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意见收集及反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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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意见收集及反馈制度

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的服务与管理,加强与学生之间的沟通、交流,努力营造“和谐、宽容、理解、尊重”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服务育人水平,真正把学生公寓建设成为安全、文明、舒适、温馨的学生之家,特制订本规定:

一、意见收集:

1、加强学生公寓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学生基层民主机制。依托公寓团总支等学生基层民主组织,加强与学生之间的沟通,尽早发现、妥善处理、及时避免一些问题的发生。

2、建立意见薄,及时收集学生对公寓服务、管理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每学期开展一次“住在公寓”问卷调查,了解学生对公寓各部门服务的满意程度和对公寓服务、管理工作的期望。

4、从学校各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推荐的优秀青年教师中选聘学生公寓政治辅导员进驻学生公寓,随时掌握、了解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状况,及时向公寓中心反馈。

5、公寓中心办公室电话及公寓中心主要负责人电话向学生公布,学生可以通过电话方式向公寓中心反映情况。

二、意见处理:

6、对于学生提出的意见,公寓中心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处理方

案,涉及相关责任人的,查清情况属实后,应对其作出处理。

7、学生在意见薄及问卷调查中提出的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公布处理结果及解释。

8、公寓团总支及公寓政治辅导员以面谈形式了解到的意见,公寓中心在作出处理后,应及时通知意见收集者,由其对学生进行解释。

9、以电话、书信、面谈形式直接向公寓中心反映者,公寓中心工作人员应及时告知反映人处理结果及解释;对于涉及面比较大的问题,仍应以书面形式公布。

三、学生反映情况必须具有真实性,不得无中生有、恶意伤人,不得传播和听信虚假信息,不得传播谣言。对于恶意传播虚假信息,造成恶劣影响者,公寓中心有权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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