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工资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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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工资调整方案

一、现状及目的

1、太原公司所属煤矿已有8家拿到开工报告,按照公司原薪酬发放办法,拿到开工报告即可按照基建期工资执行,即薪资按80%核定(即38万),但实际情况,已拿到开工报告的8家煤矿,只有马家岩和天池店具有开工条件,其他由于特殊情况仍处于办证期的状态。

2、马家岩、天池店煤矿已基本达到四通一平(即施工现场水通、电通、路通、通讯要通;施工现场平整),也开始了井下巷道的施工,并在今年年底联合试用转;而其余6家煤矿虽已拿到开工报告,但实际进度远远落后于其两座矿。

3、若均按照基建期核定工资,“大锅饭”式的分配方法,不仅锉削了进度较快煤矿工人的工作积极性,出现怠工、懒散的工作情绪,而且对于公司整体布局、有的放矢的投入也造成一定的影响。

4、集团公司十一家地市公司的煤矿年人均工资最高8.5万,最低5万。煤矿“六长”按照集团公司的工资标准执行。

我公司薪酬现状:

①“六长”按集团公司标准执行

②其余人员按照岗位+安全+绩效工资执行,除去绩效工资,岗位+安全有开工报告的八家煤矿人均年收入5万。

③办证期3座煤矿除去绩效工资,岗位+安全工资人均年收入3.5

万。

5、同时为了不使现有的人才流失,保证现在办证期工资不降。

二、调整方案

1、对于马家岩、天池店实际进度已达到基建期的两座煤矿,按照集团下发的文件,薪资可核定为生产期工资的80%,即执行现行工资标准。

2、其余拿到开工报告,但实际进度未达到基建期的六座煤矿,按照目前工资的80%薪资核定,即生产期工资的64%。

3、其余3座煤矿黑山岔、麻地湾、大成仍按生产期工资的60%核定,即执行现行工资标准。

4、按照上述办法月工资费用将减少27万,年降低费用330万。

5、放假人数增加,第4条费用数字还降。

201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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