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7章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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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考《民法》高频考点汇总

成人高考《民法》高频考点汇总

成人高考《民法》常见考点——目录第一部分总论第一章民法概述考点1:民法的调整对象考点2:民法的渊源1.制定法2.习惯考点3:民法的基本原则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考点4: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考点5:民法权利的分类考点6:正当防卫考点7:紧急避险考点8:民事义务的分类第三章自然人考点9:自然人的住所考点10:自然人民乎权利能力的开始和终止考点11:自然人民行为能力的种类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限制民行为能力3.无民事行为能力考点12:宣告失踪考点13:宣告死亡考点14:监护的设立考点15:监护人1.未成年人的监护人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第四章法人考点16:法人应具备的条件考点17:法人的分立考点18:法人的合并考点19:法人终止的原因法人终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考点20:法人清算的概念第五章合伙考点21:普通合伙设立的条件考点22:普通合伙人的入伙与退伙考点23:有限合伙设立的条件1.设立主体要件方面2.合伙协议要件方面3.出资要件方面4.名称要件方面考点24:有限合伙人的入伙与退伙第六章民事行为考点25:民事行为的分类考点26: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1.实质要件2.形式要件考点27:民事行为的特别生效要件1.附条件民事行为2.附期限的民事行为考点28:无效民事行为的情形考点29: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情形考点30: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情形第七章代理考点31:代理的类型1.委托代理、法定代理与指定代理2.本代理与复代理考点32:滥用代理权的禁止考点33:代理权的消灭1.委托代理的终止2.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的终止考点34:表见代理1.表见代理的概念2.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3.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第八章诉讼时效和期限考点35:诉讼时效的种类1.普通诉讼时效2.特殊诉讼时效考点36:诉讼时效的中止考点37:诉讼时效的中断第二部分物权第一章物权概述考点38:物权的特征考点39:物的分类考点40:民法学上物权的分类考点41:我国物权法的基本原则考点42:物权的保护第二章物权的变动考点43:物权变动的概念考点44: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1.动产交付2.不动产登记第三章所有权考点45:所有权的内容考点46: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考点47:善意取得考点48:按份共有考点49:共同共有考点50:夫妻共同所有第四章用益物权考点51:用益物权的特征考点5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和特征考点53:地役权的内容1.地役权人的权利和义务2.供役地人的权利和义务考点54:居住权的取得第五章担保物权考点55: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考点56:抵押权的设立1.法律允许抵押的财产2.法律禁止抵押的财产考点57:动产质权当事人的权利1.出质人的权利2.质权人的权利考点58:权利质权的标的考点59:留置权人的权利和义务1.留置权人的权利2.留置权人的义务第六章占有考点60:占有的分类考点61:占有的保护第三部分债权第一章债的概述考点62:债的分类考点63: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考点64:不当得利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考点65:债权人的代位权考点66:债权人的撤销权考点67:保证考点68:定金考点69:债的消灭原因第二章合同考点70:合同的分类考点71:要约考点72:承诺考点73:合同的提示性条款考点74:合同的形式考点75: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考点76:合同解除的分类考点77:买卖合同①出卖人的主要义务②买受人的主要义务考点78:租赁合同①出租人的主要义务②承租人的主要义务考点79:承揽合同①承揽人的主要义务②定作人的主要义务考点80:委托合同①委托人的义务②受托人的义务第四部分人身权第一章人身权概述考点81:人身权的特征考点82:人身权的分类第二章人格权考点83:人格权的特征考点84:姓名权的内容考点85:肖像权的内容考点86:隐私权的内容第三章身份权考点87:身份权的特征考点88:配偶权的内容考点89:亲权亲权的内容第五部分婚姻家庭第一章概述考点90: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考点91:身份法律行为的概念第二章亲属关系原理考点92:亲属的种类考点93:配偶关系的发生与终止考点94:血亲关系的发生与终止1.自然血亲关系的发生和终止2.拟制血亲关系的发生与终止第三章结婚考点95:结婚条件1.结婚的实质条件①结婚的必备条件②结婚的禁止条件2.结婚的形式条件考点96:事实婚姻的概念考点97:我国现行婚姻法对事实婚姻的规定考点98:无效婚姻的概念考点99:婚姻无效的情形考点100: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考点101:可撤销婚姻第四章夫妻关系考点102:夫妻人身关系考点103:我国现行《民法典》对夫妻财产制度的规定1.法定共同财产制2.夫妻法定个人特有财产制3.约定财产制①对内效力②对外效力第五章离婚考点104:离婚的概念与特征考点105:登记离婚的条件考点106:诉讼离婚的概念及适用情形考点107: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考点108:诉讼离婚的限制性规定考点109: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第六章父母子女考点110: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1.婚生父母子女关系2.非婚生的父母子女关系考点111: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1.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2.养父母子女关系考点112: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第七章收养考点113:收养法的基本原则考点114:收养关系成立的实质要件1.一般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①被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②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③送养人应具备的条件考点115:特殊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第六部分继承权第一章继承制度概述考点116: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考点117:继承权的丧失第二章法定继承考点118:法定继承人的范围考点119: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考点120:代位继承的概念考点121:转继承的概念考点122: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第三章遗嘱继承考点123:遗嘱继承的概念与特征考点124:遗嘱的形式考点125:遗嘱的有效条件考点126: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考点127:遗赠扶养协议的概念第四章遗产的处理考点128:遗产分制的原则考点129: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原则第七部分民事责任第一章民事责任概述考点130:民事责任的分类第二章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考点131: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成立条件考点132: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情形考点133:违约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考点134: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考点135: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第三章侵权责任考点136:侵权责任归责原则考点137: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考点138: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考点139:监护人责任考点140:教育机构伤害责任考点141:产品责任考点142:医疗损害责任考点143: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责任考点144:饲养动物损害责任考点145: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

民法典代理与公证

民法典代理与公证

民法典代理与公证
民法典代理是指民事主体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可以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在民法典代理中,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实施的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应当承担法律后果。

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存在信任关系,这种信任关系是基于双方之间的信任和合作而建立的。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实施的法律行为,应当符合被代理人的利益,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如果代理人违反了代理义务,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公证中,公证机构是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

公证机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进行公证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证机构应当对申请公证的事项进行审查,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有其他不真实、不合法情形的,应当不予公证。

如果公证机构违反了公证程序或者未尽到审查义务,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总的来说,民法典代理和公证都是民事法律行为中的重要制度,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在实践中,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法1-6章练习题2

民法1-6章练习题2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二、单项选择题1、下列民事权利不属于形成权的是( )A抵押权B追认权C撤销权D解除权2、债务人根据特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债权的权利是( )A支配权B请求权C形成权D抗辩权3、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为( )A主体、行为、权利和义务B物、行为、智力成果C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意思真实D主体、客体、内容4、依照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不同,民事权利可分为( )A财产权与人身权B绝对权与相对权C主权利与从权利D请求权与形成权5、甲和乙合伙开办了一个宏亮彩扩部,丙将一卷柯达彩卷送到彩扩部冲洗,交给了正在值班的甲,并向甲交付冲洗费21.8元。

该债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是( )A甲和丙B甲、乙和丙C乙和丙D宏亮彩扩部和丙三、多项选择题1、在我国,必须依法登记注册才能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是( )A城镇工商个体户B农村承包经营户C公司法人D事业法人E社会团体法人2、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 )A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B民事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C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和义务所指的对象D民事法律关系的标的E民事法律关系的原则3、下列组织中必须经过登记才能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有( )A城镇个体工商户B农村承包经营户C公司法人D社会团体E个人合伙第三章自然人二、单项选择题1、公民被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是( )A婚姻关系消灭B民事权利能力终止C为其财产设立代管人D其财产转变为遗产2、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致人损害承担的民事责任属于( )A按份责任B保证责任C补充责任D连带责任3、张家为其孙子张明的出生日期犯愁。

其母记得是8月27日傍晚出生,医院的接生记录簿上记载的8月28日,医院的出生证上记载的是8月29日,其户口簿上记载的是8月30日。

依法张明的出生日期应为( ) A8月27日B8月28日C8月29日D8月30日4、甲、乙为亲兄弟,父母双亡。

甲在县城工作,乙年满14岁,弱智。

乙在父母死后一年内住叔父丙家。

第七章 民事法律行为 课件

第七章  民事法律行为 课件

意思表示
而成立的法律行为
依单独(主体)的 意思表示即成立
单向意思表示对人的 须向相对人表示才成立的单独行为 单独行为
如,解除合同、免除债 务、追认行为
无相对人的 无须向相对人表示也成立的单独行为 单独行为
如,设立遗嘱、捐助行 为、抛弃所有权
(二)财产行为、身份行为
三、意思与表示不一致
• (二)无意的不一致
– 2、误传:指由于传达人或传递机关的错误而
使表意人的意思表示发生错误。
案例5 • 效力:传达人相当于表意人之喉舌,故在归责上,
误传的责任一般由表意人承担。
例题
– 《民通意见》第77条规定:意思表示由第三人义务传达, 而第三人由于过失转达错误或没有转达,造成他人损失的, 一般可由意思表达人负赔偿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双 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标准:是否有对价 有偿法律行为:当事人一方从对方取得利益,须向对方支付对价的法律 行为。 无偿法律行为:当事人一方从对方取得利益,无须向对方支付对价的法 律行为。
六、双务法律行为、单务法律行为
标准: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负担关系 双务法律行为:当事人双方承担义务的法律行为。 单务法律行为:当事人一方承担义务的法律行为。
三、意思与表示不一致
• (一)故意的不一致
– 1、真意保留(又称虚假的意思表示、虚伪的意思表示 、单独虚伪表示等)指表意人故意隐匿其真意,而表
示与其真意不同之意思的意思表示。
• 构成:
案例1
• 第一,须有意思表示。
– 表意人做出的表示必须具有法律意义。如果表意人表示将不受表 示行为的法律约束,则意思表示不成立,不存在真意保留问题。
(四)诺成性法律行为、实践性法律行为
标准:其成立是否以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为要件 诺成性法律行为: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 实践性法律行为: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外,还需交付标的物方 可成立的法律行为。

民法习题——第7章

民法习题——第7章

第七章民事法律行为一、单项选择题1.无效民事行为在被确认无效之前()A.仍有效B.可视为有效C.当然无效D.可有效,也可无效2.民事行为被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认定部分无效后,其他部分()A.另签协议后有效B.修改补充后有效C.仍有效D.当然无效3.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条件成就时,其民事法律行为()A.开始无效B.效力终止C.开始生效D.继续有效4.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被撤销后,其行为()A.从法院判决撤销时起无效B.是否发生效力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C.从申请撤销时起无效D.自始无效5.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

因为其()A.行为人不合格B.行为人意思表示不真实C.内容违法D.内容不可能6.甲与乙约定,如乙生产的产品达到国家A级标准,甲则予以包销。

该行为()A.是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B.是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C.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D.既不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也不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7.赵某因亲属患病急需用钱,遂向王某借钱。

王某趁机索要高额利息,即赵某到期连本带利共还其所借钱的二倍,赵某无奈同意。

此借贷合同属于()的民事行为。

A.受胁迫B.显失公平C.乘人之危D.部分胁迫、部分乘人之危8.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撤销。

A.任何时候B.行为成立时起6个月以内C.行为成立时起2年以内D.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9.以下不可作为民事行为形式的是()A.无法定或约定的沉默B.公证C.书面D.登记10.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A.乘人之危B.欺诈C.显失公平D.胁迫11.可与原因相分离,原因存在与否不影响其效力的法律行为称为()A.无因行为B.无因管理C.有因行为D.主法律行为12.须采用某种特定形式的法律行为称为()A.要因法律行为B.要式法律行为C.实践性法律行为D.死因法律行为13.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A.视为条件已成就B.视为条件不成就C.该民事行为无效D.可根据情况视为部分条件不成就二、多项选择题1.下列()的民事行为是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指定代理的法律规定(3篇)

指定代理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引言代理,作为我国民法典中的重要制度之一,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民事法律关系的稳定。

其中,指定代理作为一种特殊的代理形式,在特定情况下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围绕指定代理的法律规定展开论述,包括其概念、适用范围、程序以及法律后果等方面。

一、指定代理的概念指定代理,是指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或者其他有代理权的人因故不能行使代理权时,由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权机关依法指定他人代为行使代理权的一种代理形式。

指定代理不同于法定代理和委托代理,其主要特点是代理权的产生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

二、指定代理的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指定代理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1. 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和认知能力的限制,不能独立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因此其法定代理人因故不能行使代理权时,可以申请指定代理人。

2. 精神病人:精神病人由于精神障碍不能独立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其法定代理人因故不能行使代理权时,可以申请指定代理人。

3.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故不能独立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其法定代理人因故不能行使代理权时,可以申请指定代理人。

4. 其他有特殊情况的人:如老年人、残疾人等,因故不能独立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其法定代理人因故不能行使代理权时,可以申请指定代理人。

三、指定代理的程序1. 提出申请:申请指定代理,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权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书中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被代理人的基本情况、指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以及申请指定代理的原因和理由。

2. 审查批准: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权机关收到指定代理申请后,应当依法审查。

经审查认为符合指定代理条件的,应当批准指定代理人。

3. 指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由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权机关依法指定。

指定代理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必要的民事法律知识。

4. 公告:指定代理人确定后,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权机关应当公告,并通知被代理人、法定代理人等相关当事人。

可编辑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 2019年12月16日稿

可编辑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  2019年12月16日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 (2019年12月16日稿)目录第一编总则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二章自然人第一节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第二节监护第三节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第四节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第三章法人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营利法人第三节非营利法人第四节特别法人第四章非法人组织第五章民事权利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1—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意思表示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四节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第七章代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委托代理第三节代理终止第八章民事责任第九章诉讼时效第十章期间计算第二编物权第一分编通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第一节不动产登记第二节动产交付第三节其他规定第三章物权的保护第二分编所有权第四章一般规定第五章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2—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七章相邻关系第八章共有第九章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第三分编用益物权第十章一般规定第十一章土地承包经营权第十二章建设用地使用权第十三章宅基地使用权第十四章居住权第十五章地役权第四分编担保物权第十六章一般规定第十七章抵押权第一节一般抵押权第二节最高额抵押权第十八章质权第一节动产质权第二节权利质权第十九章留置权第五分编占有第二十章占有—3—第三编合同第一分编通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五章合同的保全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七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八章违约责任第二分编典型合同第九章买卖合同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第十一章赠与合同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十三章保证合同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保证责任第十四章租赁合同第十五章融资租赁合同第十六章保理合同第十七章承揽合同—4—第十八章建设工程合同第十九章第十九章运输合同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客运合同第三节货运合同第四节多式联运合同第二十章技术合同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技术开发合同第三节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第四节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第二十一章保管合同第二十二章仓储合同第二十三章委托合同第二十四章物业服务合同第二十五章行纪合同第二十六章中介合同第三分编准合同第二十七章合伙合同第二十八章无因管理第二十九章不当得利第四编人格权—5—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第三章姓名权和名称权第四章肖像权第五章名誉权和荣誉权第六章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第五编婚姻家庭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结婚第三章家庭关系第一节夫妻关系第二节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第四章离婚第五章收养第一节收养关系的成立第二节第二节收养的效力第三节收养关系的解除第六编继承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四章遗产的处理—6—第七编侵权责任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损害赔偿第三章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第四章产品责任第五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第六章医疗损害责任第七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第八章高度危险责任第九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第十章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附则—7—第一编总则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期货从业人员“代客理财”的法律责任探讨

期货从业人员“代客理财”的法律责任探讨

期货从业人员“代客理财”的法律责任探讨作者:岑飞来源:《中国证券期货》2019年第05期关键词:“代客理财”职务代理表见代理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2013年某期货公司营业部从业人员孟某及陈某违规“代客理财”,造成客户巨大经济损失,客户报案后一审法院认定该期货公司营业部构成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该判决生效执行。

这也是目前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首次被判处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此判决生效后一时间震惊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代客理财”法律责任的认定问题开始进入了学者和司法从业人员的视野。

“代客理财”其实是业内通俗的叫法,监管机构出台的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里并没有出现过这一称谓,按照通俗的理解,“代客理财”即客户将资金委托某经营机构,由该经营机构按照客户的委托投资运作该笔资金。

结合期货公司的业务实际情况,期货公司有两项主营业务涉及此问题。

第一,期货经纪业务,即客户与期货公司签署经纪合同,由期货公司完全按照客户的指令在期货交易所进行交易,在此情况下,期货公司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代替客户下达投资指令。

现行业内所谓的“代客理财”大多指的是期货从业人员代替客户操作期货账户的违规行为。

下文笔者所表述的“代客理财”也特指该类型的违规行为。

第二,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部分期货公司通过协会备案的方式获得了资产管理业务的资格。

期货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在本质上属于私募基金,期货公司与客户签署《资产管理合同》,期货公司在此情况下拥有了投资的决策权,但是也受到合同约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限制。

本文将主要针对期货经纪业务中“代客理财”的法律责任认定进行论述。

一、民事责任的认定期货从业人员“代客理财”案发的原因大体相同,期货从业人员操作客户期货账户造成经济损失,案发后客户要求期货公司和从业人员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我国现行的民事制度,对于“代客理财”民事责任归属的探讨必然涉及到我国民法有关“职务行为”“职务代理”“表见代理”等制度的规定。

【BT学院】2020年法考 民法 民总编:第七章 诉讼时效

【BT学院】2020年法考 民法 民总编:第七章 诉讼时效
【躲坑练习3】甲从乙处借款 5 万元。乙在时效届满后向甲主张还款,遭到甲的拒绝。后 乙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否受理?(受理,诉讼时效已过但是实体权利并未丧失,法院应受理)
【躲坑练习4】上例中,法院依法受理了该案。审理过程中,甲并未提出乙的债权已经超 过诉讼时效。审理结束后,法官适用诉讼时效制度驳回了乙的请求。法官的裁判是否合法? (不合法,法官不得主动援引诉讼时效)
2020年法考——民法总论
第七章 诉讼时效
第七章 诉讼时效
【本章学习内容】 不知不觉我们已经到了民法总论的最后一章啦!前面的知识点都掌握牢固了吗?学习完 最后一章后,需要从头至尾复习一遍整个民法总论的知识点哦! 这一章讲的是诉讼时效制度。什么叫做诉讼时效呢?说白了就是法律给你行使你的权 利规定了一个期限,督促你在一定的期限内积极地行使你的权利。那你心里可能在想,我 自己的权利,法律管的真多,还要给我的权利加上一个期限。你这样想是非常正确的。因 此,法律仅规定了特定的权利—请求权才适用诉讼时效制度(有例外),其他的权利比如 你的Th命权,物权等等,你想有多久就有多久。这个就是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3.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4.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 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5.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 日起计算。
第二节 诉讼时效的长短与起算★★★
【BT法考·应试技巧】 Q:诉讼时效,题目常考:让你判断下列情形是否已经经过诉讼时效? A:木木教你一招,快速破题: 第一步,判断该情形是否适用诉讼时效,不适用诉讼时效的,直接排除,这是干扰选项; 第二步,判断该情形对应诉讼时效的长短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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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第186条内容是什么?

民法总则第186条内容是什么?

民法总则第186条内容是什么?自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一直是法治社会,用法律解决所有的问题。

而解决民事纠纷的法律则是民法总则,它是一部关乎民生的法律,在人民的生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不断完善中保护着公民的合法权益。

那民法总则第186条内容是什么?下面小编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自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一直是法治社会,用法律解决所有的问题。

而解决民事纠纷的法律则是民法总则,它是一部关乎民生的法律,在人民的生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不断完善中保护着公民的合法权益。

那民法总则第186条内容是什么?下面小编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民法总则目录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二章自然人第一节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第二节监护第三节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第四节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第三章法人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营利法人第三节非营利法人第四节特别法人第四章非法人组织第五章民事权利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意思表示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四节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第七章代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委托代理第三节代理终止第八章民事责任第九章诉讼时效第十章期间计算第十一章附则二、第八章民事责任第一百七十六条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七十七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

最新版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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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编总则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二章自然人第一节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第二节监护第三节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第四节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第三章法人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营利法人第三节非营利法人第四节特别法人第四章非法人组织第五章民事权利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意思表示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四节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第七章代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委托代理第三节代理终止第八章民事责任第九章诉讼时效第十章期间计算第二编物权第一分编通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第一节不动产登记第二节动产交付第三节其他规定第三章物权的保护第二分编所有权第四章一般规定第五章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七章相邻关系第八章共有第九章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第三分编用益物权第十章一般规定第十一章土地承包经营权第十二章建设用地使用权第十三章宅基地使用权第十四章居住权第十五章地役权第四分编担保物权第十六章一般规定第十七章抵押权第一节一般抵押权第二节最高额抵押权第十八章质权第一节动产质权第二节权利质权第十九章留置权第五分编占有第二十章占有第三编合同第一分编通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五章合同的保全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七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八章违约责任第二分编典型合同第九章买卖合同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第十一章赠与合同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十三章保证合同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保证责任第十四章租赁合同第十五章融资租赁合同第十六章保理合同第十七章承揽合同第十八章建设工程合同第十九章运输合同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客运合同第三节货运合同第四节多式联运合同第二十章技术合同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技术开发合同第三节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第四节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第二十一章保管合同第二十二章仓储合同第二十三章委托合同第二十四章物业服务合同第二十五章行纪合同第二十六章中介合同第二十七章合伙合同第三分编准合同第二十八章无因管理第二十九章不当得利第四编人格权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第三章姓名权和名称权第四章肖像权第五章名誉权和荣誉权第六章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第五编婚姻家庭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结婚第三章家庭关系第一节夫妻关系第二节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第四章离婚第五章收养第一节收养关系的成立第二节收养的效力第三节收养关系的解除第六编继承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四章遗产的处理第七编侵权责任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损害赔偿第三章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第四章产品责任第五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第六章医疗损害责任第七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第八章高度危险责任第九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第十章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附则第一编总则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简述民法中委托代理制度的构成要件

简述民法中委托代理制度的构成要件

简述民法中委托代理制度的构成要件
民法中委托代理制度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
1. 代理人需要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 委托行为必须是合法、真实、明确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3. 委托的方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但书面委托必须满足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4. 代理人需要接受被代理人的委托,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5. 代理人需要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6. 代理人应当按照被代理人的意志和利益行使代理权,不得违背被代理人的意愿或谋取私利。

7. 代理人应当履行代理职责,按照约定履行被代理人的事务,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8. 代理人不得滥用代理权,如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等行为。

9. 代理关系终止时,代理人应当及时向被代理人或有关机关报告,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代理权终止的手续。

以上是民法中委托代理制度的构成要件,只有满足这些要件,才能构成有效的委托代理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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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 国
规定
内容摘要
内容摘要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中国内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综合服务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版《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律单行本系列》的供稿单位。负责全国人大会议、常委会会议、委员长会议的会务工作;受委员长会议 的委托,承担拟定有关议案草案等职能。
第五章名誉权 和荣誉权
第六章隐私权 和个人信息保 护
第二章结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三章家庭关系
第四章离婚
第五章收养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二章法定继承
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 赠
第四章遗产的处理
第二章损害赔偿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三章责任主体的 特殊规定
1
第四章产品责 任
2
第五章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
3
第六章医疗损 害责任
第十六章一般规定 第十七章抵押权 第十八章质权 第十九章留置权
第五分编占有
第二十章占有
第二分编典型合同
第一分编通则
第三分编准合同
第一分编通则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五章合同的保全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七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八章违约责任

2017司法考试民法之代理的特征

2017司法考试民法之代理的特征

2017司法考试民法之代理的特征2017司法考试民法之代理的特征。

民法在司考备考中占据很大的比重,是重中之重,需要付出大量时间和精力。

相信很多考生已经开始2017年司法考试的艰难复习,我们为考生整理了一些复习笔记,希望大家在备考中能有所参考,在学习中获得灵感。

因间接代理与直接代理,在当事人地位、权利义务内容以至于法律效果上迥然不同,这里概括的代理特征,主要按民法通则对直接代理的规定加以说明。

(一)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民事活动代理的这一特点把它与行纪活动区别开来。

行纪活动是指行纪人受委托人的委托,由委托人担负费用和给付一定报酬,为了实现委托人的利益而以行纪人的名义,去进行一种或多种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是以本人的名义活动,而且代理不似行纪,可以是无偿的。

代理人与法人代表地位也不同。

法人代表在代表法人时,自己的人格被法人吸收,法人代表的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时,仍是以自己的意思独立实施行为,只是该行为的法律效果归属于本人。

两者相似之处在于行为人均不承担行为的效果,就此一点,不难看出,法人代表制度源自于代理制度。

(二)代理实施的行为必须是有法律效果的行为代理人所进行的代理活动,能够在被代理人和第三人之间设立、变更或终止某种民事法律关系。

如果不产生法律后果,虽然在形式上是受人委托进行某项活动,但不是民法上规定的代理。

如请他人代拟合同文本、询价等,只委托事务,这些事务属于事实行为,不是民事法律行为,因而不产生代理关系。

(三)代理人进行代理活动时独立地进行意思表示代理的这一特征把代理与传达人、居间人的活动区别开来。

传达与代理均是辅助行为,但两者的法律关系迥然不同:传达人仅是向第三人转告本人已作出的意思表示,易言之,本人只是借传达人的嘴做媒介而已,若有传达错误由传达人负过失赔偿责任;而代理人是自己为意思表示,即本人是借代理人的脑袋为自己服务,代理人行为就是本人的行为。

简而言之,传达是代理本人的嘴;代理还包括借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解读》课程题库及参考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解读》课程题库及参考答案

(一) 单选题,每题1 分,共30 题。

1. 根据本课程,总则编中权利保护对应的是哪一章?()(A) 第二章自然人(B) 第五章民事权利(C) 第七章代理(D) 第八章民事责任正确答案:D2. 根据本课程,民法上最有特点的权利取得方式是()。

(A) 民事法律行为(B) 民事诉讼(C) 成立法人组织(D) 成立非法人组织正确答案:A3.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A) 权利保护原则(B) 公序良俗原则(C) 公平原则(D) 自愿原则正确答案:C4. 根据本课程,()是对合同行为以及民事主体进行一切民事行为的根本性要求。

(A) 公平原则(B) 自愿原则(C) 平等原则(D) 诚实信用原则正确答案:D5. 《民法典》总则编一共有()章。

(A) 6(B) 8(C) 10(D) 12正确答案:C6. 总则编中()是最集中地、最突出地,体现了民法的价值理念。

(A) 平等原则(B) 自愿原则(C) 公平原则(D) 基本原则正确答案:D7. 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B) 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C)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D) 十四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正确答案:D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起施行。

(A) 2020年7月1日(B) 2021年1月1日(C) 2021年9月1日(D) 2021年12月1日正确答案:B9.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一律平等。

(A) 法律地位(B) 身份地位(C) 财产地位(D) 家庭地位正确答案:A10. 根据本课程,无行为能力与限制行为能力的界线是()。

(A) 6周岁(B) 8周岁(C) 10周岁(D) 12周岁正确答案:B11. 根据本课程,虚伪表示最常指生活中的()。

(A) 建筑合同(B) 贷款合同(C) 阴阳合同(D) 劳动合同正确答案:C12. 根据本课程,国务院通过的规范性文件是()。

2024年版:第七章担保法律制度(民商法)

2024年版:第七章担保法律制度(民商法)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版:第七章担保法律制度(民商法)本合同目录一览1 第一条担保法律制度的定义和范围1.1 第一条第一款担保法律制度的定义1.2 第一条第二款担保法律制度的范围2 第二条担保的方式2.1 第二条第一款物的担保2.2 第二条第二款人的担保2.3 第二条第三款信用担保3 第三条担保合同的订立3.1 第三条第一款担保合同的形式3.2 第三条第二款担保合同的内容3.3 第三条第三款担保合同的生效条件4 第四条担保合同的效力4.1 第四条第一款担保合同的独立性4.2 第四条第二款担保合同的从属性4.3 第四条第三款担保合同的补充性5 第五条担保责任的范围5.1 第五条第一款担保责任的范围5.2 第五条第二款担保责任的限制6 第六条担保物的权属转移6.1 第六条第一款担保物的权属转移条件6.2 第六条第二款担保物的权属转移程序7 第七条担保物的处置7.1 第七条第一款担保物的处置条件7.2 第七条第二款担保物的处置程序8 第八条担保物价值的变动8.1 第八条第一款担保物价值变动的处理方式8.2 第八条第二款担保物价值变动的责任分配9 第九条担保的消灭9.1 第九条第一款担保消灭的条件9.2 第九条第二款担保消灭的程序10 第十条担保合同的解除10.1 第十条第一款担保合同解除的条件10.2 第十条第二款担保合同解除的程序11 第十一条担保合同的违约责任11.1 第十一条第一款违约行为的认定11.2 第十一条第二款违约责任的具体形式12 第十二条担保合同的争议解决12.1 第十二条第一款争议解决的途径12.2 第十二条第二款争议解决的时间限制13 第十三条担保合同的变更和转让13.1 第十三条第一款变更和转让的条件13.2 第十三条第二款变更和转让的程序14 第十四条担保合同的终止14.1 第十四条第一款终止的条件14.2 第十四条第二款终止的程序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担保法律制度的定义和范围1.1 定义担保法律制度是指为确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或者权利作为担保,使债权人取得优先受偿权的一种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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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同代理:代理权属于两人以上的代理。
四、本代理与复代理
• 以代理权是由被代理人授予还是由代理人 转托为标准
• 本代理,由本人选任代理人或者依照法律 规定而产生的代理,称本代理;
• 复代理,由代理人基于复任权选任代理人 的代理,称复代理,又称再代理。
复代理
第三人
复代理人
代理人
被代理人 (本人)
《合同法》第四百条
复代理
• 代理人选任复代理人的权利称为复任权。
• 复代理产生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 (1)本人事前授权或同意的; • (2)事后本人予以追认或同意的; • (3)紧急情况下,为被代理人的利益的。
代理人可以代理被代理人进行任何法律允 许进行的民事活动。又称全权代理、总括 代理或概括代理。
• 特别代理: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范围受到一 定的限制,代理人只能在限定的权限范围 内代理被代理人进行民事活动。也称为部 分代理或者特定代理。
三、单独代理与共同代理
• 按代理人是一人还是数人为划分标准的 • 单独代理:代理权属于一人的代理。
关于复代理的法律条文
《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九条 代理人需要转委托 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 。
• 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 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 ,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 承担责任。
• 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 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 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 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
代理人
被代理人名义
代理行为
行为结果
第三人
二、代理的特征 1、代理人与被代理人是两个民事主体。
法人
法定代表人
2020年12月9日
法人
代理
业务员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活动
区别“经销商”和“代理商”,以及代理与行纪。
代理商销售模式:
买卖合同
丰田公司
委托 合同
国内 代理商
消费者
经销商销售模式:
丰田公司
• 一、意定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 二、一般代理和特别代理 • 三、单独代理与共同代理 • 四、本代理与复代理 • 五、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 • 六、积极代理和消极代理
一、意定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 依代理权产生的不同方式 • (一)意定代理 • 指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发生代理权的代理;
代理模式
被代理人(本人)
授予代理权
合同当事人
代理人
签约
第三人(相对人)
案例901:应当告谁?
公民李某委托该市新东安画廊购买某著名画家张某 的一幅题为“春色”的获奖油画作品,价值50万元。双 方于1999年12月25日订立了委托合同,约定分二期付 款。合同签订后,李某便向画廊汇去25万元。2000年1 月,画廊经理程某与画家张某达成一份书面购画协议, 购买正在画廊展出的“春色”油画,价值40万元。合同 订立后,画廊向张某交付5万元订金。2000年5月,因画 廊经理程某涉嫌伤害罪,被司法机关逮捕,有三位债权 人同时起诉该画廊,画家张某得知该情况后,遂派人前 往程某家中取回其油画,并提出立即退还5万元定金。李 某得知情况后,在法院起诉画廊,请求返还已经支付的 25万元购画款,并起诉画家张某,要求其返还“春色” 油画。问这一纠纷是代理纠纷还是行纪纠纷?如何处理?
又称为意定代理。 • (二)法定代理 • 依照法律的规定发生代理权的代理;取得法定代
理人的资格既不需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也不需 要人民法院的指定 • (三)指定代理 • 依据人民法院或者有关单位的指定行为而发生的 代理。
二、一般代理和特别代理
• 以代理权限范围为划分标准的 • 一般代理:代理人的代理权没有范围限制,

邮局是典型的“使者”
2020年12月9日
房 屋
房屋中介
中 介
居 间




务 卖主
买主
5、代理人进行民事活动的后果直接由被代 理人承受。
(1)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等同于 被代理人自己的行为;
(2)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的后果,包括获 得的利益和造成的损失都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2020年12月9日
第七章 代理
• 第一节 代理概述 • 第二节 代理关系 • 第三节 代理的分类 • 第四节 代理行为 • 第五节 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第一节 代理概述
一、代理的概念 • 法律上所称代理,是由一人代另一人为法律行为
,其所产生的法律效果归属于所代理的另一人。 • 广义的代理: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或以自己名
2020年12月9日
例题:甲乙系朋友。一日,甲受乙之托,到 丙商店告知店主,乙欲购丙店电料若干,请 店主准备。甲的行为属于( ) A、代理 B、代表 C、传达 D、行纪
答案:C
第二节 代理关系
• 通过代理人的代理活动而在被代理人、代理人以及第三人 之间产生的关系叫做代理关系(与代表的区别)。
第三节 代理的分类
关于复代理的设例
• 【设例1】甲委托乙到A市购买茶叶一批,乙到A市 后即将代理权转托给好友丙,丙买到茶叶后交与 乙,乙再交给甲并说明了由丙代买的情况,甲没 说什么,但接受了茶叶。问:该复代理是否成立?
• 【设例2】甲委托乙到A市处理一批水果。乙到A市 后水土不服得重病住院。适逢盛夏,若不及时处 理,该批果品面临坏掉危险,而乙又联系不上甲, 无奈之下,乙委托好友丙代为处理水果出售事宜。 事后,甲表示异议,拒不接受出售的货款。问: 该复代理是否成立?
义代被代理人为法律行为,并使所产生的后果直 接或间接地归属被代理人承受。 • 狭义的代理:即直接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 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第三人独立为法律 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的一种代理。
• 代理人;被代理人,或本人;第三人、相对人。
代理的行为结构
代理权
被代理人
直接承受
买卖合同 A
国内 经销商
消费者
买卖合同 B
2020年12月9日
行纪模式
委托
受托(行纪)人
委托人(本人)
无关系
合同当事人
第三人(相对人)
3、代理人须在代理权限内为代理活动
代理人进行代理行为,须 有代理权——一般以委托 授权书为代理权存在的证 据。
20施代理 行为的意思表示自由。这是代理与使者、居间 人的重要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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