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大会选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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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职工大会的组成与选举程序

工会职工大会的组成与选举程序

工会职工大会的组成与选举程序2023年,工会成为企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组织工会职工大会、选举程序等也逐渐趋于完善。

下面,我将为大家介绍 2023年工会职工大会的组成与选举程序。

一、工会职工大会的组成1.1 工会职工大会的代表工会职工大会代表应当由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每个基层工会委员会按照职工总数的比例选出一定数量的代表,代表人数应当不超过该单位职工总数的10%。

代表应当是该单位的在职职工,任期为三年,连续当选不得超过两届。

1.2 工会职工大会的主席工会职工大会由代表选举产生1-3名主席,主席应当是该单位在职职工,任期为三年,连续当选不得超过两届。

1.3 工会职工大会的秘书工会职工大会由代表选举产生1-3名秘书,秘书应当是该单位在职职工,任期为三年,连续当选不得超过两届。

二、工会职工大会的选举程序2.1 选举程序设定基层工会委员会应当在每年的3月份前召开工作会议,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包括选举程序设定。

2.2 选举监察委员会的产生基层工会委员会应当选举产生一定数量的选举监察委员会成员,选举监察委员会成员应当是该单位在职职工,任期为一年,不能连选。

选举监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工会职工大会选举的公正性和公平性,防止选举舞弊。

2.3 选举程序的公告和报名基层工会委员会应当在选举前至少30天发布选举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选举日期、选举职能、候选人资格、选举程序等。

同时,应当在企业的显著位置、公司内网、企业公众号等媒介上公示。

候选人应在公告发布后的5天内报名,并提交工作简历、民主推荐意见书等资料。

2.4 候选人资格审查基层工会委员会应当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审核候选人资格。

候选人应当符合工作岗位和职务的条件,义务缴纳会费,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领导才能,无不良记录等。

2.5 群众评议和民主推荐基层工会委员会应当开展群众评议和民主推荐活动。

推荐人应当是该单位的在职职工,首先推荐人员应当得到原单位基层工会委员会认可,推荐活动结束后,由基层工会委员会综合评审推荐人员的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文件编号FM-RQ-071发行日期2019-01-06 版本/版次A0 管控状态受控页次第1页共 2 页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第二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由本次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第二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实行直接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实行等额选举。

四、经市总工会批准,第二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7名,第二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2名;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3名。

五、工会委员会委员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各部门、各工会分会推荐,经党委讨论,上报市总工会批准,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六、选举中,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会员代表半数的,始得当选。

如果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如果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在获得赞成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七、第二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的选举,设两张选票,分别填写;在同一票箱一次投票,分别计票;一次宣布选举结果。

会场设1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由监票人、主持人投票;然后主席台就坐的会员代表和其他会员代表按顺序依次投票。

八、在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会员代表必须达到应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

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九、出席本次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文件编号FM-RQ-071发行日期2019-01-06版本/版次A0 管控状态受控页次第 2 页共 2 页十、选举设监票人2名。

工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工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无锡爱依特纺织有限公司工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二、无锡爱依特工会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主席1名、工会委员会委员 5 名、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3 名和女工委员会委员3 名、选举工作人员51 名。

三、无锡爱依特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和女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必须是本公司工会会员。

大会选举采取民主推选产生委员会委员,工会主席在当选的委员中民主推选产生。

采取等额选举的办法选举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和女工委员会委员。

四、参加选举的代表数必须超过应到代表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出席本次大会的正式代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大会选举已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产生无锡爱依特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和女工委员会委员。

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6 名,选举 5 名;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3 名,选举 3 名;女工委员会委员 3 名,选举 3 名。

六、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票上候选人名单按照姓氏笔画排列,选举时,代表对于确定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或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

如同意某候选人,就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一个“0”。

如不同意就在其姓名上边的空格内画一个“×”。

如果弃权,就在其姓名上边空格内不作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则在候选人后边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并在其上面空格内画一个“0”。

划写选票笔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

选票一律用黑色或蓝色钢笔或圆珠笔填写。

七、大会选举设总监票、记票、唱票工作人员3名,工会委员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及女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八、选举大会设票箱一只,当众开查验后,由代表依次投票。

九、投票结束后,由总监票、记票人员当众打开票箱,清点选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小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选票,选举无效。

十、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作废票,等于或小于应选人数的有效。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法规名称】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颁布部门】【颁布时间】 2001-12-19【效力属性】有效【正文】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第 1 条工会会员代表之选举,依本办法之规定,本办法未规定者,依其他法令之规定。

第 2 条基层工会会员人数在三百人以上者,得于章程中规定,依附表比例选出会员代表,行使会员大会职权。

但工会法规定专属会员大会之职权者,不在此限。

第 3 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之代表选举 (以下简称代表选举) ,由各该工会自行办理,上级工会派员监选,主管机关得派员指导。

其无上级工会者,得由主管机关派员监选并指导。

第 4 条代表选举票应由各该工会自行印制,并加盖图记及由监事会推派之监事盖章。

第 5 条基层工会代表选举,由全体会员按附表比例,分若干单位选举之。

前项划分单位剩余人数,在附表比例额半数以上,得另成一单位,其不足半数者,归入最后一单位合并选举。

代表选举单位之划分,应视会员分布情形,考虑其公平性及代表性,由工会自定办法提经会员(代表) 大会议决后行之。

第 6 条工会会员得为代表选举人及被选举人。

但参加工会未满一年者,不得为上级工会代表之被选举人。

第 7 条代表选举前十日,工会应将选举日期及每单位人数,公告所属会员周知。

第 8 条代表选举,其应选名额为一名者,采无记名单记法,其应选名额在二名以上者,采无记名连记法,如以集会方式办理者,得经出席会议人数三分之一以上之同意,采用无记名限制连记法,其限制连记额数不得超过应选名额二分之一,并得以书面委讬其他会员代为选举,委讬选举人数不得超过亲自选举人数三分之一,并以得票较多者为当选,次多者为候补,其票数相同者,以抽签决定之,候补代表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代表名额。

第 9 条代表选举,如选举人不识字或因身心障碍不能圈写时,得依其请求,由理事会事前所推定之代笔人,依选举人之意旨代为圈选。

第 10 条会员代表选举后,应由该工会发给代表证明书,并于选举完毕十日内,将代表名册函送上级工会。

工会主席选举办法

工会主席选举办法

工会主席选举办法
一、选举委员会的组成
1. 选举委员会由工会委员会全体成员组成。

2. 选举委员会主席由工会委员会主席担任。

二、候选人资格
1. 候选人必须具有工会会员资格。

2. 候选人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群众基础。

3. 候选人应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和议政能力。

4. 候选人可以由工会委员会成员推荐或自荐,经选举委员会审查后确定。

三、选举程序
1. 在代表大会召开前,选举委员会应公布候选人名单及简介。

2. 代表大会召开时,候选人应向全体代表发表施政演讲,阐述自己的主张和方案,回答代表的提问。

3. 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投票结束后,由选举委员会进行计票和公布结果。

四、选举结果公布
1. 选举结果应在代表大会结束后一周内公布,并报上级工会备案。

2. 如有异议或投诉,可以在结果公布一周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由选举委员会负责处理。

五、监督机制
1. 上级工会应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确保选举公正、公开、合法。

2. 选举委员会应设立监督小组,负责监督选举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3. 监督小组应对投票、计票等关键环节进行现场监督,确保选举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六、选举纪律
1. 所有参与选举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选举纪律,不得进行任何舞弊行为。

2. 对于违反选举纪律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撤销资格等处罚。

3. 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工会换届)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

(工会换届)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

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汶上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工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委7名,第三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3名,第三届女职工委员会委员3名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汶上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提名候选委员7名,差额1名;第三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选举实行等额选举,提名候选委员3名;第三届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实行等额选举,提名候选委员3名。

四、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由各代表团提名推荐,单位党组织研究确定,提交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五、出席本次会员(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有选举权,单位工会会员均有被选举权。

选举时,参加选举的正式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

六、本次选举选票为三张,分别是工会委员会委员选票、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选票、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选票,三张选票在同一票箱投票,分别计票,同时宣布选举结果。

七、对选票上的候选人,代表可以表示同意、不同意或者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

表示同意的在候选人姓名上面的空格内划“√”,表示不同意的在候选人姓名上面的空格内划“x”,弃权的划“O”。

表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表示不同意的可以另选他人。

如另选他人须在画“x”的候选人下方空格内填写另选人姓名,且另选他人的数量不得多于反对人数。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八、选票一律用钢笔、中性笔或圆珠笔填写。

符号要准确、清楚。

九、选举时,候选人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应到会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

如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同意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

如遇同意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以反对票少者当选。

如得同意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对不足名额暂作空缺。

工会会员代表会议选举办法

工会会员代表会议选举办法

二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工会委员会委员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一、本次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公司工会委员会由7人组成。

工会主席、副主席由新产生的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三、公司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由公司工会提名推荐,经公司党委研究并报上级工会征询意见后,提交大会正式选举。

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等于或少于规定选举人数的选票为有效,多于规定选举人数的选票无效,应重新选举。

选票涂改、标记无法确认或不按规定标记填写的无效。

五、选举时,实到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代表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选举有效。

候选人得票数应超过代表总数半数以上,方可当选。

原预计当选人数不足的,可由大会主席团研究决定是否进行投票补选。

六、选票上的候选人按姓氏笔划排序。

对选票上的候选人,代表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投反对票的画“×”,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

如另选他人,在右方空格内填写其姓名。

并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上“○”。

划票一律使用黑色碳素笔。

七、本次大会选举采用人工计票,会场设投票箱。

代表按座位顺序投票,未到会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

八、本次选举的监票小组由4人组成。

设总监票1人,监票1人,计票2人。

监票小组的人选由公司工会推荐,提交大会通过。

被提名为公司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代表,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和与选举有关的工作人员。

九、投票时,监票小组人员首先投票,然后由主席团成员投票,最后由参会代表按座位顺序依次投票。

十、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选票情况,然后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结果。

十一、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裁定。

二○一二年二月十七日会议选举程序1、由公司宣读并通过公司工会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

2、宣布并通过监票小组人员名单?3、由总监票人贾宇清向主席团报告出席大会正式代表人数,然后由执行主席报告出席大会正式代表人数(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学校教职工工会会员大会换届选举办法

学校教职工工会会员大会换届选举办法

学校教职工工会会员大会换届选举办法一、总则为保证学校教职工工会会员大会选举的公平、公正和透明,确保新一届工会组织能够有序地进行工作,特制定本《学校教职工工会会员大会换届选举办法》(以下简称“选举办法”)。

二、选举程序2.1 选举方式* 本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 投票结果以相对多数原则确定当选人选。

2.2 选举组织* 选举组织由学校工会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监督。

* 选举组织应确保选举过程的公开、公正和透明。

2.3 选举程序1. 换届选举应提前至少一个月进行准备,确保每位教职工有充分的时间了解候选人情况和选举程序。

2. 在选举开始前,选举组织应将选举通知发布给全体教职工。

3. 候选人提名阶段:* 候选人应由现任工会会员提名,并经候选人本人同意。

* 在提名期限截止之前,每位教职工可提名不超过一位候选人。

4. 候选人确认和公示阶段:* 提名结束后,选举组织应及时公示候选人名单。

* 根据候选人情况,如有需要,选举组织可进行候选人确认程序。

5. 投票阶段:* 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全体教职工可以参加投票。

* 投票结束后立即进行票数统计,确定当选人选。

6. 公示结果:* 选举组织应公示当选人选结果并通知全体教职工。

* 如有异议,教职工可提出申诉,并由选举组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处理。

三、候选人资格* 候选人应为现任教职工工会会员,且表现出积极参与工会组织活动的意愿和能力。

* 在选举前,候选人应提交个人简历,并通过候选人确认程序。

四、职责及任期* 新一届工会组织的职责和任期应按照学校工会组织章程规定执行。

五、监督和申诉* 全体教职工有权监督选举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 如有选举过程中的申诉,教职工可向选举组织提出,并由选举组织及时处理。

六、公示和记录* 选举组织应公示选举结果,并确保选举记录的完整性与保密性。

七、其他事项* 对于选举办法未涵盖的情况,可根据需要进行补充协商和规定。

以上为《学校教职工工会会员大会换届选举办法》内容,特此立项。

工会主席选举办法

工会主席选举办法

工会主席选举办法一、选举目的工会主席选举是为了推选合适的候选人担任工会主席,以确保工会事务的顺利进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二、选举条件1.参选人员必须是工会会员,对工会事务有一定了解,并且具备相关管理和组织能力。

2.参选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工作表现。

3.参选人员需经过工会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的批准方可参选。

三、候选人提名1.工会会员可以自荐参选,也可以由其他工会会员提名。

2.候选人提名需填写提名表格,包括候选人的姓名、工号、所在部门等个人信息,并注明提名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3.提名表格需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给工会委员会,委员会将收集并审核提名表格。

4.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将被列为正式候选人,并得到通知。

四、竞选活动1.正式候选人应当制定竞选计划和竞选口号,并向全体工会会员进行宣传。

2.竞选活动包括面对面的宣讲会、候选人宣传资料的发布和分发等。

3.竞选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不得进行诋毁、攻击、侮辱等不正当行为。

五、选举程序1.选举时间、地点、方式由工会委员会确定,并提前通知全体工会会员。

2.选举程序包括投票、计票、公布结果三个环节。

3.工会会员可通过投票方式选举出合适的工会主席。

投票方式可以是纸质选票、电子投票或者现场举手等。

4.选举结果由选举委员会负责计票,并由监票人员监督。

5.计票结果经工会委员会核实后,公布选举结果。

六、候选人资格审查1.选举结果公布后,对当选的工会主席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2.工会委员会将对当选人的选举资格进行核实,包括是否具备参选条件、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等。

3.若当选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不合格,将取消其当选资格,并依照工会章程进行补选或重新选举。

七、任期与连任1.工会主席的任期一般为一届,具体任期由工会章程规定。

2.工会主席可以连任,连任次数一般不超过两届,具体连任次数由工会章程规定。

八、补缺选举1.工会主席任期内如发生辞职、退休、死亡等情况,需要进行补缺选举。

单位工会会员大会民主选举办法

单位工会会员大会民主选举办法

××单位工会会员大会民主选举办法(一)(草案)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有关规定,制定××单位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二、根据我单位现有工会会员人数和本届工会委员会的设置,经民主推荐和上级工会批准,确定工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名,工会委员会候选人名。

工会主席、副主席、工会委员采取差额选举办法进行;实选工会主席名,差额名,副主席名,差额名;实选工会委员名,差额名。

三、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在同一张选票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工会委员。

四、参加选举的会员达到应到会会员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选举。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五、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应到会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

工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如得票均未过半数,按有关规定可在得票较多的被选举人中继续进行选举,也可经半数以上会员同意不再选举,缺额以后增补,其工会主席职位可由选举工作领导组在工会委员中推荐一名委员临时代理。

工会委员候选人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

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所缺名额可按有关规定在未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中继续进行选举,也可经半数以上会员同意不再选举,缺额以后增补。

本次选举当选的工会主席、副主席是本届工会委员会的当然委员,选票上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一栏不再安排选举。

六、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弃权。

同意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空格内画“√”,不同意的画“×”,弃权的画“Δ”。

表示不同意的,可以另选他人,表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如另选他人,在姓名空格内填写被选举人姓名,并在上方空格内画“√”,否则选举无效。

七、每张选票所选举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工会选举办法草案

工会选举办法草案

工会选举办法草案1.引言工会作为维护职工权益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组织形式,在企事业单位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工会选举的公平、公正,提高工会组织的质量和效能,特制定《工会选举办法草案》。

2.选举程序2.1 候选人提名在选举开始之前,应当向全体职工公布选举公告,明确选举的时间、地点和程序。

每位职工都有权利提名候选人。

候选人需要得到提名人的书面同意,并提供个人简历和竞选目标等必要文件。

2.2 候选人资格审查工会应当成立一个由代表会员利益的职工组成的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核候选人提名资料,并公布审核结果。

候选人必须符合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资格要求,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不符合工会章程的职位。

2.3 竞选宣传候选人有权进行竞选宣传,包括张贴竞选宣传材料、组织竞选活动等。

竞选宣传应当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得采取虚假宣传手段,不得攻击他人的声誉和权益。

2.4 选举投票工会选举应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选举投票由工会组织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并邀请有丰富选举经验、公正、中立的人士担任监票人。

选举投票应保证选民的公开、自由和平等的选择权。

2.5 计票与结果公示选举结束后,选举委员会负责进行计票,并实施监票人的监督。

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示,确保选举结果的公开透明。

3.违规处理为了保障工会选举的公平、公正,针对候选人或选民的违规行为,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取消候选人资格、追究法律责任等。

违规处理应通过公正、透明的程序进行,遵循法律的规定和程序,确保被处理方的合法权益。

4.监督机制为了提高工会选举的透明度和效能,应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

工会成员有权向工会组织或相关行政部门反映工会选举中的问题和意见,并要求进行调查和解决。

对于工会选举中的违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确保违规行为得到及时纠正。

5.法律保护工会选举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工会组织和工会成员享有相应的法律保护。

对于妨碍工会选举的行为,应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究和处罚。

工会换届选举方案4篇

工会换届选举方案4篇

工会换届选举方案4篇工会换届选举方案一:一、选举程序:1. 提前宣传:提前通知工会会员,告知换届选举的时间、地点和程序。

2. 报名登记:有意参选的会员需提前报名登记,并提交个人简历和竞选承诺书。

3. 确定候选人:经过初步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并公示。

4. 公示阶段:公示候选人名单,并向会员展示候选人的个人简历和竞选承诺书。

5. 辩论座谈:举行候选人辩论座谈会,让候选人针对工会发展和会员利益等议题进行交流和辩论。

6. 投票选举:会员按照设立的投票时间和地点进行投票选举,同时保障投票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7. 计票和公布结果:对投票结果进行计票,并公布选举结果。

二、选举原则:1. 公平公正:选举过程应保持公平公正,任何干扰选举公正性的行为都应受到制止。

2. 民主代表:选举应充分尊重会员的意愿,确保能够选出代表会员利益的合适人选。

3. 公示透明:选举程序应公开透明,将候选人的信息公示给会员,使其对候选人有全面了解。

4. 选民权利:保障会员的选举权利,鼓励会员积极参与选举活动。

工会换届选举方案二:一、选举程序:1. 提前准备:筹备选举事宜,成立选举工作组,制定选举时间表和选举规则。

2. 选民登记:确定选民资格,会员需提供证明材料,并进行选民登记。

3. 候选人推荐:会员可以推荐合适的候选人,候选人需提交个人简历和竞选纲领。

4. 确定候选人名单:选举工作组对提交的候选人资料进行审核,并确定候选人名单。

5. 候选人宣传:候选人进行竞选宣讲会,向会员介绍自己的能力、经验和竞选纲领。

6. 投票选举: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投票选举,投票方式可以是纸质投票或电子投票。

7. 计票和公布结果:选举工作组对投票结果进行计票,并公布选举结果。

二、选举原则:1. 依法公正:选举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选举过程的公正性。

2. 公示透明:候选人的信息和竞选纲领应向会员公示,保证选民有足够的信息进行投票。

3. 多数决原则:选举结果应按得票数最多的候选人确定,遵循多数决的原则。

工会选举办法

工会选举办法

工会选举办法一、选举的机构企业工会选举的机构包括工会选举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1、工会选举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组成,主要负责企业工会选举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2、监督委员会由职工机关组成,主要负责对企业工会选举的程序真实性、公正性、合法性进行监督。

二、参加选举的资格企业的职工及工会当选人有参加选举资格。

企业的职工有权参加选举,参加企业工会选举,只要他们满足以下条件:1、年满18周岁;2、不受任何形式的限制,可以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报属党组织秘书长、员工代表大会办公室办公室长等提名方式,在拟定满足条件后,向工会选举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由工会选举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成为登记人选。

三、选举的程序1、拟定选举时间,由工会选举委员会决定选举日程,分四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推荐;第二阶段是报名;第三阶段是竞聘;第四阶段是投票。

2、公示人选。

工会选举委员会在公布消息、发放宣传单、安装招贴等渠道向全体职工公示当选人选及相关规定,接受职工监督和监督委员会的监督。

3、组织竞聘。

竞聘工作以辩论为主,竞选人必须完成竞聘程序,并对其管理能力和政策性宣言负责,并由监督委员会予以监督。

4、投票。

投票分为现场投票和远程投票两部分,需要在办公室现场登记或在指定代表机关进行投票。

投票中将采取等票多议的制度,需要经过统计和验票合议,得到票数最多者当选企业工会领导人。

四、公布结果,接受复核1、工会选举委员会公布选举结果,公布结果需要经过监督委员会的审核后方可正式公布;2、当选人及被选人均有权可以要求对选举结果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仍以工会选举委员会的决定为准;3、当选人及被选人若不满意复核的结果,可向主管部门提起法律诉讼。

五、健全选举机制1、企业在建立工会选举机制时要注重实行制度化,发布相关选举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工会选举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确保公正、公开、高效;2、可以引入外部机构进行客观评估,做到尊重企业文化差异,让参选者真正感受到企业对平等、公正、公开、客观的重视;3、制定详细的组织手册和宣传材料,规范各方程序行为,实现规范的弹性管理;4、选举费用应针对选举情况进行专款管理,且符合选举费用最大限度原则;5、开展关于企业工会选举的科普宣传,让每个员工都能真正理解参与企业工会选举的意义,全面参与工会选举。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法规名称】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颁布部门】【颁布时间】 2001-12-19【效力属性】有效【正文】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第 1 条工会会员代表之选举,依本办法之规定,本办法未规定者,依其他法令之规定。

第 2 条基层工会会员人数在三百人以上者,得于章程中规定,依附表比例选出会员代表,行使会员大会职权。

但工会法规定专属会员大会之职权者,不在此限。

第 3 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之代表选举 (以下简称代表选举) ,由各该工会自行办理,上级工会派员监选,主管机关得派员指导。

其无上级工会者,得由主管机关派员监选并指导。

第 4 条代表选举票应由各该工会自行印制,并加盖图记及由监事会推派之监事盖章。

第 5 条基层工会代表选举,由全体会员按附表比例,分若干单位选举之。

前项划分单位剩余人数,在附表比例额半数以上,得另成一单位,其不足半数者,归入最后一单位合并选举。

代表选举单位之划分,应视会员分布情形,考虑其公平性及代表性,由工会自定办法提经会员 (代表) 大会议决后行之。

第 6 条工会会员得为代表选举人及被选举人。

但参加工会未满一年者,不得为上级工会代表之被选举人。

第 7 条代表选举前十日,工会应将选举日期及每单位人数,公告所属会员周知。

第 8 条代表选举,其应选名额为一名者,采无记名单记法,其应选名额在二名以上者,采无记名连记法,如以集会方式办理者,得经出席会议人数三分之一以上之同意,采用无记名限制连记法,其限制连记额数不得超过应选名额二分之一,并得以书面委讬其他会员代为选举,委讬选举人数不得超过亲自选举人数三分之一,并以得票较多者为当选,次多者为候补,其票数相同者,以抽签决定之,候补代表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代表名额。

第 9 条代表选举,如选举人不识字或因身心障碍不能圈写时,得依其请求,由理事会事前所推定之代笔人,依选举人之意旨代为圈选。

第 10 条会员代表选举后,应由该工会发给代表证明书,并于选举完毕十日内,将代表名册函送上级工会。

工会选举办法

工会选举办法

公司工会第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年月日通过)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本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届工会委员会和第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三、公司工会第届委员会由人组成,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办法,确定委员候选人名;公司工会第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由委员人组成,实行等额选举。

两张选票一次投票,分别计票。

五、工会会员代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工会会员有被选举权。

六、公司工会第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应到会会员(代表)的半数,方可当选;如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得票超过半数的最后两名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以反对票少者当选,如反对票也相同,则就得票相同的2位候选人重新选举;如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再补选。

七、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会员(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会员(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张选票所选举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八、选举设监票人名,计票人名。

监计票工作人员由工会委员会提名,并提交大会通过。

候选人不得担任监、计票工作。

九、选举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填写选票。

对选票上的候选人,会员(代表)有权表示同意或不同意,也可以弃权或另选他人。

划写选票时,同意的在候选人上面的方格内划“○”,不同意的划“╳”,弃权不划任何符号。

如另选他人,可以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自己要选人的姓名,并在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

十、如在选举中出现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工会委员会研究提出意见,提交大会通过后执行。

十一、本选举办法由本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执行。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第1条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由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第2条工会委员会实行差额选举,经费审查委员会实行等额选举。

第3条代表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弃权的不得另选他人。

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赞成的,不划任何符号;不赞成的,在该候选人姓名左方的空格内划“×”;弃权的划“○”。

如另选他人,在选票上候选人姓名左方的空格内划“×”,然后在另选他人(候选人姓名右方的空格)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

划写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选票填写模糊,无法辨认的为废票。

因故不能参加选举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第4条选票共6种:即工会委员会委员选票,工会主席选票,工会副主席选票,女工主任选票,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选票,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选票。

6种选票在同一票箱一次投票,分别计票。

采取人工计票的方法。

上述选票的各项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第5条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半数,方可举行选举。

收回的各种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如果收回的选票多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由大会主席团决定重新进行选举。

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代表半数者,始可当选。

如果得票过半数者多余应选人数,按得票多少依次取足应选人数;如遇两人或两人以上票数相等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第6条大会选举设监票人2名,计票人5名。

监票人、计票人由主席团从代表中提名,经大会预备会仪通过后,在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

被提名为各项候选人者不得担任监票人或计票人。

第7条选举设一个投票箱。

投票时,监票人先投票,然后计票人、主席团成员和其他代表依次投票。

第8条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当场打开票箱,计票人清点选票,监票人核对无误后,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发出和收回选票数,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基层工会换届选举办法

基层工会换届选举办法

工会换届职工大会选举办法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本次职工大会选举产生[单位名称]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和女职工委员会委员。

三、[单位名称]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和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各工会小组推荐、上届工会委员会提名,经单位党组织同意,报上级工会审查批准后,提交职工大会进行选举。

四、本次职工大会应到会职工[X]人,实到会职工[X]人,实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

五、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六、工会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为[X]%;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和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实行等额选举。

七、选举工会委员会委员时,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为废票。

选举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和女职工委员会委员时,对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

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投不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如另选他人,可在选票上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

八、选举设监票人[X]名,计票人[X]名。

监票人、计票人由上届工会委员会提名,经职工大会通过。

已提名作为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和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和计票人。

九、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计票人当众开启票箱,清点票数。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候选人获得应到会职工过半数赞成票始得当选。

如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人数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得票多者当选。

如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人数少于应选人数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十一、计票完毕,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工会会员大会选举办法

工会会员大会选举办法

****公司工会第*次会员大会选举办法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基层工会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经上级工会同意,第*次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工会第*届委员会委员9人,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3人。

三、第*届工会委员会采取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候选人10人,选举9人,差额比例为10%。

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选举实行等额选举,候选人3人,选举3人。

四、工会第四届委员会候选人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由各工会分会提名,工会第三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分会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请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提交会员大会通过后进行正式选举。

六、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应到人员的半数,始为当选。

如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

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选时,应就票数相等的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者当选,如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再补选。

七、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人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员的2/3,方可进行选举。

主会场出席会议的会员在现场进行投票选举,分会场会员在“第*次会员大会选举”QQ群进行网络投票选举,投票数据计入最终选举结果。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张选票所选举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八、选票由大会筹备组统一负责制作(工会委员选票为红色选票,经费审查委员为蓝色选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会员可表示同意或弃权。

同意就在其姓名右侧“投票表决”栏内画“○”,如另选他人,就在候选人下方空格内写上自己要选人的姓名,并画“○”,另选人需是公司工会会员,否则无效。

九、选票填写一律使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笔迹要清楚,书写模糊无法确认时按废票处理。

十、大会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4名,监票、计票人名单提交大会通过。

工会委员会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和计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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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第一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全总《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制定本办法。

大会选举工作由工会筹备组主持。

二、大会选举产生所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5名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3名,女职工委员会委员3名。

三、所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女职工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名单,须经会员充分酝酿,并提请大会表决通过。

四、选举所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采取差额无记名投票的办法。

选举采用三种选票,一次投票,分别计票的办法。

五、工会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六、选举须有应到会三分之二以上的正式会员出席才能进行。

候选人须获得应到会会员半数以上的同意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以上同意票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应选名额最后一位,有两名以上候选人得票数相同,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就票数相同的候选人进行重选,以得票多者当选;过半数同意票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名额另行选举。

七、大会选举设监票1人,计票2人,选举工作人员若干人。

监票人、计票人由工会筹备组提名,并提交大会表决通过。

选举工作人员由工会筹备组根据需要确定。

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选举计票工作。

八、会员有权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同意或不同意,也可以弃权或另选他人。

代表划写选票,如同意,就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的空格内画“○”;如不同意,就打个“X”;不划符号的作为弃权;如要另选他人,可在另进人空格内写上自己要选的人的姓名,并在姓名下方的空格内画个“○”,只写姓名不画“○”的无效。

九、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

十、划票须用签字笔,笔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

划写的符号无法辨认的作为弃权。

十一、大会设投票箱1只。

投票前,由大会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人数,再由监票人当场查封票箱。

投票时,监票人先投票,然后代表依次投票。

投票完毕,由监票人当众启封票箱,计票人清点票数。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所发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计票工作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

计票完毕,由监督人将计票结果向大会主持人报告,再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

十二、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工会筹备组提出办法,并提请大会通过后执行。

十三、本办法经所工会第一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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