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贷款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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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随着国家惠农政策的逐步落实和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推进,农村合作银行按照党中央文件要求,也进一步加大了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三农发展的信贷资金投入力度。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农村社会信用度普遍不高,涉农行业信贷风险居高不下,也使农村合作银行期积聚的金融风险逐步暴露。而由不良贷款占比居高不下形成的信贷风险尤为突出,其已严重地束缚了农村合作银行的改革与发展。如何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更好地支持县域经济和三农发展,已成为目前各级农村合作银行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目前农村合作银行经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期盼农村合作银行小额农贷向大额农贷转向,进一步加大信贷投入力度,并在贷款期限、利率、方式等方面放宽条件,取得贷款更灵活更快捷更方便。由于党中央、国务院的惠农政策的实施,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热情高涨,资金需求不断增大,以笔者所在的丹江口市为例,该市合作银行2010年对全市三农贷款需求进行调查显示:服务区内共需三农贷款25亿元,而该年度仅放贷8.7亿元。农村金融部门目前的服务还远远难以满足农村贷款户的需要。

(一)、资金流失制约支农实力。目前农村合作银行虽然加强了硬件设施建设,开展了优质服务,但目前农村合作银行与一些商业银行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国家下拨的涉农资金、城市低保资金等无法在信用社开户,大多数外出打工、经商、办厂的农民汇款结算由邮政部门或商业银行办理,农村合作银行失去了大部分存款源头。

(二)、服务滞后阻碍信贷投入。农村各类专业大户、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等是农村合作银行信贷支持的主要对象。贷款对象自身缺陷和金融服务的不适应,制约有效投入。为防范风险,农村合作银行制订了严密的信贷风险防控措施,提高了贷款门槛。同时,大额贷款审批程序繁琐,缺乏对优质黄金客户贷款优惠政策,对贷款户的有效抵(质)押物、证件条件苛刻等,阻碍有效投入。

(三)改革宣传力度不足,认识不到位。信用社在向农村合作银行转变,特别是对改革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内容等实质性政策,宣传不够广泛深入,使地方政府和广大群众对信用社改革产生了一些片面的认识,存在四怕思想:即一怕政策变,二怕人员换,三怕走基金会老路,四怕担风险。在农村合作银行内部许多员工不了解这次国家花钱买机制的目的和思路,认为金融改革是国家的事情,与自己关系不大,信用社自成立以来改来改去不会有什么大的变动,还是走老路,不会改出什么名堂来。这些错误的观点的片面的认识,对农村合作银行增资扩股、明晰产权、完善内部管理体制都造成了很大的阻碍。

二、实现农村信用社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近年来,农村经济的飞速发展,农民收入的逐步增加,使农村合作银行在农村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已发展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随着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农村合作银行生存环境、发展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只有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才能实现农村合作银行的再发展。在管理中求生存,在管理中求效益,在管理中求发展。

(一)延长贷款期限。农业生产不再停留在春种秋收的耕作模式,随着生产与市场对接畅销的精优产品的农村种养加销专业大户、特色农业、农业基地、农庄经济等兴起,生产周期长,农村合作银行传统的春放秋收冬不贷信贷运作方式已不能适应农民日益增长的中长期贷款需求。

(二)降低贷款利率。目前,人民银行允许农村合作银行贷款利率上浮。笔者对丹江口市50户农户的抽样调查,10%的农户无所谓,20%的农户可以接受,70%农户希望适当上浮。(三)加快贷款速度。目前丹江口市农村合作银行下面的乡、镇支行的信贷员一般只有3

至6人,要负责一个乡镇数千家农户贷款的调查、审批、发放,工作难度大。一些农村专业大户因证件不齐,不能提供完整的贷款资料,又无抵(质)押物和担保人而无法办理贷款。(四)放松贷款限制。据丹江口市统计局统计,该市长年进城务工和经商农民的人数达到7000多人,外出务工农民工达8万多人。随着农民外出人数不断增多,金融服务空白和需求矛盾日渐突出。一些农民外出办厂、开公司,因户籍、证件及抵押物不足等原因,难以在异地金融机构办理贷款,而又由于不在本地经营又很难在本地金融机构取得贷款。

三、服务农村大三农的政策及思考

如何把握农村金融对现代农业的支持方向,有效配置农村合作银行信贷资源,需要地方党政、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为农村合作银行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也需要农村合作银行不断研究探索支农对策,创新管理服务机制。

(一)拓展资金筹集渠道,缓解农业中长期贷款供求矛盾。目前,农村合作银行资金来源主要是自身存款和人行再贷款,期限短、成本高,使用周期短。因此,农村合作银行要开拓存款市场,开发存款品种,拓展筹资渠道。一是人行要帮助农村合作银行解决涉农资金开户问题。如财政预算外、社保、农业、水利、林业、国土、民政、移民等部门的涉农专项资金数额大、成本低,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周转性,应归口农村合作银行集中管理。二是拓展代理业务面。如为劳动保障部门代理发放城市低保资金,为民政部门代理发放农村优抚资金,为财政部门代发工资。三是国家和各级联社要尽快创造条件,帮助农村合作银行大力发展业务。农村合作银行要用以贷引存的方法,捕捉市场信息,从源头上吸引外出打工、经商、办厂的黄金客户资金回流农村合作银行。

(二)创新农业信贷品种,为农村提供多功能信贷服务。面对现代农业和县级金融同业的特点,农村合作银行要抢抓机遇,创新信贷品牌。一是转变支农观念。农村合作银行要从小三农小额农贷扶持一般农户,逐步转到大三农大额支持种养大户、民营企业方向上来。二是优化投向投量。农业贷款主要用于种植、养殖、加工、运销上,按照农业项目、市场销售、个人诚信等综合考核因素,确定贷款投量和期限。三是增强金融扶助的安全性。对100万元以上农业开发项目和民营企业的贷款实行金融整合扶持,制定贷款开户、投量、期限、利率和管理办法,防止因一户多贷,信息闭塞,管理混乱而出现的信贷风险。四是对农村专业大户、民企进行普查,拟定黄金客户条件,评定信用等级,授信贷款额度。

(三)营造外部信用环境,发挥保险担保在农业贷款中的补偿作用。近年来,各级对农村合作银行工作十分重视,但仍有一些实际问题需社会各方支持解决。一是运用法律和经济手段,严厉打击非法六合彩活动,让存款、贷款资金回流信用社。二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农村贷款大户予以优惠政策,降低或减免贷款户抵押物评估、过户、公证、处置等环节费用过高问题。三是推行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对重点民企、股份制企业实行财政担保或贴息办法,发挥农业保险、财政担保在贷款中的补偿作用。四是帮助农村合作银行盘活不良贷款,继续清收国家公职人员拖欠贷款,打击逃废债行为,努力帮助信用社盘活信贷资金。

(四)建立长效监督机制,防范贷款责任人道德风险和贷款风险。农村合作银行要完善抵押、担保、分散风险的监督约束机制。在投放大额农贷,特别是在投放中长期农业贷款时,防止见大眼开,一哄而上,盲目同商业银行争客户,防止重放轻管倾向,运用现代管理手段,加强对贷款的全程监控,做好调查、审查、发放、监测、清收各环节工作。正确处理营销贷款与加强贷款管理的关系,既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又防范贷款责任人道德风险和贷款风险。(五)综合使用支农资金,培植农村金融支持现代农业的资金后劲。国家和地方财政每年对农业开发项目有一定数额的扶持资金,而农村合作银行对这些开发项目也投放了一定数量的贷款。对这些资金可由政府、财政、农村合作银行及涉农单位、乡镇共同商讨,沟通信息,并到农村合作银行开户结算,捆绑使用,由审计等职能部门参与监督,防止支农资金被挤占、挪用,提高支农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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