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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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监理实施细则

电力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总体概况

1.2 电力工程概况

新建35kv***电力线路一条,为****等负荷供电。

1.3 工程围

2 监理围及重点

2.1监理工作围

由我监理标段管的35kv***电力线路工程为***KM,,35kv 电源电缆线路0.3KM。

2.2监理工作重点

从本监理标段电力工程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以下工程是本标段电力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的控制重点:

⑴电力隐蔽工程的安全、质量控制;

⑵35KV电力线路跨越***国道施工;

⑶***地段的电力工程施工。

3 监理工作的目标

根据招标文件、《监理大纲》及《监理合同》的要求,遵循“严格公正、科学、质量第一、全面监理”的工作方针,认真履行《监理合同》,通过目标规划、动态控制和风险管理,与委托人、承包人及工程建设有关单位的密切合作,努

力实现以下目标。

3.1 质量目标

确保全部工程达到国家和***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确保实现全线创优规划。杜绝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和一级一般质量事故。

3.2 工期目标

按委托人的工期要求,本监理标段进度总目标为:35KV***电力线路及其相关工程于**年**月***日完工。

3.3 投资目标

按施工标段SK标的《施工承发包合同》的合同总价作为投资控制目标。确保不突破(合理变更设计除外)。严格工程计量、控制工程变更、尽量避免索赔,使投资力争控制在施工合同价以。

3.4 安全目标

杜绝行车险性及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杜绝人身伤亡及设备重大、大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

3.5 合同管理目标

全面、准确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督促承包人履行《施工承发包合同》,及时纠正合同执行中的偏差,防止出现违约行为,及时、依法、公正地处理合同争议,保证合同正常履行。

3.6 信息管理目标

建立信息管理系统,掌握和正确运用信息管理的手段,充分利用计算机管理系统,做到信息系统畅通,及时、准确、迅速、全面地传递工程建设的各类信息,组织均衡生产,确保安全、质量和工期。

具体方法:①认真做好信息资料的建立和归档管理;②制订资料管理制度;③收集、分析、整理、反馈信息资料。

3.7 组织协调目标

以总监理工程师为主,对协调好监理组织部人员之间、各专业之间、各监理分站之间的分工、协作;对外根据监理合同及其他建设工程合同,独立、公正、公平地协调好建设、设计、承包人及各施工专业等方方面面的关系;做好经委托人授权的其他方面的协调工作。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以实现工程的预定目标。

4 电力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4.1 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有允许偏差的抽查点,除有专门要求外,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4.2 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4.3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部工程所含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电气设备、接地装置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4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有关标准、规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4.5 当检验批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经返工重做的或更换构配件、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检验。

2.当检验批的试块、试件强度不能满足要求时,经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弹道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4.6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

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5 电力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5.1 检验批应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等进行验收。监理单位对全部主控项目进行检查。

5.2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5.3 分部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综合自动化系统调试、远动系统调试等分部工程进行验收时,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参加。

5.4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单位工程验收报告。

5.5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铁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监督部门协调处理。

6 电力工程实施细则

6.1架空线路6.1.1架空线路工程监理工作流程图

6.1.2施工前准备工作质量控制

6.1.2.1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承包单位赴现场核对设计文件,参加技术交底。主要工作容:

1.熟悉设计文件,核对施工图纸;

2.了解现场地形、地貌、水文和地质条件;

3.掌握设计中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及新工艺及新设备;

4.掌握设计标准及其安装结构的质量要求。

6.1.2.2 监理单位审核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重点检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合理性、可行性。

6.1.2.3 检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设备、人员进场情况及施工准备工作。

6.1.2.4 审查单位工程开工报告,报建设单位审批。

6.1.3 杆塔基坑及基础

6.1.3.1 杆塔基坑及基础的测量

按照设计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现场交桩资料进行定测,并对下列项目进行检查:

1.直线杆顺线路方向位移,35KV架空线路不超过设计档距的1%;10KV及以上不应超过设计档距的3%;直线杆横线路方向位移不应超过50mm。

2.转角杆、分支杆的横线路、顺线路方向的位移均不超过50mm。

6.1.3.2 杆塔基坑及基础的开挖

1.电杆基坑坑形应满足电杆组立和基础混凝土浇注施工的需要。

2.基坑的地质条件应符合设计要求。

3.检查野外施工是否执行环境保护法规,保护生态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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