《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98 (19)《化工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20225-95 (20)《氢气站设计规范》GB 50177-2005 (21)《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 4962-2008 (22)《工业管路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2003 注:本设计中所采用公开发行的标准规范由施工单位自备。 五、设备安装 1.本工程设备安装需执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98)规定,特殊设备的安装需执行有关设备供应商的施工及检验验收标准。

《氢氧站设计规范》GB50177-93

氢氧站设计规范GB50177-93 氢氧站设计规范GB50177-93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3年12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氢氧站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3]421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390号文和建设部建标[1991]727号文的要求,由电子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的《氢氧站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氢氧站设计规范》GB50177-93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电子工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电子工业部第十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三年六月十五日 编制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390号文和建设部建标[1991]727 号文的要求,由电子工业部负责主编,具体由电子工业部第十设计研究院,会同北京钢铁设计研究总院、武汉钢铁设计研究院、北京有色冶金设计研究总院、西南电力设计院、秦皇岛玻璃工业设计院等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比较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必要的实验,总结了国内实践经验,查阅了大量国内外资料,广泛征求国内的意见,最后由我部召开审查会议,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十一章和六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站区布置,工艺系统,设备选择,工艺布置,建筑结构,电气及热工控制,防雷及接地,给水排水及消防,采暖通风,管道。 在执行本规范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

将意见及有关资料寄电子工业部第十设计研究院《氢氧站设计规范》管理组(北京万寿路27号,邮政编码100840),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电子工业部 1993年5月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氢氧站、供氢站的设计,正确贯彻国家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确保安全生产,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满足生产要求,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改建、扩建的氢氧站设计: 一、水电解制氢的氢氧站; 二、供氢站; 三、厂区和车间的氢气管道。 第1.0.3条氢氧站、供氢站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应为“甲”类。 氢氧站、供氢站内有爆炸危险房间,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应定为1区爆炸危险环境。 第1.0.4条氢氧站内有关氧气部分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氧气站设计规范》的规定。 氢氧站、供氢站和氢气管道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站区布置 第2.0.1条氢氧站,供氢站、氢气罐的布置,应按下列要求经综合比较确定: 一、宜布置在工厂常年最小风向频率的下风侧,并应远离有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 二、宜布置为独立建(构)筑物; 三、不宜布置在人员密集地区和主要交通要道处;

消防站建设设计规范

城镇消防站布局与技术装备配备标准GNJ1-82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城市消防站布局 第三章镇、县城、工矿区消防站的设置 第四章消防站的选址 第五章消防站的规模和技术装备 附录本标准用词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消防站是城镇的重要公共设施。为了使消防站的设置适应迅速扑救火灾的需要,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本着合理、经济的原则,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城镇消防站的布局,必须纳入城镇规划。消防站用地和建筑面积,按照(80)建发城字492号文《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和《消防站建筑设计标准》GNJ1-81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1.0.3条城镇消防站的布局,应以消防队尽快到达火场,即从接警起五分钟内到达责任区最远点为一般原则。 第1.0.4条消防站应根据责任区类别和扑救火灾的需要,确定站级,配备消防车(艇)、通讯设备和其它技术装备。 第1.0.5条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的市、镇及县城、工矿区。各地应结合当地情况,贯彻实施。 第二章城市消防站布局 第2.0.1条城市消防站应从责任区的火灾危险性出发,根据重点单位、工商企业、人口密度、建筑状况以及交通道路、水源、地形等情况设置。消防站的责任区面积,宜为四至七平方公里,分类要求见表2.0.1。 第2.0.2条在市区范围内,受地形限制,被河流、铁路干线分隔,其消防站责任区面积宜小于表2.0.1的要求。 第2.0.3条年平均风力在三级以上或相对湿度在百分之五十以下的城市,其消防站责任区的面积,应按表2.0.1的规定适当缩小。 第2.0.4条物资集中,运输量大、火灾危险性大的沿海、内河城市,应设置水上消防站。

(完整word版)2018年最新人教版二年级数学上册期末试卷

人教版2014-2015年度小学二年级上册数学期末试卷 班级: 姓名: 成绩: 一、填空题。(36分) 1、78厘米+22厘米 =( )厘米=( )米 ( )小时=60分 2、6个3相加,写成乘法算式是( ),这个式子读作( )。 3、在下面的( )里最大能填几? ( )× 3 < 27 ( )<5×7 4、在算式2×8=16中,2和8是( ),积是( )。 5、在( )里填上“米”或“厘米”。 小明身高132( ) 小花身高1( )32( ) 6、一个 要9元, 买7个要( )元。列式是( ),口诀是( ) 7、一把三角板上有( )个直角。长方形有( )个直角。 8、在○里填上 “<、>、=”或“+、-、×” 9+56○64 36○73-37 9×7○65 1小时○65分钟 20○4=16 4 ○ 9=36 0 ○9=9 0 ○ 9=0 10、 小刀长( )厘米 蜡笔长( )厘米 11、用 这三张卡片能组成( )个两位数。 12、7+7+7+7+7=( )×( ); 4×4-4 =( )×( ); 13、把口诀补充完整,并写出乘法算式。 ( )二十四 ( )二十四 14. ( : )也可以表示成( )。过20分钟是( ) 。 . 二、选择题(3分) 1、小明有50元钱,买故事书花了28元,他还剩( )元。 A 、22 B 、30 C 、20

2、5+5+5+4,不可以改写成算式()。 A、5×4 B、5×3+4 C、4×5-1 3、3个好朋友见面互相握手一次,共要握手()次。 A、3次 B、4次 C、6次 三、判断(4分) 1、9个4相加的和是13。() 2、小强身高大约是137厘米。() 3、1米和100厘米一样长。() 4、三角板上的直角和黑板上的直角是不一样大的。() 四、我会连(6分) 小芳 下面图形是谁看到的,请你连一连。 2.小华吃完饭前做作业,后去看电影,他9点50吃饭。 做作业看电影吃饭 9:50 10:20 8:30 五、计算(22分) 1、口算(6分) 64-18= 36+24= 5+35= 0×76×7= 3×9= 6×7+24= 8×(71 - 66)= 30-(19+6)= 2、用竖式计算。(12分) 80-57= 69+16= 73-38= 36+46-58= 80-32-37= 62-34+57=

氢气技术规范

氢气技术规范 1气体质量标准 (1)满足GB 3634.2-2011《纯氢的质量标准》要求。 (2)参数。 2气瓶(组)技术要求 (1)报名供应商所提供气瓶需经过办理使用登记手续且按规定进行了定期检验。 (2)使用数量:为了保证#1、2机组正常运行和气体置换,现场需要常备20组氢气瓶组(共400瓶)。。 (3)氢气集装格(20瓶氢气瓶组)技术规范:卧式;结构紧凑,设计合理,重量轻,抗拉强度强;便于叉车的叉装。 (4)贮氢单元每组包含:有效容积40L(水)氢瓶20只、工作压力P=15MPa,最高工作压力30MPa,强度试验压力为45MPa。 (5)每个氢瓶出口有1个气瓶阀;每列共5只氢瓶通过分支管联接到支管(共设4个支管),4个支管通过阀门联接到母管,母管设有2个出气接口和1个压力表。 (6)贮氢单元内汇流排: 集容管:φ28X5、φ27X3 集容管材质:H62、1cr18ni9ti 分支管:φ6x1.5、φ20X3

分支管材质:T4、1cr18ni9ti 紧固方式:焊接和螺丝紧固。 (7)压力表:1个;量程:16MPa;工作介质:氢气。 (8)氢气瓶应符合以下国家标准:《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GB5099-1994《钢制无缝气瓶》、GB7144-1999《气瓶颜色标志》、GB12137-1989《气瓶气密性试验方法》、 GB13004-1999《钢制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15382-1994《气瓶阀通用技术条件》、GB1527-1987《拉紫铜管》、GB699-1988《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GB190-19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4962-1985《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50177-93《氢氧站设计规范》。 (9)为了方便登记每个氢气瓶组尽量使用同期定检气瓶。 3进场验收 3.1气瓶(组)验收 (1)氢气集装格明显部位有集装格(气瓶)产权单位名称和对集装格及气瓶进行编号;(2)集装格及其防撞杠必须保持完整,没有破损; (3)氢气瓶表面脱漆有锈蚀的地方需进行防腐刷漆处理; (4)气瓶上粘贴充装产品合格标签,标签内容至少应含:充装单位名称和电话、气体名称、气体纯度、充装日期及充装人员代号; (5)气瓶上有制造标志和定期检验标志且在定检有效周期内; (6)气瓶颜色、色环标志及警示标识符合要求; (7)其他要求按照我方提供的《集装格交接规程》必须做到位。 3.2供气单位应提供资料 (1)投标人必须具有危险品化学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许可经营范围中必须有氢气),相对应运输资质(可以是第三方); (2)投标人必须具有氢气充装许可证; (3)氢气出厂质量检验报告; (4)气瓶使用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 (5)气瓶定检报告原件或复印件。

氢站安全管理制度及设计规程

制氢站值班管理制度 1、制氢站是电力生产企业的重要车间之一,为利于制氢站的安全稳定运行, 搞好文明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制氢站管辖范围为制氢站内所有的系统和设备。 3、值班期间对进入制氢站外来人员的管理。 非值班人员进入制氢站,应将本人姓名、进入时间、原属单位、进入制氢站原因、持有的有效证件登记在外来人员登记本上,登记手续必须是本人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名,对进入制氢站人员要求如下: (1) 不准携带火种; (2)手持移动通讯工具需关闭 (3) 穿棉质工作服; (4) 穿防静电鞋,禁止穿铁钉鞋; 4、制氢站值班员职责 4.1按运行规程规定,负责制氢站的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发现异常问题及时处理,并向当值班长或值长汇报; 4.2按《氢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做好防火防爆等安全工作; 4.3严格执行“两票三制”,严格遵守与本岗位有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规范化值班。 4.4按规定对制氢站内进行巡检。制氢站巡回检查路线为:氢站A、B列框架三→A列制氢设备→汇流排→氢气贮罐区→冷却塔→B列制氢设备→整流柜→控制柜→氢站值班室 4.5按规定完成制氢站的定期工作 4.5.1每天白班测定发电机氢冷系统氢气湿度和纯度各一次,露点为-5℃~-25℃,纯度≥96%; 4.5.2每周一白班测定氢区空气中的氢含量一次,含氢量≤1%; 4.5.3每月1日、16日白班氢气贮罐底部排污一次; 4.5.4每月1日白班更换分析仪器所用药品和急救药品; 4.5.5每季分析碱液浓度一次,并做调整; 5、本制度由发电部负责解释。 制氢站出入管理制度 1、任何人员进入氢站必须交出火种,手持移动通讯工具需关闭,由值班人员保管,进入氢站不得穿能产生静电的服靴,不准穿带钉子鞋。 2、非当班运行人员进入制氢站,必须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入内。 3、外单位参观人员进入制氢站,除需办理登记手续外,必须经有关人员批准,并有专人带领。 4、检修人员进入制氢站必须持有工作票或胸卡。 5、进入制氢站必须由值班人员的引导,并听从值班人员的规劝。 6、值班人员有权对进入制氢站的人员进行询问,有疑问时需经核准后方可进入。 7、违反上述规定强行进入制氢站者,值班人员应立即报警。 8、值班人员违反本制度,按违章处理。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建标152-201×) (报批稿)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修订编制组 二〇一七年二月

前 言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5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 273号)的要求,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修订编制的。 在修订编制过程中,修订编制组严格遵循国家基本建设和消防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根据我国当前消防工作任务和消防站的实际需要,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消防站建设资料,分析、总结了国内外消防站建设经验,充分论证了有关技术指标。经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并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发布。 本建设标准共分六章: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规划布局与选址、面积指标、装备配备、主要投资估算指标。 与2011版《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相比,此次重点补充了小型消防站建设要求,对小型消防站的设置原则,辖区面积,面积指标,灭火救援车辆器材装备及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等做出具体规定。同时,将原标准中建设用地面积指标表述方式调整为容积率,并对其他类型消防站的相关器材装备进行了调整和优化。 在执行本建设标准的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公安部消防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邮政编码:100054),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 编 单 位:公安部消防局 参 编 单 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 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 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 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 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 主要起草人: 薛林 毕赢 王刚 何宁 王丽晶 刘激扬 沈纹 张磊 杨国宏 王治安 曹永强 熊伟 陈永胜 王士军 江平 施巍 常辉 郭利 阮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201×年××月××日

《国家标准》GB 50177-93 氢氧站设计规范

氢氧站设计规范 GB50177-93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3年12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氢氧站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3]421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390号文和建设部建标[1991]727号文的要求,由电子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的《氢氧站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氢氧站设计规范》GB50177-93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电子工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电子工业部第十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三年六月十五日 编制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390号文和建设部建标[1991]727号文的要求,由电子工业部负责主编,具体由电子工业部第十设计研究院,会同北京钢铁设计研究总院、武汉钢铁设计研究院、北京有色冶金设计研究总院、西南电力设计院、秦皇岛玻璃工业设计院等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比较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必要的实验,总结了国内实践经验,查阅了大量国内外资料,广泛征求国内的意见,最后由我部召开审查会议,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十一章和六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站区布置,工艺系统,设备选择,工艺布置,建筑结构,电气及热工控制,防雷及接地,给水排水及消防,采暖通风,管道。 在执行本规范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及有关资料寄电子工业部第十设计研究院《氢氧站设计规范》管理组(北京万寿路27号,邮政编码100840),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电子工业部 1993年5月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氢氧站、供氢站的设计,正确贯彻国家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确保安全生产,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满足生产要求,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改建、扩建的氢氧站设计: 一、水电解制氢的氢氧站; 二、供氢站;

氢气管道安装注意事项

氢气管道安装注意事项 1)氢气管应采用无缝钢管。当对氢气纯度有严格要求时,材质按现 行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执行。 2)氢气管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其他连接方法是潜在的渗漏源。但 与设备、阀门的连接,可用法兰或螺纹连接。螺纹连接用聚四氟乙烯 薄膜作填料。 3)氢气管道安装时,内壁应除锈至本色。管道焊接时,碳钢管应采 用氩弧焊打底,不锈钢管应采用氩弧焊。安装过程应防止焊渣、铁锈 等留在管道中。 4)氢气管道的阀门宜采用球阀、截止阀。当工作压力大于0.1 MPa 时,严禁采用闸阀。当电解氢中含有碱时,阀门的材料不能用铜合金,应符合《规范》规定。 5)氢气管道的法兰、垫片要求见《规范》规定。 6)氢气管道的穿过墙壁或楼板时,应敷设在套管内,套管内不应有 焊缝。管道与套管间,应采用石棉或其他非燃材料填塞。 7)输送湿氢或需作水压试验的管道,为了防止管内积水,铺设时应 有≥3‰的坡度,在管道的最低处应设排水装置。在寒冷地区,还 应采取防冻措施。 8)为防止雷电感应、漏电流和静电积聚,金属管道和金属构架、电 缆金属外壳等,及室外架空氢气管道、金属管架两端,均应接地。管 道法兰盘、阀门等连接处,应采取金属线跨接。

9)室外架空敷设的氢气管,应防雷电波侵入建筑物的接地,室内外 架空敷设的氢气管道,每隔20~25m,应设防雷电感应接地,接 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10)有爆炸危险的环境内,可能产生静电危害的管道、设备等,室 外氢气管通过建筑物进出口处,在不同爆炸危险环境的边界、管道分支处及管道每隔50~80m处,均应设防静电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11)氢气放空管应引至室外,为了使氢气在放空时不倒灌入室内, 放空管口应高于屋脊1m。为了阻止放空时雷击事故蔓延,管口处应设阻火器。管顶应有防雨雪侵入和杂物堵塞的措施。当压力大于0.1MPa时,阻火器后的管材,宜采用不锈钢。 12)氢气管道严禁穿过生活间、办公室,并不得穿过使用氢气的房间,氢气进入车间处和用氢设备支管处,应设切断阀。有明火的用氢 设备还应设阻火器。 13)氢气管道与其他管道架空敷设时,氢气管应布置在最外侧,并 上层。与其他架空管线、建筑、构筑物、铁路、道路之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规范》规定。氢气管道直接埋地或采取明沟敷设,应符合《规范》规定。 14)氢气管道安装完毕,试验时的介质和压力,泄漏量试验合格后,必须用氮气,以不小于20m/s的流速进行吹扫,直至无铁锈、无脏物为止。 15)按规定进行漆色,并标上识别符号。

最新人教版小学二年级下册数学教案(年春)

2014人教版二年级下册数学全册教案 第一单元数据收集整理 教材分析 本单元学生主要学习一些简单的统计图表知识初步体验数据的收集、整理、描述和分析的过程学会用简单的方法收集和整理数据 掌握统计数据的记录方法 并能根据统计图表的数据提出并回答简单的问题使学生了解统计的意义和作用 初步了解统计的基本思想方法 认识统计的作用和意义 逐步形成统计观念 进而养成尊重事实、用数据说话的态度 学情分析 上学期学生已经学习了比较、分类 能正确地进行计数 所以填写统计表时不会感到太困难 其关键在于引导学生学会收集信息 整理数据 根据统计表解决问题 学生在生活中积累了较多的生活经验 能利用统计图表中的数据作出简单的分析 能和同伴交流自己的想法 体会统计的作用 本单元教材选择了与学生生活密切联系的生活场景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如 学生的校服、讲故事比赛、春游的人数情况统计等

同时渗透一些生活基本常识 使学生明确统计的知识是为生活服务的 教学内容更加注重对统计数据的初步分析 在教学时 教师要注意让学生经历统计活动的全过程 要鼓励学生参与到活动之中 在活动中不断培养动手实践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 并加强与同伴的合作与交流 教学目标 知识技能:使学生经历数据的收集、整理、描述和分析的过程能利用统计表的数据提出问题并回答问题 数学思考:了解统计的意义 学会用简单的方法收集和整理数据 问题解决:能根据统计图表中的数据提出并回答简单的问题并能够进行简单的分析 情感态度:通过对周围现实生活中有关事例的调查 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和创新精神 教学重点:使学生初步认识简单的统计过程 能根据统计表中的数据提出问题、回答问题 同时能够进行简单的分析 教学难点:使学生亲历统计的过程 在统计中发展数学思考 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 1 数据收集整理 第1课时数据收集整理(一) 教学目标: 1、体验数据收集、整理、描述和分析的过程

供氢站技术规范书培训资料

供氢站设备招标文件 泰山热电有限公司 2016年9月

目录

附件1 技术规范 1总则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泰山热电有限公司城市供热中心项目供氢站系统设备招标,它提出了供氢系统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招标文件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设计与技术要求、安装细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招标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1.3 如果投标方对本招标文件有异议。不管其怎样微小,都应在投标书中以“差异表”的方式对此加以详细描述。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方将完全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设备。 1.4 投标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中国国家标准。投标方应提供所使用的标准。本技术规范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应按较高标准执行。 1.5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供招标方确认。 1.6 投标方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并有在近2年内承担过200MW及以上电厂的2套外购氢气供氢站系统工艺及控制的工程设计、安装指导和调试以及成功运行两年以上运行业绩的资格和经验。不能提供还处于试验阶段的产品。 1.7 本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经招标方、投标方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8 本招标项目为供氢站系统所有工艺、电气、控制的成套供货(包括设备及安装材料)和单元设备的设计,以及系统调试和技术服务。本招标文件并未规范所有的设备及材料,投标方应提供系统所必须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并完善整个系统。 1.9 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10 在签定合同之后,招标方保留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利,投标方应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投标方、招标方双方商定。

消防站建设标准

消防站建设标准 一、消防站分类: 消防站可分为普通消防站和特勤消防站二类。 普通消防站可分为一级普通消防站和二级普通消防站。 消防站车库的车位数表1 消防站类别普通消防站特勤一级普通消防站二级普通消防站 车位数 5~7 3~4 8~11 注:消防站车库的车位数含1个备用车位。 二、规划布局与选址 普通消防站一般不应大于7km2;设在近郊区的普通消防站仍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辖区面积,其辖区面积不应大于15km2。也可针对城市的火灾风险,通过评估方法确定消防站辖区面积。 消防站一般不应设在综合性建筑物中。特殊情况下,设在综合性建筑物中的消防站应有独立的功能分区。

三、消防站的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级普通消防站 2300~3400m2,二级普通消防站 1600~2300m2,特勤消防站 3500~4900m2; 各类消防站建设用地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一级普通消防站 3300~4800m2。 二、二级普通消防站 2000~3200m2。 三、特勤消防站 4900~6300m2。 四、装备标准 消防站消防车辆的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消防站的消防车辆配备数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消防站配备车辆数量表3 消防站类别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一级普通消防站二级普通消防站 消防车辆数 4~6 2~3 7~10 二、消防站配备的常用消防车辆品种,宜符合表4的规定。 各类消防站常用消防车辆品种配备标准表4

注:①表中带“△”车种由各地区根据实际需要选配; ②考虑到部队的快速反应能力,各地区在配备规定消防车数量的基础上,可根据需要选配消防摩托车。 三、消防站主要消防车辆的技术性能应符合表5的规定。 消防站主要消防车辆的技术性能表5

氢气管道设计规定

氢气管道设计规定

一、设计依据 二、设计范围 XXXXX项目之4500Nm3/h输配送项目管道施工图设计。 三、项目统一规定 (1)生产装置主项编号为:XX,分项编号为XX,工艺编号XXX。 (2)本次设计中,管道规格选用HG20553-93标准中的Ⅱ系列管道,法兰选用PN系列(HG20592~20635-2009)。 (3)装置的标高均为相对标高。 四、设计采用标准 (1)《化工装置工艺系统工程设计规定》HG/T20557~20559-93 (2)《化工工艺设计施工图内容和深度统一规定》HG/T20519-92 (3)《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95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5)《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6)《化工配管用无缝及焊接钢管尺寸选用系列》HG20553-93 Ⅱ系列 (7)《流体输送用无缝钢管》GB/T8163-2008

(8)《石油裂化用无缝钢管》GB9948-2006 (9)《钢制对焊无缝管件》GB12459-2005 (10)《钢制管法兰、垫片、紧固件》HG20592~20635-2009 (11)《管架标准图》(1~5册)HG/T21629-1999 (12)《化工装置管道布置设计规定》HG/T 20549-1998 (13)《化工装置设备布置设计规定》HG/T20546-92 (14)《石油化工管道设计器材选用通则》SH3059-2001 (15)《化工设备、管道外防腐设计规定》HG/T20679-1990 (16)《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50264-97 (17)《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 (18)《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98 (19)《化工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20225-95 (20)《氢气站设计规范》GB 50177-2005 (21)《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 4962-2008 (22)《工业管路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2003 注:本设计中所采用公开发行的标准规范由施工单位自备。 五、设备安装 1.本工程设备安装需执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98)规定,特殊设备的安装需执行有关设备供应商的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2011(建标152-2011)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建标152-2011,国家建设部、发改委2011年10月批准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城市消防站(以下简称“消防站”)工程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增强城市抗御火灾和应急救援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城市消防站建设项目决策和合理确定建设水平的统一控制标准;是编制消防规划和评估、审批消防站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也是审查消防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对整个建设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新建和改、扩建的消防站项目,其他消防站的建设可参照执行。对有特殊功能要求的消防站建设,可单独报批。 第四条消防站的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以及消防专项规划,由各级政府负责,并按规划组织实施。 第五条消防站的建设,应遵循利于执勤战备、安全实用、方便生活等原则。 第六条消防站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七条消防站分为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和战勤保障消防站三类。 普通消防站分为一级普通消防站和二级普通消防站。 第八条消防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城市必须设立一级普通消防站。 二、城市建成区内设置一级普通消防站确有困难的区域,经论证可设二级普通消防站。 三、地级以上城市(含)以及经济较发达的县级城市应设特勤消防站和战勤保障消防站。 四、有任务需要的城市可设水上消防站、航空消防站等专业消防站。 第九条消防站车库的车位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 1 -

气体管道设计要求

气体管道设计要求 第7章气体管道 7.1一般规定 第7.1.1条本章规定适用于压力不大于0.8MPa的氢气、氧气、氮气、煤气、压缩空气和真空等实验室内气体管道设计。 第7.1.2条气体管道设计除应按现行的《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氧气站设计规范》、《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等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第7.1.3条氢气、氧气和煤气管道以及引入实验室的各种气体管道支管宜明敷。当管道井、管道技术层内敷设有氢气、氧气和煤气管道时,应有换气次数为每小时1~3次的通风措施。 第7.1.4条按标准单元组合设计的通用实验室,各种气体管道也应按标准单元组合设计。 第7.1.5条穿过实验室墙体或楼板的气体管道应敷在预埋套管内,套管内的管段不应有焊缝。管道与套管之间应采用非燃烧材料严密封堵。 第7.1.6条氢气、氧气管道的末端和最高点宜设放空管。放空管应高出层顶2m以上,并应设在防雷保护区内。氢气管道上还应设取样口和吹扫口。放空管、取样口和吹扫口的位置应能满足管道内气体吹扫置换的要求。 第7.1.7条氢气、氧气管道应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有接地要求的气体管道其接地和跨接措施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7.1.8条管道敷设要求 第7.1.8.1条输送干燥气体的管道宜水平安装,输送潮湿气体的管道应有不小于0.3%的坡度,坡向冷凝液体收集器。 第7.1.8.2条氧气管道与其它气体管道可同架敷设,其间距不得小于0.25m,氧气管道应处于除氢气管道外的其它气体管道之上。 第7.1.8.3条氢气管道与其它可燃气体管道平行敷设时,其间距不应小于0.50m;交叉敷设时,其间距不应小于0.25m。分层敷设时,氢气管道应位于上方。 第7.1.8.4条室内氢气管道不应敷设在地沟内或直接埋地,不得穿过不使用氢气的房间。 第7.1.8.5条气体管道不得和电缆、导电线路同架敷设。

新人教版二年级数学下册教学计划完整版

新人教版二年级数学下 册教学计划 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2013-2014年度第二学期二年级下册数学科教学计划和教材分析 一、学生情况分析 学生经过一年半的数学学习,基本上具备一定的数学意识、数学理解能力及应用数学知识解决生活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大多数学生具备良好的学习习惯,有较强的自律性,学习数学的积极性高,兴趣浓;大部分学生对计算比较熟练,个别在计算速度上存在一定差异。但由于新教材“解决问题”等教材编排的特殊性,大多数学生对如何运用数学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和分析问题上存在欠缺。但在解决简单问题上,学生初步形成数学意识,能发现生活中简单的数学问题,并进行分析和解决,具有初步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一年多的学习,他们的学习习惯初步形成。因此,本学期重点要抓学习习惯的巩固,继续培养学生“倾听”、“合作”、“交流”等能力和习惯,养成认真做作业、书写整洁的良好习惯。其次,要使学生在获得数学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同时,发展数学能力,培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体会数学与生活的密切联系,建立学习数学和应用数学的兴趣和信心。 二、教材分析 (一)内容变动情况 1.降低了难度。主要体现在第一单元和第三单元内容的变化上。第一单元是统计的内容,原来二年级下册主要是教学复式统计表以及以1当5的条形统计图,现在重点学习调查的方法和记录整理数据的方法。第三单元是图形的运动,现在只让学生直观认识轴对称图形、平移现象和旋转现象,删掉了原来要求画轴对称图形的另一半以及在方格纸上辨认图形平移了多少格的内容。 2.完善结构体系。主要体现在第五、六单元内容的变化上。首先及时安排了混合运算单元,其次是将“有余数的除法”这一单元从三年级上册移到了二年级下册,这样安排更能突出“有余数的除法”和“表内除法”的联系。 (二)教学内容 这一册教材包括:数据收集整理,表内除法(一),图形的运动,表内除法(二),混合运算,有余数的除法,万以内数的认识,克和千克,简单的推理,用数学解决问题和数学实践活动小小设计师等。 (三)编排特点 1.各领域内容穿插编排,互相搭配。 2.继续加强学生对知识整理能力的培养。 3.继续注重体现数学背景知识。 4.在完整的过程中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

化工设计规范大全

工艺专业现行标准图集目录 序号标准代号名称院库号作废标识 一法规 1劳动部(1996)140号文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化工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培训教材 4TSG R1001-200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 5TSG D3001-2009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 6TSG D0001-2009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 二国家标准 1GB/T10303-2001膨胀珍珠岩绝热制品 2GB/T1047-2005管道元件DN(公称尺寸)的定义和选用3GB/T1048-2005管道元件PN(公称压力)的定义和选用4GB/T12221-2005金属阀门结构长度 5GB/T12224-2005钢制阀门一般要求 6GB/T12226-2005通用阀门灰铸铁件技术条件 7GB/T12227-2005通用阀门球墨铸铁件技术条件 8GB/T12229-2005通用阀门碳素钢铸件技术条件 9GB/T12230-2005通用阀门不锈钢铸件技术条件 10GB/T12232-2005通用阀门法兰连接铁制闸阀 11GB/T12233-2006通用阀门铁制截止阀与升降式止回阀12GB/T12237-2007石油、化工及相关工业用的钢制球阀13GB/T12244-2006减压阀一般要求 14GB/T12246-2006先导式减压阀 15GB/T12250-2005蒸汽疏水阀术语、标志、结构长度16GB/T12459-2005钢制对焊无缝管件 17GB/T12716-200260°密封管螺纹 18GB/T12771-2008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焊接钢管 19GB/T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0GB13296-2007锅炉、热交换器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21GB/T13401-2005钢板制对焊管件 22GB/T14716-200260°密封管螺纹 23GB/T14976-2002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24GB/T16400-2003绝热用硅酸铝棉及其制品 25GB/T17241.1-1998铸铁管法兰类型 26GB/T17241.2-1998铸铁管法兰盖 27GB/T17241.3-1998带颈螺纹铸铁管法兰 28GB/T17241.4-1998带颈平焊和带颈承插焊铸铁管法兰

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

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91 2002-11-13 22:10:34 阅读68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氧气站设计规范 GB50030-9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2年7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氧气站(含气化站房、汇流排间)的设计,遵循国家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充分利用现有空气分离(以下简称“空分”)产品资源,坚特综合利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统筹兼顾,集中生产,协作供应,做到安全第一,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 一、单机产氧量不大于300m3/h或高压、中压流程的,用深度冷冻空气分离法生产氧、氮等空分气态或液态产品的氧气站设计; 二、氧、氮等空分液态产品气化站房的设计; 三、氧、氮等空分气态产品用户的汇流排间的设计; 四、厂区和车间气态氧、氮等管道的设计。 第1.0.3条扩建或改建的氧气站、气化站房、汇流排间和管道的设计,必须充分利用原有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和管道。 第1.0.4条制氧站房、灌氧站房或压氧站房、液氧气化站房、氧气汇流排间、氧行瓶库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应为“乙”类; 加工处理、贮存或输送惰性气体的各类站房或库房,以及汇流排间的火灾危险性,应为“戊”类;使用氢气净化空分产品的催化反应炉,以及氢气瓶存放部分的火灾危险性,应为“甲”类。 第1.0.5条氧气站、气化站房、汇流排间以及管道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并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氧气站的布置 第2.0.1条氧气站、气化站房、汇流排间的布置,应按下列要求,经技术经济方案比较确定:—、宜靠近最大用户处; 二、有扩建的可能性; 三、有较好的自然通风和采光;

2014最新人教版二年级上册数学第一单元长度单位测试题

2014最新人教版二年级(上)数学第一单元测试题 班级: 姓名: 号次: 一、填一填。(28分) 1、 2、这枝铅笔长()厘米 3、要知道物体的长度,可以用()来量,我们学过的长度单位有()和()。 4、量物体长度时,一般把尺子的()刻度对准物体一端,再看物体的另外一端对着几。 5、用()作单位来量课本的长度,用()作单位来量教室的长度。 6、300厘米=()米 8米40厘米=()厘米 4米=()厘米 275厘米=()米()厘米 7、在下面的()里填上合适的单位。 高40()厚约5()

高1()22()高70() 8、在里填上“>”“<”或“=”。 40厘米 5米 82厘米 28厘米 6厘米 6米 2米 200厘米 3米 30厘米 495厘米 5米 1米—20厘米 80厘米 40米+3米 403米 二、选一选。(12分) 1.黑板的长大约是()。 ① 3米②3厘米③30厘米 ② 2.小敏身高95厘米,小亮身高1米。小敏和小亮相比,()。 ①小敏高②小亮高③一样高 3.一根跳绳长() ①4厘米②40厘米③4米 4.给出两个点能画()条线段 ①1 ②2 ③无数 5.图····中有()条线段。 ①3 ②4 ③5 ④6 6、一根跳绳长() ①4厘米②40厘米③4米 三、判断对错。(14分) 1、(4分)在线段的()里面“√”,不是线段的在()里画“×”。 ()()()() 2、下面的说法对的画“√”,不对的画“×”。 (1)一枝铅笔长约20米。()

(2)妈妈的身高大约160厘米。() (3)20厘米就是2米。() (4)小明每分钟大约走60厘米。() (5)一条线段长5厘米。() (6)一个图钉长1米。() (7)比70米少20米的是50厘米。() (8)一棵树高6米。() (9)1米的绳子比100厘米的绳子长。() (10)画一条6厘米长的线段,从尺子的刻度1画到6。() 四、计算小能手。(12分) 1、(9分)算一算。 23米-8米=()米 38厘米+7厘米=()厘米 1米-60厘米=()厘米 50厘米-4厘米=()厘米 20厘米+80厘米=()米 1米-9厘米=( )厘米35米-18米=()米 40厘米+26厘米=()厘米 30米+15米=()米2、(3分)把下列长度按从大到小的顺序排列。 5米5厘米 5米50厘米 66厘米 6米 60厘米 6米5厘米 五、按要求画线段。(8分) 1.(2分)画一条长5厘米的线段。 2.(2分)画一条比9厘米短2厘米的线段。 3、(2分)画一条比6厘米少2厘米的线段。 4、(2分)画两条长度和是8厘米的线段。

氢气站设计规范标准[详]

总则 1.0.1 本条是本规的宗旨。鉴于氢气是可燃气体,且着火、爆炸围宽,下限低,氢气站的安全生产十分重要。各种制氢方法均需消耗一定数量的能量,有的制氢方法需消耗比较多的一次能源或二次能源,如水电解制氢需消耗较多的电能,因此,应十分注意降低能量消耗,节约能源。氢气目前主要广泛应用于冶金、电子、化工、电力、轻工、玻璃等行业,用作保护气体、还原气体、原料气体等,由于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不同,对氢气的质量要求也各不相同,应充分满足生产对氢气质量的要求。氢能被誉为21世纪的“清洁能源”,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氢能的应用将会逐步得到推广。因此,氢气站、供氢站设计,必须认真贯彻各项方针政策,切实采取防火、防爆安全技术措施;认真分析比较,采用先进、合理的氢气生产流程和设备;认真执行本规的各项规定,使设计做到安全可靠,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满足生产要求,达到技术先进,经济上合理。 1 近年来,国工业氢气制取方法主要有:水电解制氢、含氢气体为原料的变压吸附法提纯氢气、甲醇蒸气转化制氢以及各种副产氢气的回收利用等。各种制氢方法因工作原理、工艺流程、单体设备的不同,各具特色和不同的优势,各地区、行业和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具体条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合理选择氢气制取方法。如××钢铁公司,在一期工程时,采用水电解制氢方法,装设2台氢气产量为200Nm3/h的水电解制氢装置,由于生产发展的需要,氢气需求量大幅度增加,该公司在扩建工程中采用于利用公司焦化厂的副产焦炉煤气(含氢气50%~60%)为原料气的变压吸附提纯氢气系统,氢气产量为2000Nm3/h、氢气纯度大于99.99%。变压吸附提纯氢气技不及装置已在我国石化、冶金、电子等行业推广应用,取得了良好的能源效益、经济效益。甲醇蒸气转化制氢也在国外得到积极应用,据了解国有多家制造单位已商品化生产,仅、就有多套500Nm3/h左右的甲醇蒸气转化制氢系统正在运行中。 各种制氢方法以不同的规模在各行业设计、建造、运行,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制氢以及氢气纯化、压缩、灌装技术日臻完善。据了解,国设计、制造、运行中的产氢量15万Nm3/h 的变压吸附提纯氢气系统、产氢量350Nm3/h的水电解制氢系统等正在良好地运转中。实践证明,采用各种制氢方法的氢气站在我国已有成熟的设计、建造和运营经验,为此本规应该适应这种实际情况和需求,从只适用于水电解制氢的氢氧站扩大为适用于各种制氢方法的氢气站,并按此要求将各章、节和条文作相应的修改和补充。 2 本条所指的供氢站是不含氢气发生设备,以氢气钢瓶或氢气长管钢瓶拖车或管道输送供应氢气的建筑物、构筑物的统称。本条所指的氢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氢》、《纯氢、高纯氢和超纯氢》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及要求。据调查,目前国电子、冶金、石化、电力、机械、轻工等行业使用的氢气,除了工厂自建氢气站外,瓶装或邻近工厂用管道输送供应的氢气,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国家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如表1。 供氢站根据氢气来源、规模、技术参数的不同,可包括:氢气汇流排间、实瓶间、空瓶间、氢气纯化间、氢气加压间等。 1.0.3 本条规定的依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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