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政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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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政策管理办法

一、政策原则

1、生产单位工资计提原则:净产值提取工资,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效益好时留有结余,以丰补歉;完不成指标时,暂借工资,次月归还。

2、分配原则:利用经济杠杆,切实体现工资分配与岗位贡献相结合;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充分体现效率优先、技术含量优先、兼顾公平、按劳取酬、收入与责任风险成比例的分配原则。

3、工资机制原则:加大对职工工效、技能、项目完工率、质量,关联设备保养及维护、现场、安全、出勤、文明生产等的考核力度。

4、工资结构在由年薪、岗薪、计件加效益工资组成的基础上,扩展新的工资竞争机制,如协议工资、竞岗工资、评聘工资、个人申请工资等机制。扩展前提必须是确保公司取得一定的即得利益或完成一定的项目任务,并与企业效益紧密挂钩,浮动发放,遵从工资与岗位统一、按责任、效率、绩效计发原则。

5、在企业效益不断提高的前提下,确保职工平均工资收入的递增,保证企业增长的效益惠及职工。

二、职工收入目标

职工人均收入:在2011年基础上递增10%-15%,人均收入计划不少于34000元/年。

三、净产值分配使用

基层单位创造的净产值微观支付,宏观调控,全部由生产单位自行掌握使用,公司不再分成,效益好时可留有储备,做为以丰补歉。

第一部分生产单位

生产单位工资提取,按照净产值完成情况提取,以促使各生产单位更加注重生产产品质量、效率的提高,在原材料节约、非生产性支出等方面加强控制,以便更加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

一、工资计算办法

<一>净产值计算法

1、范围

结构件公司、运输分公司、下料车间、结构件厂(含锻造车间)、机加一厂、机加二厂、热处理车间、装配厂、电器车间。

2、净产值指标

附表四净产值明细表单位:万元

备注:1、结构件公司计算净产值工资时,年计划按2710万元,月计划按226万元计算考核。

2、运输分公司计算净产值工资时,年计划按1667万元,月计划按139万元计算考核。

3、净产值

(1)净产值余额计算公式=计划部下达的净产值总额-物耗部分、费用+其它收入

(2)净产值流入数(收入项目)=∑原材料成本(原材料利用率)节约数+∑当期净产值完工额+废旧+其它流量

(3)净产值流出数(支付项目)=原材料超支数、消耗材料、质量损失、折旧费、水、电、暖、劳保、运输、试验检验、工资及工资附加、保险等财务规定应列支的费用。

(4)净产值考核:由于产品结构、生产周期的影响,当月生产不

能当月全部完工结转,可按进度和数量结转;结转后仍不够、影响各种相关费用的支付,可申请内部借款,支付借款利息,次月扣除借款及利息再计算当月工资。

4、工资计算提取

(1)按照成本中心的净产值流量表计算当月应提工资,公式如下:流入(结转完工净产值)-流出(不含工资)=工资及工资结余

(2)借支

A:当月结转的净产值(必须是生产部认可的在产品或因任务不足造成的)不足发放工资,除提取净产值部分,另借支补足当月工资总额需要。

B:借支额:借支人均工资1800元-2300元,不高于正常生产单位工资;

(3)当月需全额借支或借支数额超过人均定额70%以上以及特殊情况需报董事长批准。

(4)借支归还

A:当月结转的净产值余额不足发放工资时,首先动用结余,其次再借支。

B:当月结转的净产值余额小于零时,需借钱开支的单位,应根据

本单位当月完成任务、计件工资、成本容纳等因素自行申报借支数额,次月扣除借支再计算当月工资。

二、考核指标

1、当月各单位提取的考核工资,只考核结转的净产值结余额,结余额全部归单位自行使用。

2、项目完工率、质量、关联设备保养及维护、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等完成比例,直接与个人及相关责任人挂钩。

3、考核依据

(1)净产值、产值、费用指标完成情况由经营部提供;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由质检部提供;

(3)项目指标完成情况由生产管理部提供;

(4)设备、机电事故、体系运行由科技部提供;

(5)现场、文明生产、安全情况由安全监察处汇总提供。

三、工资政策

1、生产单位工资分配中,生产工以计件工资+效率工资+工资性补贴±奖罚为计算工资项;生产辅助工、辅助工、管理及其他人员以岗薪+工资性补贴±奖罚为计算工资项。首先保证生产工计件工资,其次兑现辅助、管理及其他人员工资、津补贴。

2、取消工龄补贴,除国家及公司规定的工资项目外,不得出现自立名目的工资及奖项(经公司领导批准的奖项除外)。单位允许留有不超过工资总额5%的机动权利(每月5%的工资必须平衡,不得留有余额),用于处理小承包、紧急任务、突发及特殊事件等工资的使用,纪委、审计要对此使用进行监督。

3、车间主任工资系数、施工、ERP录入员、辅助工、卫生工、办事员等人员工资系数及标准年初确定之后不得突破与改变,以及辅助人员定员人数,不得突破,未经批准突破的人员工资由领导班子工资中扣除。

4、试行工资

生产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可试行协议工资、竞岗工资、个人申请工资,但必须有目的、目标,有可靠的数据统计证明及完整的考核体系、细则,尤其是高额定薪,必须经有关职能科室审核,公司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5、在不断修改完善提高工效工作的同时,要对效能进行统计,一是个人的效能统计,二是全员效能统计。充分利用ERP和全面预算系统统计数据,尽快推行工效工资与产能联挂计算。

6、奖罚

(1)鼓励和调动生产一线职工的积极性,多想办法,采取措施,公司获利的,将根据获利情况给予500元-3000元不等的奖励。

(2)月奖励:因采取了技术改造、工艺革新、其它有效措施等提高工效达到一定标准,公司按照工种、车床、高、精、关键设备的不同,给予一次性300元-1500元嘉奖。

(3)年终奖励:因工艺革新成效年终生产工效率提高达到250%以上者,各工种(或不同车型)评选出高效能手一名,重奖10000元;效率提高达到200%以上者,各工种(或不同车型)评选出效率明星三名,奖励5000元(优秀学徒工可参照执行)。

(4)处罚:生产工效率达不到本单位标杆要求者,第一次给予黄牌警告。第二次三个月仍未改变,调离本岗位,进行待岗培训。经培训试岗仍不合格、不能上岗者,给予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7、下料中心考核

(1)下料后的飞边毛刺要清理干净,必须保证生产正常用料。

(2)本着节约、再利用和先进先出原则,能利用代料的不再使用新料,保证材料利用率的达标,降低库存,消化积压。

(3)奖罚

A:对材料节约、利用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视情况给予奖励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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