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景观石材成品保护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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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S
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GTS74006-2012
景观石材成品保护Hale Waihona Puke Baidu则
2012-06-05发布2012-06-05实施
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布
前 言
本标准与其他景观标准化制度文件,共同构成《景观精细化手册》(GTS65000-2012)的支持性标准,该标准与《景观精细化手册》及其他景观标准化制度文件共同构成规范景观管理工作的强制性企业标准。
5.3.1设专人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对易受污染、破坏的成品、半成品须进行统一标识(例如“正在施工,注意保护”等标牌)。
5.3.2采取“护、包、盖、封”的保护措施,对景观的成品和半成品进行防护,并由专门负责人定期巡视检查,发现现场有防护损坏的,要及时修复,同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5.3.3通过合理的施工顺序,规范的施工方法,使石材表面保持平整洁净、清晰,色泽一致,无划痕、无污染、无缺损,有效提升产品品质。
4.1.2石材包装时,应分不同铺装区域装箱,尽量保证同一箱内装同一区域石材,以方便拆御与安装,并在包装箱外粘贴两份拼接安装示意图,指导现场安装。异形或较复杂的铺装,除对每箱标识外,还应对每块石材进行标识。(图1)
图1 用木板四边包封
4.1.3板材装箱时石材应光面对光面,中间用橡皮胶垫隔开,用纸板护角包裹四角防止崩角,并在木箱的底部衬垫不小于2mm厚橡胶垫,防止石材边直接与木材接触。(图2)
4.4.2处罚办法
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对于项目公司违反石材成品保护规定的项目公司,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或予以扣除一个月工资的处罚。
如未按管理办法的要求实施,造成铺装、构筑物等损坏的,一律予以返工,费用由相应的施工责任单位承担。
5 成品保护要求
5.1各施工单位进场前可以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的成品保护措施(分阶段、分专业制定专项成品保护措施),经同意后严格实施。
5.2施工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的交叉施工等情况,合理安排景观各工种施工顺序,同时做好各种预防措施,防止其他工种对景观施工界面的干扰以及可能发生的破坏。
5.3景观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除需做好自我施工成品保护外,还应做好对其他工种作业面和成品的保护措施。诸如花岗岩等材料搬运堆放、管线穿埋时,不得碰撞损坏其他施工单位的物件等。
本标准总结了项目景观施工过程中石材成品保护的常见问题及处理措施,明确了相关的管理职责,规范了景观石材保护的操作工艺。为确保项目工程硬质景观品质、提高工作效率、提升项目综合品质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是开展景观石材施工保护的强制性企业标准。
本标准根据绿城集团项目管理的实际工作经验起草。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自2012年06月05日起实施,实施时间为2年,下次标准适宜性评审时间为2014年06月05日。
图4-1大板材成品保护措施(300*300及以上)
图4-2 小板材成品保护措施(200*200及以下)
图4-3 石凳、异型压顶等成品保护措施
图4-4 大型雕塑进行钢架焊接保护
4.2施工中管控措施
4.2.1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乔木种植→铺装施工(保护)→灌木草坪种植→清理整改→交付。对于后期交叉施工量大的精装修项目,应合理规划施工通道,施工养护区域应有效围合,并组织专人疏导交通。(图5)
图5 施工区域的围合措施
4.2.2铺砌花岗岩板材过程中,施工人员应做到随铺随用海绵干布等揩净花岗石面上的水泥浆痕迹。擦拭完成后,面层铺盖一层塑料薄膜,减少砂浆在硬化过程中的水分蒸发,增强石板与砂浆的粘结牢度,保证地面的铺设质量。(图6)
图6 施工过程中的铺装成品保护
4.2.3廊架立柱、建筑墙面、树池外饰面等完工后,对易破损部位的阳角要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可采取木框围护。(图7)
6.附录
附录2防沉降工艺工法说明(详见《GTS74003-2012_硬质景观基础沉降常见问题及处理措施》)
本标准由绿城景观咨询公司品质管理部起草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邱斌、金永森、曹璞、沈建锋等。
景观石材成品保护细则
1总则
本标准对硬质景观石材成品保护常见问题、原因分析及解决措施进行了明确和规范,是开展硬质景观施工管理工作的制度依据。
2 术语和定义
2.1成品保护
在施工过程中,为避免交叉施工造成的成品破损,对已完成部位采取的保护措施。成品保护,是一项关系到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按期竣工的重要环节。
4.3.2养护期满交付前,应揭去保护层,对铺装进行彻底冲洗和清理,对勾缝不到位、板材缺损、不平整等问题项目景观工程管理人员应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整改。(图9)
图9 铺装完成后的成品保护
4.4考核办法
4.4.1资料管理
成品保护过程照片由景观分管人员拍摄,资料室归档管理,作为区域负责人巡查时必查项目,在巡查报告中体现。
3.2 景观公司各区域负责人职责
负责会签景观石材成品保护处理方案、实施细则等。
3.3 景观公司驻项目景观管理人员职责
景观工程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施工情况监督和记录,并做好日常汇总。
4.解决措施
4.1施工前管控措施
4.1.1在石材采购合同或景观施工合同中,建议项目公司明确石材成品保护措施及费用,可制定景观成品保护管理办法作为合同附件。
图7 挡墙、座凳及树池的护角保护
4.2.4禁止有色液体直接接触石材表面造成污染,如机油、沥青等,架空层铺装避免装修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图8)
图8 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
4.3施工完毕管控措施
4.3.1石材铺装养护期为3—5天(养护期满后可上人行走,7-10天后可上手推车),养护期内禁止上人上车,并应在塑料薄膜上再覆盖一层无纺布、毡布等做保护,在楼盘未交付之前,不得撤除保护措施。
图2 石材装箱前的护角包裹
4.1.4石材的搬卸应尽量采用叉车、吊车卸货,避免搬运过程造成板材的损坏。对于现场切割的石材以及涉及到二次运输的,需有相应的保护措施,尽量使用平板车拖运。(图3)
图3二次搬运及装卸的成品保护
4.1.5石材进场、堆放的成品保护要求:石材进场后应堆放整齐,石材堆放不得与地面直接接触,需用木方垫起或在底部衬垫橡胶垫(薄毯),同时对石材进行编码。对于现场切割的石材以及涉及到二次运输的,需有相应的保护措施。(图4)
2.2石材污染
由于物理污染、化学污染、人为污染等,造成石材水斑,石材反碱(白华),石材渗透(渗油、渗污、渗水等),石材泛黄(锈黄)的现象。
3职责
3.1 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职责
负责确认景观石材成品保护处理方案,并组织硬质景观成品保护措施的人、机、材料等,对完成部位进行验收,以及对验收后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GTS74006-2012
景观石材成品保护Hale Waihona Puke Baidu则
2012-06-05发布2012-06-05实施
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布
前 言
本标准与其他景观标准化制度文件,共同构成《景观精细化手册》(GTS65000-2012)的支持性标准,该标准与《景观精细化手册》及其他景观标准化制度文件共同构成规范景观管理工作的强制性企业标准。
5.3.1设专人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对易受污染、破坏的成品、半成品须进行统一标识(例如“正在施工,注意保护”等标牌)。
5.3.2采取“护、包、盖、封”的保护措施,对景观的成品和半成品进行防护,并由专门负责人定期巡视检查,发现现场有防护损坏的,要及时修复,同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5.3.3通过合理的施工顺序,规范的施工方法,使石材表面保持平整洁净、清晰,色泽一致,无划痕、无污染、无缺损,有效提升产品品质。
4.1.2石材包装时,应分不同铺装区域装箱,尽量保证同一箱内装同一区域石材,以方便拆御与安装,并在包装箱外粘贴两份拼接安装示意图,指导现场安装。异形或较复杂的铺装,除对每箱标识外,还应对每块石材进行标识。(图1)
图1 用木板四边包封
4.1.3板材装箱时石材应光面对光面,中间用橡皮胶垫隔开,用纸板护角包裹四角防止崩角,并在木箱的底部衬垫不小于2mm厚橡胶垫,防止石材边直接与木材接触。(图2)
4.4.2处罚办法
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对于项目公司违反石材成品保护规定的项目公司,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或予以扣除一个月工资的处罚。
如未按管理办法的要求实施,造成铺装、构筑物等损坏的,一律予以返工,费用由相应的施工责任单位承担。
5 成品保护要求
5.1各施工单位进场前可以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的成品保护措施(分阶段、分专业制定专项成品保护措施),经同意后严格实施。
5.2施工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的交叉施工等情况,合理安排景观各工种施工顺序,同时做好各种预防措施,防止其他工种对景观施工界面的干扰以及可能发生的破坏。
5.3景观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除需做好自我施工成品保护外,还应做好对其他工种作业面和成品的保护措施。诸如花岗岩等材料搬运堆放、管线穿埋时,不得碰撞损坏其他施工单位的物件等。
本标准总结了项目景观施工过程中石材成品保护的常见问题及处理措施,明确了相关的管理职责,规范了景观石材保护的操作工艺。为确保项目工程硬质景观品质、提高工作效率、提升项目综合品质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是开展景观石材施工保护的强制性企业标准。
本标准根据绿城集团项目管理的实际工作经验起草。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自2012年06月05日起实施,实施时间为2年,下次标准适宜性评审时间为2014年06月05日。
图4-1大板材成品保护措施(300*300及以上)
图4-2 小板材成品保护措施(200*200及以下)
图4-3 石凳、异型压顶等成品保护措施
图4-4 大型雕塑进行钢架焊接保护
4.2施工中管控措施
4.2.1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乔木种植→铺装施工(保护)→灌木草坪种植→清理整改→交付。对于后期交叉施工量大的精装修项目,应合理规划施工通道,施工养护区域应有效围合,并组织专人疏导交通。(图5)
图5 施工区域的围合措施
4.2.2铺砌花岗岩板材过程中,施工人员应做到随铺随用海绵干布等揩净花岗石面上的水泥浆痕迹。擦拭完成后,面层铺盖一层塑料薄膜,减少砂浆在硬化过程中的水分蒸发,增强石板与砂浆的粘结牢度,保证地面的铺设质量。(图6)
图6 施工过程中的铺装成品保护
4.2.3廊架立柱、建筑墙面、树池外饰面等完工后,对易破损部位的阳角要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可采取木框围护。(图7)
6.附录
附录2防沉降工艺工法说明(详见《GTS74003-2012_硬质景观基础沉降常见问题及处理措施》)
本标准由绿城景观咨询公司品质管理部起草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邱斌、金永森、曹璞、沈建锋等。
景观石材成品保护细则
1总则
本标准对硬质景观石材成品保护常见问题、原因分析及解决措施进行了明确和规范,是开展硬质景观施工管理工作的制度依据。
2 术语和定义
2.1成品保护
在施工过程中,为避免交叉施工造成的成品破损,对已完成部位采取的保护措施。成品保护,是一项关系到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按期竣工的重要环节。
4.3.2养护期满交付前,应揭去保护层,对铺装进行彻底冲洗和清理,对勾缝不到位、板材缺损、不平整等问题项目景观工程管理人员应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整改。(图9)
图9 铺装完成后的成品保护
4.4考核办法
4.4.1资料管理
成品保护过程照片由景观分管人员拍摄,资料室归档管理,作为区域负责人巡查时必查项目,在巡查报告中体现。
3.2 景观公司各区域负责人职责
负责会签景观石材成品保护处理方案、实施细则等。
3.3 景观公司驻项目景观管理人员职责
景观工程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施工情况监督和记录,并做好日常汇总。
4.解决措施
4.1施工前管控措施
4.1.1在石材采购合同或景观施工合同中,建议项目公司明确石材成品保护措施及费用,可制定景观成品保护管理办法作为合同附件。
图7 挡墙、座凳及树池的护角保护
4.2.4禁止有色液体直接接触石材表面造成污染,如机油、沥青等,架空层铺装避免装修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图8)
图8 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
4.3施工完毕管控措施
4.3.1石材铺装养护期为3—5天(养护期满后可上人行走,7-10天后可上手推车),养护期内禁止上人上车,并应在塑料薄膜上再覆盖一层无纺布、毡布等做保护,在楼盘未交付之前,不得撤除保护措施。
图2 石材装箱前的护角包裹
4.1.4石材的搬卸应尽量采用叉车、吊车卸货,避免搬运过程造成板材的损坏。对于现场切割的石材以及涉及到二次运输的,需有相应的保护措施,尽量使用平板车拖运。(图3)
图3二次搬运及装卸的成品保护
4.1.5石材进场、堆放的成品保护要求:石材进场后应堆放整齐,石材堆放不得与地面直接接触,需用木方垫起或在底部衬垫橡胶垫(薄毯),同时对石材进行编码。对于现场切割的石材以及涉及到二次运输的,需有相应的保护措施。(图4)
2.2石材污染
由于物理污染、化学污染、人为污染等,造成石材水斑,石材反碱(白华),石材渗透(渗油、渗污、渗水等),石材泛黄(锈黄)的现象。
3职责
3.1 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职责
负责确认景观石材成品保护处理方案,并组织硬质景观成品保护措施的人、机、材料等,对完成部位进行验收,以及对验收后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