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条实施管理办法
强制性条文贯彻实施管理制度模板
强制性条文贯彻实施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职能部门对于强制性条文的贯彻实施管理工作,确保企业各部门在日常运营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依照规定的标准执行。
本制度依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各职能部门,包含但不限于人力资源部门、法务部门、财务部门等,旨在管理部门在工作中对于强制性条文的贯彻实施工作。
第三条定义和解释1.强制性条文:指法律法规中对于企业必需遵守的相关规定。
2.贯彻实施:指贯彻执行、落实并监督强制性条文的实施情况。
第二章强制性条文的贯彻实施管理第四条管理原则1.各职能部门应了解企业所属行业的强制性条文,并及时进行调研和学习,以掌握最新的法规要求。
2.各职能部门应依据企业实际情况,订立并完满内部规章制度,确保强制性条文能够落地并得到有效执行。
3.各职能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宣传教育机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意识教育,提高他们对强制性条文的知晓度和重视程度。
第五条贯彻实施工作流程1.调研和学习:各职能部门应定期收集、研究和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条文,确保及时了解最新要求。
2.订立内部规章制度:依据企业实际情况,各职能部门应订立并完满内部规章制度,明确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并落实到实在的工作流程中。
3.宣传教育:各职能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宣传强制性条文的紧要性和实在要求,并确保员工对相关条文的知悉和理解。
4.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检查,确保部门内各项工作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5.报告汇总:各职能部门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强制性条文的贯彻实施情况,及时通报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第六条职责和权限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的贯彻实施工作,定期进行复核和总结,及时向公司领导层汇报。
2.各职能部门负责订立、完满和落实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确保员工能够严格遵守强制性条文。
新强条实施导则(孙文军)1
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强制性条文执行实施(细则研究)导则1.说明1.1为加强蓄能电站工程建设过程控制,强化质量责任,规范质量行为,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保证工程质量及安全,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的施工质量管理,各建设、施工、调试、监理、试验和检测等单位均应遵照执行。
1.3本导则所称强制性条文,包括国家现行有效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且适用于最新版本,应及时更新替代、补充新增内容。
2、涉及的规程规范2.1《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地质规程》DL/T5109-19992.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042.3《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DL/T5099-19992.4《水电水利工程爆破施工技术规范》DL/T5135-20012.5《水电水利工程模板施工规范》DL/T5110-20002.6《水工建筑物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SL32-19922.7《水工建筑物抗冲磨防空蚀混凝土技术规范》DL/T5207-20052.8《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2.9《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DL/T5129-20012.10《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12-20092.11《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规范》DL/T5128-20092.12《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接缝止水技术规范》DL/T5115-20082.13《水电水利工程混凝土防渗墙施工规范》DL/T5199-20042.14《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DL/T5148-20012.15《水电水利工程锚喷支护施工规范》DL/T5181-20032.16《水电水利工程预应力锚索施工规范》DL/T5083-20102.17《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8564-20032.18《水轮发电机组启动试验规程》DL/T507-20022.19《可逆式抽水蓄能机组起动试验规程》GB/T18482-20102.20《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DL/T5162-20022.21《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5123-20002.22《水电水利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L/T5018-20042.23《水电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L5017-20072.24《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L/T5019-19942.2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7-20102.2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8-20102.2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19902.2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2.2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2.3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0-20062.3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1992 2.3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19922.3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19962.3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6-19962.3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19962.3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2.37《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2.38《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DL5009.2-20042.39《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3 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3.1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报监理单位审核后,建设单位批准执行,保证工程项目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完整性。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第7部分:输电线路工程施工
6
工作井施工
7
密实注浆
8
拉通试验
2 1
9
管口排序
电缆安装
电缆管配制及敷设
√
√
√
√
√
表 14
1
电缆管配制及敷设
2
电缆架制作及安装
√
√
√
表 14 表 15
2
电缆架安装
3
电缆敷设
√
√
√
表 15 表 16
3
电缆敷设
√
表 16
电缆附件安装
4
4
电缆附件安装
5
电缆接地安装
√
√
√
√
√
表 16 表 16 表 17
5
电缆接地安装
全站仪全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 使用
钢卷尺已经检定并在有效期内 使用
3.0.4 工程测量及检查 台秤已经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 用的仪器、仪表、量具等, 用 2 必须采用合格产品,并在
塔尺已经全部检定并在有效期
其校验有效期内使用。 内使用
游标卡尺已经检定并在有效期 内使用
扭力扳手已经全部检定并在有 效期内使用
6
电缆防火与阻燃
√
√
√
表 17 表 18
6
电缆防火与阻燃
7
交接试验
√
√
√
表 18 表 19
7
交接试验
√
表 19
注 1:√表示施工项目部为该项强制性条文执行的责任主体单位,并负责填写执行记录表;监理、业主 项目部为强制性条文执行的检查、核查主体单位,并对执行记录表进行签证。
注 2:‴表示该项强制性条文执行参见标准第三部分:变电(换流)站建筑工程施工。
输变电工程强制性条文管理规定-变电(换流)站电气工程施工
表17
2
放电线圈安装
√
表14表19
3
引下线安装
√
10
电容器组带电运行
7
全站电缆施工
√
√
√
1
电缆管配制及敷设
2
电缆架制作及安装
√
√
1
电缆架安装
√
表13表14
3
电缆敷设
√
√
1
屋内电缆敷设
2
屋外电缆敷设
√
表13
4
电力电缆终端及中间接头制作
√
√
1
电力电缆终端制作及安装
√
表18
2
电力电缆接头制作及安装
5
控制电缆终端制作及安装
本部分代替ML-208,与ML-208相比,主要技术性差异如下:
——变电站电气工程施工部分引用有强条内容的标准26个,其中新增标准16个,替代旧标准4个,共收集强条200条;
——修改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及强制性条文汇总方式;
——增加了编制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时,识别强制性条文执行条号的规定;
——增加了1000千伏变电站和换流站电气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变电(换流)站电气工程施工部分
编制说明67
前 言
为加强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过程控制,强化质量安全责任,规范质量安全行为,确保输变电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保证工程质量及电网安全,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部分。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标准分为8个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变电(换流)站建筑工程设计;
——第3部分:变电(换流)站建筑工程施工;
强制性条文执行管理制度1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机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定编制:审核:批准:2013.3****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机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定1.总则1.1.为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工怍,规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程序,确保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项目建设期间参建各相关单位。
1.3.工程参建各相关单位均需备齐相关工程规范、标准,熟悉其中的强制性条文条款。
参建土建相关单位必备《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
2.各方职责2.1.建设单位2.1.1.制订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制度,明确各参建方职责。
2.1.2.巡查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督促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执行的检查。
2.1.3.组织监理及参建单位,核查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成果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情况。
2.1.4.在单位工程验收阶段,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核查的主体责任单位为建设单位。
单位工程验收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建设单位应对《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和《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进行复查汇总,填写《强制性条文执行汇总表》。
2.2.监理单位2.2.1.监理单位是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的主体责任单位。
2.2.2.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必须熟悉、掌握相关规范及其强制性条文细则。
2.2.3.负责制订《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和《强制性条文验收汇总表》的表式,并组织各相关单位按此统一表式执行。
2.2.4.监理部应对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施工过程中,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与工程同步对施工单位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签证。
在分部工程验收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对施工单位执行强制性条文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检查结果填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第部分通则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潘秀宝、张安志、张栋、郝志刚、田海涛、李强、王巳英、曹鹏刚、刘晓忠、张建勇、李瑞芳、白彦杰、卢彬彬。
本部分2009年7月首次发布,2015年11月第一次修订。本部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输变电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的责任、程序和记录。本部分适用于参与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监理、试验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第部分通则
ICS29.240
国
Q/GDW
代替 Q/GDW248.1—2008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第1部分:通则
Management
Part 1:Generalrules
2016 -12 -22发布2016 - 12 - 22实施
国家电网公司发布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标准分为8个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变电(换流)站建筑工程设计;
——第3部分:变电(换流)站建筑工程施工;
——第4部分:变电(换流)站电气工程设计;
——第5部分:变电(换流)站电气工程施工;
——第6部分:输电线路工程设计;
——第7部分:输电线路工程施工;
3.1.3工程建设过程中,参建各单位应贯彻落实国务院令第279号要求,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不 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应及时整改,并应保存整改记录。未整改合格的,不得通过验收。
电力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目录1 编制目的及适用围2 编制主要依据3 执行计划3.1组织机构、人员构成及主要职责3.2管理制度的建立3.3强制性标准的管理3.4培训计划4 强条的执行、检查、考核与奖罚4.1强条的执行(注意事项)4.2强条的执行检查1)检查的主要容2)针对企业的检查重点3)针对工程的检查重点(综合管理、施工及验收)4.3检查方式与检查计划4.3.1 检查方式4.3.2 检查计划4.4执行记录、检查记录和表式4.5整改闭环管理1编制目的及适用围1.1编制目的为了强化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力度,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1.2适用围2 编制主要依据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4)《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令第432号)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7)《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电输(2006)8号)8)《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2009版)9)《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23号,2015.1.22)10)《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一部分:火力发电厂DL5009.1-2014)1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版))12)《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2006年版)13)国家及行业有关电力工程建设的技术与管理方面的规、规程、标准3 执行计划3.1组织机构、人员构成及主要职责1)成立强制性条文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强制性条文(电气)的实施。
组长:副组长:成员:2)主要职责组织经常性自查,参与项目领导小组组织的阶段性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认真整改,建立强条实施台帐。
市政强条实施方案
市政强条实施方案市政强条是指城市管理中的一项重要法规,其目的在于加强市政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升城市的整体品质和环境。
市政强条的实施方案是指具体的操作计划和措施,以确保市政设施的有效建设和管理。
下面将就市政强条的实施方案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市政强条的实施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
这包括制定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市政设施的责任部门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和考核评估体系。
只有建立了完善的管理体系,才能有效推动市政强条的实施。
其次,市政强条的实施需要加大投入力度。
城市的建设和管理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因此需要加大财政投入,提高市政设施的建设标准和质量。
同时,还需要引入社会资本,吸引民间投资,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确保市政设施建设的可持续性。
再次,市政强条的实施需要加强技术支持。
城市管理涉及到诸多领域,包括道路交通、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等多个方面,因此需要引入先进的技术手段,提升城市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同时,还需要加强人才培养,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城市管理团队,为市政强条的实施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最后,市政强条的实施需要加强宣传和教育。
市政强条的实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因此需要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升市民的环保意识和文明素质,培养市民自觉遵守市政强条,共同维护城市的整体形象和环境。
总之,市政强条的实施方案需要全面考虑市政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各个方面,从管理体系、投入力度、技术支持、宣传教育等多个方面入手,确保市政强条的实施取得实质性成效,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广大市民能够共同努力,共同推动市政强条的实施,共同打造美丽宜居的城市。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制度执行与检查环节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与检查管理制度批准:审核:编制:*****集团公司*******************项目部二零一八年十二月目录一、工程概况 (1)二、编制目的 (1)三、编制依据 (1)四、施工强条实施组织机构 (2)1、施工强条实施组织机构图 (2)2、人员职责 (2)五、强制性条文执行规定 (2)1、一般规定 (3)2、强制性条文执行规定 (3)六、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 (3)1、强制性条文实施准备阶段 (3)2、强制性条文实施阶段 (4)3、强制性条文执行落实阶段 (4)七、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4)1、强制性标准的管理 (4)2、管理制度的建立 (5)3、强制性标准管理 (6)八、强制性条文执行措施 (6)1、管理措施 (6)2、组织措施 (7)3、技术措施 (8)九、考核与处罚 (9)附件1:《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16版)主要相关内容 (10)*******************工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与检查管理制度一、工程概况*****************工程位于***县境内,************年一遇校核行洪流量4960m³/s。
*****闸共12孔,单孔净宽10m,采用钢筋混凝土开敞式结构,闸室顺水流方向长27m,闸孔总宽632m;*******游消力池、钢筋混凝土海漫、钢筋混凝土灌注桩防冲墙及抛石防冲槽组成。
◆建设单位:*************建设管理局◆勘查、设计单位:****************研究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集团有限公司二、编制目的为了在工程建设中强化贯彻执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和安全法律法规力度,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创建优质工程。
通过将工程中使用的强制性条文列出,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实施措施,指导本工程施工管理及施工人员开展工程强制性条文的实施工作。
强制性条文实施措施
强制性条文实施措施强制性条文实施措施为了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必须执行强制性条文。
以下是实施强制性条文的具体措施:一、强制性标准的管理1.项目部质安科和技术科要负责收集与本工程相关的强制性条文标准,并形成强制性条文标准清单。
随着工程的进展,清单要不断更新。
2.标准清单要及时发放,并做好领用台账。
3.标准清单要进行动态跟踪管理,随时掌握新标准发布和老标准修订的信息,有新标准时要及时更新,作废的及时删除,以保证现行有效。
每个分部工程开工前要进行一次评审确认。
4.标准更新的信息要及时传递,在没有收回原来的旧标准之前,严禁发放新的标准。
5.新标准发布后,要组织进行培训研究并贯彻实施,研究记录和执行记录要体现在有关的工程技术文件资料中。
6.在有效标准清单的标准中收集整理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现行有效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电力行业、XXX要求执行的全部条文,作为工程建设中执行、检查、监督的依据。
二、强制性条文的培训计划每个分部工开工前,都要对组织一次培训,培训由项目总工组织,宣讲贯彻《强制性条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出贯彻执行强条的部署和开展方法。
培训通过各种讲座、报告会、专业班组要结合工作实际,系统研究《强制性条文》,做到边研究边落实。
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墙报等立、平面媒体做到贯彻强条的宣传工作,表彰研究好、学以致用,改近工作,提高工程质量的人和事,使工程形成人人自觉执行《强制性条文》的氛围。
三、资金支持计划项目部根据培强条训计划要求,在开工前,项目部质安科向项目经理报资金使用申请,申请同意后,培训资金由项目总工负责保管,质安科负责实施,申请款必须要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它处。
四、检查、监督与评价1.检查内容:项目部应积极配合监理单位共同对施工现场前强条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施工用电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及施工机械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对照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清单和检查表内容,逐项进行检查。
光伏施工强条执行标准
光伏施工强条执行标准光伏施工强条执行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标准为光伏施工强条的执行标准,适用于光伏电站的设计、施工、运维和管理。
第二条光伏电站应设计、施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并采用符合质量要求的光伏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光伏电站施工过程中,应按照安全、环保、节能、经济的原则,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
第四条光伏电站施工项目应按照规划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不得超出光伏电站用地的范围。
第五条光伏电站施工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且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和安全管理能力。
第二章设计要求第六条光伏电站设计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光伏电站的类型、规模和布局。
第七条光伏电站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光伏发电的技术规范和要求。
第八条光伏电站设计应考虑光伏组件的安装角度和方向,确保太阳能的最大利用效果。
第九条光伏电站设计应考虑光伏组件的防雷、防腐蚀和防火等安全要求。
第十条光伏电站设计应考虑光伏电站运行维护的便捷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施工要求第十一条光伏电站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报相关部门审核。
第十二条光伏电站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合理组织施工人员和材料,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
第十三条光伏电站施工中,施工单位应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制定并执行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光伏电站施工中,施工单位应按照环境保护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第十五条光伏电站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进行验收,并解决验收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运维要求第十六条光伏电站运维应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
第十七条光伏电站运维应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问题,并保证光伏电站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光伏电站运维应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
第十九条光伏电站运维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和操作能力,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二十条光伏电站运维应按照能效要求,进行能耗和资源消耗的监测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节能措施。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制度执行与检查环节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与检查管理制度批准:审核:编制:*****集团公司*******************项目部二零一八年十二月目录一、工程概况 (1)二、编制目的 (1)三、编制依据 (1)四、施工强条实施组织机构 (2)1、施工强条实施组织机构图 (2)2、人员职责 (2)五、强制性条文执行规定 (2)1、一般规定 (2)2、强制性条文执行规定 (3)六、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 (3)1、强制性条文实施准备阶段 (3)2、强制性条文实施阶段 (3)3、强制性条文执行落实阶段 (4)41、强制性标准的管理 (4)2、管理制度的建立 (4)3、强制性标准管理 (5)61、管理措施 (6)2、组织措施 (7)3、技术措施 (7)九、考核与处罚 (8)附件1:《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16版)主要相关内容 (9)*******************工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与检查管理制度一、工程概况*****************工程位于***县境内,************年一遇校核行洪流量4960m³/s。
*****闸共12孔,单孔净宽10m,采用钢筋混凝土开敞式结构,闸室顺水流方向长27m,闸孔总宽632m;*******游消力池、钢筋混凝土海漫、钢筋混凝土灌注桩防冲墙及抛石防冲槽组成.◆建设单位:*************建设管理局◆勘查、设计单位:****************研究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集团有限公司二、编制目的为了在工程建设中强化贯彻执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和安全法律法规力度,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创建优质工程.通过将工程中使用的强制性条文列出,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实施措施,指导本工程施工管理及施工人员开展工程强制性条文的实施工作。
三、编制依据1。
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与评价管理办法
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与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力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强制性条文实施与评价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电力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强制性条文实施和评价的管理(管理流程详见附件1)。
第二章目标第三条工程建设中强化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力度,参与电力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监理、试验和检测等单位必须认真学习与贯彻落实强制性条文,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使工程建设达到以下目标:(一)工程人员熟悉、掌握强制性标准;(二)工程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调试、验收符合强制性条文;(三)工程项目采用的材料、设备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四)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环境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五)工程中采用的导则、指南、手册、计算机软件的内容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四条职责分工(一)建设单位:工程建设部负责贯彻《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工作,组织实施;负责归口管理及组织监督检查,专业工程师具体负责《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中质量条款的监督检查和负责本专业《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相关条款的组织实施,安质部具体负责《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中安健环条款的监督检查。
(二)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实施监督单位,要指定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在本工程中的实施与监督检查工作。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贯彻《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第一责任人,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强制性条文的监督实施。
监理单位要编制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并组织经常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整改,负责对各单位强制性条文的整改情况进行复验与闭环管理。
(三)设计、施工、调试单位:设计、施工、调试单位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实施单位,负责强制性条文的实施,并做好自查工作。
设计院设总,施工、调试单位项目经理为本单位贯彻《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在本工程中的实施与监督检查工作。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管理制度1.目的和范围1.1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为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是摘录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的相关规定,同时也包括保护资源、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政策的要求,因此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1.2 为了确保在建工程的建设质量和安全,指导全面、规范地执行强制性条文,特制定本规定。
1.3 本规定适用于在建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全过程;在施工阶段适用于建筑和安装全部施工范围内的所有专业,包括施工安全。
2.职责2.1 设计单位应保证全部设计产品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要求。
2.2 施工单位是强制性条文执行的主体责任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全面、规范、严格地执行强制性条文。
2.3 调试单位应严格执行调试阶段的强制性条文。
2.4 项目监理部是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监督、检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
3.管理要求3.1在建工程实施强制性条文管理的依据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06)和《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1部分:土建工程》(DL/T5210.1—2005)。
在《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1部分:土建工程》中的各个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表中,强制性条文都以符号☆做了标注。
3.2 在建工程所有参建单位都应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安检人员进行强制性条文执行的宣贯培训。
施工单位应适时对施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强制性条文培训和考核,增进对条文内容的理解,提高执行条文的自觉性。
所有宣贯培训和考核活动,都应保存相关的记录。
3.3 强制性条文表格共有四种表格,即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和强制性条文验收汇总表。
作为实施强制性条文的原始资料,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和强制性条文验收汇总表应填写规范、数据真实、记录齐全、签证有效,并按规定收集、整理、归档,移交建设单位。
强制性条文执行管理制度
百度文库-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朝阳区孙河组团沈干七支、孙河干沟、北甸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第三标段)强制性条文执行管理制度编制:批准:北京市朝阳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朝阳区孙河组团沈干七支、孙河干沟、北甸沟综合治理工程第三标段项目部2018年3月一、目的为加强本工程建设中强化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力度,保护资源、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防止发生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它公众利益的事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杜绝发生质量事故,明确各责任主体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责任,提高《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执行力,特编制本制度。
二、目标安全目标:杜绝重大安全事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质量目标:杜绝重大质量事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三、编制依据1、《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三、强制性条文执行规定㈠一般规定1、有关工程管理及技术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强制性条文。
技术、标准培训时要有强条培训内容。
2、工程建设过程中,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应及时整改,并应保存整改记录。
未整改合格的,严禁通过验收。
3、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勘察设计等有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4、专职质量检查员、安全员应持有效的资格证书上岗。
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有关各方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改强制性条文。
技术、质量交底时要强调强制性条文执行措施。
6、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行为,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检举、控告、投诉。
7、强制性条文实施措施要在《技术措施》中明确规定,保证施工质量满足强条要求。
㈡强制性条文执行规定1、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按单位、分部、单元工程明确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强制性条文,编制《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专项检查记录表》经内部审批后执行,保证工程项目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完整性。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管理细则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管理细则//湾项目筹建处管理制度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管理细则ZD-094-AZ17版次生效日期编写审查批准修改原因1 2012-08-08 / / /杰第一次发布编写部门:安质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筹建处(以下简称筹建处)工程建设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管理,确保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保证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强制性条文,包括国家现行有效的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华能集团公司要求强制执行的有关条文,且适用于最新版本。
第三条凡筹建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基建项目的建设,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规范性引用文件第四条规范性文件(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令);(四)《实施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第81号令);(五)《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年版);(六)《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1年版);(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运工程部分、2002年版);(八)《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交通部(JTS257-2008);(九)《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交通部(JTS205-1-2008)。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进行过程检查和考核。
第六条工程部、安质部负责对各参建单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七条各施工、监理单位是所负责建设范围内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责任主体。
第八条在建设项目全过程,各施工、监理单位要重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执行工作,统一认识,积极配合,确保基建工程强制性条文的顺利执行。
第九条为了确保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与监督检查落实到位,筹建处成立强制性条文执行组织机构,具体如下:(一)成立强制性条文执行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强制性条文执行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二)领导小组下设强制性条文执行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强制性条文执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质部。
强条管理制度
强制性条文的管理为了规范沙河二期天然气利用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工作,提高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
根据本工程所依据的相关设计规范及标准编制本工程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
本工程在设计即施工阶段所依据的主要规范如下:1、《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2、《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 B50028-2006)3、《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09)4、《油气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GB50423-2007)5、《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施工规范》(GB 50424-2007)6、《埋地钢质管道聚乙烯防腐层》(GB/T 23257-2009)7、《汽车加气站设计及施工规范》GB50156-20068、《辐射交联聚乙烯热收缩带(套)》(SY/T 4054—2003)9、《钢质管道熔结环氧粉末内涂层技术标准》(SY/T 0442-97)10、《埋地钢质管道外壁有机防腐层技术规范》(SY/T 0061-2004)11、《钢制对焊无缝管件》GB/T12459-200512、《石油天然气钢质管道无损检测》(SY/T4109-2005)13、《卡套管接头技术条件》(GB/3765-1983)14、《埋地钢质管道牺牲阳极阴极保护设计规范》(SY/T 0019-97)15、《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69-200616、《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17、《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18、《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19、《石油天然气站内工艺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SY0402-2000;2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2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2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23、《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24、《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25、《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26、《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7、《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28、《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30、《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3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199832、《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015-200933、《有线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200-199434、《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依据以上规范摘取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国家强制性条款并落实到具体人员具体管理和监督执行,主要条款包括以下内容:1、进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施工资质;进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监理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
水利工程项目管理强条执行监督检查制度
水利工程项目管理强制性条文执行监督检查制度一、总则1、为实现水利工程目标,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落实自治区水利厅和国家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对工程质量的要求,特编制本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监督检查制度;2、本制度适用于水利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各有关建设、项管、监理、勘察设计、施工、检测试验等参建单位均应遵守执行;3、本办法所称强制性条文,包括国家现行有效的《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最新版本。
二、编制依据本制度依据但不限于以下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等有关规定制定,如经修订以最新版本为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7版)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53号令)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4、《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81号令)5、《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16版)6、《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7)7、《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17)8、《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三、管理内容与方法(一)基本规定1、工程建设、项管、监理、勘察设计、施工(调试)、检测试验等参建单位应加强本单位内部管理,制定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的管理制度,有关工程管理及技术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强制性条文;2、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阶段,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文件中对强制性条文的实施提出具体要求,并作为勘察、设计单位评标定标的依据之一;3、在工程施工招标阶段,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文件中对强制性条文的实施提出具体要求,并作为施工单位评标定标的依据之一;4、工程建设单位管理文件、项管合同、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大纲、检测方案等主要文件均须列入对强制性条文的具体实施和执行要求;5、工程建设单位,项管、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监理、检测等建设各方须对强制性条文相关内容进行宣传贯彻和培训并有记录,能及时采用现行标准,建立有效的技术标准清单,有对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制度、负责机构及人员,对贯彻强制性条文有相应经费支撑;6、贯彻执行强制性条文必须从工程开始抓,从规划、勘测、设计、施工(调试)、项管、监理、检测、验收各阶段全过程抓,从建设、设计、施工(调试)、项管、监理、检测等各工程责任主体全方位抓,从相关各类强制性条文全方面抓,抓落实,抓贯彻,抓检查、抓整改、抓闭环,凡强制性条文的内容及要求均不能违反;7、工程建设过程中,参建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应及时整改,并应保存整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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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办法
编制:日期:2009 年 2 月
审核:日期:2009 年 2 月
批准:日期:2009 年 2 月
实施日期:2009年月日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
目录
1 目的
2 范围
3 相关文件
4 定义
5 职责
5.1项目总工程师职责
5.2质量管理部职责
5.3专业职责
6 管理内容
6.1培训
6.2执行与实施
6.3检查与改进
6.4考核管理
6.5考核办法
6.6考核细则
6.7考核分工
6.8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1 目的
本项目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办法是根据国家推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要求和公司目前发展形式需要,针对河曲电厂二期工程建设而编制的。
目的在于通过推行强制性条文的实施,来保证河曲电厂二期工程质量、安全目标的实现,提高各级管理人员执行标准化的技术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工程建设的标准化。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河曲二期工程项目部所负责管理的所有单位、部门。
3 相关文件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版;
《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指南》;2004版;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02版;
4定义
强文: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符合: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基本符合:可能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经检测单位检测,设计单位核定后再判定;
不符合:违反或严重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结构功能缺失、环境危害或安全事故等情况属严重违反范畴;
5 职责
5.1项目总工程师职责:
5.1.1负责《强文》在项目上实施的总体策划工作;
5.1.2负责组建《强文》工作小组并监督其在本项目的运行管理;
5.1.3负责审批和签发与《强文》有关的管理文件;
5.1.4定期听取《强文》工作小组的汇报,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有效纠正和预防
措施,确保《强文》在工程建设中得到落实;
5.1.5负责组织对公司《强文》实施工作的总结汇报工作;
5.2质量管理部职责
5.2.1质量管理部各专业负责《强文》在本专业的实施、管理工作,检查各专
业公司《强文》的使用情况和结果;
5.2.2负责及时向相关部门、领导反馈设计、监督检查中不符合《强文》的项
目,结合《强文》要求提出改进建议;
5.2.3质量管理部各专业负责各项强制性条文的细化,对作业人员进行《强文》
技术标准的培训、交底并监督实施;
5.2.3质量管理部各专业负责本专业《强文》实施过程的记录和管理工作;5.2.4质量管理部各专业负责对本专业《强文》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
析、处理、改进及反馈;
5.2.5质量管理部各专业定期在安全、技术质量例会上汇报本专业《强文》实
施成效和改进措施;
5.3专业职责
5.3.1负责《强文》在本单位的实施、管理工作;
5.3.2负责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强文》技术标准的培训、交底并监督实施;5.3.3负责本单位《强文》实施过程的记录、管理工作;
5.3.4负责对本单位《强文》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处理、改进及
反馈;
5.3.5定期在安全、技术质量例会上汇报本单位《强文》实施成效和改进措施;
6管理内容
6.1培训
6.1.1总工程师负责《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相关制度培训的策划工作。
6.1.2综合管理部负责培训管理工作。
6.1.3质量管理部负责《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相关制度的培训工作,培
训范围包括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二级单位或专业公司各级管理人员。
6.1.4质量管理部负责组织各专业、部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强标内
容培训课件的编制,并每半年组织对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二级单位技术负责人的培训工作。
6.2执行与实施
6.2.1质量管理部负责《强文》在现场落实的管理工作,对执行与实施过程进
行监督检查。
6.2.2《强文》落实到作业班组,加强强制性条文在各工序中的应用,提高作
业人员的标准化意识和技能水平。
6.2.3《强文》落实到管理层,加大宣贯、监督和检查力度,提高工艺标准化
管理水平。
6.2.4工程部负责组织对作业人员的交底,质量管理部对交底过程和内容进行
监督检查。
6.2.5《强文》实施过程记录包括培训、交底记录、检查记录、会议记录、施
工记录、检验试验记录及报告、图片资料和整改反馈等文件,资料室负责过程记录的收集、保管工作。
6.3检查与改进
6.3.1在《强文》实施过程中,工程管理部、质量管理部负责全过程的监督检
查,对违反《强文》规定的及时制止,并采取相应的整改及处理措施。
6.3.2在工程建设全阶段,发现与本工程相关的设计、监督管理方面存在违反
《强文》现象或行为的,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各方协调、处理,各部门负责跟踪、落实并汇报。
6.3.3工程完工后发现有违反强标的现象,项目总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总结
经验,制定纠正或预防措施,各部门负责措施的落实、跟踪并汇报。
6.4考核管理
6.4.1考核目标
6.4.1.1施工过程记录齐全、正确、规范。
6.4.1.2《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房屋建筑部分,经整改后符合率在90%
以上,基本符合率达100%,无一例严重违反事例。
6.4.1.3《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电力工程部分,经整改后符合率在90%
以上,基本符合率达100%。
6.5考核办法
6.5.1项目部设立专项奖励基金。
6.5.2在执行、推进强文实施过程中,对成绩突出的人员,由各部门提出奖励
申请报总工程师审批。
6.5.3按季度对各部门进行考核,工作小组根据考核细则对各部门的执行效果
进行考核,列出本季度奖金分配表交总工程师审批。
6.6考核细则
6.6.1对于不参加培训、交底或培训后考核不能满足要求的,给予20-100元的
处罚并再次组织培训,确实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建议调岗或离职。
6.6.2对专业公司、协作单位和本单位职工在实施过程中,成绩突出的,每次
嘉奖200元;对执行、管理不力或造成返工处理的,每次扣罚50-200元。
6.6.3在实施过程中,每发现一个不符合项对该施工单位负责人处罚10-50元,
并由该单位承担全部返工处理费用。
6.6.4对各部门的考核每季度一次,达到考核目标要求的对该部门嘉奖1000
元~3000元,低于此标准的不予奖励。
6.6.5其他考核根据公司、项目部有关技术、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进行。
6.7考核分工
6.7.1各单位技术、质检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各协作单位体系人员的考核,
各部门负责审核,报总工程师批准。
6.7.2各部门负责对各二级单位、部门和本单位体系人员的考核,总工程师负
责审核,报项目经理批准。
6.7.3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各部门的考核,报总工程师审核。
6.8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6.8.1火电工程强制性条文综合检查表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火电工程)
(锅炉与压力容器)
工程名称(单位公
土建专业强制性条文检查表
了强标,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结构功能缺失、环保安全危害等情况属此类;
检查日期:
电气专业强制性条文检查表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火电工程)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工程名称:
检查日期: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火电工程)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24—1992)
工程名称:
检查日期: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火电工程)《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29—1992
工程名称:
检查日期:
锅炉专业强制性条文检查表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火电工程-施工及验收)
(锅炉与压力容器)
工程名称:
检查日期:
汽机专业强制性条文检查表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火电工程)
(油系统部分)
工程名称:
检查日期: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火电工程)
(管道部分)
工程名称:
检查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