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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参考模板

关于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参考模板

关于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参考模板招商引资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为吸引外资或者引导内外商务合作企业入驻本地区,而提供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

这些政策和措施可以减免企业的税收负担、提供土地和办公场所等方面的支持。

以下是一些与招商引资相关的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一、减免税收优惠1.所得税优惠:政府对符合招商引资条件的企业,可以减免或者减少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措施。

比如,在企业投资额较大且发展潜力较大的情况下,政府可以按比例减免企业所得税,这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

2.增值税优惠:政府对符合招商引资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减免或者退还的优惠政策。

这样一来,企业就能够减少经营成本,提高盈利能力,进一步吸引更多的投资。

3.关税优惠:政府可以采取降低关税或者减免关税的政策,以吸引外资企业进入本地区。

这样一来,外资企业可以减少在进口原材料和关键零部件方面的成本,提高产品的竞争力。

二、土地优惠政策1.土地出让价格优惠:政府可以根据企业投资规模和就业岗位数量等因素,对符合招商引资条件的企业给予土地出让价格的优惠。

这对于企业来说,能够大大降低其经营成本,进一步提高投资回报率。

2.土地使用期限延长:政府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企业使用土地的期限。

这样一来,企业在投资的同时,也能够享受土地使用权相对较长的好处,确保企业的稳定发展。

三、金融支持政策1.贷款优惠:政府可以通过与金融机构合作,对符合招商引资条件的企业提供贷款优惠。

这些贷款可以用于企业的新建厂房、购买设备等方面的经营活动。

2.租金减免:政府可以对符合招商引资条件的企业,在创办初期给予一定的租金减免,以减轻企业的负担。

3.扶持基金:政府可以设立扶持基金,专门用于对符合招商引资条件的企业进行资金扶持。

这些资金可以用于企业的研发、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活动。

四、人才引进政策1.人才评价机制:政府可以引入人才评价机制,对于企业引进的高层管理人才或者技术人才进行评价和奖励,以鼓励企业引进更多的高素质人才。

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的通知.doc-宁波保税区

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的通知.doc-宁波保税区

BBSD00-2019-0004甬保税政〔2019〕18号宁波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促进宁波象保合作区(宁波航天智慧科技城)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的通知各部门、各单位:《关于促进宁波象保合作区(宁波航天智慧科技城)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已经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3月8日—1—关于促进宁波象保合作区(宁波航天智慧科技城)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为全面促进宁波象保合作区(宁波航天智慧科技城)招商引资,加快特色产业集聚发展,结合区域实际,制定以下优惠政策。

一、产业导向重点鼓励引进航天航空、工业互联网、智能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5G和物联网智能终端设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项目和军民融合产业项目,加快建设宁波市首批特色小镇、浙江省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和国家级云制造示范基地。

二、优惠政策(一)对新引进符合园区产业导向的制造业企业,按照企业利润和增加值形成的园区地方财政贡献给予奖励,自企业实际经营年度起前两年度全额奖励,后三年度奖励50%。

(二)园区现有标准厂房执行统一优惠价格。

对入驻企业自注册之日起,第一年租金全额奖励扶持。

(三)园区工业用地优先保障符合产业导向的制造业项目,免收土地登记费、土地抵押登记费和土地评估费。

(四)对于新引进军民融合企业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证书、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书、装备承制单位资格—2—证书、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的,每项证书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励。

(五)对总部型、税源型、功能型项目,以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等领域的重点项目,可给予“一企一策”综合政策扶持。

三、附则(一)宁波象保合作区管委会设立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按财政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一般一年集中兑现一次。

(二)享受本政策意见的企业,须在宁波象保合作区注册和依法纳税,并承诺经营10年以上,否则财政扶持资金予以全额追还。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政策享受资格:当年存在重大偷漏税、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当年在安全生产、环保、质量等方面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在区内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劳资纠纷等群体性事件并负主要责任的。

关于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参考模板

关于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参考模板

关于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参考模板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加速我市经济赶超跨越式发展,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一、总则第一条本政策所称外来投资,指国内外个人、团体或组织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各种合法形式投资到我市的所有市外资金。

第二条乡镇、办事处和市直单位的招商项目,指乡镇、办事处和市直单位对该项目全程跟踪服务、全额承担招商费用、落户我市的外来投资企业。

第三条招商项目资金到位情况,由市招商引资领导组于项目投产后组织有关部门考核认定。

二、优惠政策(一)土地政策第四条固定资产投资1000—5000万元的新建工业企业(含原有企业外迁)土地出让价格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执行,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出让金由企业按规定交纳。

除补偿群众和上解中央、省以外,当地政府土地收益部分按收支两条线全额奖励给企业,以支持企业发展。

第五条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科技含量较高、对我市经济发展起支撑作用、发展潜力较大的工业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优惠。

第六条投资者有偿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可依法出租、转让、抵押,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凡申请改变土地用途的,一律由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开推向土地市场。

投资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由市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并同时足额收取土地闲置费。

第七条集聚区以外的工业企业需要迁往产业集聚区,由企业提出申请,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审查认定该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规模扩大达到搬迁条件的方可供地。

用地规模根据企业实际需要核定,享有与其他招商企业同样的优惠地价。

第八条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商贸物流企业或公益项目,在产业集聚区内为集聚区配套服务的,通过招拍挂取得土地使用权,其土地价格超出工业用地价格的政府收益部分全额奖给企业,用于支持其基础设施建设。

在产业集聚区以外的,用地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

第九条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原则上入驻产业集聚区;3000万元以下工业项目可入住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也可由项目单位利用废旧工业用地合理安排。

浙江省江山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word资料12页

浙江省江山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word资料12页

浙江省江山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第一产业优惠政策来源:浙江·江山招商局发布时间:2009-5-191、增值税补助政策。

对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项目,缴纳的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自确认之日起,五年内由市财政给予等额贴补,后五年减半贴补。

外商投资现代农业,公司登记外商出资注册资本50万美元以上、经营期限10年以上,从投产之日起缴纳的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前5年等额补助给企业,后5年减半补助。

2、所得税补助政策。

对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项目,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自确认之日起,五年内由市财政给予等额贴补,后五年减半贴补。

外商投资现代农业,公司登记外商出资注册资本50万美元以上、经营期限10年以上,从获利年度起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5年等额补助给企业,后5年减半补助。

3、营业税补助政策。

对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项目,缴纳的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自确认之日起,五年内由市财政给予等额贴补,后五年减半贴补。

4、一事一议政策。

对引进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可采取撘皇乱灰閿落实有关政策。

鼓励引进新技术、新品种、新装备,对引进后形成一定生产规模并产生效益的,在项目竣工投产第二年,企业新增入库地方税金达300万元的,由市财政一次性奖励企业经营者10万元。

5、创业绿卡政策。

全市范围内,凡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额200万美元以上或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农业项目法人代表,由市招商局每年认定一次,颁发企业绿卡,在执法检查、车辆通行、子女入学、规费收取等方面给予优惠。

6、中介招商政策市外机构或自然人在江山市新注册登记的企业全部以市外资金投资的、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仅指土地、基建、设备)在1000万元(外资项目100万美元)以上的现代设施农业项目,对引进项目的中介组织或自然人可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第二产业优惠政策1、增值税补助政策。

关于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参考模板

关于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参考模板

关于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参考模板招商引资是指为了引进外来资本、技术、市场等资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而开展的一种活动。

为了吸引更多的外商投资,许多地方政府都出台了各种优惠政策。

本文将介绍一些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

一、税收优惠税收优惠是吸引外商投资的常用手段。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享受以下税收优惠:1. 免征、减免企业所得税:对于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享受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免征期限为2-5年,减免期限为3-5年,具体的减免幅度则根据不同城市、行业进行调整。

2. 所得税前期扣除: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投资的资金用于购买、开发固定资产、技术、知识产权等方面,按照规定的比例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 财务费用税前扣除: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享受财务费用税前扣除。

二、土地优惠土地优惠政策是吸引外商投资的重要一环。

例如:1. 土地出让金优惠:对于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项目,可以给予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减免或免征的优惠。

2. 免费提供土地:对于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免费提供一定面积的土地用于建厂或扩建。

3. 土地使用期限延长:对于一些需要长期使用土地的外商投资项目,可以延长土地使用期限,增加企业在当地的稳定性。

三、融资优惠融资优惠是指对外商投资企业在融资方面给出的优惠政策。

常见的融资优惠政策有:1. 贷款利率优惠: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贷款利率可以根据条件给予一定比例的优惠。

2. 吸纳股权投资:政府可以通过引导国内外股权投资机构参与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投资,从而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

四、人才优惠人才优惠是指为吸引优秀人才来本地发展提供的优惠政策。

例如:1. 提供就业机会:针对外国人来华创业和就业,政府可以提供相关就业机会,鼓励他们来到中国发展。

2. 人才居住和工作条件优惠:政府可以提供生活和工作条件和环境优良的区域,鼓励优秀人才来到本地居住和工作。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吸引更多的国内外客商来投资兴业,促进全县经济快速发展,特制定本政策。

一、建设用地优惠政策(一)外来投资者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1.5亿元的工业项目(不含农副产品加工项目),按土地成交价的50%进行专项资金扶持。

(二)外来投资者固定资产投资在1.5亿元—2.5亿元的工业项目(不含农副产品加工项目),按不低于土地成交价的70%进行专项资金扶持。

(三)外来投资者固定资产投资在2.5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不含农副产品加工项目)、经省级以上认定的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过1000万美元的外商独资工业项目,均可按照土地成交价的100%进行专项资金扶持。

(四)外来投资的农业、农副产品加工及服务业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二、财政扶持优惠政策(一)凡在我县新开办的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项目(不含农副产品加工项目),自投产之日起,前三年由同级财政按企业缴纳增值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100%进行无偿专项资金扶持;后两年由同级财政按企业缴纳增值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进行无偿专项资金扶持;固定资产投资在2.5亿元以上或省级以上认定的高新技术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二)新开办的服务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1.5亿元的,自营业之日起,三年内由同级财政按企业缴纳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进行无偿专项资金扶持;固定资产投资1.5亿元—2.5亿元的,五年内由同级财政按企业缴纳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进行无偿专项资金扶持;固定资产投资2.5亿元以上的,实行“一事一议”。

(三)新开办的“三资企业”,自投产之日起,前三年由同级财政按缴纳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的100%进行无偿专项资金扶持;后两年由同级财政按缴纳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进行无偿专项资金扶持。

招商引资优惠方案

招商引资优惠方案

招商引资优惠方案
为了推动一个城市或地区的经济发展,招商引资是一种重要的
政策和手段。

尽管不同的城市和地区会有不同的优惠政策来吸引投资,以下是一个典型的招商引资优惠方案的范例:
一、项目介绍
本项目拟在本市兴建一家大型商业综合体,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

商业综合体内将包含购物中心、酒店、文化娱乐中心、写字楼等,定位为城市的消费中心,预计将吸引大
量的消费者和游客。

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1.土地优惠
为了鼓励本项目的建设,政府将提供150亩土地,并给予一定
幅度的土地优惠政策,具体政策如下:
(1)免收土地出让金。

(2)送审批费。

(3)免收征地拆迁费。

(4)政府将基于实际情况考虑免征各项税收。

2.资金支持
为促进本项目的建设,政府将提供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具体
政策如下:。

xx,xx镇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

xx,xx镇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

代号2镇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一、优惠政策1、土地政策(1)新进入代号2境内的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所需土地,以国家规定的石首工业用地最低出让底价为基准价,通过招拍挂的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由镇政府与企业签定相关合同,按规定年限出让,办理土地招拍挂手续的费用全免。

(2)凡在代号1规定的有关工业用地优惠政策在我镇均可享受。

2、财政政策(1)对新进入代号2境内的工业企业,从投产之日起,由镇政府按企业第一年所缴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的100%;第二年留存部分的80%;第三年留存部分的50%,在财政预算中安排相应资金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

3、收费政策投资项目在建设期间免收城镇建设配套费,优先优惠接通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等。

4、服务政策新批准企业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在建期间镇政府可以派驻一名国家干部协调处理有关工作,其工资由镇政府全额负担。

所有外来企业的老板及员工的子女在代号2入学从幼儿园到初中均享受本镇区学生待遇,免收插班费等相关费用。

对引进企业挂牌重点保护,确保客商人身和财产安全。

实行“安全生产日”制度和准检证制度。

除国家有强制性规定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到企业进行检查;对侵害企业及法人代表权益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出警处置;对为企业运输原材料及产品的车辆,公安部门未发现明显违章行为,不得随意拦车检查、罚款、不随意查封、扣押车辆。

镇经济发展环境投拆中心负责接受并处理企业的投诉,做到当日上门调查,五日内处理完结。

二、奖励办法1、奖励范围(1)从代号2镇外引进项目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2)招商引资以个人关系为基础引进外来投资或项目主管部门向上争取无偿项目建设资金、争取国内贴息贷款的,属单位(集体)引资行为;以政府行为引进外来投资的,属政府引资行为。

政府引资行为不在奖励之列。

2、奖励标准(1)招商引资第一引资人的奖励标准:引进外来投资100万元以上新办工业企业的,按投资总额的5%给予以奖励;引进外来投资100万元以上,用于盘活工业企业存量资产的,按投资额的2.5%给予奖励;引进镇外无偿捐赠5万元以上,且用于镇级社会公益事业的,按受赠额的5%给予奖励。

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

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

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1. 引言:招商引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为了吸引外来资本和技术,促进经济发展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政策,其中优惠政策是吸引投资者的重要手段之一。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来评估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并探讨其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2. 深度评估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2.1 制度化: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应该是符合法律和法规的,而非随意性的。

只有建立健全的制度,确保政策的公正和透明,才能有效吸引外来投资。

2.2 多元化:优惠政策应该是多元化的,满足不同投资项目和投资者的需求。

对于制造业投资,可以给予税收减免和土地优惠;对于绿色产业投资,可以给予环保补贴和资源保障等。

2.3 可持续性:优惠政策应该具备可持续性。

招商引资不仅仅是一次性吸引投资,更应该注重长期合作和可持续发展。

政策的可持续性可以通过建立长期合作机制、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等方式来实现。

3. 广度评估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3.1 地区差异化:不同地区的发展状况和资源禀赋不同,因此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差异化的优惠政策。

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可以给予更多的税收减免和补贴,以吸引更多的投资。

3.2 行业差异化:不同行业的发展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也不同,因此应该针对不同行业制定差异化的优惠政策。

对于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可以优先给予支持和扶持,以推动经济的结构转型升级。

3.3 创新刺激:优惠政策应该鼓励企业进行创新。

可以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和技术转移等方式,为企业提供创新和研发的便利条件,以提高经济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4. 优惠政策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4.1 吸引外来投资:优惠政策作为吸引外来投资的重要手段,可以降低投资者的成本和风险,吸引更多的外来资本和技术,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

4.2 促进产业升级:通过优惠政策,可以吸引技术先进、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和项目,推动产业结构的升级和转型,提高经济的竞争力和附加值。

4.3 扩大就业机会:外来投资带来的产业发展,将刺激就业增长。

地区产业招商引资方案doc

地区产业招商引资方案doc

地区产业招商引资方案doc一、背景和目标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国内经济发展的需要,地方政府越来越重视招商引资的工作。

通过引入外资和外资企业,可以促进地区的经济增长,并提升地区的产业竞争力。

本方案旨在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招商引资方案,以吸引更多的外资企业来我地区投资,促进地区的经济发展。

二、招商引资的优势1.市场优势:我地区拥有庞大的消费市场和潜力巨大的新兴市场,各类产品和服务都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2.资源优势:我地区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可以提供良好的资源保障和成本优势,吸引外资企业来投资。

3.政策优势:地方政府将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如税收减免、土地优惠等,以优化营商环境,吸引外资企业入驻。

三、招商引资的重点领域1.先进制造业:我地区将重点引进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项目,提升地区产业水平和附加值。

2.现代服务业:我地区将着力发展金融、物流、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提升地区服务业的综合竞争力。

3.新能源与环保产业:我地区将支持新能源和环保产业的发展,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提升地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招商引资的工作措施1.宣传推介:加大对外宣传和推介力度,建立完善的招商引资网站和宣传资料,展示地区的投资环境和优势。

2.招商活动:组织开展各类招商活动,包括投资洽谈会、产业对接会等,吸引更多的外资企业到地区考察和投资。

3.政策支持:地方政府将出台一系列招商引资政策和优惠措施,为外资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和便利条件。

4.项目合作:积极与国内外优质企业进行合作,引进具有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企业,促进本地产业的创新与升级。

5.园区建设:积极发展产业园区和经济特区,提供一站式服务,为外资企业提供优质的投资环境和配套设施。

六、招商引资的预期效果1.外商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全球知名企业纷纷入驻我地区,提升地区的经济辐射能力和品牌形象。

2.地区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制造业和服务业比重逐渐增加,提升地区的产业竞争力和综合实力。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招商引资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为吸引内外资本进入本地,促进经济增长而实施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

通过招商引资,可以引进外来投资、技术、人才和市场等要素资源,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一、财税优惠政策1.减免企业所得税:对于符合条件的招商引资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的政策。

通常会在企业创业初期实施税收优惠,逐渐递减,鼓励企业持续发展。

2.优惠税率政策:对于特定行业或特定区域的招商引资项目,可以享受较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3.增值税退税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可以减免或退还增值税,降低企业成本,提升竞争力。

二、用地优惠政策1.用地补贴政策:对于招商引资项目的用地,可以给予一定的补贴,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补贴形式可以是现金补贴或者租金减免。

2.用地招商优先权:对于符合条件的招商引资项目,优先给予用地供应,保证企业用地需求。

三、资金支持政策1.贷款贴息政策:对于招商引资项目,可以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支持,减轻企业融资成本,促进企业发展。

2.风险补偿基金:为鼓励招商引资,可以设立专门的风险补偿基金,用于担保招商引资项目的风险,提高投资者信心。

3.资金补贴政策:对于新设立的企业或扩大产能的企业,可以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降低企业创业和发展的成本。

四、人才引进优惠政策1.人才补贴政策: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技术技能人才,可以给予一定的人才补贴,吸引人才来本地发展。

2.子女就学政策:对于招商引资项目的高层次人才,可以为其子女提供免费或优惠的教育资源,提高人才留住率。

五、市场准入优惠政策1.简化办事程序:对于招商引资项目,可以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办事时间,提高企业投资的便利化程度。

2.优先采购政策:对于本地招商引资项目,可以给予优先采购政策,提高企业产品的销路。

3.准入门槛降低:对于招商引资项目,可以降低相关的准入门槛,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吸引更多的项目入驻。

总之,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是国家或地方政府为吸引投资者来本地投资的重要手段。

某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模版

某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模版

xx招商引资优惠政策(xx〔2014〕16号)为进一步扩大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外来投资者来淮投资兴业,促进城市转型和产业升级,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淮北实际,制定本政策。

第一条新办生产性工业、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项目,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前两年按实缴税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的100%、第3年至第5年按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财政奖励。

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现代服务业项目,自建成运营之日起,前两年按实缴税收(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或“营改增”政策改征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第3年至第5年按地方留成部分的25%给予财政奖励。

投资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入园工业企业,完成协议约定的固定资产投资、达到省市规定的投资强度并及时按标准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前两年由受益财政按企业实际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全额给予奖励;企业在约定的时间内达到省市规定亩均税收的,受益财政再给予企业连续三年的实际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50%的奖励。

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上述项目,财政奖励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

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总部经济项目,前5年按实缴税收(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70%给予财政奖励;自第6年开始,每年按实缴税收(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财政奖励。

第二条收购、兼并、投资改造现有国有企业的,扣除原企业前3年应缴税收平均数后,新增税收(仅包括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部分按第一条执行。

第三条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第四条投资四星级以上(含四星级)宾馆、4A级以上(含4A 级)风景区、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会展中心、建筑面积2 万平方米以上的综合购物中心(自持物业、统一经营)和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物流项目,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两年内建成运营的,经考核验收后,市政府给予土地出让净收益额40%的财政奖励。

xx镇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xx镇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xx镇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尊敬的投资者:
一、对于土地使用:
1.对于符合招商引资项目的用地,我们将按照市场价支付土地使用费,并根据投资规模和效益给予相应的减免。

2.对于大型项目,我们将优先提供土地供应,并协助项目开展土地调
查和报告。

二、财税优惠:
1.对于新引进的投资项目,我们将给予相应税收优惠政策,如减免企
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2.对于引进的高科技项目,我们将给予更多的税收优惠,如全额减免
企业所得税。

3.对于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项目的投资者,我们将按照
实际投资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助。

三、资金扶持:
1.对于创新型企业,我们将为其提供风险投资和创新基金的支持。

2.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我们将为其提供低息贷款,并给予贷款期限
的灵活安排。

3.对于提供带动产业发展的项目,我们将为其提供一定比例的股权投资。

四、人才支持:
1.对于引进的投资项目,我们将通过人才引进计划,给予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支持。

2.对于投资项目中重要职位的人才,在薪资待遇、住房和子女教育等方面将提供优先支持。

五、企业服务:
1.我们将为投资者提供一站式服务,帮助解决企业注册、土地审批、工商税务等方面的问题。

最后,我们也希望投资者能够遵守相关法规和政策,不得从事违法和不道德的行为。

我们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一个公平、开放、透明的投资环境。

谢谢您对xx镇的关注和支持!。

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contents •招商引资概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意义和作用•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具体措施•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实施效果•成功案例分析•未来展望与总结目录01招商引资是指地方政府或相关机构通过提供各种优惠政策,吸引外来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招商引资是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动地方产业升级、提高就业率、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

招商引资的定义招商引资的重要性招商引资的历史与发展中国古代的招商引资活动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当时各国之间通过贸易、手工业等方式进行经济交流与合作。

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府开始大规模的招商引资活动,以引进外资、促进经济发展。

随着经济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加速,招商引资已经成为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各种招商引资政策也日益完善和多样化。

01吸引优质企业落户030201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引入高附加值企业,可以提升整个产业链的水平,增加地方经济收益。

提升产业链水平促进产业协同发展提高居民收入水平随着就业率的提升,居民的收入水平也将得到提高,促进地方消费和经济发展。

提供更多就业岗位随着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实施,将吸引更多企业入驻,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增加人才吸引力通过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良好的发展前景,吸引更多人才来到地方,推动地方的创新和发展。

提升地方就业率01税收优惠土地优惠土地购置优惠土地使用权长期稳定土地租赁优惠03研发补贴财政补贴01新兴产业补贴02就业补贴1金融支持23政府向企业提供低息贷款,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低息贷款政府向符合特定条件的企业提供无抵押贷款,以解决企业的融资难题。

无抵押贷款政府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以提高企业的融资能力。

担保支持技术创新支持技术创新资金支持政府对符合特定条件的企业的科技创新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以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

技术引进支持政府对符合特定条件的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给予一定的支持,以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畜牧业综合开发及其产品深加工。

特别是建设良种牛羊繁育基地,生物工程技术开发,乳品加工及保鲜、包装的投资者。

建议制定如下优惠政策:1、自生产经营之日起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车船使用税和房产税;期满后在一定期间内,按减收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建设期内免征土地使用税。

2、投资兴办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龙头企业,加工、销售国家规定的农副产品,增值税税率按13%征收。

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和在自治区境内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初级加工品,免征增值税。

3、享受以下土地优惠政策:(1)投资者按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除外),经营期在20年以上的,自企业取得使用权之日起,免征5 年土地收益金,第六年至第十年免缴50%的土地收益金。

(2)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经营期在20年以上的,可免缴25%的土地出让金;经营期在30年以上的,免缴30%的土地出让金。

使用城镇规划区外的非宜农荒地、荒山的,免缴土地出让金。

(3)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后可依法转让、出租或抵押;以行政手段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补办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后,也可依法转让、出租或抵押。

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投资者,还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扣除政策优惠部分)创办新企业。

(4)投资者以出让方式或以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或租赁期限届满后需要续期使用土地的,可以优先续期使用土地.(5)对标准化厂房建设配套费实行优惠。

对利用新增建设用地建设多层标准化厂房的建设配套费,一层全额征收,二层减半征收,三层以上免征;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设多层标准化厂房的,免征建设配套费,将原有单层厂房改建成多层标准化厂房的,不再增缴建设配套费。

4、对投资兴办成规模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的,用电价格按农业用电执行,并积极帮助申请省畜牧业扶持资金。

5、投资建设优质粮食加工基地、优质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优质林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的,优先帮助申请省农业结构调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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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吸引外来投资者到我区投资兴业,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优惠政策。

第二条:本优惠政策适用于外来投资者(包括驻区中央、省属单位),在我区行政区域内投资兴建的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在地方缴纳流转税和所得税的独立核算企业,以及投资建设的地方基础设施、农业和社会事业项目。

第三条:财政扶持政策(一)新办生产性的外来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自投产之日起,前两年由地方政府按企业实际上缴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采用先缴后返的形式全额返回,作为政府无偿扶持企业资金,后三年按50%返回作为政府无偿扶持企业资金;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3000万元的,自投产之日起,前两年按企业实际上缴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的75%返回,作为政府无偿扶持企业资金,后三年按25%返回阼为政府无偿扶持企业资金,固定资产投资在500—1000万元的,自投产之日起,前两年按企业实际上缴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的60%返回,作为政府无偿扶持企业资金;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下的,自投产之日起,三年内按企业实际上缴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的50%返回,作为政府无偿扶持企业资金。

(二)新办生产性企业,自盈利之日起,前三年由地方政府按企业实际上缴所得税,采用先缴后返的形式全额返回,作为政府无偿扶持企业资金,后两年按50%返回作为政府无偿扶持企业资金。

(三)投资改造工业企业的,扣除原企业上年上缴税收基数后,按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中的外来投资基数的比例,享受(一)(二)款规定的优惠政策。

(四)新办旅游业、商业和饮食服务业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盈利之日起,第一年由地方政府按企业实际上缴所得税,采用先缴后返的形式全额返回,作为政府无偿扶持企业资金,后三年按50%返回作为政府无偿扶持企业资金。

(五)投资建设水利、交通、城市公用设施的,从获利年度起,前三年由地方政府按企业实际上缴所得税,采用先缴后返的形式全额返回,作为政府无偿扶持企业资金。

后五年按50%返回作为政府无偿扶持企业资金。

(六)投资从事农、林、牧、渔业的,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在三至五年内,按从事经营者实际上缴农业税、农林特产税的数额,采用先缴后返的形式全额返回,作为政府无偿扶持企业的资金。

(七)全额收购亏损企业可享受前列条款规定的政府无偿扶持企业资金的优惠政策。

第四条:收费优惠政策(一)投资新建项目,办理相关手续时,各种证照除收工本费和代省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外,免收其它行政事业性收费。

免予收费项目:办理建设项目审批,不收费;办理验资,免收验资费;办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免收手续费;办理营业执照、纳税登记,免收登记费、工本费;到金融机构开立帐户和办理贷款证、支现证,免收——切有关费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免收产权登记费;办理卫生许可证,免收登记费、审查费、办证费、工本费、监测费;要求卫生防疫检疫,免收防疫检疫费;要求动植物检疫,免收检疫费;办理暂住证,免收暂住费;除商业、饮食、服务、修理、娱乐业外,申请广播、刊载、播放广告,30日内免收广告费;进行金融、环保、卫生、价格、法律等咨询,免收咨询费。

(二)兴办外来投资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三年内除水资源费、环保排污费、超标排污费以及代省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外,享受(一)款“免予收费项目”。

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最低标准执行。

(三)对所有涉及外来投资企业的收费项目,除国家、省有明确规定和前列条款有规定的均按低限征收。

第五条:用地优惠政策(一)外来企业用地,可以通过出让、租赁、入股、划拨等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土地审批手续由地方政府部门负责办理。

土地出让期可按国家规定的最高期限办理。

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期限内,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允许依法转让、出租、抵押、赠予和继承,也可作为合资、合作条件,也可视为投资作价入股。

使用期满后,使用者可优先续期,并办理续期相关手续。

(二)新建工业项目,符合国家颁布的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土地出让金除上缴国家和省里的部分外,地方政府受益部分按比例先缴后返,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全部返还,1000万元以下的返还80%,作为政府扶持企业资金。

(三)利用区内企业场地投资兴办企业的,如原企业场地属行政划拨的,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时,在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收益部分中可采用先缴后返的形式,返回80%,作为政府扶持企业资金。

(四)土地出让金可采用分期缴纳的办法,一次缴纳的可再优惠。

(五)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的,农、林、牧、渔开发性项目,开发利用滩涂或者改造利用废弃土地的项目,开发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教育、文化、科学技术、卫生、环境保护、体育等项目,可采取行政划拨的方式提供用地。

(六)对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地方政府要本着以资源换资本,大引进促进大开发的原则,积极办理审批手续,为企业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务。

第六条:引进人才优惠政策(一)引进我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方面急需的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生(不含后续学历)来区内工作的,直接执行定级工资标准;硕士生(纳入国民教育以内)来本区内工作的,其档案工资可以向上浮动2级;博士生、博士后来区内工作的,其档案工资可以向上浮动4级。

工作满五年后,浮动工资转为固定工资。

(二)引进人才到本区内企业工作的,实际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沿海开放城市同类人员的报酬水平,由双方商定。

(三)各类人才来本区创办、领办非私营企业,使企业连续2年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由受益企业给予奖励;贡献特别突出的受益企业给予重奖。

创办私营企业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者,由政府负责返还该企业当年上缴所得税留成部分的50%作为奖励。

(四)对于调入本区内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学科带头人或者携带重要科技成果的急需人才,由用人单位优先提供住房和足够的安家费,并自主给予优厚待遇。

第七条:引进技术优惠政策对于引进高新科技项目或具有明显推广利用价值的专利技术项目者,由主管部门认定,从项目投产获利年度起,地方政府连续三年按企业每年新增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用先缴后返的形式全额返回企业,用于对项目引进人或企业的奖励。

第八条:户管优惠政策(一)凡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到位10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经本人申请,可为本人、配偶、子女和父母一次性办理城镇居民户口,除工本费外免收其它费用。

(二)凡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到位100万元以上的外来企业所雇的大专以上或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可享受上一款优惠政策。

第九条:金融优惠政策(一)外来投资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只要符合国家信贷政策和贷款条件,在金融机构资金允许的条件下,及时给予处理。

(二)外来投资企业在开立帐户的金融机构提取现金,只要用途合理,如实进行报备,给予方便。

第十条:其他优惠政策(一)外来投资者兴办的各类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自行决定用工方式、职工工资福利待遇。

(二)外来投资者兴办企业的固定资产,经有关部门批准可实行加速折旧。

(三)外来投资企业聘用的当地大专以上或中级职称以上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可保留原身份、工资、待遇、编制,三年后愿意回单位工作的,可返回继续工作。

(四)外来投资者的子女在就业方面与本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在入托、就学等方面尊重投资者的选择,及时予以安排。

(五)外来投资企业所需的水、电、气、热、运输、通讯条件等,有关部门优先安排,收费标准按本地企业的最低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提供优质服务(一)项目审批,凡前期资料手续齐备的,在收到符合条件文件、资料后,一般要求在三天内批复。

,(二)对环保审批、用地及建设规划手续、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在收到企业报送的符合要求的文件、资料之日起,所有手续三天以内办理。

(三)对需报省、中央有关部门审批的,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协同项目投资者申报。

(四)对本区经济发展有较大影响的,规模大、投资多的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第十二条:有关政策兑现程序地方财政扶持政策的兑现,由纳税人申报,税务部门出具证明,地方政府招商办认定,财政部门审核办理;收费政策的兑现,由地方政府招商办出具证明,有关部门负责办理;户管政策的兑现由地方政府招商办出具证明,公安部门负责办理有关手续;人才、技术、政策的兑现,由地区招商办会同地县(市)两级人事、科技等有关部门共同考核认定,招商办出具证明,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第十三条:为了鼓励外来投资者和引进人及地方政府招商部门的招商引资积极性,地方政府财政将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和招商引资经费并列入年度预算。

第十四条:本政策有关条款涉及到的地方政府是指吕梁地区行政公署、县(市)人民政府。

第十五条:本政策由吕梁地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吸引更多的国内外资金、技术开发建设光山,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招商引资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优惠政策:一、土地优惠政策1、凡来我县投资开发的国内外客商,使用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按照“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可在国家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优先安排使用存量土地。

2、凡来我县投资兴建大型或较大型标志性建筑,且符合城市建设规划的,可采取特殊政策,在指定地点无偿提供相应的土地。

3、凡来我县投资兴办商贸、旅游和土地连片开发的,免交土地出让金。

4、凡来我县全部捐资从事文化、教育、医院、公路和其它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社会公益事业,按行政划拨方式优先安排使用相应的土地;部分捐资、合资的,享受土地优惠价格。

5、凡来我县投资从事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以及高新技术项目(省级以上),按照土地审批权限经批准后,采用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可执行最低地价,一次性支付全部出让金有困难的,可先付总额的40%,其余部分可在2年内分期付完;也可采取短期或逐年租赁的办法使用土地。

二、税收优惠政策6、国外客商和港、澳、台胞兴办的生产性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自开始获利年度起,前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属于先进技术的企业,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以按税法规定的税率延长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等额奖励给投资方;第6年至第10年地方财政秘得部分减半奖励给投资方。

固定资产投资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经营期10年以上,年纳税1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生产性企业,增值税依率计征,地方所得部分,前3年等额奖励给该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

7、国内客商固定资产投资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经营期10年以上,年纳税1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生产性企业,自开始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依率计征,地方所得部分,前2年全额奖励,第3年至第5年减半奖励给该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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