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塔施工专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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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塔施工专项方案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1、《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2、《起重机吊运指挥信号》(GB5082-85)
3、《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JG/T100-1999)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2)
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6、QTZ80、QTZ63型塔吊使用说明书
7、本工程塔吊基础施工方案
三、塔吊布置
根据工程现场条件以及工程的实际布置情况、进度要求,本工程Ⅰ标段采用2台QTZ80塔机(1#、2#塔吊)、2台QTZ63(3#、4#塔吊)塔机,塔身为方钢管桁架结构,塔身桁架结构宽度为1.6m,最大起重量为6t,最大吊物幅度57m,独立状态塔机最大起吊高度40.5m。1#塔吊设在1#楼南侧,起升高度84m;2#塔吊设2#楼北面,起升高度90m;3#塔吊设在5#楼北面,起升高度90m;4#塔吊设在7#楼北面,起升高度87m。其中:1#、2#、4#塔吊均位于地下室内,采用格构柱钢筋砼承台基础;3#塔吊位于场地外,采用四桩钢筋砼承台基础。位置详见平面布置图。
本工程Ⅱ标段采用4台QTZ80塔机,塔身为方钢管桁架结构,塔身桁架结构宽度为1.6m,最大起重量为6t,最大吊物幅度57m,独立状态塔机最
大起吊高度40.5m。1#塔吊设在3#楼南侧,起升高度86m;2#塔吊设4#楼北面,起升高度79m;3#塔吊设在9#楼南面,起升高度34m;4#塔吊设在8#楼北面,起升高度89m。位置详见平面布置图
根据各塔吊位置和工作幅度可知,Ⅰ标段的2#、4#塔机和Ⅱ标段的1#、4#塔吊之间存在工作幅度相互交叉影响(各标段已编制多塔方案,但两标段存在工作幅度相互交叉影响的塔机未编制多塔方案),因此需制定多塔作业方案以保证施工期间各塔吊安全作业。在地下室阶段,Ⅰ标段: 2#塔吊起升高度为40m,4#塔吊起升高度为37m。Ⅱ标段:1#塔吊起升高度为20m,4#塔吊起升高度为25m。Ⅰ标段的2#和Ⅱ标段的1#塔吊碰撞距离35米,Ⅰ标段的4#塔机和Ⅱ标段的4#塔吊碰撞距离39米
四、塔吊操作:
塔吊操作由安全员和塔吊驾驶员进行技术交底。因塔吊大臂在对称时大臂不会发生碰撞,但小车不能都同时伸至最外边,否则会发生钢丝绳挂钩碰撞。
1、Ⅰ标段、Ⅱ标段塔吊在碰撞区域施工作业时,塔吊指挥必须事先通知对方塔吊指挥和塔吊司机,司机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前必须鸣笛,操作时要精神集中,服从指挥。
2、司机必须严格按起重性能表中规定的幅度和起重量进行工作,不许超载使用。
3、塔基不得斜拉或斜吊物品,并禁止用于拔拉等作用。
4、工作中塔梯上严禁有人,并不得在工作中进行调试或维修等作业。
5、工作时严禁闲人走进臂架活动范围以内。
6、塔机作业完毕后,回转机钩送闸吊钩升起。小车停在臂架端部,即
最大幅度。
五、安全及管理技术措施
塔臂防碰撞措施
1、相邻塔吊安装高度高差必须保证为2m,从而保证塔吊塔臂不在同一工作面上,防止两塔吊在同一作业面上相互碰撞。
2、塔吊塔臂旋转通过旋转限位控制,保证塔吊塔臂不能交叉作业。
3、塔吊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有正式的操作合格证和上岗证,并且应与塔机组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指挥人员。
4、塔机与信号指挥人员必须配备对讲机,对讲机经统一确定频率后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改频率,要专机专用,不得转借。
5、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指挥人员与司机的应答制度,即塔吊司机在应答信号指挥人员后,后者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
6、指挥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目视塔机吊钩与转臂过程,同时还须环顾相邻塔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提示语言。安全提示语言必须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7、塔吊在相交区域进行有计划的批量工作时,应事先安排好塔吊进入该区域的先后顺序。
8、在塔吊相交区域,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前应先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
(2)后塔让先塔:在两塔塔臂作业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3)动塔让静塔:在两塔塔臂交叉区作业时,进行运转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
(4)轻车让重车:两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主动避让有载荷塔机。
施工中塔吊运行安全措施
1、塔吊运行要求保证各塔之间有相当的高度差,在危险交叉作业区中内无钢结构部分的硬性碰撞。
2、各塔大臂在危险的交叉作业幅度处安装特殊警示牌。
3、各作业区塔机控制室均装有报警装置,在危险情况出现时,司机可以响铃或鸣笛报警。
4、在施工运行时要求时刻注意使用塔吊限位器,在休息时段内,也要注意使用塔吊限位器,保证塔吊大臂在规定的安全范围内摆动;
5、塔吊作业班组人员每塔要求配备一个司机,两个指挥,协同施工运行,防止人为原因造成的事故;
6、塔吊在非施工时断内,吊钩收起至大臂位置,固定;
7、塔吊在施工作业时,起吊重物、回转都必须在允许范围内进行,防止对周围建筑物的碰撞。
8、塔吊“十不吊”规定:
①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
②信号不清不准吊;
③吊物下有人不准吊;
④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⑤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⑥斜拉斜挂不准吊;
⑦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
⑧零杂物无容器不准吊;
⑨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
⑩遇有大风、大雨、大雾和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不准吊。
9、为保证多塔作业时,塔吊与人员安全,要求司机和指挥人员在遵守“十不吊”的吊装规定外还需遵守下列特殊的吊装规定:
①司机必须注意观察变幅小车位置,进入交叉作业区前,要观察对方塔吊作业情况。
②司机操作塔吊回转时,变幅小车必须离开交叉作业区。
③指挥人员要注意对方塔吊动作,发现情况要立即用对讲机向本塔司机发出警告。
④当塔吊自身出现故障可能进入作业危险区,司机和指挥应立即向对应塔发出警告,对应塔的司机立即动作,离开危险作业区。
⑤司机下班或交接班时,要将大钩收起,变幅小车回到大臂根部。
塔吊安全运行管理规范
1、所有操作人员都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2、塔吊拆装作业,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及工法进行,必须由持有操作证的起重人员完成,严禁无证操作。
3、顶升作业必须在专人指挥下操作,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4、项目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塔吊附着点的施工必须尽可能地提前进行。
5、作业现场的正下方必须设置不小于20米×20米的安全作业区,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