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66454
《国际私法》第一章 国际私法的概念
第一章国际私法的概念第一节国际私法的对象与方法一、国际私法的对象部门法的对象即部门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一个部门法之所以产生、存在和发展,就是因为有对特定社会关系进行调整的需要。
一般认为,国际私法的对象就是涉外民事法律关系。
所谓涉外民事法律关系(civil legal relationship involving foreign elements),就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法律关系。
从法律关系的构成因素看,其涉外性的具体表现如下:1.主体可能具有涉外因素。
即,如果某一民事法律关系所以成为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是因为主体具有涉外因素时,则该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中,必须至少有一方为外国自然人或法人(有时也可能是外国国家、国际组织或无国籍人)。
如一中国男子与一日本女子在中国境内登记结婚;一美国公司与一中国公司在中国境内成立合资企业;某一中国公民拥有某一外国政府发行的债券。
所有这类因主体具有涉外因素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均可称为涉外民事法律关系。
2.客体可能具有涉外因素。
即,如果某一民事法律关系所以成为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是因为客体具有涉外因素时,则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必须是位于外国的物或者是需要在外国履行的行为。
如某一中国公民继承其父遗留在英国的遗产;中国某建筑公司承建位于巴基斯坦境内的火力发电站。
所有这类因客体具有涉外因素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即为涉外民事法律关系。
3.内容具有涉外因素。
即,如果某一民事法律关系所以成为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是因为其内容具有涉外因素时,则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亦即权利义务据以产生的法律原因或事实必须发生在国外。
如引起继承产生的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发生在外国;导致损害赔偿责任产生的侵权行为发生在外国,等等。
所有这类因内容具有涉外因素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也应称为涉外民事法律关系。
此外,对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认识,还应注意这样几点:第一,对这里所说的“外国”(foreign)应当作广义的理解。
一般我们所说的外国是指外国国家,据此,我们一般将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也称为国际民事法律关系(international civil legal relationship)或跨国民事法律关系(transitional civil legal relationship)。
国际私法课件
总结词
该案例探讨了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撤销 与执行问题,包括仲裁裁决的效力、撤 销理由和执行程序等。
VS
详细描述
该案例涉及一起国际商事仲裁案件,当事 人一方需要对仲裁裁决进行撤销或执行。 案件中,需要对仲裁裁决的效力、撤销理 由和执行程序等进行研究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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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管辖
以当事人所在地或财产所在地 为依据确定管辖权。
属人管辖
以当事人的国籍或住所为依据 确定管辖权。
协议管辖
当事人通过协议选择某国 家的法院管辖。
05
国际商事仲裁
国际商事仲裁的定义与特点
定义:国际商事仲裁是指在国际商事交易中,当事人通过 协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方式。
案例二:国际商事仲裁的管辖权争议
总结词
该案例探讨了国际商事仲裁中管辖权争议的问题,包括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的组成和管辖权范围 等。
详细描述
该案例涉及一起国际商事仲裁案件,双方当事人就仲裁协议的效力和仲裁庭的组成产生了争议。案件 中,需要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的组成和管辖权范围进行认定和裁决。
案例三
审理和裁决
仲裁庭会对争议进行审理,并 依据法律和事实作出裁决。
仲裁协议的签订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仲裁 条款,或者另行签订仲裁协议 。
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机构会指定一名或多名仲 裁员组成仲裁庭,负责审理争 议。
执行裁决
当事人应当按照裁决内容履行 义务,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国际商事仲裁的裁决执行
在具体案件中,判断是否属于涉外民 商事法律关系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 主体、客体、法律事实等。
03
法律适用
法律适用的概念与原则
国际私法(期末复习重点资料)
国际私法(期末复习重点资料)国际私法1、国际私法: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事关系为调整对象,以解决法律冲突为中心任务,以冲突规范为最基本的规范,同时包括规范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避免或消除法律冲突的统一实体规范以及国际民事诉讼与仲裁程序规范在内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财产,民商事关系。
区际私法:是解决一国内部不同地区私法之间的冲突的法律,又可称为"准国际私法"。
国际私法与区际私法的区别联系:国际私法和区际私法之间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中都存在极为密切的联系:首先,国际私法的产生与发展是在区际私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其次国际私法和区际私法都是以解决民商事法律冲突为目的的。
再次,国际私法和区际私法都以冲突规范为核心。
复次,国际私法和区际私法中的冲突规范严格意义上讲都是法律适用法,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相似的制度,如:识别、反致、法律规避、公共秩序保留等。
最后,当一国法院依照本国国际私法中的冲突规范,指定对某一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某一多法域国家的法律时,按照有些国家的国际私法规定,准据法的确定需要借助该多法域国家的区际私法的规定。
虽然国际私法和区际私法具有众多相似之处,但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首先,两者的调整对象不同。
前者调整的是具有国际因素的民商事关系,而后者调整的是一个主权国家内部不同法域或地区之间的民商事关系。
其次,两者的法律渊源不同。
区际私法的法律渊源既可以是全国统一的成文法或不成文法,又可以是各法域自己的成文法或不成文法,但只能是国内法。
而国际私法的法律渊源除了国内法渊源之外,还有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这些国际法渊源。
再次,两者的主要考量不同。
区际私法的制定和实施较少考虑国际因素,也不受国际公法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制约。
复次,两者在一些具体的规则和制度上不同。
如:国际私法中国籍是非常重要的连结点,而在区际私法中,国籍这个连结点几乎不起作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一般在区际法律冲突时不适用或者适用的范围狭小,而该制度在解决国际法律冲突时其适用范围更广些;识别、反致、准据法的查明上,在那些区际私法为全国统一的区际私法的国家内,反致和转致问题不存在;在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方面,区际私法中,一法域法院一般会倾向于承认和执行其它法域法院的判决,而在国际私法中,各国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往往存在更多考虑因素,因此承认与执行较为困难等等。
国际私法课件
国际私法课件绪论之一:国际私法的概念【知识结构】第一节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一、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二、直接调整与间接调整方法第二节国际私法的范围第三节国际私法的性质第四节国际私法的名称和定义【知识点】国际私法概念的两种含义作为本门课程的名称,与“民法”、“刑法”等概念一样,在汉语中“国际私法”的概念有两种基本含义:1、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或分支;2、以该独立的法律部门或分支为研究对象的学科。
? 国际私法与国际私法学【问题】应当从那一种基本含义出发去研究国际私法的内涵和外延?? 从逻辑上说,研究对象应当先于学科产生,部门法的内涵和外延决定了相应学科的研究范围? 但不要忽视学科的相对独立性以及学科的发展对法部门的影响? 在特殊情况下一些学科的发展会先于法部门而成熟,在这种情况下学科的研究范围会影响法部门的内涵和外延【例证】我国民法学与民法部门之间关系? 国际私法与国际私法学【提示】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国际私法法典或单行法远远滞后于法学体系中国际私法学科的发展【小结】对国际私法概念内涵和外延的界定应当基于法律体系中的国际私法部门,同时也要充分考虑我国国际私法学的学科发展现状【观点】实际上,无论是作为部门法的国际私法,还是作为学科的国际私法其内涵和外延均决定于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实践需要。
两者在理论上最终应当是统一的。
? 作为法律部门的国际私法【问题】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是什么?【提示】调整对象与调整方法1、调整对象: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2、调整方法:调整社会关系所运用的方法【问题】1、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有什么特点?2、国际私法的调整方式?有什么特点?3、国际私法要解决的特殊问题是什么?第一节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一、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含义【知识点】国内通说认为,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含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法律关系,即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我国现行法律称之为涉外民事关系。
【学术争鸣】也有学者(如陈卫佐《比较国际私法》,第23页)认为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并不是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第五章 国际私法
第五章 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 本章内容: 一、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适用 二、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三、法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第一节 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适用
∗ 一、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冲突 ∗ (一)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概念 ∗ 自然人的权利能力(Capacity for Civil Rights), 是指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自然人具备这种资格,是其作为涉外民事关系主体 的前提和基础。 ∗ (二)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冲突 ∗ 世界各国的立法大都规定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 生,终于死亡。然而,受一国政治、经济、文化等 社会因素的影响,不同国家对于“出生”和“死亡” 的理解有很大差异,因而各国的规定也有很大不同, 这就势必会产生法律冲突
法人权利能力、 第二节 法人权利能力、行为能力的 法律适用
∗ 一、法人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概念 ∗ 所谓法人的权利能力,是指法人作为民事权利主体, 能以自己的名义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的资格。法人的行为能力是法人以自己的名义和意 思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与自然人的权利能力 和行为能力相比,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有如 下特点: ∗ 其一,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产生,同时 消灭。 ∗ 其二、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内容一致。法 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内容是一致的,具体范 围是以法人成立时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限。 ∗ 其三、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以团体意思表示为前 提,通过法人的机关来实现。
∗ 二、法人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 解决法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冲突,国际上 通行的作法是采用一种冲突规范,即属人法来解决。 但是,如前所述,各国对法人的国籍或住所的确定 有很大分歧。一般说来,外国法人只有在内国法所 许可的范围内,才享有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和从事 民商事活动。 ∗ 一个外国法人在内国被承认为法人后,虽具有法人 的一般权利能力,并不意味着可以自由地在内国享 有任何权利或进行任何活动。外国法人在内国享有 什么权利和进行什么活动,即它在内国的特别权利 能力的范围,除应受它的属人法支配外,还必须同 时受内国法支配。 ∗ 外国法人在我国的民事行为,应当重叠适用其本国 法和我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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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寓形宇内复几时,曷不委心任去 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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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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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啸傲东轩下,聊复得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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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勤学如春起之苗,不见其增,日 有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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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环堵萧然,不蔽风日;短褐穿结 ,箪瓢 屡空, 晏如也 。
国际私法
姜曦 Email:jiangxijlu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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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涉外私法关系是指含有涉外因素的私法 关系
• 1.私法关系主体的一方或各方是外国国家、外国 法人、外国自然人或无国籍人。
• 2.私法关系的客体具有涉外因素。 • 3.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的法律事实发生
在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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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涉外私法关系的法律调整方法 • (一)统一私法(直接调整方法) • 指国家之间通过以双边或多边国际条约的方式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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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德培主编,《国际私法》,高等教育出版社和北 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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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进主编,《国际私法》,法律出版社,2005年第 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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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永平著,《国际私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7 年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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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H.C. 莫里斯 主编,《戴西和莫里斯论冲突法 (上、下)》,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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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版国际私法课件(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阐述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概念、特点及其与自然人的区别。
法人的认许
探讨外国法人在内国的认许方式及程序,如特别认许制、一般认许 制等。
国家与国际组织
国家在国际私法中的地位
分析国家作为国际私法主体的特殊性,以及国家及其财产豁免的理论与实践。
国际组织在国际私法中的地位
介绍国际组织作为国际私法主体的资格、权利与义务,以及国际组织的相关实 践。
各国法律选择适用的实践
大陆法系国家的实践
大陆法系国家在法律选择适用上通常采用成文法的方式,明确规定各种法律关系的适用法。 例如,法国、德国等国家都有较为完善的国际私法法典或单行法规。
英美法系国家的实践
英美法系国家在法律选择适用上则更注重灵活性和个案分析。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会根据案 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则,运用自由裁量权来选择适用的法律。
认与执行判决等。
03
区际法律冲突与区际司法协助的关系
两者相互联系,区际法律冲突是区际司法协助的前提和基础,而区际司
法协助则是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的重要途径。
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的法律冲突与司法协助
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法律冲突的表现
由于历史、政治、经济等原因,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在法律制度上存在较大差异,导 致在民事、商事等领域产生法律冲突。
现代国际私法的 变革
20世纪下半叶以来,随着经 济全球化和国际民商事交往 的日益频繁,国际私法面临 着新的挑战和变革,如互联 网技术的发展对国际私法的 影响、跨国公司的出现对国 际私法制度的冲击等。
国际私法的渊源与体系
国际私法的渊源
国际私法的渊源包括国内立法、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国内立法是国际私法的主要渊源,各国通过制定国内法 来调整涉外民商事关系。国际条约是各国之间就涉外民 商事问题达成的协议,具有国际法上的约束力。国际惯 例是在国际交往中逐渐形成的不成文的行为规则,对涉 外民商事关系具有指导意义。
国际私法课程内容及考核原则
第一章绪论了解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事关系为调整对象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以及它应包括的积累规范`他的源泉和基本原则,并应明确他在贯穿对外开放政策促进国际民商事关系方面的重要作用。
第一节涉外民事关系与法律冲突涉外民事关系的概念法律冲突的概念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区际法律冲突人际法律冲突时际法律冲突法律冲突解决的历史发展阶段第二节国际私法的名称范畴和定义国际私法的名称国际私法的范畴国际私法的定义第三节国际私法的渊源国内立法国内判例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国际私法之原则一般法理及学说第四节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主权原则平等互利原则国际协调与合作原则保护弱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考核知识点(一)涉外民事关系与法律冲突;(二)国际私法的名称范畴和定义(三)国际私法的渊源(四)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考核要求(一)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与法律冲突1 识记(1)涉外民事关系的概念(2)法律冲突的概念(3)区际法律冲突(4)人际法律冲突(5)实际法律冲突2 领会(1)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2)法律冲突解决的历史发展阶段3 应用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二)国际私法的名称范畴和定义1 识记(1)国际私法最常见的几个名称(2)国际私法的范围2 领会国际私法的定义(三)国际私法的渊源1 识记(1)国内立法(2)国际条例(3)国际私法之原则和一般法理学说2领会判断在国际私法中的作用3 应用作为国际私法法源的国际惯例(四)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1 识记(1)主权原则(2)平等互利原则2 领会保护弱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3 应用国际协调与合作原则第二章国际私法的历史第一节国际私法的立法史国际私法的国内立法史国际私法的国际立法史第二节意大利的法则区别史法国的法则去别说荷兰的国际礼让说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英国的既得权说库克的”本地法”说当代国际私法的新发展第三节中国国际私法的历史中国国际私法立法史中国国际私法学说史考核知识点(一)国际私法的立法史(二)国际私法的学说史(三)当代国际私法的新发展(四)中国国际私法的历史考核要求(一)国际私法的立法史1 识记(1)法国民法典关于冲突法规定的特点(2)国际私法统一化的概念(3)统一国际私法的国际组织2 领会(1)国际私法的国内立法的新发展(2)当代冲突法统一工作的特点(二)国际私法的学说史1 识记(1)法则去别说的概念(2)巴托鲁斯(3)大让特莱(4)胡伯三原则(5)库克”本地法”说2 领会(1)法则区别说的主要内容与贡献(2) 杜摩兰的意思自治原则(3)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4)既得权说(三)当代国际私法的新发展1 识记(1)国际私法范围的扩大与内容的不断丰富(2)国际私法各个分支学科的形成(3)国际私法趋同化倾向的加强,比较国际私法得到迅速发展(4)国际私法的国内法典日渐增多2 领会对传统冲突法及其学说改造的深化(四)中国国际私法的历史领会(1)唐朝<<永徽律>> 中关于冲突规范的规定(2)中国国际私法长期落后的基本状况(3)改革开放后总国国际私法理论研究的成就第三章冲突规范与法律选择第一节冲突规范概述冲突规范和准据法的概念与特点冲突规范的结构冲突规范的类型正确认识冲突规范在国际私法中的地位与作用第二节准据法表述公式和连结点准据法表述公式连结点第三节法律选择的方法依法律的性质决定法律的选择依法律关系的性质决定法律关系的选择依最密切联系原则决定法律的选择依”利益分析”决定法律的选择依案件应取得的结果决定法律的选择依有利于判决在外国得到承认与执行和有利于求得判决一致决定法律的选择以当事人的自主意思决定法律的选择第四节识别识别的概念识别冲突及其产生的原因识别的对象识别的依据考核知识点(一)冲突规范的概念结构和类型以及准据法的概念(二)准据法表叔公式和连接点(三)识别(四)法律选择的方法考核要求(一)冲突规范的概念结构和类型以及准据法的概念1识记(1)冲突规范的概念(2)准据法的概念2 领会(1)冲突规范的结构(2)冲突规范的类型(3)正确认识冲突规范在国际司法中的地位和作用3 应用应用冲突规范解决法律冲突(二)准据法表述公式和连接点1 识记(1)准据法表述公式的概念(2)各种准据法表述公式(3)结构点的概念2 领会(1)连接点的法律意义(2)连结点的选择(三)法律选择的方法领会法律选择的各种方法(四)识别1识记(1)识别的概念(2)识别冲突及其产生原因2应用(1)识别的对象(2)识别的依据第四章冲突规范运用中的几个一般性问题第一节反致反致转制间接反致的概念反致产生的原因关于反致理论和立法上的分歧第二节先决问题和区际人际及时际法律冲突的解决先决问题的概念先决问题的构成要件先决问题的准据法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实际法律冲突的解决第三节法律规避法律规避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法律规避的性质法律规避的效力中国有关法律规避的规定第四节外国法的查明和适用外国法的查明外国法的适用第五节公共秩序公共秩序的概念与作用有关公共秩序的理论有关公共秩序的立法方式排除使用外国法后的法律适用运用共公秩序制度时应注意的问题中国有关公共秩序的立法考核知识点年(一)反致(二)先决问题和区际人际及时际法律冲突的解决(三)法律规避(四)外国法的查明(五)公共秩序考核要求(一)反致1 识记反致转制间接反致的概念2 领会(1)反致产生的原因(2)关于反致理论上的分歧(3)实践中的反致制度(二)先决问题和区际人际及时际法律冲突的解决1 识记(1)先决问题的概念(2)先决问题的构成要件(3)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方法2 领会(1)先决问题的准据法(2)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方法(3)时际法律冲突的解决方法(三)法律规避1 识记(1)法律规避的概念和构成要件(2)法律规避的性质2 应用(1)法律规避的效力(2)中国有关法律规避的规定(四)外国法的查明1 识记(1)外国法的查明方法(2)外国法不能查明时的法律适用2 领会(1)外国法适用上的一般原则(2)外国法错误适用的救济(五)公共秩序1 识记(1)公共秩序的概念和作用(2)公共秩序的立法方式2 领会(1)有关公共秩序的理论(2)排除适用外国法后的法律适用3 应用(1)运用公共秩序制度时应注意的问题(2)中国关于公共秩序的立法第五章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第一节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概念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概念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变迁第二节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几种主要待遇制度’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歧视待遇和非歧视待遇互惠待遇第三节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外国人在中国民事法律地位的变迁外国人在中国民事法律地位的概念\考核知识点(一)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概念(二)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几种主要待遇制度(三)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考核要点(一)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概念识记(1)外国民事法律地位的概念(2)外国民事法律地位的变迁(二)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几种主要待遇制度识记(1)国民待遇的概念(2)最惠国待遇的概念(3)歧视待遇和非歧视待遇的概念(4)互惠待遇的概念领会(1)国民待遇的意义特点和适用范围(2)最惠国待遇的作用特点分类和适用范围应用最惠国待遇的例外事项(三)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1 领会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2 应用外国人在中国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第六章自然人第一节自然人的国际冲突自然人国籍和国籍冲突概念自然人国际冲突的解决第二节自然人的住所冲突住所概念住所在国际私法中的概念住所与国籍居所和惯常居所在法律上的区别自然人住所在法律冲突自然人住所的识别依据自然人住所冲突的解决原则只能各国有关住所冲突解决原则<<解决中国法和住所地法冲突公约>>第三节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自然人的权利能力涉外失踪或死亡宣告自然人的行为能力涉外禁治产宣告连结点的改变对自然人行为能力的影响考核知识点(一)自然人国籍冲突(二)自然人住所冲突(三)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考核要求(一)自然人国籍冲突1 识记(1)国际的概念(2)国籍冲突2 领会(1)自然人国籍自国际私法中的地位(2)自然人国籍积极冲突的解决(3)自然人国籍消极冲突的解决3 应用中国解决国籍冲突的有关规定(二)自然人住所冲突1 识记(1)住所的概念(2)自然人住所的识别依据2 领会(1)住所在国际私法中的地位(2)住所与国籍居所和惯常居所在法律上的区别(3)自然人组所的法律冲突(4)自然人住所冲突的解决原则(5)《解决本国法和住所地法冲突公约》3 应用中国有关住所冲突的解决原则(三)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1 领会(1)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适用(2)涉外失踪或死亡宣告的管辖权(3)涉外失踪或死亡的法律适用(4)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5)涉外禁治产宣告的管辖权和法律适(6)连结点的改变对自然人行为能力的影响2 应用中国关于自然民事行为能力法律适用的规定第七章法人第一节法人的国籍和住所确定法人国籍的不同标准中国确定法人国籍的实践和有关规定跨国公司的国籍确定法人所住的确定第二节外国法人的认许外国法人认许的概念外国法人认许的条件中国有关外国法人认许的规定第三节法人属人法和内国的外国人法的适用法人属人法的确定法人属人法与内国的外国人法的适用范围有关承认外国法人资格的国际公约考核知识点(一)法人的国籍(二)外国法人的认许(三)法人属人法和内国的外国人法的适用考核要求(一)法人的国籍1 领会(1)确定法人国籍的不同学说(2)跨国公司国籍的确定(3)法人住所的确定2 应用中国确定法人国籍的实践和有关规定(二)外国法人的认许1.识记外国法人许可的概念2 领会国际社会关于外国法人许可程序的规定3 应用只能各国关于法人行为能力法律适用的规定(三)法人属人法和内国的外国人法的适用1 识记法人属人法的适用范围2 领会(1)法人属人法的适用范围(2)有关承认外国法人资格的国际公约第八章法律行为与代理第一节法律行为法律行为的概念与成立法律行为方式的准据法第二节代理代理的概念和种类被代理人与代理人关系的准据法本人与第三人关系的准据法代理人与第三代理人关系的准据法关于代理法律适用的海牙公约考核知识点(一)法律行为(二)代理考核要点(一)法律行为1 识记法律行为的概念2 领会(1)涉外法律行为实质要件的准据法(2)涉外法律行为方式的准据法(二)代理1 识记代理的概念和种类2领会(1)被代理人与代理人关系的准据法(2)本人与第三人关系的准据法(3)代理人与第三人关系的准据法(4)代理法律适用海牙公约的主要内容第九章财产权第一节物之所在地原则物之所在的法原则的产生与发展物之所在地的确定及难以确定所在地时的交变处理物之所在地法的适用范围第二节国际破产单一破产制和复合破产制破产宣告的地域效力上的三种不同理论与实践国际破产的管辖权国际破产的法律适用第三节信托信托的法律适用<有关信托的法律适用及其承认的公约> . 考核知识点(一)物质所在地法原则(二)国际破产(三)信托考核要求(一)物质所在地法原则1 识记(1)物之所在地的确定(2)几种特殊情况下的物或财产的法律适用(3)中国关于物权法律适用的规定2 领会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产生与发展3 应用物之所在的法的适用范围(二)国际破产1 识记(1)单一破产制的概念(2)复合破产制的概念(3)普及破产主义2 领会关于破产宣告的地域效力3 应用(1)国际破产的管辖权(2)国际破产的法律适用(三)信托1 识记信托准据法的适用范围2 领会《关于信托的法律适用及其承认的公约》的主要内容第十章知识产权第一节知识产权上的冲突法则专利权的法律适用商标权的法律适用著作权的法律适用第二节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第三节中国有关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法律制度国际法源国内法源考核知识点(一) 知识产权上的冲突原则(二)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三)中国有关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法律制度考核要点(一)知识产权上的冲突原则1 领会(1)专利权的法律适用(2)商标权的法律适用(3)著作权的法律适用(二)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1 识记(1)《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主要内容(2)《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3)《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及其《议定书》的主要内容(4)《世界版权公约》的主要内容(5)《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的国际公约》(6)《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禁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7)《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2 领会(1)<保护工业产权国际公约>是当今国际社会保护工业产权的最基本最重要的一个全球性公约(2)<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的关系(3)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基本任务(4)世界贸易组织对知识产权的保护3 应用双国籍国民待遇的原则(三)中国有关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法律制度识记(1)中国参加的主要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公约的国际名称(2)中国有关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立法的主要内容第十一章合同之债法律适用的一般制度第一节国际私法上的合同概念及一般原则国际私法上讨论的合同含义合同法律适用上的一般问题合同准据法确定的三个历史发展阶段第二节合同的成立与效力的法律适用合同的成立与效力和“合同准据法”的概念“意思自治”原则是确定合同准据法的最基本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和特征履行说第三节缔约能可与合同形式的法律适用合同形式缔约能力第四节中国关于涉外合用法律适用的规定涉外合同的含义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是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首要原则当事人未选择法律时最密切原则的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的适用考核知识点(一)国际私法上合同的概念及一般问题(二)合同的成立与效力的法律适用(三)缔约能力与合同形式的法律适用(四)中国关于涉外合同适用的规定考核要求(一)国际私法上合同的概念及一般问题1 识记国际私法上讨论的合同含义2 领会(1)合同法律适用上的单一论与分割论主观论与客观论(2)合同准据法确定的三个历史发展阶段(二)合同的成立与效力的法律适用1 识记(1)合同的成立(2合同的效力(3)合同准据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4)意思自治原则(5)合同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方式时间(6)当事人选择的效力和范围以及限制2 领会(1)最密切联系原则(2)特征履行说(3)合同自体法(三)缔约能力与合同形式的法律适用1 识记合同形式的法律适用2 领会缔约能力的法律适用(四)中国关于涉外合同适用的规定1 识记涉外合同的含义2 应用(1)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与最密切联系原则的适用(2特征履行说在中国原司法解释中的适用(3)国际条例和国际惯例的适用第十二章国际货物买卖及与之有关的几种主要和同第一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点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1974年<联合国国际公约货物买卖时效期限公约>1986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律适用条约国际货物惯例第二节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国际货物海上运输合同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国际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合同第三节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公司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公司合同的形式和订立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当事人及其主要权利和义务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索赔争议的解决及法律适用第四节国际贸易支付国际贸易支付的工具国际贸易支付的方式国际贸易支付的法律适用第五节国际技术转让合同国际许可协议的概念和种类国际许可协议的主要条款国际技术转让合同中的限制性条款国际技术转让合同的法律适用第六节国际工程承包合同国际承包工程合同的概念国际承包工程合同的法律适用第七节国际私人直接投资和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国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外商投资合同争议的解决和法律适用第八节国际贷款和同国际贷款合同的概念国际贷款合同的法律适用第九节国际劳务合同国际劳务合同的法律适用第十节国际消费合同消费合同和国际消费合同的法律适用第十一节电子合同电子合同的一般法律问题及其解决电子商务合同的准据法选择考核知识点(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二)国际货物运输合同(三)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四)国际贸易支付(五)国际技术转让合同(六)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七)国际私人直接投资和同(八)国际贷款合同(九)国际劳务合同(十)国际消费合同(十一)电子合同概念特点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第十三章法定之债第一节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一般理论侵权行为法律适用上的几种有代表性的立法实践国际侵权冲突法的立法规定第二节几种特殊的侵权行为海上侵权行为国际油污损害空中侵权行为涉外公路交通事故涉外产品责任第三节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无因管理考核知识点及考核要求(一)侵权行为1 识记(1)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一般理论(2)侵权行为法律适用上的几种有代表性的立法实践2 领会侵权行为自体法说3 应用中国侵权冲突法的立法概念(二)几种特殊的侵权行为领会(1)海上侵权行为(2)<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的内容(3)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在旅客运输方面对国际航空运输规则和承运人责任制度进行重大修改(4)1929年《华沙公约》的主要内容(5)《公路交通事故法适用公约》的内容(6)《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公约》的内容(三)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领会(1)不当得利的法律适用(2)无因管理的法律适用第十四章婚姻家庭第一节结婚结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的法律适用领事婚姻中国处理涉外结婚的法律制度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第二节离婚离婚的法律适用中国有关涉外离婚的规定第三节夫妻关系夫妻人身关系的法律适用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第四节父母子女关系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的准证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准据法。
国际私法PPT第14章2024新版
实质要件
仲裁协议应当具备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和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三个基 本要素。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
01
02
03
对当事人的效力
仲裁协议一经有效成立, 即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 效力,当事人应当遵守和 履行。
对仲裁机构的效力
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机 构受理争议案件的依据。
• 冲突规范与实体法的联系:冲突规范是国际私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实体法是 规定具体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在国际民商事交往中,当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 制度时,就需要通过冲突规范来指定应适用的实体法。因此,冲突规范和实体 法在国际私法中相互依存、相互作用。
• 调整对象不同:冲突规范调整的是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中的法律适用问题,而 实体法调整的是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适用于涉外合同领域,允许当 事人选择适用的法律。
属人法原则
以当事人的国籍或住所作为连 接点,适用其本国法或住所地 法。
行为地法原则
适用于涉外合同、侵权行为等 ,以行为地作为连接点,适用 行为地法。
最密切联系原则
适用于涉外民事关系的各个方 面,选择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 的法律适用。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实践
诉讼离婚的法律适用
适用法院地法律。
涉外夫妻关系的法律适用
夫妻人身关系的法律适用
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 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VS
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
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 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 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 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 ,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国际私法课件
外国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
一.概念: 一国赋予外国人在内国一定的民商事法律地位是国际民商 事法律关系即国际私法调整对象赖以产生和发展的基础国 家元首、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国际组织官员等具有与一 般外国人不同的特殊民商事法律地位 二.关于外国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的制度 (国民待遇 最惠国待遇 优惠待遇) 最惠国待遇的例外: 1. 一国给予邻国的特权与优惠 2. 边境贸易和运输方面的特权与优惠 3. 有特殊历史、政治、经济关系的国家之间形成的特定 的特权与优惠 4. 经济集团内部各成员国互相给予对方的特权与优惠
(三)外国法的查明
指一国法院根据本国冲突规范指定应适用外国法时,如 何查明该外国法的存在和内容 《民通意见》第193 条 对于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可通 过下列途径查明: 1 )由当事人提供; 2 )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 提供 3 )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 4 )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 5 )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 通过以上途径仍不能查明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准据法的确定
(1)区际法律冲突与准据法的确定
按照外国的“区际私法”来确定准据法,法院直接依据冲突规范中 的连接点,依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准据法。 民通意见规定,依法应当适用外国法律,如果该外国不同地区实施不 同的法律的,依据该国法律关于调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确定应适用 的法律。该国法律未作规定的,直接适用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 的地区的法律(实际上是采用第一种和第三种)。 (2)人际法律冲突与准据法的确定:由该外国的人际冲突法或人际 私法确定,没有人际冲突法,则适用与案件或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 法律。 (3)时际法律冲突与准据法的确定: 解决新旧合同法的问题:合同法实施以前的用旧法,实施以后的用新 法(不溯及既往);未决事项依新法或后法,不依旧法或前法(未决 事项用新法);确认合同的效力时按旧法无效按新法有效时,算其有 效(尽量有效,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的例外);确认合同无效的应用 中央法,不用地方法规(中央优于地方);再审的不适用合同法。
国际私法(高教版)
于是,Erwin妻子以“配偶权”受到损害为由在俄勒 冈州起诉Thomas。 ● 华盛顿州采用传统的普通法规则,主张妻子无权 主张“配偶权”的损害赔偿(丈夫可以)。 ● 俄勒冈州法律已废除这一规则,赋予夫妻双方都 有权诉求对“配偶权”的保护。
♦ 华盛顿州法院认为: ♦
华盛顿州采用传统的普通法规则,其目的在于保 护侵害人的利益,使其不会招致受害人妻子提出的侵 害“配偶权”之诉。因此,只要侵害人是华盛顿州居 民,就应成为该项法律规则的保护对象,而事实上, 本案侵害人Thomas为俄勒冈州居民。
第二节
国际私法的范围和定义
♦ 一、国际私法的范围
1、德国、日本的一些学者:只包括冲突规范 2、法国及受其影响国家:范围较广 3、英美法系:包括三个方面的规范 4、我国基本认同的范围 (1)冲突规范 (2)统一实体规范 (3)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规范 (4)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与国际商事仲裁规范
二、国际私法的定义 以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为调整对象,以 解决法律冲突问题为核心,包括冲突规 范、统一实体规范、外国人民事法律地 位规范以及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和国际商 事仲裁规范在内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三)近代(19世纪)
国家 德国 意大利 英国 美国 代表 著作或演说 人物 萨维尼 《现代罗马法体 系》 孟西尼 《国籍乃国际法 之基础》演说 戴赛 《法律冲突法》 斯托雷 《法律冲突法评 论》 学说 法律关系本座说 国籍说,三原则 既得权说 继承国际礼让说
(四)当代(20世纪至今)
“法律关系本座说” 法律关系本座说” 法律关系本座说
● 双边主义 ●一些基本冲突规范,对后来国际私法的形 成和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
(2) 原始性
● 过于简单 ● 难以区分“人法”和“物法”
2024版国际私法基本原则与适用范围
管辖权的种类
包括属地管辖权、属人管辖权、保 护性管辖权和普遍性管辖权。
管辖权冲突的解决方式
国内立法中采用多种管辖权标准
通过国内立法,规定多种连接点,从而扩大本国法院的管辖权。
国际条约统一管辖权标准
通过国际条约的制定,统一各国关于管辖权的标准,减少管辖权冲 突。
国际私法基本原则与适用范围
CONTENTS
• 国际私法概述 • 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 • 国际私法的适用范围 • 国际私法中的管辖权问题 • 国际私法中的法律适用问题 • 国际私法中的争议解决机制
01
国际私法概述
国际私法的定义与性质
定义
国际私法是指在国际民商事交往中,调整不同国家之间或国家与个人之间法律 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国际惯例的适用
在缺乏国际条约的情况下,可以适用国际惯例来解决管辖权冲突。
管辖权与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关系
管辖权是判决承认与 执行的前提
一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要在另一国得到 承认与执行,首先必须满足该另一国 关于管辖权的要求。
判决承认与执行对管 辖权的影响
如果一国法院作出的判决在另一国得 不到承认与执行,那么该判决就失去 了实际意义,从而也影响了该国法院 的管辖权。
法律适用概念
法律适用是指在国际民商事案件中,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冲突 规范的指引,确定并适用某一国家或地区的实体法作为准据法 的过程。
法律适用原则
包括国家主权原则、平等互利原则、国际协调与合作原则以及 保护弱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这些原则确保了国际私法在处 理跨国法律问题时能够兼顾各方利益,实现公平与正义。
仲裁机制
机构仲裁
《国际私法概论》课件
法律冲突的类型:包括法律规则冲突、法律原则冲突、法 律概念冲突等。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以根据 您的需求进行调整优化。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以根据您的需求进行调整优化。
法律冲突的解决方法
冲突规范:确定法律关系应适用哪个法律规范 实体规范:规定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权利义务 冲突规范与实体规范的关系:冲突规范是实体规范的前提,实体规范是冲突规范的具体化 解决法律冲突的方法:识别冲突规范、确定准据法、解释准据法、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的适用
添加标题
体现:该原则体现在国际私法中的许多方面,如法律选择、法律适用、法律解释等。
添加标题
意义:该原则有助于促进国际民商事交往的自由、平等和公正,推动国际民商事关系的和谐发 展。
添加标题
实践:在实践中,该原则要求国际私法应当尊重当事人的自主选择,避免对当事人的自主选择 进行不当干预,同时应当为当事人提供便利和保障,促进国际民商事交往的顺利进行。
实践意义:在实践中,各国应遵循平等互利原则,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推动国 际关系和平发展。
尊重国家主权原则
添加标题
定义:尊重国家主权原则是指在国际私法中,应当尊重各国的 主权和独立,不得干涉他国内政,不得侵犯他国主权。
添加标题
具体体现:在国际私法中,尊重国家主权原则体现在多个 方面,例如:在涉外民事关系中,应当适用双方当事人选 择的法律;在涉外民事关系中,应当适用法院地法律;在 涉外民事关系中,应当遵守国际惯例等。
涉外民商事案件中的法律问题探讨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涉外民商事案件概述:介绍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定义、类型和特点,以及在国际私法 中的地位。
法律适用问题:探讨涉外民商事案件中适用的法律原则、规则和方法,包括冲突规 范和准据法的选择、法律适用冲突的解决等。
国际私法(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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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国际私法的主体
国家
国家是国际私法的主体之一,具有最高的权威和地 位。
国家通过其政府机关和授权的组织机构参与国际民 商事活动,并承担相应的国际法律责任。
国家在国际私法中主要扮演制定者、监督者和执行 者的角色,通过立法、行政和司法手段来管理和调 整国际民商事关系。
国际组织
国际组织是国际私法的另一个 重要主体,包括政府间国际组 织和非政府间国际组织。
03
国际私法的法律冲突
法律冲突的概念与类型
01
02
03
04
概念
法律冲突是指两个或多个国家 的法律同时适用于一宗事务时 ,由于各国的法律规定不同, 导致适用结果产生矛盾或重叠 的现象。
时间性法律冲突
同一国家在不同时间对同一事 务的法律规定不同,导致前后 法律适用时产生冲突。
空间性法律冲突
不同地区或国家的法律规定不 同,导致在跨国事务中产生法 律适用上的冲突。
法律冲突的产生原因与解决方法
• 国际私法规则不统一:国际社会尚未形成统一的国际私法规则,导致各国在处理跨国事务时可能遵循不同的法律原则和规则。
法律冲突的产生原因与解决方法
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通过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来统一各国在国际私法领 域的规定,减少法律冲突。
国内立法
各国通过制定和修改国内法,尽量与国际社会保持 一致,减少法律冲突。
主体性法律冲突
不同国家对同一法律关系的当 事人权利义务规定不同,导致 在跨国事务中产生法律适用上 的冲突。
法律冲突的产生原因与解决方法
国家间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差异
各国在历史、文化、社会制度等方面的差异导致法律规定的不同。
国际私法 课件
平等互利原则
总结词
平等互利原则是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各国在处理涉外民商事关系时,应当平等对待对方 ,并互惠互利。
详细描述
平等互利原则是国际交往的基本准则之一,也是国际私法的核心原则之一。它要求各国在处理涉外民 商事关系时,应当平等对待对方,不得歧视或偏袒本国当事人。同时,各国也应当互惠互利,共同促 进国际民商事交往的发展。
国际商事仲裁程序和规则 的特点
国际商事仲裁程序和规则具有 规范性、专业性和国际性的特 点,能够保障仲裁过程的公正 、效率和权威性。
国际商事仲裁程序和规则 的作用
国际商事仲裁程序和规则的作 用在于规范仲裁行为,保障当 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际商 事争议的解决。
06
国际私法中的法律行为与 代理
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点的国际合作和统一。05国际商事仲裁
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和特点
总结词
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特点和意义
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
国际商事仲裁是指在国际商事交易中,当 事人通过协议方式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 进行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
国际商事仲裁的特点
国际商事仲裁的意义
国际商事仲裁具有自愿性、灵活性、快捷 性、保密性、权威性和强制执行性等特点 。
冲突规范的立法形式
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国内立法。
冲突规范的类型
单边冲突规范
只规定一个涉外民事法律关系 应适用某一国家的法律。
双边冲突规范
规定两个不同的国家法律都可 以适用于某一涉外民事法律关 系。
选择型冲突规范
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法 律都可以适用于某一涉外民事 法律关系,但以选择其中一个 为准。
国际私法的范围
总结词
国际私法的范围包括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国际民事诉讼和国际商事仲 裁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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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国际私法
一、单项选择题(在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其号码填在题干后的括号内。
每题1分,共10分)
1.甲乙两国在其订立的解决民商事法律冲突的双边协定中规定:“监护适用被监护人住所地法律。
”该种解决法律冲突的方法是属于 ( )。
A.直接调整法律冲突的方法,是解决法律冲突的实体性规范
B.间接调整法律冲突的方法,是解决法律冲突的实体性规范
C.直接调整法律冲突的方法,是解决法律冲突的冲突规范
D.间接调整法律冲突的方法,是解决法律冲突的冲突规范
2.定居A国的无国籍人卡夫被定居B国的苏珊(拥有C国国籍)诉于我国法院。
关于卡夫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问题,依据我国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应适用( )加以解决。
A.卡夫与苏珊共同选择的法律B.B国法
C.A国法D.C国法
3.一对英国夫妇婚后移居意大利,后来华工作。
该夫妇于今年收养一名中国儿童并决定一起回意大利生活。
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该夫妇收养中国儿童所应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适用中国法和意大利法B.应适用中国法和英国法
C.只需适用中国的有关法律规定D.只需适用意大利的有关法律规定4.一对夫妇,夫为泰国人,要为英国人。
丈夫在中国逝世后,妻子要求中国法院判决丈夫在中国的遗产归其所有。
判断妻子对其夫财产的权利是基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权利还是妻子对丈夫的继承权利的问题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为什么? ()
A.二级识别B.识别
C.法律适用D.先决问题
5.塞纳具有甲国国籍,住所在乙国,于1988年死亡。
塞纳的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丙国的不动产并诉至丙国法院。
丙国法院校照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塞纳的本国法即甲国法;但依甲国冲突规范规定又应适用塞纳的住所地法即乙国法;而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丙国法律。
此时,丙国法院适用自己本国法律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A.直接反致B.间接反致
C.转致D.双重反致
6.“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一冲突规范的连结点是 ( )。
A.侵权行为 B.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
C.侵权行为地法律 D.侵权行为地
7.某国公民杰克逊18岁,在上海某商店购买一款手机,价值4000元人民币。
三天之后,杰克逊在另一商店发现该款手机的价格便宜许多,便到前一商店要求退货,被拒绝。
杰克逊遂向上海某法院起诉,理由是根据其本国法,男子满20岁为成年人,自己未届成年,购买手机行为应属无效。
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认定杰克逊的行为无效,手机可以退货
B.认定杰克逊的行为有效,手机不能退货
C.认定杰克逊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但因本案所涉金额不大,判购买行为有效
D.法院应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处理该案
8.依我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民用航空器的转让、抵押,应当适用哪国法律?()A.民用航空器转让、抵押地国法律
B.民用航空器所在地国法律
C.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
D.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国法律
9.“涉外结婚的实质要件,适用婚姻举行地法”,这是一条( )冲突规范。
A.单边 B.双边
C.重叠性 D.选择性
10.中国南方某航运公司将其所有的一艘悬挂巴拿马国旗的远洋货轮转让给印度一家航运公司,该船舶所有权的转让应适用下列哪一国法律?()
A.中国法律
B.巴拿马法律
C.印度法律
D.船舶所在地国法律
二、多项选择(在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四个正确答案,须仅将全部正确答案代字母填入题干后的括号内,正确答案未选全或有选择错误的,该题无分。
每题2分,共20分)
1.关于涉外婚姻,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华结婚的,双方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B.双方为外国人在华结婚的,均可采取领事婚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