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外观检验规范
产品外观标准

一,外观检验条件:光线为60W日光灯下产品距离光源30公分光测点与产品成45度夹角,变换角度15度,观测时间长度7~10秒25有感刮伤: 刮伤、划伤等不良,在自然用力下用手触摸有刮伤感觉26无感刮伤:刮伤、划伤等不良,在自然用力下用手触摸无刮伤感觉三、产品区域面定义A面产品在正常使用时必然见到的面和使用过程中持续可见的的面B面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偶尔可见的面C面产品在使用时因产品位置变动或使用使得其它需要变动后可见得面D面在正常使用和使用过程中产品任意变动位置永远观察不到的面四,产品区域面简要图示图示说明A面:图示中可以观察到的(除箭头指示面外)均面为A面B面:图示中箭头指示面均面为B面C面:图1背面,图2底面为C面D面:从产品外表任何角度都无法观测到的面为D面产品抽样采用MIL-STD-105DL II 单次正常抽检方案,Cri=0 Maj=1.5 Min=2.51点(含杂质):具有点的形状,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
2毛 边:在零件的边缘或结合线处线性凸起 (通常为成型不良所致)。
3砂 孔:由于压铸的原因在产品的表面上形成的小孔。
4气 泡:部件内部的隔离区在烘烤后其表面产生圆形的突起。
5变 形:制造中内应力差异或冷却不良引起的零件变形。
6顶 白:成品被顶出模具所造成之泛白及变形﹐通常发生在顶出稍的另一端(母模面)。
7缺 料:于模具的损坏或其他原因﹐造成成品有缺料情形。
8断 印:印刷中由于杂质或其他原因造成印刷字体中的黑(白)点等情况。
9漏 印:印刷内容缺划或缺角或字体断印缺陷大于0.3mm,也被认为有漏印。
10色 差:指实际部品颜色与承认样品颜色或色号比对超出允收值。
11同 色 点:指颜色与部品颜色相接近的点;反之为异色点。
18 颜色分离:塑料生产中,流动区出现的条状或点状色痕(通常由于加入再生材料引起)。
19不 可 见:指瑕疵直径<0.03mm为不可见,铭板透明区除外(依每部品材料所订定之检测距离)。
化妆品外观检验标准

化妆品外观检验标准概述本标准旨在规范化妆品外观检验的要求,确保化妆品产品的外观质量符合相应的标准。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化妆品产品的外观检验。
检验要求1. 化妆品产品应具有完整、清晰、无损伤的外观。
2. 化妆品产品的包装应平整且无皱纹。
3. 化妆品产品的标签应清晰可见,文字和图案应正常、准确。
4. 化妆品产品的颜色应与标准样品或规定的颜色相一致。
5. 化妆品产品的气味应符合相关要求,无任何异常气味。
6. 化妆品产品的容量应与标记的容量一致,且无溢漏。
7. 化妆品产品的各种开关、钮扣等附件应齐全、完好。
8. 化妆品产品的外观不应有明显的污渍、污染、划痕或变形等缺陷。
9. 化妆品产品的外包装应完整无损,无破损、泄漏等情况。
检验方法1. 外观检查:对化妆品产品外观进行目视检查,检查外观是否符合要求。
2. 标签检查:仔细检查化妆品产品标签上的文字、图案等是否正确、清晰可见。
3. 颜色比对:将化妆品产品与标准样品或规定的颜色进行比对,检查颜色一致性。
4. 气味检验:通过嗅觉检测化妆品产品的气味,判断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5. 容量检验:使用合适的设备测量化妆品产品的容量,与标记容量进行比对。
6. 附件检查:检查化妆品产品附件的完好性和齐全性。
7. 缺陷检查:通过目视检查或使用合适的工具对化妆品产品进行细致的检查,寻找明显的缺陷。
8. 外包装检验:对化妆品产品的外包装进行目视检查,检查是否完整无损。
结论化妆品产品的外观检验对于保证产品质量和用户体验十分重要。
遵循本标准的检验要求,可确保化妆品产品外观符合标准,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产品及零部件外观检验规范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会签/日期:批准/日期:2015-9-16改版发布 2015-9-17实施上开汽车电器(上海)有限公司发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厂所有的塑料件、冷冲件、橡胶件、外协外购件(包括喷漆、移印、镭雕)等产品的外观判定依据,并确立允收/拒收之准则,使检验工作规范化。
2定义2.1 A面:产品正面或组合后正面,上面(或指定面),或是从正面或上面一眼就能看到的面;2.2 B面:不移动的情况下,客户偶尔能看到的面;如后面、侧面(或指定面);2.3 C面:产品在移动或被打开时才能看到的面,如后面,底面(或指定面)。
3检验条件4 检验方法:目视5 检验抽样方式:5.1 塑料件、橡胶件、冷冲件按3模/批;标准件、弹簧及其他外协外购件按5件/批;喷漆、移印、镭雕件全检。
5.2 特殊情形由工程部主管调整检验标准。
6.检验规范:6.1塑料件外观检验规范6.1.1 缺陷定义1)异色点:与本身颜色不同的杂点或混入树脂中的杂点暴露在表面上。
2)气丝:由于种种原因,气体在产品表面留下的痕迹与底面颜色不同并发亮,带有流动样。
3)塌坑:由于材料收缩,使产品局部整体表面下陷。
4)熔接缝:产品在成型过程中,二股以上的融熔料相汇合的接线,目视及手感都有感觉。
5)缺料:产品某个部位不饱满。
6)白印:由于内应力,在产品表面产生与本色不同的白色痕迹。
7)滋边:(毛刺)由于种种原因,产品非结构部分产生多余的料8)封堵:应该通透的地方由于滋边造成不通。
9)断裂:塑料理局部断开后的缺陷。
10)拉毛:因摩擦而产生的细皮,附在塑料表面的现象。
11)油丝:油痕,因种种原因,油污(包括脱模剂)在产品表面留下的痕迹,使该部位发光并带有流动样。
12)漆点:涂层厚度比周围涂层厚的部分。
13)垂流:涂层后由于局部喷漆量过大,产生下垂形成条状物。
14)皱皮:由于涂膜的流平性不良,涂层处产生的皱褶。
15)分界线不清:一种或两种不同颜色的涂料边界线互相交错。
外观通用检验规范

类 别■新制定 □修订 □废止版次A1页次1/6修订记录版本修 订 日 期 核准审查制订A1 2016年 11 月 3日年 月 日 1、目的建立通用的检验规范,明确钣金结构件产品验收标准,尽量量化缺陷标准,增强参考性和可操作性,为来料检验以及供应商出货检验提供统一的依据,从而确保产品的质量。
2、适用范围1)本标准规定德为产品对钣金结构件的质量要求。
对外观部分进行了质量分级,请按相应质量要求选用。
2)本标准为通用标准,对于零件的特殊要求应按检验指导书要求执行。
3)本标准分为:一、表面喷涂验收标准(1级、2级、3级)二、电镀验收标准三、丝网印刷验收标准 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这些标准可以单独或组合起来应用。
3.检验要求3.1环境照度: 300-700LUX ,自然光或日光灯下。
观察时间5S 3.2观察距离:3.2观察角度:检查者位于被检查表面的正面、视线与被检表面呈45-90°进行正常检验(参见下图)。
1级 2级 3级 A 面 30cm~35cm 40cm~50cm 90~100cm B 面 40cm~50cm 40cm~50cm 90~100cm C 面 40cm~50cm 90~100cm 90~100cm类别■新制定□修订□废止版次A1 页次2/6修订记录版本修订日期核准审查制订A12016年11 月3日年月日4.缺陷定义:Note.1 Note.2 Note.3点状缺陷:线状缺陷:当L>2W时按Note.2d=(a+b)/2 W: width, L:length,当L≤2W时按Note.15.字母定义L:长度,W:宽度,d:直径,D:缺陷间的距离,N:缺陷数量,ΔE:色差值。
6.验收标准6.1表面喷涂验收标准序号检验项目检查面1级2级3级工具1 色差A、B、C ΔE≤1.0 ΔE≤1.5 ΔE≤3.0 色板、色差仪2 涂膜光泽、纹理A、B、C 对比色板,无明显差异目视、色板3 附着力A、B、C 百格测试,剥离面积不可有超过总体面积5%以上。
陶瓷件外观检验质量标准及规范

陶瓷件外观检验质量标准及规范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陶瓷件外观检验的质量标准和规范,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一致性。
外观检验是评估产品外观质量的重要手段,它涉及到产品的表面光洁度、涂层附着力、色泽、气泡、瑕疵等方面的检测。
2. 检验项目陶瓷件外观检验应包括以下项目:- 表面光洁度:检测产品表面是否有划痕、污渍或凹凸不平等问题;- 涂层附着力:评估产品表面涂层的附着力,确保其不易剥落;- 色泽:检查产品的色彩是否一致,是否有色差;- 气泡:检测产品表面是否有气泡,气泡应符合规定的大小和数量要求;- 瑕疵:检查产品表面是否有裂纹、破损或其他缺陷。
3. 检验方法陶瓷件外观检验可采用以下方法进行:- 目测检验:通过肉眼观察产品表面,判断是否符合标准;- 抽样检验:从生产批次中随机抽取样品进行检验,以代表整个批次的质量;- 仪器检测:使用相关仪器进行检测,如光谱仪、显微镜等。
4. 质量标准陶瓷件外观检验的质量标准应根据产品的具体要求确定。
标准应明确规定允许的瑕疵程度、气泡大小和数量、涂层附着力要求等。
标准可根据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进行制定。
5. 检验记录陶瓷件外观检验应进行详细的检验记录,包括检验日期、检验结果、抽样批次、检验人员等信息。
检验记录应保存,以备追溯和分析。
6. 结论本文档给出了陶瓷件外观检验的质量标准和规范,帮助确保产品的质量和一致性。
在进行外观检验时,应遵循检验项目和方法,并依据质量标准进行评估。
检验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也是需要注意的要点。
产品外观检验规范

产品外观检验规范技术规范产品外观检验规范2020 - 09 -08发布2020 - 09- 08实施产品外观检验条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XXXXXXXX有限公司产品外观检验的职责要求、外观检验时的视⼒、光照度、距离、⾓度以及检验时间等外观检验条件(以下简称检验条件)。
本标准所定义的外观检验条件适⽤于XXXXXXXX有限公司所⽣产产品外观的⽬视检验环节。
2 术语与定义2.1⽬视检验 visual inspection利⽤眼睛的视觉或加上辅助⼯具、仪器等来进⾏直接或间接的侦查及检视各种对象表⾯的瑕疵的⼀种⾮破坏检测⽅法,如观察对象表⾯的腐蚀情况、焊接补强⾼度、表⾯处理等。
2.2主视表⾯ main surface⼯件的某些表⾯对制件的外观和(或)使⽤性能起着重要作⽤。
2.3lux照度单位,⾳译为勒克司(法定符号lx)。
为距离⼀个光强为1cd的光源,在1⽶处接受的照明强度。
2.4cd发光强度(简称光强)的国际单位,全称candela(坎德拉),简写为cd。
2.5正视 envisage指检验⼈员站⽴于被检表⾯的正⾯、视线与被检表⾯呈45°~90°⽽进⾏观察。
3 职责及权限3.1 本标准由标准化部门负责编制、解释及今后可能发⽣的修订。
3.2 除⾮具体产品有特殊要求,产品检验⼈员有责任执⾏本标准规定的条件,按相应标准或程序进⾏产品外观的⽬视检验,保证产品外观⽬视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3.3 各相关部门负责⼈负责本标准的督导执⾏。
3.4 在本标准规定的检验条件下进⾏检验,如有疑问及争执,须由品质部门负责⼈协调处理。
3.5 若新产品对检验条件有新的要求,或本标准中有未涉及到的内容,应⽴即通知标准化部门修改或解释本标准。
3.6 当本标准与客户接收标准相冲突时,优先采⽤客户接收标准。
4 检验⾯划分被检产品按照组装后正常⼯作时检视状况分为四个检验⾯,见表1定义。
表1 检验⾯划分与定义5 检验条件5.1 温度所有的检验都必须在室内常温下进⾏。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d o c-8)(总8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产品外观检验标准一、变压器涉及到的有烤漆品、电镀品、塑胶品等样品的外观检查标准有:1、烤漆品外观不良及允收标准:⑴流胶:A面流漆宽度<,长度<15mm, B面不做要求,但不能影响到其它功能⑵沙粒:在不转动零件的情况下:A面沙粒与烤漆同色, 沙粒Φ<,个数应少于8PCS, 且分散;沙粒与烤漆异色, Φ<,个数少于3PC⑶汽泡:零件A面烤漆气泡:检测面内气泡Φ<,不多于3PCS且分散, B面可不作要求⑷针孔:A面针孔:检测面内针孔Φ<,个数少于5PCS,且分散⑸异色:A面异色污染污点:检测面异色污点Φ<,不多于3PCS面⑹划伤:A面不露底色的划伤:检测面内划伤长度<10mm,宽度小于,少于3道;露底色划伤:检测面内划伤长度<5mm, 宽度小于,少于2道. HM软轨烤漆表面有露出胶条底色的划伤不可接收,依长度方向单条划伤超过10cm不可接收,小于10cm的划伤在30cm内不能超过2条,否则不接收。
⑺橘子皮:A面桔子皮无凹凸手感,小于零件检测面的1/4面积,否则属MI,B 面可不作要求⑻脏污:A面不允许有擦拭不掉的污垢、指纹、油污。
B面不作要求⑼抛光痕:A面抛光痕无凹凸手感⑽变形:A面不可有明显的五金变形及摔伤现象,B面不可有影响组装的五金变形2、电镀品外观不良及允收标准:⑴阴阳面:A面1/3面内不允许有阴阳面,B面不作要求⑵镀层脱落:A面(含铁件B面)不可有镀层脱落;压铸件B面允许镀层脱落但不可露底材⑶流漆:A面可有凸手感的流漆(流漆宽度小于,长度小于5mm);B面不作要求⑷沙粒:A面麻点、沙粒φ≤,不超过检验面积的1/3;B面不作要求。
⑸汽泡:铁件A、B表面均不允许有气泡;压铸件,铝件A面不允许有气泡;B面气泡φ≤,且在1cm2面积内不多于3pcs⑹针孔:A面针孔φ≤不多于2个,φ≤的不多于5个, φ≤的不作要求;B面针孔φ≤1mm,1cm2内不多于4pcs⑺异色:在不转动零件的情况下:检验时可见1/2内异色,面积≤1mm2,且不多于3处;B面可不作要求⑻划伤:A面及铁件的B面不允许有露底材划伤; A面允许有不露底色划伤,长度≤10mm,宽度≤不多于2条,且分散;B面划伤不作要求,(反射罩:A面划伤长度≤20mm,且不多于3道,B面划伤长度≤30mm,且不多于5道;)⑼吐酸:A面均不可有吐酸现象;⑽脏污:A面不允许有擦拭不掉的污垢、指纹、油污。
机械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机械产品外观检验标准机械产品的外观质量直接关系到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用户体验,因此制定和执行严格的外观检验标准对于保障产品质量和提升品牌形象至关重要。
机械产品外观检验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表面质量。
1. 表面平整度,检查产品表面是否有凹凸不平、磨损、划痕等缺陷。
2. 表面光洁度,检查产品表面是否有氧化、锈蚀、油污等现象,保证产品表面清洁光滑。
3. 表面涂装,检查产品表面的喷涂、镀层等涂装工艺,确保无漏涂、起泡、开裂等现象。
二、尺寸精度。
1. 外形尺寸,检查产品外形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包括长度、宽度、高度等。
2. 几何尺寸,检查产品的各种几何尺寸,如圆度、直线度、平面度等,确保产品符合精度要求。
三、装配质量。
1. 零部件装配,检查产品的零部件装配情况,确保各部件之间的配合间隙、连接紧固等符合要求。
2. 总体装配,检查产品总体装配情况,确保各部件装配位置正确、稳固可靠。
四、标识标志。
1. 产品标识,检查产品标识标志的清晰度、准确性和规范性,确保产品信息传达准确无误。
2. 警示标志,检查产品上的警示标志是否醒目、明确,确保用户安全使用产品。
五、外观包装。
1. 包装完整性,检查产品包装是否完好无损,确保在运输过程中产品不受损坏。
2. 包装标识,检查产品包装标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确保产品信息传达到消费者。
六、其他。
1. 表面处理,检查产品的表面处理工艺,如抛光、喷砂、阳极氧化等,确保产品外观质量达到要求。
2. 外观一致性,检查批量产品之间的外观一致性,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在进行机械产品外观检验时,应根据产品的具体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检验标准和检验方法,确保产品的外观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同时,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管控,提高生产工艺水平和设备精度,也是保障产品外观质量的重要手段。
只有不断完善外观检验标准,提高产品外观质量,才能赢得市场和消费者的信任和支持。
产品外观检验操作规程

产品外观检验操作规程导言产品外观检验是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
外观检验是指对产品外部形状、颜色、尺寸、图案等进行检查,以确保产品符合设计要求和顾客期望。
本文将介绍产品外观检验的操作规程,以提高产品质量和满足客户需求。
一、检验前准备1. 确定检验标准:在进行产品外观检验前,应明确产品的外观检验标准,包括设计图纸、样品、技术规范等相关文件。
2. 准备检验设备:根据不同产品的特点,准备相应的检验设备,如量具、放大镜、灯光设备等。
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3. 准备检验记录表格:编制合适的检验记录表格,明确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要求、判定标准等信息,以方便记录检验结果和问题。
二、检验流程1. 样品接收:在接收到样品后,应仔细核对样品数量和质量,并记录样品的基本信息,如批号、生产日期等。
2. 检查包装完好性:检查样品的包装完好性,包括外包装、内包装、防护材料等。
确保样品在运输过程中没有受到损坏。
3. 外观检查:根据产品的外观标准,逐项进行外观检查。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A. 外观缺陷检查:检查产品表面是否存在异物、裂纹、破损、划痕等。
B. 颜色检查:检查产品的颜色是否符合要求,包括颜色的饱和度、亮度、色差等。
C. 尺寸检查:检查产品的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包括长度、宽度、厚度等。
D. 图案检查:检查产品上的图案、标识是否清晰、完整。
4. 记录检验结果:根据检验记录表格的要求,记录检验结果和问题。
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采取纠正措施。
5. 判断是否合格:根据检验标准,综合考虑各项检验结果,判断样品是否合格。
合格的样品可以进入后续工序,不合格的样品应进行处理,如返工、报废等。
三、注意事项1.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检验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检验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样品,避免二次损坏。
3. 注意计量设备的定期校准,确保检验设备的准确性。
4. 废弃物的处理要符合环保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产品外观检验规范

技术规范产品外观检验规范2020 - 09 -08发布2020 - 09- 08实施产品外观检验条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XXXXXXXX有限公司产品外观检验的职责要求、外观检验时的视力、光照度、距离、角度以及检验时间等外观检验条件(以下简称检验条件)。
本标准所定义的外观检验条件适用于XXXXXXXX有限公司所生产产品外观的目视检验环节。
2 术语与定义2.1目视检验 visual inspection利用眼睛的视觉或加上辅助工具、仪器等来进行直接或间接的侦查及检视各种对象表面的瑕疵的一种非破坏检测方法,如观察对象表面的腐蚀情况、焊接补强高度、表面处理等。
2.2主视表面 main surface工件的某些表面对制件的外观和(或)使用性能起着重要作用。
2.3lux照度单位,音译为勒克司(法定符号lx)。
为距离一个光强为1cd的光源,在1米处接受的照明强度。
2.4cd发光强度(简称光强)的国际单位,全称candela(坎德拉),简写为cd。
2.5正视 envisage指检验人员站立于被检表面的正面、视线与被检表面呈45°~90°而进行观察。
3 职责及权限3.1 本标准由标准化部门负责编制、解释及今后可能发生的修订。
3.2 除非具体产品有特殊要求,产品检验人员有责任执行本标准规定的条件,按相应标准或程序进行产品外观的目视检验,保证产品外观目视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3.3 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本标准的督导执行。
3.4 在本标准规定的检验条件下进行检验,如有疑问及争执,须由品质部门负责人协调处理。
3.5 若新产品对检验条件有新的要求,或本标准中有未涉及到的内容,应立即通知标准化部门修改或解释本标准。
3.6 当本标准与客户接收标准相冲突时,优先采用客户接收标准。
4 检验面划分被检产品按照组装后正常工作时检视状况分为四个检验面,见表1定义。
表1 检验面划分与定义5 检验条件5.1 温度所有的检验都必须在室内常温下进行。
外观检验规范指导书

△
13.其他:材料表面不可有折痕、凹坑、压痕等缺陷、材质不良等。
△
6.0注:
1.未涉及到的其他项目依据客户图样、样品、机械结构件检验标准进行判定。
2.此规范对阳极氧化产品外观采取100%全检,供应商来料外观按MIL-STD-015E一般抽样计划水准Ⅱ级AQL:MAJ=0.65,MIN=1.5特殊抽样参照检验水平S-T操作。
4.2手感:用手指触摸。
5.0判定标准:
标准与说明
缺点判定
MAJ
MIN
1.毛刺:切断面不能有毛边、披锋、利边、刮手等不良现象。
△
2.刀痕:不能有机械加工后刀具所产生的痕迹。
△
3.变形:产品不可有变形弯曲不良现象。
△
4.刮伤:产品表面不可有损伤线状、凹状的粗糙线痕或痕迹。
△
5.划伤:表面不可有被其他物体刮到而产生的痕迹。
△
6.压伤:产品表面不可有受到外力而使产品表面产生的压凹痕。
△
7.方向:不可有产品加工错误方向不良。
△
8.漏工序:不可有。
△
9.氧化:铜料、铝料、不锈钢等材料不可有表面生锈、氧化不良。
△
10.色差:产品表面不可有表面发黄、发白或颜色不一致的现象。
△
11.黑斑:产品表面不可有黑点、黑斑、雾斑等不良。
△
外观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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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号:
页次:
序号
制/修订说明
最新版本
制/修订人
日期
1
2
3
4
5
1.0目的:
为确保各品管员在工作中能够正确地判定,防止误判、错判,特制定本规范。
外观通用检验规范(IQC)

7.2.12背胶位移:背胶位置与产品产生偏移,有露出离形纸面或产品可视面。
8. 判定基准:
8.1检查面等级说明:
8.1.1 A级面:高级面/标准面,用户在正常使用时能直接看到的面,例如:前面/正面
8.1.2 B级面:不完全看到的面,用户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能看见,但是安装或维修的时候可能看到的面,例如:底部或电池仓内部。
不大于直径0.3mm不计入缺陷,且不可同时有4个点
亮印/发雾
大小不超过0.5mm²。且不可同时有2处
大小不超过0.5mm²。且不可同时有3处
允收
披锋/毛边
无手感,宽度不超0.15mm,单面整条光滑不可有2处以上锯齿。
不会产生刮手,毛边宽度不超0.2mm
不会产生刮手,宽度不超0.3mm
模印/料痕
小于0.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mm2每面接受4处每处之间的距离大于15mm,
8.2.8 产品焊点拉丝高度小于0.5mm,不可有毛刺,尖角现象。
8.2.9 涉及产品LOGO位置为A级面特殊要求不接受以上缺陷。
制定
修 订 记 事
审核
NO
修 订 内 容
修订
日期
批准
1
日期
2
4.1辩色能力正常,两眼视力0.8以上(或经矫正视力)。
4.2有经过专业训练且考核合格的检验人员。
5. 外观判定环境要求
5.1待检测物品在灰色背景前,(特殊产品为提升检出质量,采用对应彩色胶片用于检验背景)约10CM以内。
5.2正常工作台日灯光(40W 或CIE D65 6500 K照度达到800~2000lux照度)距离工作台面0.6~1.0M。
产品外观检验规范(7-23)

产品外观检验规范一、目的及适应范围1、明确公司的质量要求,建立和规范在制品的检验方法,使生产和检验有标准可循。
2、本检验规范适用于生产车间制程检验。
二、总则1、产品外观应美观,单独的零件/部件的整体视觉效果不能受到影响,不能给人以劣质产品的印象,如果发现某一缺陷具有批量性或大面积,即使在可接受范围,也可以对该产品不予验收(即可以判断为不合格)。
2、产品各表面的质量要求应按其所在的具体部位进行判断:A级表面:即工艺面(图面上主视图所能看到的表面、或装配后能根据客户具体的质量要求进行判断;B级表面:产品组装后不能看到的表面;C级表面:产品必须拆开才可以看到的表面。
3、有特别要求的零件,其缺陷必须要有明确的技术说明,否则按一般检验要求进行检验;4、有签样品的,如果样品与作业标准书不符,则按样板进行检验,(样板必须有效)5、所有的部品外观检验均按相应的技术规范进行检验;二、特殊情况下外观质量的判断处理:1、喷涂所有产品的挂具印必须在产品的B级面或C级面。
2、对于铝制品存在卡槽、组装后有死角的部位,喷涂时较难喷到,允许出现涂层偏薄现象,但不能看到发白本色现象。
3、对于机械加工过程中形成的正常模具印,不属于缺陷,但必须保证有一定的规律性。
4、冲压、折弯过程中产生的压痕或刀痕,喷涂后不能有明显的台阶存在。
5、在铆接、焊接背面所呈现轻微凹凸痕迹,可接受,但表面如果要求较严的客户,需进行适当的处理。
6、在运输或生产过程中,产品出现凹坑,铝制品、铁制品A级面正视凹坑深度不超过0.07MM的可接受,但只允许出现1个。
7、产品外露的螺丝、铆钉头如果在装配后出现螺丝、铆钉头部或铆接位边沿出现毛刺均为不合格,其它面在目视没有明显变形、突起、涂层脱落等缺陷为限。
三、检验条件及判定标准:1、在自然光或位于40W日光灯、距产品400-500MM,观察时间为10秒,且检查者应该位于被检查表面的正面、视线与被检表面呈45-90度。
2、部件具体判定标准如下:部品类别缺陷类别判定标准(A/B/C级表面)检验工具注塑件划痕表面划痕长度≤5MM,宽度≤1MM,A、级面不允许存在,B、C级表面可接受。
QM-GF-23 产品外观检验工作规范

苏州沃伦韦尔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文件编号: QM-GF-23版号: 1制定/修订:审核:批准:实施日期:分发号:受控印章:产品外观检验工作规范1 目的本检验规范为了进一步提高产品的外观质量,在原材料进厂时能严格把关,制定出适应本公司产品的原材料检验标准,为外观检验提供科学、客观的方法。
对某些无法用定量表明的缺陷,用供需双方制订的检验标准和封样的办法加以解决。
2 适用范围本检验规范适用于所有用于产品表面处理的检验与验收。
内容包含:2.1塑料件、PVC板、玻璃纤维、橡胶件;2.2表面喷涂:喷漆/粉;2.3金属拉丝,金属件表面二次处理:电解抛光、喷砂处理、阳极氧化等。
3 术语和定义无4 职责与权限4.1 IQC质检员:负责来料检验、标识以及检验数据的记录。
4.2 仓管员:负责点数验收货物。
4.3 IQC工程师:4.3.1 负责对质检员日常的检验结果进行审核确认;4.3.2 负责对新物料的首批来料进行符合性验证;4.3.3 负责处理日常来料的品质异常问题;4.3.4 负责提供来料检验的技术支持,包括检验设备的申购,工装夹具的制作申请和维护以及检验规范修订和物料承认书的维护;4.3.5 负责来料检验方案调整信息的提供。
4.3.6 负责认证完成后样品的确认和签收。
4.3.7 负责制程中不良物料的确认,对于需进一步处理(如:复检、退供应商、报废等)的物料发出《不合格品处理报告》;4.3.8 负责在线不良品的处理和不良数据的统计分析;4.3.9 负责跟进IQC内部的品质改善措施的制定,并监督措施实施到位.4.4 质量法规部经理:负责物料的审核工作4.5 物料认证工程师4.5.1 对来料的质量控制提供技术支持和检验依据;4.5.2 负责协助IQC工程师处理外购,外协物料的品质异常问题;4.5.3 负责监督落实外购,外协供应商的质量改进活动。
4.6 采购工程师4.6.1 负责外检的申请工作。
4.7 计划工程师4.7.1 负责紧急物料放行的申请工作5 内容及流程5.1 常见缺陷之项目定义异色点:与本身颜色不同的杂点或混入树脂中的杂点暴露在表面上。
家具产品质量检验规范

家具产品质量检验规范一、产品外观检验规范家具作为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其外观质量对用户的使用体验和产品形象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以下是家具产品外观检验规范的相关要点:1.1 产品表面完整度家具产品的表面应当光滑平整,不存在凹凸、裂缝、磨损等缺陷。
餐桌、办公桌等需要平整的面板应当平整无凹痕,不允许有划痕、裂口等破损现象。
1.2 色彩均匀性家具产品的表面色彩应当均匀一致,不存在颜色偏差或色差严重的情况。
家具产品的涂层应当均匀、明亮,不得出现斑点、色差、刷痕等缺陷。
1.3 边角处理家具产品的边角部分应当平整、圆滑,不得存在毛刺、掉漆、锐利等危险因素。
家具产品的边角处应当进行合理的防撞处理,避免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受伤。
二、材料和结构检验规范家具作为一种功能性产品,其材料和结构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产品的使用寿命和稳定性。
以下是家具产品材料和结构检验规范的相关要点:2.1 材料选用家具产品应当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环保材料,不得使用含有有害物质的材料。
例如,家具产品的木质材料应当符合国家的E0级或以上环保要求,不得使用甲醛释放量超标的材料。
2.2 结构稳定性家具产品的结构应当牢固稳定,能够承受正常使用过程中的力度。
例如,椅子应当经过合理的设计和结构强度计算,以确保在用户坐下时不会发生倒塌或松动等安全问题。
2.3 五金配件质量家具产品使用的五金配件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能够确保产品的使用寿命和稳定性。
例如,家具产品使用的螺丝应当具备足够的强度和耐腐蚀性,以确保产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不会出现松动或脱落现象。
三、功能性检验规范家具产品除了外观和结构质量外,其功能性的表现也是用户选择和使用的重要考量因素。
以下是家具产品功能性检验规范的相关要点:3.1 动力系统检验对于电动家具产品,应当进行电气安全测试和功能性测试。
例如,电动办公桌应当能够平稳升降,不得出现抖动或异常噪音等问题。
3.2 储物空间检验对于储物类家具产品,应当对其储物空间的质量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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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产品标4.1.1. 线4.1.2. 残 的长4.1.3. 断
4.1.4. 字4.1.
5. 字
4.1.6. 字
4.1.7. 网4.1.8.
毛
4.1.9. 重4.1.10. 标
4.2.
备 注
允许≤10%的变动
符合标准允许
不允许允许不允许
字符偏移颜色不对标签贴错位置字符歪斜标签漏贴针 孔字符间距不当重 影不允许允许L <T 允许允许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
不允许不允许允许允许L <T 符合标准符合样板网 痕残 缺纹理不对线细/粗不均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标签破损
不允许
不允许不允许标签起皱允许≤1mm 不允许
允许(条码不允许)
注:L 代表每个字符残缺的长度,T 代表线条的粗细
标签翘角不允许字型不对缺陷类型
标签贴歪标签起泡毛 边渗 墨断 线不允许允许≤10%字符高度
不允许
允许≤10%正常间距
文字难辨识符合标准允许≤2°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目视不能明显)
允许≤1mm 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允许允许≤10%字符高度
允许≤2°允许
允许≤10%正常间距
不允许
不允许不允许允许≤10%的线宽
允许≤10%的线宽不允许
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
不允许允许符合色板符合样板B 级面
A 级面
C 级面
不允许不允许符合色板允许不允许
四、丝印、图案、产品标识外观缺陷允收标准: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文件编号
版次A0
3
0 1 2S
HD
字符间距
1mm
(标签/ 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