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知识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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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知识点

消费税知识点

消费税知识点一、税率:消费税税率形式的选择主要是根据课税对象的具体情况确定的1、卷烟、白酒实行复合税率,是为了更有效的保全消费税的税基;2、卷烟适用税率:a. 纳税人销售的卷烟因放开销售价格而经常发生价格上下浮动的,应以该牌号规格卷烟销售当月的加权平均价格确定征税类别和适用税率;b. 卷烟由于接装过滤嘴、改变包装或其他原因提高销售价格后,应按照新的销售价格确定征税类别和适用税率;c.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卷烟应当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牌号规格的卷烟销售价格确定征税类别和适用税率;没有同牌号规格卷烟价格的,一律按卷烟最高税率征税;d. 委托加工的卷烟按受托方同牌号规格卷烟的征税类别和适用税率征税。

没有同牌号规格卷烟的,一律按卷烟最高税率征税;e. 残次品卷烟应按照同牌号规格正品卷烟的征税类别确定适用税率;d. 下列卷烟不分征税类别一律按照56%卷烟税率征税,并按每标准箱150 元计征定额税:①白包卷烟;②手工卷烟;③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和个人生产的卷烟;e. 卷烟和粮食白酒的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核定;f. 进口卷烟的计税价格由海关核定;3、果木酒属于其他酒,税率为10%;甜菜白酒可比照薯类白酒征税;4、财税【2006】33号文将摩托车税率改为按排量分档设置:a. 汽缸容量在250 毫升(含)以下的,税率为3%;b. 汽缸容量在250 毫升以上的,税率为10%;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1、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应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售价计算纳税;Note:①税法规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由受托方(个体户除外)代收代缴,委托方收回后直接销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②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方未提供材料的,则不属于税法规定的委托加工业务,一律视为受托方销售自产产品,由受托方计算缴纳消费税;2、委托加工中,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如果受托方有同类应税消费品售价的,则按照受托方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售价计税;没有同类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a.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 (1-消费税税率);b. 复合计税办法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额)/ (1-比例税率);Note:材料成本:指委托方提供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加工费:指受托方加工应税消费品向委托方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包括代垫辅助材料的实际成本;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不同使用情形的税务处理:a. 用于连续生产其它应税消费品的:增值税不征收、消费税不征收;b. 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增值税不征收、消费税征收;c. 用于其他方面的:增值税征收、消费税不征收;4、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税款扣除:a. 以委托加工收回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b. 以委托加工收回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c. 以委托加工收回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Note :纳税人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含镶嵌首饰)、钻石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委托加工收回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d. 以委托加工收回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e. 以委托加工收回已税汽车轮胎(内胎或外胎)生产的汽车轮胎;f. 以委托加工收回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g.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h.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i.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g.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Note: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石脑油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石脑油已纳税款*收率(收率=当期应税消费品产出量/生产当期应税消费品所有原料投入量*100%);k.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Note:①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当期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②可以扣税的已税投入物,必须是外购(国内采购或进口)或委托加工收回的,不能是其他方式取得的。

消费税纳税环节记忆口诀

消费税纳税环节记忆口诀

消费税纳税环节记忆口诀一、引言消费税作为我国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调控市场、引导消费和筹集财政收入具有显著效果。

消费税纳税环节的记忆口诀,可以帮助纳税人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相关政策,降低税收风险。

本文将详细解析消费税纳税环节及其记忆口诀。

二、消费税纳税环节概述1.消费税的定义与作用消费税是对生产、进口、批发和零售环节的货物和劳务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其主要作用在于调节消费结构、保护国内产业和实现财政政策目标。

2.纳税环节的分类消费税纳税环节主要包括生产环节、进口环节、批发环节和零售环节。

不同环节的纳税主体、税率和税收政策有所差异。

3.我国消费税税制的基本特点我国消费税税制具有以下特点:税率设计合理,税制简明;税收政策灵活,调控效果明显;纳税环节设置科学,税收负担公平。

三、消费税纳税环节的具体操作1.生产环节纳税生产环节纳税主要针对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应税货物和劳务。

生产企业应按照规定的税率、税基和税收政策进行纳税。

2.进口环节纳税进口环节纳税是指对进口的应税货物和劳务征收消费税。

进口货物应按照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计算消费税税额。

3.批发环节纳税批发环节纳税适用于从事批发业务的纳税人。

批发环节的消费税税率较低,以降低税收对产业链上游企业的影响。

4.零售环节纳税零售环节纳税针对的是直接面向消费者的零售企业。

零售环节的消费税税率相对较高,以体现对奢侈品和高档消费的调控。

四、记忆口诀解析与应用1.口诀内容概述为了便于纳税人记忆,我们将消费税纳税环节归纳为以下口诀:“生产进口批发零售,各环节税有差异”。

2.口诀中的关键词解读关键词包括:“生产”、“进口”、“批发”、“零售”和“税”。

这五个关键词概括了消费税纳税环节的主要内容。

3.口诀在实际操作中的应用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可根据口诀把握各环节的税收政策,确保合规纳税。

例如,在进口环节,纳税人需了解关税和消费税的税率、税基等规定,确保准确计算和缴纳税款。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消费税是一种基于消费行为征收的税费,属于间接税的一种。

消费税的征收对象是商品和劳务,征收方式通常是在销售环节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征收,并由销售者代为缴纳。

消费税的目的是调节经济发展,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促进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下面是消费税的一些知识点总结。

一、消费税的分类:1.一般类消费税:主要对一般商品和劳务征收,如增值税、营业税等。

2.特殊类消费税:主要对特定商品和劳务征收,如烟草、酒类、汽车、奢侈品等。

二、消费税的征收方式:1.比例税:征收额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计算。

2.固定税:征收额按照固定金额计算。

3.综合税:征收额既包括比例税,也包括固定税。

三、消费税的征收途径:1.预付方式:销售者在销售过程中提前向政府缴纳消费税。

2.后期补缴方式:销售者在销售过程中暂不征收消费税,而是在一定期限内向政府补缴。

四、消费税的作用和目的:1.赋税调节作用:通过调节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引导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经济发展。

3.社会调控作用:消费税可以对一些不良消费行为进行约束,如减少烟酒、高糖饮料等的消费。

五、消费税的优缺点:1.优点:(1)税基广泛,征收效果好:消费税可以广泛征收于商品和劳务,征收效果较好。

(2)调节经济发展:通过调节消费行为,可以引导经济发展,优化资源配置。

2.缺点:(1)对低收入人群影响大:由于消费税征收方式是按销售额计算,可能使得低收入人群负担加重。

(2)容易造成通胀:消费税的征收会导致商品价格上涨,从而引发通胀压力。

(3)逃税问题:由于消费税的征收对象广泛,存在逃税问题,可能导致政府财政收入损失。

六、国际消费税制度:各国对消费税采取不同的制度和政策,如欧洲的增值税制度、日本的销售税制度等。

不同国家的消费税制度会受到国情、经济发展水平和税收政策等因素的影响。

七、消费税:在实际应用中,消费税征收可能出现不合理和不公平的情况。

因此,对消费税的也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公共基础知识消费税基础知识概述

公共基础知识消费税基础知识概述

《消费税基础知识概述》一、引言消费税作为一种重要的税收形式,在国家财政收入和经济调节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它不仅对特定的商品和服务进行征税,以筹集财政资金,还可以通过调节消费行为,引导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深入探讨消费税的基本概念、发展历程、核心理论、重要实践以及未来趋势,为读者提供一个全面而深入的消费税知识框架。

二、消费税的基本概念(一)定义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它通常是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也有部分在零售环节征收。

(二)特点1. 选择性征收:消费税不是对所有商品和服务征税,而是选择一些特定的消费品,如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等。

2. 单一环节征税:一般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部分商品在零售环节征收,避免了重复征税。

3. 税率差异大:不同的消费品税率不同,高消费、奢侈品以及对环境有影响的商品税率相对较高,以起到调节消费和保护环境的作用。

4. 具有调节功能:可以通过调整税率和征税范围,引导消费方向,促进资源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

(三)征税范围1. 有害消费品:如鞭炮焰火等,对环境和安全有一定影响。

2. 奢侈品:如高档手表、游艇等,主要针对高收入人群的消费。

3. 高能耗消费品:如小汽车、摩托车等,以促进节能减排。

4. 不可再生资源产品:如成品油等,引导节约资源。

三、消费税的发展历程(一)古代消费税的起源在古代,消费税就已经有了雏形。

例如,中国古代的盐铁专卖制度,可以看作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消费税。

政府通过对盐和铁的专卖,控制其生产和销售,从中获取财政收入。

(二)近代消费税的发展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消费税在各国逐渐得到重视。

在欧洲,一些国家开始对烟草、酒类等商品征收消费税,以增加财政收入。

在近代中国,也开始逐步引入消费税制度,对一些特定商品进行征税。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
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 计算消费税的价格中如含有增值税税金时,应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换算公式为: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以及价外费用)÷(1+增值税的税率或征收率) 如果消费税纳税人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就按17%的增值税税率使用上述换算公式计算; 如果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就要按3%的征收率使用换算公式。
所谓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 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简称应税消费 品)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单位”指各种不同所有 制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 他单位。“个人”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二、征税范围
1.一些过度消费会对身体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 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 和焰火; 2.奢侈品和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化妆品; 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摩托车、小汽车 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 5.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如汽车轮胎
如:白酒生产药酒、烟丝生产卷烟 (避免重复征税)
❖ 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如:用于生产非应税产品、在建工程、提供劳务、 馈赠、赞助、广告、职工福利等
一、有同类售价 应纳税额=销售单价x自产自用数量x适用税率
二、无同类产品售价
1、从价定率=
成本(1+成本利润率) X 适用税率 1—消费税税率
九、小汽车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
以下的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 (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 (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 2.中轻型商用客车

经济法消费税重点归纳

经济法消费税重点归纳

经济法消费税重点归纳经济法消费税是指国家为调节消费行为、增加财政收入而对特定商品或服务征收的一种税收。

消费税是一种间接税,即由生产者或经销商向消费者收取,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下面将重点归纳经济法消费税的主要内容。

一、征税对象1. 豪华消费品:如高档汽车、游艇等。

2. 烟草制品:如香烟、雪茄等。

3. 酒类:如白酒、啤酒等。

4. 高档化妆品:如香水、口红等。

5. 贵金属首饰:如金银首饰等。

6. 通讯设备:如手机、电脑等。

7. 能源产品:如燃料油、液化气等。

8. 奢侈品及服务:如高级餐厅、高级会所等。

二、计税方法1. 按照销售额计算:根据商品或服务的销售额来计算相应的消费税。

2. 按照数量计算:根据商品或服务的数量来计算相应的消费税。

3. 按照固定比例计算:按照固定比例对商品或服务的价值进行计算。

三、税率消费税的税率根据不同的征税对象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豪华消费品、烟草制品、酒类等高档商品的税率较高,而通讯设备、能源产品等生活必需品的税率较低。

四、征收方式1. 一次性征收:对于一些消费品,如烟草制品等,一次性征收消费税。

2. 分期征收:对于一些大宗消费品,如汽车等,可以分期征收消费税。

3. 按月征收:对于一些服务业企业,如高级餐厅等,按月征收消费税。

五、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是指应当依法纳税的单位或个人。

根据不同的情况,纳税义务人可以是生产者或经销商、服务提供者或最终消费者。

最终消费者是最后承担消费税的人员。

六、减免政策为了鼓励某些特定行业和地区的发展以及保护弱势群体利益,国家会实行相关减免政策。

比如对于某些地区或企业可以享受减免或豁免消费税的政策。

综上所述,经济法消费税是一种重要的税种,对于调节消费行为、增加财政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根据不同的征税对象、计税方法、税率等因素进行合理的征收和管理。

同时,还需要注意减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以确保消费税制度能够顺利运行并产生积极效果。

《消费税基础知识》课件

《消费税基础知识》课件

消费税的特点
征收范围有限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通常限于特定商品或服务,如烟草、酒类、汽 车等。
征收环节多样
消费税可以在生产、进口、批发或零售环节征收,具体征收环节根 据不同国家或地区而异。
税收负担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由于消费税是在商品或服务的销售环节征收,因此税收负担最终由 消费者承担。
消费税的起源与发展
征收消费税的商品范围
摩托车
包括轻便摩托车和摩托车。
高尔夫球及球具
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包(袋) 及高尔夫球具。
高档手表
包括单价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手表。
征收消费税的商品范围
• 游艇:包括长度大于8米小于90米,船体由玻璃钢、钢、铝合 金、塑料等多种材料制作,设计水线部位船体的截面积乘以长 度不大于0.5平方米,且最大吃水深度不超过1.5米的机动艇; 长度大于90米,小于120米的游艇;以及长度大于120米(含 120米)的游艇。
常见的消费税税率结构包括单 一税率、分级税率、累进税率 等。
消费税的税率结构可以根据经 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进行调整, 以适应不同时期的经济形势和 政策目标。
消费税的税率调整
消费税的税率调整是指根据经济和社 会发展需要对税率进行修改或调整。
消费税的税率调整可以包括提高或降 低税率、扩大或缩小征税范围、调整 计税依据等方面的内容。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 1个月或者1个季度。
申报期限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 起15日内申报纳税。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期限
扣缴义务人应当自解缴税款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 并解缴税款。

财务会计消费税知识点

财务会计消费税知识点

财务会计消费税知识点一、什么是消费税消费税是一种针对商品和服务交易的税收,通常以货物和服务的销售价格的一定比例收取,作为国家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消费税种类繁多,如增值税、营业税等。

二、消费税的影响因素1.商品的种类:不同类型的商品可能适用不同的消费税率。

2.销售价格:消费税通常以销售价格的百分比来计算,价格越高,纳税额越大。

3.地区差异:不同地区可能存在不同的消费税率,以满足地方特殊的经济需求。

三、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消费税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两种,即按总金额计算和按比例计算。

1.按总金额计算:指将消费税根据销售的总金额进行计算,通常适用于少量高价商品的销售。

计算公式为:消费税=销售额×消费税率。

2.按比例计算:指将消费税以一定的比率加在销售价格上,通常适用于大量低价商品的销售。

计算公式为:销售价格=商品原价×(1+消费税率)。

四、消费税的用途消费税的主要用途有两个方面:财政收入和政策调节。

1.财政收入:消费税是国家的重要财政收入之一,可用于弥补财政赤字、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等。

2.政策调节:通过调节消费税率和范围,政府可以影响商品价格和消费行为,实现宏观经济政策的目标,如鼓励节约、限制奢侈品消费等。

五、不同国家的消费税制度不同国家的消费税制度存在一定的差异。

1.单一税率制度:即采用唯一的统一税率,适用于所有商品和服务。

此种制度简单明了,易于操作,但可能对低收入人群造成不公平。

2.分级税率制度:按商品类型和价格分别设定不同的税率。

此种制度可根据商品的类型和价值作出区分,以更好地调节市场行为。

3.免税和减税政策:某些国家针对特定商品或服务实行免税或减税政策,以促进相关行业的发展,如对农产品或医疗服务的免税。

六、消费税的优缺点消费税作为一种税收形式,具有其优点和缺点。

1.优点:- 税负公平:消费税以商品和服务的购买行为为依据,较为公平地分摊税负。

- 财政收入稳定:由于消费需求相对稳定,消费税一般不会受到经济波动的影响,提供了可靠的财政收入来源。

消费税相关知识小结18页PPT

消费税相关知识小结18页PPT
组成计税价格=(生产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1-比例税率)
(三)委托加工
若是委托加工,受托方只需代收代缴消费税并就加工费交增值税; 若是自制,“受托方”就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交增值税、消费税。
对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应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 。 但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一律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 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税务处理:
1.委托方要补税(对于受托方没有按规定代收代缴消费税的) 补税依据:已经直接销售的,按其销售额补税;尚未销售或用于连续 生产的,按组成价格补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对受托方不再重复补缴,但要处以50%--300%的罚款。
对于受托方在交货时已按规定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直另,一想个保谢机持会平,衡大这就个得机往家会前叫走明天 6、
。2024年7月29日星期一下午2时2 8分34 秒14:28: 3424.7. 29

7、
。2024年7月下午2时28分24.7.2914:28July 29, 2024

8、业余生活要有意义,不要越轨。20 24年7 月29日 星期一2 时28分 34秒14 :28:342 9 July 2024
三、征税范围
1.生产应税消费品 纳税人生产销售(出厂)是征收的主要环节,在其后的 批发、零售环节,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再征税。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3.进口应税消费品
4.零售应税消费品 金银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已改为零售环节征税,生 产、进口和批发环节不征税。
5.批发销售卷烟 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即 :在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按卷烟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和 5%的适用税率加征一道从价税。

消费税基础知识精选全文

消费税基础知识精选全文

消费税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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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基础知识
❖ 三、消费税的作用 ① 调节消费结构,引导合理消费 ② 稳定税源,保证财政收入 ③ 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缩小贫富差距 ④ 优化资源配置,体现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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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教程
税法教程
消费税基础知识
1.1 消费税的概念 1.2 消费税的特点 1.3 消费税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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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基础知识
一、消费税的概念: 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
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税范围具有选择性
• •2、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 • •3、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 • •4、适用税率具有差别性 • •5、税负具有转嫁性

经济法基础 消费税法 考点

经济法基础 消费税法 考点

经济法基础消费税法考点
经济法基础中消费税法的考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消费税的定义: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税收。

2.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高档化妆品、成品油等15个税目。

其中,烟包括卷烟、雪茄烟和烟丝;酒包括白酒、黄酒、啤酒和其他酒;高档化妆品包括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等;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等。

3. 消费税的税率:消费税的税率根据不同的征收范围而有所不同,例如烟的税率是45%,酒的税率是20%至30%,高档化妆品的税率是15%至30%,成品油的税率是%至10%。

4. 消费税的计算:消费税的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
数量×定额税率。

其中,销售额指的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
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销售数量指的是纳税人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数量。

5. 消费税的纳税环节:消费税的纳税环节是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而进口环节是最主要的纳税环节。

6. 消费税的征收管理:消费税的征收管理包括申报纳税、纳税期限、税收优惠等方面的内容。

这些考点需要考生重点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

同时,考生还需要了解相关的税收法规和政策,以便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消费税法的相关内容。

税法消费税知识点总结

税法消费税知识点总结

税法消费税知识点总结一、消费税的概念及作用消费税是指国家对商品和劳务的交易、生产和消费行为征税的一种税收制度。

消费税是一种间接税,通过对商品和劳务的交易来征税,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消费税是税法中的一种重要税种,具有调节经济、保障民生等多种作用。

通过征收消费税,可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同时也可以限制消费行为,促进节约和环保。

二、消费税的种类消费税主要包括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等几种类型。

1. 营业税:是一种按照企业的营业额来征税的税收制度,它是对商品生产和销售环节的一种税收。

2. 增值税:增值税是一种按照企业的增值额来征税的税收制度,主要用于对商品和劳务的交易环节征税。

3. 消费税:消费税是一种按照商品和劳务的使用和消费量来征税的税收制度,主要用于对商品和劳务的使用和消费环节征税。

三、消费税的征税方式消费税的征税方式主要有比例税和定额税两种。

1. 比例税:比例税是按照商品和劳务的交易额或者增值额的一定比例来征税的税收制度,主要用于对商品和劳务的交易和增值环节征税。

2. 定额税:定额税是按照商品和劳务的使用和消费量的一定定额来征税的税收制度,主要用于对商品和劳务的使用和消费环节征税。

四、消费税的征税对象消费税的征税对象主要包括商品和劳务。

商品包括所有生产出来的物品,劳务包括服务、劳务等。

五、消费税的征税标准消费税的征税标准主要包括税率、起征点、征税基数等几个方面。

1. 税率:税率是消费税的征税比例,是对商品和劳务的交易额、增值额或者使用量进行征税的基数。

2. 起征点:起征点是指在税法规定的税率下,超过一定额度的交易额或增值额才需要进行征税。

3. 征税基数:征税基数是指商品和劳务的交易额、增值额或者使用量,是用来计算征税额的基础。

六、消费税的税收管理消费税的税收管理主要包括征收、征管、缴纳、监管等几个方面。

1. 征收:征收是指税务机关对企业和个人的商品和劳务交易、生产和消费行为进行监管和征税。

2. 征管:征管是指税务机关对企业和个人的征税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

消费税会计专题知识讲座

消费税会计专题知识讲座

17%,假定当日汇率为USD100=RMB700。
构成计税价格=(40000+40000*20%)/(130%)*7=480000
应纳关税=40000*20%*7=56000
应纳消费税=480000*30%=144000
应纳增值税=480000*17%=81600
借:材料采购
4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1600
贷:银行存款
281600
应付账款—某外商
280000
五、消费税从量定额旳计算
应纳消费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定额税率(单位税额 )
六、消费税复合计税旳计算
应纳消费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百分比 税率
例:某卷烟厂6月份购置已税烟丝2023公斤,每公 斤30元,未扣增值税。加工成卷烟200个原则箱,每 原则箱调拨价格7500元,全部售出。 烟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2023*30/(1+17%)
当期准予扣除旳外购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当期 准予扣除旳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合
用税率
(二)企业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
自产自用是指纳税人生产应税消费品后,不是用 于直接对外销售,而是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或 用于其他方面。
纳税人假如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旳,不纳消 费税。
纳税人假如用于其他方面,应于移交时缴纳消费 税。如: 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以及 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员福利、 奖励等方面旳应税消费品。纳税人应按照生产同类 消费品旳销售价为计税根据;若没有同类消费品旳 销售价格,按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 税率)/(1-百分比税率)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

对我国境内从事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在征收的一种税。

1.征税选择性——特定消费品/消费行为;2.征税单一性——某一环节一次征收(除卷烟);3.征收多样性——从量定额、从价定率;4.税收特殊性——①限制或者控制消费、;5.——消费者承担。

消费税与增值税异同比较(了解)1.过度消费会对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与烟火、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2.,包括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等;3.,包括游艇、小汽车、摩托车等;4.使用和消耗的消费品,例如成品油等;5.具有的消费品,例如汽车轮胎等,这种消费品的税基宽广、消费普遍、征税后不影响泛博居民基本生活,还可以起到增加财政收入的目的。

(二)税率设计的原则:国家政策,引导消费,调节供求,消费者心理,原有税负水平。

1. 消费税:特定的应税消费品消费税:3.计税消费税:的计税依据(销售额)增值税:所有货物增值税:增值税:普通/简易计税方法当两个税一、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1.境内:在境内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于委托方提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除受托方为个体)3. 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由自产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在时缴纳增值税4.个人携带或者邮寄入境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关税一并计征→携带入境者或者收件人二、纳税环节消费税纳税环节交消费税╳╳╳╳交消费税复合计税复合计税╳交消费税╳交消费税1.卷烟(1)甲类卷烟(调拨价≥70 元(不含增值税) /条)(2)乙类卷烟(调拨价<70 元(不含增值税) /条)(3)商业批发2.雪茄烟36% (生产环节)3.烟丝30% (生产环节)1.白酒, eg.薯类白酒2.黄酒,包括黄酒和≥12 度的土甜酒 240 元/吨3.啤酒,包括①无醇啤酒、②啤酒源、③菠萝啤酒、④果啤、⑤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1)甲类啤酒 250 元/吨(2)乙类啤酒 220 元/吨4.其他酒:①国食健字/卫食健字②≤38 度10%【注】以发酵酒为酒基,≤20 度的配制酒30%包括宝石胚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零售环节征收】 5%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 10%15%1.汽油,【注】以汽油、汽油组分调和生产的甲醇汽油、乙醇汽油2.柴油,【注】符合条件的纯生物汽油免征3.航空煤油;4.石脑油(化工清油);5.溶剂油,包括橡胶填充油、溶剂油6.润滑油7.(两轮、三轮)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 <250 毫升2.气缸容量在 250 毫升以上的免征10%乘用车: 1-40% (2)中轻型商用客车: 5% (3) 零售价格130 万元及以上)(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1)对于购进乘用车或者中轻型商用客车整车改装生产的汽车,征收消费税(2)购进货车或者厢式货车改装生产的商务车、卫星通信车等专用汽车,不征消费税(3)①电动汽车、②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征消费税包括球包、球杆(杆头、杆身、杆把)、球袋米<长度<90 米,不包括其他木筷)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免征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OrganicCompounds,免征VOC)含量低于 420 克/升(含)一、税率形式——1.比例税率:2.定额税率:【提示】注意啤酒的 2 档税率规定3.二、最高税率运用1.2.【每条 200 支】——①定额税率:②比例税率:——从量定额:按出厂价()划分档次,包装物押金。

消费税知识点归纳

消费税知识点归纳
▲同增值税
1、销售应税消费品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是个人的,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受托方非个人,由受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进口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赊销和分期,有合同收款日期的,按合同。没有,发出消费品当日。
预收货款的,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日。
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的,发出货物办好手续。
其他结算方式,收款或取得凭据当天。
自产自用的,移送使用当日。
委托加工的,提货当日。
进口的,报关当日。
分别为:
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1)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承运部门的运输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2)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所收款项全部上缴财政。
4、纳税人到外地销售或委托外地代销的,向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申报。不在一县(市)的,分别申报。
5、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因质量的原因由购买者退回时,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征收的消费税数款,但不能自行直接抵减应纳税款。
1、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是指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及其它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但不包括:

初级会计经济法消费税的考点

初级会计经济法消费税的考点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的《经济法基础》科目涉及消费税的考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消费税的基本概念:
-了解消费税的定义、特点、征税范围和税目。

2. 消费税的征税环节:
-区分基本征税环节和特殊征税环节,例如,大部分应税消费品在生产销售、进口或委托加工环节征收,而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

-理解单环节征收与双环节征收的区别。

3. 消费税的计算方法:
-掌握消费税各个纳税环节税款的计算方法,包括生产销售、自产自用、委托加工、进口和零售环节的应纳税额计算。

-了解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方法,即如何从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中计算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4. 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明确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这对于正确计算应纳税额和避免税务风险至关重要。

5. 消费税的税法要素:
-熟悉消费税的税法要素,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计税依据等。

6. 消费税的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
-了解消费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如何进行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7. 消费税与其他税种的关系:
-理解消费税与增值税等其他税种的关系,特别是在综合计算应纳税额时的相互影响。

8. 消费税的法律责任:
-掌握违反消费税法规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包括税务违法行为的认定和相应的法律后果。

在准备考试时,考生应重点复习这些内容,并结合历年真题和模拟题进行练习,以确保对消费税的理解和应用达到考试要求。

同时,关注最新的税法变动和政策调整,确保所学知识与现行法规保持一致。

消费税的知识点总结

消费税的知识点总结

消费税的知识点总结一、消费税的定义与特点1、定义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特点(1)征税范围具有选择性,通常选择部分消费品进行征收。

(2)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多数情况下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

(3)税率具有差别性,根据不同消费品的特点设置不同税率。

(4)税负具有转嫁性,消费税通常由消费者最终承担。

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1、烟包括卷烟、雪茄烟和烟丝。

2、酒包括白酒、黄酒、啤酒和其他酒。

3、高档化妆品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在 10 元/毫升(克)或 15 元/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包括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以及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

5、鞭炮、焰火6、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

7、小汽车包括乘用车、中轻型商用客车和超豪华小汽车。

8、摩托车9、高尔夫球及球具10、高档手表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 10000 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

11、游艇12、木制一次性筷子13、实木地板三、消费税的税率形式1、比例税率适用于多数消费品,如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等。

2、定额税率适用于成品油、啤酒、黄酒等。

3、复合税率适用于卷烟和白酒。

四、消费税的计税依据1、从价计征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2、从量计征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数量的确定包括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数量、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的数量、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海关核定数量。

3、复合计征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五、消费税的纳税环节1、生产环节(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的,在销售时纳税。

消费税税目归纳总结汇总

消费税税目归纳总结汇总

消费税税目归纳总结汇总消费税是一种依据商品和服务消费的类型和额度来征收的税种,对于调节经济和实现税收收入多元化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理解消费税的税目,下面对消费税常见的税目进行归纳总结,以便于读者更好地了解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和目标。

一、烟草类税目1. 烟叶类这一税目主要包括烟叶、烟丝以及烟叶卷包制品等。

根据国家烟叶等级划分和烟草品质指标,对烟叶类货物征收消费税。

2. 烟丝类烟丝类税目主要针对烟草工业中的烟丝产品,包括烟丝和卷烟用烟丝。

3. 烟叶卷包制品类这一税目包括了烟草卷烟、雪茄烟、烟草嚼用制品等,针对的是成品烟草制品的消费。

二、酒类税目1. 白酒类包括白酒、黄酒、料酒等各类酒精度超过20的酒类产品。

对于不同的酒精度和酒类类型,征收的消费税也有所不同。

2. 啤酒类啤酒类税目主要包括各类麦芽酒、香槟啤酒、果味啤酒等碳酸饮料,根据不同酒类酒精度和其他因素,征收的消费税也有所差异。

3. 葡萄酒类葡萄酒类税目主要针对产自葡萄或其他水果的果酒,根据酒精度和容器大小等因素,征收的税款也有所差异。

三、汽车类税目1. 客车类这一税目主要针对载客汽车、轿车、面包车等载客交通工具,根据不同座位数、排量、供油方式等因素,征收相应的消费税。

2. 特种车类特种车类税目包括了载货汽车、低速汽车、摩托车等特种车辆,对于不同类型的特种车,征收的消费税也有所不同。

3. 豪华车类豪华车类税目主要针对高端车型,如豪华轿车、跑车等,消费税的税率相对较高,以调节市场需求并增加税收收入。

四、非机动车类税目1. 电动自行车类这一税目主要是对电动自行车征收消费税,税率根据电池容量和车辆类型等因素有所差异。

2. 动力辅助自行车类对于带有动力辅助装置的自行车,根据动力辅助方式和车辆类型等因素,征收相应的消费税。

3. 自行车类对于普通自行车,暂时还未对其征收消费税,但是在一些地方可能会有特定政策规定。

五、奢侈品类税目1. 珠宝类这一税目主要针对珠宝、钻石、贵金属首饰等奢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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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征税范围四个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零售,指定环节一次性缴纳,其他环节不再缴纳。

(一)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说明1.一般:自产销售、自产自用2.视为生产行为:(1)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2)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二)两个特殊环节:1.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有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具体要求:2.批发环节:只有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自2009年5月1日起,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

相关内容如下:税目与税率税目一、烟:1.卷烟(包括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和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及个人生产的卷烟)(1)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征消费税(2)批发环节加征消费税2.雪茄烟3.烟丝二、酒:包括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含果啤)、其他酒。

2014年12月1日起,取消对酒精征收消费税。

注意:(1)啤酒的分类:甲类啤酒、乙类啤酒单位税额差别:划分标准3000元/吨,含包装物及押金,不含重复使用的塑料固转箱押金。

(2)配制酒中:其它酒(10%)与白酒(20%)(3)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三、化妆品:包括各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

不包括: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装油、油彩。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包括以金、银、珠宝玉石等高贵稀有物质以及其他金属、人造宝石等制作的各种纯金银及镶嵌饰物,以及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

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五、鞭炮、焰火:不包括: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

六、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7个子目。

取消车用含铅汽油消费税;航空煤油暂缓征收;绝缘类油品不征收。

七、小汽车:小轿车、中轻型商用客车。

不包括:(1)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2)车身长度大于7米(含)、座位10~23座(含);(3)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

八、摩托车:包括2轮和3轮。

不征税:(1)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Km/h,发动机气缸总工作容量不超过50ml的三轮摩托车不征收消费税;(2)气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消费税。

九、高尔夫球及球具: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包(袋)。

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十、高档手表:高档手表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

十一、游艇:长度大于8米小于90米。

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

十三、实木地板:以木材为原料(包括实木复合地板)。

十四、电池(新增,4%):包括原电池、蓄电池、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和其他电池。

对无汞原电池、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

2015年12月31日前对铅蓄电池缓征消费税;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

十五、涂料(新增,4%)税率一、比例税率:适用于大多数应税消费品,税率从1%至56%。

二、定额税率:只适用于三种液体应税消费品,它们是啤酒、黄酒、成品油。

三、白酒、卷烟2种应税消费品实行定额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

销售额一、销售额一般规定1.销售额: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1)全部价款中包含消费税税额,但不包括增值税税额;价外费用的内容与增值税规定相同。

(2)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2.包装物(1)包装物连同产品销售。

(2)只是收取押金(收取酒类产品的包装物押金除外),且单独核算又未过期的,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

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率征收消费税。

(3)包装物既作价随同产品销售,又收取押金。

(4)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黄酒、啤酒除外)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总结:包装物押金的税务处理二、销售额的特殊规定(一)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二)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为依据计算消费税。

(三)酒类关联企业间关联交易消费税处理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是随着应税白酒的销售而向购货方收取的,属于应税白酒销售价款的组成部分,因此,不论企业采取何种方式或以何种名义收取价款,均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三、销售数量规定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的进口数量。

应纳税额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三种计税方法计税依据适用范围计税公式1.从价定率计税销售额除列举项目之外的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2.从量定额计税销售数量列举3种:啤酒、黄酒、成品油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3.复合计税销售额、销售数量列举2种:白酒、卷烟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二、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1.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缴消费税2.用于其它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缴消费税①本企业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②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③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3.组成计税价格及税额计算:按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售价计税;无同类消费品售价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税额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对复合计税办法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缴纳1.受托方加工完毕向委托方交货时,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

如果受托方是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委托方须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2.如果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应补交税款,补税的计税依据为:(1)已直接销售的:按销售额计税;(2)未销售或不能直接销售的:按组价计税(委托加工业务的组价)。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应按受托方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售价计算纳税;没有同类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1.从价征收组价公式为:2.复合征收组价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3.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1)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2)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一、从价定率办法计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三、复合办法计税:消费税中3个组价:1.生产环节:组价=成本×(1+消费税成本利润率) /(1-消费税税率)2.委托加工环节:组价=(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3.进口环节:组价=(完税价+关税)/(1-消费税税率)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一、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扣除税法规定:对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时,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1.扣税范围:在消费税15个税目中,除酒、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电池、涂料外,其余9个税目有扣税规定:(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2)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3)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4)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5)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6)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7)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8)外购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9)外购已税摩托车连续生产摩托车(如用外购两轮摩托车改装三轮摩托车);2.扣税计算: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扣除其已纳消费税。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当期购进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3.扣税环节:对于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金银首饰(含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已纳消费税不得扣除4.外购应税消费品后销售:对自己不生产应税消费品,而只是购进后再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工业企业,其销售的化妆品、鞭炮焰火和珠宝玉石,凡不能构成最终消费品直接进入消费品市场,而需进一步生产加工的,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允许扣除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

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税款抵扣税法规定:对委托加工收回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从当期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扣税范围、扣税方法与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相同。

消费税出口退税的计算一、出口免税并退税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以及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

注意:外贸企业受非生产性的商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是不予退(免)税的。

出口货物的消费税应退税额的计税依据,按购进出口货物的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和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确定。

1.属于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为已征且未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中抵扣的购进出口货物金额;2.属于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为已征且未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中抵扣的购进出口货物的数量;3.属于复合计征消费税的,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的计税依据分别确定。

消费税应退税额=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退税计税依据×比例税率+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退税计税依据×定额税率二、出口免税但不退税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或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依据其实际出口数量免征消费税,不予办理退还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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