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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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客一危车辆监控方案

两客一危车辆监控方案

两客一危车辆监控方案背景在交通运输行业中,面对客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监控问题一直是一个重要的话题。

对于客车而言,乘客的安全是第一位的,而对于危险品运输车辆而言,无论是从防盗还是防爆方面来看,车辆监控都是必不可少的。

因此,制定一种科学、高效、实用的车辆监控方案,对于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运输市场稳定等方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监控方案技术原理目前,车辆监控系统主要包括视频监控、GPS定位等技术。

视频监控可通过安装监控摄像头实现对车辆内外的实时监控,用于监测车辆的行驶情况、车内乘客状态等。

同时,安装GPS定位装置可实现对车辆的定位追踪、路线分析等。

系统建设摄像头安装在客车上,应在车厢内部和外部分别安装至少一台摄像头,用于监控车内乘客和车辆行驶情况。

在危险品运输车辆上,则应根据车辆大小和装载品种等情况,拟定摄像头的安装方案。

摄像头应安装在车辆的关键位置,以便于监测车辆上货物的装载、卸货等情况。

GPS定位装置安装GPS定位装置应安装在车辆的隐藏位置,以免被破坏或者被盗窃。

同时,系统应采用加密的通讯方式,保证定位信息的安全性。

数据采集与分析通过对车辆监控系统的数据采集和分析,可以实现对车辆行驶路线的监控与分析,更好的保障道路安全。

同时,还可以通过监控摄像头获取实时的图像数据,用于对车辆内部乘客、装载的物品等进行监控和预警。

系统优势通过车辆监控系统,可以实现对客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实时监控与预警,更好的保障了乘客及货物的安全。

同时,车辆监控系统还可以提高交通安全管理的效率,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减少和普及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总结车辆监控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对于保障客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上乘客和货物的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打造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各种新的车辆监控技术也将不断涌现,为车辆监管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支持。

省市县三级动态监管 全省“两客一危”车辆100%入网监控

省市县三级动态监管 全省“两客一危”车辆100%入网监控

不 着” 等 问题 , 实现 “ 车子一动 , 全程 受控” , 为道 路 运输 安全 管理 工作提 供强有 力技术 支撑 。今 年 3月 中旬 , 国家 交通运输 部党组成 员 、 副部长
刘 小 明在 2 0 1 7年 全 国 运 输 服 务 厅 局 长 研 讨 班 上 ,充 分 肯 定 了福 建 省 道 路 运 输 车 辆 动 态 安 全
健 全制度 、 提升 能 力、 提 高 监 管 质 量 是 动 态
监管取得成效的 “ 三驾马车” 。 各地 交 通 运输 管 理
部 门积 极 推 动 建 立动 态 监 控 平 台 , 并 将 运 输 车 辆
我 省 实 施 了道 路 运 输 车 辆 动 态 监 管 应 用 提 升 工
程 。该 提 升 工程 由省 交 通 运 输 厅 牵 头 , 具体 由省 运 管 局负 责 监 管 督 促 , 省 交 通 通 信 与 应 急 中心 负 责 技 术 保 障 。经 过 近 4个 月 的 共 同 努 力 , 全 省 交
统计表 明, 截 至 4月 3 O日, 福 建 省 运 政 系 统
通 系统 迅 速 形 成 各 司其 职 、 各 负其 责 、 齐 抓 共 管
的工作格局 , 实 现 动 态 监 管 从松 散 型 向集 约 型转
变, 从被动 应付型 向主动 作 为型转 变 , 从 安 全 监
“ 两客一危”车辆数 为 1 4 8 6 6辆 ,车 辆 入 网 数 为
动态监管情况与运输 企业服务质量信 誉考核、 车
辆 年 度 审 验 等 挂 钩 ,有 效 提 升 了行 业 监 管 能 力 。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与 省 公 安 厅 建 立 了联 动 协 作 机 制 ,
及 时纠正、 查 处 驾驶 员 和 车 辆 违 法 违 规 , 入 网率 为 1 O O . 0 0 %, 上线 率 为 9 5 . 0 6 %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规章制度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规章制度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车辆动态监控管理,保障车辆运行安全,提高运营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运营车辆的动态监控管理。

第三条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应当遵循实时监控、及时预警、有效处置、责任追究的原则。

第二章监控职责与分工第四条设立车辆动态监控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车辆动态监控工作。

第五条监控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监控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1、实时监控车辆运行状态,包括车速、行驶路线、停车时间等。

2、及时发现并处理车辆超速、疲劳驾驶、偏离路线等违规行为。

3、对监控数据进行记录、整理和分析,为车辆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第三章监控设备管理第七条车辆应安装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的动态监控设备,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八条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如发现设备故障或损坏,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四章监控数据管理第十条监控数据应保存至少_____个月,重要数据应长期保存。

第十一条对监控数据进行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不得泄露、篡改或删除。

第十二条利用监控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车辆调度、安全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第五章违规行为处理第十三条对发现的超速、疲劳驾驶、偏离路线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驾驶员发出警告,并记录在案。

第十四条对多次违规或情节严重的驾驶员,按照单位内部规定进行处罚,包括批评教育、罚款、停职等。

第十五条定期对违规行为进行汇总分析,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第六章应急处置第十六条制定车辆动态监控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七条如遇突发紧急情况,监控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车辆和人员安全。

第十八条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十九条定期对车辆动态监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

危货企业车辆动态监控制度2024

危货企业车辆动态监控制度2024

危货企业车辆动态监控制度2024危货企业车辆动态监控制度20241.背景危货企业在运输过程中面临着一定的风险,为了保障安全运输和提高管理效率,制定一套车辆动态监控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2.目的车辆动态监控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危货企业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的实时监控,并能够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问题。

3.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危货企业所有车辆,包括自有车辆和外部承运的车辆。

4.责任4.1危货企业的管理层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车辆动态监控制度,并严格执行。

4.2车队管理人员负责监督车辆的安全运输,保证所有车辆都安装了合格的定位和监控设备。

4.3司机负责确保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并配合管理人员的监管。

5.设备5.1所有危货企业的车辆都必须安装定位和监控设备,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5.2定位和监控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经过相关部门的检验合格。

6.监控内容6.1车辆实时定位:监控设备必须能够实时获取车辆的位置信息。

6.2行驶轨迹:监控设备必须能够记录车辆的行驶轨迹,并能够进行回放。

6.3速度监控:监控设备必须能够实时监测车辆的速度,并进行报警处理。

6.4燃油消耗:监控设备必须能够记录车辆的燃油消耗情况,并进行统计分析。

6.5车辆状态:监控设备必须能够实时监测车辆的状态,如开关状态、电量状态等。

6.6地理围栏:监控设备必须能够设定地理围栏,并在车辆超出围栏范围时进行报警。

6.7突发事件处理:监控设备必须能够根据预设的规则进行突发事件的处理和报警。

7.监控频率7.1车辆的实时定位信息必须每隔1分钟上传一次。

7.2车辆的行驶轨迹和速度信息必须每隔5分钟上传一次。

7.3车辆的其他监控信息必须每隔10分钟上传一次。

8.报警处理8.1监控设备必须能够进行报警,包括超速报警、围栏报警等。

8.2报警信息必须能够及时发送给车队管理人员,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8.3司机必须按照要求配合相关人员的调查和处理,并尽快解决问题,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9.数据保存9.1监控设备必须能够保存所有车辆的监控数据,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上传和保存。

运输公司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运输公司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运输公司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1.引言车辆是运输公司的重要资产,有效管理和监控车辆的状态和行为对于运输公司的安全和效率至关重要。

为此,运输公司制定了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以确保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合规性。

2.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运输公司能够实时监控车辆的位置、状态和行为,及时发现并处理车辆运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升运输过程的安全和效率。

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运输公司所有的车辆,包括自有车辆和租赁车辆。

4.监控设备安装与维护4.1.监控设备应安装在车辆的固定位置,保证设备的稳定性和准确性。

4.2.监控设备的维护工作由技术人员负责,确保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准确性。

4.3.监控设备的数据传输应采用安全加密的方式,防止数据泄漏和被非法获取。

5.监控范围和内容5.1.位置监控:监控设备应记录车辆的实时位置,并能够将位置信息传输给监控中心。

5.2.行为监控:监控设备应记录车辆的行驶速度、里程数、停车时长等行为信息,并能够将这些信息传输给监控中心。

5.3.状态监控:监控设备应记录车辆的引擎状态、燃油消耗量、电池电量等状态信息,并能够将这些信息传输给监控中心。

5.4.报警监控:监控设备应能够及时发出报警信号,如发生事故、超速、疲劳驾驶等情况,以便监控中心能够及时采取措施。

6.监控中心运营6.1.监控中心应24小时全天候运营,确保能够及时处理和响应车辆的动态监控信息。

6.2.监控中心应设有专门的操作员和技术人员,具备处理和分析车辆监控数据的能力。

6.3.监控中心应配备高效可靠的通讯设备,以确保与车辆的实时连接。

7.数据分析与处理7.1.监控中心应对车辆监控数据进行实时分析和处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7.2.监控中心应建立数据分析和处理的标准和流程,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7.3.监控中心应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改进建议,以提升车辆管理和运输效率。

8.违规处理和纪律处分8.1.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监控中心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工等。

两客一危车辆监控方案

两客一危车辆监控方案

两客一危车辆监控方案背景在当前社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频繁发生,这些事故往往由于车辆超载、疲劳驾车、违法行驶等原因引起。

针对这些问题,对车辆进行实时监控,成为了解决交通安全问题的有效手段之一。

其中,两客一危车辆更是重中之重。

什么是两客一危车辆“两客一危”车辆是指:违法超员、校外培训机动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这类车辆的安全和监督尤为重要,因此,对这类车辆的监控显得尤为必要。

两客一危车辆监控方案1. 安装GPS监控设备安装GPS监控设备,对车辆进行实时监管。

监管人员可通过手机或电脑实时得知车辆位置、行驶速度和行驶路线。

如果车辆存在拐点或异常行驶轨迹,自动报警系统将会向监管人员发出警报。

2. 视频监控为车辆安装前后摄像头进行视频监控,以获取车辆周围的交通和路况信息。

这样的监控方案,可以有效避免司机的疲劳驾驶、超时连续驾驶等问题,保证车辆行驶的安全稳定。

3. 在车载设备中安装黑匣子在车载设备中安装黑匣子,可记录车辆行驶速度、维护记录、加油记录以及其他车载信息。

这可以帮助监管人员进行车辆状态的跟踪,避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4. 建立车辆管理平台建立车辆管理平台,通过数据分析和挖掘,售卖车辆的历史状态、交通路线等信息,增加监管人员关注的信息,确保车辆安全达到最高水平。

结论针对两客一危车辆实行实时监管,能够提高交通安全、规避交通事故的发生。

在车载设备中安装GPS、视频监控、黑匣子等设备,并在车辆管理平台上对数据进行分析挖掘,可以有效的提高监管能力。

虽然,这些设备的安装和维护成本可能比较高昂,但是在交通安全和人民生命安全方面,牺牲一些时间和资金是完全可以的。

危化品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2024版)

危化品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2024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XXXXXX有限公司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强化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提升企业运输管理水平,科学化地管理和派遣车辆,及时高效地完成运输任务,根据公司车辆运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XX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及规定,运输车辆必须安装动态监控系统,便于对车辆运行位置、速度、方向、路线、历史轨迹等展开实时安全监控,规范车辆运行受控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XXX有限公司。

第二章监控原则与适应范围第四条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实时记录和传输车辆位置、行驶路线、速度等,具备定位、监控、记录、警示、指挥调度、营运管理、通讯等综合监控功能,对预防安全起到关键作用。

第五条公司车辆必须按国家规定配备车载定位设备,并将备案资料及账号提供给监控室。

第六条公司所有安装了车辆动态监控车载终端车辆,均应遵守本制度规定。

第三章职责第七条监控员职责一、负责统一管理本公司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平台,负责平台正常使用及维护,保证监控平台运转正常。

随时关注车辆动态监控系统使用情况,并在车辆出现超速、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时对驾驶员及时提醒,防范和控制驾驶员在行驶途中的各类违章行为。

二、监控员负责管理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平台,检查车辆设备是否运转正常。

三、监控车辆发出报警信息时,进行报警确认,并进行相应的处理;对有故障的车辆及时上报并联系运营商进行维护,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对监控中发现驾驶员有违规行为的,及时提醒。

四、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道路情况、交通状况等情况,及时通过车辆动态监控平台或短信发送平台发送预警信息。

五、监控车辆是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对擅自更改路线、绕行高速或私拉乱跑等行为,做好监控记录,并及时报送备案。

六、监控权限严格按照规定授权,不得私自赋予他人及越权使用,如需授权使用,需上报领导审批。

两客一危车辆监控方案

两客一危车辆监控方案

两客一危车辆监控方案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安全已经成为了许多行业的首要问题。

尤其是在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问题更是不容忽视,车祸事故时常发生,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也会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

为了保障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车辆监控系统逐渐成为必须的配备。

需求分析在交通运输中,许多行业都存在“两客一危”这样的客观需求,例如出租车、货车以及客运班车等。

这些行业需要实时监控车辆的运行情况,减少事故的发生,并保障乘客和货物的安全。

因此,对于“两客一危”的车辆,车辆监控系统需要满足以下需求:1.实时监控车辆的行车速度、位置、行驶路线等信息2.监控车辆内部的行驶轨迹、乘客和货物的安全情况3.提供报警功能,当出现异常情况时,自动向系统管理人员发送警报4.提供视频回放功能,方便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解决方案车辆监控系统的核心是硬件设备和监控软件。

硬件设备包括车载终端、GPS定位器、行车记录仪等,而监控软件则包括远程监控平台和客户端软件。

下面分别介绍各个部分的功能和特点。

车载终端车载终端是车辆监控系统的关键设备,其主要作用是收集车辆的位置、速度、里程、油耗等数据,并通过通信模块传输给远程监控平台。

同时,在车载终端中安装摄像头,实时监控车内情况,方便对乘客和货物的安全进行监控。

GPS定位器GPS定位器是车载终端的附属设备,其主要作用是定位车辆的位置,实时反馈车辆的位置信息。

通过GPS定位器,可以精准掌控车辆的运行状态,对车辆进行实时监控。

行车记录仪行车记录仪用于记录车辆行驶时的情况,可以记录车辆的速度、时间等信息,并且拍摄车辆行驶时的画面。

在发生事故时,行车记录仪可以帮助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远程监控平台远程监控平台是车辆监控系统的核心,其主要作用是接收车载终端和GPS定位器发送的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和处理,并提供告警、查询、追溯等功能。

通过远程监控平台,可以实时掌握车辆的位置和运行状态。

客户端软件客户端软件通常是指手机APP或电脑端软件,可以用于实时监控车辆情况和回放视频画面。

两客车辆智能监管方案

两客车辆智能监管方案

两客车辆智能监管方案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旅游、商务等人员流动性日益增加,对公共交通的需求也逐渐增加,尤其是对两客车的需求。

然而,由于存在一些不合规的两客车运营行为,例如不合规驾照、安全隐患、服务质量不达标等,给广大旅客带来安全隐患和不便。

因此,建立一套可靠的两客车辆智能监管方案将更好地保障广大旅客和公众利益。

监管方案建议一、车辆运营管理1.对两客车辆进行智能识别和实时监管,确保运营安全。

2.建立完备的车辆管理平台,实现司机和车辆信息的实时采集和管理,对车辆和司机的资质进行实时监管,避免不合规情况的发生。

二、行车安全保障1.建立行车安全保障系统,对车辆安全隐患进行检测检修。

2.对司机行车行为进行监测,采取声音提醒、报警等措施,降低交通事故发生几率。

三、服务水平提升1.建立服务质量监测体系,对两客车的服务水平进行监测和质量评估。

2.通过大数据分析,推动服务质量的优化和提升,提升广大旅客的乘车体验。

实施措施为了实现以上建议,需要建立如下实施措施:一、车辆车载设备装备在两客车上安装智能车载设备,包括车载摄像头、行车记录仪、定位设备等,实现车辆实时监管和运营管理。

二、大数据分析平台建设建立完备的大数据分析平台,对两客车的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提高监管效果,推动服务质量的提升。

三、专业培训机构建设建立专业的两客车司机培训机构,对司机进行规范化培训和考核,提高司机驾驶技能和综合素质,降低交通事故率。

总结通过针对两客车辆的智能监管方案建议和实施措施,可以实现对两客车辆运营的实时监管和安全保障。

同时,提高服务质量,推动服务水平的提升,为广大旅客带来更优质的出行体验和服务。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人车对应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人车对应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人车对应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9.25•【字号】穗交规字〔2018〕13号•【施行日期】2018.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人车对应管理办法的通知穗交规字〔2018〕13号市运管局,各相关区交通(运输)局、交管总站,全市道路旅客运输及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现将《广州市“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人车对应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2018年9月25日广州市“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人车对应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市道路运输行业重点营运车辆及其驾驶员的安全监管,预防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道路班车客运、包车客运、危险货物运输(以下简称“两客一危”)行业道路运输经营者、车辆和驾驶员。

第三条广州市全面推广实施“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人车对应管理,通过驾驶员身份识别设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以下简称“卫星定位装置”),以插卡验证的方式识别当班驾驶员身份及从业资格信息,将车辆行驶的动态信息和企业、驾驶员、车辆的相关信息上传至广州市营运车辆安全监管平台,实现企业、车辆、驾驶员一一对应的实时监控管理。

第四条广州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完善广州市营运车辆安全监管平台。

市、区两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具体实施“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人车对应管理工作。

广州市“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应当依法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并由企业专职监控人员具体落实动态监控人车对应管理工作。

两客一危相关文件和制度

两客一危相关文件和制度

两客一危相关文件和制度【实用版3篇】篇1 目录一、两客一危相关文件和制度概述1.两客一危是指从事道路运输的客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

2.这些车辆在道路运输中具有重要性和特殊性。

3.本将介绍两客一危相关文件和制度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二、两客一危相关文件和制度的背景1.道路运输是我国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2.客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是道路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

3.近年来,两客一危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三、两客一危相关文件和制度的目的和意义1.规范两客一危车辆的道路运输行为。

2.提高两客一危车辆的安全性能。

3.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篇1正文近年来,我国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其中,客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道路运输中具有重要性和特殊性,其事故率也相对较高。

为了规范两客一危车辆的道路运输行为,提高其安全性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两客一危相关文件和制度。

1.两客一危相关文件为了规范两客一危车辆的道路运输行为,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例如,《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

这些文件明确了客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行为准则,规定了车辆的安全性能要求、驾驶员的资格条件等。

2.两客一危相关制度除了法律法规之外,我国还制定了一系列的两客一危相关制度。

例如,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制度、客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制度等。

这些制度旨在提高两客一危车辆的安全性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篇2 目录一、两客一危相关文件和制度概述1.两客一危是指从事道路运输的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2.相关文件和制度包括《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

3.这些文件和制度的制定旨在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保障道路运输安全。

二、两客一危车辆管理1.道路运输车辆应当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符合要求的监控平台。

两客一危车辆智能监管工作职责

两客一危车辆智能监管工作职责

两客一危车辆智能监管工作职责
两客一危车辆智能监管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车辆信息采集:负责收集和记录两客一危车辆的基本信息,包括车辆所有人、车牌号、车辆类型、车辆运营证照等。

2. 实时监控:通过智能监控系统对两客一危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包括车辆位置、行驶路线、速度等信息,以及车辆内部情况的监控,如是否超员、是否存在危险品等。

3. 预警和报警处理:根据智能监控系统的数据分析和预警功能,及时发现车辆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危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同时,对突发事件进行报警处理,如车辆发生事故、火灾等情况。

4. 数据分析和统计:对采集到的车辆信息进行数据分析和统计,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和决策依据,如车辆运营状况分析、运输效率评估等。

5. 违规处罚和监管:根据智能监控系统的数据,对违规行为进行识别和记录,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罚款、暂停运营等。

同时,对违规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管,确保其合规运营。

6. 维护和更新系统:负责智能监控系统的维护和更新,包括软件和硬件的维修、故障排除等工作,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准
确性。

7. 协调与沟通:与相关部门、车辆所有人、运营公司等进行协调与沟通,及时解决问题和反馈情况,确保两客一危车辆智能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规定

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规定

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规定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运输公司“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实现道路运输业由静态监管向动态监管,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的转变,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车载终端及监控平台的安装、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载终端系统安装与维护1、使用的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符合以下标准要求:《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系统车载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808-20112、驾驶人员应通过培训教育学会正确使用车载终端系统,接受公司监控平台的管理,由本车驾驶人员全权负责对车载终端日常维护工作,发现车载终端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及时向公司有关管理人员报告,及时进行维护,且不得拒绝维护人员对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3、确保车载系统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严禁人为关闭车载终端或屏蔽卫星定位信号,如拔线、灌水、遮挡接收天线等私自改接电源、变更车载终端的使用性质和结构。

4、在行驶过程中如没有其他特殊情况,不要向监控平台发送与车辆行驶无关的消息。

5、严禁向监控平台发送虚假报警信息,扰乱管理工作平台的正常使用和破坏报警功能,不能私自撤换、加装车载设备或将其另作他用。

6、车辆在运行途中遭遇恶劣天气、道路堵塞、交通事故、车辆抛锚、交通管制或抢劫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监控平台发送信息进行报告。

7、自觉接受管理平台的监控,对车载终端或监控管理平台发送的警示、纠正违法违规行为通讯信息时,必须立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车辆按照有关规定正常运行。

8、SIM卡是车载系统的信息传输载体,任何人不得私自取出另作他用。

9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车辆进入加油站时,严禁接听或拨打车载电话及操作车载终端设备。

10、操作车辆定位系统应注意行车安全。

11、车载系统是一种高精密设备, 应保持终端设备清洁、干燥,附近不得堆放杂物或使用带有金属成分的物品,对设备造成屏蔽或无线干扰,应注意保养,不得用清洗剂或水清洗设备,避免因进水而导致电路短路烧坏车载设备。

运输公司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运输公司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运输公司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统一运输公司车辆管理,提高运输效率,确保车辆安全,特订立本《运输公司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下称“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运输公司全部车辆的动态监控管理。

二、监控设备的安装与维护1.运输公司将为每辆车配备移动终端设备,并安装车辆动态监控系统。

2.全部设备的安装、维护和更新工作由特地人员负责,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三、车辆动态信息的监控与手记1.运输公司车辆动态信息包含:车辆定位、行车轨迹、行驶速度、油耗统计等。

2.车辆动态信息将通过车载终端设备实时手记,并传输到运输公司的监控中心。

3.监控中心应具备可靠的网络连接,确保实时接收、存储和处理车辆动态信息。

四、车辆监控中心的职责与权力1.车辆监控中心负责对全部车辆的动态信息进行监控和管理。

2.监控中心依据车辆动态信息分析车辆的行驶情形,及时进行调度和引导。

3.监控中心有权对异常情况下的车辆进行追踪、调查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五、监控信息的处理与应用1.监控中心通过车辆动态信息分析运输公司车辆的工作效率和安全情形。

2.监控中心可以依据分析结果对车辆进行合理的分派和调度,以提高运输效率。

3.监控中心应订立合理的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突发情况时能够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六、员工的责任与义务1.运输公司车辆驾驶员应按规定佩戴司机身份识别卡,并确保卡片的有效性。

2.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保持车辆处于安全驾驶状态,不得违反公司相关规定。

3.驾驶员应妥当保管车辆终端设备,不得私自拆卸、损坏或窜改设备。

七、违规处理与奖惩措施1.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擅自拆卸设备、私自调整设备参数、有意破坏车辆等,将被视为违规行为。

2.对违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含扣除奖金、停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3.对认真履行职责、表现优秀的员工,将予以相应的嘉奖和激励措施。

八、机密与数据安全1.运输公司的车辆动态信息属于机密信息,任何员工都不得泄露给非公司人员。

危货企业车辆动态监控制度

危货企业车辆动态监控制度

危货企业车辆动态监控制度一、背景和目的危货企业的车辆动态监控制度是为了确保危货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高效,防止事故的发生和货物的损失。

通过实时监控车辆的位置、速度和状态等信息,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提高运输的可控性和可靠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危货企业的所有车辆,包括自有车辆和外包车辆,无论是长途运输还是短途配送。

三、监控设备安装与维护1.所有车辆必须配备GPS定位设备,并在规定的位置进行安装。

定位设备必须是正规品牌,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

3.定位设备的数据传输必须保证安全可靠,防止被黑客攻击或篡改。

所有数据传输都应通过加密和认证等手段进行保护。

四、监控内容和操作流程1.监控内容包括车辆的位置、速度、行驶轨迹、里程数等信息。

同时,也可以监控车辆的油耗、温度、湿度等指标,以及驾驶员的驾驶行为。

2.驾驶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使用监控设备,确保监控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不得随意关闭或拆除监控设备,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3.车辆运营部门和监控中心应定期进行数据的核对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和异常情况。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车辆和货物的安全。

五、数据保护与使用1.所有监控数据必须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未经授权的第三方。

监控中心和相关部门必须建立相应的数据保护管理制度,确保数据的安全。

2.监控数据可以用于事故的调查和证据的取证,也可以用于运营数据的分析和统计。

使用监控数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确保数据的使用范围和目的不超过法律的限制。

六、违规处理和奖惩机制1.如发现驾驶员存在违规操作,如随意关闭监控设备、超速驾驶等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如发现车辆存在违规行为,如改装车辆、超载行驶等情况,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暂扣车辆等措施。

情节严重的,将吊销运输许可证,取消车辆使用资格。

七、培训和宣传1.危货企业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监控设备的使用培训,确保他们熟悉监控设备的操作流程和使用规范。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范本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范本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一、监督检查对象全区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

二、监督检查内容(一)道路运输企业是否使用交通运输部公告的通过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的系统平台和车载终端,系统平台是否向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二)监控平台是否接入联网联控系统、是否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是否建立或者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率高于90%;(三)是否按规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

三、监督检查方式(一)现场检查:各级运管机构要在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经营场所开展日常性的执法活动;(二)定期检查:配发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证年审、《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审验、《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包车客运经营许可证明》、《车辆营运证》等到期换证;(三)根据需要开展暗访和第三方检查;(四)举报投诉检查:根据投诉举报开展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措施(一)到经营者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二)查看有关道路运输证件;(三)查看相关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情况;(四)检查相关动态监督管理台账;(五)收存车载终端安装证明。

五、监督检查程序(一)监督检查的检查记录应当存入经营业户档案。

(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社会个人或者组织举报的未接入符合标准的、通过省运管局备案的平台,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三)对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进行监督检查必须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时不得少于两人。

(四)运管工作人员检查时必须出示有关证件,应当有被检查人或者见证人在场(暗查时除外)。

应注意仪容仪表,言行举止得体、文明,使用执法规范用语,礼貌待人。

(五)运管工作人员对依法查阅、复制的材料或者被检查人报送(提供)的材料中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应当为其保密,不得泄露。

(六)运管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不得防碍被检查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检查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两客一危车辆监控

两客一危车辆监控

两客一危车辆监控篇一:两客一危“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要求和违法违规的处理规定加强对“两客一危”车辆的GPS动态监控,根据《湖南省道路运输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客运企业、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要确保GPS车载终端的正常运行,安排专人实时监控,及时纠正超速、疲劳驾驶、超范围经营等违章经营行为;各运管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内客运企业、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其把GPS动态监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运管部门将不定期对各客运企业、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GPS监控工作进行抽查,对不按规定监控或监控不到位的单位将责令限期整改,在规定时间内仍不能按要求改正的,将对其做出停业整顿或者暂停公司新增各类经营许可。

强化对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一)凡发现企业监控平台无人员值守、无监控记录、对违法违规车辆不及时纠正和处理、无违法违规处理记录、不及时向省级监管平台上传数据等现象之一的企业,予以全省通报,由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整改6个月,整改期内停止企业新增各类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系统营运商所建及承担管理的平台达不到省监管平台监控要求的,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责成其退出我省道路运输市场。

(二)凡发现不按规定使用或故意关闭、切断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电源、故意遮挡车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人为破坏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等行为之一,予以全省通报;通报后仍未改正且情节严重的,由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企业对当班驾驶员予以清退,发证机关吊销当班驾驶员从业资格;企业主管安全负责人、监控平台负责人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的不少于18个学时的集中重点教育;责令企业安全整改6个月,整改期内停止企业新增各类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强化对超速、超载(超员)车辆的处理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应根据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抄告的营运客车(含旅游、包车)、危货运输车违法违规信息情况,通报各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并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一)每月按违法违规车次数与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总数比率进行排序。

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规定

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规定

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规定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运输公司“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实现道路运输业由静态监管向动态监管,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的转变,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车载终端及监控平台的安装、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载终端系统安装与维护1、使用的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符合以下标准要求:《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系统车载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808-20112、驾驶人员应通过培训教育学会正确使用车载终端系统,接受公司监控平台的管理,由本车驾驶人员全权负责对车载终端日常维护工作,发现车载终端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及时向公司有关管理人员报告,及时进行维护,且不得拒绝维护人员对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3、确保车载系统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严禁人为关闭车载终端或屏蔽卫星定位信号,如拔线、灌水、遮挡接收天线等私自改接电源、变更车载终端的使用性质和结构。

4、在行驶过程中如没有其他特殊情况,不要向监控平台发送与车辆行驶无关的消息。

5、严禁向监控平台发送虚假报警信息,扰乱管理工作平台的正常使用和破坏报警功能,不能私自撤换、加装车载设备或将其另作他用。

6、车辆在运行途中遭遇恶劣天气、道路堵塞、交通事故、车辆抛锚、交通管制或抢劫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监控平台发送信息进行报告。

7、自觉接受管理平台的监控,对车载终端或监控管理平台发送的警示、纠正违法违规行为通讯信息时,必须立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车辆按照有关规定正常运行。

8、SIM卡是车载系统的信息传输载体,任何人不得私自取出另作他用。

9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车辆进入加油站时,严禁接听或拨打车载电话及操作车载终端设备。

10、操作车辆定位系统应注意行车安全。

11、车载系统是一种高精密设备, 应保持终端设备清洁、干燥,附近不得堆放杂物或使用带有金属成分的物品,对设备造成屏蔽或无线干扰,应注意保养,不得用清洗剂或水清洗设备,避免因进水而导致电路短路烧坏车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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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公司
“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实现道路运输业由静态监管向动态监管,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的转变,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车载终端及监控平台的安装、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载终端系统安装与维护
1、使用的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2011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系统车载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808-2011
2、驾驶人员应通过培训教育学会正确使用车载终端系统,接受公司监控平台的管理,由本车驾驶人员全权负责对车载终端日常维护工作,发现车载终端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及时向公司有关管理人员报告,及时进行维护,且不得拒绝维护人员对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3、确保车载系统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严禁人为关闭车载终端或屏蔽卫星定位信号,如拔线、灌水、遮挡接收天线等私自改接电源、变更车载终端的使用性质和结构。

4、在行驶过程中如没有其他特殊情况,不要向监控平台发送与车辆行驶无关的消息。

5、严禁向监控平台发送虚假报警信息,扰乱管理工作平台的正常使用和破坏报警功能,不能私自撤换、加装车载设备或将其另作他用。

6、车辆在运行途中遭遇恶劣天气、道路堵塞、交通事故、车辆抛锚、交通管制或抢劫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监控平台发送信息进行报告。

7、自觉接受管理平台的监控,对车载终端或监控管理平台发送的警示、纠正违法违规行为通讯信息时,必须立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车辆按照有关规定正常运行。

8、SIM卡是车载系统的信息传输载体,任何人不得私自取出另作他用。

9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车辆进入加油站时,严禁接听或拨打车载电话及操作车载终端设备。

10、操作车辆定位系统应注意行车安全。

11、车载系统是一种高精密设备, 应保持终端设备清洁、干燥,附近不得堆放杂物或使用带有金属成分的物品,对设备造成屏蔽或无线干扰,应注意保养,不得用清洗剂或水清洗设备,避免因进水而导致电路短路烧坏车载设备。

12、应与公司管理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技术人员正确安装、维护、更换设备确保终端设备更换、维护、维修到位。

13、车载终端设备的拆装必须经生产、安全部门同意后,由公司派人进行拆装,任何人不得私自拆装。

二、动态监控平台使用与管理
1、监控人员岗位职责:坚守监控岗位,不擅自离岗,遵纪守法,不徇私舞弊。

2、认真学习动态监控操作和管理制度,熟悉并掌握车载终端监控管理系统的各项功能和具体操作,爱护监控设备,保证监控平台正常运行。

3、及时在监控平台上完善、更新车辆和驾驶人等基础资料情况的录入工作,保证车辆基础数据的完善性和准确性。

4、每日确保监控平台的适时在线监控,若遇客观原因不能登陆平台,要及时报告公司监控负责人,以便及时协调处理。

5、严禁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对监控的车辆行驶速度进行擅自修订,对应正常运行而没有定位数据返回、无法定位的车辆,及时通知技术人员查明原因,并在事后及时进行严肃处理,超速行驶、以及窜线、要及时发送短信警告,采取措施进行制止、纠正并在事后及时通知车辆公司进行严肃处理。

6、负责本公监控管理系统的日常监控情况,及时做好各类监控信息数据的处置、登记、归档等各项工作。

内容记录填写要详实、准确、归档要规范、及时。

7、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监控平台相关技术数据和依据。

三、监控平台值班制度
1、值班制度
1、监控人员必须按时值班,如有事不能值班,提前报告,由其他监控人员值班。

2、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3、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履行职责,认真监控,发现企业监控平台不在线或运输企业存在超速报警等违规现象,要及时提醒告诫并做好有监控关记录。

4、值班期间,如发现严重超速违规的,经提醒后仍不及时改正的,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填写好有关监控记录。

2、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按时交接,并主动询问前班监控情况和有无其他交接事项。

2、交接班时要逐项点清有关器材数量,并检查设施设备、电脑监控、报警设施和其它设备等运行情况,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并在值班记录本上作详细记录,由交接班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3、本班的工作应尽可能在交接班前处理完毕,需要续办或移交的事项,应向接班人员详细说明,并做好记录。

4、交接班双方要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如因设备器材、交接不清或续办事宜交代不明,事后发现或出现问题,交接班人员应负相应责任。

四、监控管理应急处理
1、当车辆驾驶人员手动报警时,监控管理人员应予以回复,了解其详细情况,协调相关部门、人员及时帮助解决相应的应急问题,并做好详细记录。

2、当出现车辆被盗抢报警或发生重特大事故报警时,监控管理人员应立即报告相关主管领导,提供该车辆报警位置,进行实时跟踪监控,同时向事发当地 110、120 和当地交警部门报警,告知车辆所处位置,做好详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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