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机工厂7.11支架挤伤手指事故报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综机工厂“7.11”支架挤伤手指
事故报告
综机工厂
2016-7-11
事故报告
时间:2016年7月11日
地点:综机工厂
参加人员:王丙钦赵洪伟程占举周晓江高二伟
朱增民
一、事故经过:
2016年7月11日班前会由支部书记周晓江主持,会上安排了工会主席乔亚方带领电焊班吴百营、液压班朱增民检修ZY500018/38液压支架,同时强调了各班组作业前必须仔细排查隐患,加强自保、互保工作。
下午13:50左右,工会主席乔亚方与吴百营在检修第六架液压支架时,由于液压支架侧护(后)千斤顶不能收缩,吴百营建议用手锤在侧护(前)千斤顶支一下,这样就可使侧护千斤顶前后保持伸缩一致,乔亚方在听到供液的信号后,通过控制液压片阀向液压支架供液,供液后,侧护千斤顶(后)仍不能伸缩,吴百营说手锤的厚度不够,再垫一节,由于乔亚方未听清楚,误操作片阀,造成吴百营右手中指挤伤,送矿医院检查,确定为右手中指末梢软组织挤伤,医生建议送总医院治疗,汇报调度室后,送往总医院治疗。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电焊班职工吴百营,在检修液压支架时,没有按正确方法检修
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工会主席乔亚方与电焊班职工吴百营在检修过程中配合不当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三、责任划分及处理意见
依据矿2016年安全1号文规定,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1、综机工厂厂长程占举、书记周晓江负有安全教育不到位责任,各罚款200元。
2、值班干部乔亚方作为现场安全第一责任人,负有直接责任,罚款300元。
3、电焊班职工吴百营负自主保安不到位责任,鉴于受伤,罚款300元。
4、对事故责任单位综机工厂罚款1000元。
五、防范措施:
1、举一反三,加大责任意识教育,提高全厂干部职工安全意识。
2、两人或多人配合作业时,一定要信号清晰,反复确认后,再动作。
3、加强职工学习,提高职工自主保安及互保、联保意识。
4、深入开展“两反一纠正”和反“三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