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田公司天然气销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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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油田公司天然气销

售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吉林油田公司规章制度制度编号:JLYT-KF-03-2014发布版本:A

吉林油田公司天然气销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吉林油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然气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天然气销售管理,实现天然气内、外销售的统一管理,根据国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等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天然气销售管理是指公司销售天然气的计划管理、质量管理、合同管理、价格管理、计量交付及结算管理等。

发布日期:2014年7月7日实施日期:2014年7月7日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部门、所属单位采油(气)厂和吉港天然气公司的天然气生产、销售工作。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天然气部负责以下工作:

(一)负责制定天然气的生产计划;

(二)负责审核天然气内外部销售计划,并监督、考核天然气生产单位和天然气公司的计划执行情况;

(三)负责新增用户的审批;

(四)负责天然气质量监督管理。

第五条公司机关相关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生产运行处负责天然气生产和销售的应急管理。

(二)规划计划处负责组织编制公司的天然气生产、自用、商品量的月度、季度、年度建议计划;

(三)安全环保处负责安全环保合同的审查工作;

(四)质量节能处负责监督天然气质量、计量交接管理工作。

(五)概预算管理部负责根据国家发改委、中石油或省价格管理部门的文件确定各类型天然气的结算价格,并下达相关执行文件。

(六)财务处负责对天然气价格执行情况的检查。

(七)企管法规处负责天然气销售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油气合作开发公司(对外合作部)负责合资合作系统天然气的生产运行、计量等管理工作;负责协助天然气公司对合资合作系统用气的结算管理。

第七条天然气公司职能:

(一)负责公司天然气内、外销售管理工作;

(二)负责天然气销售市场开发和新增用户开户审批的申报;

(三)负责审查天然气用户相关资质,负责与用户签订《供气协议》和《天然气买卖合同》。

(四)负责编制《天然气年度、月度销售计划》,负责公司销售气量综合平衡的运行管理。

(五)负责对内、外部天然气用户的管理及评价工作。

(六)负责天然气销售的计量、认证、结算管理工作。

(七)负责公司零散气的回收利用和销售管理工作。

第八条天然气生产和油田内部使用单位职能:

(一)负责本单位天然气生产、运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自用和外输天然气的计量交接管理;

(二)负责天然气净化处理(脱水、脱碳)等工作,保证外输天然气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三)按照公司《天然气月度销售计划》及内部自用需求制定月度生产和自用计划,并组织生产运行,保证计划的实施;

(四)负责天然气生产、自用、外输计量等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第三章天然气新增用户管理

第九条新增用户的开户审批管理:

(一)新增用户须向天然气公司提出用气申请,需经公司批准后,才可向天然气公司并提交用气申请报告及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填写《新增用户审批表》;

(二)天然气公司对新增用户按照国家、集团公司和公司的有关要求进行审核,审查合格后报公司天然气部和公司主管理领导进行审批;

(三)已有用户新增用气指标审批执行上述程序。

第十条新增用户投产前管理:

(一)用户建设项目投产前须向天然气公司提出申请,并出具地方政府批复的相关手续、验收和准许生产等相关文件。

(二)天然气公司将对用户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审查,确认合格后,天然气公司将与用户签订《天然气买卖合同》,并与天然气公司等供气单位签订《天然气供气安全合同》,然后上报天然气部,由天然气部组织相关单位投产供气。

第四章天然气销售合同管理

第十一条天然气公司依据公司合同管理程序,办理《天然气买卖合同》签订前的审查、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公司内、外销售的《天然气买卖合同》,由天然气公司依据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统一负责签订。

第五章天然气销售计划管理

第十三条天然气公司根据天然气部提供的产量计划,结合内、外部用户需求,制定年度销售需求计划,上报天然气部,由天然气部审核并报送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下发执行。

第十四条在制定月度销售计划过程中,每月20日前天然气公司同天然气内、外用户核定下月需求计划,并依据天然气部提供的天然气生产计划、综合平衡后,制定《天然气月度销售计划》。上报天然气部,由天然气部审核并报送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五条内、外部用户严格按照审核的《天然气月度销售计划》做好用气生产安排,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用气指标。因生产事故、设备检修需要调整月度需求计划时,外部用户必须及时向天然气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天然气公司再以书面形式报送天然气部,申请调整月度销售计划;内部用户必须及时报天然气公司和天然气部。天然气公司根据每月用气计划的执行情况,对内、外部用户进行考核评价。

第六章天然气销售计量管理

第十六条天然气公司负责天然气内、外销售的计量管理及认证工作。

第十七条天然气公司负责生产运行调度,每日按照公司规定做好销售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第十八条天然气公司负责天然气内、外销售计量仪表的检定、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保证在线计量仪表运行正常、计量准确。

第十九条天然气公司负责对内、外销售天然气计量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生计量纠纷事件,将按照公司《纠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天然气计量其它相关事宜遵照《吉林油田公司计量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章天然气销售的价格与结算管理第二十条天然气价格严格按照国家、集团公司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吉林油田辖区的零散气价格由公司价格主管部门确定。

第二十一条外部用户供城市居民用气的,要求用户定期提供居民用气的户数、用气量及销售财务报表等资料。

第二十二条天然气公司会同相关业务部门根据上述资料、报表,定期核实用户的居民用气量。所有用户全部按月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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