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第六章

法律 第六章
法律 第六章

《基础第六章》

一、单选题,以下各题有多个选项,其中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请选择正确答案

1.()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最根本保证。

A.党的领导

B.人民当家做主

C.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D.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我国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

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所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下列选

项中属于独立法律部门的是()。

A.民法商法

B.公司法

C.商法

D.知识产权法

3.修改宪法的权力,只能由( )行使。

A.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国务院

4.我国立法法明文规定,限制公民人身和财产权利的法律必须由()制定,行政

机关即政府不得制定限制公民人身或财产权利的法规。

A.国家立法机关

B.人民法院

C.省人民政府

D.国务院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由多个法律部门、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有机统

一的整体,其中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主干的是( )。

A.行政法规

B.地方性法规

C.法律

D.宪法

6.( )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

其他任何法律都不得与其相抵触。

A.宪法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行政规章

7."法律不但由国家制定或认可,而且由国家保证实施",这句话说明了法律具有

()。

A.有阶级性

B.上层建筑的特点

C.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特质

D.国家强制性

8.下列程序法中,体现了"民告官"的法律救济制度的是( )。

A.行政诉讼

B.仲裁调解

C.刑事诉讼

D.民事诉讼

9.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依法治国以国家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规范、系统、协调为必要条件

B.依法治国的实现,必须以规范和制约公权力为前提,做到职权法定、有权

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C.依法治国应当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

D.依法治国依赖于法制完备,法律健全完备了,法治就实现了

10.国家的最高监督权由( )行使。

A.最高人民检察院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最高人民法院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1.法律发展经历了不同的阶段,在下列社会形态的法律中,首次强调实质上的自由与

平等的是( )。

A.封建制法律

B.社会主义法律

C.奴隶制法律

D.资本主义法律

1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由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其中居于统帅

地位的法律部门是( )。

A.刑法

B.宪法

C.行政法

D.民法商法

13.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和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的是()。

A.社会主义制度

B.社会主义公有制

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D.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14.()是指公民可以通过行使诉权,依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

实现权利救济,其在职能上具有其他救济不可替代的终局性地位。

A.政治救济

B.行政救济

C.司法救济

D.社会救济

15.公民享有的宪法基本权利体系中,最基础的权利是( )。

A.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言论自由

C.人身自由

D.经济社会权利

16.按照规定的内容不同,法律可以划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下列选项中属于实体法的

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17.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是()。

A.国务院

B.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

C.法院

D.检察院

18.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政治权利的是( )。

A.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B.文化教育权利

C.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D.宗教信仰自由

19.2018年宪法修正后规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负责全国监察工作。

A.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

B.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C.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D.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体现了刑法的()。

A.类推原则

B.罪刑相适应原则

C.罪刑法定原则

D.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21.我国的国家宪法日定在每年的()。

A.9月18日

B.12月13日

C.7月7日

D.12月4日

22.法治思维与人治思维的分水岭在于()。

A.社会中法律的多寡与好坏

B.社会有没有法律存在

C.是专制国家还是民主国家

D.最高的权威是法律还是个人

23.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是()。

A.行政法

B.民法

C.刑法

D.宪法

24."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马克思的这句话说明了()。

A.权利与义务二者是完全矛盾的

B.权利与义务二者是统一的

C.权利与义务二者是对立的

D.权利与义务二者是分离的

25.法律区别于道德规范、风俗习惯等其他社会规范的首要之处在于( )。

A.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

B.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C.以权利义务为内容

D.内容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26.以我国现行法律而论,"法律"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用法。广义的法律是指法律的

政体。狭义的法律指的是()。

A.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的军事法规

B.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

C.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

27.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 )。

A.经济法

B.商法

C.民法

D.公司法

28.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制定于()。

A.1949年

B.1950年

C.1954年

D.1975年

29.2013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时指出,"要把权力关进

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核心强调的是加强()。

A.人权保障

B.权力制约

C.公平正义

D.程序正当

30.在权利与权力的关系中,下列选项正确是()。

A.权力来源于权利

B.权力派生权利

C.权力高于权利

D.权力制约于权利

31.宪法宣誓制度是在()中确立的。

A.1993年宪法修正案

B.2004年宪法修正案

C.1999年宪法修正案

D.2018年宪法修正案

32."法治"是()。

A."法治"是法律制度的简称

B."法治"与国家政权相伴而生

C."法治"更偏重于法律的形式化方面

D."法治"是一种治国理论、原则、理念和方法,是一种社会意识

33.我国现行宪法可追溯至1949年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

A.《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B.《钦定宪法大纲》

C.《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D.《中华民国宪法》

34.2018年《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中建议取消现行宪法中()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规定。

A.总理、副总理

B.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

C.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

D.国家主席、副主席

35.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以上的多数通过。

A.二分之一

B.五分之三

C.三分之二

D.五分之四

二、多选题,以下各题有多个选项,其中有二个或多个选项是正确的,请选择正确答案

1.宪法的特征是()。

A. 在实施上,宪法与普通法一样对待

B. 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的重要方面

C. 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

D. 在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

2.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我国宪法规定的权力制约原则?()

A. 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B. 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对"一府两院"监督

C. 法院对法律合宪性审查

D. 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3.有关权力与权利的关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国家拥有权力和权利

B. 公民拥有权力和权利

C. 国家权力的合法性来自于公民权利的许可和委托

D. 国家拥有权力,公民拥有权利

4.下列选项属于培养法治思维途径的是()。

A. 参与法律实践

B. 掌握法律方法

C. 学习法律知识

D. 养成守法习惯

5.在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

6.下列选项属于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的有()。

A. 全民守法

B. 严格执法

C. 科学立法

D. 公正司法

7.维护法律权威,首先必须维护宪法权威,这是因为()

A. 宪法是中国共产党制定的

B.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执政兴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

C. 它具有最大的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

D. 它是一切其他法律权威的渊源和保障

8.在我国,有权制定法律的机关有()。

A. 国务院

B. 全国人大

C. 全国人大常委会

D. 国务院各部委

三、判断题,以下各题只有对错两个选项

1.( ) 我国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

2.( ) 基本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干。

3.( ) 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与其他法律一样。

4.( ) 依法治国的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

5.(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尚未形成。

6.( ) 国家权力不得随意侵入权利主体的自治空间,不得随意干预权利主体的行动自由。

7.( ) 设立国家权力的目的,在于为人民服务、为权利服务。

8.( ) 行集会、游行、示威事先不必经过公安机关许可。

初级经济法基础2018第一章总论第一节法律基础

一、单选题 1.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的特征的是()。 A、规范性 B、利导性 C、任意性 D、国家意志性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法的特征包含: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包 括可预测性)、规范性(包括概括性、利益导向性)。(P2、3) 2.张某与甲公司签订了一份价款为10万元的电脑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于4月10日交货,张某于甲公司交货后的5日内付清全部价款。根据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律关 系主体的是()。 A、电脑 B、张某和甲公司 C、张某要求甲公司4月10日交货的权利 D、甲公司要求张某按时付清全部价款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本题中法律关系的主体为张某和甲公司。(P4) 3.下列关于法的效力等级的排列中,正确的是()。 A、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B、宪法>法律>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 C、法律>宪法>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 D、法律>宪法>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法的效力等级为:(1)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和下级 地方政府规章;(2)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P10) 4.下列对法的分类中,属于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所作的分类的是()。 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B、根本法和普通法

C、实体法和程序法 D、一般法和特别法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1)选项A:是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所作的分类;(2)选项C:是根据法的内容所作的分类;(3)选项D:是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所作的 分类。(P11、12) 4.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B、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C、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 院裁决 D、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裁决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C: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 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 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 决。(P11) 5.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权利依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下列选项中,根据 享有权利能力主体范围不同进行分类的是()。 A、民事权利能力 B、政治权利能力 C、特殊权利能力 D、劳动权利能力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1)选项C:公民权利能力根据享有权利能力的主体范围不同,可以分为 一般权利能力和特殊权利能力;(2)选项ABD:公民权利能力按照法律部门的不同,可以分为民事权利能力、政治权利能力、行政权利能力、劳动权利能力、诉讼权利能力等。(P4)

张文显《法理学》(第4版)课后习题(第七章 法律体系——第九章 法律行为)【圣才出品】

第七章法律体系 1.试述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特征。 答:(1)法律体系的概念 法律体系,又称“法的体系”或简称为“法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法律体系的特点 ①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构成的整体 法律体系既不是几个国家的法律构成的整体,也不是一个地区或几个地区的法律构成的整体,而是一个主权国家的法律构成的整体;既不包括一国历史上的法律或已经失效的法律,也不包括一国将要制定的法律或尚未生效的法律,只包括现行的国内法和被本国承认的国际法。法律体系不仅是一个国家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等条件和要求的综合性法律表现,而且是一个国家主权的象征和表现。 ②法律体系是一个由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体系化的有机整体 法律体系作为一个“体系”,它的内部构成要素是法律部门,并且法律部门也不是散乱地堆积在一起,而是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类组合,呈现为一个体系化、系统化的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这既是法律体系的客观构成,也是法律体系的一种理性化要求。 ③法律体系的理想化要求是门类齐全、结构严密、内在协调 门类齐全是指在一个法律体系中,在宪法的统摄下,调整不同社会关系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部门应该具备,不能有缺漏;结构严密是指不但在整个法律体系之间要有一个严密的结构,而且在各个法律部门内部也要形成一个从基本法律到和基本法律相配套的一系列法规、实施细则等;内部协调是指在一个法律体系中,一切法律部门都要服从宪法并与其保持协调

一致,即普通法与根本法相协调,程序法与实体法相协调等。 ④法律体系是客观法则和主观属性的有机统一 从最终极的意义上讲,法律体系是经济关系的反映,它必须适应于总的经济状况,因此,法律体系的形成是由客观经济规律和经济关系决定的;但从法律关系的形成过程来讲,它又离不开人的意志、主观能动性、意识形态、文化传统等作用,由此而使世界各国的法律体系呈现出不同的模式、形态等。因此,法律体系是客观法则和主观属性的有机统一。 2.试述法律部门的概念、划分标准及原则。 答:(1)法律部门的概念 法律部门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按照法律规范自身的不同性质、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方法等所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法律部门是法律体系的基本组成要素,各个不同的法律部门的有机组合便成为一国的法律体系。 (2)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 法律部门既然是按照法律规范自身的不同性质、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方法等所划分的不同法律规范的总和,那么,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就是: ①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准则,任何法律都有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否则,就不成其为法律。判断某一法律规范属于何种法律部门,就是以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内容为依据的。因为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内容决定着法律规范的性质。社会关系是多样而复杂的,可以分为政治关系、经济关系、文化关系、宗教关系、家庭关系等。这些不同领域的社会关系成为法律调整对象之后,便成了法律部门形成的基础,而调整不同领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就构成不同的法律部门。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期末复习题第六章

第六章树立法制理念维护法律权威 一、单项选择题: 1. (A)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特征。 A.公平正义 B.执法为民 C党的领导 D.服务大局 2. 在中国共产党(C)全国代表大会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被确立为治国基本方略。 A.第十三次 B.第十四次 C.第十五次 D.第十六次 3.(D)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是政法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是 解决政法工作中显示问题的客观需要。 A.公平正义 B.执法为民 C党的领导 D.服务大局 4. (b)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 a.司法独立 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c.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 d.严格依法办事 5. (C)是一切法治社会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也是落实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 法原则的必然要求。 A.职权由法定 B .有权必有责 C.用权受监督 D 违法受追究 6.(A)是法治的重要原则,也是严格执法的合法性基础。 A.职权由法定 B.有权必有责 C.用权受监督 D违法受追究 7. (A)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A依法治国 B .执法为民 C党的领导 D .服务大局

8.(B)是做好政法工作、实现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途径和保证。 A.一切为了人民 B.走群众路线 C甘当公仆 D .尊重和保障人权。 9. (D)是防止执法腐败、促进执法公正的一剂良药。 A秉公执法 B.一切依靠人民 C.程序公正 D.执法公开 10、古人云:“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所以,作为人民的公仆,执法人员必须做到(D)。 A 勤奋敬业 B 勤政为民 C 文明执法 D 清正廉洁 11、作为法治理念的公平正义是指(C)。 A 社会成员之间的社会地位、经济收入、消费水平接近 B 每个人拥有平等的生存、发展的权利和机会 C 社会成员能依法公平地实现权利和义务,并受法律保护 D 人们享有的权利与所承担的责任相一致 12、“迟来的正义等于非正义”这一法律谚语恰当地表明了(A)对于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性。 A 执法效率 B 执法质量 C 执法程序 D 执法公正 13、“正义不仅应当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这就是(D)的重要价值所在。 A 实体公正 B 司法公正 C 时间效率 D 程序公正 14、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指(D)。

2018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一章教(学)案

第 2 次课 第一章第一节人生观是对人生的总看法 一、教学目的 通过对和中国古代对人性的介绍及评价,引下马克思主义的人性论以及人生观的观点,启发学生认真思考自己的人生问题。 二、重点难点 人生观的主要容;个人与社会的辩证关系。 三、教学容与教学设计 【课程导入】: 讨论题:马加爵和洪战辉两个风华正茂的大学生,是什么使他们走向不同的人生轨道? 一、人生与人生观 (一)正确认识人的本质 讨论:人是什么?人的本质是什么? 马克思: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主要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理解和把握: 第一、人的本质是现实的、具体的。 第二、人的本质是由人们在社会活动中结成的社会关系形成和决定的。 第三、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是诸多社会关系的有机统一。 第四、人的本质是历史的、发展的。 第五、人的自然属性是人的社会属性的物质承担者,但不是人的本质属性。 案例[狼孩的故事] (二)人生观和世界观的关系 1.人生观的含义 人生观是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对于人生意义和目的的根本看法,它决定着人们实践活动的目标、人生道路的方向和对待生活的态度。人生观包括人生目的、人生态度和人生价值三个方面的容。 2.人生观和世界观的关系:一方面,世界观决定人生观,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有什么样的人生观。正确的世界观,是正确的人生观的基础,人们对人生意义的正确理解,需要建立在对世界发展客观规律的正确认识的基础之上。另一方面,人生观又对世界观的巩固、发展和变化起着重要的作用。一个人的人生观如果发生变化,往往会导致世界观发生变化。 (三)人生观的主要容 1.人生目的 (1)人生目的的涵 从字源看,甲骨文、小篆中,“目”象眼睛形,外边轮廓象眼眶,里面象瞳孔,其本义是眼睛,作动词是“看”;“的”,箭靶的中心。目的二字合起来,其意思便是:瞄准靶子的中心,有的放矢。后来才被人们引申为行为主体预计达到

法律知识论文法律基础知识论文

法律知识论文法律基础知识论文 关于中职《法律基础知识》教学的看法近年来,国家非常重视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使得中职教育呈现出生机勃勃的景象。但是作为中职学校的思想政治教师,我认为,在当今的大好形势下,我们从事思想政治课教学的方式方法要有所改变,尤其是面对独生子女。特别是《法律基础知识》这门课程,它是通过法律基础知识的教学,对学生可以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使其了解法律的公平、公正原则,感受法律对维护社会的正常稳定所起的作用,树立健全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从而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增强学生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而且《法律基础知识》是一门很“实用”的课程,不能只注重书本知识的传授,单纯地为教学而教学。那么,怎样才能更好地教好这门课,提高课堂的教学效果呢?我认为,最主要的是要做到以下方面。 一、教的过程要有针对性 针对性指教师在宣传法律的同时,还要紧密联系学生的思想实际和社会现实,以增强其法律意识和提高其思想觉悟,它是法律基础知识课的生命力所在、魅力所在。实践表明,法律课越能紧密联系实际,就越受学生欢迎,效果越好。《法律基础知识》要做到针对性强,一方面教师要深入学生之中,多与学生交谈,了解其思想动态,使法律课与学生自身实际相结合。由于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一般都是文化基础差,不爱学习,行为规范和自律能力差,喜欢以自我为中心,好奇、敏感、容

易冲动,同时法制观念淡薄,自制力差,缺乏足够的支配能力,因此法律课的授课教师就应该在教学中因势利导,有的放矢,发挥他们的优势,调动他们的学习积极性,使法律基础知识除进教材、进课堂之外,还要扎根在学生的脑海,以达到教学目的。教师还可以让学生收集发生在身边的事例,从而师生共同探讨,共同总结,让事实说话,这样就可以把枯燥的理论问题趣味化,抽象的问题具体化,复杂的问题简明化,深刻的问题通俗化,帮助学生理解和记忆。另一方面法律课教学与现实社会实际相结合。由于教材的内容是编写当时社会条件下的法律情况,基本原理虽然没有变,但社会现实是变化的、发展的,因此教师在讲课时就要注意把教材的内容加以延伸,尽量做到与现实社会的发展同步,这样学生才会感到法律与他们的现实很接近,才能较好地提高学习兴趣,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二、教的过程中要充分体现艺术性 艺术性是让学生在接受教师对其法律知识和观点灌输的同时,欣赏到教师课堂教学的艺术美,在课堂中一直保持较高的学习情绪,取得最佳的学习效果。要达到这一点,教师首先要做到观点正确、教材熟悉、层次清楚、重难点突出、口齿清晰。其次,要精心设计教案,尽可能地运用丰富的教学素材和多样化的现代教学手段,把教学理论转化成教学实践,通过设置场景,吸引学生,集中其注意力,随着课程往前进展,不断有高潮出现,令学生情不自禁地自发讨论问题。例如在讲解构成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的案例教学时,不能单纯地展示案情,而要由案例

第六章 合同法

第六章合同法 (一)练习题 1.如何理解合同法在国际商法中的重要作用? 2.在世界范围内,从19世纪到20世纪,合同法经历了什么根本性的变化? 3.要约的定义和构成要件是什么? 4.涉及要约的撤销,两大法系的制度有何差异?《国际商事通则》是如何调和其分 歧的? 5.在法律上确定要约的有效期间有什么意义?在涉及这一问题时,各国法上的一般 制度是什么? 6.承诺的定义和构成要件是什么? 7.涉及承诺生效的时间,英美法与德国法的分歧何在?国际上的一般倾向是什么? 中国法是否遵循了这种倾向? 8.依据英美法,错误和误解有什么区别?其法律后果如何? 9.依据大陆法,错误和误解有什么区别?其法律后果如何? 10.关于错误和误解,《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第3.5条分别采纳了英、美、法、德等 国的什么制度? 11.什么叫欺诈?简述英美和法国有关欺诈的法律制度? 12.简述德国法有关欺诈的法律规定。 13.什么叫经济胁迫?其法律后果如何? 14.从过错、行为、因果关系和救济各方面比较英、美、法、德各国关于欺诈的制 度的共同点和差异,思考其中哪些制度是较好的制度。 15.关于实际履行和损害赔偿的关系,两大法系的制度存在着哪些差异? 16.参照各国的制度,你认为对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应否加以限制和调整?在何种情 况下加以限制和调整? 17.关于未成年人缔约的后果,英美法上的制度与德国法上的制度有何不同? 18.依英美法和法国法,合同被撤销的后果是什么? 19.涉及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中国法主要受到哪国法律的影响? 20.关于精神有缺陷的人的能力和他们签约的后果,各国法律作了什么规定? 21.公司超越其章程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的范围进行经营,会导致什么后果 22.依英国和美国的法律,哪些合同必须以书面的方式订立?合同未依法以书面方式 订立的后果是什么? 23.动机、行为、因果关系和救济各方面对英、美、法、德和《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关于胁迫的制度进行比较,试在取长补短的基础上归纳出一套你认为理想的规则。 24.国法和德国法关于合同的形式要件的规定各具什么特色? 25.涉及有关国际商事交易的合同的形式,国际上的一般倾向是什么? 26.法处理合同违法的一般原则是什么?法院对于这种原则是如何进行变通的? 27.对于违法合同,法国法在处理其后果时奉行的一般原则是什么?法院在实践中发 展了哪些例外?对于合同违法的后果,德国法院对社会利益和合同当事人的利益是如何权衡? 28.发展现代的显失公平制度方面,英、美、法、德各国的做法哪些较开放?哪些较

第一章 法律基础知识 练习题(答案)

《经济法》练习题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A.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 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D.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支付结算办法》 2.下列各项中,关于法律渊源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B.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 C.行政法规的效力次于宪法和法律 D.行政法规由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制定 3.下列各项中,不能成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A.保管行为 B.房屋 C.专利权 D.空气 4.甲与乙订立合同后,乙以甲有欺诈行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合同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了该合同。下列有关被撤销合同的法律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自合同订立时无效 B.自乙提出撤销请求时无效 C.自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请求时无效 D.自合同被人民法院撤销后无效 5.甲打算卖房,问乙是否愿买,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说:“如果明天早上7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我就出10万块钱买你的房子。”甲同意。乙回家后非常后悔。第二天早上7点差几分时,恰有一群喜鹊停在甲家的屋顶上,乙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了,至7点再无喜鹊飞来。关于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A.合同尚未成立 B.合同无效

C.乙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 D.乙应当履行该合同 6.根据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要求当事人采取法律或法规规定的特定形式来划分,可以将法律行为划分为( )。 A.单方的法律行为和多方的法律行为 B.诺成性的法律行为和实践性的法律行为 C.要式的法律行为和不要式的法律行为 D.主法律行为和从法律行为 7.下列各项中,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 A.甲从乙处买回一件假冒名牌产品 B.甲趁乙急需用钱之时,以低于市场价30%的价格从乙处买走一辆汽车 C.9周岁的甲从文具店购买一支2元的笔 D.15周岁的中学生甲花20元钱从书店里买了一本书 8.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可以进行代理的是()。 A.遗嘱 B.婚姻登记 C.收养子女 D.签订买卖合同 9.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后乙因故辞职,月底餐厅前去结账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签单的餐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应当付款 B.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担连带责任 C.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D.甲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10.下列行为中,属于滥用代理权的情况有( )。 A.没有代理权的代理 B.超越代理权 C.代理权终止后而为的代理

005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

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133条: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1、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合法行为。 只有合法的民事行为才能构成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不一定都具有合法性,凡是在构成上有瑕疵的民事行为均不是民事法律行为。这里所称的合法性,既包括内容上的合法也包括形式上的合法。 2、民事法律行为是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作为构成要素。 意思表示,是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方式表达于外部的行为。 意思表示分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和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134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注意:意思表示虽然是民事法律行为不可或缺的构成要素,但意思表示本身不是法律行为。 3、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的行为。 是有目的的行为,它是当事人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的行为。这一特点区别于其他法律事实,如侵权行为。侵权行为虽然也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法律后果并非当事人自己主张,而是由法律规定的。 注意: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事实行为的区别 民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发生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并非一切民事行为都是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包括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民事行为是与事实行为相对应的概念。事实行为是指不具有意思表示内容,但按照法律规定,在客观上引起了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如侵权行为、无因管理行为、拾得遗失物的行为、发现埋藏物的行为等。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一)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 (依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须有几个方面的意思表示) 1、单方法律行为。指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法律行为,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一是行使个人权利的行为,而该行为仅仅发生个人的权利变动,如抛弃所有权、他物权的行为等;二是涉及他人权利的发生、变更或消灭等,如债务的免除、委托代理的撤销、委托代理的授权、处分权的授予、无权代理的追认、遗嘱的订立、继承权的抛弃等。 2、双方法律行为。指由双方当事人相对应的意思表示的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一般的合同(契约)都是双方法律行为。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七章

第7章学好法学基础理论 1.解释法的概念。 答:(一)一般说来,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有道德规范、宗教规范、纪律规范和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宗教规范、纪律规范不同,法律规范具有自己的特征。法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实施的规范体系。 (二)法的本质和特征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法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社会规范。 (2)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规范。法不同于其他社会规范之处在于它的特殊的强制性,即国家强制性。 (3)法是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社会规范。 (三)法的作用有社会作用、规范作用、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和制裁作用。 2.法律关系有哪些特征? 答:(1)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关系,它反映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属于社会关系,但不是一般的社会关系,它是统治阶级有目的建立的社会关系,本质上是一种意志关系。(2)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征: 首先,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规范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就不可能形成与之相应的法律关系。由此,法律关系不同于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本身。其次,法律关系体现意志关系。法律关系的意志性来源于法的国家意志性。法律关系同法律规范一样体现国家意志。 最后,法律关系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手段的社会关系,当法律关系受到破坏时,国家会动用强制力进行矫正或恢复。 3.说明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 答:在历史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制度保障。(1)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具有阶级性和人民性。 (2)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先进性和科学性。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反映,具有先进性和科学性。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现的是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和利益。(3)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制度保障。法律是实现国家职能的基本工具,是历史新时期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有效制度保障。 4.简述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 答:(一)法的渊源,也称法律渊源,主要指法的效力和形式的来源。 我国法的渊源的特点: (1)制定法是我国法的基本渊源。在我国,判例不是法的渊源。 (2)特别行政区法律是我国法的渊源。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在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中属于单独一类。 (3)习惯在我国法的渊源中的意义很小。 (三)当代中国的法的渊源,主要是以宪法为基础的各种制定法及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和认可的惯例等。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4).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第七章 法律行为

第七章法律行为 第一节概述 一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A 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基于意思表示,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B 法律行为的特征: ⑴法律行为是人为的法律事实 民事法律关系发生的原因包括事件和行为两大类,前者与人的意志无关;后者包括人的意志因素。 ⑵法律行为是表意行为 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原因的行为可以分为表意行为和非表意行为(事实行为)。 ①表意行为的行为人具有导致一定法律效果之发生的意图 ②非表意行为又称为事实行为,其行为人主观上并无产生

法律效果的意图,但行为客观上引起了某种法律效果的发生。发现埋藏物,拾得遗失物皆属于事实行为。 ③事件和事实行为的区别: 事件是指与主体的意志无关,能够引起法律关系的客观现象。 a事件与民事主体的意志无关;事实行为与民事主体的意志有关; b事件是一种客观现象;事实行为是民事主体的行为。 ⑶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意思表示是表意人将其期望发生的某种法律效果的内在意图以一定的行为表现于外部的过程。 ⑷法律行为大部分为合法行为。 二法律行为的分类 A 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

⑴单方法律行为是指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就可成立的法律行为。其特点在于不需要他方当事人的同意就可发生法律效率的行为,如追认无权代理。 ⑵双方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双方相对应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才可成立的法律行为,合同行为为典型。 ⑶多方法律行为是指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并行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才可成立的法律行为,多人合伙为典型。 B 有偿法律行为和无偿法律行为 ⑴有偿法律行为是指行为使当事人双方承担互为对待给付义务; ⑵无偿法律行为是指在法律行为中,一方当事人承担给付义务,他方当事人不承担对待给付义务。赠与,借贷。 C 诺成法律行为和时间法律行为 ⑴诺成法律行为是指仅以意思表示为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

法律基础 第一章

第一章法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 第一节法的一般原理 重点:法的概念,法的起源,法的作用。 难点:法的概念,法的起源。 一、法的概念、特征及作用 " 法"是什么?千百年来,中外学者在这个问题上,展开了广泛的思考和研究,但从未形成一致的观点。这使得"法"这种社会现象,在人们的头脑中,显得更加扑朔迷离,错综复杂。 大多数西方学者认为,"法"有"自然法"和"实在法"(又称"人为法"、"制定法"、"人定法"、"人类法")之别;一些学者还认为,"神法"也是"法"的一种。因此,要解释"法"的概念,就要看人们是在什么语境中使用"法"这个词。 如果是在"自然法"的意义上谈论"法",则"法"是指一种人类的普遍理性,它是先验的、永恒的,是公平、正义的体现,是"实在法"的渊源,它的效力高于"实在法"。但少数学者如英国的功利主义法学派的代表人物边沁,历史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梅因认为,"自然法"不过是人们头脑中的幻想,它是虚构的,现实社会中根本不存在。 而"实在法"意义上的"法",是指主权者的命令,是由国家主权者制定和颁布的法律,它反映了立法者的意志,具有强制性、拘束力,是规章、秩序的代名词。"神法"来自上帝的意志,它是先于人类产生,并且是永世长存的最高的"法",是判断人类行为是非善恶的最后标准。如《圣经》就是"神法"的具体体现。 中国古代的学者对"法"的认识,不存在"自然法"与"实在法"之别,但却有"圣人之法"或"先王之法"与"后王之法"的区别。"圣人之法"或"先王之法"是后人对古圣先贤的法律制度的总称,它被认为是最完美地体现天意和民意("顺乎天,应乎人")的法,它是后代君王效法的典范,是人们心目中的理想法。与"自然法"相比较,它不是先验的、虚构的,而是经验的、历史的;法的精神不是人类的普遍理性,而是和谐,即:使天地、万物、人类和谐统一。 至于宗教意义上的"神法",在中国古代学者那里,并未形成一个积极的论题;他们更关注对世俗法,也就是"实在法"或"制定法"的探讨。 首先从词源上看,英文的law 有规律、权利、正义的意思。汉字"法"的古体是"灋",这个字由三部分构成:氵,廌(音zh ì),去。《说文解字》廌部曰:"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廌、去。"这个"廌"是什么意思?《论衡·是应》曰:"觟豸者,一角之羊也,性知有罪。皋陶治狱,其罪疑者令羊触之,有罪则触,无罪则不触。"这里的"觟豸(音xi è zh ì)"又叫"獬斛( 音xi è h ú )" ,与"廌"同义,都是指一种独角神兽,有说象羊,有说象鹿,相传中国最早的法官皋陶在裁断案件时曾借其神力识别罪与非罪。有罪则触之而去,是为祛除不法行为之意;无罪则不触。自汉以后,历代法官的冠服上都可见到獬斛的图案。 从词源上看,汉字"法"至少有三层意思:第一,"法"有神明裁判疑难案件之意,引而申之,人不是全能全知的,人制定的法也不是周遍万物、无所遗漏的,在人力所不及时,"制定法"要由神意来辅助;第二,"法"有祛除不法行为之意,引而申之,"制定法"具有拘束力,强制力;第三,"法"有公平之意,引而申之,"制定法"不可随心所欲制定,"制定法"所追求的价值目标必须符合社会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而非某个人或者某些人的私利,公而无私才可谓"公平"。 从性质上看,"制定法"是指导人们行为的一种规范,是判断人的行为的是非曲直的标准和尺度。古代中国学者在这一点上,有十分形象的解释: 《管子·七法》曰:"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谓之法。"" 尺寸"是测量物体长短的工具;"绳墨"是木匠画直线用的工具;"规矩"中的"规"是校正圆形的工具,"矩"是校正方形的工具;"衡石"中的"衡"是秤,是测量物体重量的

第六章 合法律制度

第六章合同法律制度 一、选择题 1、合同是两个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 A、民事法律行为 B、民事法律关系 C、民事责任行为 D、民事主体行为 2、要约和要约邀请的根本区别是()。 A、是否以做广告为目的 B、是否以报告价格为目的 C、是否以电视广告为目的 D、是否以缔约为目的 3、我国合同法对要约生效的时间()。 A、采用发信主义 B、采用到达主义,即受信主义 C、采用投邮主义 D、采用实践主义 4、合同履行()。 A、是债权人完成受领义务的行为 B、不是合同目的的体现和要求 C、也不是其他合同法律制度的归宿 D、是整个合同法的核心 5、合同保全的两种方法是()。 A、代位权和抗辩权 B、代位权和请求权 C、代位权和撤销权 D、代位权和人身权 6、我国合同法中的合同变更()。 A、是合同内容的变更 B、是合同主体的变更 C、是合同一方主体的变更 D、是合同双方主体的变更 7、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的()。 A、民事责任 B、行政责任 C、刑事责任 D、过错责任

8、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A、合同自由原则 B、合同正义原则 C、合同诚实信用原则 D、鼓励交易原则 E、平等原则 9、合同的主要条款有()。 A、标的 B、质量和数量 C、价款或报酬 D、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E、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10、合同的有效要件包括()。 A、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B、意思表示真实 C、不违反法律或公共利益 D、标的确定、可能、合法 E、应经公证机关公证 11、确认无效合同的依据()。 A、一方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B、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经第三人利益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D、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E、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怀规定 12、可撤销合同的原因有()。 A、重大误解 B、显失公平 C、乘人之危 D、欺诈、胁迫 E、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13、合同被确认无效和被撤销的合同()。 A、返还财产 B、损害赔偿 C、追缴财产收归国有或返还集体、第三人 D、恢复原状 E、修补替换 14、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第七章 法律行为

第七章法律行为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是哪一个?( )(考研中国政法大学2005 年) A.悬赏广告 B.债务免除 C:代理权授予 D.遗嘱行为 2.“催告”属于( )(考研中国政法大学2006年) A.法律行为 B.事实行为 C.准法律行为D.事件 3.教授甲举办学术讲座时,在礼堂外的张贴栏中公告其一部新著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门口的签字簿上签名。学生乙未留意该公告,以为签字簿是为签到而设,遂在上面签名。对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司考2005年卷三,单选第1题) A.乙的行为可推定为购买甲新著的意思表示 B.乙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在此基础上成立的买卖合同可撤销 C.甲的行为属于要约,乙的行为属于附条件承诺,二者之间成立买卖合同,但需乙最后确认 D.乙的行为并非意思表示,在甲乙之间并未成立买卖合同 4.装修公司甲在完成一项工程后,将剩余的木地板、厨卫用具等卖给了物业管理公司乙。但甲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营范围并无销售木地板、厨卫用具等业务。甲乙的买卖行为法律效力如 何?( )(司考2002年卷三,单选第15 题) A.属于有效法律行为 B.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C.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 D.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 5.甲为一乘客(老烟民,熟知烟的价格),乙为一小贩。乙在火车车厢叫卖:“红塔山香烟,10 元钱一条”,甲欣然买之。经查,该烟为假烟,甲与乙之间的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 )(律考2000年卷二,单选第5题) A.无效民事行为,理由为欺诈 B.可撤销民事行为,理由为欺诈 C.无效民事行为,理由是违反法律规定 D.有效民事行为,理由是双方达成合意 6.下列行为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甲邀请乙一起旅游 B.甲请乙吃饭 c.甲乙签订买卖合同 D.要约 7.甲为防止邻居乙的西瓜被连日大雨浸泡而烂掉,在其邻居外出未归期间,将该西瓜以市场价格出售。甲的行为构成( )(考研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 A.无权处分 B.无权代理 C.无因管理D.不当得利 8.“吃巧克力”与“扔掉吃剩的巧克力”,两者从民法意义上看( )(考研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 A.前者为负担行为,后者为处分行为 B.煎著为每英行为,冶著为法律行为 C.煎著为南因行为,后着为物权行为 D.前者为法律行为,后者为事件 9.某酒店客房内备有零食、酒水供房客选用,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类商品。房客关某缺乏住

大学经济法第六章合同法律制度练习题

经济法课后练习 第六章合同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 、甲、乙企业于2013 年8 月1 2 日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甲企业在8 月25 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合同,原因是甲企业在8 月20 日发现自己对合同的标的有重大误解,8 月30 日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了该合同。关于该合同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合同在8 月30 日被撤销前为无效合同 B、该合同在8 月30 日被撤销后,自8 月30 日起无效 C、该合同在8月30日被撤销后,自8月12日起无效 D、该合同在8 月30 日被撤销后,自8 月20 日起无效 2、甲于 2 月14 日向乙发出签订合同的要约,乙于2月18 日收到要约,甲、乙双方约定采 用合同书形式并在 3 月13 日在合同上签字,合同中约定该合同于3月25 日生效。根据《合同法》的 规定,该合同的成立时间是()。

A、 2 月14 日 B、 2 月18 日 C、 3 月13 日 D 、 3 月25 日 3、在借款合同中,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禾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处理方式是()。 A 、应按实际借款数额偿还借款,不得计算利息 B、应按实际借款数额偿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C、应按借款全部金额偿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D 、应按借款全部金额偿还借款,不得计算利息 4、甲向乙借款100 万元,甲以自己价值110 万元的房屋设定了抵押,债务到期后,甲不清 偿债务,乙对房屋行使抵押权,已知这段时间产生了10 万元的利息,为实现抵押权的拍卖 费用 5 万元,在甲乙没有约定的情形下,关于抵押物拍卖后的清偿顺序,下列说法正确的 是()。 A 、应当首先清偿100 万元的借款 B、应当先清偿10 万元的利息 C、应当首先清偿实现抵押权的拍卖费用 5 万元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第六章合同法律制度(1)

第六章合同法律制度 一、填空题 1.合同订立分为()、()、(),而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 2 .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的是()、()。 3.违约金的根本属性是其(),此外还具有()。 4违约金可分为()违约金和()违约金。 二、单选题 1.甲、乙两公司于9月10日签订一份加工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于12月10日前完成为甲公司加工一批专有机器配件的任务。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同时签订了一份定金担保合同。9月12日甲公司将机器配件的毛坯交给乙公司,9月15日甲公司将定金汇给乙公司。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定金合同的生效日期是()。 A. 9月10日 B. 9月12日 C. 9月15日 D. 12月10日 2.我国对经济合同争议的处理实行() A.一裁两审制 B.或裁或审制 C.只许仲裁 D.只许诉讼 3.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要约生效的时间是()。 A.要约人发出要约的时间 B.要约寄出的时间 C.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 D.承诺返回的时间 4.甲公司于3月5日向乙企业发出签定合同的要约信函。3月8日乙企业收到甲公司声名该要约作废的传真。3月10日乙公司收到该要约的信函。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公司发出传真声名要约作废的行为属于()。 A.要约撤回 B.要约撤销 C.要约生效 D.要约失效 5.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西服价款总值为9万元,甲公司于8月1日前向乙公司预先支付货款6万元,余款于10月15日在乙公司交付西服后2日内一次付清。甲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未按合同约定预先支付货款6万元。10月15日,甲公司要求乙公司交付西服。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公司可以行使的权利是(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后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撤销权 6. 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甲为出卖人,乙为买受人,约定收货后10日内付款。甲在交货前有确切证据证明乙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可采取的措施是()。 A.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C.行使不安抗辩权 D.行使撤销权 7. 在下列合同中,()合同是可变更的合同。 A.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B.以合法活动掩盖非法目的 C.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 D.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8.法律规定合同的诉讼有效期为2年。若某合同的诉讼时效进行到20个月时,发生中止事由,该事由持续5个月,则该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尚有()。

民法总论试题第六章

第六章 1.根据我国民法实践的一般作法,书面的意思表示在需要经过传达媒介才能到达对方当事人时,则该 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为(c) A、表意人完成其表意行为时 B意思表示离开表意人时,如函件已邮寄 C、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 D、相对人了解意思表示的内容 2.某电器商行明知彩色电视机有质量问题,但在销售时故意不加说明,顾客甲购买了质量有问题的彩电。该行为属于(A) A、受欺诈的行为 B、显失公平的行为 C、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D、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 3、甲不知其女友已与他人结婚而到乙商场订购一枚戒指,以作订婚之用。甲的意思表示错误属于何种类型的错误?(A) A、动机错误 B、表示内容错误 C、表示行为错误 D、传达错误 4.甲被乙打成重伤,支付医药费5万元。甲与乙达成如下协议:“乙向甲赔偿医药费5万元,甲不得告发乙”。甲获得5万元赔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乙被判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D)A.甲、乙之间的协议有效 B.因甲乘人之危,乙有权撤销该协议C.甲、乙之间的协议无效 D.乙无权要求甲返还该5万元赔偿费 5、甲卖给文物馆一副名画,数月后,文物馆发现此画为赝品,因而要求退还部分价款。但甲以该名画是拍卖所得为由,拒绝返还部分价款。文物馆和甲间的买卖属于(C ) A、欺诈B、胁迫C、重大误解D、显失公平

6、意思表示瑕疵的法定事由包括(ABCD) A、欺诈 B、胁迫 C、乘人之危 D、重大误解 7.乙公司以国产牛肉为样品,伪称某国进口牛肉,与甲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后甲公司得知这一事实。此时恰逢某国流行疯牛病,某国进口牛肉滞销,国产牛肉价格上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CD)A.甲公司有权自知道样品为国产牛肉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撤销该合同B.乙公司有权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撤销该合同C.甲公司有权决定履行该合同,乙公司无权拒绝履行D.在甲公司决定撤销该合同前,乙公司有权按约定向甲公司要求支付货款 8.甲委托乙采购一批电脑,乙受丙诱骗高价采购了一批劣质手机。丙一直以销售劣质手机为业,甲对此知情。关于手机买卖合同,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BC)A.甲有权追认B.甲有权撤销C.乙有权以甲的名义撤销D.丙有权撤销 9、下列法律诈、胁迫手行为,属于无效的是(ABD) A、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B、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大熊猫的合同 C、因对方欺诈行为导致对标的物规格误解而为购买 D、甲以赠与方式向乙行贿 10、下列属于“重大误解”的是(ABCD) A、将400箱酱油当成醋而为买受 B、买受人错将1000箱啤酒看成10000箱 C、误将赝品当作真迹而为买受 D、甲误认为乙富有且有诚信而贷巨款 一填空题 1 法律行为自由尤其以(契约自由)和(遗嘱自由)为其中心 2 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法律事实) 3 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一般生效要件)(特别生效要件);法律行为的(一般成立要件)有三项:当事人;(标的);意思表示 4 法律行为之生效,以标的之(合法)和(确定)为生效要件 5 物权变动,是指(所有权过户),(抵押权发生)等物权变动事实 二判断题

08.第七章法律行为

第七章法律行为 第一节法律行为槪述 一、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所谓法律行为,是指人们在其意志控制下实施的受法律调整并能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法律行为是人们行为的一种,其特征主要表现在法律性、社会性和意志性三个方面。 (一)法律性 法律行为与其他行为相区别的最大特点是行为的法律性。法律性是指法律行为是受法律调整的行为,即法律对这种行为有所规定,这种行为能够产生法律后果。法律行为的法律性首先表现在法律对行为模式的设定方面,法律行为是有法律根据的行为。其次表现在该行为能够产生法律后果,即行为能够引起一定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比如,合同行为的法律后果是合同关系。 (二)社会性 法律行为的社会性,指法律行为具有社会意义,会产生社会影响或社会效果。法律行为的社会性,源于人们行为的社会性,它说明的是对行为作出法律调整的必要性。人们的大量行为都具有社会性,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他人(特定或不特定的个人或人群),影响到他人利益的发生、存在、实现或变化,既会构成利益的和谐状态,也会引起矛盾或冲突。正是由于行为的这种社会影响,导致法律调整的需要,需要法律来“定分止争”。因此可以说,法律调整的行为,是社会关系参加者的行为,法律不调整孤立的、不与他人相关的个人行为。当然,法律调整的行为,不是一切有社会影响的或与他人相关的行为,而是在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及一般社会生活领域有较为重要影响的行为。 (三)意志性 法律行为的意志性,是指法律行为具有意志因素,法律行为是人们在其意志控制下实施的行为。意志意味着人们能够辨识自己行为的意义并能控制自己的行为,正因如此,人们才能了解法律的要求并对行为进行选择,法律也才由此能够影响人们的行为选择,实现对行为的调整。意志是法律行为的重要属性,某种行为是否是法律行为,应看其是否有意志性。因此,在民法上,精神病患者或未成年人将自己的贵重物品赠与他人,因其意志缺陷,因而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法律行为的分类 法律行为有多种分类,以下对几种主要分类进行介绍。 (一)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 以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为标准,法律行为可以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合法行为指符合法律要求,依照法律规定会引起肯定性法律后果的行为。违法行为则是违反法律要求,依照法律规定会引起否定性法律后果的行为。需要指出的是,对于这种分类,我们不能简单地以非此即彼来推论,不能简单地认为“凡是没有违反法律禁止的行为都是合法行为”。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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