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质押评估实施办法

合集下载

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指南

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指南

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指南一、引言二、评估目的和对象评估目的:确定知识产权资产的价值,为企业决策提供依据。

评估对象:知识产权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等。

三、评估方法和步骤(一)评估方法1.市场法:通过市场交易数据,参考类似资产的交易价格,确定估值。

2.成本法:根据知识产权资产的研发成本、申请和维护费用等来计算价值。

3.收益法:根据资产所产生的收益情况,通过现金流贴现法计算价值。

4.比较法:通过对比类似资产的市场价值和运营情况,估算资产价值。

(二)评估步骤1.确定评估目的和对象。

2.收集资产相关信息,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的具体信息。

3.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根据评估目的和资产特点进行选择。

4.进行数据分析,对资产价值进行估计。

5.编制评估报告,明确评估结果,提供决策依据。

四、评估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一)数据不准确评估资产的价值需要准确的数据支持,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因为数据缺失或不完整而影响评估结果。

因此,在评估前应先进行数据清洗和核实工作,确保评估所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评估方法选择评估方法的选择非常重要,不同的方法可能得出不同的结果。

在选择方法时,应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资产的特点、市场情况、数据可获得性等,并在评估报告中充分说明所采用的方法及其适用范围。

(三)地域差异不同地域的市场环境和法律法规有所不同,对知识产权资产的评估结果可能会有影响。

因此,在进行跨地域的评估时,需对目标地域的市场情况和法律要求有较为全面的了解,以提高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四)市场风险知识产权资产的市场风险是评估中不可忽视的因素。

市场情况的变动、竞争对手的出现等都可能对知识产权资产的价值产生影响。

因此,在评估中需要对市场风险进行较为全面的考量,并在评估报告中对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和说明。

五、结论[1]《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指南》.[2]《国内外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方法探讨》.以上是关于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指南的1200字以上的内容介绍,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及评估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及评估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及评估以下是为您起草的一份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及评估协议: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及评估协议合同主体:1、质权人(贷款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2、出质人(借款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标的:1、出质人将其合法拥有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等)质押给质权人,以获取贷款。

2、质权人根据对质押知识产权的评估价值,向出质人提供一定金额的贷款。

权利义务:1、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11 权利111 有权对出质人的知识产权进行评估和审查。

112 在出质人违约时,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的知识产权以实现债权。

12 义务121 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程序,及时向出质人发放贷款。

122 对出质人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2、出质人的权利和义务21 权利211 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212 在履行完还款义务后,有权要求质权人解除知识产权质押。

22 义务221 如实提供知识产权的相关信息和资料,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222 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期限,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223 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处置、转让质押的知识产权。

违约责任:1、若质权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发放贷款,应向出质人支付一定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出质人造成的损失。

2、若出质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贷款,质权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并要求出质人支付违约金。

3、若出质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期限偿还贷款本息,应承担逾期利息,并向质权人支付违约金。

质权人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的知识产权以实现债权,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4、若出质人提供的知识产权存在权利瑕疵或虚假信息,导致质权人遭受损失的,出质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争议解决方式: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徐汇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细则

徐汇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细则

徐汇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细则【导言】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和知识产权的价值日益凸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成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手段。

为了支持企业利用自身的知识产权进行质押融资,徐汇区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以规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运作。

本文将详细介绍徐汇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细则,内容包括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条件、手续、保障措施等方面。

【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条件】1.质押方为具有合法所有权的知识产权权利人,被质押的知识产权应当有效并具备一定的价值。

2.质押方与融资方之间应当签订书面质押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质押方应当具备一定的信用状况,有一定的还款能力和履约能力。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手续】1.质押方应向融资方提供完整的知识产权权属证明文件,包括知识产权的注册证书、执照或其他合法证明文件。

2.质押方应向融资方提供知识产权评估报告,明确被质押的知识产权的价值,并说明评估依据和方法。

3.质押方应向融资方提供相关权利人的同意书,获得相关权利人对知识产权质押的同意。

4.质押方和融资方应当签订书面质押合同,明确质押的内容、期限、利率等具体事项。

【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保障措施】1.质押方应向融资方提供充足的担保措施,如提供抵押物或提供保证人等。

2.质押方应向融资方提供有关知识产权的保全措施,如备案、公告等。

3.质押方应保证质押的知识产权没有任何纠纷或争议,如有相关纠纷或争议,应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协助解决纠纷或争议。

4.融资方有权对质押方的知识产权进行监督和评估,质押方应配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风险控制】1.融资方应对质押方的资质进行审核,并评估质押方的还款能力和履约能力,以降低风险。

2.融资方应对质押的知识产权进行评估,确保其价值足够以覆盖贷款本金和利息。

3.融资方可以要求质押方购买相应的保险来降低风险,如知识产权保险等。

【五、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利率和期限】1.质押融资的利率应符合市场利率水平,经质押双方协商确定。

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办法

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办法

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办法一、引言知识产权是指人们通过创造性劳动获取的智力成果,包括专利、商标、版权、软件著作权等。

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知识产权的价值越来越被重视。

为了提高知识产权的利用率,促进创新发展,一项重要的制度是知识产权质押登记。

本文将介绍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的相关办法和流程。

二、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的定义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是指将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由权利人或权利人授权的质权人与质押权人签订质押合同,并向相关知识产权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的行为。

通过质押登记,权利人可以将其知识产权作为资产,获取贷款和融资,并提高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

三、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的主体1.权利人:指拥有知识产权并享有权益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质押权人:指向权利人提供质押贷款或其他金融支持,并与权利人签订质押合同的金融机构或个人。

四、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的流程1.准备材料:权利人向知识产权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质押,应提供以下材料:–质押合同及其登记申请书;–知识产权证书或登记证明复印件;–质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和资格证明文件;–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2.提交申请:权利人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知识产权登记机关,并支付相应的登记费用。

3.审核登记:知识产权登记机关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则予以登记,并颁发质押登记证书。

4.公示公告:质押登记完成后,知识产权登记机关将进行公示公告,公告内容包括质押权人、质押的知识产权类型、起始日期和截止日期等。

5.变更和注销:在质押期限届满或质押权人同意解除质押的情况下,权利人可以向知识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变更或注销质押登记。

五、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的意义和作用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具体包括:1.创新融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使权利人能够将知识产权作为资产,通过质押获得融资和贷款,为创新研发提供资金支持。

2.提高市场价值:质押登记提高了知识产权的市场交易效率和透明度,有助于提高知识产权的市场竞争力和价值。

知识产权评估方案(一)

知识产权评估方案(一)

知识产权评估方案一、实施背景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知识产权评估是知识产权产业化的关键环节,通过对知识产权进行准确的评估,可以为企业提供有效的融资渠道,促进技术转移,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然而,当前中国的知识产权评估体系尚不完善,评估标准不统一,评估过程不透明,这些问题阻碍了知识产权评估的发展。

因此,本方案旨在从产业结构改革的角度出发,构建一个科学、公正、透明的知识产权评估体系。

二、工作原理本方案采用多元化的评估方法,包括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

定性评估主要考虑知识产权的创新性、实用性、法律状态等因素;定量评估则主要基于财务数据、市场数据、技术数据等,通过数学模型对知识产权进行估值。

具体方法包括:1.专家评估法:由行业专家根据知识产权的创新性、实用性、法律状态等因素进行评估。

2.财务分析法:通过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分析,了解知识产权为企业带来的收益及成本。

3.市场比较法:参考类似知识产权在市场上的交易价格,结合待评估的知识产权的特点进行估值。

4.技术评价法:通过对知识产权涉及的技术进行评估,了解其技术价值及市场潜力。

三、实施计划步骤1.建立评估标准:结合国家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适用于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的评估标准。

2.组建评估专家团队:邀请各领域专家组成评估团队,确保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3.开发评估工具:开发线上评估系统,方便企业随时提交评估申请。

4.实施评估:按照评估标准对提交的知识产权进行评估,得出评估结果。

5.公示与反馈:将评估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为企业提供反馈和建议。

四、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各类知识产权的评估,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通过对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进行评估,可以全面了解企业的知识产权状况,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五、创新要点1.综合运用多元化的评估方法,使评估结果更全面、更准确。

2.结合国家政策及行业标准,制定科学、公正的评估标准。

3.通过线上评估系统,实现评估过程的透明化和便捷化。

上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评估实施办法

上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评估实施办法

上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评估实施办法上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评估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发展,规范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活动,保护知识产权质权人和质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合于在上海市境内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活动的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法律认可的经济组织。

第三条知识产权质押评估应当遵守公平、公正、诚信的准则,保障知识产权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第四条上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评估应当充分保护知识产权质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和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活动的发展。

第二章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流程第五条知识产权质权人在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前,应当选择合法、具备相应资质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进行质押评估。

第六条知识产权质权人向评估机构提交知识产权质押申请材料,并按照评估机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七条评估机构在接到质押申请材料后,应当及时组织评估人员对质押的知识产权进行评估。

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可以要求知识产权质权人提供相关的知识产权证书、合同、专利文件等。

第八条评估机构对质押的知识产权进行评估后,应当出具评估报告,并在评估报告中明确评估意见和评估结果。

第九条知识产权质权人根据评估报告,与融资人、融资机构以及评估机构等相关方签订质押合同。

第十条评估机构应当保存质押评估相关资料,至少保存5年以上。

第三章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机构资质要求第十一条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一)依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具备独立的评估能力和业务经验,有具备执业评估师资质的专业人员;(三)具备评估设施和条件,能够正常开展评估工作;(四)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五)其他由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认定的条件。

第四章相关责任及处罚第十二条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对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机构的资质审批、日常监管和评估结果的审核。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方案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方案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深入开展自主创新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管理,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健康有序发展,帮助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提升企业品牌效应,根据《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以权利人和投融资机构为主体,以中介机构为服务支撑,引导企业采用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鼓励金融机构通过知识产权质押为企业提供新的融资渠道,完善我市知识产权融资体系,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瓶颈,从而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按照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评估管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精神,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试点,充分发挥政府、银行、金融担保机构、第三方评估服务机构等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与金融资产的有效融合,不断引导和扶持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建立和完善我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制度和工作体系,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尝试破解拥有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的探索,营造良好的新兴产业创新创业环境,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1、建立与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协同工作机制。

建立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相关部门,包括财政、银监、知识产权、工商行政、版权、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的协同工作机制,各部门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与信息沟通,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扶持政策和管理机制,支持中小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有效推进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2、建立与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评估管理体系。

由财政部门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的资格;各商业银行、融资性担保机构、中小企业充分利用专业评估服务,由合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需要评估的质押知识产权进行评估,并充分关注评估报告披露事项,按照约定合理使用评估报告。

上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评估实施办法

上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评估实施办法

上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评估实施办法一:正式风格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评估工作,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质押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章质押评估主体第二条上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主体包括评估机构、评估专家和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机构。

第三条评估机构应具备良好的信誉和专业能力,依法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评估工作。

第四条评估专家应具备相应的知识产权评估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独立、公正、客观地进行评估工作。

第五条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负责知识产权质押合同的登记和公示工作。

第三章质押评估程序第六条知识产权质押评估程序分为初步评估和专家评估两个阶段。

第七条初步评估包括核实权属、评估质物、确定评估对象及确认评估报告内容等环节。

第八条专家评估包括评估范围确定、评估方法选择、评估数据收集、评估报告编制等环节。

第九条评估机构应当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评估要求,选择适合的评估方法和工具,进行评估工作。

第四章质押评估报告第十条质押评估报告应当包括评估目的、评估方法、评估范围、评估过程、评估结果及评估专家意见等内容。

第十一条评估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完整、真实、准确、客观的质押评估报告。

第十二条质押人、权利人和有关利害关系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以向评估机构提出书面申诉。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对于评估机构和评估专家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对于质押人、权利人、评估机构和评估专家的不当行为,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机构有权进行相应的处理。

附件:1.《上海市知识产权质押合同范本》2.《上海市知识产权质押报告模板》法律名词及注释:1.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权利。

2.评估机构:指依照法律法规获得资质的从事知识产权质押评估工作的机构。

3.评估专家:指从事知识产权质押评估工作,并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人员。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及评估操作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及评估操作

签署合同
经审核同意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签订质押贷款合 同。
办理登记
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办理质押 登记手续。
发放贷款与后续管理
发放贷款
金融机构按照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后续管理
金融机构对借款人的还款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确保按时足额还款;对质押的知识 产权进行监控,确保其有效性。
成功案例二:商标权质押贷款
总结词
品牌价值转化
详细描述
某知名品牌企业将其商标权作为质押,获得银行贷款,用于扩大生产规模和提升产品质量,进一步巩 固了市场地位。
失败案例:技术秘密质押贷款纠纷
总结词
法律保护不足
详细描述
某企业以技术秘密作为质押获得贷款,后因技术秘密泄露引发纠纷,最终因缺乏足够的 法律保护而无法维权。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及 评估操作
目录
•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概述 •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操作流程 • 知识产权评估方法 •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及防范
目录
•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案例分析 •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未来展望
01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概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是指企业或个人以其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
VS
详细描述
市场法要求有一个活跃的知识产权交易市 场,并且可以找到与待评估知识产权类似 的近期交易案例。这种方法适用于具有可 比性的知识产权,如专利和版权。
收益法
总结词
通过预测知识产权未来的预期收益,并将其折现至评估时点,以确定其价值的方法。
详细描述
收益法主要考虑知识产权的预期收益,如许可费、实施费等。这种方法适用于那些具有稳定收益来源的知识产权, 如专利和技术秘密。

中国建设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内部评估案例

中国建设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内部评估案例

中国建设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内部评估案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指借款人将其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专有权益作为抵押物,从而获取银行贷款的一种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作为国内领先的商业银行之一,一直积极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发展,并在内部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评估体系。

下面将以中国建设银行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内部评估案例为例,详细介绍其评估流程和关键要素。

一、评估流程1. 申请阶段:借款人向中国建设银行提交质押融资申请,包括对知识产权的详细介绍和评估需求的说明。

2. 资料准备:中国建设银行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关的知识产权证书、专利申请文件、技术报告等资料,以便对其进行评估。

3. 评估准则确定:根据借款人的申请情况和中国建设银行的评估政策,确定评估准则和指标体系。

4. 评估方法选择:根据不同的知识产权类型和借款人的需求,选择适合的评估方法,如市场方法、成本方法、收益方法等。

5. 数据收集:收集与评估相关的市场数据、技术数据、运营数据等,确保评估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6. 评估报告撰写:根据收集到的数据和评估方法,撰写评估报告,包括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和质押融资的可行性分析。

7. 评估结果审核:评估报告由专业人士进行审核,确保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8. 反馈和沟通:中国建设银行将评估结果反馈给借款人,并与借款人进行沟通,解答其疑问并商讨后续合作事宜。

二、关键要素1. 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评估人员需要根据市场行情、技术创新性、知识产权的有效性等因素,对知识产权进行价值评估。

常用的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

2. 质押融资的可行性分析:评估人员需要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知识产权的稳定性和可行性等因素,对质押融资的可行性进行分析。

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质押率、质押物的可变现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等。

3. 法律和合规要求:中国建设银行在评估案例中注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合规要求,确保评估的合规性和风险可控。

4. 专业团队的支持:中国建设银行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中,凭借其专业的评估团队和丰富的经验,为借款人提供专业的评估服务,保证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知识产权质押管理办法

知识产权质押管理办法

知识产权质押管理办法《知识产权质押管理办法》知识产权质押是一种利用知识产权作为抵押品向金融机构融资的方式,这种方式有助于促进创新与经济发展的结合。

为了规范和管理知识产权质押行为,促进知识产权市场的发展,我国制定了《知识产权质押管理办法》。

本文将对该办法的主要内容进行介绍。

一、概述《知识产权质押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对知识产权质押的管理和监督,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健康发展。

该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质押融资的知识产权所有者和知识产权质押权人。

二、适用范围《知识产权质押管理办法》涵盖了知识产权质押的各个环节和主要参与方。

其中,知识产权所有者是指法定所有权人或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的单位,质押权人是指从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

三、知识产权质押的条件和程序质押人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按照相应程序进行办理。

其中包括提供知识产权权属证明、确保知识产权处于有效状态、明确质押范围与质押标的等要求。

质押人还需与质押权人签订书面质押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质押物等资料。

四、知识产权质押权利的归属和变更根据《知识产权质押管理办法》,质权人对质押知识产权享有的质押权利包括取得质押权利物的优先受偿权等。

此外,质押财产权属发生变更时,依法变更担保的方式和程序也在办法中作了详细规定。

五、知识产权保护和风险防范《知识产权质押管理办法》还对知识产权保护和质押融资风险防范做了明确规定。

其中,对于债务人侵害质押人知识产权的情况,质押人有权提起诉讼请求保护权益。

六、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为了确保知识产权质押的健康发展,办法规定了知识产权质押的监督管理机构和各方责任。

此外,对于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附则办法最后对知识产权质押管理办法的解释和适用做了说明,并明确了部分其他特殊情况的处理方式。

结语《知识产权质押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推动创新与金融的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它不仅明确了知识产权质押的条件、程序和权益归属等方面的问题,同时也为质押人和质押权人提供了更加清晰和规范的操作指南。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方案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方案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方案一、前言随着知识产权的日益重要和市场竞争的加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作为一种获得资金支持的方式,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关注。

本方案旨在探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实施方案,为相关企业和机构提供指导和参考。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概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指企业将自己的知识产权作为担保物,向金融机构融资,以获得资金支持的一种融资模式。

通过质押知识产权,企业可以快速获得资金,满足发展和经营的需要,同时也提高了知识产权的价值和流动性。

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实施方案1. 知识产权评估在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前,企业需要对自己的知识产权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和潜力。

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也可以自行组织专业团队进行评估,确保知识产权的真实价值得到充分体现。

2. 相关法律文件企业在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时,需要准备相关的法律文件,包括知识产权权属证明、质押合同、知识产权评估报告等。

这些文件需要经过法律程序的审查和确认,确保质押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质押融资机构选择企业需要选择合适的质押融资机构,可以是银行、担保公司、投资基金等金融机构。

在选择机构时,需要考虑其资金实力、业务经验、利率水平等因素,以确保获得最优惠的贷款条件。

4. 融资合同谈判企业与质押融资机构进行融资合同的谈判,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贷款期限等内容。

同时要注意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避免出现知识产权纠纷和风险。

5. 贷款发放和管理一旦达成融资合同,质押融资机构将向企业发放贷款。

企业需要妥善管理这笔资金,用于有效地支持企业的发展和经营活动。

同时要按时偿还贷款,确保不会因质押产生不良后果。

6. 风险控制和风险评估企业在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时,需要充分预估和评估风险,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

可以通过多种方式降低质押融资的风险,包括辅助担保、风险共担、保险等措施。

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优势和挑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作为一种融资模式,具有明显的优势和挑战。

《洛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补和风险补偿实施办法》

《洛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补和风险补偿实施办法》

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洛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洛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补和风险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洛市监〔2020〕116号)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现将《洛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补和风险补偿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洛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补和风险补偿实施办法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洛阳市财政局2020年12月2日附件洛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补和风险补偿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国办发 [2018]12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若干意见》(豫政[2017]17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意见》(洛政[2020]14号)等文件精神,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自主知识产权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推动知识产权产业化,促进知名商标企业快速发展,构建良好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促进洛阳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过程的奖励、补贴和风险补偿。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发放给企业的,以知识产权为质押的贷款。

知识产权仅指专利权与商标权。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合作银行是指与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签订合作协议,在洛阳市辖区内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

第五条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须经评估公司估值且评估价值不得低于贷款总额度的30%。

第六条资金来源由市财政预算安排。

第二章条件要求第七条拟质押知识产权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拟质押专利权1.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2.质押期内专利处于法定有效期并按时缴纳年费;3.专利权法律状态及权属清楚,无专利权纠纷;4.不涉及国家安全与保密事项;(二)拟质押商标权1.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注册,处于有效期内;2.商标权法律状态及权属清楚,无商标权纠纷;第八条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补贴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在洛阳市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二)申请单位是贷款合同的借款人,同时申请单位或者其法人代表、企业股东是出质专利权或商标权的权利人;(三)专利、商标权贷款质押合同已依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2023版)知识产权质押评估实施办法(新版)

(2023版)知识产权质押评估实施办法(新版)

附件:上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评估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及相关当事方在知识产权质押评估过程中的行为,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评估的行业自律监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资产评估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金融办等七部门关于本市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府办发号)的规定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在上海进一步开展规范知识产权质押评估试点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融资服务机构,是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机构和保险公司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是指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可以转让的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依法所有的知识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知识产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资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其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知识产权为质物。

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资产评估准则和本办法,对知识产权在评估基准日以质押融资为目的或者质物变现处置为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评估意见的行为和过程。

第四条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负责对本市评估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业务过程中实施行业自律监管,其主要职能如下:一组建上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专业委员会;二负责制定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技术规范;三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专业技能培训;四对知识产权质押评估工作实施日常监督管理;五对知识产权质押评估工作实施业务指导;六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执业行为自律惩戒办法 (试行)》,对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违规行为实施行业自律惩戒。

第五条本市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由融资服务机构或者其他委托方要求进行的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业务时,合用本办法。

第六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业务,应当符合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版权局、上海市财政局等政府部门的相关管理要求,接受其专业指导和职责范围内的监督。

知识产权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质押与融资

知识产权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质押与融资

知识产权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质押与融资知识产权是现代经济中非常重要的资源,对于知识产权事业单位来说,如何利用这一资源进行融资是一项关键的任务。

知识产权质押与融资是一种常见的方式,既能充分利用知识产权价值,又能满足资金需求。

本文将介绍知识产权质押与融资的概念、程序以及其对知识产权事业单位的影响。

一、知识产权质押与融资的概念知识产权质押是指将知识产权权利人对其所拥有的知识产权进行抵押,将其价值转化为资金。

知识产权融资则是指以知识产权作为担保物,向金融机构借取资金。

这种质押与融资的方式,可以充分利用知识产权的价值,解决知识产权事业单位资金紧张的问题。

二、知识产权质押与融资的程序1. 评估知识产权价值:首先,知识产权事业单位需要对其所拥有的知识产权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

这可以通过请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或者依据相似案例进行估值。

2. 寻找金融机构:知识产权事业单位需要与相关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寻找适合的质押与融资机构。

这包括商业银行、风险投资机构等。

与金融机构的接洽和洽谈,需要知识产权事业单位具备一定的谈判技巧和经验。

3. 签订质押合同:当确定金融机构后,双方需要签订质押合同。

该合同需要明确知识产权的抵押物、质押期限、质押比例、利率以及相关责任和义务等条款。

4. 质押登记:在签订合同后,知识产权事业单位需要将质押登记信息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登记。

这样可以确保质押合法有效,并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5. 融资放款:在完成质押登记后,金融机构会根据合同的约定将相应的资金放款给知识产权事业单位。

这样,知识产权事业单位就可以利用这笔资金进行日常经营或者其他需要。

三、知识产权质押与融资对知识产权事业单位的影响1. 解决资金需求:知识产权质押与融资为知识产权事业单位提供了一种解决资金需求的途径。

这对于提升企业的运营能力,推动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通过进行知识产权质押与融资,知识产权事业单位将更加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及评估流程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及评估流程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及评估流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是指以知识产权为质押物,获得贷款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重视,将其用作质押物,可以为企业提供资金周转的便利。

本文将介绍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基本概念,以及相应的评估流程。

一、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概述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是一种金融业务,它的特点是以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获得相应的贷款金额。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这些是企业创新的重要成果和核心竞争力的体现。

质押贷款既可以帮助企业解决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问题,还可以促进知识产权的有效运用和保护。

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评估流程1. 质押物评估首先,贷款机构需要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

评估的目的是确定知识产权的价值及其潜在的风险。

评估可以通过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内容包括知识产权的种类、范围、创新程度、市场前景等方面。

2. 评估报告评估机构完成评估后,将向贷款机构提交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应包括质押物的描述、评估方法、评估结果、价值认定等内容。

贷款机构将根据评估报告来决定是否同意对知识产权进行贷款,并确定相应的贷款额度。

3. 贷款合同签订如果贷款机构同意提供贷款,双方将签订贷款合同。

贷款合同是双方约定的法律文件,其中包括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质押物的权益保护等内容。

贷款合同属于具体的法律文件,一般需要由专业的律师起草。

4. 贷款发放和抵押登记当贷款合同签订后,贷款机构将向企业发放贷款。

同时,质押物需要进行抵押登记,以便贷款机构在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时,可以通过抵押权行使相应的权益。

5. 贷款使用和还款企业在获得贷款后,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使用贷款。

贷款机构会根据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要求借款人按时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如果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贷款机构有权采取法律手段来保护其利益。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及评估流程是一个相对严格和复杂的过程。

企业在选择此项融资方式时,应了解评估流程的每一个细节,并与贷款机构充分沟通,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法性。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方案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方案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方案汇报人:2023-11-28•引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概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步骤•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风险及应对措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优势及案例分析•总结与展望01引言0102背景介绍目的和意义0102030402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概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定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一种金融业务,指借款人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融资方式。

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借款人以其知识产权作为担保,以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

一旦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金融机构有权依法处置作为质押物的知识产权。

担保人,因此很难获得银行贷款。

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小企业可以将自己的知识产权作为担保,从而获得银行贷款。

是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升级的关键因素。

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可以更好地利用自己的知识产权,进行科技创新和升级,提高市场竞争力。

创新和升级方面具有较高的潜力,因此金融机构可以通过为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更好地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提高自己的服务水平。

03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步骤企业或个人需明确融资的目标,例如为了扩大生产、研发新产品或解决短期资金周转问题等。

确定融资需求与目标确定融资目标确定融资需求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方法知识产权评估报告知识产权类型与数量评估知识产权价值与合作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协商,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签订质押合同根据协商结果,签订知识产权质押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双方协商签订质押合同VS准备登记材料办理登记手续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发放贷款还款计划发放贷款及还款计划04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总结词:知识产权价值波动风险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主要风险之一,需要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详细描述1.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风险:由于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受多种因素影响,如技术、市场、竞争等,评估结果可能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及评估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及评估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及评估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产权的价值日益凸显。

为了发挥知识产权的潜在价值和推动创新创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及评估成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

本文将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以及评估进行深入探讨,以期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这一融资工具。

一、知识产权质押贷款1.1 质押贷款定义与特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是指企业或个人将其拥有的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向金融机构融资获取贷款的一种方式。

质押贷款具有灵活性高、融资周期短、可再融资等特点,为企业提供了一种创新的融资渠道。

1.2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运作流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运作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质物尽调、评估定价、协议订立、贷款发放、贷款管理和退出机制等。

在尽调过程中,金融机构将对质押物的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估,以保证贷款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1.3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风险控制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技术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金融机构需要通过合理的评估和尽职调查来降低风险,同时制定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如合理定价、确保质押物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以及建立监测机制等。

二、知识产权评估2.1 知识产权评估的定义与目的知识产权评估是指通过对知识产权的价值和风险进行评估,为投资、交易和质押提供决策参考。

知识产权评估的目的是合理确定知识产权的价值,为贷款和交易提供依据。

2.2 知识产权评估的方法知识产权评估主要采用市场比较法、成本法和收益法等方法。

市场比较法是指通过比较市场上类似知识产权的价格来确定价值;成本法是指基于知识产权所需的投入成本和劳动成本来确定价值;收益法是指通过估计知识产权的未来收益来确定价值。

2.3 知识产权评估的挑战与展望在知识产权评估过程中,如何准确评估知识产权的价值和风险是一个挑战。

随着知识产权市场的发展和法律制度的完善,未来知识产权评估将越来越重要,同时也需要更加科学的评估方法和标准来提高评估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三、结语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及评估作为一种创新的融资方式,在推动创新创业、拓宽融资渠道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规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转让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规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转让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规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转让概述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产权逐渐成为企业和个人的重要财富。

为了充分利用知识产权的价值,许多企业和个人选择将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或转让。

然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转让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经济和管理问题,需要采取一定的管理办法来规范和保护各方的权益。

本文将重点讨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转让的管理办法,包括知识产权质押的条件和程序、质押融资的相关要求、质押融资合同的具体内容,以及知识产权转让的程序和相关事项。

知识产权质押的条件和程序1. 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清晰明确,不受争议。

2. 知识产权处于有效期内,未被侵权或限制权益。

3. 知识产权具有一定的价值和市场前景。

1. 申请人向金融机构提出质押融资申请,并提交相关的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2. 金融机构进行对知识产权的评估,确定其价值和可行性。

3. 双方协商达成质押融资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4. 质押款项按合同约定划入申请人账户。

质押融资的相关要求1. 质押物的价值应不低于贷款金额,以保证金的形式提供给金融机构。

2. 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应在质押融资合同中明确规定。

3. 质押融资的使用范围应与知识产权相关,例如用于研发、生产或市场推广等。

同时,质押融资也需要满足金融机构的相关要求,包括申请人的信用状况、经营状况等。

质押融资合同的具体内容1. 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贷款人和贷款申请人的名称、地质、联系方式等。

2. 资产质押的具体信息,如知识产权名称、编号、所有权归属等。

3. 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贷款条件。

4. 合同的解释和争议解决方式,一般可以选择仲裁或法院诉讼。

合同的具体内容应根据质押融资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和约定。

知识产权转让的程序和相关事项1. 知识产权所有者与转让接受方协商达成转让意向,并签署知识产权转让协议。

2. 知识产权转让协议生效后,将向相关机构申请办理知识产权转让手续。

3. 相关机构进行知识产权转让登记,将知识产权转让权益转移给接受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上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评估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及相关当事方在知识产权质押评估过程中的行为,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评估的行业自律监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资产评估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金融办等七部门关于本市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09]26号)的规定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在上海进一步开展规范知识产权质押评估试点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融资服务机构,是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机构和保险公司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是指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可以转让的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依法所有的知识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知识产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资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其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知识产权为质物。

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资产评估准则和本办法,对知识产权在评估基准日以质押融资为目的或质物变现处置为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评估意见的行为和过程。

第四条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负责对本市评估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业务过程中实施行业自律监管,其主要职能如下:(一) 组建上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专业委员会;(二) 负责制定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技术规范;(三) 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专业技能培训;(四) 对知识产权质押评估工作实施日常监督管理;(五) 对知识产权质押评估工作实施业务指导;(六)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执业行为自律惩戒办法(试行)》,对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违规行为实施行业自律惩戒。

第五条本市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由融资服务机构或其他委托方要求进行的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业务时,适用本办法。

第六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业务,应当符合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版权局、上海市财政局等政府部门的相关管理要求,接受其专业指导和职责范围内的监督。

第七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对评估对象在法律权属和技术应用等领域内存在的问题,可以寻求政府相关部门在其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工作职责范围内提供相关服务,以取得专业性咨询意见。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八条执行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业务的评估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 依法设立,取得财政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二)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三) 具有与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业务要求相适应的专业执业人员和健全的质量控制与管理制度。

第九条执行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业务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 取得资产评估执业资格,通过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年度检查;(二)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三) 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具备与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业务要求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

第十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业务时,应当遵守以下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一) 知识产权、担保质押相关的法律法规;(二) 《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的通知》(财企[2004]20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颁布的各项资产评估具体准则、资产评估指南和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三) 本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的执业要求。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业务遵循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委托方与评估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涉及对知识产权法律权属及技术应用等需要进行鉴定或咨询的,相关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第十二条评估机构与委托方签订评估业务约定书时,应当遵守《评估准则—评估业务约定书》的规定,并可以在业务约定书中进一步明确以下事项:(一) 出质对象和具体涉及的范围;(二) 评估报告使用者的限定;(三) 评估报告使用的限制;(四) 保密条款;(五) 其他必要的约定。

第十三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业务,应当勤勉尽责,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十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业务,可以聘请相关专家协助工作,但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信专家工作的合理性。

第十五条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是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的价值反映。

质权人关注质物在贷中质押期间的价值变动情况的,可以自行组织实施或委托评估机构对质物价值在贷中质押期间的变动实施跟踪评估。

第三章评估对象第十六条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业务涉及的评估对象为明确的或潜在的出质对象。

第十七条出质的知识产权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 出质人拥有完整、合法、有效的相关知识产权权利,产权关系明晰;(二) 出质的知识产权具有一定的价值,可以依法转让;(三)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八条专利权的出质对象是指专利权人依法所有的专利所有权。

以专利权出质的,应当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权质押登记的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商标权的出质对象是指商标权人依法所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以商标权出质的,应当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程序规定》。

第二十条著作权的出质对象是指著作权人依法所有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及相关权利。

以著作权出质的,应当是已向版权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取得登记证书,并符合版权行政主管部门关于著作权质押登记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知识产权组合,是指由若干单项知识产权组成的,在长期使用过程中,共同作用于特定对象,相互匹配、不可分割的资产综合体。

构成知识产权组合的各单项知识产权,应当共同出质设定为质押对象且分别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质押登记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业务,应当关注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及其是否符合相关融资服务机构等所遵循的出质条件和标准,关注评估对象是否能带来显著、持续的可辨识经济利益,并提请委托方充分考虑其影响。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业务,不得为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及其是否符合相关出质条件提供保证。

第四章操作要求第二十三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业务时,所采用的价值类型通常是市场价值或可质押净值;在执行质物变现处置评估业务时,通常是采用清算价值为价值类型。

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可质押净值为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等于假定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利下的市场价值减去注册资产评估师知悉的法定优先受偿款。

本办法所称的清算价值(或称“快速可变现价值”),是指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处于被迫出售、快速变现等非正常市场条件下的价值估计数额。

第二十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业务,应当对知识产权的基本情况、法律状况、技术状况、经济状况、以及实施和许可使用情况等进行尽职调查,包括必要的现场调查和市场调查,并收集相关信息资料。

第二十五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业务,应当尽可能获取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财务数据及相关企业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对相关财务数据资料进行必要的分析。

第二十六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业务,应当关注和分析影响知识产权价值的获利能力、成本因素、技术因素、市场因素、宏观政策和经济因素、企业经营条件、有效期限、法律保护、质押风险,以及许可使用和同类资产的市场交易价格等相关因素。

第二十七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等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者多种资产评估方法。

第五章信息披露第二十八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业务,应当在执行必要的评估程序后,根据《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编制并由所在评估机构出具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报告。

第二十九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业务,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披露必要信息,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

第三十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出具的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报告应当满足质权人为确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额度而提供质押对象价值参考依据的要求。

第三十一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业务,应当在评估报告中详细说明评估对象的状况和特点,充分披露知识产权评估的实施过程与方法,通常包括以下内容:(一) 说明知识产权的基本情况、法律权属状况、技术状况、出质前的实施和许可使用状况,以及经营和获利能力状况等;(二) 描述质押对象、范围、质押条件和限制等情况;(三) 说明影响知识产权价值的法律因素、经济因素、技术因素的分析过程;(四) 说明知识产权实施或经营条件;(五) 说明所使用的评估假设及限定条件;(六) 说明有关评估方法的选取及理由,运算和逻辑推理方式、重要参数的来源、分析、比较和测算过程,对评估结论形成的分析、比较和确定过程等;(七) 披露存在的法定优先受偿款、权属纠纷、权利瑕疵等影响质押对象设定及质物价值的事项。

第三十二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关注知识产权质押风险对评估报告相关信息披露的特殊要求,并对下列事项作出充分的提示、说明和披露:(一) 对质押评估报告的特定使用者的使用限制给予明确的说明和提示;(二) 对质押评估报告及其评估结论的正确理解和使用给予明确的说明和提示;(三) 对预期可能导致知识产权价值变动的各种因素给予充分的分析和说明;(四) 对质押期间,知识产权贬值的影响和可能产生的其他质押风险关注点给予明确的关注和提示。

第六章执业责任和相关责任第三十三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业务,应当对评估结论的合理性承担责任。

同时,对下列事项承担相关责任:(一) 应当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独立分析、估算并形成专业意见,不受委托方或相关当事方的影响,不得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二) 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提供必要信息,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不得出具含有虚假、不实、有偏见或具有误导性的分析或结论的评估报告;(三) 应当遵守保密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之外,未经委托方书面许可,不得对外提供执业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和业务资料;(四) 应当关注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并在评估报告中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及其证明材料来源予以必要的说明,但不得对其提供保证;(五) 应当关注评估对象的出质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质押规定,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并在评估报告中予以披露,但不得对其提供保证。

第三十四条涉及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业务的评估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委托方、融资服务机构等相关当事方应当对下列事项各自承担相关责任:(一) 相关当事方应当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二) 相关当事方之间不得进行误导和欺诈;(三) 相关当事方之间存在影响公正执业的利害关系时,应当予以回避;(四) 相关当事方不得利用职务或执业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五) 委托方应当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六) 合理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