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门及木饰面制作安装合同【范本模板】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木门及木饰面制作安装工程合同

甲方:常州昊成房地产有限公司

乙方:

常州昊成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将木门、木饰面制作安装工程委托(以下称乙方)施工,经双方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达成本合同,双方愿共同遵守。

第一条:总则

1、工程名称、内容:装饰(一~四层内木饰面及二、三、四层实木门)制作安装工程

2、建设地点:项目现场

4、承包方式:①包工包料;②包工期;③保安全;④包质量;⑤包运输(含搬运);⑥现场文明施工;⑦包安装,

本合同制作安装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严禁转包、分包.

5、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行业的有关质量技术标准和厂家自身的质量技术优良标准,力学性能及外观质量必须符合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6、工程期限:合同签订后且甲方付款首批款项后40天内乙方安装完成.

7、结算方式和合同金额:

●本合同按固定单价结算,单价不受其他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调整。

●其中单开门为1600元一樘含门套,双开门为3200元一樘含门套。哑口套()元/米。

●木饰面为()元/平方米(平板).

木门上所用五金件不包含在内,由甲方根据乙方所开的五金件清单自行采购。

合同金额暂定:元()

●其中木门暂定金额()元,木饰面暂定金额为()元。

●最后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第二条:施工准备

1、甲方负责协调总包单位提供安装所必需的三线基准、垂直运输、施工用电.

2、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提供门窗的产品制作标准、尺寸参考标准、安装标准和验收标准,并进行现场洞口实测,乙方对实测洞口尺寸负有检验、复核责任。

3、乙方应提供产品面层(可以为小样)报甲方认定通过后封样,作为产品验收依据之一。

4、乙方应于开工前五日向甲方提交如下资料,待甲方审批:

(1)施工组织管理机构、现场管理人员名单(2)施工总进度计划

(3)施工组织及技术方案(4)质量保证措施及体系(5)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经甲方审核调整后的施工计划,须加盖乙方公章。乙方应严格执行此施工计划,甲方以此作为考核标准以及付款依据。甲方认为工期完成较紧,有权要求乙方加班施工,且不考虑

相关赶工费用。

5、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马上在现场甲方指定区域做一段或者一部分实样供甲方看样。

第三条:工程材料

1、本主要工程材料要求如下:

●木门为实木复合门,其中木皮树种必须为“巴西花梨”,颜色根据小样颜色、木门

中必须有钢衬、且面板厚度必须为();

●木饰面为复合平板木饰面,其中木皮树种必须为“巴西花梨”,面板厚度必须为().

2、乙方采用的材料均须有原出厂证明和质量证书,且乙方保证材料的质量、规格.如果用于本工程的材料与图纸和合同的要求不符,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也不可将其使用在本工程,否则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影响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四条:甲乙方代表

甲方委派王君为甲方驻工地代表,乙方委派谢栋梁、潘守仁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共同履行合同的各项规定,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及其他事宜。

第五条:工程质量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

1、制作安装工程的质量必须同时达到现行国家、行业质量技术标准和乙方提供的加工施工质量标准。乙方必须严格按此质量标准组织施工,健全质量检验制度,设立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体系,建立一整套自检、互检、交接制度、测试、材料试验等管理制度。

2、乙方必须选派富有类似工程经验的人员任项目经理,选派专业技术负责人、专职质量检查员,在现场进行管理。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在不妨碍乙方正常施工作业的基础上,可以随时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检查.甲方有权对不符合质量要求,违反施工程序、施工操作工艺的施工,或材料不合格的,责令乙方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接到甲方公司发出的质量问题通知单后,应及时迅速整改完毕,并请甲方人员复查,复查仍不合格时,视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甲方将有权对乙方处以每次500——2000元的罚款,同时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调换现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直至甲方提出更换施工队伍,由此产生的返工费用、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须密切配合施工场区内的其它单位的配套工程、附属工程的施工,无条件服从甲方所委托的装饰总包单位的现场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

5、施工安全、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

①乙方应负责现场全部作业的安全。自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之日起,直到双方签定竣工验收单,一切的人员伤亡以及对财产(包括工程本身、设备、材料和施工机械)的损失或损坏,均由乙方承担或由责任人自行解决。

②乙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来保护现场内外环境,并避免由于其操作方法所造成的污染、噪音或其它问题而对人员或公私财产造成的损失或损害。

③现场按现行地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及甲方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要求执行。

6、乙方负责对本合同工程现场内甲方已完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有关设备、设施损坏的乙方同意按价赔偿,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修补完整。

7、本工程竣工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造成的工程成品损坏灭失由乙方与

责任方负责解决,并不得影响工期。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的设计图纸、说明、门型标准、技术标准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更改.

2、施工方案、施工图的修改变更必须经甲方确认方能有效,若乙方擅自变更,甲方将予以经济罚款,所发生的更改费用、间接损失和拖延的工期由乙方承担.

3、施工中若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乙方有义务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装饰总包公司,由甲方和设计单位及装饰公司商定后在5天内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通知,经甲方、装饰公司和乙方三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

4、乙方同意按甲方的现场签证、设计变更制度执行签证和设计变更事宜。

第七条:工程竣工验收

1、在进行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需返工或修理补做的部分,双方在验收时应议定修补措施和期限,由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修补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做出纪录,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如甲方以后提出检查时,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同时需要承担相关的费用和违约责任。

3、竣工工程验收以按合同规定的质量的标准为依据

4、竣工工程经检验合格,从验收之日起五天内乙方向装饰单位和甲方移交完毕,即三日内移交施工现场,五日内撤出全部施工人员(维修人员除外)、机械和剩余材料.

第八条:产品保修约定

1、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保修期为一年,承担使用过程中因乙方原因而

发生问题的所有责任。但非由于乙方产品或安装原因产生的欠款,乙方可以不履行保修义务。

2、保修期内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并全部承担因产品质量等乙方责任引起的维

修和更换等费用.

3 、乙方应留下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或电话,以便通知乙方进行保修.

4、乙方应保证保修的及时性,在收到甲方(包括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通知后,应及时作出反应,具体时间如下:

1)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应立即做出答复,如遇电话无法解决的问题,须派员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二日内完成由于质量问题所涉及的保修、维修项目,否则,视为认可甲方处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