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支部议事规则
党支部议事规则制度 党支部的议事规则集合17篇
党支部议事规则制度党支部的议事规则集合17篇【篇一】党支部议事规则制度党支部的议事规则一、重大事项范围1.决定本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传达上级重要会议、文件、决定和指示精神,并结合本系统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方案、措施。
2.研究决定本单位有关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重大问题;审定以党支部名义部署的重要工作、上报的重要文件等。
3.研究决定本单位全局性的重大工作部署、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要点。
4.研究决定本单位资产处置,重大的投资和工程项目。
5.研究决定本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重大事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及调整等问题。
6.研究本单位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的情况和干部运用管理监督奖惩方面的重大问题。
7.研究本单位纪律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事项。
8.单位党支部成员按分工在特殊情况下对重大事项处理后需向党支部报告的问题。
9.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议事决策程序及要求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按下列程序及要求进行:1.确定议题。
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会议议题由党支部成员提出,报请书记或书记委托的成员确定。
提交会议讨论决策的议题,应先进行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可行性方案,并广泛征求意见,必要时先组织充分论证,然后在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进行通气协调,最后由书记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题。
2.会议准备。
会议议题及日期确定后,必须由有关科室准备详细的会议材料,会议通知和会议议题一般应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应到会人员。
3.会议讨论。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主持的,可由书记委托其他成员主持。
会议讨论实行一事一议,讨论前先由责任科室汇报有关情况,然后安排足够的实践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
4.会议决定。
在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讨论的情况下形成统一意见,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党支部议事规则事业单位
党支部议事规则事业单位为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保证党支部会议质量,不断提高党支部议事的民主化、规范化程度,特制定如下议事规则:一、会议时间与参会人员1、党支部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讨论决定建党对象、发展党员、推荐代表、表彰和处分党员等重要问题时,除特殊情况外,所有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缺席。
确实不能参加的,须在会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
3、党支部会议可根据议事内容的需要,由党支部书记确定该次会议召开的形式,确定出席会议的人员。
二、会议的主要形式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精神、文件,讨论、研究贯彻意见和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党建工作,分析、总结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
三、会议议题的确定1、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根据上级党委要求、支部工作和中心任务而定。
2、为了提高会议效率,保证会议质量,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
四、会议要求1、党支部会议由书记主持,书记因特殊情况缺席时,由指定的支部委员主持。
主持人提出本次会议的议题,逐题进行讨论、研究。
2、党支部会议讨论、研究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人员要积极发表意见,观点鲜明,意见集中。
3、党支部会议决定事项,由会议主持人集中多数成员的意见作出决定。
如对重要问题有不同意见,一般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提交下一次党支部会议。
讨论新党员吸收,党员的奖惩等事项,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临时决议或仓促决定。
4、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确需改变的,应经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
五、会务工作及相关要求1、要有专人做好会议记录,特别是会议决定的事项要详细记录清楚。
2、会议决定的事项,需要行文的,由办公室三天内办毕,不得贻误。
3、参会人员要注意保密,对不需公开的会议内容一律不得向外泄露。
4、开会时应自始至终集中精力,非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也不得在开会期间临时外出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
机关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白莲河乡财政所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机关单位的领导,充分发挥白莲河乡财政所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机关单位中真正得到贯彻执行,结合财政所的实际,特制订《白莲河乡财政所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
一、党组织议事的基本原则1、议大事原则。
财政所党支部要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要求,站在全局的高度,本着决策共谋、责任共负、服务至上的原则,参与重大问题决策。
除讨论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工作外,还要讨论由支部会、职工大会审议的重大问题,为机关单位提升服务水平提出意见和建议。
2、群众路线原则。
党支部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前,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党支部决策、决议和意见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得到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拥护。
3、实事求是原则。
党支部议事、决策要从实际出发,以实事求是的精神,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并符合部门工作的实际。
4、民主集中制原则。
党支部对农村的重大决策议题要及时召开会议讨论,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行正确的集中,防止个人专断,真正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二、党支部议事的范围(一)机关单位党的建设需经党支部讨论做出决定和决议的事项: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的意见和措施。
2、机关单位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划;党内重要制度、规定的制定、修改和废止。
3、机关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单位中层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培养、教育、推荐、考察和监督等工作。
4、审批新党员,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违纪党员的处理、不合格党员的处置。
5、“创先争优”等活动方案的制定;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表彰和推荐上报。
6、报上级党组织的重要请示、报告和工作总结。
7、党支部职责范围内其它有关的重要事项。
三、党支部议事的程序1、党群部门提出的议题,需报党支部书记确定,也可由书记直接提出议题。
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篇: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为充分发挥楼宇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建设新型楼宇,特制定议事规则。
一、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支部委员分工要集体决定并遵循决定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
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根据议题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
四、党支部委员会的议题,由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与其他委员讨论确定,有问题应事先与支部书记沟通,不得临时修改议题。
五、党支部委员会召开的日期、议题、及相关事宜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按会议要求认真做好发言准备。
六、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范畴:从楼宇实际出发,研究制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研究讨论应由党支部决定的重要问题,研究检查党支部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情况;研究决定向上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等重要事宜。
七、党支部委员会重大决定,要经过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须由到会半数以上委员赞同,如有分歧,要进一步调查研究统一认识后再作决定。
也可上报上级组织。
紧急情况,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不足半数需决定处理重大事情时,事后要在支部会上说明。
八、党支部委员会议议事会要做好记录,决定形成后按照分工认真组织落实。
具有保密的内容要严守秘密。
九、写字楼重大事项须经支部保值讨论决定,包括:临时紧急工作分工;表彰奖励名单上报等。
第二篇:党支部委员会议事制度(1)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2)支部委员会议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3)党支部委员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可举行。
如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参加。
(4)支部委员会议的议题,由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或与其他委员事先沟通确定。
(5)召开支部委员会议的有关事项,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党支部会议议事规则范文(精选)
党支部会议议事规则范文(精选)党支部会议议事规则第一条:总则1、党支部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是党支部进行群众性、组织性活动,属于党的基层组织重要的议事活动。
2、会议应按照中央、省、市、县、区有关法律和规定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遵循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注重团结、民主、协商,发挥党组织和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加强党的组织,调动党员的积极性,明确各方面工作的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扬集体智慧,推进党的各项工作提供决策和建议。
3、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
第二条:会议的召开1、会议按照事先预定的时间、地点、议题召开,必须在预定时间的10分钟前到齐。
2、会议的召集须于至少一天前通知全体会员,如有必要,可以提前或推迟。
无特殊情况,应保持按时召开的准则。
如果因故不能按时召开的,必须另行通知并说明理由。
3、会议须按规定的议程顺序进行,不得更改。
4、会议中应围绕会议主题深入讨论,互相交流,充分宣传当地的相关政策。
此外,还可以在会议上开展主题教育等活动。
第三条:会议的议题1、会议的议题应具有重要性、紧迫性和实际性。
关系党支部活动的各项工作,应当通过会议进一步研究和解决。
2、会议的议题必须提前向全体党员或与会党员公开,使大家有充足的时间准备会议需要的材料和文件,以便保证会议的讨论质量和决策的科学性。
3、在讨论前,主持人须阐述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就党员们的意见进行充分讲解。
第四条:会议的讨论和决策1、会议应当自由讨论,讨论内容应符合会议议题。
会议中,任何党员都可以自由发言,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提出建议。
2、会议中的发言必须互相尊重、保持秩序,不得进行攻讦和诋毁,尤其是不能作出种族、地区、性别、年龄的歧视性言论。
3、主持人应按照先后顺序或发言人所需的先后顺序开展发言。
4、会议中的表决多采取半数以上通过的方法,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必要时可以进行无记名投票、有记名投票等方式。
5、会议中不应采用口头决策方式,应采用会议决议的形式,以保证议事程序的合法性。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章制度范文(精选10篇)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章制度范文(精选10篇)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章制度篇1一、议事决策范围1、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各项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
2、讨论制定工作规划、计划。
3、研究确定党支部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
4、研究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
5、研究有关全单位利益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
6、研究决定党组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
7、其它需要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二、议事决策的程序-1、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成员提出。
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
2、会议议题由党支部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
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
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3、党支部书记根据议题适时主持召开党支部会议,非紧急情况不搞临时会议。
党支部书记较长时间离开机关,党支部会议由受委托的成员主持,会后向党支部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
4、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的问题需要有关人员参加时,有关人员届时列席会议。
5、党组会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
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支部成员沟通。
6、党支部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部党支部成员到会。
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7、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8、党支部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
9、对应由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支部会时,党支部书记可与有关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会报告。
10、提交党支部会议研究的议题,有关科室会前要做好准备,并经主管党支部成员审核把关后方可提交,为党支部决策提供真实可靠依据。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工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支部成员到会方可召开会议。
四、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会前协调。支部书记负责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作会前协调,并与有关方面通气协商,征求意见,调查研究, 确定议题。
2、准备材料。确定提交会议研究的问题,并准备规范性上会材料,包括议案和论证材料。
3、提前通知。提交会议研究和议题及材料由办公室汇总、打印,在会议召开前3天送达参会人员。
7、形成纪要。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由支部书记审定后印发。
8、落实执行。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根据会议决议和领导分工,应抓紧贯彻落实,支部书记负责执行情况的监 督检查。
9、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和会议表决的,领导班子成员可临时处置,事后应 及时报告。
五、会议需形成规范的会议记录,任何人不得更改会议记录,与会人员会后有权查阅会议记录。
六、对会议未做出决议的事项以及不宜公开的内容,参加会议人员均应保守秘密。否则,要给予严肃批评或纪 律处分。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金龙饭店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一、坚持重大问题必须由党支部班子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和要求,集体 讨论研究,并以会议表决形式做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 二、本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所指的重大问题为: 1、重大工作部署和上级党委的重要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 2、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改革方案的审定; 3、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以及宣传思想工作等方面重大问题的处理和决定; 4、干部职工的考核、录用、推荐、任免、奖惩、学习培训等问题; 5、单位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机构的设置和调整; 6、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与调整; 7、向上级请示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 8、重大突发性事件和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 9、上级党委交办的重要事项或其它重大问题。 三、会议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党支部成员到会,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必须到会;讨论干 部职
党组织议事规则
党组织议事规则一、党支部议事规则为了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提高局党组织议事和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列》等有关规定和精神,结合实际,特制订本规则。
一、党支部议事的形式为支部大会和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
凡属党支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支委会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二、支部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支委会由支委会成员参加。
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参加。
三、支部大会、支委会在召开前,应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议事内容等通知与会人员。
四、参加会议人员都要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对所议事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
议定重要问题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进行表决,获得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能有效。
对于重要议题发生争执,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应暂缓作出决议或决定,会后进一步酝酿,在取得基本一致后,再讨论表决,必要时,可报告上级党组织。
五、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党员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在没有重新作出新的决议的情况下,必须无条件按照决议坚决执行。
六、每个党员都要积极支持和尊重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应按照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七、支部书记对决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承担责任,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
八、支部大会、支委会由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并注意保密。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1、局支委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生活会。
2、每次民主生活会之前,要及时和局党委沟通,确定好主题。
3、每次民主生活会都要集中解决一、二个实际问题。
4、民主生活会参加对象为党员干部。
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将时间、议题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做好准备。
5、支委成员要敞开思想,畅所欲言,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范文八篇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范文八篇1.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本党支部为了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作用,确保党的决策权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权威,制定了一系列议事规定和决策程序,以保证每个党员的权利得到充分体现。
(一)会议召开1. 会议安排应提前公示时间、地点、议题和参会人员。
2. 会议应准时开始,如有迟到者,应在开会前向大家道歉,并及时弥补工作。
(二)议事程序1. 会议应遵循议事程序和秩序,保证充分讨论。
2. 在会议上提出的问题,应当认真记录并迅速汇报处理结果。
3. 重要议题应由书记在会上宣读决策结果,并通知有关方面执行。
(三)投票程序1. 在有争议的问题上,应当通过投票表决确定。
2. 参加投票的党员应当认真听取不同意见,以提高决策质量。
2.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为促进党支部的发展和壮大,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得到正确贯彻,本党支部制定了以下议事规程和决策程序:(一)会议召开1. 每次会议之前需事先通知与之有关的所有党员。
2. 如有重要议题需要讨论,应提前通告,方便大家对有关问题进行思考和研究。
(二)议事程序1. 会议按照议事程序进行讨论,重要议题应当提前通告。
2. 党员发言应该有条理、清晰,特别是发言内容要与议题直接相关。
3. 战线发言应当客观、理性,引导其他党员进行合理有效的讨论。
(三)决策程序1. 重要议题应当通过投票来决定。
2. 议事记录应当精确详细,以便于核实和追溯。
3.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为加强党支部内部讨论,提高组织性、纪律性,本党支部制定了如下议事规定和决策程序:(一)会议召开1. 每次会议之前应通知所有党员,并说明会议议程和具体要求。
2. 如需调整会议时间,应当提前通告,方便大家准备。
(二)议事程序1. 会议应按议事程序进行,并集中说明各项议题。
2. 党员发言应遵守顺序、严谨、准确等原则。
3. 在书记主持的情况下,要确保发言人、决策者的权利得到保障。
(三)决策程序1. 议题应当经过商议和形成意见,再进行投票决策。
党支部议事规则事业单位
党支部议事规则事业单位党支部议事规则事业单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党支部的议事活动,加强党内民主,促进党的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支部议事规则适用于党支部的日常会议活动,包括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等。
第二章支部会议的召开第一节会议召开的程序第三条党支部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必要时可以由书记委托其他成员代为召集和主持。
第四条支部书记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并说明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材料。
第五条支部书记应定期组织党支部会议,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召开或延期,应当及时通知与会人员并说明理由。
第六条支部会议应当按照正式的程序进行,包括宣布开会、核对与会人员、通报会议期间事项、采集意见建议、进行讨论、决策、总结等环节。
第七条支部会议的准备工作由支部书记负责完成,包括起草会议议程,整理相关材料,以及向与会人员发送前期准备资料。
第八条会议材料应当包括会议议程、会议主题相关文件、以往会议的决议和实施情况、相关统计数据等。
第三节会议记录与会议纪要第九条会议应由支部书记或秘书记录,记录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名单、讨论内容、发言摘要、决议结果等。
第十条会议纪要由支部书记或秘书拟定,并在会议结束后及时分发给与会人员。
第十一条会议纪要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会议的讨论和决策情况,可根据需要增加必要的讨论内容和意见,但不得擅自改变决策结果。
第三章支部会议的议程第一节会议议程的确定第十二条会议议程应当明确列出各项议题,按照重要程度和紧急程度排序,并注明议题讨论人员。
第十三条会议的议题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工作部署的讨论、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的事项等。
第十四条会议召开前,支部书记应当将会议议程公示在党支部的公告栏或者其他适当的地方,以便党员提前了解。
第十五条党员对会议议程有异议的,应当在通知期限内向支部书记提出,并及时反馈给与会人员。
第四章支部会议的讨论和决策第一节会议的发言顺序和方式第十六条会议应当保证党员平等发言的权利,支持积极建言献策。
党支部会议议事规则建议6篇
党支部会议议事规则建议6篇1. 会议议事规则建议1.1 主持人应提前制定议程并通知与会成员。
1.2 主持人应以纪律严明、精神饱满的态度主持会议。
1.3 与会成员应按时到达会场,并保持集中注意力听取主持人发言。
1.4 与会成员应根据议程积极发言,不得离题或发表不实言论。
1.5 主持人应及时总结会议讨论成果,提出下一步行动计划。
2. 议事规则建议2.1 确定议事主题,并提前制定议程。
2.2 规定发言时间,并按照发言顺序依次发言。
2.3 每位成员应积极参与讨论,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2.4 禁止发表不当言论,尊重他人意见和思想。
2.5 议事结果应该具体明确,以便下一步行动。
3. 党支部会议议事规则建议3.1 会议必须保证积极、高效、公正、公平的开展。
3.2 会议的议程应该清晰,预定好时间处理相应的议案。
3.3 会议应该提前安排好人员的发言顺序。
3.4 会议应营造公正、公平、安全、友好的环境。
3.5 会议应该安排好决议的执行计划。
4. 建议党支部会议预先制订议事规则4.1 确定议事主题,并预先制定完整议程。
4.2 设定时间以策划时间表并公布于众。
4.3 常委会应该提前安排好人员的发言顺序。
4.4 会议成员应尊重人事和意见,并营造安全、友好的环境。
4.5 会议应设计鼓励积极、公平、公正的心态。
5. 要求规矩要求效率5.1 提醒会议成员,谈话需要规矩,固定时间段内进行。
5.2 为回应有关议题时限,简短、精练下行开展讨论。
5.3 会议成员必须准确繁荣地表达观点,健全开展鼓励发人深思、目标明确的辩论环境。
5.4 合同签署并明确商量协议,以支持会议决议的行动实行计划。
5.5 在会议结束前,进行预授权和下一步行动的意见反馈。
6. 党支部会议议事规则规定6.1 会议守则。
6.2 会议的议程预先计划,时间安排清晰。
6.3 每位成员的权利应该平等,发言应当平衡。
6.4 约束言论,不涉及具体人事及不相符合发言主题的议回。
6.5 针对会议讨论的结果必须安排相应的行动计划。
党支部议事规则制度集合6篇
党支部议事规则制度集合6篇1. 党支部议事规则制度(1)议事时间:党支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支部会议,时间一般在周末或晚上;(2)议事内容:党支部会议的议事内容应该从党的方针政策、党的群众路线、理论学习、检察工作、宣传工作等方面展开;(3)议事程序:党支部会议应该按照程序进行,包括主持人指定议题、提交议题、发言、讨论、表决等等;(4)表决方式:党支部会议表决一般使用手举或者投票的方式,表决过程应该公开透明,发言不得超过规定时间,不得有人打断发言、干扰会议等不当行为。
2. 党支部议事规则制度(1)议事时间:党支部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党支部会议,时间应该提前公布,以方便党员参加;(2)议事内容:党支部会议议事内容应该与党的章程、政治路线、中心工作等紧密联系;(3)议事程序:党支部会议应该按照程序进行,应该注意时间控制,发言内容应该针对议题进行,不得无关议题,严禁个人攻击、谩骂等不适当言论;(4)表决方式:党支部会议表决一般使用无记名投票或者有记名表决的方式,表决结果严格按照程序执行,确保会议的合法性。
3. 党支部议事规则制度(1)议事时间: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支部会议,时间应该提前公布,以方便党员参加;(2)议事内容:党支部会议内容应该紧密联系党的中央工作,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推进群众工作、宣传工作、组织工作等方面的工作;(3)议事程序:党支部会议应该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议题应该由主持人安排,发言、讨论应该紧密围绕议题展开;(4)表决方式:党支部会议表决应该通过举手、无记名投票和有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结果应该公开并严格执行。
4. 党支部议事规则制度(1)议事时间:党支部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支部会议,时间应该提前安排,以方便党员参加;(2)议事内容:党支部会议议事内容应该与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群众工作、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紧密联系;(3)议事程序:党支部会议应该按照程序进行,发言应该严格控制时间,确保所有党员都有机会参与发言;(4)表决方式:党支部会议表决应该由主持人宣布,可以采取无记名投票、有记名投票和手举等方式,表决结果应该公开并严格执行,同时记录在党组织档案中。
【制度】党支部议事规则(全文)
【制度】党支部议事规则(全文)【模板一:正式规范风格】党支部议事规则(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党支部的议事活动,提高党内事务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支部的议事活动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党员的权利,保障党员在党内发表意见和表达立场的自由。
第三条党支部议事活动应当符合党的工作大局和党组织的要求,维护党的团结和稳定。
第二章议事准备第四条党支部议事活动应提前进行充分准备。
第五条党支部书记应当组织成员制定议程,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和参会人员,并及时通知各位党员。
第六条党支部应为议事活动准备相关文件资料,并确保在会议之前向参会人员发放。
第七条党支部议事活动的发起者应当提前向党组织报告,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三章会议程序第八条党支部主席主持党支部议事活动,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党支部议事活动应遵循“先听取汇报,再发表意见”的原则。
第十条参会人员按照发言顺序依次发言,应遵守互相尊重、合理表达、简明扼要的原则。
第十一条党支部主席有权对发言内容进行适度限定,确保会议的效率和纪律。
第四章决议和执行第十二条党支部在会议中形成的决议应当记录并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核。
第十三条全体参会人员应当共同签署通过的决议,以作为决议的执行依据。
第十四条党支部主席有责任监督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党组织汇报。
第十五条决议的执行应当按照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党组织的要求,确保决议的贯彻落实。
第五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民主集中制原则:指党内民主和党的集中统一的有机结合,是党内政治生活的本质特征。
2、党的工作大局:指党中央确定的党的工作的总体策略和目标。
3、党组织:指党的各级组织。
【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无【模板二:活泼轻松风格】党支部议事规则(全文)第一章规则制定的目的本规则的制定旨在规范党支部的议事活动,促进党内事务的高效处理,并保障党员的参与权和发言权。
第二章办公秩序第一条党支部的议事活动需遵循民主原则和党的工作要求。
第二条党支部的会议需事先做好准备工作,保证参会人员的知情权和发言权。
机关党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机关党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一、机关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状况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取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与。
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与会议时,可托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托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争辩争辩,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议事范围:①贯彻执行中心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指示的贯彻实施。
②对机关党的建立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③争辩分析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立状况和机关党的建立、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指导群团组织工作。
④争辩打算干部奖惩。
⑤需要会议打算的其它事宜。
四、支部委员会必需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进展,争辩干部问题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进展。
委员因故不能参与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五、会议进展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
会议打算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举升干部和打算干部的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可依据争辩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实行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
经会议争辩通过的,以党支部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托付副书记签发。
七、支部委员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需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
一是在调查争辩的根底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
二是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意见。
三是召开支部委员会要充分争辩,进展表决。
机关党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一、集体领导原那么凡属党支部的重大问题、重要决策事项,都须由集体争辩打算,如遇紧急状况,必需由个人作出打算时,事后要向党支部报告。
在委员会里,要坚持少数听从多数,避开个人或少数人打算重大问题。
要共同维护党支部班子的团结,形成党支部班子坚强的领导核心。
支部议事规则和议事决策制度
支部议事规则和议事决策制度随着党的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党组织的数量也在增多。
党支部作为基层组织之一,尤其是在企业和团体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支部议事是支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定议事的基本规则和程序成为一项迫切需要的工作。
本文将从支部议事规则和议事决策制度两个方面来解读支部议事的重要性及实践。
一、支部议事规则1. 目的明确支部议事的目的是研究和决定与支部工作相关的事宜,促进支部工作的开展。
因此,应该明确议事目的、议事对象和议事权限,以保证议事达成最终的决策。
2. 时间公开支部议事应该有固定的时间,并须提前通知成员。
同时,所有支部成员都有参加议事的权利,包括潜在的(候补)委员。
这样,每个成员都有充分的时间来准备并参与讨论。
3. 权限分明支部议事中,除了议长、记录员和报告人外,每个参与者都有权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
然而,在实际决策中,仍必须遵循一个原则:即只有权利和义务明确的成员才有投票权。
4. 议事记录议事记录是支部议事的衡量标准。
因此,应该为每一次议事撰写详细的议事记录,包括议事的时间、地点、议题、讨论的内容及决策结果等。
有了详尽的记录,不仅可以对议事进行回顾与总结,还有利于新成员的了解与学习。
5. 机密保密支部议事重要的议题涉及到组织和个人的机密问题,因此应采取措施保证其机密性。
在保险柜中存放涉密的文件,控制会议门卫,以及限制参会人员等,都是保证议事机密性的有效手段。
二、议事决策制度1. 责任确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的制定首先需要确定各成员在议事中的职责。
议长应引导议事的进行,保证各项规则的遵守;记录员应及时记录议事的内容,保证讨论的准确性;参会成员应分别贡献自己的观点,协助制定决策。
2. 委员会选举支部委员的选举是每个支部议事决策制度中的关键环节。
选举应根据各成员的贡献,选拔最适宜的委员。
同时,要确保委员的连任不超过两届,以保证支部的新鲜血液。
3. 投票表决支部议事决策制度还要规定投票表决的流程和程序。
党支部议事规则
党组织议事规则党支部议事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组织党员对重大问题进行党内专题讨论的一种形式,它包括党员议事和党支部委员会议事两个方面:一、议事原则1、党支部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按照党章特别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2、党支部委员会议事由支部书记召集,党员大会议事由党支部召集,会议须由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参加方可进行。
3、所议事项属于管理区其他组织职权范围内的,应吸收有关组织负责人参加。
4、在讨论决定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必须先征求意见后再讨论决定。
5、凡经过讨论作出的决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
个人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或者向上级党委反映,但在行动上必须无条件服从,并积极执行。
二、议事范围(一)由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的事项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交办的具体工作;2、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的计划安排3、管理区其他组织换届改选实施方案;工会、团支部、民兵等群团组织负责人的培养、推荐,管理人员的提名推荐及合作社人员的提名推荐;4、文明村、新农村的建设、巩固和发展计划;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有关重大问题;5、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议题;6、管理区其他组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或其他需要有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二)由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1、党支部任期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2、确定非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以及对党员作出处理决定;3、政治思想教育及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组织实施方案;4、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的议题。
包括管理区重要事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情以及职工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
5、其他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三、议事决定的实施1、凡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由专人负责,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关人员必须及时反映,积极慎重地解决好,如不能解决,须向支部分管领导和支部书记汇报。
2、支部分管领导要及时了解会议决定的实施情况,并将实施情况向党员通报。
统计局机关党支部议事规则
统计局机关党支部议事规则
为了更好地履行党支部的职责,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推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加强党组织建设,制定本支部议事规则。
一、党支部领导班子要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
坚持集体领导和项责相结合的制度。
书记要敢于负责,发扬民主,善于集中,充分发挥每个委员的作用。
委员要积极参与集体决策,维护集体领导,积极做好分管工作。
领导班子要坚持和完善各项制度,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
二、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支部要实行民主集中制。
对发展党员、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晋升重要问题,必须经过支委会成员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不允许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支委会作出的决定,由各委员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并及时互通情况,保证各项任务的落实。
三、利用党员活动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除组织学习政治理论、重要文件外,还要组织党员交流思想,总结工作。
充分发扬民主,听取党员对党支部工作意见建设,对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等事项进行讨论表决,并开成决议。
四、按上级要求,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增进团结,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会后要提出整改措施,积极加以落实,及时将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向上级党组织作专题报告。
五、利用每周的政治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干部职工对支部工作及支部党员的批评意见,改进工作。
党支部会议议事规则九篇
党支部会议议事规则九篇一、会议召开1.1 支部委员会在每季度或重要情况下召开党支部会议;1.2 召开会议前,支委会需要制定会议议程并通知与会党员及党员代表;1.3 对于不可抗力因素而无法召开会议的情况,支委会需要及时通知参会党员并延期召开会议。
二、会议议程2.1 会议议题应该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展开,与支部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任务密切相关;2.2 支委会需要向参会党员提供详细的会议议程,确保会议顺利进行;2.3 可以让党员参与制定议程,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会议主持3.1 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担任会议主持,控制议程进程,维护会议秩序;3.2 会议主持需确保参会者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倾听广大党员的声音,充分沟通;3.3 如果会议时间较长,主持人需要为党员提供合适的休息时间,确保党员的身体和精神健康。
四、会议记录4.1 支委会需要指定一名党员担任会议记录员,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及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4.2 记录员需要准确且详细地记录会议内容,确保重要讨论点得到充分记录;4.3 会议记录应及时整理并分发给所有党员,以确保他们可以查看会议记录及时获取信息。
五、会议决策5.1 党支部会议需要形成采取行动的最终决策,确保支部的工作计划得到实施;5.2 决策需要参考党的有关法规、规定及有关政策。
尊重广大党员的意见,吸取民主集中制的优秀实践;5.3 每个党员都需要阐明其意见和建议,对于会议决策不满意的党员提供党内政治协商制度进行处理。
六、会议评估6.1 在会议结束后,支委会需要对本次会议进行评估,以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6.2 支委会需要收集党员对本次会议的反馈并据此优化下一步的会议工作;6.3 评估报告要向党员公开,以便充分发挥会议的积极作用。
七、会议纪律7.1 参会党员需要按时参加会议,迟到者需向支委会做出解释,并接受相应的惩罚;7.2 支持党内民主原则,党员需要尊重他人的意见,在讨论中不得攻击和谩骂其他人;7.3 党员和会议主持人需保持准确和恰当的语气和语气态度,避免语言暴力和情感碰撞。
机关党支部议事规则
机关党支部议事规则第一条为加强支委民主集中制建设,有效发挥核心领导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机关党支部主要任务是:在镇党委的领导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指示、决定得到贯彻落实;对镇机关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决议;帮助全镇其他总支、支部完成工作;团结和带领全体镇机关同志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条议事原则(一)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解放思想,事实求是,结合城管镇实际,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指示决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扬党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努力为全镇工作人员办事。
(四)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自觉维护支委的团结,维护领导集体的权威,树立班子的整体形象,发挥整体效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事项,均应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充分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处理;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不得搞个人专断。
第四条议事范围(一)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区委和镇党委的重要文件、指示和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
(二)根据镇党委的部署,研究确定机关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报告和重要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研究决定本机关在全镇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四)讨论决定本机关工作人员考核。
(无)分析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研究部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
(八)讨论决定涉及全机关性的管理制度。
(九)讨论决定办公、装备、干部职工福利等重大经费开支。
(十)其他应当由党支部讨论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党支部会议实行例会制度,一般每月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以临时召开。
第六条党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
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出席,委托一名支委成员主持。
第七条支委成员应当按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于会前向支部书记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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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支部议事规则
第一条为加强支委民主集中制建设,有效发挥核心领导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机关党支部主要任务是:在镇党委的领导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指示、决定得到贯彻落实;对镇机关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决议;帮助全镇其他总支、支部完成工作;团结和带领全体镇机关同志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条议事原则
(一)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解放思想,事实求是,结合城管镇实际,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指示决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扬党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努力为全镇工作人员办事。
(四)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自觉维护支委的团结,维护领导集体的权威,树立班子的整体形象,发挥整体效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事项,均应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充分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处理;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不得搞个人专断。
第四条议事范围
(一)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区委和镇党委的重要文件、指示和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
(二)根据镇党委的部署,研究确定机关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报告和重要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研究决定本机关在全镇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四)讨论决定本机关工作人员考核。
(无)分析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研究部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
(八)讨论决定涉及全机关性的管理制度。
(九)讨论决定办公、装备、干部职工福利等重大经费开支。
(十)其他应当由党支部讨论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党支部会议实行例会制度,一般每月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以临时召开。
第六条党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
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出席,委托一名支委成员主持。
第七条支委成员应当按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于会前向支部书记请假。
第八条支委会议必须有过半数的支委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研究干部工作必须有三分之二的支委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支委成员不能出席会议的,如有必要,应征求其对决定事项的意见。
第九条支委举行会议的时候,机关人员可以列席会议。
列席人员可以对会议讨论的事项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
第十条支委会议研究问题应当充分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少数人的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支委织报告,在上级支委织或本镇支委未改变决定前,个人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和执行。
会议如对需要决定的重大问题有重大分歧,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
第十一条支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支委会议的决定必须经支委过半数应到会成员通过。
讨论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撤消或改变支委的决定,也必须经支委过半数应到会成员通过。
第十二条会议议题的提出和决定
(一)支委会议的议题,由支部书记确定。
(二)支委会议的议题,除临时召开的以外,一般应提前通知支委成员。
(三)凡提交支委会议讨论的议题,可以指定有关部门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和分析讨论。
重大议题的调查研究,支委有关成员要亲自参加。
第十三条支委根据上级支委织的要求,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第十四条民主生活会前指定专人收集党员、群众的意见,会后将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和民主生活会反映的主要问题如实向上级支委织报告。
第十五条会议讨论文件的准备和报送。
(一)会议讨论的文件,由有关部门准备。
(二)准备的文件应主题明确,内容准确,所提意见和建议要具体可行,表明呈报部门的倾向性意见。
(三)经审阅同意的重大问题的讨论文件应当在支委会议召开三日前送达,有关干部任免、奖惩等问题的讨论文件应提前两日送达。
第十六条决定事项通知的制发,
(一)支委会议决定事项后,由有关部门拟制有关文件。
(二)以支委名义发文,须经分工负责的支委成员审核,由支部书记签发。
第十七条支委会议作出的决定,由具体负责的支委成员贯彻执行或由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
第十八条支委根据需要可召开扩大会议,扩大会议的参加人员视情况决定。
第十九条支委会议由工作人员制作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应当完整、准确证明支委成员和列席人员的观点、意见以及表决情况和决议,并按日期前后装订成册,归入档案,永久保存。
第二十条支委会议记录一般不得查阅、摘抄。
确实因工作需要查阅、摘抄的,必须经支部书记批准。
第二十一条支委会议的内容,除应当公开的外,与会人员(包括列席人员和工作人员)均须保守秘密,不得泄露,违者将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