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水利工程发展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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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水利工程发展的看法
现有的水工业经济政策已很难有效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目前,正值建立市场经济的关键时期,政府部门应抓住机遇适时制定和实施有关与市场机制相适应的水工业经济政策。而且,我国的大部分有关水的法规和管理制度都是在计划体制或转轨时期建立的,在新的形势下,应加快市场机制下的立法、管理体制重构或创新,为实施有关水工业的经济政策提供相应的法律保证和配套措施。由于我国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不均衡,市场发育和管理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国家应允许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的情况制定和实施有利于水工业发展的经济政策,并及时总结经验加以推广。当务之急,还应尽快着手制定价格政策、水工业税收政策、投资信贷优惠政策,并对这些制定或实施水资源的政策进行预评估和跟踪评价,以便及时调整政策措施或完善实施条件。这样,才能使我国的水工业适应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的不断需求,进而推动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的发展。
1.我国现行水工业经济政策分析
1.1 我国的现行水工业经济政策基本状况
在我国,传统的水工业管理政策是以政府的直接行政干预和控制为基础的,其中的经济手段只是法规制度(尤其是排放标准)的辅助工具。目前,所使用的水工业经济政策本身没有形成一个独立和完善的体系,政策内容主要包括排污收费制度、综合利用水资源、水资源保护收费制度及民用水和工业用水的收费制度等。
1.2 现行水工业经济政策存在问题
目前实施的排污收费制度和综合利用水资源等政策虽然对我国的水环境保护起到一定的作用,但这些制度和政策都是在计划经济体制或经济体制转轨时期提出的,依然存在许多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指令性的自来水水价的问题,由于自来水的水价不是按商品的价值规律制定的,历史的原因造成了自来水的价格相当低,结果自来水公司因没有足够资金进行扩大再生产或重大技术改造,导致城市缺水状况日趋严重,自来水公司多在亏损或微利的情况下运营。
②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已有的水工业经济政策就存在一个如何适应市场机制的问题,如排污收费的有偿使用和贷款豁免本身就不符合“污染者付费”的原则。由于我国当前合理用水水平还较低、单位取水量产生的经济效益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还有很大,所以水工业经济政策没有真正体现价值规律(如排污收费大大低于污水厂的运行成本),同时,也未引入市场竞争和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的水资源分配机制。
③现行水工业经济政策缺乏系统性,还没有形成有利于实施可持续发展思
路的水工业经济政策体系。在制定政策时,往往局限于在水工业管理系统的内部考虑,较少从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向更多地应用经济手段转换的角度来制定水工业政策。
2.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水工业经济政策研究
在当前以建立市场经济为目标的改革大潮中,应不失时机地加快建立适合市场机制运行的水工业经济政策体系。该体系应包括价格、税收、投资信贷和微观刺激以及综合的水工业经济核算制度等主要政策。
2.1 水工业的价格政策
水工业是集产、供、销及回收于一体的行业,也是唯一对产品用过后进行回收的行业。自来水就是一种具有“二重性”的商品。因此,自来水的价格,就应该将“二重性”商品的特点包括进去,按市场经济的原则来制定。这样,水价除水资源价格外,不仅要把自来水公司以及水厂等一切设施的修建经营、折旧以及扩大再生产所需要的费用包括在内,同时必须把所有废水的收集、回收以及最后排放等全部设施的相应费用也应包括在内。
而且我国水资源价格普遍偏低,在今后的价格改革中,应逐渐把水资源直接投放市场,根据价格规律和供需关系来调整水资源价格,使市场价格准确地反映水资源成本,最终建立一个可持续性水资源价格体系。
建议可以采取的政策主要有:
①根据全成本费用确定水价格,对那些明显不利于水工业持续发展的产品征收附加税,使这些产品准确反映经济再生产过程中的水工业成本。
②根据地区和质量差异实行差别价格政策,鼓励节约用水。
③在国家或企业制定水资源的开发投资计划时,采用经济价格以取代低于长期边际成本的市场价格或指令性价格;
④权衡价格调整的替代影响,充分利用其它刺激(如税收或使用收费)措施,以消除价格上涨对主要用户(如城市居民)的不利经济影响。
2.2 水工业的税收政策
在完善水价格体系的同时,对一切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或产生污染行为征收一种税收。目前,正值税收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有关部门应尽快研究和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水工业税收体系。建议该体系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建立和实行税收差异或优惠政策,扶持、引导水工业的发展,近期可以在
现存税种的税率基础上实行。
②对于废水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给予一定税收优惠,在一定期限内免交全部或部分税收。
③对于结合水源保护区管理,开展多种经营的收益,也应给予税收或减免优惠。
2.3 水工业的投资和信贷政策
保护水源有很强的社会效益性,为了持续发展水工业,需要政府在财政预算、投资渠道和信贷市场方面给予扶持。政府部门应加快建立一个长期稳定的投资信贷体系,使更多的资金投放水工业生产过程中。
2.4 基于市场的水工业刺激政策
在建立宏观和中观层次上的水工业经济政策之后,必须有相应的微观层次的水工业经济刺激手段与其相配套,以真正体现“污染者付费”原则。除去前面提到的排污收费和水工业税收政策外,在我国还可以实行以下水工业经济刺激手段:
排污交易制度:国家应在一些地方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尽快推出有关排污许可证交易政策或规范,在其成熟时向全国推广。该项制度需要与现行的排污收费、限期治理和集中控制等政策相协调。
水工业的保险制度:条件成熟时建立水工业保险制度,解决由于无过失污染事件引起的经济赔偿和治理污染的经济责任问题。
水工业是传统的给水排水工程,在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为适应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形成的一项新产业。水工业既然作为一项产业,就应该有相应的政策作为其发展的保障,其中水工业的经济政策就是水工业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我国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市场机制在经济活动中的基础性作用也正日益加强,如何加快建设市场机制下我国的水工业经济政策体系,更有效地利用经济手段来促进水工业的发展和完善,尽快地与国际机制接轨就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