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chjz)87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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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重庆市御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4年4 月
目录
总则 (4)
一、建筑材料质量管理0
二、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1
三、工程技术复检制度1
四、人员技术交底、培训管理规定2
1.人员技术交底2
2.培训管理规定3
五、施工样板管理规定3
1.施工样板3
六、工程质量“三检”制度4
1.自检:4
2.互检:4
3.专检:4
七、隐蔽工程验收制度5
八、成品保护制度
5
九、工序施工监控管理规定6
十、自检及报验管理规定6
十一、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7
十二、月度检查规定7
十三、七、工程质量的检测、评定规定8
十四、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8
十五、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9
十六、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规定9
1、竣工验收标准:
9
2、竣工资料的管理
10
3、工程竣工验收的自检
10
4、竣工初验
10
5、竣工验收
10
十七、工程技术资料
11
十八、 ..................... 单位工程技术资料应做到及时、全面、真实、准。
工程质量回访确、有效。项目材料员应及时提供完整、有效的材料质保单。项目资料员应及时收集、整理、汇总有关资料。
单位工程竣工阶段,工程技术资料(包括格式、页面、书写、签章、装钉等)应按归档要求整理、立卷,技术资料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向公司档案室移交保修制度 (11)
十九、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
11
二十、现场质量管理处罚规定
12
总则
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适应建筑业发展的要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令、法规,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强制性条文和验收规范及标准,全面提高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应贯穿工程建设全过程,坚持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的过程质量控制。
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开发建设、投资兴建、承包施工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程建设除应符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规定要求。
一、建筑材料质量管理
1、建筑工程材料采购必须在合格材料供方名录内采购,项目部对工程材料、设备等物资的送货单位进行核对,确认物品规格、数量、验收证件,检查外观质量,符合规定要求方可进场。
2、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设备等进场时,应提供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材质报关单),对需要复试的材料(如钢筋、水泥、预拌混凝土、铝合金等)按照有关规定取样送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材料方可使用。未经检验的原材料不得使用,检验不合格的物资设备严禁使用,必须在有见证条件下退场处理。
3、材料进场后,由材料员、仓库员、质安员与专业人员参加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实物质量、核对材料样板及送货单的单价、数量、规格型号。
4、检验人员在验收材料时应严格把关,按样板采购的材料必须对照样板进行验收,同时按合同的条款及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材料的主要质量保证资料不齐全或时效过期、材料检验不合格等,检验人员不得签收。
5、现场堆放的材料应符合规定施工平面布置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做到堆放整齐,码放有序,并做好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
6、材料经检验合格后,应及时按要求填写《工程材料报验单》并附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质量保证资料,向监理(建设)单位报验,经总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批准后方允许进场使用。
7、未经报验的材料或经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应限期退场,不得擅自使用。材料经验收合格后,有关资料应及时送资料员分类存档
8、入库材料应由有关责任人和仓库保管员负责入库验收。验收内容为材料的类别、型号、规格、数量以及采购物质的合格证明等。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门仓库、专人保管登记领用。
9、预制构件、预拌(商品)混凝土合格证:
1)、合格证应在构件安装前由预制加工单位提供,由现场制作的,应具备完整的材质证明,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有关施工记录及试验报告。合格证或有关记录由工地施工员负责保管归档。
2)、预拌(商品)混凝土合格证应由厂商负责提供,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规定留置试块。预拌(商品)混凝土除了厂内例行制作的试块(做合格证用)外,到达工地浇筑时尚应在入模处再次抽样制作试块。项目部应与厂商签定质量保证书(含经济赔偿责任),以防患于未然。
二、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
1、图纸会审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按工程类别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查阅熟悉图纸、了解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并参加图纸会审。
2、图纸会审应做好记录,由施工单位详细记录并将各管理部门提出的问题汇总,及时提交建设单位核查,由设计单位答复,形成正式文件列入工程档案。
3、在施工过程中,无论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都要填写设计变更联系单,经设计单位和监理(建设)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
4、如果设计变更的内容对建设规模、投资等方面影响较大的,必须由公司审批后报送相关主管部门。
5、所有设计变更资料,包括设计变更联系单,修改图纸均需文字记录,纳入工程档案。
三、工程技术复检制度
技术复核项目应根据单位工程具体情况定,但下列项目必须复核:
1、放样、定位(包括桩定位)、基槽(坑)标高、深度、尺寸
2、各层的标高、轴线、砖砌体皮数杆、模板的轴线、断面尺寸和标高
3、预制构件、预埋件、预留孔
4、砼、砂浆配合比(作为计量资料)
5、关系到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
技术复核后,施工员应立即填写复核记录和自复意见,报监理(建设)单位复核认可。
四、人员技术交底、培训管理规定
1.人员技术交底
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每个工种、每道工序施工前,项目部(分公司)必须进行技术交底。依据技术交底管理规定,技术交底分公司、项目部及班组三级。
1)、公司交底
工程开工前,公司技术负责人对工程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交底,主要对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工期目标、成本目标、工程承包合同方面的内容以及关键性的施工技术问题、技术要求、注意事项进行全方位宏观技术交底,并形成《公司技术交底会议纪要》。
2)、项目部交底
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对项目部工程师、质安人员及班组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主要以施工质量目标、施工进度目标、安全目标、成本目标、图纸设计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公司制定的工艺标准、质量验收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