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开曼群岛公司章程与组织管理细则中英对照.
公司章程中英文对照
公司章程中英文对照第一章总则 Chapter 1 General Provisions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址 Article 3 Registered Address本公司注册地址为[公司注册地址]。
本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业务范围描述]。
第三章股东权益与股权转让 Chapter 3 Shareholder's Rights and Transfer of Shares第五条股东权益 Article 5 Shareholder's Rights股东享有按照股权比例分享公司利润的权益,并有权参与公司事务的决策和监督。
第六条股权转让 Article 6 Transfer of Shares在获得其他股东的同意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股东可以转让其持有的股权。
第四章公司治理 Chapter 4 Corporate Governance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几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董事长。
第八条董事会职权 Article 8 Powers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战略与发展规划,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和决策。
第九条董事任免 Article 9 Appointment and Removal of Directors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五年。
Article 9 Directors are elected by the shareholders' meeting and serve a term of five years.第十条高级管理层 Article 10 Senior Management公司设立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并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负责。
第五章财务管理 Chapter 5 Financial Management第十一条财务报告 Article 11 Financial Reports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定期编制和公布财务报告。
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中英文对照)
ARTICLES OF ASSOCIATION组织章程细则PRELIMINARY序文1. Subject as hereinafter provided, the regulations contained in Table “A” in the First Schedule to the Companies Ordinance (Chapter 32) shall apply to this Company, and be deemed to be incorporated with these Presents.1.除非下文明确规定,否则《公司条例》(第32章)附表1的表A 所列规定,否则表A所列规定适用于公司,并被视为本章程细则的一部分。
2. The following clauses of Table “A” namely, 24,41 to 44 inclusive, 55,64,77,78,79,81,82,90 to 99 inclusive, 101, and 114 to 123 inclusive, and 128, shall not apply or are modified as hereinafter appearing.2.表A中第24、41至44(包含在内)、55、64、77、78、79、81、82、90至99(包含在内)、101、114至123(包含在内)和128条不适用于本公司或根据下文作出修改。
3. The Company is a Private Company and accordingly:3.公司为私人公司,据此:(a) the right to transfer shares is restricted in manner hereinafter prescribed;(a)转让股份的权利受到下述限制;(b) the number of members of the company (exclusive of persons who are in the employment of the company and of persons who having been formerly in the employment of the company were while in such employment and have continued after the determination of such employment to be members of the company) is limited to 50. Provided that where 2 or more persons hold one or more shares in the company jointly they shall for the purpose of this regulation be treated as a single member.(b)公司成员人数不超过五十人(不包括公司雇用的人士,亦不包括先前受公司雇用并且在雇用期间为公司成员以及雇用终止之后仍为公司成员的人士),但是当两人或两人以上联名持有公司一份或多份股份时,就本款而言,该等人士应视作一名成员。
开曼群岛公司法2012年修订版.pdf
8
(d) 將本公司股份或其中任何股份拆細為面值小於本公司組織章程大綱中設定面值的股 份(但受《公司法》規限),且可透過有關決議確定,在經拆細股份的持有人之間, 其中一股或多股股份可較其他股份享有任何優先權、遞延權或其他權利或受任何限 制所規限,而該等優先權、遞延權、其他權利或限制乃為本公司有權附加於未發行 或新股者;
(2) 除非主旨事項或內容與此解釋不一致,在本章程細則中:
(a) 意指單數的詞彙亦包括複數,反之亦然;
(b) 意指一種性別的詞彙亦包括兩性及中性;
(c) 意指人士的詞彙包括公司、聯營組織及團體(無論是否為法團);
(d) 詞彙:
(i) 「可」須解釋為允許;
(ii) 「須」或「將」須解釋為必須;
(e) 「書面」的表述須(除非出現相反用意)解釋為包括列印、平板印刷、影印及 以可見方式顯示詞句或數字的其他形式,包括以電子螢幕方式顯示,惟相關文 件或通知的送達方式與股東的選擇均符合所有適用的法規、規則及規例;
(3) 除《公司法》允許外並在進一步遵守指定證券交易所及任何其他相關監管當局的規 則及法規的情況下,本公司不得就任何人士購買或擬購買本公司任何股份或相關事 宜提供財務幫助。
(4) 不得發行不記名股份。
股本的變更
4. 本公司可根據《公司法》不時以普通決議的方式變更組織章程大綱的條件,以:
(a) 按決議訂明的金額增加本公司資本及按決議訂明的數目拆分股份;
(b) 將本公司所有或任何資本合併及拆分為多於現有股份數目的股份;
(c) 將本公司股份分為若干類別,及在不損害先前授予現有股份持有人任何特殊權利的 附錄3
10(1)
情況下,分別賦予其任何優先、遞延、限制性或特殊權利、特權、條件或在本公司 10(2) 未於股東大會上作出任何有關決定的情況下可由董事作出的限制,惟如本公司發行 的股份不附帶表決權,則「無表決權」一詞應出現在有關股份的名稱中;如股本包 括具有不同表決權的股份,各股份類別的名稱中(除附帶最優先表決權的股份外) 還必須包括「限制表決」或「有限表決」等詞彙;
开曼群岛公司法
开曼公司股东和董事会会议公司法没有规定公司一定要举行股东大会。
公司应根据章程细则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和董事局会议。
注意: 于开曼群岛召开董事局周年会议的规定已被取消。
也就是说,董事局不再需要在开曼群岛召开周年会议。
开曼公司记录册每家公司都需要编制和存档下列的记录册:开曼公司董事和主要官员名册董事和主要管理人员名册详细记录每位董事和主要管理人员的姓名、地址、委任日期和离任日期。
虽然董事和主要管理人员的个人资料必须于公司注册处存档,但是,该等名册并不开放予公众查阅。
该等名册必须存放于公司于开曼群岛的注册办事处。
开曼公司股东名册股东名册主要记录下列资料:1. 每个股东的姓名及住址;2. 每个股东所持有股份的数目;3. 每个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否已全额支付;4. 每个股东所持有股份的编号(如有);5. 成为股东的日期;6. 股份转让和受让人的姓名。
股东名册并非公众文件。
虽然法律没有特别规定,但是,股东名册一般存放于公司于开曼群岛的注册办事处。
抵押和按契记录册抵押和按契记录册详细记录对公司的资产有影响的任何抵押和按契的资料。
如果公司授予任何抵押或以任何形式作出担保,该等抵押或担保的详细资料必须及时登录于抵押和按契记录册。
抵押和按契记录册必须存放于公司的注册办事处,任何股东(成员)或债权人都可以查阅该记录册。
开曼公司归档程序开曼群岛政府于2003修订公司法,对逾期归档和其他的一些违规行为(例如逾期提交申报表,没有设立注册办事处等)的处罚作出详细规定。
根据修订后的公司法的规定,违规行为的罚款由每天2.40美元至12.20美元不等,但是,非故意违规的最高罚款不多于610美元。
下列事件必须通知公司注册处及缴纳适当金额的费用:以下是一些需要通知公司注册处的重要事项的限期:- 更改公司名称:15 天- 更改公司章程大纲或章程细则:15 天- 其他任何特别决议案:15 天- 更改公司的注册地址:30 天- 董事和主要管理人员的变更:30 天- 增加注册资本:30 天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已经开始就严重逾期提交董事和主要管理人员变更通知书征收罚款。
公司章程中英文对照
公司章程中英文对照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方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任何适用于公司的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通知以及其他立法、行政或司法解释或公告(“相关法律”)不符的,以相关法律为准。
第二章公司的成立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第四条住所:第五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股东的责任仅限于股东出资或许诺出资的公司注册资本。
除非经股东明确书面同意,公司的债权人仅对公司的资产享有追索权,无权要求投资者就公司的债务、责任以及义务进行偿还。
第六条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应为独立法人。
公司受所有相关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公司的活动应该遵守相关法律。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以执照核准为准):会务策划;会议服务、经济信息咨询、翻译服务。
第八条公司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开展业务,自主经营。
第九条公司拥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一)为获得公司的办公地点或其他办公场所、技术或设备签订租赁、土地使用权转让和/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二)为使公司有效运营,与根据相关法律或其他任何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和法规设立的任何个人、实体或组织签署任何其他合同,包括有关提供公用事业、人员、家具、电器、设备、机器和任何其他用品的合同;(三)根据公司的需要借款或提供担保,并且按照相关法律不时提取、开具、接受、背书、签署和签发数额不受限制的汇票和其他可转让或不可转让的票据和债务凭证;(四)按照相关法律,通过对所有或部分公司财产进行抵押、质押或提供其他担保权益,为支付前述任何款项和其孳生的任何利息提供担保;(五)从事与前述有关的业务,并从事上述规定的任何或所有事项;(六)依照相关法律,取得并维持公司及其资产必需的所有保险;(七)从事其它任何在批准的公司经营范围内,或相关法律不时允许从事的合法行为或活动。
【精品】最新开曼群岛公司章程与组织细则中英对照(可编辑
最新开曼群岛公司章程与组织细则中英对照------------------------------------------作者------------------------------------------日期Company No.: 214079公司代码:214079MEMORANDUMANDARTICLES OF ASSOCIATIONOFKingworld Medicines Group Limited 金活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与组织管理细则Incorporated on the 10th day of July, 2008 成立于2008 年7 月10 日INCORPORATED IN THE CAYMAN ISLANDS成立于开曼群岛(此乃英文版本之翻译本,一切内容以英文为准)THE COMPANIES LAW (2007 Revision)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公司法》(2007 修订)MEMORANDUM OF ASSOCIATIONOFKingworld Medicines Group Limited金活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章程1.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is Kingworld Medicines Group Limited 公司名称金活医药集团有限公司.2. The Registered Office of the Company shall be at the offices of Offshore Incorporations (Cayman)Limited, Scotia Centre, 4th Floor, P.O. Box 2804,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KY1-1112, CaymanIslands or at such other place as the Directors may from time to time decide.注册办事处应为境外注册组织(开曼)有限公司的所有办公室,地址为开曼群岛大开曼岛KY1-1112 乔治城斯科舍中心4 层邮政信箱2804,或者随时由董事决定的其他地点3. The objects for which the Company is established are unrestricted and shall include, but withoutlimitation, the following:本公司成立的营业目的是不受限制的,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a) (i) To carry on the business of an investment company and to act as promoters and entrepre ne ursand to carry on business as financiers, capitalists, concessionaires, merchants, brokers, traders,dealers, agents, importers and exporters and to undertake and carry on and execute al l kinds ofinvestment, financial, commercial, mercantile, trading and other operations.经营投资公司的业务,并承担推动者和企业家角色,并作为金融家,资本家,特许经营,商人,经纪人,贸易商,经销商,代理商,进口商和出口商,并承诺执行所有种投资,金融,商业,商人,贸易和其他业务。
开曼章程_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的名称为 [公司名称],注册地为开曼群岛。
第二条注册号本公司的注册号为 [注册号]。
第三条注册地址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为 [注册地址]。
第四条公司性质本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开曼群岛法律管辖。
第五条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注册资本] 美元,分为 [股份数] 股,每股面值为 [每股面值] 美元。
第二章股东与股份第六条股东资格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享有本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承担相应义务。
第七条股份发行本公司的股份由发起人按比例认购,并经股东会决议批准。
第八条股份转让股东之间的股份转让,应当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九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2.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3. 审议和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4. 审议和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5.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决定;6. 对公司章程的修改进行审议和决定;7. 行使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股东大会的召开股东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会召集。
特殊情况经董事会决定,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第三章董事会第十一条董事会组成本公司的董事会由 [董事人数] 名董事组成,包括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
第十二条董事会职权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行使以下职权:1. 制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战略;2. 选举和更换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3. 审议和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4. 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5. 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6. 审议和批准公司的重大合同、重大关联交易;7. 决定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的增减;8. 决定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9. 行使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
特殊情况经董事长决定,可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公司章程中英文对照
公司章程中英文对照Article 1: General Provisions 第一章:总则1.1 Name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以下简称为“公司”。
1.2 Registered Office 注册办事处公司注册办事处位于[注册办事处地址]。
1.3 Legal Form 法定形式公司以[公司类型]形式依照[管辖地]法律设立。
Article 2: Objectives 第二章:目的2.1 Objectives 目的- To engage in [Business Activity 1]- To engage in [Business Activity 2]- To engage in any other business activity as approved by the Board of Directors.公司目的如下:-从事[经营活动1];-从事[经营活动2];-从事董事会批准的其他经营活动。
Article 3: Share Capital 第三章:股本3.1 Authorized Share Capital 授权股本公司授权股本为[授权股本],分为[股份数量]股,每股面值为[面值]。
3.2 Issued Share Capital 发行股本公司发行股本为[发行股本],分为[股份数量]股,每股面值为[面值]。
Article 4: Management 第四章:管理4.1 Board of Directors 董事会The Board of Directors shall consist of [Number of Directors] directors, including [Number of Independent Directors] independent directors.董事会由[董事人数]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人数]名独立董事。
4.1.2 Duties 职责The Board of Directors shall have the following duties:- To authoriz decisions on major issues, such as investments, financing, and mergers.- To appoint and dismiss the General Manager and othersenior executives.董事会应承担以下职责:-制定和实施公司的战略和政策。
开曼群岛公司法(二零零三年修订)(第22章)
開曼群島公司法(二零零三年修訂)(第22章)股份有限公司TOM集團有限公司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重列)(未經股東於股東大會上正式採納之合併版本)於一九九九年十月五日成立(包括截至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七日之所有修訂)倘此中文譯本與英文版本有任何歧義,概以英文版本為準開曼群島公司法﹙二零零三年修訂﹚﹙第22章﹚股份有限公司------------TOM集團有限公司組織章程大綱(重列)﹙經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六日通過的特別決議案採納﹚1.本公司的名稱為TOM集團有限公司。
2.本公司的註冊辦事處位於Maples and Calder的辦事處, 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或董事會可能不時決定位於開曼群島的其他地點。
3.本公司設立的目的不受限制,其中須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i)從事投資公司及投資控股公司的業務﹔並收購及持有任何公司、法團所發行或擔保的任何種類股份、股額、債權股證、債券、按揭、責任及證券或任何性質及任何時候構成或從事業務的承諾以及任何政府、主權統治者、專員、信託、地方當局或其他公共團體所發行或擔保的股份、股額、債權股證、債券、責任及其他證券﹔以及不時更改、轉移、出售或另行處置上述各項,其方式對本公司當時的任何投資而言屬合適﹔(ii)有條件或無條件地認購、包銷、以獲得授權或其他方式發行、取得、持有、買賣或轉換各類股額、股份及證券﹔並訂立合夥關係或任何溢利分成安排、互惠特許或與任何人士或公司合作﹔並促使及協助促使構成、組成或組織各類或目的為收購及承擔本公司任何財產及負債或推動﹙直接或間接﹚本公司的設立目的或本公司可能認為屬合適的任何其他目的而成立的任何公司、聯營公司、財團或合夥關係。
(iii)行使或執行所擁有的任何股份、股額、責任或其他證券賦予或附帶的全部權利及權力,包括但不損害本公司因擁有已發行的特定比例或票面數額的上述證券所賦予的否決權或控制權等一般性權利。
开曼群岛公司法章程
开曼群岛公司法章程一、公司名称和注册地址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注册地址为[注册地址]。
二、公司类型本公司为在开曼群岛注册的离岸公司,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成立。
三、公司目标和范围本公司的目标是为股东提供高质量的投资和管理服务,以实现股东的财务目标。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进行各类商业、投资和金融活动;2.购买和出售财产和资产;3.向他人提供贷款和债务融资服务;4.进行并购、兼并和重组活动。
四、公司股东本公司股东的权益由其持有的股份决定。
股东享有根据其持股比例分享公司利润和决策权的权益。
五、公司董事会1.董事会是本公司最高决策机构,由[董事数量]名董事组成。
董事由股东选举产生,并有责任监督和管理公司的日常运营。
2.董事会成员的任期为[任期年限]年,任期届满后可连任。
3.董事会由董事长领导,董事长由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
董事长在公司内享有决策和代表公司签署文件的权力。
六、公司会议1.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会议次数]次会议,以审议和决定与公司运营相关的事项。
2.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可以通过实体会议或远程会议的方式进行。
会议召集人需要提前通知所有董事。
3.会议决议需要经过董事会的多数票通过,董事长在产生平票时有投票决定的权力。
七、公司财务1.公司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投资、债务融资和公司盈利。
2.公司财务必须进行及时和准确的记录和报告,以确保所有交易和资金流动的合规性。
八、公司解散与清算1.公司解散需要董事会的决议,并提前通知所有股东。
2.公司解散后,应立即启动清算程序,由指定的清算人负责处理公司的债务和资产。
九、章程修订1.对本章程的修改需要董事会的决议,并在修改生效前通知所有股东。
2.章程的修改应符合开曼群岛公司法的规定。
十、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1.本公司的运营受开曼群岛公司法的约束。
2.若发生与公司运营相关的争议,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争议将提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
以上是《开曼群岛公司法章程》的主要内容,本章程作为公司的基本法规,适用于公司的所有运营和决策。
开曼群岛公司章程模版(中英文)
开曼群岛公司章程(第1-18条,中英文)开曼群岛公司章程(中英文)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OF CAYCO LIMITED依据开曼群岛《公司法》(2002年修订)组建THE COMPANIES LAW (2002 REVISED) OF THE CAYMAN ISLANDS1. In these Articles Table A in the Schedule to the Statute does not apply and, unless there is something in the subject or context inconsistent therewith,本章程中,除非题目或上下文所述,否则法令附件中表A并不适用且不相一致:"Affiliate" of a company or corporation shall mean any company, corporation, or other entity that controls, is controlled by, or is under common control with, the specified company or corporation, within the meaning of Rule 144 of the Securities Act.关联方指在144规则的范围内,就特定实体而言,控制该特定实体,或被该特定实体控制,或与该特定实体处于他人共同控制下的任何公司、组织或其他实体。
"Articles" means these Articles as originally framed or as from time to time altered by Special Resolution.章程指最初制定的并经特别决议不时修改的本章程。
开曼公司法2020
开曼公司法2020
开曼公司法(Cayman Islands Companies Law)是指开曼群岛
的法规和法律框架,用于监管和管理在开曼群岛注册的公司。
最新版本是2020年发布的《开曼群岛公司法》(The Cayman Islands Companies Law)。
开曼公司法规定了注册、管理和运营公司所需的规定和程序。
这包括公司的注册、股东权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责任、公司金融、合并和收购、破产和清算等方面的规定。
开曼群岛作为一个离岸金融中心,吸引了众多公司在其境内注册和设立。
开曼公司法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使得开曼群岛成为全球范围内最受欢迎的投资工具之一。
该法律框架允许注册各种类型的公司,包括股份公司、非盈利组织、受托人、特殊目的实体等。
开曼公司法的最新版本通常包含了相关的修订和更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金融环境和全球商业需求。
该法律框架还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以确保开曼群岛公司与全球金融体系的交互操作。
需要留意的是,以上内容仅为参考,具体法律条款及相关细节请咨询相关专业法律机构或官方发布的法律文件。
美国公司章程_中英(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的名称为 [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公司的住所设在美国 [州名],具体地址为 [详细地址]。
第三条公司目的公司的宗旨是:[公司宗旨,例如:开展[行业名称]业务,提高[产品/服务]的质量,满足市场需求,创造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四条公司期限公司为永久性公司,除非根据美国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特别程序解散。
第二章股东第五条股东资格凡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为公司股东。
第六条股东权利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股东大会,对公司事务进行投票;2. 获取公司年度报告、财务报告等文件;3. 享有公司分红;4. 依法转让、抵押或赠与股份;5. 要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6. 依法解散公司。
第七条股东义务股东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公司章程;2. 按时缴纳股款;3. 不得泄露公司机密;4. 不得损害公司利益;5.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
第三章股份第八条股份种类公司股份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
第九条普通股1. 普通股股东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承担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2. 普通股股东在公司解散时,按其所持股份比例分配公司剩余财产。
第十条优先股1. 优先股股东享有优先分红权,在公司解散时,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剩余财产;2. 优先股股东在公司股东大会上不享有表决权。
第四章股东大会第十一条股东大会召开1. 股东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年度股东大会;2. 在下列情况下,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a. 股东提议;b. 董事会提议;c. 监事会提议;d. 法律、法规规定。
第十二条股东大会职权1. 通过公司章程的修改;2. 选举和罢免董事、监事;3. 审议和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4. 审议和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5.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6. 决定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7. 修改公司章程;8. 法律、法规规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五章董事会第十三条董事会组成董事会由 [董事人数] 名董事组成,其中 [董事人数] 名为独立董事。
注册开曼公司的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开曼群岛法律(以下简称“开曼法律”)制定,适用于[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的宗旨是:[简要描述公司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三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注册资本金额]美元,分为[股份数量]股,每股面值[每股面值]美元。
第二章股东第四条公司股东为[股东名称],股东出资额为[出资额]美元。
第五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2. 分取股利;3. 依照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股权;4. 公司终止后,依法分配公司的剩余财产;5. 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 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2. 不得抽逃出资;3.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4. 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董事会第七条公司设董事会,由[董事人数]名董事组成。
第八条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1. 召集股东大会;2.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 选举和更换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4.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5. 决定公司的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6. 决定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7. 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 决定公司的重大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担保等事项;9.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0. 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当有[董事人数]名以上董事出席。
第四章董事第十条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任期]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董事长主持董事会会议,并对外代表公司。
第五章股东大会第十三条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四条股东大会行使以下职权:1. 审议和批准公司的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事项;2.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3. 审议和批准公司的重大事项;4. 决定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5. 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 审议和批准公司的章程修改;7. 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开曼群岛公司章程模版(中英文)
开曼群岛公司章程(第1-18条,中英文)开曼群岛公司章程(中英文)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OF CAYCO LIMITED依据开曼群岛《公司法》(2002年修订)组建THE COMPANIES LAW (2002 REVISED) OF THE CAYMAN ISLANDS1. In these Articles Table A in the Schedule to the Statute does not apply and, unless there is something in the subject or context inconsistent therewith,本章程中,除非题目或上下文所述,否则法令附件中表A并不适用且不相一致:"Affiliate" of a company or corporation shall mean any company, corporation, or other entity that controls, is controlled by, or is under common control with, the specified company or corporation, within the meaning of Rule 144 of the Securities Act.关联方指在144规则的范围内,就特定实体而言,控制该特定实体,或被该特定实体控制,或与该特定实体处于他人共同控制下的任何公司、组织或其他实体。
"Articles" means these Articles as originally framed or as from time to time altered by Special Resolution.章程指最初制定的并经特别决议不时修改的本章程。
公司章程中英对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The Companies Law (2009 Revision)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Second Amended and Restated Articles of AssociationofMA KUANG HEALTHCARE HOLDING LIMITED(as adopted by a Special Resolution passed on ______________ May 2010 )依开曼开曼群岛群岛群岛公司法公司法(2009年版)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马光保健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第二次修正组织修正组织修正组织备忘录及章程备忘录及章程(于2010年5月27日 依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 The Regulations contained or incorporated in Table A of the First Schedule ofthe Companies Law (2009 Revision) (as amended from time to time) shall not apply to this Company.1. 开曼群岛公司法(2009年版)第一个附件之A 表规定不适用于本公司。
2. INTERPRETATION2. 解释(a) In these Articles the following terms shall have the meanings setopposite unless the context otherwise requires:‑(a) 除本章程内容另有规定外,本章程之用语定义如下:Alternative Special Resolution 特别重度决议(a) a resolution passed by a majority of theMembers, as being entitled to do so, vote inPerson or, where proxies are allowed, by proxyat a general meeting, such Members holding two-thirds or more of the total number ofoutstanding Shares of the Company attendingthat meeting; or(a) 指有该股东会决议由代表已发行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之股东出席,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之同意之。
HOMECONTROL: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大纲细则
股份有限公司
HOMECONTROLINTERNATIONALLIMITED
之
經修訂和重述的Biblioteka 公司章程大綱(經於2019年10月14日通過的特別決議附條件地採納並於2019年11月14日生效)
1本公司的名稱為HomeControl InternationalLimited。
2本公司的註冊辦事處位於SertusIncorporations(Cayman)Limited的辦事處,地址為Sertus
Chambers,P.O.Box2547,CassiaCourt,CamanaBay,GrandCayman,CaymanIslands,或
董事會不時決定的位於開曼群島的其他地點。
3本公司的設立宗旨不受限制。本公司享有全面的權力和權限以進行任何不被開曼群島法律所禁
止的目標。
4每名股東的法律責任僅限於有關股東就其所持股份不時的未繳款額。
9股份沒收...............................................................................................................................14
10股本變更...........................................................................................................................15
5留置權...................................................................................................................................10
开曼群岛公司法
开曼群岛公司法(二零零一年第二次修订)目录第一章导论第一条简称第二条定义和释义第三条登记官第四条登记官签名第二章公司和社团的组建和设立组织大纲第五条公司组建的方式第六条限制股东责任的方式第七条组织大纲第八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条担保有限公司第十条组织大纲的变更第十一条登记办公地位置的变更第十二条组织大纲的签署与法律效力第十三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其股本的权限第十四条减资第十五条向法院申请确认令,债权人的异议第十六条减资确认令与法院发布此令状的权限第十七条减资确认令和减资记录的登记第十八条股东对已削减股份的责任第十九条隐瞒债权人姓名的处罚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规章的章程第二十一条无限公司和担保有限公司的必备规章第二十二条第一附表中表格A的采纳和适用第二十三条章程的印制、盖章和签字第二十四条通过特别决议变更章程第二十五条章程的通过和法律效力总则第二十六条登记第二十八条行为能力和权限的缺乏;越权行为第二十九条发放给股东的公司组织大纲和章程副本第三十条对公司登记名称的限制第三十一条名称的变更第三十二条有权发行无记名股份的公司不能在岛内拥有土地第三章公司股东和社团成员的资本分配和责任分摊资本分配第三十三条股份及利益为动产第三十四条股份溢价账户第三十五条折价发行股份的权限第三十六条公司支付佣金的权限第三十七条赎回和购买股份第三十八条股东的定义第三十九条通过私人代表的转让第四十条股东名册第四十一条年度股东名单和资本、股份的股款催缴情形等的摘要第四十二条公司未递交文件或未缴付费用的处罚第四十三条股份或债券证明书第四十四条股东名册的检查第四十五条递交给公司登记官的增加资本和股东的通知第四十六条不适当进入股东名册或被股东名册遗漏的补救第四十七条向公司登记官通知股东名册的修改第四十八条股东名册的证据效力股东责任第四十九条在任及离任公司股东的责任第四章公司和社团的经营与管理保护债权人的规定第五十条公司注册办公室第五十一条注册办公室位置的通知第五十二条有限公司的名称公示第五十三条对不公开标示公司名称的处罚第五十四条抵押登记第五十五条递交给公司登记官的董事名单第五十六条对未置备董事名册的公司的处罚第五十七条会议股东保护第五十八条股东大会第五十九条会计和审计第六十条特别决议的定义第六十二条特别决议的备案第六十三条特别决议的副本第六十四条任命检查员报告公司事务第六十五条检查员的权限第六十六条检查员的报告第六十七条通过公司决议进行的检查第六十八条检查报告的证据效力通知第六十九条给公司登记官的回执等第七十条对公司通知的送达第七十一条邮寄送达第七十二条会议召集文告、通知等的证明第七十三条会议记录第七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发起法律行动的费用担保第七十五条针对股东的法律行动中的声明仲裁第七十六条公司提交仲裁的权限罚则第七十七条罚则;罚款的运用董事和经理的无限责任第七十八条董事和经理的无限责任第七十九条第四十九条的修改非盈利团体第八十条政府可以特许公司注册时不在公司名称中使用“有限”(“limited”)字样的情形合同第八十一条合同订立方式第八十二条汇票和本票第八十三条通过代理人执行协议等第八十四条公司拥有供海外使用的印章的权限第八十五条文件的证明和解与重组第八十六条与债权人和股东协商的权限第八十七条便于公司重组与合并的规定第八十八条获取异议股东股份的权限第五章公司和社团的清算第八十九条出资人的定义第九十条出资义务的性质第九十一条出资人死亡第九十二条出资人破产第九十三条出资人结婚由法院进行的清算第九十四条公司可以由法院进行清算的情形第九十五条公司被认为无力偿付其债务的情形第九十六条通过请求书做出的公司清算申请第九十七条法官办公室中的审理第九十八条公司清算的开始第九十九条法院可以发布禁令第一百条法院审理请求书的权限第一百零一条公司清算命令做出后法律程序的中止第一百零二条向公司登记官递交命令副本第一百零三条法院中止任何程序的权限第一百零四条公司清算命令对担保有限公司股本的效力第一百零五条法院可以考虑债权人或出资人的意愿官方清算人第一百零六条官方清算人的任命第一百零七条辞职、免职、空缺填补和报酬第一百零八条官方清算人的称谓和职责第一百零九条官方清算人的权限第一百一十条官方清算人的自由裁量权第一百一十一条官方清算人任命代理人法院的一般权限第一百一十二条征收和运用资产第一百一十三条关于出资人代表的规定第一百一十四条要求交付财产的权限第一百一十五条命令出资人偿付债务的权限第一百一十六条催缴股款的权限第一百一十七条命令支付至银行的权限第一百一十八条账目管理第一百一十九条出资人代表的失职第一百二十条命令的最终证据效力第一百二十一条排除未在规定时间证实其债权的人的权限第一百二十二条法院对出资人权利的调整第一百二十三条清算费用第一百二十四条公司的解散第一百二十五条登记官对公司解散进行备案第一百二十六条对未报告公司解散的惩罚第一百二十七条法院传唤涉嫌占有公司财产人员的权限第一百二十八条法院对当事人的调查第一百二十九条在某些情形下逮捕出资人的权限第一百三十条法院的累积权限命令的执行第一百三十一条执行命令的权限公司自愿清算第一百三十二条公司可以自愿清算的情形第一百三十三条公司自愿清算的开始第一百三十四条自愿清算对公司地位的影响第一百三十五条通知的发布第一百三十六条自愿清算的后果第一百三十七条公司清算对担保有限公司股本的影响第一百三十八条公司任命清算人的权限第一百三十九条重组在何种情形下对债权人具有约束力第一百四十条债权人或出资人上诉的权利第一百四十一条自愿清算过程中清算人或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第一百四十二条清算人可以召开股东大会第一百四十三条清算人职位的空缺第一百四十四条任命清算人的权限第一百四十五条清算人结束清算的账目第一百四十六条清算人向登记官报告第一百四十七条公司自愿清算的费用第一百四十八条债权人权利的保留第一百四十九条接受自愿清算程序的权限法院监督下的公司清算第一百五十条命令公司在法院监督下自愿清算的权限第一百五十一条申请在法院监督下进行公司清算第一百五十二条法院可以考虑债权人的意愿第一百五十三条为在法院监督下的公司清算任命清算人的权限第一百五十四条法院监督下的公司清算命令的后果第一百五十五条在特定情形下任命自愿清算人为官方清算人补充规定第一百五十六条清算程序开始后的处置无效第一百五十七条公司账簿的证据效力第一百五十八条公司账簿、账目和文件的处理第一百五十九条账簿的检查第一百六十条受让人的诉权第一百六十一条债务的证明第一百六十二条优先清偿第一百六十三条可以同意的清算人的整体方案第一百六十五条清算人可以接受股份等作为出售公司财产的对价第一百六十六条定价方式第一百六十七条查封和执行无效第一百六十八条欺诈性的优先偿付第一百六十九条确定有过失的董事和高级职员造成的损失的权限第一百七十条对伪造账簿的惩罚第一百七十一条对由法院进行的公司清算中不法董事的检举第一百七十二条对在公司自愿清算程序中不法董事的检举第一百七十三条对做伪证的惩罚法院制定规则的权限第一百七十四条法院的规则第六章停业公司的除名第一百七十五条从登记册中除名没有进行营业的公司第一百七十六条清算公司因清算人空缺等被除名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登记官公布公司被除名出公司登记册的事实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司、公司债权人或股东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公司登记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股东责任保留第一百八十条公司登记官无需对根据本章做出的任何行为负责第一百八十一条授予财政秘书的财产第七章豁免公司第一百八十二条可以申请注册为豁免公司的公司第一百八十三条豁免公司的登记第一百八十四条拟注册公司的声明第一百八十五条股份可以是不可流通的或可流通的第一百八十六条可流通股份可以交换第一百八十七条年度回执第一百八十八条年费第一百八十九条违反本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或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的第一百九十条公司登记官发出通知第一百九十一条声明中的虚假陈述第一百九十二条对虚假陈述的惩罚第一百九十三条受到禁止的业务第一百九十四条出售证券的禁止第一百九十五条违反本章进行营业的惩罚第一百九十六条豁免公司进行电子营业第八章有限存续的豁免公司第一百九十八条注册为有限存续的豁免公司第一百九十九条章程的内容第二百条有限存续豁免公司的清算第二百零一条取消注册登记第二百零二条有限存续的豁免公司从事电子营业第九章岛外设立的公司在岛内进行营业第二百零三条外国公司的定义第二百零四条外国公司需要向公司登记官递交的文件等第二百零五条某些外国公司拥有土地的权限第二百零六条外国公司的注册第二百零八条声明公司名称(无论是否是有限公司)和公司设立地所在国的义务第二百零九条本章规定适用于对外国公司的送达第二百一十条外国公司在岛外订立的协议书等第二百一十一条协议书等的订立第二百一十二条公司名称从登记册中除名第二百一十三条违反本章规定的处罚第二百一十四条本章中的定义第二百一十五条公司登记官禁止证券销售的权限第十章组建于岛内或在岛内注册的公司的法律适用第二百一十六条既存公司的法律适用第二百一十七条设立日期第二百一十八条章程的保留第十一章一般事项第二百一十九条取代其他规定的费用第二百二十条快递费第十二章以存续形式进行的转换第二百二十一条存续申请第二百二十二条本章下的注册第二百二十三条特许文件的修改等第二百二十四条本章下的注册对根据本法第九章进行注册的公司的影响第二百二十五条发布在政府公报上的注册通知等第二百二十六条豁免公司(包括按照本章规定注册的公司)的注销注册第二百二十七条注销注册等的证明第二百二十九条发布在政府公报上的注销注册通知等第十三章普通的非居民公司重新注册为豁免公司第二百三十条普通的非居民公司可以重新注册为豁免公司第二百三十一条普通非居民公司重新注册为豁免公司的效果第十四章独立资产公司第二百三十二条本章中概念的定义第二百三十三条注册申请第二百三十四条名称第二百三十五条独立资产第二百三十六条股份和股利第二百三十七条公司代表独立资产从事的行为第二百三十八条资产第二百三十九条资产的独立第二百四十条债务的独立第二百四十一条总债务和总资产第二百四十二条公司清算第二百四十三条接管令第二百思十四条接管令的申请第二百四十五条接管令的管理第二百四十六条接管令的解除第二百四十七条接管人的报酬第十五章无记名股份的托管等第二百四十八条无记名股份的转让第二百四十九条无记名股份的托管第二百五十条认证托管人第一附表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规章第二附表银行存款人在清算程序中成为优先债权人的条件、规定与限制开曼群岛公司法(二零零一年第二次修订)第一章导论本法简称为公司法(200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二条定义和释义(1)本法中,“主管机关”意指依照《货币管理法》(2000年修订版)第三条第一款成立的开曼群岛货币管理局,包括该局的授权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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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pany No.: 214079公司代码:214079MEMORANDUMANDARTICLES OF ASSOCIATIONOFKingworld Medicines Group Limited 金活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与组织管理细则Incorporated on the 10th day of July, 2008 成立于2008 年7 月10 日INCORPORATED IN THE CAYMAN ISLANDS成立于开曼群岛(此乃英文版本之翻译本,一切内容以英文为准)THE COMPANIES LAW (2007 Revision)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公司法》(2007 修订)MEMORANDUM OF ASSOCIATIONOFKingworld Medicines Group Limited金活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章程1.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is Kingworld Medicines Group Limited 公司名称金活医药集团有限公司.2. The Registered Office of the Company shall be at the offices of Offshore Incorporations (Cayman)Limited, Scotia Centre, 4th Floor, P.O. Box 2804,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KY1-1112, CaymanIslands or at such other place as the Directors may from time to time decide.注册办事处应为境外注册组织(开曼)有限公司的所有办公室,地址为开曼群岛大开曼岛KY1-1112 乔治城斯科舍中心4 层邮政信箱2804,或者随时由董事决定的其他地点3. The objects for which the Company is established are unrestricted and shall include, but withoutlimitation, the following:本公司成立的营业目的是不受限制的,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a) (i) To carry on the business of an investment company and to act as promoters and entrepre ne ursand to carry on business as financiers, capitalists, concessionaires, merchants, brokers, traders,dealers, agents, importers and exporters and to undertake and carry on and execute al l kinds ofinvestment, financial, commercial, mercantile, trading and other operations.经营投资公司的业务,并承担推动者和企业家角色,并作为金融家,资本家,特许经营,商人,经纪人,贸易商,经销商,代理商,进口商和出口商,并承诺执行所有种投资,金融,商业,商人,贸易和其他业务。
(ii) To carry on whether as principals, agents or otherwise howsoever the business of realtors,developers, consultants, estate agents or managers, builders, co n tractors, engineers,manufacturers, dealers in or vendors of all types of property including services.进行不论作为委托人,代理人或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业务,开发商,顾问,地产代理或经理,建筑商,承包商,工程师,制造商,经销商或所有类型的财产,包括服务供应商。
(b) To exercise and enforce all rights and powers conferred by or incidental to the ownership of anyshares, stock, obligations or other securities including without prejudice to the generality of theforegoing all such powers of veto or control as may be conferred by virtue of the holding by theCompany of some special proportion of the issued or nominal amount thereof, to provide managerialand other executive, supervisory and consultant services for or in relation to any company in whichthe Company is interested upon such terms as may be thought fit.对被赋予的或附带所有权的任何股份,股票,义务或其他证券行使及执行所有权利,包括在不妨碍否决上述权利的一般性或凭借由一些特殊的发行或名义数额比例的公司所赋予的控制权,为提供管理和其他行政,监督和咨询的服务,该公司有兴趣的营业项目都可能被认为是适合的(c) To purchase or otherwise acquire, to sell, exchange, surrender, lease, mortgage, charge, convert, turnto account, dispose of and deal with real and personal property and rights of all kinds and, inparticular, mortgages, debentures, produce, concessions, options, contracts, patents, annuities,licences, stocks, shares, bonds, policies, book debts, business concerns, undertakings, clai ms,privileges and choses in action of all kinds.拥有购买或收购,出售,交换,放弃,租赁,按揭,抵押,转换,转入帐户,处置和处理不动产和个人财产和各种权利,特别是,能进行按揭,债权证,生产,优惠,期权,合同,专利,年金保险,执照,股票,股份,债券,政策,账面债务,企业的关注,担保,索赔,特权和据法权产的各种行动(d) To subscribe for, conditionally or unconditionally, to underwrite, issue on commission or otherwise,take, hold, deal in and convert stocks, shares and securities of all kinds and to enter into partnership or into any arrangement for sharing profits, reciprocal concessions or cooperation with any person or company and to promote and aid in promoting, to constitute, form or orga n ise any company,syndicate or partnership of any kind, for the purpose of acquiring and undertaking any property and liabilities of the Company or of advancing, directly or indirectly, the objects of the Company or forany other purpose which the Company may think expedient.有条件或无条件认购,包销佣金问题,或持有,买卖及转换股票,股份和各种证券,讨论合伙关系问题或任何分享利润的安排,讨论相互优惠或与任何人或任何公司合作,推进和帮助促使,构成,形成任何形式的公司,集团或任何形式的的伙伴关系,组织收购,并承担本公司的任何财产及负债,或直接或间接推进达成本公司的或任何其他目的,完成该公司认为合宜的营业目的。
(e) To stand surety for or to guarantee, support or secure the performance of all or any of the obligations ofany person, firm or company whether or not related or affiliated to the Company in any manner and whether by personal covenant or by mortgage, charge or lien upon the whole or any part of theundertaking, property and assets of the Company, both present and future, including its uncalledcapital or by any such method and whether or not the Company shall receive valuable consideration thereof.保证或担保,支持或保护任何人员,商号或公司的所有或任何义务执行,不管是否以任何方式与公司有相关或隶属关系,无论是整体个人契约或按揭,索价或留置,或者任何部分的事业,公司的财产与资产,无论是现在和未来,包括其未催缴股本或以任何这样的方法,不论本公司是否须获得与价值相等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