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中存在法律问题论文
学生就业中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学生毕业后走上社会,投身于职场。
然而,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部分学生在就业过程中会遇到各种法律问题。
本文将以一个真实的法律案例,探讨学生就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劳动合同签订与解除纠纷。
二、案例介绍甲,某大学毕业生,于2019年7月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合同约定甲的岗位为市场部专员,月薪5000元,年终奖根据公司业绩发放。
合同签订后,甲按照公司要求参加了入职培训,并正式上岗。
然而,在甲入职后的第二个月,公司以甲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甲认为公司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遂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三、争议焦点1. 公司是否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2. 如果公司无权解除劳动合同,甲应获得何种赔偿?四、法律分析1. 公司是否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六)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本案中,公司以甲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然而,甲在入职前已经通过了公司的面试和笔试,且在入职后也参加了公司组织的入职培训。
在此期间,甲并未出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
因此,公司无权以甲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 如果公司无权解除劳动合同,甲应获得何种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赔偿金。
大学生就业中法律问题及解决思路.docx
摘要随着大学生就业体制的转变,规范大学生的就业、择业成为一个突出问题。
由于思想上的不重视以及高校法律常识教育的欠缺、就业市场的不成熟,导致大学生的就业权利屡屡被侵害。
通过转变高校的观念,增加法律知识的传授,加强就业法律知识的宣传,增强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从而促进大学生的合法就业。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法律问题;思路随着高等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发展、转型,大学毕业生的数量每年都在不断地增加,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日益突出。
同时,我们也看到由于缺乏法律意识,大学毕业生不知法、不懂法,造成了就业权利被侵害,更是增加了就业难度。
一、大学毕业生在就业中法律意识欠缺一诚信意识差随着大学毕业生数量的增加,就业岗位相对减少。
许多毕业生为了争取就业机会,增加竞争力,得到一个心仪的工作岗位,不惜违背诚信原则,伪造虚假材料。
一个是在就业推荐表和个人简历上弄虚作假、虚构经历、涂改成绩,个人简历与事实有较大出入,只谈优点不谈缺点。
一个是伪造各种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用尽各种手段,对应聘材料移花接木,使求职材料中的水分越来越多。
据北大网络人力资源部在招聘会上发现,300 多份简历竟然有一半掺假。
[1] 173 二相关政策、法律常识欠缺近年来,各级政府为了促进大学生就业,提高就业率,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实施了很多就业服务项目,比如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应征入伍等等;同时为了保障毕业生的权益不受侵犯,国家制定、实施了许多法律法规。
但不少毕业生对这些政策、法律知之甚少,与就业相关的政策、法律知识非常缺乏。
在一项你知道国家制定的大学生在就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吗?的调查中,回答不知道的占75,知道的占25。
[1]199 某高校420多名学生对《宪法》、《劳动合同法》、《公务员法》、《保密法》、《会计法》等就业后、工作中需要掌握的法律法规,熟悉的学生只占总人数的4,不太熟悉的占总人数的51,比较熟悉的仅占总人数的12。
[2] 三劳动合同意识差合同,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设立的有关双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大学生就业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迈入了大学校园,期待着毕业后能够找到一份理想的工作。
然而,在求职过程中,大学生面临着诸多法律风险,如劳动合同纠纷、就业歧视、侵权责任等。
本文将通过具体案例,分析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法律对策。
二、案例背景小王,一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遭遇了以下问题:1. 求职过程中,小王发现多家企业存在就业歧视现象,如性别歧视、地域歧视等。
2. 小王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发现合同内容存在不平等条款,如试用期过长、加班费偏低等。
3. 小王入职后,因工作压力过大,导致身心俱疲,甚至出现了抑郁症状。
4. 小王在工作中,因公司原因导致受伤,但公司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三、案例分析1. 就业歧视问题案例中,小王在求职过程中遭遇了就业歧视现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民族、宗教信仰等为由拒绝录用求职者。
因此,小王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劳动合同纠纷问题案例中,小王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发现合同内容存在不平等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小王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修改不平等条款,或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 工作压力问题案例中,小王因工作压力过大导致身心俱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小王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调整工作压力的要求,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4. 侵权责任问题案例中,小王在工作中受伤,但公司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小王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四、法律对策1. 提高法律意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维权能力。
浅析大学生就业问题的法律保障
浅析大学生就业问题的法律保障论文摘要:分析大学生就业权利来源及就业现状,并针对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就业歧视、无劳动合同及实习期内工伤难于认定等常见问题,提出大学生就业权利的法律保障及完善相关法律的建议。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一、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常见问题1.就业平等权得不到保障,歧视现象严重众所周知,劳资双方地位上的不平等,使劳动者明显处于弱势。
就劳动关系自身特点而言,其具有从属性。
劳动关系虽然是依据平等的关系建立起来的,但一旦建立,劳动者即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双方形成隶属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具有管理权。
这种从属性的关系使劳动关系脱离民事关系。
因此,无论在劳动力市场整体还是在微观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处于不平等的状态。
特别是女大学生就业因劳动力市场上的性别歧视问题,就更是困难重重。
导致就业歧视现象在我国大学生就业市场中泛滥,使大学生就业平等权受到严重侵害的原因有很多。
例如,近年来高校扩招而导致大学生就业市场的供大于求、地方政府和部门就业政策的缺失、用人单位的效益至上观念和不理性的用人理念,大学人才培养存在问题等等,但是,从根本上讲,其主要根源是法律规制的不足。
大学生就业的法律环境很差,首先是立法层次较低,政策性问题繁多,修改和变化频繁,法律效力低;其次是就业监管部门众多,权限划分不清,政策之间未能匹配;还有就是区域差异大,地方保护严重。
2.用人单位规避劳动合同签订,侵害大学生合法权益劳动合同的订立是劳动合同制度的核心,事关劳动合同者权益保护。
因此,《劳动法》第16条、19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但用人单位受降低用工成本的利益驱动,为逃避缴纳社会保险和解雇成本的法律责任,规避劳动合同的签订。
由于缺少书面劳动合同,在争议处理时,劳动者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此外,有用人单位以就业协议签订代替劳动合同签订,规避自身责任。
事实上,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性质截然不同,就业协议仅为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达成的用人单位同意接收毕业生的承诺,并不涉及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其效力始于签订之日,终于学生到工作岗位报到之时。
大学毕业生就业中的法律问题及其对策
大学毕业生就业中的法律问题及其对策[摘要]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日益市场化,但就业市场机制尚不健全,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相比处于弱势地位,就业过程中法律问题较多,合法权益易受侵害。
在培养适应市场需求、能够为自己择业选择负责的毕业生之余,更需要建立起国家宏观调控、政府监管、市场主导、高校辅助的和谐就业体系,从而实现毕业生和谐就业。
[关键词]大学毕业生就业法制环境法律问题就业体系一、问题的提出近年来,高校招生比例连续扩大,高等教育得到空前发展。
与此同时,毕业生数量迅速增加,致使就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
国家和地方政府为了促进大学生就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各高等院校也不断地创新就业指导模式,为学生就业出谋划策,但就业的法制环境却仍然令人担忧。
由于社会的就业制度改革本身还处于继续深化之中,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就业新机制尚未完全形成,与之配套的政策法规和措施都有待进一步的建立和完善,国家也尚未形成统一的大学生劳动力市场,导致现阶段出现政策不到位、市场不规范、信息不对称、供求不对等的就业现象。
二、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法制环境劳动权是宪法上的基本权利。
劳动就业权是劳动权最基本的内容,没有劳动就业权,其他后续的劳动权利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①从法理学上来说,无论如何不存在对具体工作岗位的个人请求权意义上的劳动权,宪法上的劳动权被作为针对国家的公法请求权意义上分享的权利来看待,其主要内容就是对已有的公共能力进行公正分配。
②这就要求国家从为每个毕业生安排具体工作岗位转向通过立法与行政建立就业市场并进行宏观调控。
从我国现行立法来看,业已初步形成以《劳动法》为核心,相应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为配套的有中国特色的劳动就业法律制度,对劳动就业权的保障起了重要作用。
但其并非专门针对毕业生这一特殊主体,本身纲要式、原则式立法的特征亦存在法律规范不够严谨细致、法律责任不够明确、可操作性不强等缺陷,难以起到有效保护毕业生合法权益的目的。
大学生求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大全5篇)
大学生求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大全5篇)第一篇:大学生求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大学生求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大学生兼职早已是一种普遍现象,尤其是大一到大三的学生,总有出去闯一闯的冲动,看起来好像既能赚些钱,又能增加社会经验,但实际上除了少数成功者外,兼职大学生遭受侵权的事件屡见不鲜,而维权之路往往更是曲折难行。
因此,大学生应该进行相关法律风险防范知识的学习。
调查显示,通过同学或朋友介绍这样比较可靠的途径找到兼职的只是少数,而超过半数的学生是通过中介组织寻找兼职的,还有是通过用人单位的广告,因此,参照用人单位的广告和通过中介组织是大学生获得兼职信息的最主要来源,这样就带来了许多潜在的风险。
而作为非赢利性的学校勤工助学管理服务机构,多数仅仅提供校内岗位,在人员配备、信息的采集、甄别上没有优势,也缺乏相应的活动经费,这样就很难成为帮助学生提供招聘信息的主要途径,尽管其安全性有了提高。
总体来说,大学生在校外、社会上兼职是处于一个被动、弱势的地位。
多数做过兼职的学生都曾遇到过不同种类和程度的侵权,包括对财产权和人身权的侵害,主要是来自用人单位和中介机构的侵害。
兼职中遇到的问题归结起来,大致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社会中介市场的混乱无序;缺乏专门法律保护大学生兼职权益;高校在此方面指导管理不足;大学生自我保护能力薄弱等等因此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特别需要注意的一些法律知识:1、要看清楚中介机构证照是否齐全,工作人员有无佩带工作证或劳动部门统一印制的上岗证。
2、要清楚各种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
要谨防中介机构以代理招聘的名义收取押金或其它各类费用。
3、交费前要弄清楚各种服务项目的内容,求职者与职介所签订服务协议,应写明要求的工作岗位、劳动报酬、工作条件、服务期限等,以免协议不明引起纠纷。
缴纳费用要有收据,并注意保存,不要将收据轻易交给他人。
由于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双方当事人在劳动相关法规知识和法律知识上掌握程度的不平等,求职者明显处于劣势,因此求职者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下面的事项:1、不能与用人单位简单地达成口头用工协议合同,因为一旦日后求职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利益纠纷后,用人单位可以随意对待求职者,而求职者本人因无字据为证,只能承受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失。
在校大学生就业法律案例(3篇)
第1篇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学生走出校门,步入社会。
然而,在就业过程中,许多大学生面临着诸多法律问题,如劳动合同签订、权益保护等。
本文将以一个具体的案例,分析在校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
案例背景小张是一名即将毕业的计算机专业学生。
在校期间,小张通过校招会认识了一家知名互联网公司,并成功通过面试。
公司承诺为小张提供一份年薪10万元的职位,并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
然而,在入职后不久,小张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 公司未与小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 公司要求小张加班,但未支付加班费;3. 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存在拖欠工资现象;4. 公司未为小张缴纳社会保险。
案例分析1. 劳动合同签订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小张与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了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 加班费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小张在加班后未获得加班费,公司违反了法律规定。
3. 拖欠工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公司拖欠小张工资,违反了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4. 社会保险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大学生法律论文(5篇)
大学生法律论文(5篇)高校生法律论文(5篇)高校生法律论文范文第1篇1.法治环境的影响受传统的封建制度、历史文化的影响,的现实法律环境乱象丛生,人们对法律的执行与实施抱有质疑甚至无望的态度。
走访中的一些同学表示,他们有时候不得不“信人而不信法”、“信权而不信法”,“信教而不信法”,很多依照法律程序无法解决的事情,往往会涉及到一些特别人员或特别权力,权力滥用已经成为污染司法、污染行政、进而影响稳定的严峻因素。
2.传统文化的影响受宗教文化、政教合一制度的历史影响深远。
因而、权利信仰等代替法律信仰潜移默化地渗透到校内的各个角落,使得很多藏区的高校生形成了义务本位、不重视自己权利的传统观念。
在需要用法律手段保障自己权益的时候,一些同学从主观上不会把法律作为爱护自己的手段,从心理上排斥法律的适用,对法律表现出茫然退缩、犹疑不定的态度。
这是由于在的现实生活中,还没有形成对法律信仰这种价值观的普遍认同,从而成为藏区高校生法律信仰危机产生的重要缘由之一。
3.学校法制教育的缺失我国的高校生法制教育课虽然已经开展多年,但却始终从属于高校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范畴。
特殊是2021年教育部将《法律基础》课程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进行整合后,从2021年秋季起,《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成为现阶段非法学专业高校生法制教育的主要渠道。
然而整合后的课程中法律学问部分被大幅压缩,只占整体内容的1/3不到,使得一些老师、同学均认为此部分的内容不甚重要,造成了在授课与学习的过程中的忽视。
高校也不例外,同学们往往针对考试突击背诵课本内容,而对法治的精神与内涵则避而不谈,更加不会对法律信仰进行深化探讨。
4.同学自身的缘由高校校内是一个小的社会,但是这个社会与真实的社会比较,显得更为简洁和纯粹。
现在的高校生经受挫折较少,社会阅历缺乏,对事物的熟悉不够深化,理论思维力量尚未成熟,还没有真正建立起自身成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当社会上一些不良思想涌入校内时,他们的观念势必会受到影响。
大学生就业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大学生就业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近年来,大学生就业难的现象日益凸显,许多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遭遇各种法律问题。
本文将以一起大学生就业法律案例为切入点,分析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及解决途径。
二、案例简介小王,某知名大学毕业,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毕业后,小王在求职过程中发现,许多企业对毕业生的要求越来越高,尤其是对工作经验和技能的要求。
为了提高自己的竞争力,小王决定先去一家初创公司实习,以便积累工作经验。
在实习期间,小王认真负责,努力工作,得到了公司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
然而,在实习即将结束时,公司却以小王不符合公司要求为由,拒绝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小王感到十分困惑和委屈,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
在多次与公司协商无果后,小王决定寻求法律帮助。
三、案例分析1. 案例涉及的法律问题(1)实习期间的法律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实习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实习生之间订立的,约定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实习协议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性质,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不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权利。
(2)劳动合同的签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
2. 案例分析(1)实习期间的法律地位小王在实习期间,虽然与公司签订了实习协议,但该协议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性质。
因此,小王在实习期间不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权利。
(2)劳动合同的签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小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然而,公司以小王不符合公司要求为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
四、解决途径1. 与公司协商小王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履行法定义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在协商过程中,小王可以提供实习期间的业绩证明,以证明自己的能力。
学生就业遇到的法治问题
学生就业遇到的法治问题在当前的社会发展背景下,学生就业问题上愈发引人关注。
随着毕业季的临近,大学生面临的就业压力不容小觑。
在学生就业过程中,不仅需要面对激烈的竞争,还可能遇到一系列的法治问题。
本文从法律角度出发,主要探讨在学生就业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法治问题。
首先,学生就业中存在的不公平竞争问题是较为突出的。
当前,加入职业就业市场的大学生数量众多,特别是在一些热门专业领域,竞争更为激烈。
面对这种情况,一些用人单位往往会以各种借口拒绝录用学生,或者采取其他不公平手段来限制学生的就业机会。
这种行为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违反了就业平等的法治原则。
其次,学生就业中的招聘诈骗问题也比较突出。
一些不法公司或者个人以虚假的宣传信息吸引学生前往应聘,从而达到敛财的目的。
他们可能通过发布虚假的招聘信息来骗取学生的钱财,或者以各种形式向学生收取“入职费”等费用。
这种招聘诈骗行为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就业市场的法治秩序。
此外,在学生就业中还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劳动权益保护不力。
一些用人单位可能会以低薪、违法加班等方式来剥削学生劳动力,甚至存在未上社保、违法开除等情况。
这些行为侵犯了学生的劳动权益,违反了劳动法律的规定。
一些学生也可能因为对法律不了解而不敢维护自己的权益,造成自身利益受到损害。
再次,学生就业中的职业歧视问题也值得关注。
一些用人单位或者招聘人员可能会以性别、年龄、户籍等为由对学生进行歧视,从而剥夺学生平等就业的机会。
这种职业歧视行为违背了法律的平等原则,损害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有效维护学生的就业权益,打击职业歧视行为,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
最后,学生就业中存在的违法用工问题也不容忽视。
一些用人单位或者招聘人员可能会以非法劳动合同、违法裁员等方式来剥削和压榨学生。
这种违法用工行为侵害了学生的合法权益,违反了劳动法律的规定。
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和打击违法用工行为,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是促进学生就业问题的关键。
大学生就业案例分析法律(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大学生就业问题日益凸显。
近年来,高校毕业生人数逐年攀升,就业市场竞争激烈,大学生就业面临诸多困境。
本文将从法律视角出发,分析大学生就业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二、大学生就业法律困境分析1.就业歧视问题(1)性别歧视:女性在求职过程中常因性别原因受到不公平对待,如招聘广告中明确要求性别,或者面试过程中对女性求职者提出过高的生理要求。
(2)地域歧视: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招聘成本,倾向于招聘本地生源,导致外地生源大学生就业困难。
(3)专业歧视:某些企业对专业要求过高,导致非热门专业毕业生就业困难。
2.劳动合同问题(1)试用期过长:部分企业利用试用期过长,降低工资待遇,甚至将试用期视为廉价劳动力。
(2)劳动合同不规范:部分企业未与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内容不完整、不合法。
(3)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部分企业在员工工作期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损害员工合法权益。
3.社会保障问题(1)养老保险:部分企业未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导致员工退休后生活无保障。
(2)医疗保险:部分企业未为员工缴纳医疗保险,影响员工就医待遇。
(3)失业保险:部分企业未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导致员工失业后生活困难。
三、应对策略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1)政府部门应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大学生对劳动法律法规的认识。
(2)高校应将劳动法律法规纳入教学内容,培养学生法律意识。
2.规范招聘行为(1)政府部门应加强对企业招聘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就业歧视行为。
(2)企业应遵守法律法规,公平招聘,不得进行性别、地域、专业等方面的歧视。
3.完善劳动合同制度(1)企业应与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2)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监管,确保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保障社会保障权益(1)政府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监管,确保员工社会保障权益。
(2)企业应依法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
大学生就业案例分析法律(3篇)
第1篇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大学生就业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通过对一起大学生就业案例的分析,从法律视角探讨职业规划的重要性以及如何保护大学生的就业权益。
案例背景:小王,一名普通高校的法学专业毕业生,成绩优异,具备较强的法律素养。
在经历了激烈的求职竞争后,小王成功获得了一家知名律师事务所的实习机会。
然而,在实习过程中,小王发现实习单位存在诸多问题,如不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加班无加班费等。
面对这些情况,小王感到十分困惑和无奈,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分析:1. 职业规划的重要性在本案中,小王在求职过程中缺乏明确的职业规划,导致其在面对实习单位的不法行为时显得无所适从。
以下从几个方面分析职业规划的重要性:- 明确职业目标:职业规划有助于大学生明确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从而在求职过程中有的放矢,提高求职成功率。
- 提升自身能力:职业规划有助于大学生根据职业目标有针对性地提升自身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
- 规避就业风险:职业规划有助于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识别潜在的风险,避免陷入不法企业的陷阱。
2. 法律视角下的权益保护针对小王在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下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何保护大学生的就业权益:- 劳动合同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小王在实习期间,实习单位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法律规定。
- 工资支付条例:根据《工资支付条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习单位拖欠小王工资,侵犯了小王的合法权益。
- 劳动法: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当支付加班费。
实习单位未支付小王加班费,违反了法律规定。
3. 应对措施针对本案,小王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收集证据:小王应当收集实习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加班无加班费等证据,为维权提供依据。
- 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小王可以向律师咨询,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维权途径。
试析大学生就业中的法律问题
试析大学生就业中的法律问题前言大学毕业后,大部分人都想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开始人生新的篇章,但就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尤其是在就业过程中,大学生会遇到很多的法律问题。
那么,在这里,我们就来试析一下大学生就业中的法律问题。
中国的就业形势当前,中国的就业形势并不容乐观。
一方面,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全球经济环境的变化,一些传统制造业逐渐被淘汰,造成了失业率的上升。
另一方面,大学生的数量越来越多,总的就业压力也在逐年增加。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20年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5.2%,其中25岁以下年轻人的失业率大约是4个百分点。
大学生就业中的法律问题学位证书的真实性问题在求职过程中,学位证书是其中一个比较重要的证明材料。
而一些大学生为了在求职过程中更好地博得用人单位的青睐,甚至会伪造学位证书。
这种行为不仅违法,还可能造成用人单位的误判。
据《刑法》规定,伪造居民身份证、护照等国家机关证件,最高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求职过程中,如果被司法机关查实,其各种劳动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大学生在就业前一定要确认和认真核对学位证书的真实性,避免陷入法律纠纷之中。
劳动合同的签订问题在劳动力市场中,大学生是利用公共资源接受高等教育得到的人才,一些用人单位因而存在“择优录用”、“签三不签”等不合理限制和歧视。
这给求职大学生带来了不少的麻烦和不公。
针对这种情况,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例如制定《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条例。
在劳动合同签订时,大学生需要注意:首先,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合同不清晰而产生纠纷;其次,要留好自己的底牌,例如谈判过程中的邮件、短信等证据;最后,在签合同之前,还应该了解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为公司状况不佳而个人受到损失。
实习生的就业权益在校实习是大学生迈向职业生涯的一条重要途径。
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节省成本,将实习生作为廉价劳动力使用而不支付劳动报酬,甚至产生欠薪的问题。
针对这种情况,国家提出了《关于实习工作的若干规定》。
大学生就业法律问题思考
大学生就业法律问题的思考【摘要】大学生就业是高校扩招以来备受关注的一个问题,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尤为重要。
面对日趋严峻的就业形势,面对越来越多的毕业生卷入劳动纠纷中,本文从不同角度对如何解决大学生就业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和阐述。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法律问题随着近年来高校的扩招,在校生人数的增加,毕业生就业期望值不断提高等因素的影响,大学生要想找到一份称心意的工作越来越困难。
同时,在大学生求职过程中,其权益到侵犯的事件屡有发生.所引起的法律问题越来越被社会关注。
一、大学生求职就业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一)就业市场。
险恶”,社会法律服务从业人更关注不。
其一,当高等教育改革不断深化的同时,就业完全走向市化。
紧张的就业竞争,使用人单位拥有了更大的选择余地。
中一些用人单位可能会利用人才市场丰富的人力资源,提不公平的用人条件和规避法律规则的劳动制度。
同时也不避免地存在虚假招聘。
其二,社会上有一些公益法律服务构、人员,他们的业务范围也已涉足大学生就业领域。
但由体制所需以及解决劳动争议周期长、标的小,作为自由职业之一或政府、企业法律顾问的公职律师,恐怕也难以长期、职从事这一领域的工作,作为弱势群体的大学生自然也难经常通过聘请律师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高校就业指导力度不足。
从目前高校就业工作的能看,就业指导内容即使是国内一流大学也仍局限于落实就业政策、树立择业观念、求职技巧培训等方面。
客观来讲,以上这些内容在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的今天,已经显得不适应,指导力度明显不足。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学生依法就业、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显然应当成为高校指导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大学生维权意识和法律观念薄弱。
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往往求职心切,忽视了自身应有的合法权益。
当他们面临用人单位毁约、地域或性别歧视等情况时,没有公平与权利的意识,没有良好的法律意识。
不懂得可以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主张自己的权利。
另外一些学生不惜铤而走险,制造各种假证书使自己顺利就业。
关于大学生就业中的法律问题探析论文(2)
关于大学生就业中的法律问题探析论文(2)研究背景在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中,大学生就业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然而,由于人口的快速增长和就业市场的变化不确定性,大学生面临的法律问题也越来越复杂。
因此,对大学生就业中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与分析,对于推动大学生就业政策的完善和创新有着重要意义。
研究目的本论文旨在通过探究大学生就业中的法律问题,分析当前大学生就业面临的困境,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从而促进大学生就业质量和就业环境的持续改善。
研究内容大学生就业中存在的法律问题1.就业歧视:在招聘、录用和职业晋升等方面,往往因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等因素而受到歧视,导致就业机会不公平。
2.就业权利:大学毕业生作为普通劳动者,应当享有与其他劳动者同等的权利和保护,但实际上往往受到侵害。
3.工资待遇:在薪酬、保险、福利等方面,大学生普遍存在较大差异,甚至出现欠薪和拖欠现象。
4.劳动条件:大学生往往在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上受不公,缺乏必要的保障和保护。
5.违法现象:一些用工单位存在超时工作、强制加班、包夜工作、过劳死等违法现象,严重侵害了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解决大学生就业法律问题的对策和建议1.完善就业歧视监管机制,加强法律宣传,加大对违法单位的处罚力度。
2.建立健全大学生就业权利保护机构,加强就业法律援助力度,完善职业教育和职业规划服务,提高大学生就业竞争力。
3.加强对用人单位的薪酬保护和福利保障,完善招聘和培训机制,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
4.加大对用人单位劳动条件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出现问题企业的处罚力度,保障大学生身心健康。
5.加强现行劳动法规的执行力度,重视对违法单位的依法惩处,保护大学生劳动权益。
研究结论本论文通过对大学生就业中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一系列解决方案和建议,从多个角度为大学生就业问题解决提供了有力支持。
同时,论文的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探索性和应用性,对于推动大学生就业政策完善和创新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
法律毕业实习问题总结分析及对策研究论文(共4篇)
法律毕业实习问题总结分析及对策研究论文(共4篇)随着现在社会矛盾的日益加深,也让法律专业成为了人们都比较青睐的一个行业,然而在目前实际生活中,很多法律毕业生就业中仍面临许多纠纷,相关法律措施需要改进和完善。
本文就整理了关于法律毕业论文范文,一起来看看吧。
第1篇:高校毕业生就业常见法律问题总结分析及对策刘莲(402247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重庆)摘要:高校毕业生初入职场,往往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与就业相关的法律问题,比如混淆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单位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被骗取廉价劳动力,离职时被单位收取高价违约金等。
毕业生应该普及法律知识,避免陷入职场陷阱。
若不幸遭遇法律纠纷,应理智地运用法律手段进行处理。
关键词:高校毕业生;就业;法律高校毕业生在离开校园,走入职场的过程中,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和社会经验,往往会遇到各种法律问题,甚至遭遇法律纠纷。
本文针对高校毕业生初入职场可能会遭遇的各种就业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并给出应对对策,希望对高校毕业生的顺利就业提供指导和帮助。
一、混淆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毕业生往往无法区分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把二者混为一谈。
但是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从性质上和法律地位上都有着根本不同。
(一)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概念不同,且受不同的法律规范的约束首先要明确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是两种不同的概念。
前者是大学生在正式毕业、入职以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意向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受《合同法》约束。
后者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约束。
签订《就业协议》后,毕业生的身份依然是高校学生,只有待毕业生正式毕业并正式入职,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其身份才转化为劳动者。
打个比方,前者好比是“订婚协议”,后者好比是“结婚证书”。
(二)违反了《就业协议》怎么办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毕业生与某一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后,又找到了其他更为满意的工作,于是不愿继续履行《就业协议》,或者某一单位与毕业生签订了《就业协议》后,由于种种原因,不愿录用该毕业生的情况。
学生就业法律问题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学生毕业后面临着就业压力。
在这个过程中,学生就业法律问题日益凸显。
本案例以一起学生就业纠纷为例,分析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及解决途径。
二、案例描述(一)案情简介甲是一名大学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多次获得奖学金。
毕业后,甲通过招聘会找到了一家知名企业,与企业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合同约定,甲的月薪为8000元,公司负责缴纳五险一金,并提供住宿。
然而,在甲入职后不久,公司以甲试用期表现不佳为由,决定解除与甲的劳动合同。
甲对此表示不满,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遂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二)争议焦点1. 公司是否有权解除与甲的劳动合同?2. 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甲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三、案例分析(一)公司是否有权解除与甲的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1. 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 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 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 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 员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本案中,公司以甲试用期表现不佳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然而,甲在试用期内,并未出现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
因此,公司解除与甲的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
(二)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甲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1. 劳动仲裁:甲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2. 劳动诉讼:若公司不服仲裁裁决,甲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法律援助:甲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
四、案例启示1. 学生在求职过程中,要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提高法律意识。
大学生法律热点论文
有关大学生就业热点问题的法律研究王雪燕(北京城市学院北京 100083)摘要:本文从法律角度上,初步研究了目前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出现的热点问题:就业歧视,合同签订及工伤认定等,进而希望大学生在求职就业过程中能够采取有效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就业歧视;合同签订;工伤认定近些年,随着大学的不断扩招,我国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我国劳动力供大于求的问题日益凸显,大学生就业呈现越来越难的态势,同时,也出现了在求职过程中大学生合法利益遭到侵害的现象。
用法律视角和思维审视目前大学生就业中的现象,不难看出现象的背后有很多令人深思的法律问题。
一、正确对待就业歧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行市场经济,须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在大学生就业中就叫做双向选择,而不再是过去的包分配。
特别是在劳动法出台后,提出来劳动者有平等就业权和平等择业权,用人单位有用人自主权。
然而,在实际上由于大学生与用人单位并不能处于完全平等的地位,出现很多就业歧视现象。
目前常见的就业歧视有:性别歧视、民族歧视、其他各类歧视,如血型、地域等歧视,还有侮辱人格的条件。
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招聘广告,说招多少名,最后一条是要求男性。
换而言之,就是说女性不招。
这显然违背了劳动法里规定的平等。
只招男性不招女性,是典型的性别歧视。
当然有一些岗位工作国家规定是女性不能承担的,除了这些以外是不可以提出性别方面的差别。
还有一些变相的歧视,有一些企业并不写只招男性,说男女均可,但是在具体录用时提出,男性,本科以上学历,女性,硕士以上学历。
这也是违法的,因为录用条件是不可以有差别,有差别是变相的提高了女大学生的就业门槛。
再比如地域限制,北京、上海一些大城市的企业会说只招本市户口,不招外地生,这也是就业歧视的表现。
此外,也有学生也出现这种事情,跟企业签了三份协议,然后做体检,发现是大三阳,企业不给予录用。
其实医学上一直说,大三阳小三阳一般情况下不传染,除非血液传染、母婴传染,接触不传染,但是医学知识普及没有那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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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中存在的法律问题探析摘要:促进大学生就业是高校面临的新课题。
大学生就业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诸多法律上的困惑,要求高校必须反思。
使懂法、用法、守法成为大学生必备的素质,使大学生能和谐就业、依法就业、平稳就业,是高等教育应有之义和必然要求。
关键词:高校就业法制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2)12(a)-0206-01
1 大学生就业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1.1 违约事件频多,诚信意识淡薄
许多大学生缺乏诚信,就业态度不端。
怀着“广撒网,捞大鱼”的心态,先是轻率地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意向书,一旦遇到待遇更好、环境更优的工作,便会喜新弃旧。
这种做法不仅影响大学生自身的职业发展,还会影响其所在高校的社会形象。
一旦用人单位深究起来,大学生还要面临违约赔偿。
但是最令人忧虑的是大学生对自身的违约失信行为极其不以为然。
认为违约是为了更美好的前程,赔偿违约金不就可以了,既不犯法,也不缺德。
试问持有这种观点的大学生如何能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意识,怎能胜任时代对从业者的要求。
1.2 “被就业”现象频现,主体意识缺失
许多高校沽名钓誉,为了录取率,为了所谓的口碑,擅自篡改就业率。
近期多家媒体披露了高校毕业生“被就业”的现象。
一些
高校甚至把就业与学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相联系,迫使学生无奈地选择“被就业”。
高校这种做法既违背了高等教育的宗旨,更是触犯了法律。
1.3 法律救济无门,法律知识匮乏
多数大学《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与就业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选修课,选修的大学生仅是部分群体,课时与师资都不能保证。
多数大学生对就业过程中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劳资双方的责权利等关键问题都不甚明了,更别说通晓了。
比如有的同学荒谬地认为与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就是劳动合同;适用期期间可以不领工资;加班可以不给加班费;用人单位不给交三险一金也属正常等等。
这些违背法律的做法,有些学生不但不寻求法律救济,还认为是司空见惯,独自“忍气吞声”。
1.4 维权无路,契约意识短缺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很多大学生被用人单位蒙蔽,听信其一面之词,仅仅与其约定口头的劳动合同,而不与其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这就给了许多无良的用人单位肆意侵犯毕业生的劳动者权益打开方便之门。
这就使得毕业生面临工伤的赔偿问题、差旅费报销、加班费等纠纷时,取证艰难,无据可依。
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2 促进大学生依法就业的对策
2.1 完善我国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法律制度
1994年以来的十几年间,我国先后制定实施了《劳动法》《就业
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职业教育法》等一系列的相关配套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的适用群体虽然广泛,但是却无一例外地忽略了大学生这一庞大的就业特定群体。
与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条目虽繁多,却缺少应有的针对性。
所以当大学生面对就业歧视、霸王合同条款、失信违约、签约诈骗、二次就业等困境时,常常是不能快速有效的予以还击。
所以,为解决就业这一国人最为关注的民生问题,不仅需要有综合性法律的原则性要求,而且需要专门的有具体规定的就业促进立法,如《反就业歧视法》《就业与职业培训法》《继续教育法》等法律法规。
2.2 完善高校就业法制教育的理论框架
在教学实践中,高校教育工作者要从就业法制教育的主客体、内容、方法、环境等方面出发,构建并不断完善高校就业法制教育的理论框架。
就业指导中法制教育的主客体方面,高校要配备专职的不仅懂法还了解就业的教师,行政部门与社会组织应定期对用人单位进行法制宣传和培训,高校要不把大学生的就业法律素养和常识教育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内容方面,避免照本宣科,空洞说教,提倡案例教学、临床式教学。
把契约意识、维权意识、公民意识、诚信意识等法律素养教育和与就业法律知识教育有机融合;方法方面,在高效运用诸如授课制和集体教育这样的传统的方法同时,进行开拓创新和总结归纳,把多媒体和远程网络教育等方式引进到就业法制教育中来;环境方面,主要包括校园小环境和社会大环境。
目前,
专业过硬的专职教师,高科技的教学设施、和谐文明的校园文化,日益制度化、规范化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不断出台的促进就业的政策,这些都是极其有利的环境因素。
但长期存在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格局和促进就业相关法律的欠缺、高校就业指导工作系统的不完整则是消极否定的因素。
明确有利因素,克服不利因素,力求高校就业法制教育环境的优化。
2.3 就业法制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
就业法制教育是一个系统的长期工程。
法律虽然具有前瞻性,但是它不可能面面俱到,任何国家的法律都会有不足、缺陷和漏洞。
法律完善和执行要求立法者、执法者、司法者以及守法者协调一致共同努力。
无论是我国的立法制度还是执法制度都需要不断的进步和完善。
无法可依的严峻境况,执法不严的司法腐败,违法难究的尴尬现象。
都会影响到大学生对法的掌握和信赖。
因此,就法制教育要求全社会能够齐心协力,要求社会、学校、家庭和个人能够各担其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