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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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定额说明及规则

吉林省定额说明及规则

吉林省定额说明及规则一、引言定额是在生产、工程和劳动密集型项目中,用于计算工程量、工作量和成本的一种标准化方法。

吉林省作为中国东北地区的重要工业基地,定额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提高生产效率、确保质量和管理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吉林省的定额说明及规则进行详细介绍。

二、定额的主要内容吉林省的定额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人工定额:人工定额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劳动力数量,它通常以工作时数为单位。

人工定额的制定是根据各类工种所需的时间、技能和劳动强度等因素进行计算的。

2.材料定额:材料定额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所需的材料的数量和单价。

根据吉林省的材料市场情况和生产工艺,制定合理的材料定额是保证生产成本控制和质量保证的重要手段。

3.机械设备定额:机械设备定额是指生产中所需的机械设备使用的数量和工作时间。

根据吉林省的设备市场情况以及生产工艺,制定合理的机械设备定额能够提高生产效率和降低设备成本。

4.能耗定额:能耗定额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能源的数量和单价。

吉林省定额中的能耗定额主要包括电力、燃气和水等各种能源的消耗情况。

5.质量标准和控制定额:质量标准和控制定额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所需的质量标准和质量控制要求。

制定合理的质量标准和控制定额能够提高产品质量和降低生产成本。

三、定额的制定流程1.调研和分析:调研和分析是定额制定的基础,通过对吉林省的市场情况、技术水平和生产工艺的研究,了解生产过程和效率的现状,为定额制定提供依据。

2.数据收集和整理:数据收集和整理是定额制定的重要环节,需要搜集和整理生产中所需的人工、材料、设备和能耗等数据,为后续的计算和制定提供基础。

3.计算和制定:根据收集和整理的数据,通过计算和制定,确定各类定额的数值和要求。

计算和制定过程中需要考虑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因素,确保定额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4.修订和发布:定额的修订和发布是对定额制定的后续工作,根据吉林省的产业发展和市场变化,定期对定额进行修订和更新,并及时发布给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

吉林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手册说明

吉林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手册说明

手册说明一、《吉林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JLJD—AZ—2009)(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新建、扩建工程中10kV 以下变配电设备及线路安装工程、车间动力电气设备及电气照明器具、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配管配线、电梯电气装置、电气调整试验等的安装工程.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8-90)。

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90)。

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

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0—2006)。

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

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92)。

1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

1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

1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5—96).1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验收规范》(GB50256—96).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96)。

1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8—96)。

1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9—96)。

17.《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GL—5009。

1—92).1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2019《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9)定额说明

2019《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9)定额说明

《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9)总说明一、《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9)(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与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45-2013)配套的,依据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以及《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4),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及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措施项目共十章。

三、本定额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海拔高程2000m以下、地震烈度8度以下地区)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建筑工程。

涉及装配式建筑工程,按《吉林省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ZP-2017)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绿色建筑工程,按《吉林省绿色建筑装工程计价定额》(JLJD-LJ-2017)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房屋装饰工程,按《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19)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室外地(路)面、室外给排水等市政工程,按《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JLJD-SZ-2019)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工程,按《吉林省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园林及仿古建筑工程,按《吉林省园林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的相应项目执行。

四、本定额是编审国有资产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标底)、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人确定投标报价的参考,是招标人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的基础。

五、本定额是以具有相应资质和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按照正常施工条件和建设程序、常规的施工方法和技术工艺、合理的施工工期和劳动组织、合格的建筑材料和合理的施工损耗、常用的机械类型和合理的机械配置为基础编制的。

(完整版)2019吉林省费用定额说明

(完整版)2019吉林省费用定额说明

《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JLJD-FY-2019)一、编制说明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国家税制、税率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费用定额”)。

2.本费用定额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工程计价、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定额)的基础;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3.本费用定额与《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9)、《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19) 、《吉林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JLJD-AZ-2019)及《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JLJD-SZ-2019)配套使用。

4.本费用定额适用于建筑、装饰、安装、市政等工程。

各类工程定义、承包范围见“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由人工费、材料(包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

内容包括: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3.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

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

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JLJDFY

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JLJDFY

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J L J D F Y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JLJD-FY-2019)一、编制说明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国家税制、税率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费用定额”)。

2.本费用定额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工程计价、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定额)的基础;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3.本费用定额与《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9)、《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19) 、《吉林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JLJD-AZ-2019)及《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JLJD-SZ-2019)配套使用。

4.本费用定额适用于建筑、装饰、安装、市政等工程。

各类工程定义、承包范围见“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由人工费、材料(包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

内容包括: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3.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

《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JLJD-FY-2019)

《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JLJD-FY-2019)
(五)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六)规费: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政府和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 的费用,该项费用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包括:
8. 社会保险费 ( 1)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 2)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 3)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JLJD-ZS-2019) 、《吉林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JLJD-AZ-2019) 及《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JLJD-SZ-2019) 配套使用。
4. 本费用定额适用于建筑、装饰、安装、市政等工程。各类工程定义、承包范围见
“ 建筑
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 。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 (建标 [2013]44 号)规定,结合我 省实际,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由人工费、材料(包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 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
12. 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等的保险费用。 13. 财务费:是指企业为施工生产筹集资金或提供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支付担 保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14. 税费: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排污税、城 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等。
15. 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 技术开发费、 投标费、 业务招待费、 绿化费、 广告费、 公证费、 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保险费等。
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等费用。
6. 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 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吉林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楼地面工.

《吉林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楼地面工.

附件三:《吉林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总说明1.《吉林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基价表》(2006年)(以下简称基价表)与《吉林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年)(以下简称定额)配套使用。

2.本基价表与《吉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基价表》(2006年)配套使用。

3.本基价表和定额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招标工程标底、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编制企业定额、企业投标报价的基础。

4.本基价表和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5. 本基价表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的确定:1)人工单价按32元/工日确定。

2)材料价格按《吉林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2006年)确定。

3)机械台班单价按《吉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6年)确定。

6.本基价表措施项目仅适用于单独承包的建筑物装饰装修工程。

B.1 楼地面工程说明1.0.1 定额中所注明的水泥砂浆、水泥石子浆、混凝土的配合比、强度等级、饰面材料的型号规格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换算,但人工数量不变。

1.0.2 碎石、砾石灌沥青垫层按A.8防腐、隔热、保温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1.0.3 地面伸缩缝按A.7屋面及防水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1.0.4 整体面层、块料面层中的楼地面项目,均不包括踢脚板工料;楼梯不包括踢脚板侧面及板底抹灰,另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1.0.5 整体面层1 踢脚板高度是按0.15米编制的。

超过时材料用量可以调整,人工、机械用量不变。

2菱苦土地面、现浇水磨石定额项目已包括酸洗打蜡工料,其余项目均不包括酸洗打蜡。

1.0.6 块料面层1 同一铺贴面上有不同种类、材质的材料,应分别计算。

2 大理石、花岗岩地面拼花是按成品考虑的。

3 镶拼面积小于0.015平方米的石材执行点缀定额。

4 零星项目面层适用于楼梯侧面、台阶的牵边,小便池、蹲台、池槽,以及面积在 1平方米以内且定额未列项目的工程。

《吉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吉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吉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吉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是指按照国家有关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吉林省实际情况和特点进行调整的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下面对吉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进行详细介绍。

一、定额说明1.调整基础:吉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调整基础为国家有关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并结合吉林省的实际情况和特点进行适当调整。

2.定额编制:吉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按照施工工艺方法和构造划分,根据施工工艺和构造要求,编制相应的消耗量定额。

3.参照标准:吉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编制要参照国家有关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相关标准和规定。

4.变动因素:吉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规定了消耗量的变动因素,如地区因素、施工工艺方法和施工条件等,根据具体工程的特点和要求,对消耗量进行相应的修订。

5.统一使用:吉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适用于吉林省范围内的建筑工程项目,具有统一性和普遍适用性。

二、计算规则1.消耗量计算:吉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计算是按照建筑工程的设计图纸和具体要求,根据各项工程的材料、设备和人工消耗量来确定的。

2.消耗量调整: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对吉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进行适当调整。

调整的依据包括地区因素、施工工艺方法和施工条件等。

3.材料计算:吉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对材料的计算是按照设计图纸和使用要求来确定的,包括材料的种类、数量和单位消耗量等。

4.设备计算:吉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对设备的计算是根据工程的规模和要求,结合施工工艺和使用条件来确定的,包括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使用小时数等。

5.人工计算:吉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对人工的计算是按照工程的特点和要求,根据施工工艺和人工工时来确定的,包括各种工种的人工消耗量和工时等。

总之,吉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是根据国家有关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吉林省实际情况和特点进行调整的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定额说明中明确了调整基础、定额编制、参照标准、变动因素和统一使用等内容。

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

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

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总说明一、《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2-2014)(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45-2013)(以下简称计量规范),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与《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14)配套使用。

四、本定额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定额)的基础: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五、本定额是以具有相应资质和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按照正常施工条件和建设程序、常规的施工方法和技术工艺、合理的施工工期和劳动组织、合格的建筑材料和合理的施工损耗、常用的机械类型和合理的机械配置为基础编制的。

六、本定额反映了符合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竣工验收备案条件的合格建筑产品的社会平均消耗和价格水平。

七、本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

2.本定额人工消耗量依据《劳动法》的规定,以现行《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和《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为基础,按照每工日8小时工作制计算。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等因素。

3.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按105元/工日确定,其中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八、本定额材料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

292176_《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4)

292176_《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4)

总说明一、《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4)(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45-2013)(以下简称计量规范),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与《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14)配套使用。

四、本定额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定额)的基础;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五、本定额是以具有相应资质和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按照正常施工条件和建设程序、常规的施工方法和技术工艺、合理的施工工期和劳动组织、合格的建筑材料和合理的施工损耗、常用的机械类型和合理的机械配置为基础编制的。

六、本定额反映了符合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竣工验收备案条件的合格建筑产品的社会平均消耗和价格水平。

七、本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

2.本定额人工消耗量依据《劳动法》的规定,以现行《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和《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为基础,按照每工日8小时工作制计算。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等因素。

3.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按105元/工日确定,其中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八、本定额材料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

《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9) (21)第三章 天棚工程

《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9) (21)第三章 天棚工程

第三章天棚工程说明一、抹灰项目中砂浆配合比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予以换算;如设计厚度与定额取定厚度不同时,按相应项目调整。

二、如混凝土天棚刷素水泥浆或界面剂,执行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第二章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

三、吊顶天棚。

1.除烤漆龙骨天棚为龙骨、面层合并列项外,其余均为天棚龙骨、基层、面层分别列项编制。

2.龙骨的种类、间距、规格和基层、面层材料的型号、规格是按常用材料和常用做法考虑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可以调整,人工、机械不变。

3.天棚面层在同一标高者为平面天棚,天棚面层不在同一标高者为跌级天棚。

跌级天棚其面层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0。

4.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项目中龙骨按双层双向结构考虑,即中、小龙骨紧贴大龙骨底面吊挂,如为单层结构时,即大、中龙骨底面在同一水平上者,人工乘以系数0.85。

5.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项目中,如面层规格与定额不同时,按相近面积的项目执行。

6.轻钢龙骨和铝合金龙骨不上人型吊杆长度为0.6m,上人型吊杆长度为1.4m。

吊杆长度与定额不同时可按实际调整,人工不变。

7.平面天棚和跌级天棚指一般直线型天棚,不包括灯光槽的制作安装。

灯光槽制作安装应按本章相应项目执行。

吊顶天棚中的艺术造型天棚项目中包括灯光槽的制作安装。

8.天棚面层不在同一标高,且高差在400mm以下、跌级三级以内的一般直线形平面天棚按跌级天棚相应项目执行;高差在400mm以上或跌级超过三级,以及圆弧形、拱形等造型天棚按吊顶天棚中的艺术造型天棚相应项目执行。

9.天棚检查孔的工料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行计算。

10.龙骨、基层、面层的防火处理及天棚龙骨的刷防腐油,石膏板刮嵌缝膏,贴绷带,按本定额第五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11.天棚压条、装饰线条按本定额第六章其他装饰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四、格栅吊顶、吊筒吊顶、藤条造型悬挂吊顶、织物软雕吊顶、装饰网架吊顶,龙骨、面层合并列项编制。

吉林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2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说明及计算规则

吉林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2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说明及计算规则

C.2.1 变压器说明一、油浸电力变压器安装定额同样适用于自耦式变压器,带负荷调压变压器及并联电抗器安装。

电炉变压器按同容量电力变压器乘以系数2.0,整流变压器执行同容量电力变压器定额乘以系数1.60。

变压器的器身检查:4000KV·A 以下是按吊芯检查考虑,4000KV·A以上是按吊钟罩考虑,如果4000KV·A以上的变压器需吊芯检查时,定额机械台班乘以系数2.0。

二、干式变压器如果带有保护外罩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

三、整流变压器、消弧线圈、并联电抗器的干燥,执行同容量变压器干燥定额,电炉变压器按同容量变压器干燥定额乘以系数2.0。

四、变压器油是按设备带来考虑的,但施工中变压器油的过滤损耗及操作损耗已包括在有关定额中。

五、变压器安装过程中放注油、油过滤所使用的油罐,已摊入油过滤定额中。

六、定额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1.变压器干燥棚的搭拆工作,若发生时可按实计算。

2.变压器铁梯及母线铁构件的制作、安装。

另执行本册铁构件制作、安装定额。

3.瓦斯继电器的检查及试验已列入变压器系统调整试验定额内。

4.端子箱、控制箱的制作、安装,另执行本册相应定额。

5.二次喷漆发生时按本册相应定额执行。

七、杆上变压器安装不包括变压器调试、抽芯、干燥工作。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变压器安装,可按不同容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二、干式变压器如果带有保护罩时,其定额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2.0。

三、变压器通过试验,判定绝缘受潮时才需进行干燥,所以只有需要干燥的变压器才能计取此项费用,以“台”为计量单位。

四、消弧线圈的干燥按同容量电力变压器干燥定额执行,以“台”为计量单位。

五、变压器油过滤不论过滤多少次,直到过滤合格为止,以“t”为计量单位,其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变压器安装定额未包括绝缘油的过滤,需要过滤时,可按制造厂提供的油量计算。

2.油断路器及其他充油设备的绝缘油过滤,可按制造厂规定的充油量计算。

吉林省定额使用说明

吉林省定额使用说明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说明一、土方1.土壤分类:详见"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表列Ⅰ、Ⅱ类为定额中一、二类土壤(普通土);Ⅲ类为定额中三类土壤(坚土);Ⅳ类为定额中四类土壤(砂砾坚土)。

2.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

干湿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3.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2。

4.人工挖桩间土方桩间净距小于四倍桩径(桩边长)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的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

5.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6.机械挖土挖不到的地方,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工程量;如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按以下规定计算工程量:1)挖地下室土方,按机械挖土方95%,人工挖土方5%计算。

2)非地下室挖土方,按机械挖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计算。

人工挖土部分按整体土方挖深执行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2。

7.机械挖土定额土壤含水率是按天然含水率编制的,含水率大于25%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含水率大于40%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

8.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

9.人工挖孔桩,桩孔内垂直运输方式按人工考虑。

同一孔内土壤类别不同时,按定额加权计算,如遇有流砂、淤泥时,每10立方米增加11.61工日。

10.人工挖孔桩的安全设施及照明费用,包括人工挖孔桩挖土方和做护壁在内的所需费用。

定额未包括桩孔内发生的排水、送风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11.土方项目划分:平整场地:厚度在±30厘米以内的土方就地挖、填、找平为平整场地。

竖向布置:厚度超过±30厘米以外的土方挖、填、运、找平为竖向布置。

土方:凡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厘米以外,沟槽底宽3米以外,基坑底面积20平方米以外挖土的为挖土方。

(完整版)2019吉林省装饰定额说明

(完整版)2019吉林省装饰定额说明

《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19)总说明一、《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19)(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与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45-2013)配套的,依据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以及《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14),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包括: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措施项目共八章。

三、本定额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海拔高程2000m以下、地震烈度8度以下地区)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装饰工程。

涉及房屋建筑工程,按《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9)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装配式建筑工程,按《吉林省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ZP-2017)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绿色建筑工程,按《吉林省绿色建筑装工程计价定额》(JLJD-LJ-2017)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室外地(路)面、室外给排水等市政工程,按《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JLJD-SZ-2019)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工程,按《吉林省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园林及仿古建筑工程,按《吉林省园林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的相应项目执行。

四、本定额是编审国有资产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标底)、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人确定投标报价的参考,是招标人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的基础。

五、本定额是以具有相应资质和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按照正常施工条件和建设程序、常规的施工方法和技术工艺、合理的施工工期和劳动组织、合格的建筑材料和合理的施工损耗、常用的机械类型和合理的机械配置为基础编制的。

吉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

吉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

• 3 砖砌地沟墙部分基础墙身合并计算体积 • V=砖墙截面积*计算长度
地沟砖墙 地沟垫层
第四章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
• 主要包括: • 现浇建筑物混凝土;预制构件;构筑物;钢筋等
四节
• 其中现浇建筑物混凝土:包括现场搅拌,现场搅拌站混凝 土;商品混凝三种搅拌供应方式
• 主要构件:基础,柱,梁,板,楼梯,雨篷,阳台,台阶 等
一.土石方工程
• 主要内容:挖基槽,挖基坑,运土,填方, 平整场地,石方爆破开挖等。
• 分为人工与机械两种方法 • 计算规则: • 1 土石分类: • 共8类(根据软硬程度1~4类为土,5~8类
为岩石)(同清单)
• 2 挖土起点:一律按照设计室外地面标高为 准计算(同清单)
0.00 -0.45
挖土深度
合计:13.93+28.33=42.26
0.00 -0.45
665 535 A
外墙基础剖面图
2轴内墙挖槽净长
535 665 C
例:已知上图毛石基础L中= 90.52 L内= 42.26 二类土,人工挖土,基础剖面如图:计算挖方量?
0.00 -0.45
1.2 外墙基础剖面图
-2.25 0.6
内墙基础剖面图
解:二类土人工挖,放坡系数0.5。 外墙基础挖土V=(1.5+3.3)/2*1.8*90.52=391(立米) 内墙基槽V=(0.9+2.7)/2*1.8*42.26=137(立米)
1.5+1.8*0.5*2=3.3 1.8
1.2+0.3=1.5
0.9+1.8*0.5*2=2.7 0.6+0.3=0.9
• 基槽长度:外墙基础按L中(同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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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拆除工程说明一、凡符合全房拆除的工程项目,不得使用分项拆除定额。

中式楼房拆除工程执行相应平房拆除定额;其他结构楼房的拆除工程,执行分项拆除定额;楼房拆除所需的外檐脚手架,另执行相应的脚手架定额。

二、全房拆除及分项拆除均不包括水、电线路及室内设备的拆除;如发生时,另执行相应定额。

单项拆除不包括对水电线路。

设备及其他部位的保护措施;发生时另计。

三、屋面板、屋架、梁、柁等大构件的拆除,如需搭拆绞磨抱杆等吊装工具,另执行相应定额。

四、中式屋架拆除包括拆除柱子,执行半屋架拆除项目;拆除木檩包括拆檩的附件。

五、各类地面面层的拆除不包括地面垫层的拆除。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檐高在5m以内的平房的全房拆除工程量均按建筑面积计算;檐高超过5m的全房拆除项目执行分项拆除定额。

二、屋面的拆除按屋面的实拆面积计算;屋架、半层架拆除按跨度分类按榀计算;檩椽的拆除按实拆的根数计算,所附的檩亦按根数计算;望板、油毡、瓦条拆除按实拆屋面面积计算。

三、天棚的拆除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室内柱子所占的面积。

四、各种墙体的拆除按实拆墙体的体积计算,不扣除0.03m3以内孔洞和构件所占的体积。

砍灰皮、铲油皮按实拆墙体的面积计算。

人工剔砖墙槽按延长米计算;人工凿墙洞按个计算。

五、门、窗拆除按个计算;拆门、窗扇按扇计算;窗台板、门窗套、窗帘盒拆除按延长米计算。

六、地面垫层按垫层的体积计算;地面面层的拆除按水平投影面积算,木楼梯按座计算;栏杆按延长米计算。

七、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的拆除按实拆体积计算;人工剔混凝土槽按延长米计算;人工剔除钢筋混凝土保护层、混凝土表面凿毛按混凝土表面积计算。

八、汽车运建筑垃圾按松散体积计算。

第八章屋面及防水工程说明一、瓦片规格与定额不同时,面层数量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二、高分子卷材厚度,再生橡胶卷材按1.5毫米,其他均按1.2毫米取定。

三、防水工程适用于楼面、墙基、墙身、构筑物、水池、水塔及室内厕所、浴室等防水,建筑物±0以下的防水、防潮工程按防水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四、三元乙丙丁基橡胶卷材屋面防水,按相应三元乙丙橡胶卷材屋面防水项目计算。

五、氯丁冷胶"二布三涂"项目,其"三涂"是指涂料构成防水层数并非指涂刷遍数;每一层"涂层"刷二遍至数遍不等。

六、本定额中沥青、玛碲脂均指石油沥青、石油沥青玛碲脂。

七、变形缝填缝:建筑油膏聚乙稀胶泥断面取定3 x2厘米;油浸木丝板取定为2.5×15厘米;紫铜板止水带系2毫米厚,展开宽45厘米;氯丁橡胶宽30厘米,涂刷式氯丁胶贴玻璃止水片宽35厘米,其余均为15×3厘米。

如设计断面不同时,用料可以换算,人工不变。

八、盖缝:木板盖缝断面为20×2.5厘米,如设计断面不同时,用料可以换算,人工不变。

九、屋面砂浆找平层,面层按B.1楼地面工程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十、细石混凝土刚性防水和水泥砂浆二次抹压防水子目中未包括分格缝填缝工料。

十一、细石混凝土防水层如使用钢筋网者,钢筋制安按混凝土及钢筋工程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十二、轻质隔热彩钢夹芯板屋面安装,未考虑开启天窗、采光带工料,发生时单独计算。

十三、膜结构(也称索膜结构),是一种以膜布与支撑(柱、网架等)和拉结结构(拉杆、钢丝绳等)组成的屋盖、篷顶结构;常用于候车亭、收费站和地下通道出口等。

十四、膜结构屋面适用于膜布屋面;膜结构中支撑和拉固膜布的钢柱、拉杆、金属网架、钢丝绳、锚固的锚头等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得另算;支撑柱的钢筋混凝土柱基、锚固的钢筋混凝土基础以及地脚螺栓等应按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关项目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屋面工程1.轻质隔热彩钢夹芯板屋面安装按图示尺寸计算,减屋面采光带、天窗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2.瓦屋面、金属压型板(包括挑檐部分)均按屋面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屋面坡度系数,以平方米计算。

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斜沟等所占面积,屋面小气窗出檐部分亦不增加。

3.膜结构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需要覆盖的水平面积计算。

二、卷材屋面1.卷材屋面按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规定的坡度系数(见表1)以平方米计算,但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和斜沟所占的面积。

屋面的女儿墙、伸缩缝和天窗等处的弯起部分,按图示尺寸并入屋面工程量计算。

如图纸无规定时,伸缩缝、女儿墙的弯起部分可按0.25米计算,天窗弯起部分按0.5米计算。

2.卷材屋面的附加层、接缝、收头、找平层的嵌缝、冷底子油已计入定额内,不另计算。

三、涂膜屋面1.涂膜屋面的工程量计算同卷材屋面。

涂膜屋面的油膏嵌缝、玻璃布盖缝、屋面分格缝,以延长米计算。

四、屋面排水1.铁皮排水按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2.铸铁、塑料水落管区别不同直径,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雨水口、水斗、弯头以个计算。

3.PVC、玻璃钢水落管区别不同直径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如设计未标注尺寸,以檐口至设计室外散水上表面垂直距离计算,管件所占位置不扣除。

管件以个计算。

五、防水工程1.建筑物地面防水、防潮层,按主墙间净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的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烟囱及0.3平方米以内孔洞所占面积。

与墙面连接处高度在0.5米以内者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平面工程量内,超过0.5米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2.建筑物墙基防水、防潮层,外墙长度按中心线,内墙按净线乘以宽度以平方米计算。

3.屋面刚性防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及小于0.3平方米以内孔洞等所占面积。

4.构筑物及建筑物地下室防水层,按实铺面积计算,但不扣除0.3平方米以内的孔洞面积。

平面与立面交接处的防水层,其上卷高度超过0.5米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5.防水卷材的附加层、接缝、收头、冷底子油等工料均已计入定额内,不另计算。

6.变形缝按设计图示以延长米计算。

第九章楼地面工程说明一、定额中所注明的水泥砂浆、水泥石子浆、混凝土的配合比、强度等级、饰面材料的型号规格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换算,但人工数量不变。

二、整体面层、块料面层中的楼地面项目,均不包括踢脚板工料;楼梯不包括踢脚板侧面及板底抹灰,另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三、水泥砂浆楼地面面层厚度每增减5毫米,按水泥砂浆找平层每增减5毫米项目执行。

四、踢脚板高度是按0.15米编制的,超过时材料用量可以调整,人工、机械用量不变。

五、菱苦土地面、现浇水磨石定额项目已包括酸洗打蜡工料,其余项目均不包括酸洗打蜡。

六、扶手、栏杆、栏板适用于楼梯、走廊、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栏杆、栏板、扶手。

扶手不包括弯头制安,另按弯头单项定额计算。

七、台阶不包括牵边、侧面装饰。

八、木地板中的硬、衫、松木板,是按毛料厚度25毫米编制的,设计厚度与定额厚度不同时,可以换算。

九、钢筋混凝土垫层按混凝土垫层项目执行,其钢筋部分按相应项目及规定计算。

十、同一铺贴面上有不同种类、材质的材料,应分别按本章相应子目执行。

十一、零星项目面层适用于楼梯侧面、台阶的牵边,小便池、蹲台、池槽,以及面积在1平方米以内且定额未列项目的工程。

十二、大理石、花岗岩楼地面拼花按成品考虑。

十三、镶拼面积小于0.015平方米的石材执行点缀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整体面层、找平层均按主墙间净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面积在0.3平方米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但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亦不增加。

二、防滑坡道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三、楼地面装饰面积按饰面的净面积计算,不扣除0.1平方米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

拼花部分按实贴面积计算。

四、楼梯面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以及小于0.5米宽的楼梯井)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五、防滑条按楼梯、台阶踏步两端距离减0.3米以延长米计算。

六、台阶面层(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沿0.3米)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七、踢脚线按实贴长乘高以平方米计算,成品踢脚线按实贴延长米计算。

楼梯踢脚线按相应定额乘以1.15系数。

八、点缀按个计算,计算主体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

九、零星项目按实铺面积计算。

十、栏杆、栏板、扶手均按其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计算扶手时不扣除弯头所占长度。

十一、弯头按个计算。

十二、石材底面刷养护液按底面面积加4个侧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第十章墙柱面工程说明一、墙面抹石灰砂浆二遍、三遍、四遍,其标准如下:1.二遍:一遍底层,一遍面层。

2.三遍:一遍底层,一遍中层,一遍面层。

3.四遍:一遍底层,一遍中层,二遍面层。

二、抹灰等级与抹灰遍数,工序,外观质量的对应关系如下:一般抹灰等级、遍数、工序及外观质量对应关系三、定额中的抹灰厚度,按不同的砂浆分别列在定额项目中,同类砂浆列总厚度,不同砂浆分别列出厚度,如定额项目中14+6毫米即表示两种不同砂浆的各自厚度;18毫米表示几层同类砂浆的总厚度。

四、外墙贴块料釉面砖、劈离砖和金属面砖项目灰缝宽度分别按缝宽5、10和20毫米考虑,如灰缝不同或灰缝超过20毫米以上者,其块料及灰缝材料(水泥砂浆1:1)用量允许调整,其他不变。

五、块料镶贴和装饰抹灰分项中的"零星项目"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线、门窗套、压顶、栏板、扶手、遮阳板、雨篷周边等。

一般抹灰分项中的"零星项目"适用于各种壁柜、碗柜、过人洞、暖气龛、池槽、花台以及1平方米以内的抹灰。

一般抹灰分项中的"装饰线条"子项适用于门窗套、挑檐腰线、压顶、遮阳板、楼梯边梁、宣传栏边框等凸出墙面或灰面展开宽度小于300毫米以内的竖、横线条抹灰。

超过300毫米的线条抹灰按"零星项目"执行。

六、墙柱面抹灰、装饰项目均已包括3.6米以下简易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

七、凡定额项目注明砂浆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及型材的型号规格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但人工、机械消耗量不变。

八、抹灰砂浆厚度,如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除定额有注明厚度的项目可以换算外,其他一律不作调整。

九、外墙贴块料釉面砖、劈离砖和金属面砖项目,如灰缝宽超过20毫米以上的,其块料及灰缝材料用量允许调整,其他不变。

十、面层、隔墙(间壁)、隔断(护壁)定额内,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条、收边、装饰线(板),如设计要求时,应按第六章其他项目相应子目执行。

十一、面层、木基层均未包括刷防火涂料,如设计要求时,应按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相应子目执行。

十二、玻璃幕墙、隔墙如设计有平开、推拉窗者,仍执行幕墙定额,窗型材、窗五金相应增加,其他不变。

十三、隔墙(间壁)、隔断(护壁)、幕墙等定额中龙骨间距、规格如与设计不同时,定额用量允许调整。

十四、玻璃幕墙中的玻璃按成品玻璃考虑,幕墙中的避雷装置、防火隔离层定额已综合,但幕墙的封边、封顶的费用另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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