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压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 维护检修规程
常压容器管理规定及维护检修规程
常压容器管理规定及维护检修规程第一章制定目的及定义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常压常压容器的管理, 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杜绝常压常压容器使用及维护检修过程中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工作压力小于0.1MPa的化工常压容器的使用管理及维护检修。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工作温度-20℃至+350℃的常压容器。
不适用于移动类常压容器。
第二章在用常压化工常压容器设备完好标准第四条常压容器本体设备的零部件完整且制造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第五条常压容器基础、平台、围堰、管线阀门及防腐保温等完好,并达到公司完好设备标准。
第六条常压容器压力表、温度表、液位计等安全附件已按计量定检规定校验有效且指示灵敏、准确。
第七条常压容器进料阀、卸料阀、放空阀、呼吸阀等阀门无泄漏、无严重锈蚀且开关灵活好用。
第八条压力、流量、温度等仪表操作系统和安全联锁装置,动作可靠、准确灵敏。
第九条常压容器本体管路及阀门支吊架安装牢固,管路介质流向标记清晰,色标符合国标规定要求。
第十条常压容器静电接地及安全跨接符合静电接地规范, 常压容器区避雷设施完好有效。
第三章常压容器的管理和使用第十一条公司常压容器由车间以及设备动力部两级建立管理台帐,由常压容器所在车间负责工艺技术管理和提出检修计划,并负责日常运行管理并对常压容器的安全运行负全责。
第十二条常压容器投用前必须具有相应操作规程,对于新建常压容器移交生产则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否则不得移交和投用。
第十三条常压容器设备图纸及安装检修资料必须齐全,对日常维护检修、检验检测及缺陷处理等均应有详细记录。
第十四条常压容器使用不允许超出设计要求,如温度、压力、介质等。
第十五条常压容器在使用中发现大量介质泄漏、变形等安全隐患,所在车间可以直接联系生产调度紧急停车处理。
第十六条有爆破片常压容器,所在车间应按照设计规范要求或具体使用情况定期更换爆破片。
周期与系统停车不一致的,可以与系统停车安排在一起,但不应超出半年。
常压储罐年度检测、维修、防腐计划
常压储罐年度检测、维修、防腐计划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常压储罐,作为一种重要的工业设备,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能源等行业,其安全运行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产安全和经济效益。
罐区常压容器维护检修规程
罐区常压容器维护检修规程1、总则1.1 主题内容与合用范围1.1.1 本规程规定了常压圆筒形容器旳检修周期与内容、检修与质量原则、试验与验收以及维护。
1.1.2 本规程合用于工作压力低于0.1MPa, 真空度不超过0.02MPa, 工作温度高于-20℃, 低于等于±350℃, 容积不不大于等于500L旳石油化工钢制焊接圆筒形容器。
1.1.3 本规程不合用于用火焰直接加热旳容器;常常搬运旳容器;受辐射作用旳容器;盛装毒性为极度或高度危害介质旳容器;直接埋入地下旳容器;计算容积不不不大于500L旳容器。
1.2 编写修订根据JB/T 4735钢制焊接常压容器设备及管道保温、保冷维护检修规程设备及管道涂层维护检修规程1.3 容器在维护检修时, 除遵守本规程外, 还应遵守原图纸旳规定。
2.检修周期与内容2.1 检修周期2~4年检修一次, 或与装置检修同步。
2.2 检修内容2.2.1 检查外部防腐或保温、保冷层(如设备有这些防护)以及铭牌等, 修补损坏区域。
2.2.2 检查容器变形、凹陷、鼓包及渗漏等, 修理缺陷处。
2.2.3 检查容器以及各接管连接焊缝旳渗漏和裂缝等, 修理缺陷处。
对易产生应力腐蚀旳容器焊缝应进行表面无损检测。
2.2.4 检查容器内部衬里或防腐层旳变形、腐蚀、裂纹和损坏, 修理缺陷处。
2.2.5 检查容器内件及焊缝旳变形、腐蚀、裂纹和损坏, 修理缺陷处。
2.2.6 检查安全附件。
2.2.7 检查设备基础与否存在裂纹、破损、倾斜和下沉, 修理缺陷区域。
3 检修与质量原则3.1 检修前准备3.1.1 备齐必要旳图纸、技术资料, 必要时编制施工方案。
3.1.2 备齐工机具、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
3.1.3 切断容器与系统联络, 内部吹扫、置换洁净, 使之符合有关安全检修规定。
3.2 检查质量原则3.2.1 容器外部旳防腐层及保温、保冷层, 应分别符合《设备及管道涂层检修规程》和《设备及管道保温、保冷检修规程》。
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维护检修规程
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维护检修规程9.1 检修周期与内容9.1.1 检修周期9.1.1.1 储罐的检修周期一般为3~5年。
9.1.2 检修内容9.1.2.1 储罐本体的变形、泄漏以及板材严重减薄等。
9.1.2.2 储罐本体以及各接管连接焊缝的裂纹、气孔等缺陷。
9.1.2.3 与储罐相连接的阀门和接管法兰、螺纹等。
9.1.2.4 浮顶储罐(或内浮顶储罐>的浮盘系统、密封系统及升降导向系统。
9.1.2.5 储罐的防腐设施。
9.1.2.6 储罐阻火呼吸阀、检尺口、盘梯等附件。
9.1.2.7 储罐的加热器、搅拌器等内部附属设施。
9.1.2.8 储罐的仪表设施。
9.1.2.9 储罐的安全、消防设施。
9.1.2.10 储罐基础缺陷。
9.1.2.11 储罐隔热层。
9.2 检查内容9.2.1 日常检查9.2.1.1 安全附件应齐全、性能良好。
9.2.1.2 防雷防静电设施应每季度检查一次,春秋季各测一次接地电阻,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9.2.1.3 液位应控制在安全值范围内。
量油孔、透光镜用后应盖好。
运行中的储油罐应按规定要求上罐检查。
9.2.1.4 冬季每周检查呼吸阀不少于1次,其它季度每月检查不少于2次。
9.2.1.5 冬季每月检查阻火器不少于1次,其它季度每季检查不少于2次。
9.2.1.6 储油罐顶部应保持无积雪、积水、油污和杂物。
9.2.1.7 浮顶储油罐浮船无卡阻、密封有效,浮舱应无渗漏、无杂物,浮舱该应盖好。
9.2.2 停产检修9.2.2.1 每3-5年进行内外部专业检修,新建油罐第一次修理周期最长不宜超过5年。
贮罐维护维修规程
贮罐维护检修规程二○○七目录1 总则 (45)2 完好标准 (45)3 贮罐的维护 (46)31维护 (46)3.2 常见故障及处理方法 (47)4 贮罐的定期检验 (47)4.1 检验周期 (47)4.2 贮罐的外部检查 (48)4.3 小型贮罐的内外部检验 (48)4.4 大型贮罐的内外部检验 (50)5 贮罐的修理 (53)5.1 检修周期和内容 (53)5.2 贮罐的修理方法和质量标准 (53)6 修理后的验收 (57)7 维护检修的安全注意事项 (57)1总则1.1 适用范围参照原化学工业部颁布的《贮罐维护检修规程》(HG25006-91)、《圆筒形钢制焊接贮罐施工及验收规范》(HGJ201-83)等有关规程,制订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贮存化工液体或气体产品的碳素钢、普通低碳合金钢和不锈耐酸钢制造的圆筒形贮罐的维护检修。
贮罐包括:1. 小型贮罐:设计压力小于0.1MPa(表压,下同)或真空度低于0.02MPa,设计温度为-20~200℃,公称容积小于100m3的贮罐。
2. 大型贮罐:设计压力为-490~1960Pa(-50~200mm水柱),设计温度不低于大气温度且不高于200℃,公称容积为100~2000m3的平底、固定顶贮罐(包括带有内浮顶的固定顶的贮罐)。
本规程与国家或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相抵触时,应遵循国家或上级有关部门制订的一切规定;由国外提供的设备,还应遵循原设计中所采用规范、标准中的规定。
本规程不适用于气瓶、槽车的维护检修。
1.2 设备性能与结构型式常压贮罐是化工生产中用以贮存各种常压液体或气体的设备。
其结构型式主要有立式(包括平底平盖、平底锥盖等)、卧式、球形、带夹套或不带夹套、带搅拌器或不带搅拌器等。
2完好标准2.1 零、部件2.1.1 主体及内部构件完整齐全,质量符合要求。
2.1.2 液位计、自动调节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装置、防火阻火装置、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完整、灵敏、准确,照明符合要求。
2004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维护检修规程
做好以下准备工作,达到安全作业条件:
a. 将 罐 内 油 品 抽 至 最 低 位 ( 必 要 时 接 临 时 泵 ) ,加堵盲
板,使锥体与系统管线隔离。
b. 打开人孔 和 透光孔 。
C. 清 出 底 泊 。 轻质 油 品 罐用 水 冲洗 , 通 人蒸 汽蒸罐 24h
以上(应注意防止温度变化造成罐内负压)。重质油罐通风
规程外,还应遵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原建罐设计要求的规
凡已 安装 使用 的 各类 非 金 属 储罐原 则 上应 予 报废 。
编 写 修 订依据
本规程的适用范围不包括非金属储罐 O SH3但6-妇 石油 化工 立 式 圆 筒形 钢 制 焊接储罐设计
SHIT 353fr一级则1
工艺标准
石 油 化工立 式 困 筒形钢 制 储罐施工
5
维 护 与 故 障处 理
… … … . .. ... . .……. . . .. . .. . ..... .….
附录 A储罐常用检修方法(参考件)…..................
(24)
)
附录 B储罐呼吸阀(补充件)……….......…..………( 31
附录 C罐组防火堤、隔堤管理和维修(补充件)……( 34 )
24h 以 上 。
d. 排 出 冷凝 液 , 清 扫 罐底 。 注意事项: a. 采 用 软 密 封 的 浮 顶 罐 、 内 浮 顶 罐 动 火 前 原 则 上 应 拆
200陈 年8 月 第1 版 笃J04 年8 月 第1 次 印 刷
定价 : 10 . ∞ 元
*
统一书号 : 1跚旧 ' 212
中国石油化E集团公司文件
1 中国石化炼 [ 2α)4 J497 号
常压储罐的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
常压储罐的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各部门储罐的使用和维护应按照《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中的《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维护检修规程》(SHS01012-2004)的规定执行,加强对储罐使用和维护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储罐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
当储存介质或运行环境发生变化时,应对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及时进行修定。
第二十二条储罐的操作人员应通过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现场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定时按巡回检查路线和标准对储罐进行检查,防止跑、混、冒顶和突沸等事故发生,认真填写运行、交接班等相关记录。
(二)、保持储罐及附件的完整、清洁,加强静密封点管理,努力降低泄漏率,做到文明生产。
(三)、严格执行储罐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提高储罐的完好水平。
封存、闲置储罐应按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定期进行检查。
第二十三条储罐发生以下现象时,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车间管理人员及作业部生产调度:(一)、浮顶、内浮顶罐的浮盘沉没,或转动扶梯错位、脱轨。
(二)、浮顶罐浮顶排水装置泄漏。
(三)、浮顶罐浮盘大量积液。
(四)、储罐基础信号孔或基础下部发现渗液。
(五)、液位自动报警系统失灵。
(六)、罐底翘起。
(七)、重质油罐突沸冒罐。
(八)、接管焊缝出现裂纹或阀门、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生产。
(九)、罐体发生裂纹、泄漏、鼓包、凹陷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生产。
(十)、发生火灾直接威胁储罐安全生产。
第二十四条储罐在操作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一)、储罐透光孔在生产过程中应关闭严密。
(二)、在检尺取样后应将量油孔盖盖严。
(三)、浮顶罐浮船上的油污、氧化铁等杂物应定期清扫。
(四)、装有搅拌器或调合器的储罐, 必须在介质液位4 米以上方可启动搅拌器或调合器。
第二十五条浮顶罐和内浮顶罐正常操作时,其最低液面不能低于工艺卡片规定的最低高度。
常压储罐定期检验工艺标准
在用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定期检验工艺编制:审核:批准:在用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定期检验工艺1 适用范围本工艺适用于建造在具有足够承载能力的均质基础上,其罐底与基础紧密接触,储存液态石油及石油产品等介质,内压不大于6000Pa的历史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以下简称储罐)。
2 检验前准备2.1 审查储罐必要的图纸、技术资料、历次检验报告、各种安全附件、有关技术资料、使用运行记录以及与储罐有关的一切技术资料。
2.2 准备好检验工具、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
2.3 检验前应做好以下工作,达到安全作业条件:2.3.1 将罐内油品抽至最低位(必要时接临时泵),加堵忙板,使罐体与系统管线隔离。
2.3.2 打开人孔和透光孔。
2.3.3 清出底油。
轻质油品罐用水冲洗,通入蒸汽蒸罐24h以上(应注意防止温度变化造成罐内负压)。
重质油罐通风24h以上。
2.3.4 排除冷凝液,清扫罐底。
注意事项:a.采用软密封的浮顶罐、内浮顶关东火钳原则上应拆除密封系统并密封块置于罐外(仅进罐检查可不拆除密封系统。
若密封系统检查无明显泄漏,不影响动火安全时,动火钱也可不拆除密封系统)。
b.进罐前必须对罐内气体进行浓度分析,安全合格后方可进入。
c.进罐检查及检验使用的灯具必须是防爆灯,其电压应符合安全要求。
d.动火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手续办理相关手续。
3检验依据3.1 SHS01012-2004《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维护检修规程》3.2 GB128-2005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施工及验收规范》3.3 SH/T3530-2001《石油化工立式圆筒形钢制储罐施工工艺标准》3.4SH/T3530-2001《石油化工立式圆筒形钢制储罐施工工艺标准》3.5 JB/T4735 《钢制焊接常压容器》3.6 GB8958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3.7 HG20660 《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3.8 HG/T20678-2000《衬里钢壳设计技术规定》3.10 储罐其它有关标准、专业标准和技术条件4 检验程序(见下页“在用储罐检验的一般程序”)检验的一般程序框图,是检验工作的常规要求,检验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验项目,并开展检验工作。
贮罐维护检修规程完整
贮罐维护检修规程1 总则1.1 适用围本规程适用于最高工作压力为0.1~35MPa,工作温度-10~500℃的钢制固定式压力容器的维护与修理。
2 设备的维护2.1 日常维护2.1.1 操作人员应通过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对所使用的容器做到“四懂三会”,并经考试合格,持安全作业证上岗。
2.1.2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容器操作规程启动,停止和操作容器,严禁容器超温超压超负荷进行。
2.1.3 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定时,定点,定线,定项对容器及附属管道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及事故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并做好记录。
2.1.4 维修人员要坚持对容器的日常巡回检查,及时消除跑、冒、测、漏和处理故障,对暂时不能消除的缺陷应向车间或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2.1.5 认真填写岗位原始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加强对容器外表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
2.1.6 对需定时排污和排空的容器应按有关和要求定期定时进行。
2.1.7 容器(有衬里的容器特别关注)在开、停车和试压时应按规定分级、分段片(降)压和升(降)温。
2.2 使用管理2.2.1 容器使用单位应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的要求,逐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取得《使用登记证》。
2.2.2 容器使用单位应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要求,做好压力容器的技术管理工作。
2.3 定期保养2.3.1 一般每一年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十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验。
2.3.2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贮罐,、外部周期适当缩短。
a、工作介质对贮制度的腐蚀情况不明;b、通过定点测厚发现腐蚀严重又未采取可靠的防腐措施的;c、工况条件差的;d、首次检验的。
2.3.3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贮罐,在投运前应做外部检验:a、停用二次以上,需恢复使用的;b、由外单位调入的;c、变更贮罐主体结构的。
2.3.4 贮罐餐部检查2.3.4.1 贮罐的外部检查:一般可在每年一次的小修进行,也可在贮罐运行状态下进行。
常压储罐定期检验工艺
在用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定期检验工艺编制:审核:批准:在用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定期检验工艺1 适用范围本工艺适用于建造在具有足够承载能力的均质基础上,其罐底与基础紧密接触,储存液态石油及石油产品等介质,内压不大于6000Pa的历史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以下简称储罐)。
2 检验前准备2.1 审查储罐必要的图纸、技术资料、历次检验报告、各种安全附件、有关技术资料、使用运行记录以及与储罐有关的一切技术资料。
2.2 准备好检验工具、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
2.3 检验前应做好以下工作,达到安全作业条件:2.3.1 将罐内油品抽至最低位(必要时接临时泵),加堵忙板,使罐体与系统管线隔离。
2.3.2 打开人孔和透光孔。
2.3.3 清出底油。
轻质油品罐用水冲洗,通入蒸汽蒸罐24h以上(应注意防止温度变化造成罐内负压)。
重质油罐通风24h以上。
2.3.4 排除冷凝液,清扫罐底。
注意事项:a.采用软密封的浮顶罐、内浮顶关东火钳原则上应拆除密封系统并密封块置于罐外(仅进罐检查可不拆除密封系统。
若密封系统检查无明显泄漏,不影响动火安全时,动火钱也可不拆除密封系统)。
b.进罐前必须对罐内气体进行浓度分析,安全合格后方可进入。
c.进罐检查及检验使用的灯具必须是防爆灯,其电压应符合安全要求。
d.动火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手续办理相关手续。
3检验依据3.1 SHS01012-2004《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维护检修规程》3.2 GB128-2005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施工及验收规范》3.3 SH/T3530-2001《石油化工立式圆筒形钢制储罐施工工艺标准》3.4SH/T3530-2001《石油化工立式圆筒形钢制储罐施工工艺标准》3.5 JB/T4735 《钢制焊接常压容器》3.6 GB8958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3.7 HG20660 《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3.8 HG/T20678-2000《衬里钢壳设计技术规定》3.10 储罐其它有关标准、专业标准和技术条件4 检验程序(见下页“在用储罐检验的一般程序”)检验的一般程序框图,是检验工作的常规要求,检验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验项目,并开展检验工作。
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
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维护检修规程1 总则1.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1 本规程适用于建造在具有足够承载能力的均质基础上,其罐底与基础紧密接触,储存液态石油及石油产品等介质,内压不大于6000Pa的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子(以下简称储罐)的检修周期与内容、检修与质量标准、试验与验收以及维护与故障处理。
储存酸、碱、氨等液态化学药剂或高台架上以及罐壁不与挡土墙直接接触的地下、半地下常压储罐的维护和检修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1.1.2 储罐按结构分为:固定顶罐、浮顶罐、内浮顶罐。
固定顶罐又分为:自支承拱顶罐、自支承锥顶罐等。
1.1.3 凡已安装使用的各类储罐在维护修理时,除遵守本规程外,还应遵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原建罐设计要求的规定。
1.1.4 凡已安装使用的各类非金属储罐原则上应予报废。
本规程的适用范围不包括非金属储罐。
1.2 编写修订依据SH 3046石油化工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设计规范SH/T 3530 石油化工立式圆筒形钢制储罐施工工艺标准SH 3097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T 3537立式圆筒形低温储罐施工技术规程《加工高含硫原油储罐防腐技术管理规定》(试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5月SH 3007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GB/T 16906石油罐导静电涂料施工及验收规程GB 9793金属及非金属覆盖层——热喷涂锌、铝及其合金的管理规定GBJ 128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2. 检修周期与内容2.1 检修周期储罐的检修周期一般为3~6年。
2.2 检修内容2.2.1 储罐本体的变形、泄漏以及板材严重减薄等。
2.2.2 储罐本体以及各接管连接焊缝的裂纹、气孔等缺陷。
2.2.3 与储罐相连接的阀门和接管法兰、螺纹等。
2.2.4 浮顶储罐(或内浮顶储罐)的浮盘系统、密封系统及升降导向系统。
2.2.5 储罐的防腐设施。
常压储罐检验规程
DB61陕西省地方标准DB61/×××—××××危险化学品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定期检验规则(征求意见稿)××××—××—××发布××××—××—××实施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前言本标准由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陕西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夏锋社、刘晓东、王泉生、肖汉平、程宇群、刘峰育。
本标准由陕西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负责解释。
危险化学品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定期检验规则(征求意见稿)1 范围本规则规定了液态危险化学品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定期检验的基本方法和要求。
本规则适用于储存液态危险化学品的常压及微正压的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以下简称“储罐”)的罐体及其与罐体相连接的安全附件的检验。
本规则不适用于埋地的储罐、储存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以及人工制冷液体的储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T3805-2008 特低电压(ELV)限值GB50128-2005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SH/T3530-2001 石油化工立式圆筒形钢制储罐施工工艺标准JB/T4730.2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2部分:射线检测JB/T4730.3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2部分:射线检测JB/T4730.4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4部分:磁粉检测JB/T4730.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5部分:渗透检测JB/T10764-2007 无损检测常压金属储罐声发射检测及评价方法JB/T10765-2007 无损检测常压金属储罐漏磁检测方法TSG R7001-2004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3 一般规定3.1 检验单位检验单位应取得相应资格,并应对检验结论负责。
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维护检修操作规程
第八章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维护检修规程目录1 总则 (3)2 完好标准 (3)3. 检修周期与内容 (4)4 检修与质量标准 (4)5 试验与验收 (9)6 维护与故障处理 (10)附录A储罐常用检修方法(参考件) (16)附录B储罐呼吸阀(补充件) (19)附录C罐组防火堤、隔堤管理和维修(补充件) (21)附录D酸性介质储罐附件检查周期及检查主要内容(补充件) (22)附录E罐底下部防渗水处理方法(参考件) (23)1 总则1.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1 本规程适用于建造在具有足够承载能力的均质基础上,其罐底与基础紧密接触,储存液态石油及石油产品等介质,内压不大于6000Pa的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子(以下简称储罐)的检修周期与内容、检修与质量标准、试验与验收以及维护与故障处理。
储存酸、碱、氨等液态化学药剂或高台架上以及罐壁不与挡土墙直接接触的地下、半地下常压储罐的维护和检修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1.1.2 储罐按结构分为:固定顶罐、浮顶罐、内浮顶罐。
固定顶罐又分为:自支承拱顶罐、自支承锥顶罐等。
1.1.3 凡已安装使用的各类储罐在维护修理时,除遵守本规程外,还应遵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原建罐设计要求的规定。
1.1.4本规程的适用范围不包括非金属储罐。
1.2 编写修订依据SH 3046-92石油化工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设计规范SH/T 3530-2001石油化工立式圆筒形钢制储罐施工工艺标准SH 3097-2000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T 3537-2002立式圆筒形低温储罐施工技术规程SH 3007-1999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GB/T 16906-1997石油罐导静电涂料施工及验收规程GB 9793-1997金属及非金属覆盖层——热喷涂锌、铝及其合金的管理规定GBJ 128-90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0-9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2 完好标准2.1 常压贮罐完好标准2.1.1 罐体完整,质量符合要求:a. 罐体无严重变形,各部腐蚀程度在允许范围内,无渗漏现象;b. 罐基础无不均匀下沉,罐体倾斜度符合规定;c. 浮顶罐密封良好,升降自如,密封元件无老化、破裂、弹性失效等现象。
常压储罐检修规程
常压储罐检修规程1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中修:12个月大修24—36个月。
具体检修日期可根据监测状况和实际生产计划安排进行。
2检修内容2.1 中修2.1.1 消除跑、冒、滴、漏。
2.1.2 清洗或更换液位计。
2.1.3 修理或更换进、出口及排污阀门。
2.1.4 疏通清理冷却水盘管、蒸汽盘管。
2.1.5 清理罐内沉淀物、结晶物。
2.1.6 检查修理搅拌器。
2.1.7 检查修理安全阀、放空阻火器、防火呼吸器。
2.1.8 检查修理险雷和防静电装置。
2.1.9 修补防腐层和绝热层。
对外部检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进行处理。
2.2 大修2.2.1 包括中修项目。
2.2.2 修理贮罐内件。
2.2.3 对发现有裂纹、严重腐蚀等部位,相应修补或更换筒节。
2.2.4 根据内外部检验的要求,以及经过修补或更换筒节后,进行试漏或液压试验。
2.2.5 全面除锈防腐、保温。
2.2.6 对贮罐内外部检验中发现的其他问题进行处理。
3 检修方法及质量标准3.1 贮罐修理的一般要求3.1.1 贮罐的修理,如开孔、焊补、更换筒节等,应根据《钢制化工容器设计技术规定》(CDl30A)和《钢制焊接常压容器技术条件》(JB2880)及其他有关标准、规范制定具体施工方案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3.1.2修理所用的材料(母材、焊条、焊丝、焊剂等)和阀门,应具有质量证明书并复验合格。
利用旧的材料、阀门、紧固件时,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1.3装配贮罐的紧固件应涂润滑材料。
紧螺栓时,应按对角依次拧紧。
3.1.4非金属垫片一般不得重复使用。
选用垫片时,应考虑介质的腐蚀性。
3.1.5贮罐修理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防腐保温工作。
3.2在用贮罐存在不合格缺陷的修复方法及质量标准3.2.1打磨法消除缺陷3.2.1.1贮罐焊处和母材表面或近表面的缺陷,采取打磨方法消除后,若剩余的最小壁厚仍大于,只要进行圆滑过渡(坡度1:4),一般可以不必焊补。
3.2.1.2贮罐简体不包括腐蚀裕量的最小厚度6mm按下列方法确定(不包括球形贮罐):a.对于碳素钢和低合金钢贮罐:当内经Di≤3800mm时,δmin=2Di/1000 mm, 且不小于3mm;当内经Di>3800mm时,δmin=Di/1000+4 mm。
常压化工贮罐维护检修规程
常压化工贮罐维护检修规程(ISO9001-2015)1.0目的及范围本规程规定了常压化工贮罐的完好标准,安装与试车、维护及故障处理。
本规程适用于我公司中设计压力低于0.1MPa,真空度低于0.02MPa,设计温度大于—20℃、小于200℃;容积不大于10000m3的碳素钢、普通低合金钢和不锈耐酸钢制焊接贮罐的维护和检修。
设备性能与结构型式:常压贮罐是化工生产中用以贮存各种常压液体或气体的设备。
其结构型式主要有立式(包括平底平盖、平底锥盖等)、卧式、球形、带夹套或不带夹套、带搅拌器或不带搅拌器的。
2.0完好标准2.1零、部件2.1.1主体及内部构件完整齐全,质量符合要求。
2.1.2液位计、自动调节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装置、防火阻火装置、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完整、灵敏、准确,照明符合要求。
21.3基础、支座稳固可靠,无不均匀下沉,地脚螺栓和各部螺栓紧固可靠、齐整,符合技术要求。
2.1.4管线、阀门、支架平台、栏杆等安装合理,牢固完整,标志分明,符合要求。
2.1.5防腐、绝热层完整有效,符合要求。
2.1.6铭牌完整清晰;无铭牌的贮罐应在醒目位置标明贮罐名称。
2.2运行性能2.2.1贮罐表面无渗漏。
2.2.2贮罐本体、附属设备及进、出口管道无异常振动及声响。
2.2.3各部温度、压力正常,操作灵活,贮存能力达到铭牌出力或查定能力。
2.3技术资料2.3.1重要贮罐应具有出厂质量证明书。
2.3.2设备档案、检修及验收记录齐全。
2.3.3有总图,易损配件图齐全。
2.3.4操作规程、维护检修规程齐全。
2.3.5使用时间有记录;密封点有统计。
2.4设备及环境2.4.1贮罐本体及附属设备清洁,泄漏率在允许范围内。
2.4.2周围无杂物,道路畅通,在安全距离内无危险物和障碍物。
3.0设备的维护3.1 日常维护3.1.1操作人员和其他包机人员要定时、定点、定线地巡回检查,主要检交罐体、管道、阀门有无泄漏,防火、防爆等安全装置及照明是否正常,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一时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报告,提出处理建议并做好记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常压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维护检修规程1 总则2 检修周期与内容3 检修与质量标准.4 试验与验收1 维护与故障处理附录A储罐常用检修方法(参考件)附录B酸性介质储罐附件检查周期及检查主要内容(补充件)附录C 罐底下部防渗水处理方法(参考件)1维护与故障处理1.1 日常维护1.1.1 储罐在使用时,要制定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维护制度,并严格执行。
1.1.2 操作人员巡回检查时,应检查罐体及其附件有无泄漏。
收发物料时应注意罐体有无鼓包或抽瘪等异常现象。
1.1.3 储罐发生以下现象时,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1.1.3.1浮顶、内浮顶罐浮盘沉没。
1.1.3.2浮顶罐浮顶排水装置漏油。
5.1.3.3浮顶罐浮盘上积油。
1.1.3.4储罐基础信号孔或基础下部发现渗油、渗水。
1.1.3.5常压低温氨储罐及内浮顶罐液位自动报警系统失灵。
1.1.3.6储罐罐底翘起(特别是常压低温氨储罐)或设置锚栓的低压储罐基础环墙(或锚栓)被拔起。
1.1.3.7重质油储罐突沸冒罐。
1.1.3.8接管焊缝出现裂纹或阀门、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生产。
1.1.3.9罐体发生裂缝、泄漏、鼓包、凹陷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生产。
1.1.3.10发生火灾直接威胁储罐安全生产。
1.1.4 储罐在操作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1.1.4.1罐透光孔在生产过程中应关闭严密。
1.1.4.2在检尺取样后应将量油孔盖盖严。
1.1.4.3浮顶罐浮顶上的雨雪应及时排除。
油蜡、氧化铁等脏物应定期清扫。
1.1.4.4必须在浮顶罐、内浮顶罐的油位升高至4m以上后方可开动搅拌器或调合器。
1.1.4.5浮顶罐和内浮顶罐正常操作时,其最低液面不应低于浮顶、内浮顶(或内浮盘)的支撑高度。
1.1.4.6轻质油的检尺、测温、采样应遵照SH 3097-2000《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第4.2.2和4.2.5条执行。
1.1.5 储罐附件检查维护的主要内容见表8~10。
固定顶罐附件检查维护的主要内容见表8。
浮顶罐附件检查维护的主要内容见表9。
内浮顶罐附件检查维护的主要内容见表10。
1.1.6 储罐液位计、高低液位报警、温度测量、压力测量、火灾报警、快速切断阀、氮封等仪表系统,由使用部门依据SHS 07001~9-2004《仪表维护检修规程》有关内容,结合现场实际制订检查维护内容,于适当时机进行。
1.1.7 自动脱水器检查维护的主要内容:定期财自动脱水器进行检查维护。
检查连接法兰是否泄漏,过滤器是否堵塞,排水是否正常。
对泄漏的法兰换垫,清理过滤器,检修、更换内部配件。
表1固定顶罐附件检查维护的主要内容1.1.8 对于低压储罐,其检查维护还应增加以下内容:1.1.8.1每年应对其罐顶排气、补气装置如:安全阀、压控阀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和校验,必要时予以检修或更换。
对紧急放空阀进行检查和维护。
缺少补气装置的宜予以完善。
1.1.8.2每年应对其压力表进行校验,必要时予以检修或更换。
1.1.8.3每年应对其锚栓进行上油维护。
表2 浮顶罐附件检查维护的主要内容续表表3 内浮顶罐附件检查维护的主要内容续表1.2 常见故障与处理(储罐常见故障与处理见表11)表4 常见故障与处理续表附录 A储罐常用检修方法(参考件)A1 罐底的修复Al.l 在罐底发现严重的麻点、凹坑等缺陷均应进行修理。
A1.1.1 在允许动火的条件下,部更换等方法进行修补。
蚀坑、气孔、砂眼、裂纹、应尽量采用打磨补焊或局A1.1.1.1对于数量较少的机械穿孔、腐蚀穿孔等缺陷,可以直接进行补焊。
A1.1.1.2对于较大面积的穿孔,应将原缺陷部位割去,焊上新的钢板。
A1.1.1.3发现的裂纹,为防止裂纹扩展,可在其两端钻上止裂孔,将缺陷部位挖去,重新进行补焊,但至少要分两次进行补焊。
若裂纹超过100mm,除采用以上措施,也可补焊上一块盖板,盖住裂纹,盖板在每一方向上超出裂纹边缘的距离一般以不小于200mm为宜。
A1.1.1.4由于应力集中等原因产生的大裂纹,经判断分析,尚有进一步扩展的趋势时可将裂纹周围钢板割去,焊上新钢板。
新钢板长度应超过裂纹长度。
A1.1.1.5由于基础局部沉陷引起罐底局部严重凹陷,应当沿焊缝将钢板割开,在基础上填入沥青砂捣实,重新焊接。
如凹陷处的底板已无法校正,则应更换钢板。
小面积的凹陷可割一圆孔,并于基础填实后焊上。
A1.1.2 不允许动火的储罐可用粘接剂进行粘补。
A1.2 罐底更换Al.2.1 经测厚确认大部分罐底钢板的剩余厚度小于允许值或罐底钢板有大面积的腐蚀坑、穿孔(含罐底外腐蚀所形成)等严重缺陷时应对罐底进行更换。
Al.2.2 罐底更换根据不同情况可只更换中幅板或中幅板、边缘板一起更换。
A1.2.3 更换中幅板按下列步骤进行:先将原钢板全部割去,按照SH/T 3530-2001《石油化工立式圆筒形钢制储罐施工工艺标准》第6.1节要求对罐基础和沥青砂层进行检查修补,必要时更换新砂,按原设计要求压实,并保证一定坡度。
新铺中幅板应根据钢板规格做排板图,铺板时应按照排板图先铺设中心带板,再依次向两侧铺设中幅板。
若底板用对接接头连结,应先铺设垫板,按照SH/T 3530-2001《石油化工立式圆筒形钢制储罐施工工艺标准》第6.4节要求进行。
底板铺设前应在下表面涂刷防腐涂料,但每块底板边缘50mm范围内不刷。
A1.2.4 大型储罐边缘板的更换采用逐张更换法,先将原来的边缘板割下来,换上新的边缘板,新板的尺寸应尽可能和原边缘板尺寸一致。
从罐内侧用气割枪沿水平方向进行吠割,将边缘板和罐壁底圈壁板之间的T型焊缝全部割去。
抽出被割掉的边缘板,同时铺以新边缘板,并与罐壁先点焊连接。
为防止在更换边缘板时引起罐壁变形,在外抽旧边缘板时可在板上焊接定位件,用千斤顶顶住罐壁缓慢用力。
在铺新边缘板之前,其下部罐基础应按原设计要求,补齐沥青砂。
Al.2.5 要采用合理的施工工艺和焊接次序防止焊接时变形过大。
底板的焊接顺序和质量要求应按照SH/T 3530-2001《石油化工立式圆筒形钢制储罐施工工艺标准》第11章要求执行。
质量要求按照本规程第3.3节执行。
A1.2.6 小型储罐可将整个储罐移位,把旧罐底割掉,换上新罐底,再安放到原来位置。
A1.2.7 对于大型浮顶罐(或内浮顶罐)罐底的更换,在罐底板割除之前应先将浮顶(或内浮顶)悬挂于罐内,具体做法如下:A1.2.7.1依据浮顶(或内浮顶)的质量大小,在罐壁设置一定数量的三角形临时支撑,使浮舱立柱离开罐底板。
支撑点要尽可能接近浮舱桁架,以减少浮舱变形。
A1.2.7.2在浮顶中部设置相应数量的临时支柱,其周围浮顶板上焊垫铁,用钢丝绳自上部斜拉,用肋板自下部支撑,使浮顶整体处于悬挂状态。
临时支柱需提前预制支墩。
A1.2.7.3按照A1.2.3、A1.2.4、A1.2.5所述方法更换罐底板。
A2 罐顶的修复A2.1 罐顶的一般性腐蚀穿孔,在不允许动火时,可用弹性聚氨酯或其他粘接剂粘补。
A2.2 腐蚀较为严重,孔洞较多时,应在清罐后补焊或局部更换罐顶钢板处理。
A2.3 拱顶罐由于设计、使用、操作不当造成罐顶变形时,可采用充气正压法恢复。
其修复的方法如下:A2.3.1 准备工作A2.3.1.1按照3.1.3条清罐,达进人作业条件。
A2.3.1.2罐进出口加盲板(双面垫片),呼吸阀、泡沫发生器等罐体开口接管处加盲板予以封堵。
A2.3.1.3封人孔、透光孔、清扫孔。
A2.3.1.4清除罐顶一切杂物,呼吸阀附件连接坚固。
以防罐顶鼓起振动时崩飞伤人。
A2.3.1.5拆下检尺口,安装预制好的法兰盖,连接U型管差压计。
A2.3.2 充气恢复A2.3.2.1按储罐原设计的强度试验压力计算充气时罐顶的最大提升力。
自脱水阀处接预制好的临时接头往罐内注水,注入水的重力应不小于最大提升力的1.5~2倍。
A2.3.2.2自罐壁水面上任一开口处接皮管往罐内通入氮气(或净化风)。
A2.3.2.3在充气过程中,于相邻储罐顶部用望远镜观察U型管差压计读数。
同时监视储罐下部,一旦有异常情况,立即停止充气。
A2.3.2.4随着罐内压力升高,罐顶变形会逐渐恢复。
当压力达设计压力的80%时,停止充气,稳定半小时后继续。
A2.3.2.5当压力达设计压力时,再次稳定半小时,若弹性变形已完全恢复,充气恢复过程结束。
若弹性变形尚未完全恢复,储罐四周无异常,继续充气升压。
A2.3.2.6当压力达原设计的强度试验压力后,停止充气。
若仍有局部塑性变形不曾复原,可在风压作用下借助吊车对局部牵引提升使其恢复。
A2.3.2.7松开检尺口上法兰盖和注风临时接管排气。
打开罐顶透光孔,拆除呼吸阀、泡沫发生器等罐体开口接管处盲板,自脱水阀处放水。
A2.3.3 安全注意事项A2.3.3.1充气恢复过程中,所有作业人员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并远离作业罐。
A2.3.3.2如果罐顶局部塑性变形处有裂缝而大量漏气,影响恢复正常进行,应停止作业,动火补焊后,再次充气恢复。
A2.3.3.3充气作业过程中,认真检查罐顶弱焊连接处和罐壁下部角焊缝,一旦有异常,立即停止作业。
A2.3.3.4罐顶恢复后应及时将通气口打开,以防再次抽瘪。
A2.3.3.5充气作业宜在天气较好时进行,且宜在当天气温降低之前完成。
A2.4 罐顶腐蚀严重,或由于设计、使用、操作不当造成罐顶严重变形而无法修复时,均应更换。
A 2.5 桁架顶更换为拱顶因桁架扭曲、罐壁上圈板变形严重而难以修复或修复费用较高的桁架顶罐,可将桁架顶拆除改为拱顶。
A2.5.1拆除原罐顶板及桁架。
A2.5.2修复罐壁:割去变形严重而又无法恢复的部分,补上新板。
施工过程中应注意防止风吹引起上部变形。
A2.5.3焊接包边角钢,在焊接包边角钢之前应检查新修补顶圈板罐壁上口的圆度、水平度及垂直度。
包边角钢的焊接顺序:角钢与罐壁对接时,先焊角钢间对接焊缝,再焊内部搭接断续角焊缝,最后焊接外部搭接连续焊缝。
A2.5.4安装顶板焊接顺序先焊内侧断续焊缝,后焊外部的连续焊缝。
连续焊缝应先焊环向短焊缝,再焊径向长焊缝,长缝的施焊由中心向外分段退焊。
焊接顶板和包边角钢间的环向焊缝时,焊工应均匀对称施焊,沿同一方向分段退焊。
顶板成型不应有明显的凹凸。
A2.5.5恢复罐顶原有附件,增设罐顶防护栏杆。
涂刷防腐漆。
A2.5.6新顶板的设计应符合SH 3046-92《石油化工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设计规范》第六章要求。
其制作应符合国家标准GBJ 128-90《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三、四、五章。
A3 内浮顶罐浮盘沉没的处理A3.1 将罐内介质倒至最低液位。
A3.2 按本规程第3.1.3条要求进行清罐。
A3.3 拆除密封带,取出软泡沫塑料,将泡沫块置于罐外阴凉处晾晒干。
A3.4 清扫浮盘、浮舱及罐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