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各市、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涉及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根本性转变。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09-2011年)》(甘政发[2009]97号)精神,加快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
现就综合改革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改革目标、基本原则和实施步骤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和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加快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药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改革目标: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公益性的管理体制和新的运行机制,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增强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素质,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基本原则:——政府主导,有序推进。
按照公益性方向,强化政府职责,突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综合改革,创新体制机制。
推进基层医药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人事、分配、药物、保障、考核制度综合改革,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建立新的充满活力的长效机制。
改革试点范围:同基本药物制度同步推进,基本药物实施地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行政村卫生室。
二、主要任务(一)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管理体制。
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由所在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对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严格界定功能和任务、核定人员编制、核定收支范围和标准、转变运行机制的同时,政府负责保障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和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使其正常运行。
甘肃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甘肃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3号)和卫生部、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关于确定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的通知》(卫医管发〔2012〕43号)等文件精神,为积极稳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遵循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围绕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改革要求,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深化我省“315”(完善监管机制、补偿机制、服务机制,突出中医药特色,使群众就医费用基本稳定、自费比例下降、报销比例上升、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医疗机构健康持续发展)改革模式,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县级医院运行机制。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和中西医并重,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统筹推进县域医疗卫生体系发展,走出一条具有甘肃特色的县级医院改革之路。
(二)主要目标。
推进综合改革,完善县级医院管理体制、法人治理机制、药品采购机制和运行补偿机制,建立权责明确、管理科学、激励约束有效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通过加强能力建设,构建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
力争到2015年,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切实减轻群众看病负担。
(三)功能定位。
县级医院是县域内的医疗卫生中心和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并与城市大医院分工协作,主要为县域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包括运用适宜医疗技术和药物,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接治转诊;推广应用适宜医疗技术,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提供培训和技术指导;承担部分公共卫生服务,以及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等工作。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甘肃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甘肃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甘卫医管发〔2011〕394号关于印发2011年甘肃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市(州)编办、卫生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社局,省卫生厅直各医疗机构,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现将《2011年甘肃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重点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在试点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省卫生厅和相关部门报告。
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O一一年九月十四日2011年甘肃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重点工作安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0号)、《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09-2011年)》和《甘肃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为加快我省公立医院改革步伐,现就2011年全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按照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坚持点面结合、远近兼顾、突出重点、边试边推。
以强化服务为抓手,积极探索经济欠发达地区公立医院改革模式,坚持“以公益性为核心,以病人为中心,以绩效考核为导向,以优化外部因素为推力,以强化内部管理来深化改革,以完善“三个机制、突出一个特色”(监管机制、补偿机制、服务机制和中医药特色)为切入点,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走具有中医特色的甘肃医改之路”。
要把实施惠民便民措施和推进重大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形成公立医院改革的基本路子。
二、积极推进重大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在金昌、庆阳两个省级公立医疗机构改革试点城市推进重大体制机制改革。
非试点地区和省属各医疗机构、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可以参照试行。
(一)管理体制改革1.加强卫生行政部门全行业管理职责。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49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49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符合我省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遵循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的原则,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形成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逐步建立符合省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切实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
(二)主要目标。
到2017年,乡村医生签约覆盖率达到5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的65%以上,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二、三级医院向下转诊的人数年增长率达到10%以上,省市级医院50+n种(n代表各地结合实际自行增加的病种数,下同)、县级医院250+n种、乡级医疗机构50+n种分级诊疗病种按临床路径的规范化治疗率达到40%以上;县级医院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的覆盖面达到90%以上,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比例分别达到100%和85%,中医诊疗比例达到40%以上,县级综合医院中西医结合诊疗率达60%以上。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3.28•【字号】甘政办发〔2019〕38号•【施行日期】2019.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9〕38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为改革完善全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到2020年,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分工明确、科学高效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涵盖全行业、全流程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整合执法力量,建立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执法监督队伍,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为建设健康甘肃、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二、明确监管主体责任(一)加强党的领导。
督促监管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完善医疗卫生行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医疗卫生机构党组织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党组织建设。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坚持不懈整治“四风”,加大医疗卫生行业反腐败力度,净化医疗卫生机构政治生态,筑牢监管底线。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区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区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8.11•【字号】甘政办发〔2019〕82号•【施行日期】2019.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区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甘政办发〔2019〕82号各有关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省医改工作向纵深发展,现就全省开展区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试点区域内整体推进医疗机构分级分工,做到医生、基金、患者“三下沉”,确保医保基金能承受、可持续,确保部分大病及90%常见病、多发病在县域内得到有效救治,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医保报销比例、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全面提升。
二、试点范围白银市、庆阳市,凉州区、崆峒区、临洮县、陇西县、甘谷县、庄浪县、成县。
三、重点任务(一)推进落实分级诊疗制度。
1.完善分级诊疗病种管理。
完善省级医院负责50+N种疑难危重疾病、市级医院负责150+N种常见大病、县级医院负责250+N种常见病多发病、乡镇卫生院负责50+N种普通病的诊治机制,推动医疗机构功能精准定位,合理分工。
各试点市、县区卫生健康部门组织专家对各级医疗机构诊治能力进行评估,科学确定新增加的分级诊疗病种。
2.完善各级医疗机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
发挥医保杠杆作用,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差距,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比例,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促进患者有序流动。
同时,动态调整支付标准,根据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和各病种实际费用发生情况,合理确定分级诊疗病种支付标准。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的意见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27•【字号】甘政办发[2011]115号•【施行日期】2011.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的意见(甘政办发〔2011〕115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我省启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以下简称“医改工作”)以来,各地、各部门齐心协力,扎实工作,2010年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现了县市区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持续提高,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稳步开展,全省医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但随着医改工作不断深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内部运行机制中一些深层次矛盾逐步显现,医改工作进入重建体制机制的关键阶段。
为进一步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起公益性管理体制,形成良性运行机制,破解阶段性工作难题,经省政府同意,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一)市州、县市区医改机构。
市州、县市区两级政府采取调剂编制的方法,解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医改办”)所需编制问题。
各级医改办要配备得力人员,专职开展医改工作。
(省编办督办,各市州、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5月底前完成)(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核算中心。
在县市区财政部门设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核算中心(以下简称“财务核算中心”),县市区按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
(省编办督办,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各市州协办,5月底前完成)二、巩固和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一)实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
在全省所有乡镇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础上,推动所有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甘肃省医改办关于印发甘肃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医改办函﹝2015﹞15号
甘肃省医改办关于印发甘肃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关于印发甘肃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医改办函﹝2015﹞15号各市州医改办、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现将《甘肃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医改办2015年4月2日甘肃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实施方案(试行)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4〕12号)、《关于印发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卫办体改函〔2014〕824号)和省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卫体改发〔2014〕477号,以下简称《意见》),为全面评价我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成效,跟踪指导试点进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经验交流和加强督导考评,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目的(一)督促各市州和试点县按照《意见》的要求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落实责任,强化问责。
(二)全面了解各项改革任务在试点县市的推进情况及改革成效,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为完善政策提供依据。
二、评价原则(一)目标导向。
围绕《意见》中所确定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目标,衡量县级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的建立情况和综合改革的成效。
(二)横向比较与纵向比较结合。
既通过横向比较,对试点县推进改革的情况分等级进行综合排序;又通过纵向比较,评价同一试点县的改革进展和成效。
(三)日常监测与阶段性评价结合。
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各市州卫生计生委、财政局、发改局、人社局、医改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人社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务院医改办印发的《关于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8〕4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巩固以药补医成果、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等有关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各地遵照执行。
一、巩固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全面对比分析取消药品加成前后公立医院运行情况,对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要严格按照省市确定的补偿途径和比例执行,实现新旧机制平稳转换,确保公立医院良性运行。
落实不到位的市州要查找原因、精准施策、限期整改。
2018年8月底前,要整改落实到位。
为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中央财政在2018—2020年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县级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省上将持续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工作,根据考核结果分配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专项补助资金,向50万以上人口大县和国家级贫困县倾斜。
以公立医院相关评价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作为重要依据,对真抓实干、改革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奖励补助,对改革进展滞后的地方扣减补助资金。
二、全面落实医疗服务体系规划各市州要严格按照医疗服务体系规划和资源配置标准,合理布局公立医院的数量和规模,增强规划的刚性约束,建立优质高效、上下贯通的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各级各类公立医院要严格按照功能定位提供服务,将落实功能定位、体现公益性改革发展指标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
公立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等,无论何种资金渠道,必须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审批,规范管理,强化问责。
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来源:规财处| 公布日期:2009-12-24 | 阅读次数:3615】【选择字号:大中小】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20—2020年〕的通知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20—2020年)»差不多2020年11月6日省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爱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
这项改革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群众关注度高。
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2020至2020年三年近期改革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将组织实施«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20—2020年)»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改革的重点工作,坚决信心,强力推进,积极筹措资金,强化组织培训,建立有效机制,加强宣传引导,确保按期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甘肃省人民政府二○○九年十二月十七日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20—2020年〕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20—2020年〕»〔国发〔2020〕12号〕精神,2020—2020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抓好五项重点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差不多医疗保证制度建设;二是初步建立国家差不多药物制度;三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四是促进差不多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五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为落实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结合我省实际,突出改革重点,完善措施,落实责任,全面完成五项重点改革任务,实现三年改革的时期性目标,稳步推进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特制定本方案。
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近年来,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县级公立医院在服务社会、保障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历史原因以及制度机制不完善等因素的影响,县级公立医院在医疗质量、服务水平、管理模式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进行改革与提升。
为了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医疗卫生发展要求,加强县级公立医院的综合管理能力,提高医疗质量与服务水平,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推动县域卫生健康事业全面发展,我们特制定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此次改革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综合改革,使县级公立医院在医疗服务质量、科室布局、医疗技术水平、管理制度等方面全面提升,更好地满足群众的卫生健康需求,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三、工作内容与措施1. 完善医院管理制度及内部管理体系在医院内部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规范医疗服务流程及医疗服务质量,加强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和采购管理等工作,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建立考核机制。
2. 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广和应用医疗信息化技术,完善医疗信息化设施,促进电子病历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管理水平。
3. 加强医疗设备、药品采购管理建立医疗设备、药品的采购管理机制,加强品质监测,杜绝假冒伪劣产品,保障医疗质量与服务。
合理调整医疗费用结构。
4. 调整科室布局、优化医院结构根据医疗服务需求,调整科室布局,优化医院整体结构,增强医院的服务能力和竞争优势。
5. 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建立和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培训和提高医疗服务人员的质量意识和技能,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6. 建立医疗保险制度建立科学、公正的医疗保险制度,推广医保支付方式,并与社会保险、公共卫生等相结合,实现医疗保障、健康教育等工作的互相补充与合作。
7. 提高医疗服务的人文关怀加强医患沟通,增加医生面对面时间,促进医患关系的改善,提高医院整体形象和社会信誉度。
甘肃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甘肃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县级公立医院承担着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和群众医疗需求的重要职责。
然而,目前我国县级公立医院普遍存在着服务能力不足、医疗资源分配不均衡、管理体制僵化等问题。
为了提高县级公立医院综合实力和服务水平,甘肃省决定开展综合试点工作。
二、综合试点目标1.提高县级公立医院服务水平:加强医疗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满足群众多样化医疗需求。
2.改善医疗资源配置: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推动县级公立医院资源公平共享。
3.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落实程度。
三、综合试点内容1.优化医疗资源配置(1)建立县级公立医院之间的联合体:将几个相对较小的县级公立医院组成联合体,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发展。
(2)调整医疗资源布局:根据县域内医疗需求和资源分配情况,合理调整医疗资源布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推进按病种付费、按床位付费等模式,优化医保支付方式,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2.提高医疗服务质量(1)加强医疗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提高医疗技术人员的水平和专业能力。
(2)推进医学影像、检验等设备更新:更新医疗器械设备,提高医疗服务的现代化水平。
(3)建立科学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3.管理体制机制(1)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激发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推行医院薪酬制度:根据医务人员的工作贡献和能力,合理确定薪酬水平,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3)强化信息化建设:推进县级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实施步骤1.制定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2.成立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和推进综合试点工作。
3.开展医疗资源调研和分析,制定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的具体措施。
关于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甘肃省卫计委
关于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通知卫计生发…2013‟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各计划单列市卫生局(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发展改革委、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方针要求,为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下同)特色优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3号)(以下简称《试点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革中医药补偿机制(一)鼓励使用中药饮片。
颁布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饮片为国家基本药物。
对中药饮片的管理,要根据原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卫药政发…2009‟79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人社部发…2009‟159号)等要求,暂按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中药饮片定价、采购、配送、使用和基本医疗保险给付等政策规定执行。
各地在改革县级医院药品加成政策时,要区别对待中药饮片,充分考虑中药饮片价格形成机制和管理成本,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措施,形成鼓励使用中药饮片的有效机制。
(二)调整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
各地要结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和按病种收费试点工作的实施,鼓励技术成熟稳定的中医医疗服务的临床使用,切实做好县级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工作。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1170号)要求,全面规范县级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对于确需保留的本地区已审批但未列入《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的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审核。
在推进按病种收费试点工作中,应确保一定数量的中医优势病种纳入试点范围。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甘政办发[2013]154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正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甘政办发〔2013〕154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主要工作安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9月16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主要工作安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80号)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就近期医改主要工作安排如下: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改革创新,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全面实施“十二五”医改规划,着力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统筹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配套改革,巩固已有成果,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
二、工作任务(一)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
1.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稳步提高保障水平。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率稳定在97%以上。
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筹资机制。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8.26•【字号】甘政办发〔2021〕78号•【施行日期】2021.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21〕78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公立医院是我省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是全面推进健康甘肃建设的重要力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公立医院已从“量的积累”转向“质的提升”。
为进一步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增进人民健康福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现就我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针对我省公立医院在体系、技术、模式、管理等方面的瓶颈,优化体系链条和服务链条,力争通过5年努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甘肃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服务体系建设(一)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提质增效。
争创儿科、心血管、呼吸、神经疾病、肿瘤、创伤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争创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
与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深入协作,争创甘肃省分中心。
布局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鼓励市州设置市州级区域医疗中心,提升区域医疗救治能力。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12.03•【字号】甘卫医政函〔2019〕617号•【施行日期】2019.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甘肃省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卫生健康委,委属委管各医疗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37号)要求,进一步提升我省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满足县域居民医疗服务需求,省卫生健康委制定了《甘肃省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2019-2020年)》。
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12月3日甘肃省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2019-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37号)要求,进一步提升我省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满足县域居民医疗服务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6〕12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县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县级医院人才、技术、重点专科、薄弱学科和县域医学中心、急危重症救治中心建设,提升县级医院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落实县级医院功能定位,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有效承担县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任务,力争实现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制度。
甘肃省医改办关于开展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督查评估的通知
甘肃省医改办关于开展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督查评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医改办•【公布日期】2015.04.29•【字号】甘医改办函〔2015〕32号•【施行日期】2015.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关于开展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督查评估的通知甘医改办函〔2015〕32号各市州医改办,卫生计生委:根据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年度评估的通知》(国医改办函﹝2015﹞19号)要求,经省医改领导小组领导同意,定于4月下旬开始由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领导带队对国家确定的第一、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进行督查评估。
现将督查评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估目的(一)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省编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卫体改发〔2014〕477号)要求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
(二)全面了解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任务的推进情况及改革成效,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为完善政策提供依据。
二、评估内容和方式(一)评估内容。
深入了解各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做法,对2014年度自评估情况进行核实;围绕关键指标的变化情况,评估改革取得的成效;发现和归纳当前改革试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拓展和深化改革的政策建议。
(二)评估方式。
督查评估工作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集中与分组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按照《甘肃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实施方案》(甘医改办函﹝2015﹞15号),在前期各试点县开展自评的基础上,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座谈交流、查阅文件资料等形式进行。
1.听取汇报。
召开试点县汇报会(县政府领导、县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门负责人参加),听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安排。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酒政办发[2016]132号【发布部门】酒泉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6.08【实施日期】2016.06.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6〕13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驻酒各单位:《酒泉市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6月8日酒泉市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成效,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14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把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改革,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鼓励各县市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市直有关部门加强分类指导,给予政策支持,力争尽快取得实质性突破。
(二)主要目标。
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
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县级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全市除肃州区外(肃州区公立医院改革与下一步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同步实施),其他所有县(市)的县级公立医院(包括由县级人民政府举办的人民医院、中医医院、蒙医院、妇幼保健站以及其它公立医院,下同)全面实施综合改革,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强化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人事薪酬、服务价格调整、药品招标采购、医保支付、绩效考核等综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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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3号)和卫生部、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关于确定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的通知》(卫医管发…2012‟43号)等文件精神,为积极稳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遵循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围绕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改革要求,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深化我省“315”(完善监管机制、补偿机制、服务机制,突出中医药特色,使群众就医费用基本稳定、自费比例下降、报销比例上升、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医疗机构健康持续发展)改革模式,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县级医院运行机制。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和中西医并重,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统筹推进县域医疗卫生体系发展,走出一条具有甘肃特色的县级医院改革之路。
(二)主要目标。
推进综合改革,完善县级医院管理体制、法人治理机制、药品采购机制和运行补偿机制,建立权责明确、管理科学、激励约束有效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通过加强能力建设,构建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
力争到2015年,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切实减轻群众看病负担。
(三)功能定位。
县级医院是县域内的医疗卫生中心和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并与城市大医院分工协作,主要为县域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包括运用适宜医疗技术和药物,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接治转诊;推广应用适宜医疗技术,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提供培训和技术指导;承担部分公共卫生服务,以及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等工作。
二、主要内容(一)改革补偿机制。
1.取消药品加成。
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鼓励探索医药分开的多种形式。
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试点县的县级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性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进行补偿。
2.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降低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政府出资购臵的大型医用设备按不含设备折旧的合理成本制订检查治疗价格,已贷款或集资购买的大型设备原则上由政府回购,回购有困难的限期降低价格。
严禁医院贷款、集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或购买大型医用设备。
合理提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使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公立医院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
提高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范围。
积极开展按病种收费试点,病种数量不少于50个。
3.落实和完善政府投入政策。
全面落实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臵、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边、支农等公共服务的投入政策,逐年增加经费投入。
县级政府对所办医院履行出资责任,逐步化解医院建设债务,禁止县级医院举债建设。
提高公立医院在职人员工资待遇,调动人员积极性,适当提高对县级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助标准。
对位于地广人稀和边远地区的县级医院,可探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政府给予必要的保障,医院平均工资水平与当地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
4.完善基本医疗保障费用支付方式。
改革医保支付制度,全面推进试点医院总额预付、按病种、人头、服务单元等付费方式改革,及时足额支付符合医疗保障政策和协议规定的费用。
科学合理测算和确定付费标准,建立完善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机制与风险分担机制,逐步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公立医院通过谈判方式确定服务范围、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和服务质量要求。
医保支付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倾斜,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引导群众合理就医,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形成。
5.规范药品采购供应。
建立药品(含高值医用耗材)量价挂钩、招采合一的集中招标采购机制。
在省级集中采购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能够有效保障药品及耗材供应及时、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采购供应办法。
坚决治理药品及耗材方面的商业贿赂。
县级医院应当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提高基本药物使用比例。
(二)改革人事分配制度。
1.创新编制和岗位管理。
根据县级医院功能、工作量和医院级别所应配备的床位医护人员比例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人员编制。
县级医院按国家确定的通用岗位类别、等级和结构比例,在编制规模内按照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岗位。
逐步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医院对全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制度。
2.深化用人机制改革。
落实县级医院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结合实际妥善安臵未聘人员。
推进县级医院医务人员养老等社会保障服务社会化。
完善县级医院卫生人才职称评定标准,突出临床技能考核。
鼓励执业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点执业活动,促进医务人员合理流动。
3.完善医院内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
提高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逐步提高医务人员待遇。
加强人员绩效考核,健全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分配机制,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体现医务人员技术服务价值。
收入分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作出突出贡献等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差距。
严禁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
(三)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1.推进管办分开,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成立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医管会”),作为县级医院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推进县级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决定县级医院发展规划、章程拟订和修订、财务预决算、重大业务、院长选聘与薪酬制度等重大事项,审定县级医院绩效考核、资产运营和年度工作报告。
医管会主任由同级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组织、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和县级医院负责人,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成。
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设立相对独立的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医管办”),承担医管会日常工作,监督县级医院运行,制定考核方案报医管会同意后对县级医院组织实施绩效考核。
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县级医院的资产和财务监管,落实财政补助政策。
2.落实政事分开,深化管理体制改革。
落实县级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明确县级医院举办主体。
县级医院院长由医管会聘任;副院长由院长推荐提名,医管会聘任。
县级医院执行医管会的决策,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和人事管理权、内部机构设臵权、副职推荐权、中层干部聘任权、收入合理分配权、年度预算执行权等自主经营管理权。
实行院长负责制,强化经营管理责任,重大决策须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建立院长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快推进院长职业化建设。
3.优化内部运行管理。
健全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推进医院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探索建立医疗和行政相互分工协作的运行管理机制。
建立以成本和质量控制为中心的管理模式。
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探索实行总会计师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
4.完善绩效管理。
建立以公益性质和运行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管理体系与考核制度。
要制定具体绩效考核指标,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
由医管会与院长签署绩效管理合同。
把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效率,以及社会满意度等作为主要量化考核指标。
考核结果与院长任免、奖惩和医院财政补助、医院总体工资水平等挂钩。
(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1.合理配臵医疗资源。
针对县域群众主要健康问题,根据人口数量和分布、地理交通等因素,制订县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臵规划,合理确定县域内医院的数量、布局、功能、规模和标准。
政府在每个县市区重点办好1—2所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
以县级医院为中心完善县域急救服务体系,建立县域院前急救体系,设立中西医联合参与的重症医学科。
设臵血液透析室,同时积极开展腹膜透析业务。
有条件的边远地区县级医院可建立中心血库或储血点。
严格控制县级医院建设规模和大型设备配臵。
鼓励资源集约化,成立检查检验中心,推行检查检验结果医疗机构互认,以及后勤服务外包等。
落实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政策。
2.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编制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发展规划,按规划支持县级医院专科建设。
近期重点加强重症监护、血液透析、新生儿、病理、传染、急救、职业病防治和精神卫生,以及近三年县外转诊率排名前4位的病种所在临床专业科室的建设。
做好宫颈癌、乳腺癌、终末期肾病血液透析等重大疾病的救治和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复杂疑难疾病的筛查转诊工作。
各县卫生和医保管理部门要组织所辖医院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按病种付费的要求,制订实施适应基本医疗需求、符合县级医院实际、采用适宜技术的临床路径,病种数量不少于50个,规范医疗行为。
3.加强信息化建设。
按照统一标准,建设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县级医院信息系统,功能涵盖电子病历、临床路径、诊疗规范、绩效考核及综合业务管理等,与医疗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衔接,能够互联互通,逐步实现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和远程教育等。
建设医疗健康信息网。
全面推进新农合“一卡通”工作的落实。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全面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每个医院每年安排3名医师参加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积极培养或引进县域学科带头人。
鼓励和引导城市大医院在职或退休的骨干医师到县级医院执业。
通过政府给予政策支持、职称晋升、荣誉授予等措施,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到县级医院长期执业。
可在县级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合理确定财政补助标准,由地方财政支持,招聘优秀卫生技术人才到县级医院工作。
增强护理人员力量,医护比不低于1:2。
落实护士人事代理和同工同酬制度,开展优质护理和“宾馆式”管理、服务和护理。
继续做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天津对口支援我省10家县级医院项目,建立三级医院向县级医院轮换派驻医师和管理人员制度,加强对三级医院派驻情况的考核。
每年在全省选拔230名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到省内外三级医院进修培训,重点培训骨干医师临床思维、医患关系有效沟通和临床技术操作能力,帮助受训人员熟练掌握临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适宜技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