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县城总体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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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背景

1992年编制的《珙泉-巡场城市总体规划》至今已十多年,规划指导了珙县作为宜宾地区二级中心城市,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的发展。城市的行政中心已由珙泉转移到了巡场,川南水泥厂正在建设中,旧城改造、新区建设使房地产逐步兴起,城市规模进一步扩大。随着中国加入WTO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指导城镇建设发展的《四川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已完成初步编制,《宜宾市珙县县域城镇体系规划》(2003—2020)已编制完成。为了突出珙县在川渝经济带和川南城镇群密集区中的城市地位,完善城市功能,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方针,建设工业大县,特色农业县、特色旅游县,实现撤县建市的目标。2004年3月受珙县人民政府委托,我院承担了《珙县县城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进行本次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编制重点

1、突出珙县在川南城镇群密集区的城市地位,完善城市功能。

2、集约用地,确定城市用地可持续拓展的结构模式。

3、确定城市交通发展布局结构。

4、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注重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5、突出城市地方风貌特色。

第三条规划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四川省城镇体系规划》、《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四川省中小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规定》、《宜宾市珙县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珙县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等。

第四条规划期限

规划年限为2004—2020年,其中:

近期2004—2010年

远期2011—2020年

远景到2050年,城市规模拓展到相对的稳定时期,城市化达到较高水平。

规划成果以远期2020年为主,充分考虑远景2050年。

第五条规划层次及规划范围

1、由于《宜宾市珙城镇体系规划》已单独进行规划编制。在1149平方公里县域范围内,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与生产力布局、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城镇体系结构和区域性大型基础设施布局等内容作为本次规划的依据。

2、本次规划为县城城市总体规划层次,主要为规划城市控制区和规划城市建设区

3、规划城市控制区,即规划区范围,在珙泉、巡场镇行政辖区范围内,包括南井、新桥、龙祥、安民、桂花坳、杉木树、南城、新华、北城、西胜等10个社区居委会和余家、双河、箐林、白家、金沙、河口、天池、汾洞、溪尾、鞍子、金龙、营盘、茨梨、新林、中坝、德窝、兴太、塘坎、丰村、塘坝、芙蓉、白岩、下坝、坝底、荷花、官沱、三江、凤天、德袜、金山、高桥等31村委会,以及珙县七角山国有林场的辖区范围,幅员面积123.75平方公里。

4、规划城市建设区范围北到巡场镇余家村,南到珙泉镇凤天村。包括南井社区居委会、新桥社区居委会、龙祥社区居委会、安民社区居委会、桂花坳社区居委会、杉木树社区居委会、南城社区居委会、新华社区居委会、北城社区居委会、西胜社区居委会、余家、双河、箐林、白家、金沙、河口、天池、汾洞、溪尾、金龙、营盘、茨梨、新林、中坝、兴太、丰村、塘坝、芙蓉、白岩、下坝、坝底、荷花、官沱、三江和凤天等村辖区的大部分或部分用地。建设用地呈带状分布,面积18平方公里。

第六条规划成果及其法律效力范围

本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和基础资料汇编)三部分组成,其中规划文本是对珙县城市总体规划的各项目标和内容提出规划要求的法规性文件,规划图纸和规划文本具有法律效力,附件是规划文本和图纸的技术支撑。

第七条强制性规划条款

本规划文本中的黑体字内容为强制性规划条款。

第八条法律效力力度规定

本规划一经批准,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从事各项规划编制、进行城市规划管理

和开展各项建设活动,包括乡镇企业、农村居民点和开发区建设等,均应以本规划为依据。同时,本规划对县域范围内的城镇体系发展布局、文物古迹的保护、风景区建设及各项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等具有深化和补充完善作用。

第九条组织实施机构和执法部门

本规划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由珙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珙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按照本规划进行管理。

第二章城市规划目标

第十条城市发展目标

力争在2020年把珙县建设成为经济发达、具有“僰人”文化内涵及良好生态环境的工贸城市和特色旅游城市。

第十一条经济发展目标

全县国内生产总值(GDP)2002年为13.3834亿元(1990年不变价,下同)预测2010年达到54亿元,人均12000元/人。2020年达到153亿元,人均30000元/人。预测到2010年一、二、三产业产值比重为15:40:45,到2020年一、二、三产业产值比重为15:50:35。

第十二条社会发展目标

1、建立统一的市场体系、配套的城乡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新型的社会保障体系。发展城乡商贸、金融保险、信息咨询、社会服务、科教文化和医疗卫生等。

2、严格实行计划生育,控制总人口增长。全县总人口2002年为41.19万人,预测到2010年人口达46万人,2020年达到51万人。

3、城镇化水平预测:到2010年,规划总人口46万人,城镇人口21万人,城镇化水平45%; 2020规划总人口51万人,城镇人口33万人,城镇化水平64%。

第十三条产业发展目标

川南城市经济区的建材、能源、化工基地,绿色农副产品加工中心,宜宾南部地区商贸物流中心,川南旅游环线上的二级服务基地。

第三章城市性质及规模

第十四条城市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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