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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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一、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
1.负责建立健全校委、校行政办公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2.负责协调各部门、各二级学院的工作关系及有关事宜,督促落实上级和学校重要决策、会议、文件和通知精神;
3.负责上下级公文的收发、处理、批办、传阅、归档等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各二级学院的公文处理;
4.负责委会、校长办公会、政联席会等的组织、记录和协调落实工作;
5.负责学校档案、机要、保密、信息公开等工作;
6.负责学校内外联系、沟通与协调,开展对外联络,做好重要来宾的接待工作;
7.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好来访事项处理和督办工作;
8.负责校委、校纪委、校行政印章和介绍信的管理、使用及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公章刻制的审核和登记等工作;
9.负责全校性材料的收集、汇总、审核、上报和下发等工作,起草学校重要文件和领导重要讲话;
10.负责“五星联盟”的协调工作;
11.负责学校公用会议室(厅)的管理工作;
12.完成校委、校行政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委组织部(统战部)
1.负责建立健全学校组织、统战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2.负责学校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基层组织建设;
3.负责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和培养工作;
4.负责后备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工作;
5.负责协助上级组织对学校领导班子和个人考核工作;
6.负责组织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填写、上报和审查等工作;
7.负责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小高地等高层次人才平台建设工作;
8.负责内评优评先及表彰工作;
9.负责学校校建设与管理工作;
10.负责贯彻落实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协助做好民主派组织建设和组织发展工作;
11.负责做好各民主派和无派人士、海外归国留学人士组织协调、交流沟通、社会服务和管理工作;
12.负责民族、宗教与港澳台侨工作,做好侨属、台属事务协调和管理工作;
13.协助做好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使用工作;
14.完成校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委宣传部
1.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宣传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2.
负责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学校宣传思想工作规划及计划;
3.负责委中心组学习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组织教职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形势与政策教育和普法学习;
4.负责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与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对外宣传工作,学校网络信息管理及舆情监控;
6.负责学校重大活动的宣传氛围营造及宣传报道工作, 负责学校各类宣传阵地,报告会、讲座、论坛等活动和宣传资料的规范化管理;
7.负责学校网站、微信平台的管理工作;
8.负责师德师风建设;
9.完成校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1.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学生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2.负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学风建设工作;
3.负责学生迎新、毕业生离校, 学生各类评奖评优, 违纪学生处理和学生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4.负责学生公寓管理;
5.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6.负责学生生涯规划发展和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
7.负责学生资助工作;
8.负责学工队伍建设工作,做好业务培训与管理工作;
9.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各二级学院做好学生工作;
10.协助做好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11.完成校委、校行政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武装部(保卫处)
1.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保卫相关规章制度;
2.负责武装动员、国防教育、征兵入伍及新生军训工作;
3.负责学校安全维稳、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教育工作;
4.负责校园交通秩序管理;
5.负责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6.负责学校消防管理,维护消防设施;
7.负责学校监控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8.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做好师生员工的户籍、校内暂住人口及其他外来人员的管理工作;
9.完成校委、校行政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纪检监察室
1.负责建立健全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维护章、纪,对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协助校委和纪委加强风廉政建设,开展风纪和廉政教育,抓好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的落实;
3.负责受理对组织和个人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对违规违纪案件的调查审理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
4.受理员对处分的申诉;
5.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对干部选拔任用及廉政情况、基本建设项目和大宗商品采购的招投标、经费使用与管理、奖助学金评定与发放、国有资产管理、招生就业等进行重点监督;
6.完成校委、校行政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工会
1.负责建立健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及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机制及规范化制度。
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依照工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能,不断完善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推进依法治校;
3.加强校工会自身建设和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做好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4.负责教职工申诉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参与协调劳动关系, 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为教职工排忧解难办实事;
5.协助开展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动员和组织教职工投身学校改和发展,不断丰富和活跃校园文化体育活动,加强职工之家建设;
6.做好教职工工会集体福利,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
7.按照相关规定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8.负责学校计划生育工作;
9.负责指导协调学校教职工住宅区业主委员会工作。
10.完成校委、校行政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团委
1.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共青团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2.负责开展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负责共青团组织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全校团员青年开展各项活动;
5.负责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6.协助组织开展建带团建活动,负责做好“推优”工作;
7.负责指导、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
8.负责学生的素质拓展及认证工作;
9.协助开展学生创新创业活动;
10.完成校委、校行政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人事处
1.负责建立健全学校人事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2.负责学校机构设置和编制核定,以及各类各级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
3.负责人才招聘、人员聘用和教职工的流动调配工作;
4.负责各类人员编制、用人计划的申报和使用工作;
5.负责科级干部的选拔、聘任、考核和管理工作;
6.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7.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的组织工作;
8.
负责教职工校外学习、进修、挂职等工作的选拔、审批、考核及管理工作,外校教师来校进修、跟班学习等工作;
9.负责开展各种教师能力提升工程,组织各类培训、讲座和教师能力提升相关活动、大赛;负责选派教师赴国(境)内外培训、高校研修和企业实践;负责各类教师培养工程对象的选拔、推荐与培养、考核工作;
10.负责教职工的年度考核以及评优,每月考勤汇总、请销假工作、探亲路费核定、绩效分配和审核工作;
11.负责教职工工资、津贴及奖酬金、福利费的管理,教职工“五险一金”的审批及缴费月(年)计算编制工作;
12. 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辞职、离职工作和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13. 完成校委、校行政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审计室
1.贯彻执行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拟订学校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校内各部门(单位)与财务收支相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和监督工作,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3.负责对委托审计业务进行复核;
4.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5.负责配合做好上级审计部门对本校的各项审计工作,完成上级审计部门布置的审计任务;
6.负责对基建工程进行全过程审计监督,组织对基建工程
建设项目进行预决算审计;
7.完成校委、校行政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发展规划处
1.负责制定学校改和发展的战略、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并对规划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负责学科建设工作;
3.组织协调学校重大专项的申报、审核及实施工作;
4.负责制定学校教育教学评估工作规划、评估体系和评估标准,协调开展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监控与评估工作;
5.负责学校综合统计、分析、上报及信息发布;
6.负责组织撰写和定期发布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研究和跟踪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现状与发展趋势和本校教育发展状况,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7.完成校委、校行政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教务处
1.负责建立健全学校教学相关规章制度;
2.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开展教学工作日常管理、监督与基本建设工作;
3.负责组织学校各专业教学计划、各课程教学大纲和相关教学文件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4.负责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委员会有关工作;
5.负责学生申诉委员会办公室管理工作;
6.负责全校教育教学改的组织、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成果培育和建设;
7.负责学校教学场所、标准化考场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教学仪器设备采购计划和审批;
8.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的审核工作;
9.负责招生工作;
10.负责学校实验实训室的统筹和管理工作,学生实习实训的组织协调工作;
11.完成校委、校行政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科技处(含学报编辑部)
(一)科技处
1.负责建立健全学校科研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科研工作相关计划;
2.负责做好各级各类横纵向科研项目的申报、实施、监督检查,校级科技成果的鉴定、验收、评审等工作;
3.负责科技平台的组织申报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
4.负责校级科研机构的申报审查及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科技发展情况的调研、科技信息的处理、年度科研工作量的审核、科研工作的总结和奖励工作;
6.负责组织和管理学校的学术交流活动和科普工作,分管XX旅院科协及社会科学联合会,负责对校内单位与人员参会国内外学术团体、协会活动开展监督和管理工作;
7.负责校学术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
8.协助做好科研物资和科研经费的管理工作;
9.完成校委、校行政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学报编辑部
1.负责做好学报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做好学报稿件接收、审核、送审工作;
3.负责按期编辑、校对、出版、发行学报工作;
4.负责收阅、处理读者、作者来信;
5.负责与国内期刊的联系和交流与合作工作;
6.完成校委、校行政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校企合作处(创新创业学院)
1.负责建立健全校办企业管理和校企合作相关规章制度;
2.负责校办企业、理事会的管理工作;
3.负责产教平台、职业教育集团、行业协会等建设及管理工作;
4.负责校友会管理工作;
5. 负责组织和管理校企、校政合作和社会服务;
6. 负责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与创新实践;
7. 完成校委、校行政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财务处
1.负责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相关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
2.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学校的财务预算和决算,监督检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预算执行情况;
3.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综合财务计划;
4.负责定期检查和汇报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及财务管理工作情况;
5.负责管理、筹集、调度学校各项资金工作;
6.负责各项支出的审核工作;
7.负责工资及其他酬劳的发放、“五险一金”的交纳工作;
8.负责财务资料的整理和保管工作;
9.负责代理校办企业的财务核算工作;
10.完成校委、校行政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后勤管理处
1.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后勤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2.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年度计划,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立项、报审、报建和施工管理工作;
3.协助办理房屋有关手续等工作;
4.负责学校食堂管理和餐饮服务保障、学生公寓环境卫生和设施维护等后勤服务工作;
5.负责医疗卫生、卫生疾病防控、医疗保健工作,开展师生员工的卫生保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校园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工作;
7.负责学校水电、房屋、公共设施的维修和管理工作;
8.负责旅苑景区相关管理工作;
9.完成校委、校行政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国有资产管理处
1.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2.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采购、招标、验收和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公有住房的分配和管理,办理房屋产权证有关手续等工作;
4.负责有关货物、服务采购合同的签订,对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
5.负责固定资产、行政办公设备的计划、预算、配置、管理和处置等工作;
6.负责年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统计上报工作;
7.完成校委、校行政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八、国际交流处(国际教育交流学院)
1.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外事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2.负责制定学校外事工作规划,协助处理学校涉外事务及涉外活动;
3.负责学校各级人员因公出国(境)访问、进修、留学、任教、工作、学术科研合作及参加学术会议,国(境)外有关人员和团体来访的报批手续;
4.负责与国际组织、机构、国(境)外高校合作协议的分解、落实和督办工作,指导和统筹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对外交
往活动;
5.负责安排、接待来校访问的外宾和港澳台友人;
6.负责外专外教的聘请、审核与报批工作,核定发放外专外教工资,指导和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外专外教的管理工作;
7.负责学生出国(境)留学和实习就业的咨询与相关手续办理工作,开发与实施学校学生长短期国际交流工作;
8.负责留学生招生、教育和管理工作;
9.开展各类国际培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开展国际化特色专业建设工作;
10.完成校委、校行政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九、二级学院
1. 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运行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2. 负责执行各项方针政策,做好建工作;
3. 负责研究制定本学院教学、科研、学生工作、学科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成。
4. 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
5. 负责学风和校园文化建设;
6. 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实习就业工作,协助做好留学生相关工作;
7. 负责做好专业实训室及专业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8. 负责教工业务考核、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表彰奖励、职称评聘和科级干部的选拔推荐工作;
9. 完成校委、校行政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一)基础教学部
1. 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运行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2. 负责执行各项方针政策,做好建工作;
3. 负责全校公共基础课的教学和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校公共基础课教学、科研、学科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研究和建设工作;
4. 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
5. 负责体育器材、专业设备及体育场馆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6. 负责教工业务考核、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表彰奖励、职称评聘和科级干部的选拔推荐工作;
7. 负责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8. 完成校委、校行政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1. 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运行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2. 负责执行各项方针政策,做好建工作;
3. 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和政府有关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院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及教学改工作,研究制定全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学科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研究和建设工作;
4. 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
5. 参与指导学生社团和第二课堂活动,做好学生社会服务
工作,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6. 负责教工业务考核、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表彰奖励、职称评聘和科级干部的选拔推荐工作;
7. 完成校委、校行政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一、大学外语部
1. 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运行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2. 负责执行各项方针政策,做好建工作;
3. 负责全校大学外语课的教学和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校大学外语课教学、科研、学科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研究和建设工作;
4. 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
5. 负责组织和指导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各类英语竞赛;
6. 负责教工业务考核、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表彰奖励、职称评聘和科级干部的选拔推荐工作;
7. 完成校委、校行政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二、图书馆
1.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图书馆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2.负责制定学校文献信息资源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各类文献的采集、交换,整序加工和管理工作;
4.负责开展文献信息资源的流通阅览工作;
5.负责开展用户教育、读者辅导和协调学校文献信息工作;
6.负责图书馆自动化、数字化建设;
1.负责开展馆际合作工作;
2.负责校园阅读推广工作;
3.完成校委、校行政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三、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1.负责建立健全学校信息化工作相关规章制度,编制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网络宣传技术保障等工作;
3.负责校园网络的规划、建设、管理与维护工作;
4.负责计算机基础教学实验室、多媒体及语言教室的建设、管理与维护工作;
5.负责学校网站系统、OA系统、标准化考场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6.负责指导各部门、各二级学院网站建设,协助做好精品课程网站建设工作;
7.负责学校大型活动、教师和学生参赛的摄像和后期制作工作;
8.协助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设备故障的判定和应急处理工作;
9.完成校委、校行政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四、继续教育培训中心(继续教育学院)
1.负责建立健全学校继续教育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制定继
续教育工作发展规划及长远目标;
2.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衔接工作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工作;
3.负责旅游行业培训工作,建设行业培训师资队伍,组建师资库;
4.负责-东盟旅游人才教育培训基地、XX旅游人才培训基地和XX中职师资培训基地的具体工作;
5.负责学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6.完成校委、校行政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五、XX旅游科学研究所
1.负责开展国内外旅游行业现状与发展趋势的调查研究工作;
2.负责围绕XX旅游产业开展旅游及相关行业的科学研究、技术咨询与社会服务工作;
3.负责承担学校安排的科研项目,结合学校旅游教育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4.负责本所科研项目的管理、经费的使用与成果初审工作;
5.完成校委、校行政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