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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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一、我省土地调查基本情况 .............................. 1 二、目标任务 (2)(一)总体目标 ..................................................................... . (2)(二)主要任务 ..................................................................... ...................... 2 三、实施原则 (3)(一)坚持国家统一标准 (3)(二)充分利用已有成果 (3)(三)实事求是、求真务实...................................................................... .. 4(四)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 4 四、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 .. (4)(一)工作内容 ..................................................................... . (4)(二)责任分工 ..................................................................... ...................... 5 五、农村土地调查 (7)(一)调查比例尺 (7)(二)遥感影像资料采购 (7)(三)调查界线及控制面积的确定 (7)(四)权属调查 ..................................................................... . (8)(五)地类调查 ..................................................................... .. (10)(六)耕地坡度分级 .................................................................................. 11 六、城镇土地调查 .....................................12(一)调查范围和比例尺 ..................................................................... . (12)(二)初始地籍调查 (13)(三)变更地籍调查 (13)(四)统计汇总 ..................................................................... .................... 13 七、基本农田调查 (13)(一)基本内容 ..................................................................... .. (13)(二)基本方法 ..................................................................... .................... 14 八、耕地后备资源调查 (14)(一)基本内容 ..................................................................... .. (14)(二)基本方法 ..................................................................... .................... 14 九、专项用地统计调查 ................................. 14 十、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 (15) 1(一)建设目标 ..................................................................... .. (15)(二)总体要求 ..................................................................... .. (15)(三)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 (16)(四)省、市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 (16)(五)省、市、县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 ........................................... 16 十一、统一时点变更 (17)(一)基本要求 ..................................................................... .. (17)(二)主要内容 ..................................................................... .................... 17 十二、成果汇总 (17)(一)数据汇总 ..................................................................... .. (17)(二)图件编制 ..................................................................... .. (18)(三)成果分析与文字报告编写 .............................................................. 19 十三、主要成果 .. (20)(一)县级调查成果 (20)(二)市级、省级汇总成果......................................................................20 十四、更新调查成果与二次调查的衔接 (21)(一)衔接原则 ..................................................................... .. (21)(二)衔接内容及要求 ..................................................................... ........ 21 十五、检查验收 .. (22)(一)自检 (22)(二)预检和验收 ..................................................................... ................ 22 十六、实施计划 ......................................... 22 十七、保障措施 (23)(一)组织保障 ..................................................................... .. (23)(二)政策保障 ..................................................................... .. (24)(三)制度保障 ..................................................................... .. (24)(四)技术保障 ..................................................................... .. (26)(五)经费保障 ..................................................................... .. (26)2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要求,为全面组织实施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4.19•【字号】湘政发[2007]7号•【施行日期】2007.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07〕7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决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根据国务院国发〔2006〕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

土地管理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土地调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长期的、重要的调查制度,是全面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

我省第一次土地调查是1996年完成的。

近年来,我省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大量增加,退耕还林还湖全面实施,土地利用现状发生了很大变化,第一轮土地调查的内容已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各级政府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工作圆满完成。

二、调查的内容和时间进度(一)调查内容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按照国家统一的规程要求,以1∶1万比例尺为主,在国家统一提供航空、航天遥感基础图件的基础上,各地组织对全省城镇以外的土地,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查清全省农村集体、国有土地上每一块土地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分布等利用状况,获取全省各类土地利用信息及其空间状况,并汇总形成全省各级土地利用现状数据。

同时,在第一次土地调查完成的土地权属调查的基础上,开展土地权属补充调查,查清农村村以上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林、牧、渔场等国有土地使用权状况。

依法调处调查中发现的土地权属争议,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土地权属争议,确定争议范围,维持现状。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一、调查背景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土资源的利用与开发越来越重要。

因此,进行全面、准确地土地调查是国土规划的一个关键步骤。

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于六十年前(1954年)完成,此后国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经济、人口和土地利用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为了更好地了解我国的土地资源情况和变化趋势,更好地在规划过程中进行科学决策,需要进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二、调查目的为了更好地了解我国土地资源的现状、潜力和变化趋势,制定相应的国土规划和总体规划,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本次调查的目的为:1. 系统、全面地调查我国土地资源的类型、质量、数量、分布、利用等状况。

2. 系统评估我国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潜力,筛选出适宜的开发类型。

3. 研究并预测我国土地利用的未来发展趋势,制定合理的土地规划和总体规划。

三、调查内容和范围1. 调查类型。

本次调查主要涉及国土类别、土地资源、土地利用(含农业、畜牧、林业、水利、生态修复、城镇用地和工业用地等)、遥感监测等方面。

2. 调查数据。

本次调查包括土地利用、土地开发、土地质量、土地资源分布、土地利用量统计表、自然保护区县等的数据情况。

3. 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覆盖全国范围,包括土地面积、土地利用状况、土地的品质等。

四、调查方法和技术1. 实地调查。

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土地利用和开发情况,收集土地变化、用地规模等信息。

2. 遥感技术。

本次调查应用遥感技术,收集高分辨率影像,并结合专业人员对影像图像的分析和判读,进行土地利用类型、变化等数据的收集和分析。

3. 地理信息系统。

应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建立地理信息系统,对各地块进行精准测量和数据管理。

五、调查组织与管理1. 组织机构。

依托国土资源部,成立专门的调查组织机构,对调查的决策、协调、实施、监督、管理等进行统一管理。

2. 人员培训。

按照调查的需要,对参与调查的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熟练的调查技能和专业知识。

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一、背景土地调查是指对指定地区内的土地资源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和监测,以获取与土地有关的基本数据和信息,为指导土地利用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第一次土地调查是在上世纪80年代实施的,经过多年的土地开发和利用,土地资源情况发生了变化。

因此,为了全面了解目前土地资源的状况,为制定更加科学的土地利用规划提供准确的数据和信息支持,必须实施第二次土地调查。

二、目标1. 全面掌握本地区土地资源状况,建立现代化土地资源数据库;2. 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高土地调查和监测的技术能力和水平;3. 提高土地调查和监测对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利用的服务能力;4. 为全面推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准确、及时的支持。

三、实施内容1. 土地资源基础调查包括土地面积、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候、土壤、植被、动物等方面内容,以及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土地权属、土地价格等土地资源现状情况,要求实施面积全覆盖调查。

2. 土地资源动态监测主要包括土地变化调查和土地利用现状监测,重点监测各类土地利用变化和生态环境状况,动态评估土地利用效益情况,并实施土地管理与保护,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益和可持续性。

3. 土地资源评价依据土地资源现状、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生态保护需求,制定土地合理利用的政策、标准和建议,为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整理和土地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4. 数据整合和发布将各项调查、监测和评价结果整合为一体,建立现代化土地资源数据库,为土地资源利用的规划、管理、决策和评估提供准确数据和信息。

同时,在政府网站和其他途径发布土地资源调查信息,形成公众参与和监督的有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1. 统一思想,明确目标。

对土地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宣传、培训和动员,确保全体人员形成思想统一、行动一致的态势,为实施土地调查打下坚实基础。

2. 制定实施方案。

制定详细、具体、可操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工作步骤、工作要求、工作期限和考核评价等内容。

我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总体方案

我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总体方案

中央地方如何分工?
– 中央负责前期标准规范的制定、试点、技术指导以及 分省和国家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等工作。中央统一购 置覆盖全国的遥感等基础资料,集中制作调查底图。
– 地方在中央工作的基础上,实地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 查和权属调查等细化调查工作,建立县市土地利用数 据库。
– 中央对地方调查成果全面逐图斑内业检查。同时,对 部分地区,尤其东部沿海地区以及五十万以上人口城 市等重点地区和耕地、建设用地等重点地类开展外业
新技术的应用(续)
• 空间定位技术,尤其是全球定位系统(GPS )等技术 的民用化应用提高了调查的精度。 – 传统调查采用卷尺量测、目视估算和图解计算为主 的方式方法。 – 以全站仪、解析法等代表的现代测量技术,新手段 的应用终将大大提高了调查成果的精度。
新技术的应用(续)
• 3S集成技术的不断成熟为土地调查新机制的建设提供了有 益的尝试。 – 采用“自动解译,现场导航,及时定位,自动量算、快 速入库管理”的土地调查新模式; – 室内自动判读,快速发现变化信息,外业及时定位确定 范围,计算机自动量算面积,直接获取较高精度的数字 化测量结果,土地利用数据库自动化变更。 – 提高了调查科技含量,简化了技术难度,降低了从业门 槛,减轻了基层土地管理部门的工作难度和负担,同时 也保证了成果的准确性,提高了数据精度和效率。
三是现实状况的需要
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利用变化也愈加频繁。 当前我国土地调查仍采用传统的技术手段,信息化程度 不高,图件更新不及时,调查内容和指标不全面等,不 能全面满足管理的需要。根据土地调查的现状以及各项 管理工作的需求,考虑新技术的发展,国务院决定在全 国统一开展一次全新的土地调查。
三、二次调查主要做什么?
四是实现调查成果社会化服务。调查目的在于应用,在于 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

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一、背景及意义土地是人类社会发展历史上不可或缺的基础资源,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人民生产生活的重要物质基础。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经济增长方式正在从定量到定性的转变,这对于土地资源的利用提出了更高要求。

土地调查是土地资源管理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基础,是支撑土地管理和利用决策的重要依据。

因此,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对于科学评估我国土地资源状况,有助于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益,保护土地资源环境,促进实现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目标1.科学评估全国土地资源状况:通过全面开展土地调查,得出全国土地资源面积、分布、质量、品种、变化等方面的数据,从而科学评估全国土地资源状况,为制定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保护提供重要依据。

2.完善土地信息系统: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土地调查、监测、信息反馈、管理和服务体系,建立统一的土地信息数据库,并实现了对全国土地资源状况的准确监测和全面分析。

3.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益:通过土地调查工作,科学评估土地资源的面积和质量等信息,及时发现土地资源的结构、品种和变化等信息,使国家和地方政府、企业和个人在土地利用和开发中更加科学合理,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益。

4.增强土地资源保护意识:通过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将人们对土地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以此增强人们的土地保护意识,增强人民群众对土地保护的责任感,推动土地资源保护工作深入开展。

三、实施步骤及措施(一)组织机构1.成立国家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确定调查资金预算,安排调查进度,总结调查成果等。

2.组建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指导组:负责制定调查方案、编写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等,并对调查过程和成果进行监督和检查。

3.成立第二次土地调查组织机构:由各省(区、市)、直辖市和新疆建设兵团设立土地调查办公室。

成立监测采集调查组和质量检查组。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标准时点统一更新调查实施方案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标准时点统一更新调查实施方案

附件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标准时点统一更新调查实施方案为顺利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标准时点统一更新,及时汇总200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各地二次调查成果为基础,将二次调查成果统一更新到2009年12月31日标准时点,同时,查清2009年度各类土地变化情况,完成200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

二、工作任务(一)生产“标准时点”调查底图。

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的要求,国家统一采购2009年9月至2010年1月期间最新遥感数据,生产覆盖全国的“标准时点”遥感影像图。

国家组织专业队伍,通过最新遥感影像与前时相遥感影像及二次调查初始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对照比较,发现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制作分县“标准时点”调查底图,用于地方开展标准时点统一更新及200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

(二)开展二次调查成果更新。

以二次调查初始调查成果为基础,利用“标准时点”调查底图及遥感监测成果,以县(市)为单位,采取内外业调查相结合的调查方法,查清各类土地变化情况,将二次调查成果统一到2009年12月31日标准时点上,并更新各级土地调查数据库。

将二次调查数据与2008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各类土地面积的差异,特别是耕地、建设用地的增减变化及其原因。

(三)调查2009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

结合二次调查成果更新,按照二次调查中农村土地调查和土地变更调查的技术要求,单独标注并提取2009年度内土地利用变化信息,逐级汇总统计形成200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

三、调查依据和标准(一)《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四)《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五)《关于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增加可调整地类的通知》;(六)《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 1016-2007)。

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土地资源需求日益增长,土地管理和利用已成为现代化建设的关键议题。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管理法》,加强土地信息化建设和现代化管理,全面掌握我国土地资源现状和利用情况,加强土地资源监测、预警和管理,保证土地资源持续稳定利用,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国务院决定实施第二次土地调查。

第二次土地调查是我国从1996年开始实施的第二次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也是国家土地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一项重要的国家战略计划,第二次土地调查将有利于全面掌握国家土地资源现状、开展土地资源评价、加强土地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为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的支撑和保障。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第二次土地调查的调查对象是我国全部陆地,主要内容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性质、土地利用方式、土地面积、土地利用变化情况等。

调查范围包括我国沿海、内陆、边疆、岛屿及海洋等各个地区。

针对不同地区和不同用途,第二次土地调查将加强对各种土地资源的探测和分析,全面掌握森林、草原、耕地、城镇和工矿用地、水域及其他用途的土地资源现状,开展土地利用动态监测,为推动我国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三、调查方法和技术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采用现场实地调查和遥感影像解译相结合的方法。

其中,现场现状调查主要针对耕地、林地、草地、城镇及规划用地等用途,遥感影像解译主要用于矿产资源、盐碱地、荒漠化地区等资源类型的调查。

现场实地调查采用人工普查的方式,主要收集土地基本属性,如土地利用类型、耕地等级和种类、水土条件、土地容积率、绿化率、土壤质量等。

遥感影像解译则利用卫星遥感数据和数字高程模型等技术,进行图像解译、分类、变化检测等分析,以反映不同时间段内土地利用变化情况。

四、调查任务和进度第二次土地调查任务将分为两个阶段,分别为预调查和正式调查,具体进度如下:1、预调查阶段(2021年5月-2021年12月)(1)组织调查任务落实,组织并制定调查计划。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5.22•【字号】渝办发[2007]142号•【施行日期】2007.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通知(渝办发〔2007〕14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精神,落实国务院“自2007年7月1日起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决定,确保我市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顺利开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第二次土地调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全市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并对调查成果实行信息化管理,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宏观调控的需要。

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和促进社会稳定、保护农民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宏观调控,提高政府科学决策能力和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和实施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根本手段。

为了切实加强对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重庆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见附件),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房管局,负责调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

其中,涉及调查业务指导和检查工作由市国土房管局牵头负责;涉及调查经费和物资保障方面的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负责;民政勘界、城镇建设、水利、林业、基本农田和农业用地、环保、基础测绘成果等资料提供由市民政局、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等部门负责;土地调查项目招投标由市国土房管局负责组织;数据统计和分析由市国土房管局会同市统计局负责处理。

成都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情况通报及有关事项ppt课件

成都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情况通报及有关事项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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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镇土地调查工作。
负责中心城区城镇地籍调查和地籍数据 库建设。
3、市级农村土地调查数据 汇总及数据库建设。
包括:区(市)县农村土地调查成果 的接边、数据汇总、数据缩编工作,建设 市级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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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成果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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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后,可以直接调用县级数据库进行土地 规划、土地征收、变更调查等的审查、核实 工作。
具体任务一是建立市、县土地利用数据 库:先按照省厅统一要求的土地利用数据库 建设标准,以区(市)县为单位完成县级土 地利用数据库建设。然后市局组织对县级土 地利用数据库进行整合,建立市级土地利用 数据库;二是建立市、县地籍信息系统。我 市此项工作已先期开展,各区(市)县已经 按照拟定的成都市1:500城镇地籍调查和
第二阶段是关键、第三阶段
是集成,三个阶段既相对独
立又相互关联,同样重要,
不可偏废。
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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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二次调查自全面启动 以来,得到了市委、市政府 的高度重视,在局领导的大 力支持下,在区(市)县局 的大力配合下,市土地调查 办按计划开展工作,前期工 作阶段基本结束,培训、宣 传、招标工作顺序开展,上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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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本农田调查
查清全市基本农田状况。具体而言,是
根据我市基本农田划定和调整资料,将
基本农田保护区落实至土地利用现状图
上,在土地利用数据库中建立基本农田
图层,并统计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各土地
分类面积,掌握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介绍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介绍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介绍《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介绍国土资源部地籍司副司长温明炬二○○七年六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关于“启动新一轮土地调查,保证土地数据的真实性”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的要求,国土资源部组织有关人员,成立方案编制小组,经多次调研和讨论,征求有关部门和各省(区、市)意见,数易其稿,完成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等材料的编制。

2007年5月14日,曾培炎副总理主持召开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方案》,6月5日,方案正式印发。

一、编制过程2003年开始,根据当时我们土地调查现状以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求,部就开始筹划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包括技术方案和技术规程的准备。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的编制历时三年多,历经以下几个阶段:(一)前期调研和试点阶段2003年5月,开展了土地调查制度方面的专题调研,对各地土地调查机构、人员以及基础资料、技术水平等状况进行调研。

同时,利用大调查项目,开展运用遥感等手段进行土地利用基础图件与数据更新调查试点工作。

调研和试点工作为《方案》编制进行了心要的前期准备和探索。

(二)研讨和起草阶段2004年3月,邀请了在京的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专家,就全面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进行了研讨。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十分重要和紧迫,建议尽早开展。

会后,成立了编写组,正式启动了方案的起草和编制工作。

(三)系统内专家论证阶段2004年5月,组织部内有关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以及大专院校、部分省区的专家,对《方案》讨论稿进行了论证,对方案名称、组织模式、实施安排以及调查内容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讨论。

根据论证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形成《方案》征求意见稿。

(四)征求意见阶段2004年7月,征求了有关单位、部内有关司局对《方案》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了修改。

莆田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方案.

莆田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方案.

莆田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方案莆田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二OO七年八月目录一、莆田市概况 (2)二、目的和意义 (6)三、目标和主要任务 (7)(一)调查目标 (7)(二)主要任务 (8)四、组织实施 (7)(一)组织保障 (7)(二)确定作业单位 (9)(三)宣传培训 (9)(四)技术保障 (9)(五)经费保障 (10)(六)检查验收 (17)五、技术路线与方法 (19)(一)技术依据 (19)(二)技术路线 (20)(三)技术方法 (20)六、主要成果 (22)(一)数据成果 (23)(二)图件成果 (23)(三)文字成果 (24)(四)数据库及管理系统成果 (24)七、工作进度安排 (24)(一)准备阶段 (25)(二)外业调查阶段 (25)(三)数据库建设阶段 (26)(四)成果汇总统计阶段 (26)(五)检查验收阶段 (27)八、经费测算 (30)一、莆田市概况莆田,史称“兴安”、“兴化”,又称“莆阳”,“莆仙”,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地级市,辖城厢、涵江、荔城、秀屿4个区和仙游县及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

陆域总面积4008平方公里,人口302万人。

莆田市位于福建省沿海中部,台湾海峡西岸,北纬24°59’-25°46’,东经118°27’-119°39’之间。

全市东西长122.4公里,南北宽80.5公里,背山面海,北依省会福州市,东北与福清市交界,西北与永泰县、德化县毗邻,西南与永春县、南安县、惠安县及鲤城区接壤,东南濒临台湾海峡。

从东至南有兴化湾、平海湾、湄洲湾三大海湾,湾内有南日岛、乌土丘岛、湄洲岛等诸多岛屿,与台湾省隔海相望,距台中港仅70多海里。

莆田市有纵横交织的山脉,波状起伏的丘陵,错综其间的河谷沟渠,广袤肥沃的平原和宽阔绵长的海域,以及许多半岛、港湾和岛屿,形成了复杂多样的网格状地形,属福建东南沿海低山丘陵区。

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呈梯状倾斜。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市土地调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市土地调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市土地调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潮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4.30•【字号】潮府[2007]27号•【施行日期】2007.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市土地调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潮府〔2007〕2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粤府[2007]24号)的精神,为确保我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对准确掌握城乡土地利用现状,加强土地资源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土地调查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目标,扎实推进我市土地调查工作要以2002年开始进行的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和农村土地登记发证工作为基础,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土地利用状况调查和土地权属调查,查清土地利用现状,落实基本农田数量与分布;查清农民集体或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林、牧、渔场等国有土地使用权状况;加快土地利用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建设。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粤府[2007]24号)要求,我市土地调查工作应在2008年上半年基本完成,市国土资源局要牵头会同市有关部门,尽快制订《潮州市土地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和《潮州市土地调查技术实施细则》。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订具体工作计划,扎实推进土地调查各项工作。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2.22•【字号】永政办函[2008]12号•【施行日期】2008.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函〔2008〕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市直有关单位:《永州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二日永州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和《湖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目的和意义永州市第二次土地调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市情市力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全市土地利用现状,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并对调查成果实行信息化、网络化管理。

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土地统计、土地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宏观调控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数据,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农民利益等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和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土地,加强和改善土地调控,实施科学决策,保证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二、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目标与任务(一)总体目标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总体目标是:采用先进的技术方法,在现有土地调查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全面查清我市辖区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全面掌握真实准确的全市土地基础数据,推进土地登记发证的覆盖面,并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若干意见》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若干意见》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若干意见》xx-02-04信息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xx]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xx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是国务院部署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

自xx年7月1日全面部署启动以来,各地认真组织,扎实推进,调查工作总体进展顺利。

但还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少数地区调查工作进展滞后、对上报土地调查数据有顾虑等问题。

上述问题不解决,将直接影响下一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为按时、保质完成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采取综合措施,整体推进工作各地要按照第二次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认真总结xx年工作,以按照时限、全面完成、保证质量为重点,制订xx年具体工作计划和安排。

要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综合措施,突出重点,整体推动工作。

部建立动态通报制度,根据各地确定的工作时限,定期通报地方外业调查、数据库建设、成果核查等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对工作进度缓慢的地区,部将进行重点督导和检查。

对于地方在土地调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部将组织力量,及时进行实地会商解决。

对于经通报和督导后,整改措施不到位、组织不力、工作进度仍然滞后的,部领导约谈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约谈后改进仍不明显的,国家土地总督察约谈该省(区、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组长。

二、统筹协调,按要求分步骤完成任务《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xx〕38号)对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目标任务作出了明确规定。

各地在全面推进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基础上,统筹协调,重点抓好农村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以及城镇各类专项用地面积统计,保证部xx年底前汇总全国土地利用数据,按时向国务院上报汇总结果。

对城镇内部土地调查,各地要按照统一部署,分步实施,有计划地推进。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宜宾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宜府发[2007]38号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宜宾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宜府发[2007]38号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宜宾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正文:----------------------------------------------------------------------------------------------------------------------------------------------------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宜宾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宜府发〔2007〕3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国务院决定于2007年7月1日起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的通知》(川府发〔2007〕20号)精神,现将我市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土地调查的目的和意义第二次土地调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目前全市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我市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掌握全市真实准确的土地数据,既有利于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又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最大限度发挥土地的效益,推进全市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真正做到地尽其能、地尽其用,既严格管理土地,又盘活和充分利用土地。

这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社会稳定、保护农民利益;有利于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实施科学决策;有利于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国土资源管理水平;有利于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

二、调查内容和时间进度(一)调查内容。

第二次土地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利用遥感等先进技术,以正摄影像图为基础,逐地块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和面积,掌握全市耕地、园地、林地、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开发园区、房地产以及未利用土地等各类用地的分XXX利用状况;逐地块调查全市城乡各类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掌握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调查全市基本农田的数量、分XXX保护状况,对每一块基本农田上图、登记、造册;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市、县(区)二级的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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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38号)、《福建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结合福州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我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目的是全面查清全市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开展好我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经济宏观调控,实施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和实施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根本手段;是贯彻落实《物权法》,保障物权人合法权利的基础;是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促进福州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

二、目标和任务(一)目标按照全国统一技术规程,采用先进技术方法,查清全市范围土地利用状况,掌握各类土地的准确数据;查清全市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状况,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成果;建立和完善我市土地调查、土地统计和土地登记制度;建设市、县两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实现全市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服务;满足编制规划、实施土地宏观调控的需要。

(二)主要任务我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掌握全市耕地、园地、林地、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开发园区、房地产以及未利用土地等各类用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开展城乡各类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调查,掌握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开展全市基本农田调查, 掌握全市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市、县两级的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开展城镇、村庄以外的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是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重点任务。

市辖五区及福清市、长乐市、平潭县以1:5000比例尺开展调查,其余县以1:10000比例尺开展调查,查清全市农村集体土地及农、林、牧、渔场每一块土地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分布等利用状况。

我市正在开展的土地利用更新调查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要求的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内容基本一致。

各县(市)区要继续推进完成全市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同时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的要求,开展补充调查,做好地类衔接工作,将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成果从现有的土地分类(三大类)衔接到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新的土地分类体系(十二大类),逐级汇总各级行政区的各类土地利用现状数据。

2、城镇、村庄地籍调查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及《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的要求,对城市、建制镇和独立工矿、农村居民点内部的土地利用状况开展全面调查,查清城市、建制镇、独立工矿、集镇、村庄内部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每宗土地的位置、范围、面积、用途等状况;逐级汇总各级行政区范围的城镇、村庄内部各类土地面积数据,包括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用地、住宅用地、开发园区、房地产用地以及村庄内部农村宅基地等土地利用数据。

已经开展城镇、村庄地籍调查工作的县(市)区,应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要求,对已有城镇、村庄地籍调查成果进行补充、完善。

3、基本农田状况调查在本次调查形成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图上,逐片落实经调整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统计汇总出各级行政区域内基第3页共17页本农田的分布、面积、权属等状况,并对每一块基本农田上图、登记、造册。

4、土地权属变更调查在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基础上,依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有关要求,对我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林、牧、渔场等国有土地使用权状况进行补充调查,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林、牧、渔场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成果,并对宗地权属、面积、界址等发生变化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进行变更登记。

依法调处原历史遗留和本次调查中发现的土地权属争议,调解不成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及时依法进行裁决。

5、土地利用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按照全省统一的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采用GIS软件建立市、县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及管理系统。

(1)县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县级土地利用数据库主要包括:遥感影像数据库,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城镇、村庄地籍调查数据库,基本农田数据库等。

(2)市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在县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基础上,通过整合,建立市级遥感影像数据库、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基本农田数据库。

(3)市、县土地利用数据库网络管理系统县级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和城镇地籍调查数据库应使用国土资源部测评通过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管理系统和城镇地籍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市级土地利用数据库管理系统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组织开发、管理。

通过福建省国土资源网络和数据中心,参与全省土地利用成果数据(包括影像、图形和属性)的交换与共享,实现省、市、县三级土地利用成果数据存储、查询、汇总、更新及汇交的网络化。

6、成果汇总各县(市)区土地调查获取的各类成果要按规程要求进行接边、汇总与分析,形成市级调查成果,并参与省级接边汇总。

(1)数据汇总借助数据库技术,按照要求对县级土地调查数据进行汇总;在县级数据汇总基础上,通过接边、整合,形成市级和省级相关数据成果。

(2)图件编制在县级标准分幅图件的基础上,利用计算机辅助制图等技术,对土地调查图件进行整理缩编,编制不同比例尺、不同要素内容的系列图件成果,主要包括市、县、乡三级不同比例尺土地利用现状图件和各种专题图件。

(3)成果分析利用土地调查结果,开展土地利用状况分析。

一是分析耕地和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及其变化状况,提出合理保第5页共17页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建议;二是分析各类土地数量、分布及其变化情况,预测土地利用变化趋势;三是分析城镇、村庄建设用地数量、结构、分布情况和集约程度,提出挖掘土地利用潜力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建议。

(4)报告编制编制市、县两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综合报告(工作报告、技术报告、自检报告、成果分析报告)以及专题报告(基本农田状况分析报告,城镇、村庄土地利用状况分析报告)。

7、建立成果应用、变化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在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同时,应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成果应用、变化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在全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完成后,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制定的成果管理使用办法,加强土地调查成果应用,充分发挥土地调查成果在国土资源管理和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按照土地调查成果更新制度,继续采用3S(遥感〔R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地理信息系统〔GIS〕)等先进的调查技术手段开展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和成果变更工作,保证成果准确、客观、现势。

三、技术依据、技术路线与技术方法(一)技术依据1、《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XX〕38号)。

2、《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国土资源部 XX年)。

3、《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国土资源部 XX年)。

4、《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规范》((国土资源部 XX年)。

5、《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

6、《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 XX年)。

7、《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国家土地管理局 1993年)。

8、《城镇变更地籍调查实施细则(试行)》(国家土地管理局1998年)。

9、《土地分类(试行)》(国土资源部 XX年)。

10、《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适用)》(国土资源部 XX 年)。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1999)。

12、《福建省县级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技术规定》(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XX年6月)。

13、《福建省县级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数据库规范(试行)》(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XX年7月)。

14、国家测绘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标准。

15、其他有关土地调查、更新调查、变更调查、土地登记的文件、规定等。

(二)技术路线第7页共17页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目标要求,按照统一的土地调查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新的土地分类体系,综合应用3S 技术,通过全野外调查,采用内外业一体化的作业方法,获取准确翔实的土地利用信息数据,并通过关系型数据库和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建立土地利用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实现土地利用的信息化和科学化管理。

(三)技术方法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1)采用遥感技术获取影像数据,制作正射影像图(DOM),作为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底图。

(2)采用全野外调查方法,应用全站仪、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等仪器设备进行新增地物补测。

(3)采用内外业一体化的作业方法,借助GIS软件,依据外业调查信息,在数字正射影像图中直接完成对外业调查信息的转绘和录入工作。

2、城镇、村庄地籍调查(1)应用数据采集、处理技术开展城镇、村庄地籍调查。

在开展1:500、1:1000、1:XX大比例尺的城镇、村庄地籍调查工作时,应尽可能采用解析法,运用内外业一体化的数据采集与处理技术,以及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全站仪等现代化测量手段,开展土地利用状况及权属调查,准确确定宗地的位置、界址等信息。

(2)充分利用已有的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土地勘测定界、大比例尺地形图等大比例尺图件成果,通过调查和数字化手段,完成城镇、村庄地籍调查工作。

3、基本农田状况调查以省国土资源厅验收通过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图件为底图,借助GIS软件将基本农田资料上图、建库。

4、土地权属变更调查将已有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套合到正射影像图中,制作土地权属变更调查工作底图;按照有关要求,通过实地调查,获取土地权属变更信息;采用内外业一体化方法,完成调查信息的转绘;整理、编制土地权属变更调查成果。

5、土地利用数据库与管理系统建设(1)采用空间数据库和大型关系数据库技术,存储各类土地调查成果数据,实现空间数据与属性数据、多源影像数据及其他非空间数据的一体化管理。

(2)建立市级数据中心,利用全省国土资源广域网,形成上下互联的土地利用数据管理与服务体系,为日常管理、信息发布和社会化服务提供统一的土地利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展土地利用信息更新、交换与共享服务。

四、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通过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取得一系列土地调查成果,主要包括:数据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第9页共17页库成果等。

(一)数据成果1、市、县、乡、村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土地等各类土地面积数据;2、市、县、乡、村基本农田面积数据;3、市、县、乡、村不同坡度等级的耕地面积数据;4、市、县、乡、村飞入地面积汇总数据;5、市、县、乡、村海岛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汇总数据;6、市、县、乡城镇、村庄地籍调查汇总数据;7、市、县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开发园区、房地产等用地情况汇总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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