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坡支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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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边坡和深基坑管理的紧急通知

文号:郑建〔2011〕87号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1日来源: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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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边坡及深基坑支护工程越来越多,基坑失稳、周边邻近建(构)筑物裂缝等安全隐患呈上升趋势。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边坡及深基坑工程施工管理,保障工地施工人员、周边建(构)筑物及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边坡及深基坑施工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建筑边坡,是指在建(构)筑物场地或其周边,由于建(构)筑物和市政工程开挖或填筑施工所形成的高度超过8m(含8m)人工边坡和对建(构)筑物安全或稳定有影响的自然边坡,或虽未超过8m,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边坡。

本通知所称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自然地面下5m(含5m)的基坑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

二、建设单位应依法将建筑边坡及基坑工程的建设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对周边邻近建(构)筑物和道路、地下管线、地下水、周边土体、轨道交通等情况进行调查、拍照和记录,同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按照有关规范及监测方案要求做好基坑及周边环境的全过程监测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数据与分析报告并承担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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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责任。

三、工程勘察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规定,为深基坑支护设计提供各项参数和技术指标,并对所提交的勘察报告负责,承担因勘察数据提供不准确而产生的深基坑工程事故和险情的相应勘察责任,同时做好勘察报告提交后的服务工作,必要时,应进行补勘。

四、深基坑支护工程的设计单位要对基坑(沟槽)周边邻近建(构)筑物和道路、地下管线、地下水、周边土体、轨道交通等情况充分掌握,根据基坑特性及周边状况对支护结构型式加以选择,严格按设计程序和规定提交支护设计方案。设计单位对方案的安全可靠性承担设计责任,并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派原设计人员现场指导施工,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深基坑工程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依据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和周边环境调查报告,编制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基坑土方、基坑支护施工和降水等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原设计单位和相关专家进行论证;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并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收集资料,提供施工纪录。

六、监理单位应根据深基坑支护工程特点,认真编写工程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和旁站监理方案,严格按照经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理,及时掌握监测数据,切实把好现场施工质量安全关。监理单位在深基坑工程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施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单,出现险情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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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边坡、深基坑以及周边环境的监测单位,应根据国家现行规范、工程场地的勘察报告、设计文件、专项施工方案等制定监测方案,并应自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工程结束,按规范及监测方案要求做好全过程监测工作,并保证监测数据真实,监测记录规范,同时要及时向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通报监测分析情况,提出合理建议。

八、边坡及深基坑支护工程应按照相应的标准、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检测部位应具代表性,检测数量应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

九、建筑边坡及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方案未经专家论证或未按审查通过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将依法责令停工,并对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十、对在上述工作中违法违规作业、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记入不良记录和信用档案。

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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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设计

方案评审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号:郑建〔2011〕31号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及监测单位: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豫建〔2010〕25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办法>的通知》(豫建〔2010〕5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管理工作,从源头上抓好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实施过程的质量和安全,现就我市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的概念、范围、原则

(一)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是指以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现行标准规范等为依据,对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进行的安全、经济、合理等方面的技术性论证。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必须进行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

1. 在建(构)筑物场地或其周边,由于建(构)筑物和市政工程开挖或填筑施工所形成的高度超过8m(含8m)人工边坡和对建(构)筑物安全或稳定有影响的自然边坡,或虽未超过8m,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边坡;

2. 开挖深度超过自然地面下5m(含5m)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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