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月报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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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月报编制规定
监理月报是项目监理部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存在问题每月以书面的格式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报告工作。为指导项目监理部编制监理月报,特制定本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监理月报的内容、格式和审批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项目监理月报的编制,对建设单位有特殊格式要求的项目,应尽量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监理表式汇总
监理服务查验控制程序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设计文件编制基本规定
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编制规定
3 职责
3.1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并批准监理月报。
3.2 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
4 工作程序
4.1 编制程序
4.1.1 监理月每月编制一次,由项目总监理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
4.1.2 监理月报完成初稿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审核应按执行,形成《监理服务成果审查记录表》(格式见《监理服务查验控制程序》的附录A)。当审核提出的问题纠正关闭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签署,并加盖项目监理部印章后报送。
4.1.3 经批准的监理月报于次月10日前报送监理公司,并按项目规定的时间报送建设单位。
4.2 编制内容
4.2.1 监理月报编制的内容主要应反映以下信息:
a)月报所陈述的问题仅指已存在的或将对工程费用、质量及工期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事件,报告使建设单位及监理公司能对工程现状有一个比较清晰的了解;
b)报告书中对进度比原定计划落后的工程和细目,应说
明延迟的原因以及为挽回这种局面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措施;
c)月报还应报告承包单位主要职责和监理工程师职员的变动情况及已完成的主要工程分项和细目等。
4.2.2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的要求,监理月报的主要内容及章节编排一般要求见表1。监理月报中所使用的有关表格的格式见《监理表式汇总》。
表1 监理月报的章节及内容要求表
4.3 编制格式要求
4.3.1 封面,由工程名称、文件名称(监理月报)、编号(总期数)、年度、月份、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签署、编制单位(长沙有色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项目监理部)、编制日期等信息组成。其格式见附录A(资料性附录)。
4.3.2 正文部分的各页包括页眉、正文内容、页脚待信息。
a)页眉,由工程名(左部)、文件名(监理月报)(右部)和页眉线组成;
b)正文的层次、文字、数量、计量单位、符号、表格、插图、公式等的编写;
c)页脚,由“××××年××月”(左部)写,插入页码(右部)组成,起始页码(第一页)为正文首页。
d)正文页的页面排版要求同《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规定》的规定。
正文页的格式见附录B(资料性附录)。
5 记录
a)《监理服务成果审查记录表》。
附录A(资料性附录)
监理月报封面格式
附录B(资料性附录)监理月报正文页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