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销售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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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版本:C

天然气销售经管程序修改次数:0

文件编号:QG/HBYT 041-2008

页码:1/9

1 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公司天然气销售计划编制、计量交接、结算、合同订立与履行、储运技术指导、不合格品信息反馈、天然气销售市场新增用户资质审查审批。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油气生产单位、机关各处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程序的引用而成为本程序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程序,然而,鼓励根据本程序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

用于本程序。

Q/SY 30-2007 天然气长输管道气质要求

3 术语及定义

本程序采用下列定义。

3.1 合同:是指管网天然气销售合同、压缩天然气销售合同、零散天然气销售合同。

3.2 天然气:是指华北油田管辖范围内的油田伴生气、气井气及压缩天然气。

3.3 压缩天然气:是指天然气净化处理后,通过高压压缩和增压,储存于高压储气瓶中的天然气。

3.4 天然气销售经管:是指针对华北油田天然气输送、交付及结算的经管。

3.5 管道完整性经管:管道经管者为保证管道的完整性而进行的一系列经管活动,具体指管道经管者针对管道不断变化的因素,对管道运营中面临的风险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价,不断改善识别到的不利影响因素,采取各种风险减缓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合理、可接受的范围内,最终达到持续改进、减少和预防管道事故的发生、经济合理地保证管道安全运行的目的。

3.6 天然气交付:是指商品天然气在管道输送时,供需双方的交接过程。

3.7 结算:是指天然气销售货款的结算。

4 风险

4.1销售计划

销售计划(包括计划调整)没有经过有效审批。

4.2销售合同:

4.2.1销售没有签订有效的销售合同

4.2.2输送天然气未经授权

4.3天然气计量:

天然气销售交接计量统计表不准确,影响结算的准确

4.4预收货款

4.4.1预收账款余额不正确

4.4.2预收账款被错误的确认为销售收入,或将预收款项长期挂账不及时确认销售收入

4.5定期结算:

4.5.1定期结算未签定有效协议

4.5.2欠款未及时确认

4.6销售收入的核算

4.6.1销售发票未经有效的审核。

4.6.2销售收入确认不准确

4.6.3虚假的销售收入(截留、隐瞒、虚报)。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不一致(账实相符,账单相符)。

5 职责

5.1 运销部是公司天然气销售的归口经管部门,负责组织年度、月度天然气销售建议计划的编制、上报、下达。

5.1.1 年度、月度天然气销售计划的编制。

5.1.2负责核实各油气生产单位的天然气商品量;天然气销售合同用户资质的审查及洽谈。

5.1.3 负责天然气外输管道的储运技术指导,天然气管道应急预案的编制及演练。负责组织天然气外输管道工程建设、技措改造、技术技术方

案的讨论;负责填报《管道维护月报》,上报股份公司。

5.1.4负责天然气贸易纠纷的协调;负责天然气不合格品的信息反馈;负责天然气合同的签订及顾客满意度测评。

5.2 规划计划处负责公司年度、季度天然气配置平衡计划的编制、申报、下达。

5.3开发部负责公司年度、季度、月度天然气生产计划的编制。

5.4 企管与法规处负责天然气销售合同的审核报批;负责天然气运销规范的发布。

5.5 基建工程部负责天然气处理经管,确保天然气产品质量达到国家规范。负责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技措改造工程的实施。

5.6 装备经管处负责天然气外输设备、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加热炉选型及经管。

5.7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对天然气储运设施(不包括车辆)的安全环保经管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天然气计量器具的核定、计量人员的培训、发证;参与天然气计量交接纠纷处理。

5.8 生产运行处负责天然气输送过程中的管道防护治理,是应急预案的归口经管部门。

5.9财务资产处负责天然气货款入账,配合做好顾客满意度测评。

5.10各油气生产单位负责天然气输送技术方案制定、现场输送经管、管道维护以及天然气的现场交付。

6 经管工作流程图

6.1 天然气销售经管流程图

天然气销售工作流程图

7 经管内容

7.1 天然气销售:管网气销售、零散气销售、压缩天然气销售、天然气销售市场新增用户资质审查审批等内容。上报销售建议计划至股份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经调整确定后下达到运销部,将股份公司下达的天然气销售计划通报开发部,并下达到油气生产单位。

7.2计划经管

7.2.1 计划分类:年度、月度天然气销售计划。

7.2.2计划编制

7.2.2.1 根据开发部提供的天然气生产计划结合天然气市场需求情况,编制年度天然气销售建议计划,并于每年11月份上报股份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审批,将审批结果通报规划计划处及开发部。

7.2.2.2 每月25日前上报月度天然气销售建议计划,由股份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审批后通报计划处及开发部,并下达到油气生产单位。

7.2.3计划调整

当计划量不能满足市场变化时,上报股份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调整建议计划,审批后通报计划处及开发部,并下达到油气生产单位。

7.3合同订立与履行

供需双方共同拟定合同条款,签定合同按照公司QG/HBYT 130-2008《合同经管办法》执行。

7.4天然气销售

7.4.1华北油田天然气新增(扩建)用户,须向华北油田公司运销部提出申请,由运销部组织核实供气能力,商洽供销事宜。

7.4.2天然气外销动态及统计

7.4.2.1 运销部每日收集天然气生产单位外输天然气的外销量、外销地点等统计数据,填报《天然气销售日报》、月初5日上报《天然气销售月报》。

7.4.2.2 了解天然气外销量变化情况。

7.5 计量交接

负责收集外销计量站、点《天然气计量交接凭证》,统计天然气销售量,进行天然气气款结算。

7.6 储运技术指导

7.6.1 负责天然气外输管道新建、技措工程的审核,提供计划编制依据。

7.6.2 组织对天然气外输管道储运设施新建工程、大修技改工程的讨论,提出技术指导意见,参加其工程建设。

7.6.3负责天然气外输管道应急预案的编制及修订工作。

7.6.4 负责华北油田天然气外输管道完整性经管的推广实施。

7.7计量纠纷处理

7.7.1负责商品天然气计量交接纠纷处理。

7.8 不合格品信息反馈

7.8.1交付的商品天然气要符合国家规范Q/SY 30-2007《天然气长输管道气质要求》,由各油气生产单位控制,用户提出不合格品问题时,及时将信息反馈到基建工程部。

7.9 财务结算

7.9.1结算价格

天然气结算价格参照国家定价相关文件,由公司价格小组定价并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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