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职工健康检查制度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教职工健康检查制度
一、工作人员进园工作前,工作后每年一次必须到本地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检查,检查项目按“托幼园所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规定的内容。工作人员体检合格,由健康检查单位签发“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包括急、慢性期)、滴虫性及霉菌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的工作人员,在患病期间不得在幼儿园工作,经治疗痊愈后,持医院或防疫部门的检查证明,方可恢复工作。
三、患精神病、HbeAg阳性,有严重生理缺陷者不可在幼儿园工作。
四、发现工作人员患传染病疑似病例未确诊和排除前必须暂时离岗,在排除患传染病后,持医院或防疫部门证明才可恢复工作。
五、工作人员有传染病密切接触史,须向园负责人报告,暂时调离岗位接受医学观察,观察期满且无症状再作检查,正常者可恢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