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汇率的历史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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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汇率的历史演变
人民币汇率的历史演变
第一阶段:1949年1月至1950年3月。这一阶段是指自天津解放到全国实行财经统一以前。这一阶段人民币汇价的特点是:汇价不断上升,人民币对外不断贬值。
华北解放后,为了开展对外贸易及国际汇兑业务,迫切需要解决人民币与西方货币之间的汇价问题。1949年1月16日天津解放。1月18日人民币对西方货币汇价最先在天津公布,$1=? 80(旧币),随后上海、厦门及广州相继解放,由于各地物价不一致,上述四个地方采取分别挂牌办法,牌价也不一致,直到1950年7月8日全国汇价才统一。
由于当时我国还不能控制通货膨胀,物价不断上周,149年6月上海批发物价指数为100,到1950年3月该指标为2242.93。之后人们汇价不断调整,到1950年3月13日,$1=?4200(旧币),共调高49次,平均每月调高3.5次。
由于人民币没有规定含金量。所以制定人民币汇价时,不能以金价作为计算标准。当时计算与确定人民币汇价时采用的是物价对比法。物价
对比法包括三部分:(1)出口物资理论比价;(2)进口物资理论比价;(3)侨汇购买力比价。其中主要的是出口物资理论物价,侨汇购买力比价适合用于测定汇价是否有利于侨汇。
当时人民币汇价制定的原则是"奖励出口,兼顾进口,照顾侨汇"。由于当时进口业务中有大量私商的存在,因此在汇价制定上使私商有利可图,无暴利可得,符合中央对私商的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针。在照顾侨汇方面,考虑到国内通货膨胀尚未制止,物价仍在不断上涨,我国采取"原币汇款"的方法,其内容是银行结汇当日不按结汇日外汇牌价折算人民币,而以"原币汇款"
的方法通知侨眷,侨眷到接汇日去银行结汇领取人民币时,银行按结汇日当天牌价折算支付人民币,这种做法保障了侨眷的利益。当时确定了人民币与美元的比价后,其其他货币的比价是通过各自与美元的比价套算出来的。
第二阶段:1950年3月至1952年12月。这一阶段指从全国贯彻统一财经工作的决定起,到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结束。这一阶段人民币汇价的特点是不断下跌,人民币对外币不断升值。
1950年3月全国贯彻统一财经工作的决定后,迅速制止了物价上涨,物价转为下跌。195 0年6月至7月,为了照顾私营工商业,采取了调整物价法、调整工商业的措施,物价出现调整性回升,之后全国物价走向稳定。1952年,上海批发物价指数每月下跌0.65。
1950年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3天后美国参战,美国在国际上大量抢购战略物资,刺激了国际商品价格的上涨,由于当时美元及西方货币迅速贬值,我国必须加速进口,否则将遭受西方货币贬值的损失。朝鲜战争后,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我国实行封锁禁运,范围广,措施严,所以我国也必须大力推动进口。在这种形势下,人民币制定的原则改为"进出口兼顾,照顾侨汇"。1952年12月人民币汇价为$1=?26170。
由于物价下跌,汇价下跌,在照顾侨汇上采取了"人民币汇款"方法,其内容是银行在结汇日当天按结汇日外汇牌价折算人民币,然后按人民币数额通知侨眷,所以侨眷到结汇日去银行结汇领取人民币时,所得到的人民币是以银行结汇日
牌价计算时,而不是按已经下跌的结汇日牌价计算的,从而保障了侨眷的利益。
第三阶段:1953年1月至1973年3月。这一阶段从我国进入社会主义份、建设时期开始,到西方国家开始实行浮动汇率制结束,该阶段人民币汇价的特点是,除对个别外币外,汇价基本保障稳定不变。
从1953年起,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金融及物价基本稳定走向全面稳定。1955年3月1日,我国发行新人民币,以1:10000的比率回收人民币。这一时期,我国对私商改造完成,外贸由国营公司统一经营,因此,在制定汇价时与前两个阶段不同。前两个阶段由于私营进出口商的存在,在汇价制定上必须结合进出口贸易的实际,老驴私商的利益。但外贸由国营公司统一经营后,国营公司所考虑的是如何完成国家所制定的进出口计划的问题,正是从这一时期开始,人民币逐步与进出口贸易实际相脱节,汇价起不到调节进出口贸易的作用了。
这一时期我国出口商品的结构也发生了变化,农副产品出口比重下降,而轻工业、重工业
产品出口比重上升。由于农副产品出口换汇成本较低,而工业品出口换汇成本较高,在当时情况下出现了出口普遍亏损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外贸部门采取进出口统算方法,也就是出口赔钱,进口加成赚钱,外贸部与财政部统一结算的方法。再加上这一时期西方国家实行固定汇率制,所以制定人民币汇价时要参考西方国家所公布的汇价。只有西方国家实行法定贬值时,人民币汇价才做调整。例如1967年11月18日,英镑贬值14.3%时,人民币汇价从?1=?6.893改为?1=?5.908。
第四阶段:1973年3月至1980年12月31日。这一阶段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实行浮动
汇率制,使人民币不再可能继续保持相对稳定不变的汇价水平。
1973年3月,西方国家实行浮动汇率制,从而西方国家不再公布汇价,中央银行也不再有义务维护汇价而进行干预,汇价随市场供求关系而决定。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在制定人民币汇价时不再以各国的汇价作为参考。另外,从1968年起,我国推行人民币计价结算方法,进入20
世纪70年代,国际贸易、对外经济援助及对外贷款也使用人民币结算,而且口径扩大。因此,在国际金融局势动荡不定的情况下,为了维护人民币币值的稳定,避免西方国家转嫁经济危机的影响,为了贯彻对外经济往来中的平等互利原则,从而有利于我国的对外贸易、对外经济援助及人民币计价结算,人民币汇率的制定改为参照国际市场上的汇价变动的情况进行经常调整。
第五阶段:1981年1月1日至1984年12月3 1日。这一阶段是指我国实行公布牌价及贸易内部结算价的时期。
从1953年起,人民币汇价逐步与物价相脱节,汇价起不到调节进出口贸易的作用,同时也起不到促进外贸企业内部经济核算的作用。长期以来形成出口赔钱、进口加成赚钱,为了发展对外贸易,奖出限入,促进外贸企业内部经济核算,适应外贸体制改革的需要。从1981年1月1日起,我国实行公布牌价,适用于非贸易外汇,另外实行贸易内部结算价,适用于贸易外汇。贸易内部结算价是调节进出口贸易的一项经济措施,是一个平衡价。贸易外汇内部结算价($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