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转院制度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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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转院制度及流程

为分级转院制度及流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规范、健康、平稳运行,推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引导农村居民合理就医、合理诊治,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急、危、重和疑难杂症到三级医院”的工作目标。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新农合分级诊疗转院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门诊首诊负责制

首诊负责制是分级诊疗的基础,首诊医院、首诊医生是实施新农合分级诊疗工作的主体;首诊负责制又是防止患者“重复参保、重复报销”及造假骗取医保资金的重要环节。

门诊首诊医生须严格遵守首诊负责制,在“限治病种”患者就医时,需告知患者报销标准,让患者自由选择不同报销标准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限治病种”出现急、危、重和疑难病情时,门诊首诊医生可先根据病情收治入院或报请科主任同意后,按转院流程(见流程图)转诊。

二、住院首诊负责制

实施住院首诊告知制。患者入院后,经治医生为首诊医生,并实施住院首诊负责制。告知新农合患者本级别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起付线及新农合用药情况,并在分级诊疗病种确认及患者签字记录单上签字确认。

三、就诊患者转诊制

为方便急、危、重和疑难患者转诊,减少转诊程序,实施科主任负责制。凡我院无诊治能力或因患者病情危重、病因不明、无法确诊等多种因素需要转诊到上一级医疗机构的,须遵循以下程序。

1、转诊流程。在我院就诊的新农合患者需要转诊时,需经治医生申请,科室病种确认小组确认,被授权的科主任签字,主管业

务院长同意后方可转诊到庆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庆阳市中医院、庆阳市二院就医。如情况紧急可先行转院,待转入上级医院后,在2-3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的医保转院手续。

2、转出科室应正确评估病人在转送途中的风险,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做好与病人或家属(监护人)的告知谈话和签字工作。如估计病人在转院途中有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病员转院时,应写出院记录或病情简介,并随病员转去。危重患者转院时应当120护送。

3、原则上应逐级转院,新农合病人需跟患者或患者家属讲明不按照规定办理逐级转院手续可能出现报销费用减少的情况。

4、若患者或家属提出自动转院的,经治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并由患者本人或家属在病程记录中写明“要求自动出院”字样并签名。经治医师应书面提供该病人住院期间的病历摘要。转院手续由病人家属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5、康复期新农合参合患者双向转诊流程。转入上一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患者,经治疗后病情稳定,可向下一级新农合定

点医疗机构转诊进行恢复性治疗和康复,推进双向转诊制度的实施。

四、实施违规处罚制

凡本院科室不遵守分级诊疗和转诊转院程序、不履行告知患者转诊转院义务,致使就医患者未及时办理转诊手续或违反转诊程序,造成患者未按规定享受医保报销的,报销差额部分由违规的临床及相关科室自行承担。

注:本规定主要针对新型合作医疗参合患者。交通事故、纠纷、城镇职工及居民等非新型合作医疗报销患者不按该规定执行。

医务科

2015年7月3日

分级诊疗转诊、转院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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