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检疫管理办》学习心得范文.doc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动物检疫管理办》学习心得范文

【心得体会】

农业部发布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我通过学习所理解和掌握的一点体会。

一、明确了动物检疫与出证主体

根据《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派官方兽医按照《动物防疫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可以根据检疫工作需要,指定兽医专业人员协助官方兽医实施检疫。据此可以明确以下事项:一是检疫主体是官方兽医,兽医专业人员协助;二是出证主体,只能是官方兽医以自己的名义签发检疫证明,兽医专业人员可以协助做加施检疫标志等辅助性工作;三是指定主体,实施检疫的官方兽医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派,协助官方兽医实施动物检疫的兽医专业人员,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而不是由官方兽医选定。

二、规定了动物检疫工作基本原则

一是过程监管原则,《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的检疫过程监管应当是要贯彻从动物养殖、屠宰、加工、贮藏、运输、经营等全过程监督理念,力求从原则上保障动物产品的卫生质量与消费安全,因为检疫的最终目的是要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二是风险控制的原则,从动物检疫角度而言,要树立风险预测意识,做好有关检疫的前期基础性工作,如对养殖场进行备案,规范养殖行为,做好免疫、消毒等工作,实施动态监管,严格出

证条件;三是可追溯原则,主要是通过建立检疫材料,包括现场检疫记录、检疫标志登记、检疫证明存根保管等来实现对动物检疫的可追溯管理。

三、申报检疫主体和申报时间的确定

一是申报检疫主体,《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2章明确了动物、动物产品在离开产地前,是由货主申报检疫,受理报检后,官方兽医到场实施检疫,确认健康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二是申报时间,《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2章中规定了申报检疫要提前“3小时、6小时、15天”不等的具体时间,特别是对合法捕获的野生动物要在捕获3天内报检,是对当事人规定的确定性义务。

四、免疫有效保护期的确认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在对动物或“供体动物”实施检疫出证时,均要求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我认为确认免疫保护期有两种措施:一是查验免疫证明或档案中记载的免疫注射时间;二是进行实验室免疫抗体检测。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确认不符合免疫有效保护期内的条件,不予出具检疫证明:一是免疫注射时间未超过7天以上的;二是实验室检测免疫抗体不达标的;三是家禽出栏前其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未超过28天的。

五、屠宰动物入场时把关主体认定过去

屠宰动物入场时往往是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索证、查标、验物”,符合要求的才准许进入屠宰场,动物

卫生监督机构成了入场把关的责任主体。但按照新《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22条第2款“官方兽医应当查验进场动物附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佩戴的免疫标识,检查待宰动物健康状况,对疑似染疫的动物进行隔离观察”的规定。本人理解官方兽医负责的是“已经进场”的待宰动物。动物入场时把关责任主体应当是‘‘屠宰场业主”,屠宰场业主应当确保进入屠宰场的动物符合规定的要求。

六、加快乡镇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官方兽医建设

早在20xx年国务院出台了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文件。到目前只改到县级以上,乡镇兽医体制改革成了难点、重点,目前基层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力度在加大、要求在提高。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已给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官方兽医建设指明了方向。

会失败;可能会受伤,但为了那个成为霸主的梦,什么也阻挡不了我前进的步伐。

在这本书中,小狮子经过不懈努力圆了这个成为草原霸主的的梦。这突然就让我想起了一篇课文《滴水穿石的启示》,目标专一、持之以恒,李时珍、爱迪生、齐白石等名人的品质,这也是文中小狮子的品质,这种品质,再一次体现了它的重要性,我们每个人,也都应有这种品质。

每人心中都应该怀着梦想,虽然可能不会实现,但一定要努力,正如一句名言:“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