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简易注销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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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易注销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1、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点击“企业信息填报”→以联络员的身份登录(如没有注册联络员请先进行联络员注册)→点击“简易注销公告填报”→仔细阅读本企业是否符合简易注销申报条件,如符合条件请点击“已阅”,再点击“确定”→下载“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将“企业名称、债权债务情况(注意:债权债务情况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二选一)”这两项内容填写好后打印出来交由全体投资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再将“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扫描成图片保存到电脑上(注:在下载“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时简易注销公告填报网页页面可能会自动关闭,出现这种情况后请联络员又重新登录)→点击“简易注销公告填报”页面中的“浏览”按纽把保存在电脑上的全体投资人已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点出来,再点击旁边的“上传”按纽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点击“保存并公示”按纽结束企业简易注销网上申报流程。
2、请联络员再次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点击“信息公告”→点击网页页面左下角“简易注销公告”→点击网页页面正中的“涪陵区域”查看本企业的简易注销公告是否已成功公示,如已成功公示再点击本企业名称查看公示内容,上面会显示公告的期限,公告期为45日(自然日),企业应当在公告期结束后30天(自然日)内到行政服务中心4楼48、49号窗口正式提交简易注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如果公告期结束后30天(自然日)内不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登记机关将不受理该申请,企业只能申请一般程序注销。
3、企业可以从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开始至正式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前主动撤销简易注销公告。
4、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有异议的,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专栏“异议留言”模块提出异议。超过公告期,公示系统不再接收异议。企业可以随时登录公示系统查询是否有异议信息。
5、企业只能申请一次简易注销,企业在简易注销公告期内被提出异议、主动撤销简易注销公告、以及经登记机关审查不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不得再发布简易注销公告、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6、企业被提出异议不能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后,自己需先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撤销简易注销申请后,才能申请一般程序注销。
7、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进入“重点监管库”的微型企业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8、特别提示:企业一定要先把产生的债权债务结清后(包括国税、地税的相关税费)才发布简易注销公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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