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甘肃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明确项目从业单位的主要管理责任,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关于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结合甘肃省公路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指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项目法人承担建设管理的公路工程项目,包括公路工程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
公路维修改造工程及农村公路参照执行。
第三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分为前期工作和项目实施两个主要阶段。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建设程序组织开展前期工作。
公路工程设计文件得到批复后,由项目法人组织项目实施,承担建设管理职责。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管理权限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所属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应当依据职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全面履行合同约定,规范管理、科学组织,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确保项目质量、安全、环保、工期、投资等达到确定目标。
第二章监管职责第五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国家高速公路、省级高速公路、普通国道和普通省道一级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市州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普通省道二级及以下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县区政府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和管理。
经省交通运输厅授权有条件的市(州)和县(区)政府可参与高速公路、普通国道和普通省道一级公路的建设,并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
第七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项目监管权限,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主要监管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地区实际,创新建设管理模式,落实建设管理责任,改革完善建设管理制度,建立与现代工程管理相适应的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体系。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
法规名称:《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所属分类:规章发文单位:交通运输部发文时间:2015-12-08 录入单位:公路局录入时间:2016-01-11附件: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12月2日经第23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2015年12月8日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完善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等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第五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工作。
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应当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第六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或者其指定机构应当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等过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
第二章招标第七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是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项目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对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项目审批、核准部门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标。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履行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手续后,方可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招标。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陕西宝汉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汉公司)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程序,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建设工期和投资效益,实现项目管理的科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等国家、部、省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的规定,结合宝汉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宝汉公司负责所有新建和改(扩)建公路项目的建设管理与协调;由宝汉公司组建的项目管理单位是宝汉公司派出机构,代表宝汉公司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的现场管理。
第三条项目管理的目标:1、强化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2、均衡组织生产,确保建设工期;3、严格控制概算,降低建设成本;4、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5、优化设计方案,强化生态环保;6、协调征地拆迁,保障建设环境;7、严格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8、加强项目监督,抓好廉政建设。
第二章职责范围第四条宝汉公司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订宝汉公司有关公路建设管理的制度、办法;2、提出项目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方案,确定项目建设的主要目标;3、负责公路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审查申报工作;4、筹建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办理项目开工、质量监督等有关手续;5、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6、负责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的宏观管理。
下达各建设项目的进度目标任务,对各项目进度完成实施考核;组织对各项目的定期、不定期质量检查和评比;对项目的投资控制进行监督检查;7、负责宝汉公司权限范围内的工程变更设计的审核报批工作;8、负责管理、协调项目征地拆迁和建设环境保障工作;负责处理工程建设中重大征地拆迁和建设环境保障工作;9、负责处理工程建设中重大、复杂的工程技术问题;10、负责建设项目的合同签署和管理工作;11、负责建设项目资金筹措及监督管理工作;12、负责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13、负责组织、协调建设项目的竣(交)工验收工作;14、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的廉政教育,抓好廉政建设。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方案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方案一、项目概况公路工程项目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项目之一,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改善交通条件、提高交通运输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项目是一条连接城市之间的主干公路,总长度为100公里,包括桥梁、隧道、路基、路面等各个部分。
二、项目目标1. 建设一条安全、高效、绿色的主干公路,提高城市之间的交通便利性;2. 优化交通网络,促进区域发展,提高区域经济综合实力;3. 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项目建设管理方案1. 项目管理机构和责任设立项目管理办公室,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经理下设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专业部门。
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协调项目各方面工作。
2. 项目管理流程项目管理流程包括立项、论证、设计、施工、验收、交付等若干阶段,每个阶段都有相应的管理程序和要求。
项目管理办公室对每个阶段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推进。
3. 项目管理工具采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对项目的各个方面进行管理,包括项目进度、成本、质量、安全、环保等。
信息化管理系统可以帮助项目管理办公室及时了解项目的动态,及时进行决策和调整。
4. 项目管理实施项目管理实施包括项目的各项工作,如招投标、合同签订、设计编制、施工管理、工程验收等。
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监督这些工作的进行,确保各项工作符合规定。
5. 项目管理措施项目管理采取多种措施,包括项目管理规定、项目管理标准、项目管理制度等。
同时,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项目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符合要求。
6. 项目管理监督项目管理监督主要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项目管理办公室加强对项目各项工作的内部监督,同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外部监督。
7. 项目管理总结项目管理办公室对项目的每个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总结成果反馈给相关部门,作为今后类似项目建设管理的经验和教训的总结。
四、项目安全管理1. 安全管理目标项目安全管理的核心目标是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确保项目施工安全。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最新版】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完善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等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第五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工作。
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应当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第六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或者其指定机构应当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等过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
第二章招标第七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是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项目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对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项目审批、核准部门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标。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履行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手续后,方可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招标。
施工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在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可以进行资格预审。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采购人自身具有工程施工或者提供服务的资格和能力,且符合法定要求;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施工或者提供服务;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公路工程项目办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工程项目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地区公路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等全过程。
第三条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公开透明;(二)科学合理,质量优先;(三)安全可靠,保障民生;(四)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第二章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第四条成立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公路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五条项目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编制公路工程项目计划,组织项目招标投标;(二)监督项目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三)协调各方关系,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四)组织项目验收,总结项目经验。
第三章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第六条公路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第七条项目招标投标应遵循以下程序:(一)编制招标文件,明确招标范围、招标条件、投标文件要求等;(二)发布招标公告,接受投标报名;(三)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四)确定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五)监督合同履行。
第四章工程项目实施第八条公路工程项目实施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合同约定进行。
第九条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办公室应加强对以下方面的监督管理:(一)施工质量,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二)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期完成;(三)安全生产,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四)环境保护,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第五章工程项目验收第十条公路工程项目验收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合同约定进行。
第十一条项目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二)工程进度,按期完成;(三)安全生产,无重大安全事故;(四)环境保护,符合要求。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二条违反本办法,造成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等方面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公路工程项目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工程项目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建设效益,保障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我国境内进行的公路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养护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公开透明;(二)科学规划,合理设计;(三)质量第一,安全至上;(四)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效益;(五)严格监督,强化责任。
第二章规划与设计第四条公路工程项目规划应当符合国家公路发展规划,并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五条公路工程项目设计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公路工程项目设计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设计职责。
第七条公路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应当经过专家评审,确保其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三章施工与监理第八条公路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施工职责。
第九条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条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
第十一条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
第四章验收与养护第十二条公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标准进行,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
第十三条公路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养护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养护职责。
第十四条公路工程项目养护单位应当定期对公路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第五章监督与责任第十五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路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第十六条公路工程项目涉及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方面,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七条公路工程项目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相关责任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公路工程建设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项目,是现代城市发展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为确保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落实公路工程建设负责制,推动公路工程建设管理理化精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路工程建设统一实施负责制所有公路工程建设,不管是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还是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均应实施负责制。
公路工程建设的发包单位(包括发包单位和发包单位的承包单位)对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负责,并为本公路工程建设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
二、公路工程建设实施规范和合理所有公路工程建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决定其技术标准、施工计划、设计方案等。
设计要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划、技术、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实施科学的设计。
三、公路工程建设实施严格安全公路工程建设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管理机制,确保施工和施工人员安全。
施工单位应当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施工人员,充分认识施工安全的重要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预警预报机制,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实施安全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安全隐患,做到零容忍、零事故。
四、公路工程建设实施节能减排公路工程建设要加大节能减排的力度,加强能源利用效率和综合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应用,利用节能科技和资源节约新技术,应用可再生能源,利用新材料和环保技术,降低公路工程建设的能耗和环境污染,提高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
五、公路工程建设实施全过程检测公路工程建设要落实全过程检测,严格实施质量检验检测,建立质量检验检测考核机制,对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管理,强化质量跟踪,加强质量追责,确保施工质量,保证公路安全。
六、公路工程建设实施绿色施工公路工程建设要注重绿色施工,落实对环境的保护,健全公路工程建设环境管理体系,强化环境管理,做好废弃物管理,控制污染源,完善环境治理项目,实施绿色节能,降低环境负担,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确保公路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公路工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路改建工程概况及项目治理方法概要第二章××路改建工程项目治理组织机构及项目治理一××路改建工程项目治理组织机构二××路改建工程项目治理办公室职能三人员组成与分工四治理人员岗位职责第三章名词说明及治理依据第四章设计审查配合工作第五章施工预备时期的治理第六章质量治理第七章工程进度治理第八章工程(计量)支付治理第九章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治理第十章工程交工验收治理第十一章监理治理第一章××路改建工程概况及项目治理方法概要(一)工程概况:××路改建工程项目位于燕山山脉东南边缘与华北平原交接地带的门头沟区潭柘寺镇和王平镇境内,属中低山地貌。
区内总体地势西高东低,山脉走向大致呈北东西南走向。
区内平均海拔约500米,最低点王平村永定河各地带海拔约180米,全线最高点十字道海拔约772米。
区内植被茂盛,属中低山地貌,表层岩体为中等风化至强风化,属I、II类的坚硬岩和次坚硬岩,依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5g,中硬型较稳固场地。
年平均气温11~12摄氏度,一月平均气温-3~-5摄氏度,七月平均气温16~18摄氏度。
年平均降水量820毫米。
7~9月为雨季,雨季降水量占全年的80%左右。
11月至次年4月为冰冻期,最大冻深线为0.85米。
××公路改建工程是连接国道108线与国道109线的一条重要的三级县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40Km/h。
路线为越岭线,相对高差550米,路线要紧操纵点为起点南辛房,阳坡园、十字道、丰沙铁路立交桥和止点王平村,路线全长26.614公里。
其要紧工程量为挖土石方78.3万立方米,填方34.5万立方米,防护工程5.67万立方米,排水工程2.38万立方米/3620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21.03万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0.36万立方米。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使×××公路工程建设工作有章可循,做到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期和建设费用,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凡参加×××公路工程建设的工作人员应坚持深入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发扬“团结奋进、求实创新、科学高效、廉洁奉献”的精神;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严格管理、确保工期、控制投资、争创优质”。
始终围绕有利于确保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控制目标的顺利实现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第三条:办法的建立×××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制定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变更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验、工程质量稽查、工程违约处罚、档案及竣工资料编制、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安全生产、道路保通、宣传报道、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各项工作依法管理,确保公路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等控制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二章管理体系第四条:×××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设置工程组、人秘组、安全保卫、财务后勤组、协调组、试验检测中心。
第五条:监理工作设置监理组,设置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一人(监理组长)。
开工前,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必须按投标书中的承诺到位,未经指挥部同意不得更换。
若特殊情况需要更换,更换人员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不得低于更换人,方能提出更换申请。
否则,将按违约进行处罚。
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全权代表监理单位履行施工监理服务合同,管理合同任务内的一切技术、行政事务;监理组设置道路、结构、路面、合同、测量、试验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旁站、试验、测量)和后勤服务人员。
公路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公路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办法一、前言公路建设具有重要的基础设施作用,对促进经济发展和提升民生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有效管理公路建设项目,提高工程质量和管理效率,制定和完善公路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办法至关重要。
二、项目立项阶段管理1. 项目确定阶段•审查项目提案,明确项目背景、目的和需求。
•评估项目可行性,制定项目计划和目标。
•启动相关立项程序,确定项目责任人员和机构。
2. 项目评估阶段•开展项目概念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方案。
•资金、资源评估及风险分析。
•完善项目计划,进行可行性研究。
三、设计阶段管理1. 设计编制•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初步设计。
•审查设计方案,提出改进意见。
•制定详细设计方案,并进行审查确认。
2. 设计变更管理•对于设计方案变更,需及时评估影响,并报批。
•统一变更设计文件,确保项目进展顺利。
四、施工阶段管理1. 施工前准备•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计划和目标。
•确认施工队伍及上岗培训。
•确保施工材料及设备的准备工作。
2. 施工过程管理•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及进度,做好施工日志记录。
•确保施工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维护施工安全,制定安全生产措施。
五、竣工阶段管理1. 竣工验收•完成工程交底及竣工图报审手续。
•进行验收,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编制技术交底资料,及时进行归档。
2. 项目总结•撰写工程总结报告,总结项目经验和教训。
•完善技术档案,为后期运维提供依据。
•制定项目结项方案,进行项目收尾工作。
结语以上便是公路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办法的一般内容,通过科学规范的管理流程,确保公路建设项目能够高效、顺利地实施,为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希望此办法能为各级管理者和从业人员提供参考和指导。
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一、项目管理概述公路工程是现代化国家基础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公路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有必要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项目管理办法。
本文将以此为出发点,探讨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性及相关要点。
二、项目管理的重要性1. 质量控制:公路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交通安全和国家基础设施的可持续发展。
项目管理应重点关注材料选用、施工工艺、工程质检等环节,确保质量达标。
2. 进度控制:公路工程一旦延误,将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经济造成严重影响。
项目管理需要细化施工计划,合理安排资源,及时调整工期,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3. 资金控制:公路工程投入巨大,项目管理需要合理分配资金,避免浪费和滥用的现象。
同时,加强资金监管,防止腐败和贪污行为。
4. 安全管理:公路工程施工涉及大量人员和机械设备,管理需要注重安全意识培养、安全措施执行和事故应急预案制定,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可靠。
三、项目管理要点1. 规划阶段管理:(1)项目可行性研究:确定公路工程的可行性,包括技术、经济、环境等方面的评估。
(2)项目立项:制定项目计划、预算及组织架构,并进行立项审批。
2. 施工阶段管理:(1)施工组织管理:划分施工单位、明确责任分工,建立施工组织体系。
(2)进度管理: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按照计划及时调整资源和工期,确保项目进度。
(3)质量管理:设立质量控制部门,制定质量管理计划,强化工艺控制和质量监管。
(4)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措施,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
3. 竣工验收管理:(1)施工总结报告:根据工程情况编制总结报告,包括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等方面的情况。
(2)验收资料准备:整理相关资料,包括工程图纸、技术规范、合同文件、质量检测报告等。
(3)竣工验收:由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达到规定标准。
四、项目管理的挑战及应对在实际项目管理中,可能会面临一些挑战,如人员流动性大、工程变更频繁、物资供应不稳定等。
甘肃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甘肃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甘肃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明确项目从业单位的主要管理责任,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关于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结合甘肃省公路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指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项目法人承担建设管理的公路工程项目,包括公路工程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
公路维修改造工程及农村公路参照执行。
第三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分为前期工作和项目实施两个主要阶段。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建设程序组织开展前期工作。
公路工程设计文件得到批复后,由项目法人组织项目实施,承担建设管理职责。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管理权限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所属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应当依据职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全面履行合同约定,规范管理、科学组织,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确保项目质量、安全、环保、工期、投资等达到确定目标。
第二章监管职责第五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国家高速公路、省级高速公路、普通国道和普通省道一级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市州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普通省道二级及以下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县区政府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和管理。
经省交通运输厅授权有条件的市(州)和县(区)政府可参与高速公路、普通国道和普通省道一级公路的建设,并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
第七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项目监管权限,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主要监管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地区实际,创新建设管理模式,落实建设管理责任,改革完善建设管理制度,建立与现代工程管理相适应的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体系。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优秀工程范文)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使×××公路工程建设工作有章可循,做到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期和建设费用,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原则凡参加×××公路工程建设的工作人员应坚持深入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发扬“团结奋进、求实创新、科学高效、廉洁奉献”的精神;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严格管理、确保工期、控制投资、争创优质”.始终围绕有利于确保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控制目标的顺利实现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第三条:办法的建立×××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制定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变更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验、工程质量稽查、工程违约处罚、档案及竣工资料编制、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安全生产、道路保通、宣传报道、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各项工作依法管理,确保公路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等控制目标的顺利实现.第二章管理体系第四条:×××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设置工程组、人秘组、安全保卫、财务后勤组、协调组、试验检测中心.第五条:监理工作设置监理组,设置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一人(监理组长).开工前,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必须按投标书中的承诺到位,未经指挥部同意不得更换.若特殊情况需要更换,更换人员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不得低于更换人,方能提出更换申请.否则,将按违约进行处罚.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全权代表监理单位履行施工监理服务合同,管理合同任务内的一切技术、行政事务;监理组设置道路、结构、路面、合同、测量、试验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旁站、试验、测量)和后勤服务人员.第六条:承包人必须设置项目经理部.项目部要制定对项目建设有利的管理办法和岗位职责,各级管理部门所配备的工作人员应具有与其工作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工作能力.项目部人员由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检工程师、计量工程师、试验工程师、测量工程师、桥梁工程师、结构工程师、地质工程师、财务负责人、材料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本合同段进行全面的施工管理.按照合同条款要求配备试验检测设备,建立健全质量、进度、环保、安全、保通、物资、财务、宣传等管理制度.第三章工程质量管理第七条: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指挥部的各级工程技术质量管理人员,要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强化全员工程质量意识,对工程质量管理要“多管、多查、多看、严处理”.第八条:工程质量实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三级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季度、月工程质量检查制度,实行“指挥部管理、社会监督”的双向质量监管方式,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的目的.第九条:项目经理部建立以项目总工程师为主的工程技术质量管理体系,配备符合规定的工程技术人员、试验检测设备和试验检测人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及考核办法.加大奖罚力度,做到“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头上有指标.”第十条:监理单位建立以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为主的工程技术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合同文件的要求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管理水平高、生活作风好”的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以工程质量为核心,加强现场旁站、抽检、试验、测量,特别是关键工程、隐蔽工程的监理力度,确保任何一道工序的施工质量达到规范及标准要求.第十一条:指挥部建立指挥长领导下的管段工程师负责制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指挥部各级管理人员要深入工地现场,对工程质量勤检查,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处理、解决工程质量问题,严把工程质量关,使工程质量处于全方位的控制之中.第十二条:工地现场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监理、指挥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减少损失,防止事态扩大,在征得指挥部同意后对现场进行妥善处理,对质量事故的处理实行“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责任不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四章工程进度管理第十三条:为了×××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进度得到有效控制,使工程建设全面、均衡、有序进行.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四方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确保龙岗油气田公路工程建设在总工期内完成.第十四条:在开工之前承包人应认真研究合同文件,组织现场调查,结合本合同段的地质、水文、气候、施工干扰、沿线社会关系和自然客观条件.充分考虑施工中可能出现的施工不利因素.按照合同工期的时间要求编制可行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和指挥部批准后实施.第十五条:依据总工期要求,指挥部对总体目标进行分解、制定阶段目标.承包人对指挥部下达的工程进度计划要进行细化分解,抓住重点、关键控制性工程,层层落实,合理调配人员、机械、资金,精心组织、科学管理,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确保目标的实现.第十六条:监理单位要对承包人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进行核实、分析,对工程进度情况进行评估.如施工单位进度滞后,应立即通知其进行施工调整,分析原因,并帮助承包人出谋划策,及时将拖延工程完成.同时要将拖欠的工程数量、施工单位的补救措施、整改意见及时上报指挥部.第十七条:指挥部各级、各部门的人员要深入工地检查进度情况.以各种形式协调解决施工单位遇到的问题、困难,为加快工程进度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第十八条:指挥部应建立健全进度目标考核、奖惩制度,确保进度计划目标的实现.第五章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第十九条:工程计量与支付应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按合同文件的规定进行,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符合规定”的原则.质量不合格不予计量;数量不属实不予计量;资料不齐全不予计量;手续不完善不予计量;审核签字不通过不予计量.监理人员、指挥部工程管理人员应本着对国家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严格控制、严格管理,各部门认真把好工程数量审核关,严格控制工程费用,最大限度地节约投资.第二十条:承包人应以监理工程师检验签证的资料为依据进行工程计量.监理工程师应根据设计图纸、技术规范、批准的变更设计及有关文件、监理记录、监理测量数据等资料认真核对,按规定签证工程计量报表.指挥部有关人员应对工程计量支付报表认真复核,确认计量程序符合要求、检查资料完整齐全、计算结果准确后才能签字认可.如果对某项工程数量有疑问,应到现场核实查证后再签认.第二十一条:承包人计量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每一项数量进行核对,绝不允许“多报、重报、虚报、预报”,监理工程师不得签证虚假工作量.第二十二条:指挥部、监理组、承包人应分别建立工程量台帐,相互核对、签认,作为计量支付的基础,以后每月重新核对一次台帐,对设计补充、变更数量等纳入新台帐.第二十三条:建立计量支付时限报审制度 .承包人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计量报表,指挥部、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申报的计量与支付报表应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审核,使承包人尽快得到施工资金.承包人得到工程支付资金后,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保证施工需要的资金正常运转,严禁挪用工程建设资金.项目部上缴主管部门的管理费应逐月按规定比例上缴,不能一次提取,上缴额度应报指挥部同意,并及时支付有关人员应得的费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确保施工人员基本生活费、工程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严禁克扣工程款,特别是民工款.第二十四条:承包人建设资金的开户银行、帐户、帐号必须报指挥部.指挥部将与开户银行达成协议,定期跟踪承包人资金使用情况,一旦发现承包人将指挥部支付的工程资金挪用于本工程建设范围外的用途,指挥部将按规定对承包人进行处罚.第二十五条:指挥部、承包人、监理单位应建立明确的计量支付和资金管理制度、办法,确保计量准确、支付及时、资金使用合理.对违规操作者,要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六章工程变更管理第二十六条:指挥部、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在确保工程技术标准、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节约投资的前提下,可根据设计图纸、实际地形、水文资料、地质资料、工程安全等实际情况提出变更意见,由指挥部、监理工程师、设计代表、承包人四方现场研究决定是否变更.并汇签现场会议纪要,明确变更方案,由承包人依据现场会议纪要及变更申报时限作出变更设计资料逐级上报审批.第二十七条:根据勘测设计合同文件规定,设计单位必须派设计代表进驻施工现场.设计单位要对设计负责到底.勘察设计单位对所承担的勘察设计文件负责,必须认真做好设计的后续服务、及时做好各阶段的技术交流工作.派往工地的设计代表要与指挥部、监理组及施工单位密切配合,主动及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问题,不能拖延.如设计单位所派设计代表对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不及时处理以致影响工程施工,指挥部将按勘测设计合同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二十八条:指挥部鼓励承包人、监理工程师、指挥部工程技术人员在保证工程质量和技术标准、节约投资的前提下对工程提出优化设计方案.对批准实施的优化设计参与单位和人员,按节约投资的10%给予奖励.第二十九条:在变更设计中,对新增工程项目的单价,原则上套用本合同类似工程项目的中标单价,确实不能套用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编制上报.指挥部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审批,并以指挥部最终审定的单价为准.第三十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指挥部要指定专人管理变更设计资料,对变更设计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对变更批复数量及时列入工程数量台帐.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必须按批准的变更设计进行施工,监理工程师应认真进行监督.如承包人未按变更设计图表进行施工,发现少做多报,指挥部将按规定对承包人进行处罚.第七章监理管理第三十二条:监理人员应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监理的各项方针、法规、合同条款以及指挥部各项管理办法和规定.坚持事实求是,公正合理的原则.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发扬艰苦奋斗,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自觉规范监理行为,维护监理人员的良好形象,努力做好施工监理工作.第三十三条:监理人员必须独立公正的开展监理工作,不准介绍家属亲友到自己监理路段承包工程;不准与承包人发生不正当的经济关系;不准损害指挥部利益;不准刁难施工单位;不准接受施工单位、包工头、民工的宴请;不准参与“黄、赌、毒”等非法活动.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要带头执行“六不准”,管理好所有监理人员.指挥部对监理人员进行经常性业务考核,进行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考察,对工作不称职的监理人员限期辞退;对有违纪行为的监理人员进行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监理人员给予表彰奖励.第三十四条:监理人员应按照《×××公路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开展监理工作.严格执行监理程序,以工程质量管理为核心,对每道工序进行严格检验把关,对重要工序的工程质量要进行旁站监理,加大监理力度.必须严把工序检验签证关,上道工序工程质量不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第三十五条: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工程数量进行严格把关,实事求是地按规定签认工程数量,有效控制工程费用.对工程质量检验和工程数量的核实签证,要及时进行办理,加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第三十六条: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计量、道路、结构、测量等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按合同文件的承诺及要求进场,未经指挥部批准不得更换.第三十七条:监理人员不忠于职守,放松管理而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或违规计量,给指挥部造成经济损失的.除监理单位应赔偿损失外,对违反规定的监理人员,监理单位应按规定上报有关行政主管机关,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八章试验检测管理第三十八条:指挥部设置中心试验室,并配备足够的试验检测设备和试验检测人员,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数据控制和检验测定.并对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的设备功能、人员资质、操作方法、资料管理等各项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对承包人的标准试验进行平行试验,以肯定、否定或调整承包人的标准试验参数和指标.驻地监理设置工地试验室,配备常用试验检测仪器,对承包人的各种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在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接技术规范、合同文件规定进行全频率抽样检查的基础上,按30%以上的频率独立进行抽样试验,并审查承包人的试验检测资料.第三十九条:各级试验人员应严格按照试验检测规程进行操作,工作认真细致,实事求是,对提交的试验结果负责.发现试验结果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如因试验操作不认真导致试验结果错误,造成工程质量管理决策失误或发生损失,要追究试验人员的责任.对故意做虚假资料的试验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第四十条:监理人员要加大平行抽检试验和现场检测力度,检测结果达不到规定值时,必须立即进行分析研究,并向上级部门报告,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监理单位对分项工程各项指标的抽检频率应不低于标准规定,并定期向指挥部报送试验检测情况.第四十一条:项目部、各级领导和工程管理人员要支持试验检测人员的工作,凡是试验检测人员提供的正确的试验结果都必须予以承认,并对试验结果证明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的工程,坚决进行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进行处理,直至重新检测达到合格为止.第四十二条:指挥部试验人员在完成规定的试验项目之后,要积极主动的深入工地现场,了解工程质量状况,对工程材料、半成品及各项施工质量控制指标进行取样试验和随机抽捡,对试验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定期向指挥部报送试验检测分析报告,为工程技术质量管理部门提供可靠的试验检测数据,为工程质量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各种试验记录、报告、资料,按合同段分别进行整理建档,妥善保管.第九章资料管理第四十三条:所有参建的各单位、各部门都应指定专人管理资料.保证技术文件资料、合同协议文件资料、质量文件资料、计量文件资料等及以工程建设项目档案为主体的相关文件资料的完整齐全.具体收集、归纳、整理按《档案管理办法》执行.第四十四条:档案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实行档案管理责任制,确保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第四十五条:指挥部平时要收集整理各种资料,包括来往文件、报告、批复、合同、协议、证明等,图文、影像材料,需纳入竣工资料进行整理、成册的有关资料应提交相关部门装订.不需纳入竣工资料的,由各部门单独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以备查验.第四十六条:承包人、监理组应即时对完成的工程资料及时进行清理、分类、建档.待工程完工后,将各项资料图表按规定装订成册,提交有关部门.第四十七条:竣工资料除签署意见及签名外其余全部实行微机化,不得使用手写体.签证的原始记录必须完整的整理保存,以备查验.第十章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第四十八条: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第四十九条:指挥部、承包人分别设立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领导小组.由指挥长(或分管的付指挥长)、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工程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地方协调人员为组员,负责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管理工作.第五十条:全体施工管理人员要树立环保意识.在施工期间要防止水土流失、江河污染、大气污染、掩埋农田及沟渠和水利设施,防止扬尘和噪声,保护绿色植被,尽量减小施工对环境的破坏,把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的程度.第五十一条: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建设环境与水土保持管理实施办法》.违反规定施工,对环境造成损害,指挥部将按规定给予违约金处罚.发生第三方索赔费用的,由承包人全部负责.第十一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五十二条:指挥部、监理、承包单位分别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设立安全生产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第五十三条:全体施工管理人员,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正确理解安全生产与工程质量、经济效益的关系,强化全员安全生产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观念,把安全生产视同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同等重要的大事来抓.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多宣传教育,多检查防范,排除安全隐患.以“别人的安全就是我的安全”的紧迫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以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事故的发生率降低到最小限度.第五十四条: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签订安全责任书、不办理保险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参与工程建设.对深基坑、高边坡、桥梁、崩塌、岩堆、危岩、泥石流地段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工程,要制定专门的安全施工措施和方案,并向现场施工人员交待清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对施工机械、车辆、设备要严格管理,机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签订安全责任书.第五十五条: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爆破安全规程》等国家安全生产法规,以及《×××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对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只有规定不见行动,安全意识淡薄,管理松懈,将按有关规定给予承包人经济处罚.施工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上报,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有关规定认真进行处理.承包人施工造成的第三方损失,由承包人自负.包括电力、通信、水利、房屋损坏,以及人畜伤亡、山林火灾等.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十二章征地拆迁协调管理第五十六条:指挥部成立征地拆迁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一名副指挥长担任,组员由指挥部相关部门人员、施工单位征地拆迁负责人组成.由指挥部统一领导、统一协调,协助地方政府搞好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工程顺利施工.第五十七条:征地拆迁协调人员应熟悉国家、省、县有关公路建设征地拆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沿线干部群众做深入细致、耐心的宣传动员工作,减小征地拆迁阻力.加强与沿线政府的沟通与联系,积极争取沿线各级地方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与支持.第五十八条:征地拆迁人员应严格掌握好补偿标准,本着精打细算的原则,在操作中做到数量如实、测量准确、补偿标准统一、合同协议完整、补偿金发放合法、财务手续齐全.第五十九条:征地拆迁内容包括:公路正线(合联络线和立交区)建设用地;高速公路营运需要设计的收费站点、监控、急救中心、管理机构和沿线服务等配套设施用地;设计变更、完善、地质变化产生的新增建设用地;修建水麻高速公路建设施工进场便道建设用地;公路建设占用各类土、砂、石料场、取土、弃土场、堆料场、拌和场用地;临时用地和水毁、滑坡坍塌等造成新增用地;正常施工引起的边坡坍塌扩大的用地等.第十三章道路保通第六十条:为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减少干扰,指挥部成立安全保通组,负责组织、协调施工路段的保通工作.第六十一条:保通部门要与沿线交警部门积极配合,争取交警部门对保通工作的支持.发生交通事故要立即报告交警部门到现场进行处理.第六十二条:承包人要在施工路段设置规范、醒目的交通安全标志.危险、阻车路段要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安排保通值班人员,配备通信工具,控制和疏导车辆.第六十三条:施工单位要与指挥部保通人员密切配合,服从保通人员的安排,搞好本合同段内原有公路的保通工作.如保通工作组织不当、管理不力造成较长时间的阻车,影响工程施工、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社会不良影响,要追究承包人的责任,并视情况进行处罚.第十四章宣传报道第六十四条:指挥部、项目部要有专人负责工程建设的宣传报道工作,对工程建设情况及工程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激发广大工程建设者的工作热情,让社会了解工程建设进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争取社会的理解与支持,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第六十五条:施工单位邀请新闻记者到工地采访报道,必须先报请指挥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访报道的内容也必须报请指挥部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发表.各施工单位的发言人必须是主要领导或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并对此负责.涉及工程建设机密的资料不得宣传报道.第六十六条:严格审阅制度.普通采访和专题报道须经被采访人同意,并经被采访单位领导审阅同意.重要采访和专题报道须经被采访单位主管领导审阅同意.否则,因报道失误造成的不良影响,将由其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第十五章工程质量巡查管理第六十七条:指挥部成立以工程组人员为主的巡查组.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对。
公路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XX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办法XX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二〇一二年七月目录第一章组织机构及职责划分 (1)第二章质量管理办法 (8)第三章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14)第四章计量与支付工作管理办法 (21)第五章工地会议制度 (23)附件:工程变更及计量支付表格 (27)焦作市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办法为全面提升焦作市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质量水平,加强公路工程的管理工作,延长道路使用寿命周期,提高投资效益,努力做到工程建设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节约化,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组织机构及职责划分一、机构设置及人员组成为保证焦作市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加强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焦作市公路管理局成立了焦作市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焦作市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设秘书处(内勤、报表管理)、工程技术处(工程技术、设计变更管理)、合同处(合同、进度、计量管理)、质量安保处(质量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和协调处(地方协调),负责该工程的具体管理工作。
(办公室人员组成见焦作市公路管理局下发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文件)二、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职责1、担负项目的施工组织工作。
有效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照既定的施工方案顺利推进各项建设任务,组织好各项激励性工作措施,确保该项目按照工期要求如期高质量完工。
2、担负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
建立和完善各级质量管理体系,积极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提高工程质量。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在保障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实现各个施工环节的无缝对接,确保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3、担负项目的施工协调任务。
主动与当地党委、政府和沿线群众沟通,妥善解决好施工环境问题,确保不发生阻工现象,不耽误工期。
4、担负项目的技术指导工作。
对施工中遇到的各类技术难题,及时组织有关专家会商、攻关,帮助施工单位解决技术难题。
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加强施工组织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的所有管理工作,包括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
三、管理目标1. 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率。
2. 保障工程施工安全。
3. 加强项目管理与监督。
四、管理机构1.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全面管理和协调工作。
2. 项目总监负责项目的技术监督和实施。
3. 各个部门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
五、管理责任1. 项目经理对项目的全面管理负责。
2. 项目总监对项目的技术监督和落实负责。
3. 各个部门负责各自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六、管理流程1. 项目立项:确定工程范围、投资情况和工程周期。
2. 设计阶段:设计编制、审查、调整。
3. 施工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实施、监督。
4. 竣工验收:验收工程质量、确认工程合格。
七、管理措施1. 加强项目管理者的培训和培养,提高管理水平。
2. 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流程,规范工作程序。
3. 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质量。
4. 做好工程资料的管理和档案归档。
5. 建立相关制度,规范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八、管理监督1. 项目总监对项目的全面监督和实施。
2. 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
3. 相关部门对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进行抽查和检验。
4. 保障投资方的权益和利益不受损失。
九、管理评估1. 对项目的全过程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对项目管理的效果进行评价,保证管理的有效性。
3. 做好项目管理的总结和反馈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十、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待项目完工后废止。
以上就是本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希望各级管理人员认真执行,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保障社会和投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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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陕西宝汉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汉公司)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程序,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建设工期和投资效益,实现项目管理的科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等国家、部、省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的规定,结合宝汉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宝汉公司负责所有新建和改(扩)建公路项目的建设管理与协调;由宝汉公司组建的项目管理单位是宝汉公司派出机构,代表宝汉公司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的现场管理。
第三条项目管理的目标:1、强化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2、均衡组织生产,确保建设工期;3、严格控制概算,降低建设成本;4、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5、优化设计方案,强化生态环保;6、协调征地拆迁,保障建设环境;7、严格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8、加强项目监督,抓好廉政建设。
第二章职责范围第四条宝汉公司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订宝汉公司有关公路建设管理的制度、办法;2、提出项目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方案,确定项目建设的主要目标;3、负责公路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审查申报工作;4、筹建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办理项目开工、质量监督等有关手续;5、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6、负责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的宏观管理。
下达各建设项目的进度目标任务,对各项目进度完成实施考核;组织对各项目的定期、不定期质量检查和评比;对项目的投资控制进行监督检查;7、负责宝汉公司权限范围内的工程变更设计的审核报批工作;8、负责管理、协调项目征地拆迁和建设环境保障工作;负责处理工程建设中重大征地拆迁和建设环境保障工作;9、负责处理工程建设中重大、复杂的工程技术问题;10、负责建设项目的合同签署和管理工作;11、负责建设项目资金筹措及监督管理工作;12、负责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13、负责组织、协调建设项目的竣(交)工验收工作;14、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的廉政教育,抓好廉政建设。
第五条项目管理单位职责1、代表宝汉公司对建设项目实施现场管理,全面落实宝汉公司制定的建设目标和任务,承担项目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2、协助办理项目开工、质量监督等有关手续;3、对建设项目的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全面负责,落实项目的进度、质量目标任务,确保建设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4、负责宝汉公司授权范围内的工程招标工作;5、负责宝汉公司授权范围内的合同签署工作;6、负责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管理权限及时处理设计变更,及时支付工程费用;7、负责项目征地拆迁和建设环境保障工作,执行征迁和建设环境保障协议;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及土地使用证;8、负责对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9、负责与各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发生;10、加强项目管理人员的廉政教育,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11、配合宝汉公司及相关单位完成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报送项目建设的相关资料;12、负责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保证资金安全;13、负责建设项目的竣(交)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14、负责完成宝汉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项目前期工作管理第六条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按宝汉公司《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宝汉公司负责对新建、改扩建工程的前期工作实施统一管理。
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项目前期工作具体业务的开展与实施。
第七条加强设计管理。
宝汉公司所有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均推行咨询监理制度。
项目管理单位要加强对工程勘查、工程设计的过程管理,加强阶段验收,提高工程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
第八条强化文件审查。
项目开工前及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及技术人员对设计文件进行认真审查和复核,发现错误及时修改。
设计文件审查坚持全面审查和重点审查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现场考察与设计文件审查相结合的审查形式。
第九条严格投资控制。
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变更设计工作,应严格按照宝汉公司《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细则》和省、部公路设计变更管理制度、办法、规定,按权限分级负责。
第十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用按照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规定,计入工程概算中。
第四章工程进度管理第十一条建设项目工程进度管理按照宝汉公司《建设项目工程进度质量考核办法》执行。
宝汉公司建设管理部具体负责建设项目工程进度综合管理和工程进度考核事务。
各建设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全面落实项目年度、季度进度目标任务。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单位应将年度计划分解到各施工单位、各施工阶段,并据此对各施工单位进行考核评比。
第十三条项目管理单位要定期不定期地检查施工组织计划的落实情况,及时解决影响计划进度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对于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计划任务或工期严重滞后的施工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可采取警告、责令更换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分割工程任务或采取经济处罚等措施,直至清退出场,并建议列入省厅业绩信誉考评黑名单。
第五章工程质量管理第十四条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按宝汉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执行。
宝汉公司质量安全部负责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综合管理和工程质量考核事务。
各建设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全面落实项目质量总体目标和阶段质量目标任务。
第十五条严格工程质量考核。
宝汉公司质量安全部按照宝汉公司《高速公路工程质量检查考核办法》,对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进行检查。
宝汉公司所有建设项目必须达到以下质量标准:单点抽检合格率大于93%,关键指标抽检合格率大于95%,分项工程合格率100%。
第十六条项目管理单位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质量。
负责有关质量管理办法、制度的贯彻落实。
按照宝汉公司提出的总体质量目标,制定该项目的质量控制大纲,采取各种措施,积极组织实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及推广应用,不断提高工程质量。
第十七条项目管理单位应按照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的要求,实行工程质量责任卡制度。
定期检查、督促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及试验、测量等检测设备的完好情况。
第十八条项目管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工期组织施工,作到均衡生产,避免前松后紧或赶工、抢工期等影响施工质量。
第十九条各项目管理单位应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质量检查,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通报质量情况,分析质量动态,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
第二十条工程发生质量事故,项目管理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现场,并及时上报宝汉公司。
第六章工程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第二十一条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按宝汉公司《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合同管理按宝汉公司《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宝汉公司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的主体,项目管理单位是投资实施管理单位,对投资控制具体负责。
项目管理单位应严格控制工程投资,强化合同管理,无特殊原因所有项目一律不得超出工程概算。
第二十二条项目管理单位应建立计量支付台帐,严格控制工程费用。
凡是超出合同内容和设计文件数量的任何支付及因设计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减、按合同需补偿的灾害损失、索赔费用等,均应认真审核,并对工程支付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负责。
第二十三条工程项目必须建立正常的支付程序。
项目管理单位应有专人负责支付报表的审核,且应有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方可支付。
第二十四条工程交工验收后,项目管理单位应尽快编制竣工工程决算。
工程决算时,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费用不得进入决算。
项目管理单位应对决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合理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工程完工后,项目管理单位应根据审批的设计及概(预)算,认真对照分析实施后的工程数量、费用变化情况及其原因,做出费用分析报告,在竣工验收前提交宝汉公司。
第七章征地拆迁与建设环境保障第二十六条宝汉公司建设管理部负责征地拆迁有关政策的调研工作,制(修)订《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和建设环境保障实施办法》,争取有关优惠政策,不断完善建设环境保障机制,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第二十七条宝汉公司根据各项目建设实际,拟定有关征迁标准,签订征迁及建设环境协议,落实征迁及建设环境保障机构,协助各项目与土地、林业、水利、电力、通讯、文物、环保等部门签订有关协议。
第二十八条宝汉公司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征迁协议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征迁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协助各项目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及土地使用证书。
第二十九条项目管理单位负责与工程沿线地方政府的具体联系,按照一个窗口对外的原则,及时协调施工单位与当地政府及有关方面的关系,协助施工单位解决建设环境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第八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三十条项目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主动配合宝汉公司安委会及有关部门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十一条项目管理单位要加强领导,经常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并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
第三十二条发生安全事故后,项目管理单位,应作好抢险及事故处理工作,及时报告宝汉公司,不得迟报或误报。
第九章工程综合管理第三十三条宝汉公司负责对各项目管理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
第三十四条宝汉公司对各项目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每期进行考核,严格奖惩。
第三十五条项目管理单位要制定和不断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细化工作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切实抓好项目管理人员的考勤和工作考核,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项目管理水平。
第三十六条加强廉政建设。
严格遵守宝汉公司有关工程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认真执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八不准”的廉政规定,即不准以任何方式违规干预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准介绍或指定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商和违规干预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活动;不准介绍或指定设计分包、工程分包、劳务分包队伍;不准违规干预工程设计变更、索赔、计量支付、资金拨付、工程验收等事项;不准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与工程建设有关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不准接受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接受或占用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的财物;不准在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第三十七条加强档案管理。
各项目管理单位要建立健全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从项目筹划到工程竣工验收各个环节的文件资料,都要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
第三十八条加强项目管理队伍建设。
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努力钻研技术业务知识,认真学习工程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