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则
集装箱、大件运输安全管理制度(5篇)
集装箱、大件运输安全管理制度第一节安全管理程序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大安全管理力度,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把安全管理工作做得更完善,真正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第二条范围:本程序的范围仅适用于本公司对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专项安全管理。
第二节车辆营运规定第一条车辆管理一、公司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车辆必须符合“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证照齐全,手续完备。
二、车辆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
三、车辆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器、转向器、喇叭、雨刮器、后视镜和灯光装置齐全有效。
四、车辆未按规定期限接受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营运。
五、车辆的噪声和排放的尾气,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六、车辆驾驶室两边车门必须喷印公司统一的门徽。
七、从事普通的车辆应该是一级、二级车、超过三级的车辆不能营运。
八、公司要强化车辆风险保障能力的管理,所有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车辆必须由公司统一保险。
九、车辆经营者必须向公司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凡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按规定扣除一定比例的安全风险抵押金。
第二条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管理规定为确保公司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车辆的安全生产,加强和规范车辆保险管理工作,使保险车辆在发生事故后造成的损失能得到合理的补偿,从而降低经营者风险,维护企业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使投保和索赔工作准确及时的办理,现将保险业务管理规定如下:一、投(续)保车辆险种及范围。
1、公司所属的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车辆必须强制保险,选择合法的保险公司,由公司统一办理投保。
2、投保险种:车辆必须办理车辆损失险、货物责任险、司机意外险、无过错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不计免赔险(其余险种投保人可自愿选择),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额不得低于____至____万,货物险的险额不得低于____万元。
3、新车入户的投保费必须一次性交清后,方能办理有关手续,否则不予入户。
二、险案处理程序1、报案:险案发生后,车主必须及时向公司、交警、保险公司报案,报案做到迅速、准确地报告出险车辆牌照号、车型、驾驶员姓名、运行线路装载情况、出险地点、责任大小、损失情况等,安全部门接到报案后,作好登记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派员赶赴现场,勘察处理。
集装箱运输规则
集装箱运输规则
集装箱运输是一种现代化的货物运输方式,它凭借标准化的集装箱、高效的装卸技术以及便捷的多式联运优势,被广泛应用于国内外货物运输。
以下是一些集装箱运输的基本规则:
1. 货物装箱:货物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理的包装、上箱和固定,以确保安全运输。
不符合规定的货物将不被接受运输。
2. 集装箱尺寸:集装箱具有标准尺寸,包括20英尺(20')、40英尺(40')等常见规格。
货物必须根据实际尺寸进行装箱,以确保符合运输要求。
3. 集装箱重量:集装箱重量必须符合国际和国内的相关规定,包括货物自重和集装箱自重。
超重或超限的集装箱将不被接受运输。
4. 托运单据:货主必须提供有效的托运单据,包括装箱单、提单等,以确保货物的合法性和可追溯性。
5. 起运港和目的港:货物必须从指定起运港装箱,并在指定目的港提货。
货物的运输路线和港口选择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6. 运输方式:集装箱可以通过不同的运输方式进行运输,包括海运、陆运、铁路运输、空运等。
货主需要根据货物特点和运输需求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
7. 费用和保险:货主需要支付相应的运输费用,并根据需要购买货物运输保险,以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保障。
8. 运输时间:集装箱运输的时间取决于货物的起运港和目的港之间的距离和运输方式。
货主需要提前合理安排货物的运输时间,以满足客户的需求。
总之,集装箱运输规则包括货物装箱、集装箱尺寸和重量、托运单据、起运港和目的港、运输方式、费用和保险以及运输时间等方面的规定。
这些规则的遵守对于确保货物的安全和顺利运输至关重要。
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管理制度
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管理制度
集装箱和大件货物运输管理制度是指在运输过程中,为了确保货物的安全、高效运输和管理,制定的各种规则和制度的总称。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的条款:
1. 集装箱和大件货物的包装要求:要求货物在运输之前必须进行适当的包装,以防止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坏和丢失。
2. 货物运输合同:运输双方需签署货物运输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货物的交付时间、地点、付款方式等。
3. 运输方式与工具的选择:在集装箱和大件货物运输中,可以选择不同的运输方式和工具,如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或者公路运输等,根据货物的性质和运输时间的要求进行选择。
4. 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对于集装箱和大件货物,需要采取额外的安全措施,如严格控制货物的装卸、运输途中的监控和安全保障等,以确保货物的安全。
5. 运输文档和记录的管理:在集装箱和大件货物运输中,需要有相关的运输文档和记录,如装货清单、运输保险文件等,以便于追踪货物的运输情况和解决可能的纠纷。
6. 货物运输的跟踪和通知:在货物运输过程中,需要及时跟踪货物的位置和状态,并及时通知相关的利益方,以确保货物能够按时、安全地到达目的地。
7. 货物运输的索赔和赔偿:如果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的损坏、丢失或延误等情况,需要按照相关的索赔和赔偿规定进行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集装箱和大件货物运输管理制度可能因地区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
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的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企业、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运输安全。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运输企业资质管理第五条从事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具备以下条件:(一)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运输车辆;(二)有符合规定的运输从业人员;(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四)有符合规定的运输设施、设备。
第六条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七条运输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三章运输车辆及设备管理第八条运输企业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并按照规定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九条运输车辆应当安装符合规定的卫星定位装置,实时监控车辆运行状况,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第十条运输企业应当配备符合规定的装卸设备,确保货物装卸安全。
第四章运输安全管理第十一条运输企业应当制定运输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运输企业应当对运输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性能符合规定要求。
第十三条运输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运输企业应当对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运输公司集装箱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运输公司集装箱的管理,确保运输安全、高效、经济,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集装箱的使用、维护、检修及报废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集装箱操作流程,提高集装箱使用效率,降低运输成本,保障公司利益。
第二章集装箱使用管理第四条集装箱的使用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五条集装箱的使用范围包括:国内、国际货物运输,仓储、装卸、搬运等。
第六条集装箱使用前,应由使用部门对集装箱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运输要求,无损坏、变形等情况。
第七条集装箱在使用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1. 集装箱内部应保持清洁、干燥,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2. 集装箱装载货物时,应按照货物性质、体积、重量等因素合理搭配,避免超载。
3. 集装箱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货物移位、损坏。
4. 集装箱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理、消毒,并做好保养工作。
第三章集装箱维护与检修第八条集装箱的维护与检修工作由公司负责,确保集装箱始终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第九条集装箱维护与检修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 定期对集装箱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外观整洁。
2. 定期检查集装箱的结构件、封条、锁具等部件,确保其功能完好。
3. 发现集装箱损坏、变形等情况,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4. 对老旧集装箱进行技术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使用或报废。
第四章集装箱报废管理第十条集装箱报废应遵循以下规定:1. 集装箱使用年限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或出现严重损坏、变形等情况,应予以报废。
2. 报废的集装箱应经过技术评估,确保其不再具有使用价值。
3. 报废的集装箱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一条对在集装箱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集装箱损坏、丢失或安全事故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运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管理制度范本
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运输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集装箱和大件货物运输作为其中的重要一环,对于促进国际贸易、加强经济发展起着关键作用。
为了确保集装箱和大件货物的安全运输,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针对集装箱和大件货物运输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和设计,旨在提高货物运输的安全性和效率。
二、运输管理制度1.货物装载和封闭1.1 运输前,必须进行货物的详细检查,确保货物符合运输要求,并做记录。
1.2 运输过程中,必须将货物进行适当的装载,确保稳定性和安全性。
1.3 完成货物装载后,密封集装箱并确保封条的完整性。
2.车辆和设备管理2.1 车辆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满足运输要求。
2.2 设备必须经过合格的检测和验证,确保其正常运行。
2.3 车辆和设备必须符合运输规范,并进行登记和备案。
3.人员管理3.1 运输企业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掌握运输相关知识和技能。
3.2 运输企业必须建立人员考核和奖惩机制,激励从业人员保持高质量服务。
3.3 运输企业必须制定人员轮岗制度,确保人员的工作质量和安全性。
4.运输安全控制4.1 运输企业必须建立安全检查制度,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4.2 运输企业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并进行演练和培训。
4.3 运输企业必须进行货物跟踪和监控,确保货物的安全运输。
5.信息管理5.1 运输企业必须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对运输过程的全程信息跟踪。
5.2 运输企业必须建立货物信息统计和分析机制,提高运输效率和准确性。
5.3 运输企业必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对接,确保运输数据的准确和及时。
6.法律法规遵守6.1 运输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运营。
6.2 运输企业必须建立合规管理机制,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合规操作。
6.3 运输企业必须参与行业交流和学习,及时了解运输法律法规的变化。
三、运输管理制度的监督和评估1.监督机制1.1 运输管理制度必须有监督和评估部门,对运输企业的运营进行监管。
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则铁运[2007]204号中国铁道出版社2007年·北京目录铁路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则 (3)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基本要求 (3)第三章运输管理 (3)第四章运输组织 (4)第五章铁路箱质量管理 (5)第六章安全管理 (6)第七章信息和统计 (6)第八章附则 (7)铁路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集装箱运输管理工作,提高集装箱运输效率,保证运输安全,加快集装箱运输发展,依据《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等规章特制定本规则。
第2条本规则是铁路内部集装箱运输管理的规定,适用于全国营业铁路,不作为托运人、收货人与承运人间划分权利、义务和责任的依据。
第3条与国家铁路接轨的其他铁路,其集装箱运输的安全管理和业务指导,由行使安全监管职责的铁路局负责。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4条集装箱运输实行全路统一管理。
铁路局、铁路集装箱专业运输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均应设专人负责集装箱运输管理,共同完成集装箱运输工作。
第5条集装箱办理站(包括办理集装箱运输的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下同)应具备下列条件:1.有与其运量相适应的,适合集装箱堆存、装卸和修理的场地。
2.具备集装箱计量称重及安全检测条件。
3.配备集装箱专用装卸机械和吊具,装卸机械的起重能力要满足所装卸集装箱总重量的要求。
4.具备计算机管理和与全路联网的条件,满足自动化管理和信息传输的需要。
5.办理专用集装箱和特种货物集装箱的,还必须具有相应的生产和安全设备设施(如:机械、站台、充电、充液、充装设备等)。
6.铁道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6条集装箱办理站应设置集装箱货运人员,负责集装箱运输管理和装卸车组织。
公司在主要集装箱办理站的箱管人员应掌握集装箱作业动态和信息,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车站解决。
第7条集装箱运输业务的开办与停办,由车站根据货源、办理条件等提出申请逐级上报。
铁路局和公司协商一致后报铁道部审核公布。
车站停办集装箱运输业务后,应对站存的铁路箱进行清查,按集装箱调度命令及时回送,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准确录入信息系统。
运输公司管理制度集装箱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集装箱运输管理,确保运输安全、高效、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集装箱运输的部门、人员及运输活动。
第三条集装箱运输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集装箱运输企业设立与班轮航线审批第四条集装箱运输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资格;2. 具有与集装箱运输业务相适应的运输工具、设备、设施;3. 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人员队伍;4.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集装箱运输企业设立,需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取得相应资质后,方可开展业务。
第六条班轮航线审批:1. 班轮航线设立,需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设立;2. 班轮航线审批,应考虑航线安全、运输效率、市场需求等因素。
第三章集装箱运输业务管理第七条集装箱运输业务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 货物受理:严格按照货物种类、包装、尺寸、重量等要求,对货物进行受理;2. 货物装运:确保货物安全、平稳装运,避免损坏;3. 货物运输:严格按照运输路线、时间、车型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及时送达;4. 货物交付:核对货物信息,确保货物完整无损,及时交付给收货人。
第八条集装箱运输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运输规则;2.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运输安全;3. 定期对运输工具、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4. 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四章集装箱运输安全管理第九条集装箱运输安全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2.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3. 加强对驾驶员、装卸工等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4. 严格执行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条集装箱运输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则
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则一、集装箱装卸规则:1.必须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确保装卸作业过程中不损坏货物和集装箱。
2.在装卸作业前,应检查集装箱的结构完整性和密封性,确保能够安全运输货物。
3.严格控制装卸作业中的人员数量,避免拥挤和事故发生。
4.装卸作业时使用专业的起重设备,确保货物和集装箱能够稳定地进行装卸作业。
二、港口运输规则:1.港口应设立专门的区域用于存放集装箱,确保集装箱能够有序堆放,并且安全、便捷地进行转运。
2.港口应完善集装箱堆场管理制度,确保每个集装箱的位置都能被准确追踪,并且可以及时提供给相关部门。
3.港口应设立安全监控系统,对集装箱的装卸作业进行实时监控,防止盗窃和损坏等情况发生。
三、道路运输规则:1.在道路运输中,应确保运输的集装箱符合相关标准,包括尺寸、重量和密封性等。
2.在运输过程中,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集装箱运输过程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3.集装箱运输车辆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运输过程中的车辆安全可靠,减少故障发生的可能性。
4.运输货物时,应按照货物的特性和重量合理布置货物,确保货物不会造成车辆超载或不稳定。
四、保险和索赔规则:1.进行集装箱运输时,应购买货物运输保险,确保在意外损失时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
2.在货物损失或损坏发生时,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交索赔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五、安全管理规则:1.集装箱运输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集装箱的安全运输。
2.进行集装箱装卸作业时,应设立专门的安全区域,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
3.集装箱运输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总之,针对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则,各方应当从装卸作业、港口运输、道路运输、保险和索赔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管,以确保集装箱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铁路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则
铁路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则
1. 你知道铁路集装箱运输的第一步是什么吗?就好像搭积木要先有积木一样,办理集装箱的托运手续就是这重要的第一步!比如小明要运输一批货物,那他首先就得去办理托运手续呀!
2. 铁路集装箱的装卸可不能马虎呀!这就像接力比赛中交接棒一样关键。
如果装卸不当,那不就乱套啦!就像上次看到有个箱子在装卸时差点掉下来,多惊险啊!
3. 铁路集装箱的运输途中也得时刻留意呀!这不就跟我们出门旅行要随时关注行程一样嘛。
要是不注意,箱子出了问题咋办,就像王五那次运输,差点把重要物品给弄丢了!
4. 对于铁路集装箱的交接检查,那得认真再认真呀!这就好比我们去检查自己很宝贝的东西一样细致。
你想想,要是没检查好,后面出了麻烦该谁负责呢!
5. 铁路集装箱运输中的安全问题绝对不能忽视啊!这就像是我们的安全带,没它可不行。
一旦出了安全事故,那可不得了,就像发生车祸一样吓人!
6. 铁路集装箱的堆码也有讲究哦!可不是随便堆堆就行的。
就好像搭房子,得一层一层稳稳当当的。
要是乱堆,那不就倒了嘛,就像上次看到的那堆歪歪扭扭的箱子。
7. 铁路集装箱的管理要有条理呀!不能乱糟糟的。
这就像管理一个团队,得有序进行。
不然的话,就像没头苍蝇一样到处乱撞,能行吗?
8. 铁路集装箱的维修保养也很重要啊!就像我们要保养自己的身体一样。
要是不保养,很快就会出问题的,就如同那辆破旧的汽车一样。
9. 铁路集装箱运输管理真的太重要了!只有做好每一个环节,才能保证货物安全、准时到达目的地呀!这是毋庸置疑的呀!。
铁路集装箱管理规则
铁路集装箱管理规则
一、箱体管理
1.集装箱应具备良好的密封性和结构强度,不得有明显的破损、变形或漏水问题。
2.集装箱应按规定携带集装箱标识,标明箱号、尺寸、自重、最大载重等信息。
3.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集装箱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
二、装卸管理
1.装卸作业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作业过程安全、高效。
2.装卸作业现场应保持整洁,杜绝随意堆放和乱扔垃圾现象。
3.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装卸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确保其具备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三、运输管理
1.运输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线路、时刻表和运输量进行运输,不得超载或超速行驶。
2.集装箱运输过程中应加强监测,确保货物的安全和完整性。
3.如有特殊品类货物需要运输,应事先申报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安保管理
1.集装箱运输过程中,应对集装箱进行严格的监控和管理,防止盗窃、损坏等安全事件发生。
2.入站、出站和转运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和溯源制度,杜绝
危险品和违禁品携带。
3.必要时,可以采取武装押运等方式,确保集装箱的安全运输。
五、责任追究
1.对于不按规定操作、违反管理规则的单位和人员,应依法追究责任,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如果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损失、盗窃或其他安全事件,应及时报备,并进行调查及追责。
通过以上简要规则的制定和执行,可以提高铁路集装箱的管理水平,
确保货物的安全运输和运输效率的提高。
同时,也可以维护铁路运输秩序
和保障铁路运输的稳定进行。
铁道部关于铁路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则-铁运[1989]82号
铁道部关于铁路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则正文:---------------------------------------------------------------------------------------------------------------------------------------------------- 铁路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则(铁运(1989)82号1989年10月1日)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集装箱运输管理工作,提高集装箱运输的效率和效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2条本规则是铁路内部对集装箱运输作业要求的规定,不作为托运人、收货人与承运人间划分权力、义务和责任的依据。
本规则未列事项应按《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执行。
第3条铁路局在不违反本规则的条件下,可制定补充规定,报铁道部备案。
第二章集装箱办理站第4条集装箱办理站(以下简称办理站)的开办与停办,由铁路局根据车站的发到货源、场地、机械和作业人员等条件进行审查,报铁道部批准和公布。
办理自备大型集装箱运输专用线的开办与停办,由铁路局根据专用线的场地、机械、取送车等条件进行审查和批准,报铁道部公布。
第5条铁路集装箱不在专用线办理运输。
特殊情况要办理时,办理站的专用线应经铁路局批准,非办理站的专用线应经铁道部批准。
10吨以下自备集装箱在专用线办理运输及20英尺、40英尺自备集装箱在未公布的车站或专用线临时到达或发送,应经铁路局批准。
跨局运输时,应通知对方铁路局,并报铁道部备案。
第三章集装箱管理第6条集装箱运输实行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三级管理。
第7条办理站应设立集装箱车间或在货运车间内设立集装箱办公室等,固定集装箱管理人员,负责车站集装箱运输组织管理工作。
第8条办理站应根据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站的具体情况,制定车站集装箱管理细则。
第9条办理站应在车站货运营业室内直接受理托运人递交的集装箱货物运单,在货物运单和领货凭证上加盖“×吨集装箱”戳记。
集装箱运输车管理制度范本
集装箱运输车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集装箱运输车的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道路运输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管理原则(一)合法合规:集装箱运输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二)安全第一:确保集装箱运输车的安全性能,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服务至上:提高集装箱运输效率,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条车辆要求(一)车辆类型:集装箱运输车应具备合法的行驶证和营运证,车辆类型应为重型集装箱运输半挂车。
(二)车辆条件: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车辆外观应整洁,设施设备齐全有效。
(三)车辆设备:集装箱运输车应配备符合规定的消防器材、安全带、应急锤等安全设备。
第四条驾驶员要求(一)资格条件:驾驶员应具备有效的驾驶证,并经过相关培训,取得集装箱运输从业资格。
(二)职业素质: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
(三)健康状况:驾驶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条件符合驾驶要求。
第五条运输过程管理(一)装卸货物:集装箱运输车在装卸货物时,应遵守装卸作业规程,确保装卸安全。
(二)运输路线:驾驶员应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遵守交通信号,确保行车安全。
(三)行驶速度:集装箱运输车在高速公路上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规定限速,在其他道路上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规定限速的80%。
(四)休息时间:驾驶员应按照规定的休息时间停车休息,确保疲劳驾驶。
(五)车辆维护:车辆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六条安全管理制度(一)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对驾驶员和车辆的管理。
(二)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企业应建立健全车辆档案,实时监控车辆运行状况,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第七条违规处理(一)违反本制度的,由交通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二)驾驶员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依法予以处罚,并记入信用档案。
国际集装箱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保障国际集装箱运输的安全、高效、环保,促进国际贸易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际集装箱的制造、检验、装载、运输、装卸、仓储、拆箱、维修、回收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国际集装箱运输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国际集装箱运输业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国际集装箱运输的行业管理工作,海关、质检、环保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工作。
第二章集装箱制造与检验第五条集装箱制造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生产。
第六条集装箱制造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第七条集装箱制造完成后,应当由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第八条集装箱检验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检验。
第九条集装箱检验机构应当对检验过程进行记录,并出具检验报告。
第十条检验合格的集装箱,应当加施检验标志。
第三章集装箱装载与运输第十一条集装箱装载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装载货物应当符合集装箱的规格和载重能力;(二)装载货物应当固定牢固,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位移;(三)装载货物应当符合货物分类、包装、标识等要求。
第十二条集装箱运输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运输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运输;(二)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运输安全;(三)运输企业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损坏、污染和被盗。
第十三条集装箱运输过程中,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保持集装箱清洁、干燥、通风;(二)按照货物性质、运输路线和气候条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三)运输途中,应当及时检查货物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当立即采取措施。
第四章集装箱装卸与仓储第十四条集装箱装卸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装卸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操作;(二)装卸作业应当符合安全、卫生、环保要求;(三)装卸作业应当确保货物完好无损。
集装箱铁路运输管理规则
集装箱铁路运输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集装箱运输管理工作,提高集装箱运输的效率和效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2条本规则是铁路内部对集装箱运输作业要求的规定,不作为托运人、收货人与承运人间划分权力、义务和责任的依据。
本规则未列事项应按《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执行。
第3条铁路局在不违反本规则的条件下,可制定补充规定,报铁道部备案。
第二章集装箱办理站第4条集装箱办理站(以下简称办理站)的开办与停办,由铁路局根据车站的发到货源、场地、机械和作业人员等条件进行审查,报铁道部批准和公布。
办理自备大型集装箱运输专用线的开办与停办,由铁路局根据专用线的场地、机械、取送车等条件进行审查和批准,报铁道部公布。
第5条铁路集装箱不在专用线办理运输。
特殊情况要办理时,办理站的专用线应经铁路局批准,非办理站的专用线应经铁道部批准.10吨以下自备集装箱在专用线办理运输及20英尺、40英尺自备集装箱在未公布的车站或专用线临时到达或发送,应经铁路局批准。
跨局运输时,应通知对方铁路局,并报铁道部备案。
第三章集装箱管理第6条集装箱运输实行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三级管理。
第7条办理站应设立集装箱车间或在货运车间内设立集装箱办公室等,固定集装箱管理人员,负责车站集装箱运输组织管理工作。
第8条办理站应根据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站的具体情况,制定车站集装箱管理细则。
第9条办理站应在车站货运营业室内直接受理托运人递交的集装箱货物运单,在货物运单和领货凭证上加盖“×吨集装箱”戳记。
第10条办理站对到发和进出站的集装箱及中转、修理等集装箱,必须有准确的记载,保证统计正确,防止集装箱丢失。
集装箱的进出站和5吨以上集装箱的到发按箱号管理。
到发的集装箱应使用集装箱箱号卡片(格式一)或集装箱到发登记薄(格式二)进行登记和销号,集装箱箱号卡片销号后顺号装订保存。
进出站的铁路集装箱(包括铁路利用的自备集装箱)应使用铁路集装箱出站单进行登记和销号,集装箱落地的按箱填写,原卡车回站的按批填写,铁路集装箱出站单甲乙联合对后顺号装订保存。
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管理制度范本
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集装箱、大件货物的运输,保障运输安全,提高运输效率,确保货物及时、安全地送达目的地,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负责人对本制度负最终解释权。
第四条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由各部门负责人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具体操作和管理。
第五条本制度的监督和检查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负责配合并积极参与。
第二章运输管理要求第六条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进行操作,并保证货物的安全运输。
第七条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安全性能良好,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八条运输过程中,货物必须配备相应的包装材料和固定设备,保证货物不受损坏。
第九条运输过程中,必须按照货物的特性和数量进行妥善的分类和摆放,保证运输车辆的稳定性。
第十条运输途中,必须合理安排行车路线和驾驶速度,严禁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
第十一条运输过程中,必须加强对货物和车辆的监管,确保运输过程中不丢失或盗窃。
第十二条货物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报警,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上报公司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运输过程中,必须做好货物的追踪和监控工作,及时了解货物的运输情况,保证货物的安全性。
第十四条员工必须熟知公司的运输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操作和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章责任第十五条运输部门负责车辆的检查和维护工作,保证运输车辆的安全性。
第十六条装卸部门负责货物的装卸和妥善摆放,确保货物不受损坏。
第十七条安全部门负责货物的追踪和监控工作,及时了解货物的运输情况。
第十八条驾驶员必须熟悉并遵守相关的运输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公司的操作和管理要求进行操作。
第十九条若发生意外事故,责任人应及时向公司汇报,配合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二十条违反本制度的,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的,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进行处理。
中国集装箱的运输规则
中国集装箱的运输规则
中国集装箱的运输规则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货物包装和标记规定:根据运输方式和货物性质的不同,国际运输通常有不同的包装和标记规定。
例如,海运货物通常需要采用防水、防潮、防震、防撞等特殊的包装方式,并且每个集装箱上需要标明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数量、收货人和发货人等信息,以便保证货物能够顺利地运输和交付。
2. 集装箱类型和规格的选择:不同的货物需要选择不同类型和规格的集装箱进行运输。
例如,一些易碎和贵重的货物需要使用干冰或保温措施,而一些超大型的重型设备则需要使用特殊的平板车等运输工具。
同时,不同运输方式的规格和尺寸也会不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3. 货物运输方式和费用规定:在国际贸易中,货物的运输方式通常有海运、空运、陆运等多种选择。
根据不同的运输方式,运费和服务费用也会有所不同。
因此,在选择运输方式时,需要考虑货物性质和紧急程度等因素,合理选择最经济的方式。
4. 长途运输和关务管理:在进行国际集装箱运输时,还需要关注长途运输和关务管理等问题。
例如,货物在转运过程中可能需要在不同的港口进行装卸,并且需要申报关务手续等。
此外,还需要遵守各个国家和地区的进口和出口法规,确保货物能够按时到达目的地并得以顺利清关。
总之,中国集装箱的运输规则非常复杂,需要涵盖很多方面的内容。
对于企业来说,了解这些规定和要求,合理选择运输方式和服务,能够提高货物的运输效率和降低运输成本,为企业的国际贸易活动带来更多的机会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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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管理制度范文
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集装箱和大件货物的运输管理,确保货物的安全、高效运输,适用于本公司的集装箱和大件货物运输业务。
二、定义1. 集装箱运输:指使用符合国际标准的集装箱,通过陆运、海运、空运等方式进行货物运输的业务。
2. 大件货物运输:指体积或重量超过普通货物的货物,通常需要使用特殊设备或工具进行运输的业务。
三、运输流程1. 客户需求确认:根据客户提供的运输需求,包括货物类型、数量、目的地等信息,确认运输方案。
2. 货物包装和装载:根据货物性质和运输方式,选择合适的包装和装载方式,并确保货物包装完好、稳固。
3. 货物运输:根据运输方案,通过货车、船舶、飞机等运输工具进行货物运输,确保货物按时、安全送达目的地。
4. 货物卸载和交付:到达目的地后,及时卸载货物,并按照客户要求进行分拨、交付。
5. 运输记录和报告:对每批货物的运输过程进行记录,包括装载、卸载、中转等环节,及时报告运输情况。
四、运输安全控制1. 货物包装: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2. 车辆和设备:选择符合质量标准、经过检修的货车、船舶、飞机等运输工具和设备,确保运输安全。
3. 运输途中:货物运输途中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货物没有发生误操作或安全隐患。
4. 文档管理:运输过程中的相关文档必须齐全、准确,包括装车单、卸车单、运输合同等。
5. 库存管理:对运输途中的货物进行定期盘点,确保货物不会丢失或被盗。
6. 应急预案:制定针对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或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确保能够及时应对和处理。
五、运输效率优化1. 路线优化: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考虑路况、交通量等因素,以确保货物能够以最短的时间运达目的地。
2. 运力合理配置:根据货物的数量和特点,合理配置运输车辆和设备,以提高运输效率。
3. 运输网络优化:建立稳定的运输网络,合理分布运输节点,减少运输距离和时间。
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管理制度
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管理制度集装箱和大件货物运输管理制度是保障货物安全、提高运输效率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能够得到妥善管理和保护,我国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和制度,包括对集装箱和大件货物的装卸、运输、检验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管理。
以下将分别介绍集装箱和大件货物运输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集装箱运输管理制度1. 集装箱标准化:为了确保集装箱能够按照统一标准进行装卸和运输,我国制定了一系列与集装箱尺寸、结构、材料等相关的标准。
集装箱的标准化不仅方便了装卸作业,还能够提高装载效率,减少运输成本。
2. 集装箱装卸操作规范:集装箱的装卸操作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以确保货物在装卸过程中不受损坏。
装卸操作规范包括合理安放货物、正确使用吊装设备等内容,同时还需要对装卸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以提高操作水平。
3. 集装箱封志管理:每个装载货物的集装箱都需要封志,并在装卸、运输的过程中进行严格管理。
封志是对货物进行封存的一种方式,能够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被篡改或替换,确保货物安全。
4. 集装箱运输合同管理:在进行集装箱运输时,双方需要签订运输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运输。
运输合同是双方之间明确责任和义务的重要依据,能够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5. 集装箱安全检查和监管:为了确保运输的安全性,我国对集装箱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管。
检查内容包括集装箱的外观、封志、货物装载情况等,以及集装箱的通风、排水等方面的设施。
二、大件货物运输管理制度1. 大件货物装卸操作规范:大件货物的装卸过程需要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以确保货物安全。
操作规范包括合理安放货物、正确使用吊装设备、采取防护措施等内容,同时还需要对装卸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以提高操作水平。
2. 大件货物运输计划和方案:在进行大件货物运输前,需要制定运输计划和方案。
运输计划包括货物的装载、运输路线、运输时间等内容,通过详细规划能够提高运输效率和安全性。
3. 大件货物运输许可证管理:为了规范大件货物运输行为,我国对大件货物的运输进行许可证管理。
最新铁路集装箱运输规则
最新铁路集装箱运输规则铁路局和集装箱公司应建立集装箱运输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投入,制定作业流程和质量标准,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建立安全责任制和考核机制,保证集装箱运输安全。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最新铁路集装箱运输规则,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装箱运输管理工作,保证铁路运输安全,加快集装箱运输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货物运输规程》《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称总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铁路的集装箱运输。
与国家铁路办理直通运输的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办理集装箱运输时,铁路局应将集装箱运输安全内容纳入有关运输安全协议。
与国家铁路接轨的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办理集装箱运输时,铁路局应将集装箱运输安全内容纳入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运输协议。
第三条总公司负责全路集装箱运输组织和统一管理。
铁路局负责管内集装箱运输组织和经营管理。
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集装箱公司)负责铁路箱的购置、租赁、维修、报废等资产管理工作。
第四条铁路局应充分发挥集装箱标准化程度高、装卸作业快、货物安全性好以及便于开展多式联运的优势,优先发展集装箱运输,提高集装箱运输比例。
第五条铁路局和集装箱公司应建立集装箱运输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投入,制定作业流程和质量标准,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建立安全责任制和考核机制,保证集装箱运输安全。
第二章运输基本条件第六条本规则所称的集装箱是指具备下列条件的运输设备:(一)具有足够的强度,在有效使用期内可以反复使用;(二)适于一种或多种运输方式运送货物,途中无需倒装;(三)设有供快速装卸的装置,便于从一种运输方式转到另一种运输方式;(四)便于箱内货物装满和卸空;(五)内容积不小于1立方米。
集装箱不包括车辆和一般包装。
第七条铁路运输的集装箱:按长度分为20英尺箱、40英尺箱、45英尺箱以及经总公司运输局批准运输的其他长度的集装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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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则铁运[2007]204号中国铁道出版社2007年·北京目录铁路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则 (3)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基本要求 (3)第三章运输管理 (3)第四章运输组织 (4)第五章铁路箱质量管理 (5)第六章安全管理 (6)第七章信息和统计 (6)第八章附则 (7)铁路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集装箱运输管理工作,提高集装箱运输效率,保证运输安全,加快集装箱运输发展,依据《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等规章特制定本规则。
第2条本规则是铁路内部集装箱运输管理的规定,适用于全国营业铁路,不作为托运人、收货人与承运人间划分权利、义务和责任的依据。
第3条与国家铁路接轨的其他铁路,其集装箱运输的安全管理和业务指导,由行使安全监管职责的铁路局负责。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4条集装箱运输实行全路统一管理。
铁路局、铁路集装箱专业运输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均应设专人负责集装箱运输管理,共同完成集装箱运输工作。
第5条集装箱办理站(包括办理集装箱运输的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下同)应具备下列条件:1.有与其运量相适应的,适合集装箱堆存、装卸和修理的场地。
2.具备集装箱计量称重及安全检测条件。
3.配备集装箱专用装卸机械和吊具,装卸机械的起重能力要满足所装卸集装箱总重量的要求。
4.具备计算机管理和与全路联网的条件,满足自动化管理和信息传输的需要。
5.办理专用集装箱和特种货物集装箱的,还必须具有相应的生产和安全设备设施(如:机械、站台、充电、充液、充装设备等)。
6.铁道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6条集装箱办理站应设置集装箱货运人员,负责集装箱运输管理和装卸车组织。
公司在主要集装箱办理站的箱管人员应掌握集装箱作业动态和信息,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车站解决。
第7条集装箱运输业务的开办与停办,由车站根据货源、办理条件等提出申请逐级上报。
铁路局和公司协商一致后报铁道部审核公布。
车站停办集装箱运输业务后,应对站存的铁路箱进行清查,按集装箱调度命令及时回送,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准确录入信息系统。
第8条集装箱办理站因站场施工等需临时停办集装箱运输业务时,需提前一个月逐级上报,由铁道部公布。
第三章运输管理第9条集装箱办理站对到发、堆放、进出站及待修、待报废的集装箱必须按箱号跟踪管理,保证信息准确、完整、传输及时。
第10条办理集装箱运输业务的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应由车站货运人员按照车站集装箱货场条件对铁路箱进行管理。
第11条进出站的铁路箱应使用“铁路箱出站单”(《铁路集装箱运输规则》附件1)管理。
发到的集装箱应使用“集装箱到发登记簿”(附件1)进行管理。
单证保管期限为1年。
第12条车站应根据货源情况建立开箱检查制度,防止匿报货物品名。
第13条车站应每日整理“铁路箱出站单”,与站外存箱单位核对存箱数量,填制“铁路箱站外存留日况表”(附件2),及时催还未按时送回车站的铁路箱。
车站应按月清查站内外的铁路箱。
发现账实不符时,应查明原因,及时上报。
第14条在车站存放的铁路箱禁止挪作他用。
如有挪用,对挪用者自挪用之日起核收规定费率2倍的集装箱延期使用费。
第15条集装箱应固定作业场地,分区码放,与其他货物分开存放。
第16条集装箱装卸和搬运时应稳起轻放,防止冲撞。
10吨以上集装箱应使用集装箱专用吊具装卸。
第17条装卸部门码放集装箱时,必须关闭箱门,码放整齐,箱门朝向一致;多层码放时,要角件对齐,不得超过限制堆码层数。
第18条集装箱装车时,应填制“集装箱货车装载清单”(附件3),记明箱号和对应的施封号。
在货运票据封套右上角加盖箱型戳记并填记箱号(1吨箱除外),在“货物实际重量”栏内填记箱数和全车集装箱总重。
第19条空集装箱运输时,须关紧箱门并用10号镀锌铁线拧固。
第20条集装箱装车前,须清扫干净车地板。
使用集装箱专用车和两用车时,装车前须确认锁头齐全、状态良好;装车后要确认锁头完全入位,门挡立起。
第21条使用铁路货车装运集装箱时,应合理装载,防止超载、偏载、偏重。
1吨集装箱可与普零货物混装一车。
10吨以上集装箱不得与其他货物装入同一辆货车内。
10吨集装箱可与20英尺集装箱混装,但装载须符合有关规定。
1吨集装箱仅限使用棚车装运,近车门处最外层集装箱应箱门朝里码放,防止运行中倒塌,保证到站从两侧门卸车。
10吨集装箱使用敞车装运时,集装箱箱门朝向相邻集装箱,箱间距不大于150毫米。
使用集装箱专用车或两用车时,相邻集装箱箱门不得朝向同一侧。
端部有门的20英尺集装箱使用平车装运时,箱门应朝向相邻集装箱。
使用普通平车装运集装箱时,应按规定装载加固。
使用敞车装运重集装箱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偏载。
第22条集装箱装车和卸车时,应核对箱号,检查箱体和施封情况。
专用集装箱和特种货物集装箱还要检查外部配件。
第23条到站卸车发现集装箱施封锁丢失、封印内容不符、施封失效时,应在当时清点箱内货物并编制货运记录;发现集装箱破损可能危及货物安全时,应会同收货人或驻站公安检查箱内货物并编制货运记录。
铁路箱破损时应编制“集装箱破损记录”。
第四章运输组织第24条集装箱运输应按“合理集结、多装直达、均衡运输、减少回空"的原则组织,以开行班列为发展方向。
铁路局和公司要不断优化运输组织方案,提高班列开行质量,加快集装箱周转。
第25条集装箱运输实行全路集中统一调度,指挥,集装箱调度纳入全路运输生产调度系统。
各级集装箱调度根据铁道部下达的月度集装箱装车计划审批和下达月度装箱计划,按计划组织装箱,调整集装箱保有量和箱流去向,组织实施集装箱班列运输方案,掌握集装箱扣修和修竣情况,全面、准确掌握集装箱运输和专用平车动态,及时处理发生的问题。
第26条集装箱运输实行优先审批计划、优先配车、优先挂运、优先排空箱的政策,统计报表单独统计。
第27条车站应预先受理运单,集结后按方向有计划地组织装箱。
第28条集装箱月度装箱计划由车站向集装箱调度提报。
其主要内容有发送箱数、发送吨数、去向、排空和接空箱型、箱数等。
第29条集装箱应组织一站直达车装运。
铁路局应制定管内中转集结办法,避免积压,尽快运抵到站。
第30条发站对承运超过7日未能装出的集装箱应及时报告集装箱调度处理。
第3l条铁道部下达铁路局铁路箱保有量。
日常运输出现不平衡或积压时,应进行调整。
调整以装运重箱为主,回送空箱和停限装为辅。
铁路箱保有量=铁路箱日均发送箱数×平均停时第32条铁路箱空箱凭集装箱调度命令调整。
经铁路运输时,凭“特殊货车及运送用具回送清单”记明箱号、命令号免费回送;采用其他运输方式时,交出站凭调度命令填制“铁路箱出站单”,接收站在“铁路箱出站单”乙联上加盖站名日期戳后交送箱人返回交出站。
交出站按发出空箱、接收站按到达空箱统计。
待修、待报废的铁路箱只准回送到修理或报废地点。
第33条根据运输需要,可备用适当数量状态良好的铁路空集装箱。
铁路箱备用必须备满24小时,不足24小时解除备用时,自备用时起,仍按运用箱计算在站停留时间。
铁路箱的备用和解除须铁道部集装箱调度下达调度命令。
第34条新造铁路箱应凭集装箱调度命令投入运用;对报废的铁路箱,涂掉标记、摘除铭牌后,凭集装箱调度命令剔除。
第35条铁路箱从国境站出境时,发站凭集装箱调度命令装车,国境站凭集装箱调度命令放箱出境。
第五章铁路箱质量管理第36条铁路箱质量管理由公司负责。
铁路箱应进行定期检验或实施连续检验计划。
破损的铁路箱要及时修理或报废。
铁路箱检验和修理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确保铁路箱的质量满足铁路运输安全要求。
第37条1吨铁路箱定检时间第一次为4年,第二次为3年,使用期限9年。
10吨铁路箱定检时间第一次为5年,第二次为4年,使用期限12年。
20英尺及以上通用标准铁路箱定检时间第一次为5年,第二次以后为2.5年。
特种货物铁路箱、专用铁路箱和非标通用铁路箱的定检时间和使用年限另行规定。
实施连续检验计划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38条铁路箱修理实行状态修,达到扣修条件的铁路箱应及时修理。
公司应在铁路箱发到量较大的车站设立铁路箱站修点。
第39条铁路箱需修理时,由车站填写“铁路箱修理通知书”(附件4)。
需要回送其他车站修理时,凭集装箱调度命令,在“特殊货车及运送用具回送清单”内填记“修理箱”字样,到站填制“铁路箱修理通知书”送修。
第40条铁路箱发生破损、丢失和因损坏报废时,车站应填写“集装箱破损记录”作为责任划分和赔偿依据,由责任单位承担费用。
责任按下列原则划分:1.卸车发现破损时,由装卸人员通知卸车货运员。
除能判明属于行车事故和偷盗造成的破损外,责任列装车站装卸单位。
2.装卸车作业中发生的破损,责任列装卸单位。
3.站内外存放的铁路箱发生破损,除能判明责任者外,责任列存放地单位。
4.进站的铁路箱发现破损,责任列送箱人。
第41条铁路箱丢失或因损坏报废时按市场重置价格赔偿。
铁路箱破损按实际发生费用(包括修理费、修理回送费、延期使用费及吊装搬运费等)赔偿。
第六章安全管理第42条铁路局和公司均应建立、健全集装箱运输管理和安全保障体系,制定安全管理基本制度,保证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投入,完善作业标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建立安全责任制和考核机制,实施责任追究,确保集装箱运输安全。
第43条铁路局和公司分别负责其下属单位的运输安全管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因匿报品名、装载加固不良和违章办理等原因发生事故时,办理站属公司的,由公司负责;不属公司的,由主管铁路局负责。
第44条集装箱运输发生货运事故时,按《铁路货运事故处理规则》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45条集装箱运输发生行车事故时,按《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信息和统计第46条集装箱运输应建立全路统一的运输管理信息系统,使用统一的票据、表报和电子单证,实现集装箱运输动态管理和实时信息查询,逐步实现与港口、口岸、大客户等的电子数据交换。
第47条铁路局和公司应设专人负责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系统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系统安全、平稳运行、数据准确,实现对集装箱的实时动态管理。
第48条铁路局和公司应共同制定信息管理考核办法,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集装箱信息采集和上报完整、准确、及时。
第49条集装箱办理站应使用全路统一标准的集装箱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录入集装箱承运、装卸车、出入站等信息。
每日18时作出“集装箱运用报告”(附件6),逐级上报集装箱调度。
集装箱运用报告按“集装箱运用报告填制说明”(附件7)的要求填制。
第50条集装箱运输的主要指标分为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
数量指标有:1.集装箱发送箱(TEU);2.集装箱发送吨;3.集装箱运输收入;4.国际集装箱发送箱(TEU)。
质量指标有:1.集装箱在站平均停留时间(日);2.集装箱保有量(TEU);‘3.集装箱周转时间(日)。
第八章附则第51条铁路局、公司在不违反本规则的条件下,应制定实施细则,报铁道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