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中国林业产业协会更名为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的批复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民政部关于中国林业产业协会更名为中国林业产业联

合会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民政部

•【公布日期】2010.12.06

•【文号】民函[2010]296号

•【施行日期】2010.12.0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

正文

民政部关于中国林业产业协会更名为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的

批复

(民函〔2010〕296号)

中国林业产业协会:

你会关于更名为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决定准予你会更名为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

你会更名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我部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为维护行业秩序、推动林产行业持续快速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六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