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专业学校专业建设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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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011年中专专业设置建设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特别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需要,适应冶金行业、集团公司对生产、服务一线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需要,适应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需要。
二、总则
1、专业设置、调整,要以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以下简称《目录》)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为基本依据,并遵照本规划自主设置、调整、撤销专业。
2、做好专业建设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和专业结构,根据集团公司产业结构情况和学校办学基础条件设置专业,应注重结合自身专业优势,重点建设与学校冶金属性、建设规划相一致的专业,建立以重点专业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的专业群。以利于办出特色,培育专业品牌,避免盲目设置和重复建设。
3、应根据集团公司经济社会发展、职业岗位和就业市场需求变化,及时对已开设专业的专业内涵、专业教学内容等进行调整,每年修订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对不能适应市场需求、就业率低下、办学质量不高的专业要及时停办。
四、设置条件
1、符合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学校发展规划,有稳定的人才需求。
2、具有依据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职成〔2009〕2号)等教育教学文件以及市教育行政、行业主管等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的、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完整的实施性教学计划和相关教学文件。
3、具有与所开设专业相匹配的、满足教学要求的经费和基础设施条件,包括校舍、仪器设备、实习实训场所(校内和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践基地),以及图书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基本办学条件。
4、具有能胜任所开设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所规定课程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包括专任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和相关行业、企业兼职专业教师队伍。每专业必须配备两名以上具有与所开专业相应或相关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从事该专业教学的专业教师。行业、企业兼职教师应保持相对稳定,比例适当。
五、设置程序
1、开展行业、企业、就业市场调研,做好人才需求分析和预测,并形成《专业人
才需求分析和预测调研报告》;
2、进行专业设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并形成《专业设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报告》。;
3、根据教育部、市教育委员会、集团公司等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完整的实施性教学计划和相关教学文件;
4、经相关行业、企业、教学、课程专家论证。专家论证不少于5人,其中行业、企业专家不少于3人,且应具有与所开专业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5、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报市教育委员会备案。
六、专业建设安排
1、学校骨干专业见附表。
2、时间安排
2010年12月20日至31日依据“市中职学校骨干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对学校现有专业进行自评,总结经验、找出不足、提出建议。
2011年1月4日至5月31日开展行业、企业、就业市场调研,做好人才需求分析和预测;进行专业设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
2011年6月1日至12月20日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制定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完整的实施性教学计划和相关教学文件;经相关行业、企业、教学、课程专家论证。
2010年12月16日
附表:学校骨干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