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设施交接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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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单位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提供的设备时,必须办理交接验收记录。 2、移交单位的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防护标准必须符合规定要求。接受单位在验收合格

安5-17
年月日
日期: 乙单位委托
பைடு நூலகம்合格
安全防护设施交接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设施移交单位 移交部位或设施 移交单位意见:
**
总包单位
设施接受单位
接受单位验收意见:
安5-17
移交单位安全员 移交单位负责人
移交日期 总包单位意见:
年月日
接受单位安全员 接受单位负责人
接受日期 监理单位意见:
年月日
负责人:
日期:
负责人:
注:1、凡施工中甲单位的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由乙单位在施工中使用时,或由乙单位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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