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安全生产承诺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监理安全生产承诺书
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监理安全生产承诺书范文,欢迎借鉴参考。
兹有我单位(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建设的
(工程名称)工程项目,我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作为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理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组织管理,对本项目安全生产组织实施本人做出如下承诺:
一、经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本人担任该项目监理负责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确保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本公司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在本项目上得到认真落实;本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二、本人持有符合规定且有效的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在符合注册许可范围和聘用单位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进行执业。认真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的规定,积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按照规定和合同约定配备与工程项目规模、特点和技术难度相适应且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的监理人员,组建监理机构,履行监理职责,落实监理责任。保证各监理人员到岗履职,不使用不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的监理人员。
三、本人不以他人名义执业,不让其他人员借名替代,不超越许可范围执业;不与建设、施工等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
四、审核与安全施工生产相关的设计、勘察资料和建设施工单位资料,审核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岗位证书、特工种上岗证、起重机械合格证和人员上岗证等资料齐全、真实、有效。
五、保证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六、严格对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审核,未经签字严禁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施工单位也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七、对入场的新人员必须进行公司、监理部、专业组、三级教育,严把新人员安全生产素质关,入场的新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做好新人员入场前三级教育记录入档。
八、积极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工作文件资料。
九、审查施工单位定期提交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检查和检定报告,安排监理机构人员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巡视。
十、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十一、对于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等重要工作,保证不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十二、严格落实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的见证取
样送检制度,组织对施工单位取样、封样、送检工作进行见证。保证见证过程不弄虚作假。
十三、严格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质量文件资料,履行隐蔽工程、分部分项、竣工预验收、竣工验收等质量验收职责。对审查、验收不合格的,保证不予认可签字。
十四、严格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行性;严格审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符合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以及需论证的专家论证意见并督促完善后,执行专项施工作业开工报审制度。
十五、严格督促和参加现场三方主体单位定期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检查和改进,创造良好的安全文明作业环境条件;保证经常巡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设备、措施的现况,并提出改进意见,对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分部分项施工操作工艺或重大危险作业部位实施旁站监理。
十六、保证在监理过程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做好监理记录,对存在严重隐患的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或《工程暂停令》。
十七、定期召开监理例会,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十八、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对建筑施工企业的
项目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表》中签署意见。
十九、愿意接受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的检查、考核、指导。保证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按要求整改,并按规定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名):
身份证号:
单位(盖章):
年月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促进我单位加强质量安全责任意识,确保质量事故为零、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二)我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三)我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
量承担监理责任。
(四)我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五)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六)实行监理工程师定期报告制度。监理单位每月向市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发现的质量问题、整改情况及下一步治理防范措施;对重大风险源辨识论证、方案评审、条件验收等实行专项报告制度;监督管理小组随时对监理报告抽查复核。
(七)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应履行的职责。
(八)我单位承诺对在建工程监管未履职到位按以下原则处罚: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按其规定从严、上限处罚。
2、检查过程中若发现监理单位在一年内未每月定期报告、资料抽查不合格、隐患无记录排查结果、专项方案未审查验收、分部工程未按程序和要求进1行验收的等未履职到位的情况第一次记不良行为记录2个月;第二次记不良行为记录4个月,并作行政处罚;第三次则记不良行为记录6个月直至记入黑名单。
3、对企业从业人员未履职履责的按建质[20**]124号及省住建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