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工保护定值、DCS画面及逻辑修改、保护投入、退出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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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业热电产业企业标准
Q/TYRD-21003-010-2016
天能电厂热工保护定值、DCS画面及逻辑修改、保护投入/退出管理制度
(天能电厂)
A/0
2016-05-01发布 2016-05-01实施
天能电厂发布
前言
为了提高天能电厂机、炉主保护、重要辅机保护及热工保护定值、DCS画面及逻辑修改的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保护投退和热工保护定值、画面、逻辑的工作流程,避免因保护或定值的原因导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实现各项安全生产目标,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编写过程中难免有不妥、疏误之处,望各位批评指正,以便及时更正及再版时修订。
本标准由天能电厂生技科提出。
本标准由天能电厂资料室归档管理。
本标准由天能电厂生技科负责起草。
编写:
初审:
审定:
批准:
本标准发布于2016年4月。
热工保护定值、DCS画面及逻辑修改、保护投入/退出管理制度
1 适用范围
1.1 本制度规定了天能电厂热控保护定值及逻辑修改、保护投入/退出的范围、权限、执行程序及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天能电厂范围内所有和热控专业管理相关的事项和人员。
1.3 天能电厂生技科负责本管理制度的解释、监督和考核,天能电控部、发电部等生产运行、设备维护单位负责实施。
2 引用标准
《火力发电厂热控自动化系统检修运行维护规程》 DL/T 774-2004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能安全[2014]161 号
《新疆电力行业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2011-5
3 保护投入/退出管理规定
3.1 目的
为加强对热控保护定值、DCS画面、DCS逻辑修改、保护投入/退出以及测点强制的管理,防止保护设备拒动、误动,确保机组安全、经济、稳发、满发,特制订本规定。
3.2 原则及范围
DCS系统机、炉、脱硫、除灰、精处理等各控制系统主保护、重要辅机保护投/退(包括测点强制)的操作由热控班组成员进行,操作时必须由热控班成员进行监护,投/退状态和投退时间由运行班长以上人员或申请人部门专工负责确认,在《天业热电产业天能电厂DCS、DEH强制记录》上签字确认。
热控保护定值、DCS画面、DCS逻辑修改的操作由热控班组成员按照相应的审批单执行,操作时必须由热控班成员进行监护。
3.3 审批程序
3.3.1 机、炉等主保护装置(系统、包括一次检测设备)异常,需退出运行检查时,申请人
必须详细填写《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退出、投运申请单》。
3.3.2机、炉等主保护、重要辅机保护装置(系统、包括一次检测设备)故障无法投入保护,
被迫退出运行时,申请人必须填写《热控保护逻辑修改审批单》,由电控部主任、发电部主任、生技科主任、安培科主任、总工或生产副总签字同意后,方可执行。
3.3.3机、炉等主保护、重要辅机保护的投/退,热控执行人员拿到经过审批过的《热控保
护逻辑修改审批单》后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操作,完成后填写好执行人、完成时间。并发送至电控部、发电部、安培科、生技科存档。
3.3.4 《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退出、投运申请单》为三联单,第一联由值长保存、第二联由
生技科热控专工保存、第三联由热控检修班组保存。
3.3.5 机、炉等主保护、重要辅机保护的投退,热控执行人员负责在《DCS系统保护投/退
记录本》上作详细的记录,运行人员负责在运行日志上做详细的记录。
3.4 规定要求
3.4.1 未经总工程师或生产副总批准,运行中的热工保护、仪表及控制装置盘柜、盘面或操
作台面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3.4.2 在没有征得制造厂的同意或办理《热控保护逻辑修改审批单》、《热控保护定值修改
审批单》经过批准的,任何人不得擅自取消、投退保护系统及改动保护定值;
3.4.3 在没有办理《控制系统画面修改审批单》,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控制系统画面;
3.3.4 运行中热工保护仪表及控制装置,非热工专责人员不得任意调整、拨弄或改动。确需
处理,通知热控人员开票处理;
3.4.5确因主辅设备维修等原因,被迫临时退出主辅设备保护或更改保护定值时,办理相关
手续方可退出保护。
3.4.6 若发生热工机、炉主保护装置(系统、包括一次检测设备)故障,当其故障被迫退出
运行时,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重要保护在8小时内恢复,其它保护装置被迫退出运行时,必须在24小时内恢复。如果机、炉主保护因系统、一次检测设备故障在退出8小时内无法恢复,责任部门必须办理《热控保护逻辑修改审批单》,并写明无法投入原因,待满足消缺条件时立即消除投入保护。除机、炉主保护以外的其他保护,如果在24小时内无法恢复,责任部门必须办理《热控保护逻辑修改审批单》,并写明无法投入原因,待满足消缺条件时立即消除投入保护。
3.4.7 由于消缺工作需要,热控保护需进行强制/解除时,可在工作票安全措施中写明,退
出保护。
3.4.8 热控点检人员每天巡检检查保护投退情况,如果发现保护退出且未办理相关手续的,
立即汇报相关领导,经核实后对责任人进行考核。如果没有发现未办理相关手续退出保护的,电控部承担责任。
3.5 热控保护投/退、执行程序
3.5.1 由提出热控保护投/退申请部门填写并进行相关的审批手续。
3.5.2 凡是在DCS控制系统上进行的相关机、炉主保护投/退的工作,热控人员必须在《天
业热电产业天能电厂DCS、DEH强制记录》上登记,并详细记录强制点的状态、所在页码、保护名称等,并由当值班长或值长审核并签名确认。
3.5.3 由于运行方式改变、运行工况变化或检修设备试转需要保护逻辑信号临时强制时,由
运行班长在《天业热电产业天能电厂DCS、DEH强制记录》上签字确认强制,热控人员在逻辑强制登记本上登记并配合实施。
3.5.4 机组停运,热控人员由于辅机和主保护试验工作需要,需对保护逻辑信号临时强制时,
试验人员根据连锁保护试验卡或试验方案要求,填写在逻辑强制登记本上或打印强制点清册附在强制登记本上。并在强制原因栏内注明试验项目名称或工作票编号等,并由当值班长或值长审核并签名确认。试验完成后必须及时对强制点释放。
3.5.5 由于消缺工作需要,热控保护需进行投/退时,消缺人员根据缺陷单或工作票安全措
施要求,填写热控保护投/退申请单,并在强制原因栏内注明缺陷单或工作票编号等。
3.5.6 对于其它不带保护的点的强制,由申请强制人在逻辑强制登记本上登记后,经值长批
准,即可由热控人员执行。对于其它不带保护的强制点的解除,经申请强制人申请,值长批准后,即可由热控人员执行。执行完后,执行人及批准人均应在登记本上签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