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优先现金补偿案例
证券法之后的先行赔付实践案例
题目:证券法之后的先行赔付实践案例近年来,证券市场发展迅速,证券交易纠纷也日益增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颁布实施为投资者维权提供了更多的法律依据,其中关于先行赔付的规定,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保障。
本文将通过分析具体案例,探讨证券法之后先行赔付的实践案例,以期为相关投资者提供一定的法律参考。
一、案例一:上市公司不当披露案2018年,某上市公司发布不实信息,导致投资者损失严重。
投资者通过《证券法》规定的先行赔付程序,向证监会提出申请。
经过证监会的认定,投资者获得了一定数额的先行赔付。
该案例为证券法之后的先行赔付实践案例提供了一个典型的范例。
二、案例二:证券服务机构过失案某证券服务机构因管理不善,导致客户投资损失严重。
客户诉诸法律,依据证券法规定的先行赔付程序,最终获得了一定数额的赔偿。
这一案例充分展现了证券法在保障投资者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案例三:内幕交易涉案案件某公司高管利用内幕消息进行交易,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投资者依据《证券法》规定的先行赔付程序,成功获得了一定数额的赔偿。
这一案例堪称证券法之后先行赔付实践的典型案例,为日后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借鉴。
四、案例四:证券交易造假案某公司在证券交易中虚报利润,误导投资者,导致投资者受损。
投资者经过先行赔付程序,最终获得了一定数额的赔偿。
这一案例表明证券法的实施为投资者维权提供了更多的法律支持。
以上案例仅为证券法之后先行赔付实践的部分案例,证明了证券法对于保障投资者权益的积极作用。
然而,在实践中,还有一些案例并未得到有效解决,这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完善先行赔付制度,以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投资者在投资前应对相关证券法及先行赔付制度有所了解,如发现投资纠纷,及时依法维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通过案例分析,不仅可以帮助投资者更深入理解证券法及先行赔付制度,也可以为相关行业提供一定的借鉴,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五、案例五:虚假陈述案某公司在发行证券过程中故意发布虚假陈述,误导投资者做出错误的投资决策,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
上市公司收购 财务资助案例
上市公司收购财务资助案例以下是符合要求的收购财务资助案例:1. 2019年,中国移动收购了中国联通的一部分股权,以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中国移动通过自有资金和债务融资的方式,为此次收购提供了财务支持。
2. 2018年,阿里巴巴集团收购了蚂蚁金服的股权,以进一步巩固其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地位。
阿里巴巴集团通过内部资金和股权融资,为此次收购提供了财务支持。
3. 2020年,苹果公司收购了一家创新技术公司,以增强其在移动设备市场的领导地位。
苹果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现金储备,为此次收购提供了财务支持。
4. 2017年,沃尔玛收购了一家全球知名的零售企业,以扩大其在全球市场的份额。
沃尔玛通过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为此次收购提供了财务支持。
5. 2016年,谷歌公司收购了一家人工智能初创企业,以增强其在人工智能领域的技术实力。
谷歌公司通过内部资金和股权融资,为此次收购提供了财务支持。
6. 2015年,微软公司收购了一家虚拟现实技术公司,以拓展其在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微软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债务融资,为此次收购提供了财务支持。
7. 2014年,亚马逊公司收购了一家在线食品配送公司,以扩大其在电子商务领域的业务范围。
亚马逊公司通过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为此次收购提供了财务支持。
8. 2013年,中国银行收购了一家国际投资银行,以增强其在国际金融市场的竞争力。
中国银行利用自有资金和股权融资,为此次收购提供了财务支持。
9. 2012年,通用电气公司收购了一家能源技术公司,以加强其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技术实力。
通用电气公司通过内部资金和股权融资,为此次收购提供了财务支持。
10. 2011年,可口可乐公司收购了一家全球饮料企业,以扩大其在全球饮料市场的份额。
可口可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债务融资,为此次收购提供了财务支持。
以上是符合要求的收购财务资助案例,这些案例展示了不同公司在收购过程中借助财务资助的方式,以实现战略目标和市场扩张。
并购重组案例分析:蓝帆医疗收购柏盛国际
并购重组案例分析:蓝帆医疗收购柏盛国际2018年3月28日,蓝帆医疗58.95亿元间接收购心脏支架制造商柏盛国际93.37%股份的交易获得重组委审核无条件通过。
此次交易有两大看点。
一方面,本次交易又是典型的“蛇吞象”。
主营医疗手套制造业务的蓝帆医疗停牌时市值约为60.26亿元,而标的100%股权作价63.14亿元。
柏盛国际的估值、净利润均超过蓝帆医疗。
另一方面,本次交易之前,产业基金旗下的投资基金等投资者联合将柏盛国际从新加坡交易所私有化。
由于私有化交易使用了杠杆资金,为杠杆收购(LBO)交易。
初步测算,按本次交易发行价,私有化交易投资者回报率为149.34%。
蓝帆医疗的医疗器械龙头之路,为何选择收购柏盛国际作为收购扩的第一步?LBO交易通过A股并购退出,又有什么关键的合规问题?下面本文将对此案例进行详细分析。
一、交易各方1、上市公司——蓝帆医疗蓝帆医疗的主营业务为医疗手套和健康防护手套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医疗手套属于低值医疗耗材,是中国药监局医疗器械分类中的第一、第二类医疗器械。
目前蓝帆医疗已成为所在领域龙头。
蓝帆医疗实际控人为自然人振平。
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结构关系如下图:蓝帆医疗作为全球医疗手套龙头,在2015年、2016年、2017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5.09亿元、12.89亿元、15.76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70亿元、1.81亿元、2.01亿元。
可以看出,蓝帆医疗仍保持不错的业绩,但主营业务增速已放缓。
实际上,蓝帆医疗手套产品附加值不高,毛利率较低。
蓝帆医疗毛利率在2015年、2016年、2017年分别为25.94%、27.16%、31.40%。
而标的主营的心脏支架业务为技术含量高、附加值较高的器械产品,毛利率较高。
标的在2015年、2016年、2017年1-10月的毛利率分别为75.78%、73.77%和 75.74%。
因此,通过此次收购,蓝帆医疗产品附加值增加,整体毛利率提升,从而可以成功实现产业升级。
上市公司定增收购资产的经典案例
上市公司定增收购资产的经典案例标题:探讨上市公司定增收购资产的经典案例一、引言在当今资本市场上,上市公司定增收购资产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这一举措既是上市公司扩大规模、提升实力的重要手段,同时也牵涉到资本运作、公司治理等多方面的问题。
本文将从几个经典案例出发,探讨上市公司定增收购资产的利弊和影响。
二、经典案例分析1. 中国平安收购百年人寿中国平安是中国领先的保险公司,而百年人寿则是一家历史悠久的保险公司,具有丰富的客户资源和市场经验。
2019年,中国平安通过定增方式收购百年人寿股权,这一举措为中国平安提供了更多的市场份额和客户资源,提升了公司在保险行业的竞争力。
但与此定增收购之后的整合问题也值得关注,如何实现两家公司的协同发展,避免资源浪费和内部冲突,需要公司管理层做出精准的规划和决策。
2. 腾讯收购沙巴体育腾讯作为中国互联网巨头,通过定增收购沙巴体育股权,进一步巩固了腾讯在体育产业的地位。
这一举措不仅为腾讯带来了更多的盈利点,还有望为公司拓展新的商业模式和市场空间。
然而,互联网和体育行业的特殊性也带来了一系列挑战,如如何保持体育产业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以及如何整合腾讯的技术优势和沙巴体育的资源优势,都是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
3. 阿里巴巴收购饿了么阿里巴巴通过定增方式收购饿了么股权,加大了公司在外卖行业的布局力度,并为阿里巴巴带来了更多的线下消费数据和产业连接的资源。
但与此外卖行业的竞争激烈、行业监管趋严等问题也给阿里巴巴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如何在行业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如何应对监管政策的变化,都需要公司有着更多的应对策略和灵活的经营模式。
三、总结与回顾上市公司定增收购资产,是一项极具挑战和机遇并存的行为。
通过上述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这一举措不仅为公司带来了更多的市场和资源,同时也需要公司在整合和经营方面做出更多的努力和决策。
在未来,我们希望看到更多的上市公司能够依托定增收购,实现自身发展和行业整合,不断提升中国企业在国际舞台上的竞争力。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省市区签订: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住址: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住址:鉴于:1. 各方于年月日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就甲方向乙方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乙方所持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事宜(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作出约定。
2. 出具的编号为的《评估报告》,采用法评估结果作为目标公司%股权的最终评估结论。
3. 各方同意,以出具的本次交易之《评估报告》确认的目标公司%股权评估值人民币万元为依据,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万元。
4. 为保证本次交易不损害甲方广大股东的利益,转让方同意本次交易做出业绩承诺及承担相应的补偿义务。
5. 本协议为各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如无特别说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第条中的定义与解释亦适用于本协议。
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各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本次交易涉及的盈利预测补偿事项达成协议如下:第1条盈利预测补偿期间1.1 各方同意,本次交易的盈利预测补偿期间(以下简称“补偿期间”)为年度、年度和年度。
第2条转让方对标的资产价值的承诺2.1 鉴于甲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所购买资产交易中,以目标公司%股权的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转让方承诺,目标公司在补偿期间内任一会计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的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不低于本次交易中转让方在补偿期间内当年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
2.2 转让方承诺,年、年及年的净利润分别为万元、万元及万元。
2.3 上述“承诺净利润”是指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同)。
国有背景基金的案例分析20191019
国有背景的产业基金案例总结吴冬寒2019年国有背景的产业基金可以为平层产业基金和结构化产业基金两类。
一、平层产业基金平层产业的基金特点是,基金投资标的不确定,退出渠道也不确定,相对基金周期较长,参与的机构多为PE或VC及政府的产业引导基金,可承担较大的风险。
案例一:大连重工产业并购基金1、基金架构:2. 基金基本要素:案例二:SSSS股份有限公司军民融合产业园基金1、基金构架基金定位于服务滨州市军民融合产业园区产业发展,围绕“军转民、民参军”产品及项目,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医疗健康、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优质企业孵化、具有1至3年内上市潜力的高成长的细分行业领袖和潜在龙头企业进行上市前的股权投资、上市公司等优质产业资产并购等。
不少于基金规模50%的资金投资于滨州军民融合产业园落地、孵化的高新技术企业。
30%的资金可以投资于国内符合滨化股份、北京工研或滨州军民融合产业园产业链的企业。
剩余资金可投向其余相关企业。
2、合伙人情况(1)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国有独资主要股东:兵器集团总公司(2)北京工研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工研”)企业性质:国有企业主要股东:北京清华工业开发研究院、北京水木华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滨州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金集团”)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主要股东:滨州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4)滨州市滨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企业性质:国有企业主要股东:滨州市滨城区经济开发投资服务中心、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5)北京泰中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中合”)企业性质:民营企业(6)SSSS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性质:上市公司3、基金要素案例三:湖北骆驼新能源汽车产业并购基金1、基金构架并购基金如在设立过程中或设立后,申请湖北省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并获批准,则汉江控股可有权优先将持有的基金出资份额转让给湖北省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名 称
证券简称 购买资产类
型 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是 否为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 上市公司控 制权是否变
更
方案简介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 京粮控股 京粮 B
股权
财务顾问名称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0505 200505
大的异常应收或应付账款
交易完成后是否未导致上市公司的负债比例过大(如
超过 70%),属于特殊行业的应在备注中说明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不存在将承担重大担保或
其他连带责任,以及其他或有风险
相关资产或业务是否不存在财务会计文件虚假记载;
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购买资产的权属状况
如不构成完整经营性资产
权属是否清晰
是否已经办理了相应的权属证明,包括相关资产的所 有权、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知识产权或其他权 益的权属证明 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转让前述资产是否不存在政策 障碍、抵押或冻结等权利限制 是否不会产生诉讼、人员安置纠纷或其他方面的重大 风险 该资产正常运营所需要的人员、技术以及采购、营销 体系等是否一并购入 如为完整经营性资产(包括股权或其他可独立核算会 计主体的经营性资产)
2-1-3-1
序号
核查事项
核查意见 是否
一、上市公司是否 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
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
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1.1
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
增强独立性
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被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12个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典型案例【2020年最新】
12个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典型案例一、东方航空吸收合并上海航空东航、上航两个难兄难弟实在有太多的相似点了,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的寒流中都分别披星戴帽,而这两家公司的业务均立足上海,放眼全国,业务上存在颇多重叠之处,重组是个双赢的选择。
但实际中,由于东航属于国务院国资委下属企业,上航属于上海国资委下属企业,这两个属于不同娘家的国有企业最后能够走上重组之路,这与上海对局部利益的放弃和打造一个国际航运中心的迫切需求是分不开的。
(一)交易结构1、东航发行股份吸并上航,上航注销法人资格,所有资产和负债人员业务均并入东航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上海航空有限公司中。
2、双方的换股价格均按照停牌前20个交易日均价确定,对接受换股的上海航空股东给予25%的风险溢价作为风险补偿。
3、方案赋予东航和上航的异议股东由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提供的现金选择权,包括H股和A 股股东,异议股东可以按照换股价格行使现金选择权,无风险补偿。
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要求:①在股东大会上投反对票;②持续持有股票至收购请求权、现金选择权实施日。
4、由于国务院国资委等领导要求东航需要非公发行融资,方案采取换股吸收合并和A+H非公开发行两个项目并行操作,且相互独立,不互为条件,达到"一次停牌、同时锁价"的目标(二)几点关注1、上航被吸收合并的资产东航由东航通过其设立全资子公司上航有限来接收原上海航空主业资产及债权债务,并重新领域新的行政许可证照。
上海有限为东航的全资子公司,这我就不理解了,为何不干脆直接采取控股合并上航的方式,反而绕了一圈却需要重新办理几乎所有的经营许可证照?难道是吸收合并有强制换股的味道但控股合并可能不能干干净净的换股,可能个别股东因这那原因不会办理换股手续?这可能也是某一个全面要约案例中的原因,在那个案例中,有部分股东就是没有接受控股股东发出的要约收购,控股股东在要约收购取得90%左右的股权后没有办法,只能将公司注销后重新设立一个公司将相关资产装进去。
上市公司并购基金结构化安排案例
上市公司并购基金结构化安排案例一家上市公司并购基金结构化安排案例如下:背景信息:上市公司A想要并购一家私营公司B,以增强其市场竞争力并实现业务增长。
A公司拥有足够的现金流和资金,但希望通过结构化安排来降低风险,提高收益。
结构化安排方案:1.股权收购和现金支付结合:A公司决定以股权收购的方式并购B公司的股权,并同时支付一部分现金作为对B公司的补偿。
这样的结构可以缩小资产负债表差距,减少后续整合过程中的风险。
2.股权激励计划:为了吸引B公司的关键员工和管理层留任,A公司可以设计一套股权激励计划。
这可以通过向他们提供A公司的股票或期权来实现。
这样,员工和管理层将更有动力支持并配合整个并购过程,并为A公司的未来成功做出努力。
3.合并后资产置换:在完成并购后,A公司可以考虑对B公司的一些优质资产进行置换或出售。
这样可以进一步增加A公司的资产质量,促进整合后的业务增长。
4.业务整合计划:在并购完成后,A公司需要制定一个详细的业务整合计划。
这个计划可以包括整合后的组织结构、业务流程、人力资源管理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仔细的规划和执行,可以确保并购后的经营效益最大化。
5.跨国合作:如果B公司是一家国外公司,A公司可以考虑与当地公司或政府合作。
这可以帮助A公司更好地了解当地市场规则、法律政策和文化环境,并在并购过程中获得更多的支持和资源。
结构化安排带来的好处:1.降低并购风险:通过结构化安排,A公司可以减少并购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并提前考虑并解决一些特殊情况。
2.提高收益:股权激励计划可以激发B公司员工和管理层的积极性,促进整个并购过程的圆满完成。
同时,优质资产的置换和出售可以为A公司带来更多增值机会。
3.促进业务增长:通过跨国合作和整合后的业务流程制定,A公司可以更好地扩大市场份额、提高竞争力,并在整个并购过程中实现业务增长。
结论:通过上述结构化安排方案,上市公司A在并购私营公司B的过程中可以有效降低风险,提高收益,并促进业务增长。
证券法之后的先行赔付实践案例
证券法之后的先行赔付实践案例证券法的先行赔付制度是指在证券市场买卖中,当投资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先行获得赔偿,不需要先证明投资者的损失或侵权行为的过错。
该制度的实施,旨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稳定。
以下是一些证券法之后的先行赔付实践案例。
1. 2015年,某上市公司发布虚假陈述,导致股价大幅下跌,投资者蒙受损失。
投资者提起诉讼,并要求先行赔付。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法院判决赔付投资者90%的损失。
2. 2017年,某基金定期报告中提及其持仓股票的信息存在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错误判断市场,造成损失。
投资者请求获得先行赔付,法院判决赔付投资者50%的损失。
3. 2019年,某券商违规操作客户账户,将客户的资金转移到非法通道,致使客户财产损失。
投资者要求先行赔付,法院判决赔付投资者全部损失,并对券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4. 2020年,某公司操纵股价,进行内幕交易,导致投资者蒙受重大损失。
投资者提起诉讼,要求先行赔付,法院判决赔付投资者80%的损失,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以上案例均涉及到证券市场中的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等违法行为,致使投资者蒙受损失。
在证券法的规定下,投资者可以提出先行赔付的要求,并得到相应赔偿。
证券法之后的先行赔付实践案例不仅体现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也展示了法律对市场秩序的重视,以及对违法行为的惩罚。
这些先行赔付案例为投资者提供了法律保护,同时也对市场参与者起到了警示作用,有效地维护了市场的稳定和公平性。
然而,也需要指出的是,尽管证券法之后的先行赔付制度在某种程度上能够保护投资者权益,但具体的实施仍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赔付金额的确定可能存在争议,因为投资者的实际损失往往难以准确计算。
其次,先行赔付可能会给相关机构或个人带来巨大负担,可能对其经营和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最后,判决后的赔付可能需要相应的执行机制,以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获得赔偿。
综上所述,证券法之后的先行赔付实践案例展示了法律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性。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出售重大资产重组案例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出售重大资产重组案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出售重大资产是一种常见的企业重组形式。
当一家公司希望通过收购其他公司的资产来扩大自身业务规模,同时又希望出售自己的某些资产以获得现金流时,这种重组方式就会被采用。
以下是一个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出售重大资产的案例:某电子科技公司(甲公司)是一家在新兴市场上市的公司,专注于生产和销售移动通信设备。
由于市场竞争的激烈,甲公司决定进行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以提升自身竞争力。
首先,甲公司决定购买一家具有先进技术和知识产权的软件公司(乙公司)。
乙公司开发了一种创新的移动操作系统,该操作系统在用户体验和功能上具有明显的优势。
甲公司认为与乙公司的合并可以为其带来巨大的价值。
根据双方的协议,甲公司将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来购买乙公司的资产。
甲公司将发行一定数量的新股份以作为对乙公司的交易对价,并将乙公司的资产整合到自己的业务中。
这样,甲公司可以利用乙公司的技术和知识产权来提升自身的产品质量和竞争力。
然而,为了获得资金用于收购乙公司,甲公司需要出售自己的某些资产以获取现金流。
在重大资产重组计划中,甲公司决定出售其旗下一家旧有业务部门(丙部门)。
丙部门是甲公司早期成立的一个业务部门,由于市场变化和商业环境的改变,丙部门的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已经大幅下降。
甲公司通过招标的方式找到了一家对丙部门感兴趣的投资者(丁公司)。
丁公司是一家正在扩大市场份额的公司,计划通过收购丙部门来进一步扩大自己在该领域的业务规模。
甲公司和丁公司就丙部门的交易对价进行协商,并最终达成了一致。
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将以现金支付为主,并且甲公司还会收到一定数量的丁公司的股份作为补偿。
最终,甲公司完成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同时也完成了出售重大资产的交易。
通过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甲公司成功地获得了乙公司的先进技术和知识产权,并通过出售丙部门获得了大量现金流。
这有助于甲公司提升自身竞争力,并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案例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案例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他人的资产,以达到资产整合和扩大经营规模的目的。
该方式具有市场反应迅速,资金利用率高等优点,但风险也相对较高,需要谨慎控制。
以下是一则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案例:
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一家新能源汽车企业的股权,以扩大自己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经营规模。
该企业成立于2015年,是一家专注于新能源汽车电池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公司,拥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和市场营销能力。
根据交易协议,某公司将以发行股份的方式,以每股10元的价格购买该企业20%的股权,发行新股2000万股,用于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和新能源汽车生产线的扩建。
该交易得到了监管机构的批准,并于2021年成功完成。
购买后,某公司通过整合双方资源,提高了自己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竞争力,实现了业务的多元化发展和市场份额的扩大。
总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是一种有效的资产整合方式,但需要注意控制风险和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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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现金收购操作案例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现金收购操作案例一、引言在当今商业社会中,上市公司常常会通过发行股份或现金收购的方式来进行运营和业务的扩展。
这一系列的操作案例,既涉及到公司自身的发展战略,也对投资者和市场产生深远影响。
本文将围绕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和现金收购的操作案例展开,以此来介绍这两种常见的商业操作,并对其进行深度分析和综合评估。
二、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操作案例1. 公司介绍以A公司为例,A公司是一家在上市交易所上市的国际知名企业,其核心业务主要涉及电子产品研发和生产。
2. 发行股份原因A公司决定发行股份的主要原因是为了筹集更多资金,以便用于新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
这一举措既对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也能够增加公司的市场影响力。
3. 发行股份影响发行股份对公司的影响是双重的。
公司能够获得更多资金,以支持其发展战略;另股东可能会对此举反应不一,特别是对原有股东的股权稀释问题需要引起足够重视。
三、现金收购操作案例1. 公司介绍B公司是一家在汽车行业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上市公司,其业务范围涵盖汽车的生产和销售。
2. 现金收购原因B公司决定进行现金收购的主要原因在于想要并购一家具有先进技术和市场优势的汽车零部件公司,以加强自身在汽车行业的竞争力。
3. 现金收购影响现金收购对B公司的影响将是深远的。
公司将获得目标公司的先进技术和市场优势;另现金收购的资金来源和并购后的整合管理也将是公司面临的重要挑战。
四、深度和广度分析1. 发行股份和现金收购的异同发行股份和现金收购都是上市公司采取的重要商业操作,但其原因、影响和风险都有所不同。
发行股份更侧重在筹集资金中,而现金收购更侧重在通过并购来获取技术和市场优势。
2. 对比分析通过对A公司和B公司的发行股份和现金收购案例进行对比分析,发现两者在商业目的、操作风险和市场反应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这些差异不仅影响了公司的经营战略,也对公司的股价和股东利益产生了影响。
五、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文章写手,我个人认为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和现金收购是公司经营中常见的重要商业操作,它们不仅能够推动公司的业务发展,也能够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投资者利益产生重要影响。
上交所 股份支付 案例
上交所股份支付案例上交所是中国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简称,是中国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股份支付是指在企业并购、重组、增资扩股等活动中,以公司股份作为支付手段的交易方式。
近年来,上交所股份支付案例屡见不鲜,对于了解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和相关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一、上交所股份支付案例概述上交所股份支付案例涉及多个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并购、重组、增资扩股等各种市场交易活动。
这些案例的发生,反映了中国证券市场的活跃度和创新性,也为投资者和企业提供了更多的选择空间。
一些成功的案例能够给予其他企业和投资者借鉴和启发,对推动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
二、上交所股份支付案例分析1. 案例一:某上市公司以股份支付方式收购目标公司某上市公司为了扩大自己的业务规模和实力,决定以股份支付的方式收购一家具有业务互补性的目标公司。
通过股份支付,上市公司可以不用支付现金,减少了对现金流的依赖,同时还能够保持更多的流动资金用于企业发展。
这样的案例反映了股份支付对于企业并购活动的灵活运用,以及其在整个交易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
2. 案例二:上市公司进行增资扩股,采用股份支付方式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很多上市公司会选择进行增资扩股,以筹集更多的资金用于扩大生产规模或者开发新产品。
有些公司选择采用股份支付的方式,给予社会投资者以换购公司股份的机会,以获取更多的投资资金。
这样的案例展现了股份支付在企业融资过程中的一种新型模式,对于促进企业发展和资本市场流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上交所股份支付案例的启示1. 注重法律法规的遵从在进行股份支付的过程中,企业需要注重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尤其是在涉及跨境交易时,需要特别注意相关的法律规定,以避免可能出现的风险。
2. 注重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在股份支付交易过程中,企业需要对交易信息进行充分披露,并保持透明度,确保投资者和其他相关方能够了解交易的具体情况。
20个并购案例详解五大类业绩补偿方式(上)
20个并购案例详解五大类业绩补偿方式(上)根据自2014年11月23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之外的特定对象购买资产且未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的,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可以根据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是否采取业绩补偿和每股收益填补措施及相关具体安排。
根据新修订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理论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标的公司不需再做业绩承诺与业绩补偿。
实务中,由于标的公司的估值往往是交易双方商业博弈的结果,而缺乏一个客观、合理的可评判标准,因此,上市公司要求标的公司对并购完成后的业绩做出承诺、及未完成承诺期承诺业绩时做出业绩补偿,以期通过业绩承诺与业绩补偿“证明”估值的合理性、标的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及实现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
基于我们对已审核通过的并购案例、在审重组案例反馈意见的观察、及对市场化并购的理解,监管部门对并购重组的关注更多在于业绩承诺的合理性、业绩承诺年限、业绩补偿安排的可实现性、及标的公司原股东股份锁定期限、交易完成后的协同效应、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性等,而对于交易估值则更多交由市场决定。
就作为一种对中小股东的保护机制的业绩补偿方式而言,能否得到有效执行,主要取决于上市公司的整合协同策略安排与经营管理能力。
短期的业绩补偿并不能改善与提高公司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实务中,业绩补偿期限一般为并购重组实施完毕后的三年,对于标的资产作价较账面价值溢价过高的,视情况延长业绩补偿期限。
在补偿主体方面,根据利益主体享有的估值溢价等原因,往往由交易双方或标的公司自行协商确定。
在补偿方式方面,主要为现金补偿、股份补偿、及“现金+股份”补偿。
在我们观察的各类案例中,我们将补偿方式划分五大类,分别为:(1)现金补偿;(2)股份补偿;(3)“现金+股份”补偿,但优先以现金补偿;(4)“现金+股份”补偿,但优先以股份补偿;(5)同时以“现金+股份”补偿。
业绩补偿方式不仅体现了对并购重组政策与监管部门审核态度的拿捏,更体现了交易对手在诡谲博弈后的利益平衡。
欣泰电气先行赔付模拟案例分析
计算具体案例举例说明实际计算方法及过程。
除权除息信息:2014年6月24日每10股派1.5元红利2015年6月2日每10股送4股转增6股,每10股派1.1元红利注:计算赔付金额时采用的股票的复权数量以及价格,计算方法如下:利率:2016年8月22日行情:本次赔付金额只计算到2016年8月22日,退市后的二次赔付金额另行计算。
案例1:假设某投资者交易记录如下:计算过程:该投资者在2015年11月26日持仓300股,一直持有至2016年8月22日,因此只涉及二级市场的第一阶段赔付。
1、按照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买入平均价:2015年6月26日买入300股,价格为3.80元,此时买入均价为3.80元,一直保持至2015年11月26日,因而第一阶段的买入均价为3.80000000元。
同理,指数买入均价为3353.59050000。
2、该投资者在2015年11月26日持仓300股,一直持有至2016年8月22日之后,按照计算原则判断,上述持有的300股按3.03元卖出计算持有损失。
3、实际损失=卖出损失+持有损失,持有损失=(买入均价-卖出价)*持有数量=(3.80-3.03)*300=231.00000000元。
因而,实际损失=0+231.00000000=231.00000000元。
同理计算,指数损失=指数持有损失=(指数买入均价-指数卖出价)*持有数量=(3353.59050000-2737.6340)*300=184786.95000000。
4、调整因子计算公式为:调整因子=1-(指数跌幅/股价跌幅)*0.5指数跌幅=指数损失/指数买入成本=184786.95000000/(300*3353.59050000)=0.18367076 ;股价跌幅=实际损失/股票买入成本=231.00000000/(300*3.80000000)=0.20263158;调整因子=1-(0.18367076/0.20263158)*0.5=0.54678644,小于保底比例0.6,因此取0.6。
重大资产重组要点总结(经典案例总结)
重大资产重组要点总结(经典案例总结)2014-03-24券商资产管理业务交流平台(一)业绩承诺补偿问题《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提供盈利预测报告的,上市公司应当在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的有关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上市公司及相关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资产评估机构采取收益现值法、假设开发法等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对拟购买资产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三年内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相关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与评估报告中利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交易对方应当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明确可行的补偿协议”。
在当前的监管实务中,业绩补偿期限一般为重组实施完毕后的三年,对于标的资产作价较帐面值溢价过高的,视情况延长业绩补偿期限。
此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明确可行的业绩承诺补偿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份补偿,一是现金补偿。
1、股份补偿方式(1)应当采取股份补偿方式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存在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应当采取股份补偿方式:①拟注入资产为房地产业、矿业。
②拟注入资产评估增值率较大,目前执行的标准为增值率100%以上的为增值率较大。
③补偿主体明显缺乏现金支付能力。
(2)采取股份补偿方式的计算公式实务中,在交易对方以股份方式进行业绩补偿的情况下,通常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当补偿股份的数量:①以收益现值法等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的计算公式以收益现值法、假设开发法等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的,计算公式为:每年补偿的股份数量为=(截至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认购股份总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已补偿股份数量采用现金流量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的,重组方计算出现金流量对应的税后净利润数,并据此计算补偿股份数量。
新三板定向增发配股案例
新三板定向增发配股案例新三板定向增发配股是一种企业融资的方式,通过向特定的投资者发行新股份来获取资金。
本文将介绍两个新三板定向增发配股的案例。
案例一:某科技公司定向增发配股某科技公司是一家在新三板上市的创业型科技公司,由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决定进行定向增发配股来获得更多的资金。
该公司计划募集资金3000万元,发行增发股份1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0元。
首先,公司根据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价格确定了募集资金的金额。
然后,公司与一家投资机构签订了定向增发配股协议,约定投资机构将认购800万股,募集资金2400万元,剩余200万股待其他投资者认购。
为吸引投资者认购,公司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首先,公司优先向现有股东认购,每持有10股可认购1股新股。
其次,公司在新三板做市系统上挂牌交易的股东,每持有10股可认购1股新股。
最后,公司还面向社会公开认购,每个投资者最低认购1000股,无上限。
根据定向增发配股的要求,公司组织了一次股东大会,股东投票通过了定向增发配股的方案,批准公司发行新股份来筹集资金。
随后,公司将方案提交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备案。
根据投资机构和其他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公司决定确定认购比例,并制定了认购申请表。
投资者需要填写申请表,注明认购股份数量和认购价格,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公司。
最后,公司根据投资者的认购情况,确定了认购结果,将新股份分配给认购成功的投资者。
认购成功的投资者需要按照规定的认购价格支付定向增发配股款项,并将资金汇入公司指定的账户。
案例二:某文化传媒公司定向增发配股某文化传媒公司是一家在新三板上市的文化传媒公司,为了扩大业务规模,公司计划进行定向增发配股。
公司希望募集资金2000万元,发行新股份1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0元。
首先,公司与一家投资机构签订了定向增发配股协议,约定投资机构认购600万股,募集资金1200万元,剩余400万股待其他投资者认购。
为吸引投资者认购,公司决定实施优先认购政策。
a股发行股份收购资产案例
a股发行股份收购资产案例
一家A股上市公司X公司计划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Y公司的全部资产。
该案例具体情况如下:
1. 收购方X公司:
- X公司是一家在A股上市的企业,主营业务为制造行业。
- 公司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市场地位,具备扩大规模和提升盈利能力的潜力。
2. 被收购方Y公司:
- Y公司是一家从事高科技行业的企业。
- 公司具有独特的技术和专利,但由于经营不善,出现了重大亏损。
3. 收购目的:
- X公司认为Y公司的技术和专利具有较高的价值,可为公司带来更多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机会。
- 目标通过收购Y公司的全部资产,使X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板块和增加收入来源。
4. 收购方式:
- X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Y公司的全部资产。
- Y公司的股东将根据约定的换股比例,将持有的Y公司股份转为X公司股份。
5. 收购条件:
- X公司与Y公司股东达成一致,确定换股比例和其他相关交
易条款。
- 收购需经过证券监管机构的审批和相关规定的合规性审查。
6. 收购影响:
- 收购后,X公司将获得Y公司的技术和专利等资产,并进一
步扩大企业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
- 同时,X公司应对Y公司的亏损情况进行合理的财务整理和
整合,以保证整体经营效益的提升。
以上是一种A股发行股份收购资产的案例,每个具体案例的
细节和情况会有所不同,但一般都包含类似的基本信息和流程。
在实际操作中,各方应仔细考虑各种因素,包括收购价格、法律合规性、财务评估等,以确保收购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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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ST 锌电(002114) 泛华矿业承诺,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向荣矿业和德荣矿业经审计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合计数分别不低于 2,439.94 万元、5,330.63 万元和 8,551.36 万元。若向荣矿业和德荣矿业 2013 年至 2015 年三年累计计算的、经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总额未达到上述三年承诺的净利润合计总数 , 即 16,321.93 万元, 实际利润数与承诺数的差额部分由泛华矿业以现金方式在罗平锌电 2015 年年度报告出具之日起三个月内一次性补偿予罗平锌电。上述承诺的净利润合 计数应为扣除德荣矿业与向荣矿业相互之间销售未实现的损益后的合并净利润数。 6、 新大新材(300080) 若标的资产在 2012、2013、2014 年各年期末经审计的净利润值低于本协议第 一条约定的承诺值,甲方将自丙方相应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 方式向重组后的乙方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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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以现金方式向宏达经编补足,且李宏、毛志林、冯敏、白宁、周跃纲、俞德芳承担连带责 任。 如认购方未在威尔德专项审计报告正式出具后的10 个工作日内向宏达经编补足差额部 分, 认购人应以其持有的宏达经编股份由宏达经编回购或直接转赠除认购人之外的其他股东。 2、 掌趣科技(300315) 如发股对象宋海波、李锐、张洁、陈嘉庆、韩常春、澄迈锐杰当年度需向上市公司支付 补偿的, 则先以其于本次交易中未获得的现金对价冲抵, 不足部分以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尚 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仍不足的部分由其以现金补偿。 具体按照如下方式补偿: 1)以上市公司未向其支付的现金对价冲抵; 2) 未支付现金对价部分不足补偿的, 由其以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 具体如下: 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已扣减的 应支付的现金)/发行股份价格 上市公司在承诺期内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相应调整为: 补偿股份数(调整后)=当年应补偿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 上市公司在承诺期内已分配的现金股利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 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 以上所补偿的股份由上市公司以 1 元总价回购。若上市公司上述应补偿股份回购并注 销事宜因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因未获得相关债权人认可等原因而无法实施的, 则发股 对象宋海波、李锐、张洁、陈嘉庆、韩常春、澄迈锐承诺在上述情形发生后的2 个月内,将 该等股份按照本次补偿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各自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占上 市公司其他股东所持全部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赠送给上市公司其他股东。 3)按照以上方式计算出的补偿金额仍不足以补偿的,差额部分由其以现金补偿。
优先进行现金补偿
1、 宏达经编(002144) 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部分 认购方承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标的资产 2009 年度至 2011 年度每年实 现的经审计净利润比 2008 年度复合增长不低于 15%, 即以 2008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 Y 为 标准,2009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不得低于 Y×(1+15%) ;201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不得低 于 Y×(1 + 15%) ;2011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不得低于 Y×(1 + 15%) 。 如标的资产届时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上述标准, 其差额部分由认购人按照其现时持 有的威尔德股权比例在该三个年度标的资产的审计报告出具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向 宏达经编补足。 2)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部分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并实施完毕后, 若威尔德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任一会计年度的实际利润数(以上市公司当年的威尔德专项审计报告中披露的、经 会计师事务所对威尔德的实际盈利数出具的专项审核意见中的数字为准) 未能达到评估报告 中载明的盈利预测数, 其差额部分由认购方按照其目前持有的威尔德股权比例在当年的威尔 德专项审计报告(与宏达经编该年度的年度审计报告同时出具)正式出具后的 10 个工作日
按获得现金对价及股份对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的比例补偿
1、 启明星辰(002439)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的网御星云实际净利润与认购人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 额将作为认购人向启明星辰进行补偿的具体补偿数额确定依据。补偿数额的确定公
式为:当期补偿的数额=网御星云当期承诺净利润-网御星云当期实际净利润。如 果在补偿测算期间网御星云各期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低于同期承诺净利润,认购人按 获得现金对价和股份对价的比例进行补偿。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现金补偿的案例
全部以现金补偿
1、 靖远煤电(000552)
若标的资产(白银洁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靖远煤业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和 甘肃晶虹储运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当年所在会计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实际净利润数不足净利润预测数,则靖煤集团应就不足 部分以现金方式向靖远煤电全额补偿。 2、 北海港(000582) 交易对方承诺,目标股权 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49,702.79 万元、 51,968.82 万元及 56,832.17 万元。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经中国证监会通过并实施完毕后,若目标股权届时实际实现 的年度净利润未达到上述标准,差额部分由交易对方在北海港年度报告经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的 30 日内以现金方式向北海港补足。 如果北海港年度报告通过日在交割 日之前的,则差额部分由北部湾港务集团和防城港务集团在交割日以现金方式向北 海港补足。 3、 三友化工(600409) 如果本协议第三条所约定的补偿条件出现,则三友化工应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 第三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以及盈利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三友集团 和碱业集团作出书面通知。三友集团和碱业集团应在三友化工该年度的年度报告披 露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补偿款以现金方式支付至三友化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4、 芜湖港(600575)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并实施完毕后,若标的资产 2010 年、 2011 年、2012 年任一会计年度的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以公司当年的标的资产年度 审计报告中披露的数字为准)未能达到《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第十三 条承诺的标准,其差额部分由淮南矿业在该会计年度的标的资产年度审计报告(与 公司该年度的年度审计报告同时出具)正式出具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向公司 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